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实习日记(篇1)
今天李法官带我来到了路南区基层人民法院,虽然以前由任课老师组织来过这里旁听案件,可是这次到来给我带来的是另一层感受:中国最广大的人口仍然居住在农村,中国的问题仍然主要是农村的问题。所以中国的法律所服务的对象绝大多数在农村,绝大多数是非城市化人群。然而,由于经济和文化等因素,现代法律在很大程度上主要适用于城市社会、工商社会和陌生人的社会,而往往忽视农村这样一个乡土熟人社会、权力边缘化的社会。在解决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时同时也担负着法治社会的建设及普法教育的重任。但是正所谓“天高皇帝远”,基层法院处于国家的最低层,深入乡镇,这就形成了国家权利的边缘地带。在这个边缘地带,两股力量博弈,强大的国家权力很可能变弱,屈服于抵制国家权力的乡土力量。
无论从法官的人数来看还是从处理案件的数量上看,基层法院都是中国司法的最主要部分。法律和社会现实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往往在基层法院中有更为直接、生动鲜明的反映和体现,在这里,原生状态的生活和法律相遇,基层法院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生活的检验。我们应该加强国家权力在基层法院的实现,实践出真知,让中国的法律系统更适应中国。
法院实习日记(篇2)
因为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所以实习刚开始的时候是参照着书记员的模板写一些简单的法律文书,例如:执行通知书、传票、送达回证等,这些相对简单,而且格式固定,所以学习起来就比较快。但是对民事裁定书和合议笔录的制作就相对困难。这类法律文书需要制作人对案情有着详细地了解,能对法院的判决有着准确的理解,并且在过程中,措辞必须严谨细致,不能产生错漏。打完裁定书后还要进行排版,调整格式。在书记员的耐心指导之下,我对自己写的每一份裁定书都进行了反复的修改,直至满意为止。法律文书是当事人重要的资料,并且代表法院工作人员的水平和法律的尊严,一旦马虎应付,必然会产生十分不良的影响。
法院实习日记(篇3)
此次实践 共历时一个月,在基层人民法院旁听法官办案,了解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状态,认识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时的思维,注重了解程序性原则在我国基层法院的具体运行,认识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 ,初涉我国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况,具体了解办案经过,公正是否得到体现,理论和实践 是否一致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认识,基层法院实习日记。
首先,在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起关键性的作用。基层法院有过去老体制下的法官,例如刑庭庭长是1979年从人民教师中任命的,也有新体制下法科毕业 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官,老法官有办案经验,新法官有前卫的思想,两者可以相互借鉴学习。原以为老法官的思想很 "腐朽",然而其专业水平却很高,办案很有经验,同时新的法学理念在办案的过程中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如重程序,倾向当事人主义等,这些老法官一路办案,也是一路学习过来的,可以说老法官不"老".
其次,基层人民法院大部分针对的是农民群体,广大人民群众集体知识水平偏低, 新生一代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这就给审判工作带来了麻烦,法院工作人员解释给他们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老百姓听不懂有些还胡闹,引起的矛盾纠纷都是邻里乡村的小矛盾,如:地邻关系而引起矛盾,因误会而有纠纷,有些人是讨公道,有些人是争口气,打官司的理由就是争面子,免受人欺,例如,有些当事人说:村上只有我一户人姓刘,而对方在村上有很多弟兄,有一个老太太说:我的两个儿子在外地,他们就欺负我这个老太太。
农村的人应该邻里和睦,有纠纷用话说,去人民法院解决,法院可以给你公正的答案。然而还有些人借一时之气而酿错,追究其刑事责任。农村人打官司感觉是很不光彩的事,如果双方打官司的话,可以说双方的矛盾程度达到了极限。邻里、村里之间相互谅解,互相帮助有困难的人,同时加强农村人的知识文化水平建设,这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就可以减少许多,农民各司其职,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广大农民群众都抱怨,政府部门的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多少人多新盖的审判大楼不满,一方面是过去传统的对政府机关印象不好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的思想不能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得到交流而造成的误解。每个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来访者,仔细的解读案件,解决来访者的疑难问题,然而,多少来访者一进国家机关大门,存在心理 "阴影",要记住这些国家机关是专门为人民办事,没有什么"胆怯"的,工作上有时办案人员给老百姓说好话他们听不进去,工作人员对他们严一些也是应该的,在给付赔偿金的案件中,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给出合情合理的判决结果,偶尔也会出现一些误差,这是在所难免,但绝对在程序方面是公正的,有时双方当事人都感到不公平,态度极恶,这些让人不得不再论证什么是公正。
