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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分清明期间森林灭火工作方案(7篇)

2023-03-20 15:05:03 灭火工作方案 森林灭火工作方案 春分清明灭火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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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分清明期间森林灭火工作方案【篇一】

森林火灾一直都是一种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的灾害性事故,对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都有重大影响。为使森林防火的工作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椐《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和合浦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邓李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林利武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庄礼宽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宗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韩远旭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陈向强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廖作周镇人大副主席

王伟全副镇长

黄伟东副主任科员

王艳副主任科员

成员:苏家平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黄云镇林业站站长

莫积禄镇林业站干部

龙波镇林业站干部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生态护林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拟定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机构和镇政府的决定;

3.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4.承担镇人民政府和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开展森林防火培训;

3.与全镇各林场负责人、造林大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4.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前线指挥部及其职责

发生重大火灾时,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根据扑火需要适时组成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长由镇林业站站长担任,负责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指导火场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汇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扑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监测与报告

镇林业站要充分利用森林防火组织网络的作用,密切监视火场,掌握火场动态,形成监测网络。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或镇林业站,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将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县林业局:

一是发生在县、乡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二是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公顷的森林火灾;

三是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四是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是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六是需要县林业局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三、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二)森林防火实行领导责任制。包括镇领导、包村干部、林业站长、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各村(社区)森林防火责任人。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三)“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四、森林火灾的预防

(一)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法制腱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二)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站、村(社区)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社区)要对林区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路,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級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林区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三)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社区)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四)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清况。

(五)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扑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成立巡查队,于火险期对各村(社区)野外用火进行查禁,督促各村(社区)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村(社区)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社区)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应急灭火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二)防火办、林业部门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报告。

(三)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需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四)重大火灾,火场跨县、镇行政界限,受害面积超过5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场,请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森防领导指挥下迅速扑灭。

(五)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应急结東后,有关村(居)委会向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办公室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等情况,镇森林防火领导组邀请县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室组成火灾评估小组,科学客观地评价灾害损失。

(二)工作总结

扑火结束后,有关单位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相应吸取的教训。

七、综合保障

(一)信息与通讯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完善的通信设备,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讯与信息保障。

(二)队伍保障

加强镇村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积极组建后备扑火队伍。进一步加强森林专业消防队的装备和设备,以适应扑救较大火灾的.需要。各村(社区)组织扑火队伍不得少于10人,应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进行扑火技能的培训。

(三)扑火物资保障

镇政府要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对扑火需要的食品和油脂燃料,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要求、就近保证供应;交通部门应负责组织本系统有关车辆,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灾民、伤员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部门要组织扑火医疗队、积极做好抢救伤员的各种准备工作。

(四)培训训练

镇林业站要有计划地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在全社会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八、奖励与责任究

参照《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奖励;对火灾肇事者和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者进行责任追究。

春分清明期间森林灭火工作方案【篇二】

20xx年清明节将至,即将进入森林防灭火的关键时刻,为扎实做好今年我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密防守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月10日《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召开20xx年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全体成员第一次会议的通知》(粤森防指〔20xx〕1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和省市森林防灭火视频会议精神及镇委、镇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20xx年麻陂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指挥部

为进一步压实清明节日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完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体系,现成立麻陂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如下:

现场总指挥:张国平(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 挥:胡 伟(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桥辉(党委委员)

成员由镇林业站、专职护林员、消防大队及各村有关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站,由黄桥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李尧金同志担任副主任,负责协调和组织落实日常工作。

(二)划分片区

实行片区划分管理,具体划分及负责人如下:

1、宝溪村林区

负责人:陈小虎

2、三科村林区

负责人:钟振生

3、曲潭村林区

负责人:温竞君

4、塘尾村林区(下博小组、佛陂小组)

负责人:李火东、李荣芳(贫困户)

5、塘尾村林区(茜坜、柏新、塘新、牛之峡、塘一)

负责人:张才桂

6、塘尾村生态林区(罗坑径水库、横茜村、长塘小组)

负责人:陈赐明

7、坳头村林区

负责人:张吉庆

(三)其他工作组

设置机动巡查组和后勤保障组,负责人如下:

