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最新铺位租赁合同(范文四篇)#】你最近是否在收集合同模板?合同开始越来越频繁地在我们身边出现。签订合同可以确保在发生争议后有可依据的证据,“铺位租赁合同”是好工具范文网的编辑为您整理和分享的内容,希望您能在我们的网页上找到您需要的内容!
铺位租赁合同 篇1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广场实行商业铺位的独立经营模式,整个广场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对外统一名称,由乙方签约经营的铺位,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甲方将位于东莞市长安镇财富广场 号铺位,出租乙方经营,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1)租赁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其中乙方享有装修期 个月和免租期 个月,共计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不计算租金。
(2)商铺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和项目以甲方解释为准,乙方必须在甲方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经营,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需向甲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在合同上注明)。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禁止乙方继续经营,收回铺位,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
在本合同经营期限内,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租金计算标准为:
第一次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为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币 元/月(人民币大写:元整),租金均为甲方税后实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租赁发票,相应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二次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为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币 元/月(人民币大写:元整),租金均为甲方税后实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租赁发票,相应税费由乙方负责;
乙方用电容量和用水容量需控制在经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管理方核准的用电用水容量之内,容量之内的计算标准按长安镇相关的收费标准以实际发生额和变压器电损实际发生额交纳,超出容量的部分需另外申请,并经批准后按相关部门的相应计费标准计费交纳。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管理方)收取的管理费,是用于提供广场内部公共卫生、保安、广场整体形象维护,宣传费及公共用水、电量正常支出。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平方米) 元/平方米/月,即人民币 元/月,管理费均为甲方税后实得,可按乙方要求提供发票,相应税费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于每月(遇节假日顺延)前向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管理方)缴纳当月租赁费、管理费、污水处理费和上月水、电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逾期不交,则每天按所拖欠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拖欠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工商管理费、税金由工商、税务部门与乙方核定后由乙方自行交纳。
乙方应于签定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水电押金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 10000 元),共人民币(大写): ( 元)。如乙方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事项,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款项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于 拾 日内将保证金和水电押金无息退还予乙方。
(1)甲方(或由甲方委托之管理方)有权按期收取租赁费及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费用。
(2)甲方(或由甲方委托之管理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广场营运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监督。
(3)经营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A. 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改变经营范围。
B. 擅自将商铺对外出租、转让或利用商铺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C. 逾期不交纳租赁费及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并经甲方限期要求到期仍不缴纳者。
D. 严重违反广场管理纪律和有关制度又不予改进的。
铺位租赁合同 篇2
餐饮业铺位租赁合同书——为餐饮业提供稳定的场地租赁
在当今的餐饮业市场上,场地的选择对于一个企业的商业成功至关重要。对于刚刚起步的小企业来说,租赁场地也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因为与购买房地产相比,租赁不仅可以减少前期的资金投入,还能够降低维修和装修的成本,并且可以根据经营状况更加灵活地选择不同的场地。
而为了保证租赁过程的顺利进行,避免租客和房东之间的矛盾冲突和法律纠纷,合法合规的铺位租赁合同则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在进行铺位租赁之前,双方应该签订一份详细的合同。
一份涵盖完整的铺位租赁合同书需要明晰以下内容:
1、租赁地点
在签订合同前,双方需要确定租赁地点。在确定租赁地点时需要考虑一些因素,例如地段、交通、人流量、周边环境等。可以是商场、写字楼、酒店、工厂或者是自由广场等。确定完具体位置后,要明确租用的具体场地,包括面积大小、楼层、配套设施等。
2、租金价格和支付方式
租金通常是铺位租赁合同书上最为重要的部分,它涉及部分租赁期间的支付方式、租金大小及增减、续约条件、逾期付款的处罚等内容。因此,双方在签署合同之前需要充分协商,并在合同中详细写明。
3、保证金
保证金是保障房东权益,确保租客遵守合同约定的重要保障。租客在签订铺位租赁合同时,需要提供一定的保证金,以保证其在租期内按约定支付租金或维护场地。具体保证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在合同中需要说明,并明确在租赁期结束时如何退还。
4、使用时间
租期长度通常是铺位租赁合同中比较关键的内容,双方在签订前需明确租期起止日及如何续约的条件和方式。合同中还应该写明场地使用的时间,是每天24小时使用还是限定办公时间,这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
5、租户规定
铺位租赁合同书中还应包含租户规定,例如房屋用途、物业费用、合同基本条款、公共设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面的责任等内容。这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础。
6、争议解决
在铺位租赁合同书中,通常会包括针对租赁过程产生争议的解决方法。例如,当合同期限内,一方因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对违约方需要具体的处罚或补偿方式等。双方在签署合同前需充分了解,以避免最后出现法律矛盾纠纷。
餐饮业铺位租赁合同书是餐饮业开展业务的重要法律依据,明确了租客和房东之间的权利和责任,保障了双方的利益和合法权益。因此,对于企业和房东来说,签署一份详细、规范的铺位租赁合同书是极其必要的。
铺位租赁合同 篇3
(4)甲方(或由甲方委托之管理方)应向乙方提供约定的经营商铺、广场名称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经营条件。