在基层法院,人民群众没有多少钱,要说贿赂还没有多少资本,也没有人给他介绍贿赂给谁。然而有权有钱的人,怎样依权依钱作威作福在所不知。毕竟,有权有钱者少,国家的法律日益严明,这些人将被严厉打击,再加上人民的素质日益提高,工作人员严以律己,老百姓和国家机关的这种隔膜也将会烟消云散。
法院实习日记(篇4)
排序、敲章、敲页码、打目录、电脑结案、打印卷宗封面、装定卷宗、涂浆糊、贴封条······到最终的归档,一份看似薄薄的简单的卷宗,却经过了那么多的程序,足见其严谨性,却也是一件机械化的工作,在机械中寻找欢乐,在装定了几份卷宗后,根据其每个步骤的特点,想了个好听的名字给它们,如,我把敲章、敲页码称之为“内装修”,把涂浆糊、贴封条称之为“烤鸡翅”等等。
结案日的来临,就是我们每一天都应对着堆积如山的案件,为忙碌的工作添加点乐趣,解除点无聊,这就是我应对忙碌的态度。忙碌中,我们寻找娱乐,实习的一个月,正值上海的酷暑,法院有时到午时2:30才上班,所以,约上三五好友及其他庭的同学,书记员姐姐请我们唱ktv。我们忙碌并欢乐着······
法院实习日记(篇5)
上星期师兄就告诉我今天有一个医疗鉴定会,法院可以派人去,叫我和华工来实习的同学啊勇一起去旁听,卢法官还私人掏了50块给我们作为车费和午餐费。哈哈~不用自己出车费又可以学东西,还有免费的午餐啊~~~怎么可以不去呢?所以就一口答应了~~ 鉴定的地方在中华医学会广州分会,据介绍信上说是在人民中路,但人民中路这么长怎么找啊?于是昨晚就上网慢慢查。本来以为坐车网会有,哪知道居然没有~~于是又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到处查找广州地图,终于找到了它的位置,幸好距离西门口不远,我在家坐556就可以直接去到了。和啊勇联系了一下,确定他7点30在法院那里坐556过去,在西门口站等,那我就迟点吧,7点40分去,毕竟那个鉴定会9点才开始,一个多钟应该够时间了吧~ 今天早上一早就醒了,7点半就收到啊勇的短信说已经出发了,好,我也7点40分准时出发,车也很快,到了西门口才8点20,有的是时间,买了只粽子当早餐就在车站那里等啊勇了。哪知道等了7台556还没有见到他,那是已经是8点45了~~~之前一直发短信跟他联系,每次都说在556公车上,车很慢,但是又不知道他在哪里。最后决定打电话给他,他居然告诉我打的.过来了,晕啊~~~~~他不是比我还早坐车的吗?我想他打的应该会直接打到那里吧,于是就告诉他我直接过去了,在门口等。走到那里才8点50分多点,他打的过来应该很快吧,应该不会迟到的,我想~~ 等到9点钟还没有见到他,就又打电话过去,他说他还在车上,过了一阵子他打电话过来说他已经到了西门口了,我就告诉他向前一直走就是了。又过了10分钟,我想我走5分钟多点就到,没可能这么久都不见人的,又打电话给他,他说他问保安,保安告诉他去市一,晕啊~~~~~~~~~~~~~~~~~~~~~走错方向了~~~立刻告诉他往回走,又过了10分钟,终于见到他了~~~那是已经是9点20分了,赶紧走进去。 走到里面看到有几个人站在那里,问了一下原来是中医药大学的代表和代理律师,他们告诉我们专家还没有下来,鉴定还没有开始,幸好幸好~~~过了5分钟专家就叫我们进去了,正式开始鉴定会议,我们作为法院代表还坐在“特邀监督员”的位置上,看来地位还挺高的,呵呵~~~ 这个鉴定会议的卷宗之前有看过,是为了治疗肝硬化做人工肝静脉穿刺时发生并发症,导致了动脉被穿破,患者没有得到及时的照料而死亡。在鉴定会上患方代表就把起诉书的内容读了一下,一直在说医院不负责任,患者穿刺出血都没有得到及时照料。而医院就说当时有看过患者情况,但是患者自己把绷带拆了,导致大出血,而且由于患者肝功能障碍而导致死亡。最后专家组也认为是肝功能障碍导致患者死亡,不算是医疗责任。一个医疗鉴定就这样结束了~~~ 其实在中国做10起医疗鉴定有9起是不作为医疗事故处理,一方面是患者缺乏医疗知识,难以发现医疗过程中主要的问题所在并及时保留证据,令一方面是做鉴定的专家也是医生,很容易就同情被起诉的医生,而且还可能存在利益关系。看来,要得到合理的鉴定结论在中国还是比较难的,医疗事故的患方不但败诉,还要承担诉讼费用和鉴定费用,看来以后有医疗事故还是不要起诉了,免得浪费精力和金钱。
法院实习日记(篇6)
上午看了一卷卷宗,下午去送达。送的是一份通知书,看起来很简单,回来再看看书,发现送达也是很有讲究的一种法律行为:
第一,送达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不是送达的主体。虽然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也要向人民法院呈交诉讼文书或相互之间递交其他文书,但这种行为不能称为送达,因此不适用有关送达的规定。
第二,送达是一种特定的诉讼行为。法院在诉讼中的行为是多种多样的。但送达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第三,送达的文书是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决定书、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传票、通知书等。?