1、机动巡查组

负责人:李尧金

2、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陈涌颖

三、值班时间安排

麻陂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时间:20xx年4月4日起至20xx年4月6日止。

四、工作安排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镇、村两级森林防火责任制建设,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则追责”制度。即日起至清明节前,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通过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开展镇、村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组织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等,采取一切措施,全力抓好清明这一关键时期森林防火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如:微信、短信、宣传牌、宣传单、横幅标语等形式持续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森林防火自救、互救能力。要组织镇包村干部与村干部一起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把森林防火教育与讲文明、树新风、移风易俗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社区乡村结合起来,倡导植树祭祀、无烟祭祀和鲜花祭祀。同时加大森林火灾查处案例反面警示宣传教育,警醒广大干部群众,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全民森林防火氛围。

(三)加强巡山,严管火源。

指挥部各小组成员要紧密联系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持续加强对野外火源的管理,清明节放假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组织专职护林员加强巡山,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燃烧田基杂草、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香烛等。各村(社区)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墓地集中林区、旅游景点、垃圾场等,并自行整改,切实将森林防火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一地块,坚决管住火源。清明节前,指挥部各小组成员成员按各自挂钩的片区自行落实检查。

(四)严阵以待,科学扑救。

根据《博罗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及时完善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办法,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障等各项准备工作。若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报告指挥部进行统筹安排。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接到山火报告,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镇卫生院应迅速出动急救车辆,森林公安要从快从查处火灾案件,快速出击、快速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力争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值班,畅通火情。

清明节防控期间(4月4日至6日),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全天24小组值班。各负责片区护林员需恪尽职守,做到严防死守,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清明节期间,全镇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30前报告镇林业站。

春分清明期间森林灭火工作方案【篇三】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从源头上清除火灾隐患,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根据省、市、县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的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和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强化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深化宣传教育,从严管控野外违规用火,积极稳妥处置突发险情,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管控重点

从严管控全镇林业用地及林缘300米范围,清明祭扫人员点香点烟、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祭祀用火行为;春耕生产群众焚烧秸秆、烧甘蔗叶等农事用火行为;踏青春游等人员野炊烧烤、林区吸烟等随意用火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3月20日-4月2日,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要完成动员部署,特别是宣传教育氛围营造、进山火种检查、坟头墓地看护以及督查巡查、驻村督导、应急处置等重点防范措施和人员要全部落实到位。

(二)严管阶段。4月3日-7日,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要按照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工作制度以及既定工作部署,全力抓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综合保障各项工作,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林区安全稳定。

(三)总结阶段。4月8日-9日,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总结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成效,对存在问题要强化措施,及时整改;有效做法要深入挖掘,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工作总结于4月9日前报送到镇森防指办公室。

五、工作任务

一要认真抓好宣传教育。要加大文明祭祀、林区禁火舆论引导;林区村(社区)和有林单位要派出宣传人员或宣传车辆,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回广播《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湛江市禁火令》《徐闻县加强林业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森林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广大群众违规用火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开展“森林防火安全一堂课”教育活动;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播放禁火法规、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对进山入林人员面对面教育劝诫,全力营造浓厚宣传教育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灭火意识。

二要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整治。林区村(社区)和有林单位要深入林地排查森林火险隐患,并对排查到的森林火险隐患进行造册登记,对林木下落的干枯枝叶和林边可燃易燃垃圾以及其它隐患组织力量清除干净。

三要认真抓好野外用火管理。一是全镇干线公路和林区村口、路口、沟口各类检查站卡要落实精干力量,通过层层盘查过往车辆和人员,杜绝携带火种及易燃祭品进山入林。二是全体巡山护林人员要全时段、网格化地密切监控林区,特别是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坟头墓地集中区的人为活动和野外用火,确保隐患早处置,火情早报告。三是严格执行“人盯人、人盯坟”的管控机制,拉长战线、延长时间,严看死守,特别要盯紧看死返乡祭扫人员和林区孤坟、散坟、老坟,确保不出问题。四是村级扑火力量要靠前布防,对重点站卡和火情多发区域实行重点管控、巡查。五是派出所要强化执法,从严处罚,形成震慑,保持野外违规用火高压打击态势。

四要认真抓好应急准备。一是镇应急办要加强天气情况的转发,遇有非常天气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二是镇、村两级森林消防队伍要齐装满员、高度戒备,并结合本地区林情火情特点靠前布防或分区巡查。三是遇有火情发生,当地主要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快速调集优势扑救力量,在确保人员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前提下,将火情扑灭在初发阶段。四是扑火救灾要统一指挥、明确责任、令行禁止,严禁违反《森林火灾扑救技术规程》,组织扑火队伍在危险地形、危险时段和危险火环境下扑火作业,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要认真抓好督导检查。清明节期间,镇领导、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多批次地深入基层组织和一线岗位,督导检查工作部署、责任落实、宣传造势、火源管控、应急备战等情况。要重点查、反复查,加大督导力度和密度,推动森林防灭火措施和责任有效落实。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将全过程跟进督导整改落实。对涉嫌失职渎职造成森林火灾发生的有关人员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清明节期间,林区人为活动增多,野外用火隐患严重,历来森林火情火灾多发。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工作,率先垂范督导检查,发生火情要亲临现场组织扑火救灾,高位推动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落实。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统领,压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基层组织管护责任制和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制,特别要管好一线巡查检查和巡山看护人员,既要把每个坟头墓地、山头地块、村口路口的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更要加强督导检查,防范履职不严出现工作漏洞。

