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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篇1)
会议名称: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协商
时 间: 20xx年8月20日
地 点: 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史成军
参加人员: 企业行政方:张永久、史成军、陈鹏飞、李红春、王展新、李慧俐、梁国全企业职工方:张孝春、张洪孝、路兴梅、王 磊、孟德利、苏惠香、刘 威 纪 要:
经双方协商以下事项达成共识,企业方可遵守执行。
一、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期限为一年。
二、工资分配及发放方式:
员工: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管理人员: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根据岗位的劳动强度、工作量多少、技术含量等诸多因素,商定出同岗不同酬的岗位工资系数。
每月31日前将员工工资全额转入工资卡内。
三、劳动时间、休假方式按行劳动法规定执行。
四、按国家政策100%全员办理五险。
五、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相关要求为员工配置劳动保护。
六、其他规定:
第一条婚假
请假时须有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结婚证明,假期为三天。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晚婚条件的,假期为十天。婚假均含公休假日。若无特殊情况,婚假必须一次休完,此假期带薪。
第二条产假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持有准生证的女员工,可享有有薪产假90
天(产前休假。晚育(男增加30天。申请产假须在预产期前3个星期提出,经审批后可予休息,假后须将出生证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核实。
(二)特殊原因产假增加天数
编号:Q/FGR/JL—RL—007—2009 NO:
增加15天。
2. 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流产假15天,4个月以上的给予流产假42天。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以上假期均含公休假日。
(三) 男员工护理假。
(四)婴儿在一周岁以内的,每天可享受一小时哺乳假。产假结束后,如需续假的,一律
按事假处理。
(五)女员工怀孕期间,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按病假工资
标准发放。
(六)产假期间薪资,按所在岗位日薪的70%发放,车间工人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七)女工生育休假、薪资均执行女工生育保险政策。
篇二:潞安集体《集体合同》集体协商会议纪要
潞安集团公司工会会议纪要
会 议 纪 要
时 间:20xx年4月15日下午
地 点:集团工会二楼会议室
议 题:协商《集体合同》相关条款
参加人员:曹晨明李晋平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 主 持 人:黄满荣
集团工会副主席黄满荣介绍《集体合同》情况:我集团第三次《集体合同》于2005年5月11日公司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实施,合同期限为三年,到20xx年5月11日期满。为确保第四次《集体合同》顺利签订,在集团大力支持安排下,于20xx年2月开始进行本合同文本完善工作。起草小组经过反复修改,现提交修订后的《集体合同》文本。修改后的《集体
合同》文本比原《集体合同》文本更完善、更切合实际,这将推进我集团各项工作进一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
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们就年功工资、病假工资、加班工资、职工奖惩、劳动用工、群监网员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奖金、带薪年休假、工伤保险、职工福利待遇、劳动争议等方面进行了协商,对《集体合同》部分条款的修改意见达成了共识。
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李晋平同志在《集体合同》平等协商后就合同的再完善强调:对于企业来讲,要保证企业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对于工会而言,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只有保护了企业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才能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也只有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才能促进和保证企业利益的实现,这是相辅相成、互为一体的。《集体合同》是集劳方和资方两个对等团体的智慧产生的`合同。《集体合同》内容要合法,要有承受力,应掌握大框架,管住宏观,放开微观,逐步调节,逐步改善。要求将双方约束机制写入《集体合同》;劳动用工不规范问题从源头治理,职工代表大会结束后全面调查集团各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对于用工不规范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构建劳资双方的和谐关系,促进集团大和谐、大发展。
工会主席曹晨明同志指出:我们的员工既是为国家打工和分忧的主人,也是国有资产产生价值的劳动体,我们要维护企业利益又要维护职工权益。《集体合同》维护了潞安集团和集团员工的合法利益,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建立长远、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起到了保证作用。集团班子有个理念,绝不会愧对员工,绝对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群众服务,抓维权,促发展,加强员工意愿诉求机制建设、加强利益协调机制建设、加强矛盾调处机制建设、加强企业权益维护机制建设。去年,我们企业获得了“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光荣称号,今后我们要在和睦、和顺、和美、和谐上下功夫,使我们的企业和员工目标一致,在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基础上,为建设既强又大的国际化潞安而努力工作,齐心协力,共同奋斗。
20xx年4月15日
集体合同(篇2)
本合同由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_____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条 总则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3、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4、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条 职工聘用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2、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纪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3、公司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4、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条 工作日制度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2、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并需征得同级工会同意,按法律规定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4、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5、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6、公司在制定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条 工资和津贴
1、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2、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3、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4、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6、公司在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条 职工福利
1、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 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作的努力。
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条 杜会保险
1、公司根据中国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支付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定此类费用细则。
3、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职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4、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5、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6、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
第七条 劳动保护
条例。
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7、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8、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9、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八条 教育与培训
