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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合同收藏

2023-12-15 09:43:21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实用文#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收藏#】当下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人们在工作中必须使用合同。签署合同是一项非常必要且不可或缺的行动。如果想要拥有一个明确的人生规划,不妨先阅读“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建议您将此网页加入收藏,方便日后复习!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篇1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是一种综合保险产品,旨在保障个人及其家庭的财产安全。当我们遭受盗窃、火灾、水灾等意外事件时,合同承保公司将财产损失进行赔付,提供了极大的保障。

合同的保障范围显然非常广泛,涵盖了多种不同的住宅类型,如独立屋、公寓、联排别墅等,同时也覆盖了各种不同类型的财产,例如电器、珠宝、家具、装修等。

在签订合同时,我们首先需要进行资产评估。承保公司将根据评估结果,决定保险金额以及保费。通常,保费相较于单项保险要低得多。当然,保费依然会受到绝大多数单项保险产品所固有的因素的影响,例如年龄、性别、居住地等因素。

合同所保障的意外事件范围,可以分为居住丢失和外部意外事件两类。其中,居住丢失包括:盗窃、火灾、爆炸、雾霾、雷击、地震等。外部意外事件则包括:水灾、暴风雨等自然灾害,以及飞行物件、车祸、恐怖袭击、抢劫等人为事故。

当在居住方面发生意外时,承保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赔偿金额,赔偿损失。例如,如果我们的家居装修遭到泡水,保险承保公司将根据约定的合同范围,承担相应的赔偿。

在处理理赔时,我们需要提交相关证明申请,如保单、租房合同等文件。当然,每个承保公司的申请流程有所不同,我们需要提前了解和了解申请流程,以免影响赔付。

综合保险合同的好处是多方面的。首先,它可以免去我们为每个单项保险购买、管理不同保险公司的麻烦和投资。其次,综合保险合同通常具有更为广泛的保障范围。最后,保费相对于单项保险产品要低得多。这些原因使综合保险合同成为家庭选购保险的首选。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各种保险公司提供的家庭综合保险合同可能略有不同。例如,不同公司的保障范围不同、保费方式不同、赔偿标准不同等。因此,在购买保险合同之前,我们需要及时了解和比较各种保险公司提供的家庭综合保险合同,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

总之,家庭综合保险合同对个人和家庭财产的保护至关重要。它可以为我们提供全面和广泛的保障,免去了我们不必要的紧张和不便。选购时,我们应该更加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各种保障和赔偿方式。在签署前,我们必须清楚理解保费情况、赔偿细则、有效期、细节等信息。只有正确购买和合理使用家庭综合保险合同,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财产安全。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篇2

基本条款 保险财产 第一条凡座落或存放在本保险单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即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同)投保: (一)房屋; (二)房屋内装璜、家具、用具、床上用品、服装;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首饰;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向他人租赁、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的本条第(一)项所列财产,保险人予以承保;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的本条第(二)至第(四)项所列财产和专业人员使用的专业用品,保险人亦可予以承保。

不保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标的范围之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有价证券、票据、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机、农用机械;、 (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所销售的商品; (五)烟酒、食品(米、面除外)、药品、化妆品; (六)游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像带、软盘、表、笔、眼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 (七)移动电话和便携式电脑; (八)违章搭建的建筑或设施装置; (九)被保险人非法占有、持有的财产; (十)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w

保险责任 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 (二)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责任免除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直接或间接物质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无论内在或外来)、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前述人员勾结、怂恿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虫蛀、鼠咬、霉烂、变质、自燃、自然损耗; (六)工艺不善、原材料缺陷、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 (七)不属于本条款第三条列明的其他原因引起的损失。