三要强化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镇、村两级主要领导要坚守防区,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调度;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森林防灭火责任单位值带班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位值守,确保政令畅通。发生火情要严格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的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信息。此外,各村(社区)、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务必于3月21日前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值班表上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春分清明期间森林灭火工作方案【篇四】

清明节期间祭祖扫墓、春耕生产、踏青春游等林区人为活动和野外用火增多,极易发生森林火灾。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决胜阶段,为防止各类风险交织叠加,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和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统筹做好清明期间疫情应对和森林火灾防控扑救各项工作,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服务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大局。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层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南》,各村(居)委会一线森林防灭火责任制要落实到位,任务要分解到位。镇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森林火灾预防职责,深入开展防火巡查、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工作;安委会要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及时组织协调森林火灾扑救;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切实认真履行责任;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要落实清明节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

(二)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采取广播、电视、报刊、手机信息、宣传车、横幅、海报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倡导文明、简约祭祀新风尚,疫情时期减少返乡祭祖活动,切实强化全民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意识。各进出林区路口、林区道路两侧要增设防火宣传标牌,各林区内墓地进出沿途要刷写森林防火标语,教育和警示入林区扫墓人员禁止用火,宣传车辆要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查广播。要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入机关、企业、学校、林区、社区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一是要排查火灾隐患。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织密防线,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风险区(点)的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制度,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二是要包山头地块。各村(居)委会要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临时聘请人员,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一处林地。积极劝导祭祀聚集活动,确保辖区人员不聚集、疫情不反弹、防火有保障。护林员除了要管护好自己负责的林地外,森林经营单位、个人做好包山头的工作,切实做到每个有坟墓的林区、山头都要有人看守。要将管护人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不定期检查护林员护林情况,保证清明节期间每个护林员在岗在位。三是要设卡布点检查。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在林区、风景区等门口路口设临时防火检查岗立检查牌, 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林,同时做好外来人员测温登记工作,引导进入林区的车辆有序行使和停放。四是要加强执法处罚。要协助上级开展进山执法行动,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巡逻取证和强化执法,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保持野外违规用火高压打击态势。

(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是扑火预案准备。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工作。二是扑火队伍准备。镇、村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要处于待命状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发生森林火灾时,各单位的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三是物资保障准备。各单位要在清明节前补充充足扑救物资,为护林员制作“护林员”袖章和采购二号工具。护林员巡查时要配带“护林员”袖章和带上二号工具,及时对扫墓违规用火进行处置。

(五)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清明节假期,实行“双值班带班”制度,各村(居)、单位负责同志必须各有一人在岗带班。规范火情报告,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全面掌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不得迟报、瞒报,做到应急处置安全、有序、高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认真吸取四川凉山和佛山高明森林火灾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及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本地区的情况,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

发动,切实抓出实效。

(三)强化问责考核。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把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不到位、部门监管走形式、有法不执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春分清明期间森林灭火工作方案【篇五】

清明将至,节日期间进山扫墓和旅游踏青人员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加大,森林防灭火工作进入紧要期。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力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深入贯彻《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龙川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全面提高我镇森林火灾防控水平。以深入落实责任为抓手,以宣传为先导,以野外火源管控为重点,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禁止明火扫墓,力争清明期间实现零山火和零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时间

20xx年3月20日至4月15日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防火责任。当前正值清明时节,进山扫墓、旅游踏青等活动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增大,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各村(社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顾大局、保平安的角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清明节前各村(社区)要亲自组织召开一次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制定清明清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压实村“两委”干部主体责任,重点压实村干部包片和护林员包山头的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打赢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灭火攻坚战,严防山火发生。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倡文明祭祀。各村(社区)要开展富有特色、群众喜闻乐见和警示性较强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加大法律法规和反面典型案例及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扫墓人员和进山旅游踏青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全力提高全民防范森林火灾的自觉性。