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3、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始、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6、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九条 合作与联系
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间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遵守联系会议所作出的决定。
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3、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条 监督检查和仲裁
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2、本合同每年检查1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3、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期限和变更
1、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
2、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须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5、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两种文本如出现矛盾,以中文文本为准。
8、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9、本合同自报送劳动部门后十五日内,如劳动部门无意见,则自行生效。
公司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工会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集体合同(篇3)
一、关于劳动报酬执行情况
同工同酬”的原则,在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的情况,保证了职工的工资发放,适度提高了职工工资收入,制订了《小车司机工资调整办法》、《管理人员工资调整办法》、《项目部奖金提取及项目经理工资分配办法》、《关于年终兑现奖按月度发放的通知》、《关于调整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待遇标准的通知》、《物业管理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等办法、规定。20xx年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比上年同期提高10%以上。
职工的法定休假日、婚丧假、产假、因工负伤及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支付,严格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全年没有因此发生纠纷。
二、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职工带薪年休假办法》,各分公司及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根据施工企业的特点,经上级批准公司执行的是标准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工作时间制度。两级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标准工作时间,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安排了加班加点,其报酬已在考核奖励中体现,并根据项目部的实际适时安排了职工的轮休。
三、关于职工职业培训情况
12名一级项目经理过渡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注册登记。3人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累计有83人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累计有14人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为了提高技能人员整体素质,对25名电工进行培训,并取得国家电监委高压电工上岗资格证。公司通过多种政策导向积极倡导职工钻研技术,提高业务水平,鼓励职工自学成才。
四、保险福利及劳动安全执行情况
20xx年公司在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方面做了积极的努力,积极参加了内蒙古电力公司补充医疗保险,解决了离休干部的医药费报销和困难职工医药费负担问题,使职工的切身利益得到了保障。
20xx年共对190名女职工进行了体检,保障了广大女职工的身心健康。为全体女职工发放了每月25元的卫生费,体现了公司对女职工的关心和爱护。公司及时了解职工生活状况,对特困职工立卡造册,加大了送温暖工作力度,每年对特困职工进行慰问,全年共发放慰问金20.94万元,使职工真正体会到企业的关怀。
公司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每年定期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提高全员的劳动保护意识。同时,每年按规定配置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事故及职业危害。
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推进了公司的民主管理,增强了职工主人翁意识,使企业经营处于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增强了企业经营者的民主意识。使企业的兴衰成败与职工和经营者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在一起,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和凝聚力。同时,通过集体协商妥善地处理了各种利益矛盾,避免了矛盾激化,从而在企业内部真正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稳定了职工队伍。
五、集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遵循经济效益与职工收入同步增长的原则,不断提高职工的收入。
休息权利,安排好职工休假。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承受能力完善各项保险工作。
4、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业务素质。
六、20xx年要做好以下工作
健康、长周期发展的新形势下,要妥善处理好企业和职工利益的关系,既要保持企业长远发展的后劲,又要考虑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二者相互促进,使集体合同的履行和公司改革发展形势相适应。
科学决策能力强、熟悉施工企业管理、具有创新精神的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一支理论扎实、业务精通、作风严谨、具有较强攻关能力的技术人才队伍。继续为各类人才创造宽松环境。
先进人物和业务骨干的健康疗养,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4、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护措施,改善生产工作条件,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公司整体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集体合同(篇4)
。根据《办法》,企业与职工一方签订或者变更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后,由职工一方的首席协商代表将讨论通过的情况书面告知企业一方。企业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十日内,负责将集体合同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行业性集体合同草案经认可该草案的企业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区域性集体合同草案经本区域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认可该草案的企业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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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报送审查程序规范》()。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由企业方面代表或者工会组织在草案通过后十日内将集体合同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于收到报送材料后开具《集体合同受理回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集体合同生效后,双方协商代表应当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告知报送单位或组织,并发出《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提出异议的,集体协商当事人双方可就异议事项重新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的,应按照本通知第三、四条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将集体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集体合同(篇5)
在集体合同中,劳动标准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个人劳动合同起制约作用: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均衡.其基本上都是强调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为劳动者提供合法的劳动设施和劳动条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广东集体合同样本3篇,欢迎参考阅读!