(5)乙方需在甲方书面通知交铺后30天内前来收铺,逾期不来收铺的,视为违约,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另作处理,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6)甲方(或由甲方委托之管理方)应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无故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7)甲方(或由甲方委托之管理方)有权对乙方的装修设计方案进行审核,方案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管理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的装修工程必须在完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如装修验收未合格将不予营业,装修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
(8)甲方不得无故提前收回商铺、终止合同,如甲方无故提前收回商铺、终止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已装修的,经折旧后的残值,由甲方赔偿。
(1)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依据本合同约定取得经营场地的使用权和广场名称的权利。
(3)未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的商铺对外转租、转让。
(4)不得非法经营、变更经营,经营范围不得突破甲方核准的经营项目。
(5)乙方承担商铺的日常维修责任,爱护商铺设备及公共设施,若损坏,除自行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外,还将对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合同签定同时,乙方即成为经营场地的防火责任人,同时签署防火责任书,负责店员的消防意识及器材使用的培训。
(7)消费者在乙方经营场所接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的经营行为而使甲方遭受任何损失、发生任何费用或者承担责任的,乙方对此应予以全额补偿。
(8)乙方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收铺手续。
(9)按时、足额交纳商铺租金、水电费用、管理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10)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管理方)对广场的各种管理工作。
(11)乙方须在起租日起3个月内开业,如未能正常开业,则乙方的后续 2 个月免租期取消。
(1)乙方必须具有符合长安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经营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办理费用自理。
(2)乙方在广场必须亮证经营,实行经营商品明码标价,不得采取恶性压价、强拉顾客等不正当手段干扰其他商家经营秩序,乙方在售出商品及提供服务时,应主动开具有效的购物凭证(如收据、发票)。
(3)乙方应自觉按章纳税及工商管理费,严禁走私、贩私、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否则,乙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并向甲方支付商品总价十倍的违约金,以弥补甲方经营及名誉所造成的损害,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乙方对其经营场地的装修,需先向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管理方申请,并报三维效果图,经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管理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其装修及用料的标准需符合消防部门及广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装修完毕并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管理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5)乙方应按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管理方规定的装修期限完成装修,没有完成并影响开业的,每天要向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管理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6)乙方应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并按消防部门规定自行购置相应数量及规格的消防器材,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火险等灾害,且导致他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存放在商铺内的所有财产需自行投保及妥善保管,如有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8)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管理方有权要求乙方守法经营、加强管理,杜绝出现违法或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9)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广场的公用面积,堵塞消防通道,不得擅自改变广场统一装修格局。
(10)乙方严重违反本广场经营管理规定,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管理方有权责令其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乙方仍需交纳所有费用,直到终止合同。
(11)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管理方因需要召集的会议,有义务传播广场统一的宣传广告资料,自觉维护广场的良好形象。
(12)在经营中,乙方所发生之债权、债务及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将经营的设施、商品向任何单位和个人作担保、转让、转租、抵押,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不遵守上述事项造成自身损失及受有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民事赔偿及其他的法律责任。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期满后,若乙方有意继续经营本商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续约的优先权。但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提前60天通知甲方。乙方对商铺装修所作的固定添附,在合同到期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不对乙方装修给予任何补偿。
(3)若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有必要进行修订,则双方可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已交的费用全部不退,如乙方欠甲方相关费用的,乙方应补足甲方。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乙方同意以本合同约定的商铺内部所存放的全部货物作为担保。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5)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6)合同履行期满或合同终止、解除的,乙方应三日内退出经营场地,并及时将场内所有货物、柜台及设施撤出。但乙方的固定装修设备不得拆撤或更换,因乙方拆撤或更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7)合同期满,乙方不续约又不及时办理撤离手续者,甲方及甲方委托之管理方将按每逾期1天扣 叁仟 元的标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作为赔偿;逾期10天仍未撤走的,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的一切物品,甲方有权对乙方原场地予以清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一概由乙方承担。
(8)合同期满,乙方撤场后,其履约保证金在一个月内用于支付可能因商品质量“三包”发生的费用,如有不足,乙方需如数补交。若未违反以上问题,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三个月后,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管理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乙方确保本合同登记的地址为有效的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通讯地址错误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若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双方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租赁济南历山长隆商贸有限公司部分场地从事经营活动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新黄路1号济南历山长隆商贸有限公司 区 层 号铺位,面积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所核准的经营范围为依准。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2、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为合同租赁期。