第四,送达必须依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民事诉讼法对送达的程序和方式有比较具体的规定,人民法院实施送达行为时必须依照规定办理。违法的送达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院实习日记(篇7)
法院的实习让我明白了自我的不足。深入了解了,才明白了自我的盲目自大,明白了自己的无知,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懂,也深深体会到大到“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的道理。不出去闯闯永远不明白自己有几斤几两,在法院实习,做错了什么事,法官和书记员都可以说你还是学生,能够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职责。假如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职责。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渡,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
法院实习日记(篇8)
早上六点起床,勿忙洗漱完毕就背个包出门了,今天是实习的第二天,也是第一天正式上班,所以不能迟到。路上买了个馒头边啃边跑,到校门口时恰好赶上107路公车发动,幸运啊……
赶到碉堡中院的时候,才七点四十,总算没迟到啦,在电梯的镜子里竟然都发现自已的眼睛肿的像大哭过一场。一进门,发现庭长早已经安坐于办公椅了,庭长掏掏口袋拿出一片钥匙:诺,帮你配了一片钥匙,以后你就可以自由出入了。
上午的工作是接着昨天来的,还是昨天那份判决书,我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修改完打印出来之后,拿到庭长,庭长又检查了一遍,还是有不少错误,又拿给我去补正,补正之后又让他检查,如此往复,我修改了四遍,他检查了五遍,最后还是不敢肯定判决书没有错误了。
已经将近中午了,由于下午就要就本案进行最后一次调解,庭长本打算如果调解不成就直接当庭宣判,最后出于判决书还可能存在错误,庭长不得不只准备调解书了,于是我的工作又转向了制作调解书,还一份赔偿义务方的协议书。
由于下午英明的庭长要求我当书记员出庭作调解笔录,所以,我的午休时间又暴毙了,我查啊查,找啊找,发现调解笔录不是像个录音机一样每句话都录下来,而是简单的几句重点了,我有信心了,但还是没准备休息。
约好三点开庭,结果被上诉人(被侵权人)三点半才来,调解进行了两个小时,双方就赔偿数额的问题进行了友好协商,各有苦衷,各作让步,十三万的赔偿额减少到了十二万,最后圆满达成协议。离分别之时还互换名片,这样的解决方式,我认为是最圆满不过了。
不过,让我困惑的地方也不在少数,首先是当事人包括法官都说的是湘潭话,我不仔细听的话基本上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另一个是,庭长在本案中确实起了一主持的作用,但是这种主持应该只限于引导他们谈话的重点和中心不会转移,而不应该是积极主动的去劝说应该赔多少,或少赔多少,但是庭长两方面的都做了。
调解中间,在双方僵持不下时,庭长单独将赔偿义务一方叫出庭外私自协商,侵权人回庭后的态度便稍有改变了,我不知道这在调解程序中是不是合法,但我应该能判断庭长对侵权人说了什么。鉴于我的实习身份,我也不好挑明。
然后就是庭长在双方达成协议后,就催促双方直接签定了调解书的送达回证,这在程序上是明显不合法的,虽然庭长这样做节省了人力物力,且有效的避免了双方反悔,但同时也剥夺了双方反悔权,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
这一次的调解很容易让我联想到了“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司法实践中,都普遍的认为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即认为要让当事人获得正义,即使诉讼拖得太久也没关系,公正相比于效率要重要。但是不记得谁说过:迟到的正义为非正义,如果因为拖延诉讼,当事人的权益就得不到及时保障。或者双方因为无止尽的诉讼而陷入缠讼的地步,最后一方赔得更多,另一方则因拖延而花费更大的成本,这也是不合理的。
我认为,公正和效率也是统一的,考虑公正问题时不仅应当只考虑当事人的公正,还应该考虑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这里的公正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利益”层面。如果一味以当事人为重心而进行缠诉,不仅会浪费司法资源,同时对社会其他成员也是不公正的,因为司法资源的浪费也体现了对纳税人财政的浪费。所以公正和效率的问题不能分开谈的。
法院实习日记(篇9)
整理卷宗,扫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实习过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每一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无数次的翻阅,心中还是会有一点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缴款书、起诉状、答辩状、身份证明、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原被告证据、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调解笔录、开庭笔录、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等顺序将所有的资料整理成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有副卷,而副卷的资料则包括合议笔录、判决书原件等。