广东集体合同样本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 在企业中推行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条件、劳动报 酬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签订集体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六条 企业的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可以对集体合同的签订给予指导。
第七条 工会与企业应当加强合作联系,建立有关协商工作制度,保障集体合同履行。
第二章 集体合同的签订和报送
第八条 集体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保险福利;
(五)劳动安全与卫生;
(六)工作内容;
(七)劳动纪律;
(八)合同期限;
(九)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十)合同争议的处理;
(十一)违反合同的责任;
(十二)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职工一方或者企业书面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十五日内就签订集体合同的有关事项进行协商。
第十条 集体合同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十一条 参加集体合同协商的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为三至十名,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第十二条 已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首席代表应当由工会主席或者工会主席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其他代表由工会确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代表由职工民主推举产生,并应当有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参加协商的代表推举产生。
第十三条 企业一方首席代表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其他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确定。
第十四条 参加集体合同协商的双方应当向对方提供协商所需要的有关情况或者资料。
第十五条 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或者职工出席。有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即获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双方代表应当重新协商修改。
第十六条 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十七条 集体合同有效期限为一至三年。
第十八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企业应当在七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对该企业行使劳动管理权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十九条 劳动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提出异议的,签订集体合同双方应当在十五日内对提出异议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者作出进一步的说明,按照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后,重新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集体合同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二十一条 集体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并应当建立相应监督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
第二十二条 集体合同有效期限内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集体合同效力。
第二十三条 职工一方参加协商的代表在集体合同期限内,除个人有严重过错或者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企业不得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章 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
(一)双方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全部不能履行;
(三)企业破产、停产、分立、兼并,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集体合同的一方就集体合同的履行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给予答复,并且在七日内双方进行协商。
第二十六条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协商解决不成的,按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 变更集体合同,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办理。解除集体合同,企业应当自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报告劳动行政部门。
第二十八条 集体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集体合同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期满前,双方应当提前三个月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章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组织企业主管部门、上级工会等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第三十条 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并应当向争议双方说明延期理由。
第三十一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职工一方申请仲裁或者提出诉讼,应当征得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同意。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以及签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参照本条例执行。
广东集体合同样本二
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_______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为了明确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巩固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方代表和职工方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________________公司(作为企业方和职工方的利益共同体,以下简称公司)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应进一步深化改革,贯彻执行强化内部管理,适应两个转变,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的总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同步前进。实现施工产值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企业能级和职工素质双提高,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的目标。
第二条 公司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营机制,增强职工是企业主人的责任感,增强职工在市场竞争中的危机感,进一步提高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第三条 公司是双方利益的共同体。企业的生存发展关系到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全体职工必须以主人翁的精神,与企业同心同德,积极拓展市场,在各自岗位上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提高劳动技能,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四条 公司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考核发放的工资政策。同时,随着公司内部改革的深化,逐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
第五条 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公司按不低于_______元人民币支付月薪(_______市政府沪劳保综发[20__]36号文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为535元人民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_______市最低工资标准将逐年增长,公司确保按不低于_______市政府最低工资支付月薪(最低工资的组成,按_____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生产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和职工劳动特点,将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其劳动责任、劳动技能、劳动条件以及劳动实绩紧密联系起来,使劳动报酬充分反映劳动数量上和劳动质量上的差别,使企业职 工工资同企业的经济效益紧密结合起来,根据企业的效益好坏上下浮动。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并提交公司职代会审议。
第七条 公司对参加各类技术比赛获得_________电力建设系统及以上级别名次的职工给予奖励。
第八条 公司对被评为_______市、部及以上级别的劳模,包括市、部单项先进工作者(生产者)、三八红旗手等,给予奖励
第三章 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 公司实行每周_______小时,每日_______小时工作制。
第十条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电力企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规定,公司制定并执行《关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暂行办法》。企业按施工实际情况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其具体实施办法须征求工会意见。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一)本企业工龄满_______年至_______年的职工,享受_______天休假;
(二)本企业工龄满_______年至_______年的职工,享受_______天休假;
(三)本企业工龄满_______年及以上的职工,享受_______天休假。享受探亲假的职工,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公司应不断改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按规定控制加班。对因工作任务确需加班的职工,可采用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节假日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依法执行国家规定的婚、丧、产、探亲假等休假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对职工家庭迁居者,给予一天迁居假。凡涉及动迁的职工,其迁居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职工住房因灾害性天气致房屋损坏或进水等特殊情况时,可酌情给予半天至一天的临时休假。
第十六条 盛夏高温季节,气温在35℃以上,处在高温下作业的职工,由企业安排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第四章 劳动安全和卫生
第十七条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和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防护条件。特别是在防止高空落物,高空坠跌和触电事故方面要有特殊的防护措施,以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 公司积极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细则》及补充管理办法,以保证安全责任到人。
第十 九条 职工必须参加公司举办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 企业按不少于年产值3的资金,作为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 企业和工会共同努力推行安全设施的规范化和劳动保护制度化。在新开工工程(项目)实施前,企业将劳动条件、安全卫生设施的规划,向公司工会报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必须落实劳动保护三同时,工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和配合企业及时整改。