第五条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损失,以及其他不属于本条款第三条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期间 第六条本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为1年、2年、3年、4年、5年五档,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一,并记载于投保单和保险单中,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期间内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第七条本保险的保险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本保险按份出售,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25000元,其中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责任项下的保险金额为20000元人民币,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责任项下的保险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 (二)如投保人购买多份本保险,保险财产的总保险金额为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乘以实际投保份数;但总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三)在保险责任期间,如投保人增加投保份数,总保险金额将相应增加,增加额为增加、的投保份数乘以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如投保人减少投保份数,总保险金额将相应减少,减少额为减少的投保份数乘以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八条本保险的保险费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如投保人购买一份本保险,保险人按每年每份保险28元人 民币收取保险费,其中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责任项下的年保险费为16元人民币,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责任项下的年保险费为12元人民币; (二)如投保人购买多份本保险,保险人收取的年保险费总额为单份保险的年保险费乘以投保份数。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及责任 第九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投保人应对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 (二)投保人应依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一次性交纳保险费,在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后、本合同开始生效; (三)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房屋变更用途、保险财产存放地点发生变更或保险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七日内通知保脸人,在保险人办理同意承担保险责任的批改手续后,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 (四)被保险人应当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五)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救护并保存现场,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同时向当地公安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查翻处理; (六)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者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且被保险人没有放弃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的,保险人按照本条款有关规定先予赔偿; (七)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本条款规定的各项义务,或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经支付的赔款,亦可终止保险合同。赔偿处理 第十条 (一)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正本、相关批单、发票、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施救费用单据以及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如公安等部门)的证明,以及保险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据和材料; (二)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并依《保险法》有关规定支付合理的施数费用; (三)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合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 (四)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对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首饰的损失按以下原则处理:如投保人只投保一份本保险,则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0元;如果投保人投保本保险的份数为两份以上(含两份)十份以下,则最高赔偿限额为投保份数乘以人民币300元;如果投保人投保本保险的份数为十份以上(含十份),则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 (五)自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财产遭受损失的当天起两年内,如其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或不提供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单证,即作为自愿放弃保险保障权益处理; (六)从保险人书面通知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一年内,如被保险人不领取赔款,也作为自愿放弃保险保障权益处理。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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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正文内容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室内装潢、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市、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五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盗抢;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四、因计算机2000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四、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六、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七、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篇4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保险合同,它主要是为家庭的财产进行全面综合的保险保障,防止因各种意外情况或意外事件而导致家庭财产损失的产生。本文将从合同的概念、保险种类、保险责任和理赔流程等方面详细解读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

首先,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是指在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签订的一种保险合同,旨在为被保险人的家庭财产提供全面保障。家庭财产保险的典型保险种类包括住宅、家具、电器、珠宝、艺术品、收藏品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用根据不同保险种类及被保险人需求灵活调整。

其次,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主要由以下几种险种组成:火灾保险、水灾保险、盗窃保险、爆炸保险、自然灾害保险等。这些险种分别涵盖了各种常见的家庭财产损失情形,让家庭在意外险情发生时不必担忧能否承担经济压力。

第三,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具有广泛的保险责任。当保险承保期间内发生被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负有依条款规定向被保险人赔偿的责任。具体的责任对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予以确定,如果属于同一事故的受损财物有多项保险的,承保企业应依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的理赔流程相对简单,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会在收到索赔资料后尽快进行理赔,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只需向保险公司提供详细的索赔资料、出险证明及相关凭证等材料即可。

总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保险合同,对于家庭的财产保障至关重要。在保险选择时,需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种类及保险金额,避免保险覆盖面不足,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保险合同的条款说明需仔细阅读,以便在出现保险索赔时,能够更好地了解与保险公司协调的流程和获得更为快捷的理赔服务。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篇5

家庭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财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否附加盗窃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家用电器及照相器材:_________________衣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床上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物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w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出单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出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本条款分为基本险和盗窃险两个部分,保险人(即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同)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相应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条 保险标的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五、非机动交通工具;六、口粮;七、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第二条 不保财产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三、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 基本险责任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五、管道爆裂;六、在发生上述保险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 盗窃险(附加)责任存放在保险地点室内,本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责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和保险费率一、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标的项目分别列明;二、家庭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三、基本险、附加险年保险费率均为2‰。

第七条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1年,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24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第八条 赔偿处理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二、本条款第三条第六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险金额为限。三、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扣除。四、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六、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险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险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险金额时,该保险单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七、如果本保险单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原则负赔偿责任。八、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险标的,应当归保险人所有,被保险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如果被保险人从其知道保险标的遭受损失的当天起满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八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险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满2年不领取赔款的,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篇6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目的

为了使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后得到经济补偿,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安定人民生活,特兴趣办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第二条保险财产

凡是存放坐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即保险公司,下同)投保:

一、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二、衣服、行李、家具、用具、器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资料;

三、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知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四、个体劳动者的营业用器具、工具、原材料、商业。

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所共有的上述财产。

第三条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树、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的财产;

第四条保险责任

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二、雷电、冰雹、雪灾、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三、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五、因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五条除外责任

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或暴行动为;二、核子辐射和污染;三、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四、电视、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的保险财产,以及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秆、芦苇、帆布等材料为外墙、屋顶、屋架的简陋屋棚,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失;六、虫蛀、鼠咬、霉烂、变质、家禽的走失或保险责任以外的死伤,以及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四条所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七、凡保险房屋项下,其中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发生保险事故的损失。

第六条保险期限

定为三年、五年两种:从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二十四日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七条保险金额