鉴于去年暑假的实习经历,这项工作对我而言并不陌生。首先,法院的笔录基本全部是电脑录入,对于没有学过速录的我来说还真的跟不上,所以明显的感觉到掌握速录技术的重要性。可是据此我也明白了,该法院大多数的书记员并非科班出身但却能够进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她们所掌握的速录技术。
法院实习日记(篇10)
今天是我们实习的xx天,细想想这几天收获了很多东西,而那些东西是我们在课本上学不到的。感谢学校的帮助,我才有了这次去xx法院实习的机会,让我在实践中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指导了我学习的方向,鼓舞了我学习的动力。在实习期间,在xx老师以及其他各位老师的帮助指导下,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工作中处理问题的方法,也了解到了法院民事审判庭的一般工作程序。期间我旁听了一次庭审,而且有幸与立案庭的xx庭长进行座谈会,这正好是与我所学专业比较接近的问题,我从中既增长了很多法学知识,也发现了我所学的法学知识的不足,指导了我今后学习中的努力方向。我觉得我在听审中收获挺大的,在听的过程中发现了很多平时遗漏和遗忘了的知识,听完通过咨询老师而对那些知识有了更加深刻对印象。通过这次实习,使我对法院对工作不再那么陌生,让我对法院有了更加清晰对认识。这一周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
法院实习日记(篇11)
今天是实习的第二天,和昨天一样,我没有太多的工作,在整理案卷的同时也在思考着案件的整个过程,看到最多的是青少年法罪的案例,通过李法官的讲解,我了解到中院在开展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特别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和挽救,努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主要从以下六方面开展工作:一、注重庭前调查,为庭审教育做准备,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提供参考。二、使用圆桌审判,缓和庭审气氛。三、庭审教育到位,使未成年被告人明法、晓理、动情。四、法官寄语,真诚唤醒良知,期盼浪子回头。五、延伸帮教,使未成年犯鼓起勇气,走向新生。六、宣讲法律,提出建议,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绿荫。
法院实习日记(篇12)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被他们的造物主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民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 ——美国1776年《独立宣言》
一个新的周一伴随着明媚的阳光开始了!
今天早上庭长、杨姐和郭哥开会,会后又去探望了刚刚从运城医院出院回到家里的赵庭长。故我一个人坚守办公室,接待当事人。期间波澜不惊,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直到十一点郭哥让我照着赵庭长的手稿打了一份离婚纠纷的判决书。案情很简单,原被告双方感情基础薄弱,被告(女方)又参与传销赌博并离家出走,原告(原告)据此起诉离婚。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赵庭长手写的这份判决书手稿。赵庭长刚刚才做过手术,但判决书中的每一个字都写得清清楚楚,法律法规的名称写得明明白白,任何一个细节都不放过。其认真的态度让我动容,如果每一个法官都能认真对待自己每一项工作事务,这将为我国法制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午和一个也在法院实习的同学聊了聊天,对法院实习的枯燥无聊深有同感。虽然法院的工作确实有些枯燥,但我们不能把眼光仅仅局限在这些具体的工作上,要边做边听边看边思考。比如一次和杨姐的聊天中,我就了解到基层法院存在的案件代理资格问题——一些法律素养不高的人(比如法学会成员)或是已经丧失资格的法律工作者任然在代理案件来牟利,法院对这方面的审查却不严格。这将会对法院的诉讼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还有我注意到法院目前所有的文书都要求双面打印,这也是司法机关在节能减排方面所做的努力。
中午临走时向庭长请了一个下午的假,因要回村里办一些事情。这也是算是一个“第一次”(第一次请假)吧···
法院实习日记(篇13)
回想自己刚来的时候一窍不通,跟律师或者当事人说话的时候很没底气,现在情况已经好转很多,虽然不是什么民诉程序都懂,但是起码我已经能够自如应对。带我的书记员,法官都是相当优秀的,我觉得自己在他们身上学习到不少东西。可能我做的事情并不是需要很多专业技术含量,但是我辅助书记员工作的过程中培养的耐心,细致,与办公室工作人员相处的时候学习到的抗压能力,为人处事,以及待人接物等方面是非常多的,我真的非常感谢此次实习有他们的各种教导,让我成熟和懂事了许多,尽管两个月时间很短,却是非常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