第二十二条 公司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四期保护。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接触有害物质的职工和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女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专项检查。体检后对不适应原岗位工作的职工应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 企业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电焊手套等,应由公司统一组织采购,由质检、安监部门负责验收。
第二十五条 企业按国家规定,向实际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发放营养补贴费。
第二十六条 夏、冬两季,企业要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和防寒防冻措施。高温饮料费按规定发放。
第二十七条 当企业发生工伤事故或其它危及职工安全的重大事故时,工会应参与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 为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和生活卫生的管理,工会配合企业不定期对职工食堂、浴室、宿舍、保健站的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章 保险福利
第二十九条 企业按国家规定,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交纳保险费。职工按规定有享受上述各项保险的权利。
第三十条 企业和工会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和实际承受能力,逐步健全其它补充保险制度。
第三十一条 企业在本合同期内每年确保不少于_______万元用于解困和改善职工住房。如政府另有货币分房政策出台,按政策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二条 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专款专用,使用情况向公司职代会汇报。
第三十三条 企业在本合同期内每年从福利基金中提供不少于_______万元的资金,用于组织开展对实际从事有职业危害的 职工定期脱产休养和组织先进职工休养,以调动职工积极性。
第三十四条 为丰富职工业余文体生活,企业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为所属各施工点和公司本部,提供一定的文化场所和设施。
第六章 劳动关系协调
第三十五条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凡在本公司就业的人员必须与公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并且适用本集体合同的所有条款。
第三十六条 企业为适应经营机制转换,可以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对企业中的富余人员可以作转岗、待岗等分流处理。工会应积极配合做好思想工作。
第三十七条 公司富余人员的转岗、待岗等分流办法及实施细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职工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发生争议时,可在_______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在企业内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诉:
(一)申诉职工可以在事发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直接领导(工地或部门负责人)提出,该工地或部门领导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二)申诉职工对直接领导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向有关职能部室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由该部室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接到此申诉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申诉职工对职能部室的答复仍不满意,可以直接向公司经理提出书面申诉,公司经理或委托代理人应在接到此申诉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如自愿接受在企业内作劳动争议调解的职工对上述答复仍不满意,可以将书面申诉提交公司工会或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工会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企业协商解决。内部调解一般应在_______天内结束。申诉职工对调解结果仍不满意者,可以按有关规定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发生违约,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上级有关部门调解或按法定程序申诉仲裁。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对改革中公司发生的一些新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三条 公司全员已实行的《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如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根据我国《集体合同规定》,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经公司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按有关规定报送_________市劳动局审查后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前_______天内,双方应进行新一轮集体协商,并依法签订新的集体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份,上级工会一份,归档一份。
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__
企业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经理)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工会:(盖章)____________
职工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工会主席)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广东集体合同样本三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首席代表: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集体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与工会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是双方促进企业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本单位行政应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
第四条 单位与工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平等协商中,双方均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对方协商代表。
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条 本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鉴证和社会保障登记等手续。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六条 本单位与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______年。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与职工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日内与劳动者办妥续订手续。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年,单位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职工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八条 本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九条 本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根据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人水平。
第十条 本单位于每月____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单位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一条 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十二条 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确定,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本单位提出增资要求,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
第十三条 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________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 条本单位对计时制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每周休息 ____日,休息日安排在每周的____。因生产需要对____工种不能实施以上标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
第十五条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种、岗位的职工,单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息的办法安排职工休息。
第十六条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和工会协商后,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七条 本单位对连续工作____年以上的职工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规定由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视为其已提供正常劳动。
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
第十八条 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会保险制度。工会协助单位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单位应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落实。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实施办法,或由单位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条 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提取职工福利费用,由工会协助单位合理安排使用,工会应当协助单位搞好职工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交通、膳食等条件,提供其他与单位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第二十二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第二十四条 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单位对____岗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工会发现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单位解决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第二十六条 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应建议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单位应予以考虑。
第二十七条 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照不同的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
第二十八条 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____年(季度)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____年组织全面的体检。