由被保险人根据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财产项目分别列明。

第八条保险储金

一、依照保险人规定的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所交保险储金的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在起保之日起一次交清保险储金。

二、保险期满退还保险储金。

三、被保险人如在保险期内要求退还保险储金,根据规定的家庭财产保险及附加盗窃费率计收保险费,从退还的保险储金中扣回。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九条保险费

依照保险人规定的家庭财产两全保险费率计算。

第十条赔偿处理

一、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救护并保存现场,同时立即通知保险人,以便及时查勘处理。

二、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救护费用单据,以及公安部门或所在单位、街道组织等有关部门的证明。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篇7

投保人(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人(乙方):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险财产范围

1、本保险承保下列家庭财产:

(1)房屋子及其附属物;

(2)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2、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草、树木、宠物、照像机、音像制品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2)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3)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

(4)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范围的财产。

第二条 保险责任

1、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爆炸;

(2)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4)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5)存放于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第三条 除外责任

1、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1)地震、海啸;

(2)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

(3)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4)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5)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2、保险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

(1)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损毁;

(2)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盗窃或抢劫所造成的损失;

(3)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4)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佣人员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而造成的损失;

(5)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篇8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保障家庭财产的重要保险合同。它为家庭提供保障,防止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给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本文将从定义、作用、保险种类和购买保险的建议等多个方面介绍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并以生动的案例来说明它的重要性。

首先,家庭财产保险合同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由保险公司和个人家庭签订的,保障个人家庭财产安全的合同。它是保险公司同个人家庭之间的契约,保险公司以签订合同让个人家庭缴纳保费的方式,为个人家庭提供风险保障。

其次,家庭财产保险合同的作用不可忽视。首先,它能够为家庭财产提供全面的保障,包括房屋、车辆、财产等。无论是火灾、水灾、盗窃、交通事故还是自然灾害,家庭财产保险合同都能够为家庭提供相应的赔偿,减少个人家庭的经济损失。其次,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还能够为家庭成员提供个人责任保险,保障其在意外事故中的法律责任。例如,如果家人在外面骑自行车撞伤他人,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可以为家庭成员提供相应的赔偿。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包括多个种类,根据保险保障的内容和赔付方式不同,主要可以分为房屋保险、车辆保险、财产保险和个人责任保险等。房屋保险是针对房屋因火灾、水灾等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提供赔偿。车辆保险则是为车辆在交通事故中的损失提供保障。财产保险是为家庭其他财产,如家具、电器等提供保险赔偿。个人责任保险则是为家庭成员在意外事故中的法律责任提供保障。通过购买这些不同种类的保险,家庭能够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相应的保障措施。

最后,建议家庭在购买家庭财产保险合同时应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理性评估家庭财产的价值以及保险保障的需要。其次,要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以确保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此外,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免赔额、赔付比例等也很重要,以便在需要时能够理性维权。

以一位家庭主妇小李为例,她在家中不慎引发火灾,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由于她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及时赔付了她的房屋损失和财产损失,让她及家人免受经济负担的困扰。小李表示,如果没有购买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她将难以承受这样的损失,所以她强烈建议其他家庭也要认识到家庭财产保险合同的重要性,并及时购买。

综上所述,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对于保障家庭财产安全至关重要。它以保障家庭财产、减少经济损失的方式为家庭提供了安心和保障。通过选择适合的保险种类和保险公司,家庭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财产。因此,无论是房屋、车辆还是其他财产,家庭都应该购买适当的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让自己的家庭财产得到全面的保障。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篇9

第十条其他事项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解决:(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标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五、非机动交通工具;

六、口粮;

七、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三、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保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存放在保险地点室内,本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

七、在发生上述保险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和保险费率

一、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标的项目分别列明;

二、家庭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三、____年期保险,储金为____元/千元保险金额;____年期保险,储金为____元/千元保险金额;____年期保险,储金为____元/千元保险金额。

第六条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____年、____年、____年三种,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24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七条赔偿处理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本条款第三条第七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险金额为限。

三、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扣除。

四、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六、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险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险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险金额时,该保险单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险单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原则负赔偿责任。

八、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险标的,应当归保险人所有,被保险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如果被保险人从其知道保险标的遭受损失的当天起满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八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险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满2年不领取赔款的,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八条被保险人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按照保险人规定的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储金标准,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险储金。保险期满,保险人应将全部保险储金退还给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如在保险期限内要求退还保险储金,保险人按照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规定的费率计收当年保险费,保险费从退还的保险储金中扣除。

二、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三、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有被保险人变更保险标的地址、保险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四、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及向当地公安或有关部门报告。

五、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本条一至四款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终止保险合同。

第九条其他事项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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