1、本合同租金实行按年度缴纳。
3、下一年度房屋租金提前2个月缴纳,如在上述期限内未缴纳下一年度租金,则本合同在执行完第一年度租赁期限后予以自动废除。
4、第一年合同期内本经营铺位租金收取标准为 元/平方米/天。
5、乙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按照每个铺位标准缴纳经营保证金。如乙方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市场续约经营,其前期所缴纳经营保证金将于乙方退场后三个月内予以无息返还。经营保证金收取伍仟元整。
6、济南历山长隆商贸有限公司消费收取标准为 元/立方:电费收取标准为 元/度;如水电费收取标准有更改,将提前一个月予以通知。
7、水、电费每月5至10日到甲方指定地点缴纳,逾期每天加收1%的滞纳金,超过7日不缴纳的,甲方有权给予停止水、电供应的处罚,所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依法制订有关本商城内各项治安、消防、物业管理、卫生、水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对违反相关市场管理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经营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有义务帮助乙方提供办理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等方面资质时所需要的各种证明材料。
5、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经营。
3、应按照约定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所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规定日期缴纳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乙方所使用的营业房及辅助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如果造成损坏,应承担相应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守信的原则从事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乙方如欲将铺位转让给第三人或与其它业户交换或合租铺位,应以书面形式先征得甲方同意后,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转租、转让期限不得超出与市场签定合同期限)。
8、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及经营产品的相关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顶部以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铺位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及使用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和私自占用。
10、为了市场内业户的财产安全,所有业户冬季严禁使用土暖。
11、涉及商城内乙方入驻业户人身及财产安全等问题的投保工作,由乙方入驻业户自行解决,甲方不负此方面的责任。
乙方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给乙方的经营场地,并视情节轻重与否,保留罚款、扣除租金及相应等值货物以至上诉等权利。
1、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营业执照。
2、未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经营用途使用场地。
3、利用租赁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4、进行其它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
5、将租赁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
6、超过合同最终规定缴纳房租期限5日后未缴纳租金。
7、未按甲方最终规定开业日期入驻进行正常经营活动。
8、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
1、因不可抗拒或其它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租金,或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此事。
2、因市场升级改造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甲方应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
3、因上述原因致使本合同自动解除后,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内,乙方因自身原因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所交租金及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如在经营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乙方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因解除合同等原因而退场时,应保证甲方提供的各项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前期各项装修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
下列2种方式之任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济南市天桥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起诉。
1、如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将不影响本合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3、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以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方所制订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附件,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如与本合同约定相冲突,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专门规定的除外。
5、乙方的经营活动须与市场有关,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收回房屋,退还剩余租金,保证金不退,损失自负。
注:所租房屋不得作为仓库使用,必须正常开门营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铺位租赁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总面积约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年___个月;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季度支付制,租金标准为_________季度;大写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或转帐;以上租金不含税。
第四条保证金
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_________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2、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2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8、逾期10日未支付租金的。
6、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7、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第八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5 %的违约金。
第九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3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两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