第二十九条 单位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应支持单位对危及单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条 单位应与工会就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特殊保护进行平等协商,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 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级别以上的粉尘、有毒、高空、冷水、高温、低温等作业,以及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矿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业。
第三十二条 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必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持证上岗。
第三十三条 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在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一年、年满十八周岁且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超过半年,各进行一次体检。
第八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四条 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定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第三十五条 单位应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____%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会有权协助并监督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合理安排使用,单位应按年度向工会通报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七条 工会应组织或协助单位开展职工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每年要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文凭的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
第九章 奖惩
第三十八 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与工会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制订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岗位职责、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 单位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条 单位对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四十一条 给予职工处分的,必须查清事实、证据充分。应经单位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听取受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制作处分决定书,由本人签收,记人本人档案。给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当的,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单位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二条 给予职工经济处罚的,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____%。扣除后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章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单位因破产、兼并、解散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如当地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本合同据此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作相应的调整。
第四十五条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程序,依据签订本合同的平等协商程序进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六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单位与工会各留存一份。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会(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集体合同(篇6)
第十五条 集体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职业技能培训;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七)劳动安全卫生;
(八)经济性裁员的程序和条件;
(九)劳动纪律;
(十)合同期限;
(十一)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
(十二)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
(十四)违约责任;
(十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双方可以就前款中部分内容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年。
第十七条 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获通过;未获通过的草案,由双方代表重新协商修改后,再次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表决。
表决通过的集体合同,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十八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企业应当在七日内将集体合同及附件报送企业工商登记机关的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登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集体合同生效后,企业应当在七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
企业工会应当在七日内将生效的集体合同报送上一级工会。
集体合同(篇7)
北京市总工会
20__年10月
区域内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个数: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
已建工会数:______________ 会员人数:______________
集体协商双方情况:
第一条 区域内(含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业园等,以下略)职工一方与企业方(含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区域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由区域职工协商代表与区域企业协商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共同签订。
第三条 区域职工协商代表由区域工会组织采取民主方式在区域内全体职工中产生,代表区域内全体职工利益。区域工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工会组织有关人员任首席代表。
区域企业协商代表由全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采取适当的形式产生,代表区域内所有企业的利益。(根据企业所有制、经营内容、规模大小的不同,保证各方面的代表性)
第四条 本合同对区域内所有企业和企业内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区域新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新经营/注册的企业应执行本合同。
第五条 企业有权自主招聘职工,不得因为性别、民族、信仰、宗教、婚姻、年龄等因素出现就业歧视的现象。企业不得扣押职工任何有效证件,不得收取押金或要求其提供担保。
第六条 企业应当与职工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将职工列入本单位职工名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企业书面通知后,职工不与企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七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区域内企业支持工会工作,按本企业全部员工工资总额的2%按时拨交工会经费。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应在____月内建立工会组织。
第九条 企业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支持工会组织对劳动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条 职工自担任基层企业工会委员、集体协商代表之日起,在任职期内,如果其劳动合同期限到期,则自动顺延至任期届满。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非经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同意,不得调动其工作。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企业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讨论,与工会组织平等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区域内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不得与年终奖或全年一次性发放的货币收入平均计算)
第十三条 企业遵循按时足额、优先支付的原则,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并提供支付清单,每月最少支付一次。
第十四条 企业依据经济效益并根据城镇居民物价消费指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北京市和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公司劳动生产率等因素的变化,与工会组织协商,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调整机制,使职工工资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
第十五条 区域工会组织协商代表每年_____日前向企业组织协商代表发出工资协商要约,企业方应当积极配合。工资协商专项协议草案须经区域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会议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在本合同期限内,区域内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_____%。
第十六条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以职工本人月工资或月计件工资标准为基数,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和300%劳动报酬。日工资=月工资/21.75,小时工资=日工资/8。
第十七条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方式依法建立工时制度,合理安排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十八条 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职工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_____天。
职工连续工作5小时以内安排一次就餐时间不少于1小时;连续工作4小时,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适当安排职工工间休息时间(10___15分钟)。
第十九条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的特殊性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须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执行,并告知工会组织或职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企业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安排工作或因工作时间不固定,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弹性工时制度。
第二十条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严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企业须事先提出加班计划和理由,与工会组织和计划加班职工协商后执行。