一是护林员要戴上红袖章、插上彩旗、带上扑火工具、小喇叭播放口号在墓地集中区宣传巡查。

二是开展“敲门”行动,村干部、护林员要到每家每户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违反规定后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每家每户清明扫墓祭祀不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不违规野外用火。

三是悬挂宣传标语,各村(社区)要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悬挂在主要交通要道、进山路口、高速路口和墓地集中区,每村至少要悬挂2条以上横幅标语,加大布设密度,增强宣传氛围。

四是各村(社区)要与扫墓群众签订《紫市镇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见附件),做好签名登记存案。

五是开展流动宣传车宣传,镇森林消防车要专门用于森林防灭火工作,每天要派出宣传车在主要交通要道、高速路口和墓地集中区宣传巡查。

六是加大对文明祭祀活动的采访宣传报道力度,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摒弃落后的燃烧纸钱、冥物、蜡烛等迷信祭祀方式,引导群众采用礼花炮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文明祭祀活动代替传统的祭祀方式,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三)强化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龙川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组织开展“五清行动”,以清坟头为主,做好辖区内墓地、扫墓群众的登记造册管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村干部、护林员要根据墓地的分布情况分工负责监管群众扫墓行为,严防因扫墓祭祀活动引发山火。要强化护林员巡护责任,按责任区划分管护区域,护林员要佩戴红袖章、携带扑火工具,在墓地集中区加强宣传巡查,落实巡山护林。要加密设立临时检查站,镇包村干部、村干部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和墓地集中区设立临时检查站值班值守,对过往人员和车辆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对进山人员进行检查和扫“防火码”登记,对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统一收缴集中保管,禁止携带一切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镇派出所要把查处清明期间的野外违规用火和山火案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要加大对群众扫墓祭祀活动野外用火的执法力度,对不听劝阻执意在林区内及林区边沿100米范围内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违规用火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一旦发生山火,要从严从快开展火灾案件调查工作,依法严惩山火肇事者。

(四)强化督查巡查,确保措施到位。为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成立督查组到各村(社区)检查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防火工作漏洞和问题,及时向村(社区)反馈,提出建议,及时整改,并做好督查记录,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火情处置不力造成森林火灾和不良影响的,将通报全镇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巡查执法工作,组织人员到各片开展现场执法,镇包村干部要进村督促检查村干部、护林员巡山宣传情况,压实村一级主体责任。

(五)强化应急值守,科学处置火情。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种火情信息,对省通报的林火卫星热点要迅速核查,及时反馈,不得迟报、瞒报火情。清明期间,各村(社区)每天要安排2名村干部留守值班;镇林火视频监控中心要安排人员值班值守,实时查看和掌握各山头地块情况,发现野外用火行为要派人及时制止;护林员要全天候开展巡查宣传;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要做好值班备勤,分片驻防,时刻保持临战状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准确向有关领导和镇林业部门报告,村主要领导要亲自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春分清明期间森林灭火工作方案【篇六】

随着清明节临近,春耕生产、祭祖扫墓、踏青春游等林区人为活动增多,我镇各地也将进入森林火灾易发、多发时期,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我镇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和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工作目标

认真统筹做好清明期间我镇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职责,督促森林防灭火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障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大局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安全稳定。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各村支部相关责任,层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杨家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村委会一线森林防灭火责任制要落实到位到人,任务要细化分解到位。

(二)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各村委干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加强和完善联防联治机制,采取广播、电视、报刊、手机信息、宣传车、横幅、海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杨家镇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全面深入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倡导文明、简约祭祀新风尚,疫情时期减少返乡祭祖活动,切实强化全民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意识,

重点要在进出林区主要路口、林区道路两侧增设防火宣传牌、警示牌,各林区有墓地进出路口、地段沿途要写森林防火标语,教育和警示入林区扫墓人员禁止用火,宣传车辆要深入林区村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查宣传广播。

各村委会要认真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做好引导广大民众文明祭祀,禁止使用明火扫墓活动宣传工作。做好学校学生森林防灭火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及时清理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县道路旁边森林火灾隐患。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一是要排查火灾隐患。要组织织密防线,切实加强森林火灾风险区(点)的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制度,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二是要包山头地块。各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临时聘请人员,划分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林区、每一个山头、每一处地块。积极劝导减少祭祀集中活动,确保辖区人员不聚集、疫情不反弹、防火有保障。林业站护林员、专职护林员除了要管护好自己责任林地外,还要协助村委会做好防火工作,切实做到每个坟墓林区、山头都要有人看守。认真做好管护人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不定期检查护林员护林的情况,保证清明节期间每个护林员在岗在位。三是要加强执法处罚。公安派出所要在清明期间定时开展巡查执法行动,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林区执法巡查和强化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保持野外违规用火高压打击的态势。