对有损于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超过法定延长工作时间或制度性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工会组织有权代表职工予以制止,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自然灾害、公用设施维护紧急处理或完成政府下达的紧急任务等情况需要加班,不受本条限制,职工应服从安排。
第二十一条 企业所有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休假期间按正常提供劳动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 企业原因不能安排职工休假的,支付日工资300%工资报酬。企业有证据安排职工休假,但职工自愿放弃休假继续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日工资___%的工资报酬。
第二十三条 企业和职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职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四条 企业按下列标准为全体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布一次,需要职工个人缴费的,由企业代扣代缴:
(一)本市城镇户口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农业户口职工最少要参加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四项保险。
(二)外地来京城镇户口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女职工生育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支付_;农业户口职工至少参加医疗、工伤两项社会保险,企业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女职工生育费用,企业按不低于____%报销。
第二十五条 按规定应当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应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二十六条 企业依据经济效益,经过集体协商,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共同支付。
第二十七条 企业依据实际情况逐步发展并改善职工的文娱设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不断提高福利水平。
第二十八条 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对于危害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会有权代表和支持职工予以抵制。
第二十九条 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企业对特殊岗位职工每年进行专项健康体检不少于一次。
第三十条 区域内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一条 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企业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规定如实上报,同时应及时通知工会参加事故调查。
第三十二条 企业对女职工及未成年工实施特殊保护。企业男女职工同工同酬。
第三十三条 企业安排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工作的,应当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
企业每年安排女职工进行妇科专项体检。
第三十四条 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纠纷,可以申请调解、仲裁直至诉讼,工会组织予以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五条 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纠纷,出现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表述不一致时,职工可以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表述。
第三十六条 区域双方协商代表联合成立集体合同履行监督小组,检查督促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协商处理集体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
第三十七条 区域内企业可以依据本合同制定适合自己特点的集体合同附件或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单项协议,但不得有悖于本合同,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区域内所有企业和职工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
第三十九条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内容的,须按照程序重新协商签订。
第四十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双方协商代表进行协商,重新订立本区域内的集体合同。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经区域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一份,报上级工会一份。
集体合同(篇8)
第七条 企业职工一方有权向企业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企业不得拒绝,应当在职工一方提出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集体协商。
第八条 参加集体协商的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代表为三至十名,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第九条 已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或者工会主席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其他代表由工会组织全体职工民主推举产生。
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企业职工一方代表由地方工会或者产业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举产生,并须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首席代表由参加协商的代表推举产生。
职工协商代表的任期与集体合同的期限相同。职工协商代表应当真实反映职工一方意愿,维护职工一方合法权益,接受职工咨询和监督。
第十条 企业首席代表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其他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
第十一条 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在集体协商期间轮流主持协商会议并负责集体协商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 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协商双方可以聘请专业人士作为协商顾问。
第十三条 参加集体协商的'双方应当向对方提供协商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涉及保密规定或者商业秘密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职工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或者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占用工作时间,企业应当视为出勤,支付相应工资。
企业在劳动合同期内不得违法解除职工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篇9)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
使用文本须知
1.本集体合同为参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双方也可以就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2.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
3.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
4.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5.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6.集体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以及有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双方应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再重新报送。
7.用人单位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以适当形式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用人单位协商代表
首席代表姓名:_____性别:________职务: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职务: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职务: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职务: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职务: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职务: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职务:_____
职工方协商代表
首席代表姓名:_____性别:________职务: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职务: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职务: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职务: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职务: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职务: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职务:_____
双方代表开始协商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________(职工方名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采取适当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三条 甲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管理,尊重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尊重乙方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支持乙方依法独立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乙方教育职工遵守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和经营目标。
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条 甲方应当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乙方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甲方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对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低于本合同的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
第七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单方面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日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应在____日内及时反馈意见;工会有不同意见的,甲方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在____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因此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与乙方共同协商制定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并建立相应的薪酬管理体系。
第十条 甲、乙双方每年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本地和本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办法和工资总额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经协商确定,____年度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____元,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低于____%(或者职工工资随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挂钩比例为:本单位利润总额增长____%,职工工资总额增长____%)。
第十一条 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_______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职工工资。
第十二条 本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____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____%);试用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____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_____%)。
第十三条 本单位确定计发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基数为___、或计发加班工资基数的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但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________________,计件加班工资基数按照职工每日劳动定额标准予以核计。
第十四条 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工资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方案,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80%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双方约定:
1.岗位名称_______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______;
2.岗位名称_______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______;
3.岗位名称_______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______。
劳动定额内容较多的,可以另行制作本合同附件。见附件__。
第十五条 经双方协商,按以下标准发放职工津贴和补贴:
1.岗位名称:____津贴和补贴名称:____发放标准_____;
2.岗位名称:____津贴和补贴名称:____发放标准_____;
3.岗位名称:____津贴和补贴名称:_____发放标准____。
职工津贴和补贴项目较多的,可以另行制作本合同附件。见附件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劳动进行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的有关待遇,依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停止劳动,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企业向职工支付病伤假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__,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十七条 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的婚假、丧假、年休假、计划生育假等期间,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八条 甲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九条 某些岗位因工作、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二十条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本人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
第二十一条 甲方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应当在__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补休;无法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应当在______日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二十二条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双方商定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办法为____________。
第五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其中从事________特种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工会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按规定组织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每年至少安排____次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六条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会有权参加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对工会或者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研究。
第二十八条 甲方至少每_____年对职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第六章 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九条 甲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原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规定,实施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条 甲方应当保障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劳动权益,在岗位竞聘、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教育、调资、享受福利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不得单方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变更女职工工作岗位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加班加点和从事禁忌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甲方批准,可依法享有相应的产前假、哺乳假,甲方确定女职工休假期间月工资的方法是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甲方应当建立女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每____年组织安排全体女职工参加一次妇科体检,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甲方按______标准定期发放女职工卫生保健费。
第七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三十四条 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每年____次向乙方公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工会有权对甲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三十五条 甲方根据经济效益等情况,为职工办理以下保险和福利事项(企业年金、疗休养等)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 甲方按国家的规定,提取公益金和福利费用,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支出。企业提取的公益金和福利费用方案和有关集体福利事项,应经职代会审议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 甲方根据经济效益等情况,逐步发展并改善职工的文娱设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努力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
第八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八条 甲方建立职工职业培训制度,依法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编制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培训,以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公司的创新能力。
第三十九条 甲方每年用于职工培训的经费,不低于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_%,其中用于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高于总额的____%,用于生产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低于总额的____%。企业的每年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方案以及培训计划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第四十条 甲方为职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职工签订专项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 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应当协商续订集体合同的事宜。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在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因甲方被兼并、解散、破产的;
(二)因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修订或者废止的;
(三)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 为保证全面履行本合同,甲方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日内,共同建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甲方代表、乙方代表、职工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组长由工会主席担任。
第四十五条 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处理。双方首席代表应每半年相互通报一次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四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实行民主监督,由监督检查小组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等。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协商代表因履行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个人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重大过失行为、退休或者本人不愿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 由于协商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因未履行集体合同给职工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与赔偿。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四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与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双方均不得采取过激行动。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甲方按规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定调解实施细则,预防和解决本企业的劳动争议纠纷、协调劳动关系。
第五十一条 本集体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副本_____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报当地总工会一份。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签章):_____ 乙方(用人单位工会签章):____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__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