(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是扑火预案准备。各村委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工作。二是扑火队伍准备。镇级消防队伍要处于待命状态,应急指挥、消防队伍,随时待命,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发生森林火灾时,各村委分管领导、村干部要亲赴火场一线,现场指挥,组织力量处置。

(五)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清明节假期,各村委会必须要有一人在岗,值班人员在岗在位,要规范火情报告,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不得迟报、瞒报,做到应急处置安全、有序、高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村支部要认真吸取以往的森林火灾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村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本地区的情况,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

春分清明期间森林灭火工作方案【篇七】

清明期间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尤为重要。20xx年清明将至,森林防灭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期。为强化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高州市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及早动员部署

(一)发布禁火令:传达市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在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召开会议专题部署

1、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各村

(居)委会支部书记、机关单位负责人、全体镇干部、各村护林员参加。

2、各村召开专题会议:各村(居)委会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参加。

(三)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镇政府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各村也要制定应急预案。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组织单位加强宣传

1、各机关单位负责宣传发动本单位在职人员积极参与,带头示范,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政策法规,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严防山火。

2、村(居)委会:组织驻村干部、村(居)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包户开展面对面宣传、动员、教育,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

3、学校:学校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悬挂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

(二)组织社会加强宣传

1、发出“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议书。

2、发放宣传单:组织群团组织、志愿者在圩街、道路收费

站等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

3、各村在微信群里广发“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议书。

4、各村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天宣传森林防火规定、禁火令、山火避险常识、典型案例等。

(三)设置警示牌。横幅、标语在圩街、村庄、林区道路、进山路口、火灾易发生区域设置警示牌、横幅、标语。

三、严管火源,坚决消除隐患

(一)取缔无证经营点:组织市场监督所、安监办、派出所等部门清理、取缔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销售店(点)。

(二)排查火灾隐患:组织圩镇机关单位、村(居)委会排查森林火灾风险区〔点),建立台帐,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

(三)设卡布点检查:各村(居)委会干部、护林员在进山路口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

(四)现场执法处罚:加大执法力度,组织派出所干警、各村(居)委会干部进山开展巡查行动,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

(五)严管野外火源: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临时聘请人员,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处林地。

(六)公开曝光典型:组织新闻媒体对各种阻碍执法检查、违反禁火令的行为,以及森林火灾案件等,在电视、广播、报刊开曝光。

(七)加强墓地监管:组织村(居)委会对属地坟墓造册登记,签订扫墓防火安全承诺书。对坟墓集中区域开设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引发重大森林火灾。

(八)制定村规民约:村(居)委会与村民商订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建立“村民管理、自我约束、互相监督”长效机制。

四、督导检查,确保有效落实

组织督查组深入到一线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督查,对各村(居)委会、各圩镇机关单位贯彻落实工作部署不得力,森林防灭火工作不作为,弄虚作假、瞒报火情等失职、渎职行为,实施问责;对森林火灾多发,或造成重大损失与影响,或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或扑救山火指挥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做足准备,高效处置火情

(一)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镇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村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二)做好充分准备:做好镇、村级扑火力量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队伍靠前驻防:半专业扑火队伍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重兵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半专业扑火队可分组驻防到交通便利的重点村,确保能够以最快时间到达火灾现场;村(居)群众扑火队(必须经扑火培训合格)根据当地实际安排,确保能够以最快速度扑灭初发火。

(四)严厉查处火灾案件:接到火情报告,要立即通报森林公安或公安派出所。接警的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侦查,从快从严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坚决打击肇事者,形成震慑效果。

六、强化值守,有序处置

(一)加强值班调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清明节假期,实行“双值班带班”制度,各村(居)委会安排人员在岗值班。

(二)有序处置火情。一旦发生火情,村(居)委在组织处置的同时报告镇(街);镇(街)接到火情报告,立即组织镇(街)扑火队伍前往火场处置,并报告市防火办、市应急管理局。

(三)强化扑火组织指挥。森林火灾发生时,村(居)委会主要领导要立即到火灾现场,并及时报告,视情况积极组织扑救;接到报告,镇(街)领导必须到现场组织扑救。

(四)规范火情报告。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4月4日至8日,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居)委会每天15时前要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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