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宪法宣誓演讲稿范文(7篇)#】演讲稿在演讲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演讲稿可以使我们更加专注,不会在演讲时遇到尴尬,演讲者应该在演讲中使用恰当的音量和节奏以保持听众的注意,一篇优秀的主题演讲稿包含哪些要素?以下是好工具范文网小编为您收集的“宪法宣誓演讲稿范文”供您参考,祝愿您在浏览本网站时能够学习新知识和有用的信息。
宪法宣誓演讲稿范文 篇1
我是石塔中学初三1班的魏曌宇,很荣幸能够代表全体毕业班的同学在此发言。
光阴似箭,岁月如歌,日子在我们身边匆匆走过,时光已将我们带入20xx年的3月。3月,料峭的春寒,已阻挡不住万物复苏的萌动;3月,明媚的暖阳,正催生着一个如火如荼的春天。如果说人生有四季,那么此时的我们,不正处在人生的春天吗?我们在这欣欣向荣的季节里,唱响着青春奋斗的凯歌。
一百天,是新的起点,新的征程。在以后的日子里,更需要我们厚积薄发,去努力,去拼搏。没有汗水的挥洒,怎能获得成功的喜悦?没有勤劳的付出,哪能收获梦想的甘甜?
或许你还是一只无法展翅飞翔的小鸟,但只要你志存蓝天,渴望长啸琼宇,相信总有一天,你能成就搏击长空的精彩!可奇迹的创造要靠好的学习方法,我们不能盲目地效仿他人,亦不能无计划地应付学习。
1、课前预习不可缺。
利用每天早读或课前几分钟的时间进行预习。预习要找难点,找难点的目的是在课堂上有针对性地去攻破它。这能培养一个人的能力,更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
2、上课专心致志听讲。
课堂上必须会听,要紧随老师思路走,这样才能将老师讲的重点记下,将知识点领悟,并且一定要做好笔记。“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把重点内容按老师的提示整理在册,有利于课后的复习巩固。
3、课后复习工作要紧跟。
作业必须亲自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若遇到不会的问题,便要谦虚有礼的询问他人,切忌自己死学,并且要定期整理笔记,对知识点进行梳理总结。
4、心态问题很重要。
在学习过程中要自信,要坚持秉着“我能行”,“我定要学会”的心态对待学习中的难题,切不可有自卑及轻视自己的心理。如果说每个人都有巨大的潜能,那么自信就是开发巨大潜能的金钥匙,不管什么时候,我们都要认识到人与人之间虽然存在着差异,但每个人可供开发的潜力所能达到的高度是不可限量的。只要自己敢想,敢做,永不服输,就一定能不可阻挡地走向成功。
另外,还要重视学习过程中的三位良师益友。首先就是与我们朝夕相处的老师。学习过程中,遇到难题不能不懂装懂,要主动向老师请教,并做到举一反三;生活上,有什么烦恼,与同学之间有什么摩擦,要主动找老师沟通。把老师当成我们的知心朋友,相信我们会受益无穷!其次是课本,课本知识是最基本的知识,它随时伴随在我们身边,每有问题,我们首先想到的应当是查阅课本,不仅如此,课本还起着训练同学自学能力的作用,那些平时不重视阅读课本,只把课本当做课后练习的习题本的同学,是很难扎实地学好知识的。
最后是同学,“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同学们也是我们学习过程中的“老师”。学习不仅需要师生间的双向互动,更需要同学间的多向交流。通过同学间的讨论,争辩,有助于开拓思路,激发思维,互相促进。
当然,好的学习方法说之不尽,希望同学们互相借鉴,早日找出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并坚持下去,相信你一定能成功!
同学们,鲜红的终点在前方熠熠闪光,必得的成功在百天里铭铭展望。走向未来,我们用汗水浇灌殷切的希望;一路高歌,我们用勤奋谱写动人的乐章。为迎接20xx年的中考,我们要全力以赴,不放过一丝一毫疑问,不虚度一分一秒时光!高扬青春之帆,搏击人生风浪!为未来留下一份回忆,为生命凝铸一段辉煌!
伴着徐徐春风,让我们打点行装,背负老师的嘱托,铭记父母的期望,承载必胜的信念和母校的荣光。九载寒窗,决胜于百天之内。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我们!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用废寝忘食的勤奋、坚定不移的信心和意气风发的努力,去换取中考志在必得的辉煌!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宪法宣誓演讲稿范文 篇2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为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法制信仰,开化县文化旅游局经局党组经研究决定,以《浙江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和《开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组织宪法宣誓的实施细则》为依据,制定宪法宣誓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文化旅游局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稳定社会大局,积极开展学宪法知识,以宪法为平时为人处事的准则的宣誓活动,让宪法助力开化县国家公园梦。
2月1日-202月29日。
三、活动安排
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计划在2月上旬局周一夜学时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齐忠伟通知带领大家集体学习宪法。2月中旬,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齐忠伟同志带领大家集体宣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如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集体宣誓的,在2月下旬前进行单独宣誓,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以后单位新录用的干部职工也必须进行单独宣誓。下属单位的学习宪法和宪法宣誓活动由各单位参照局机关的时间自行组织。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突出主题,注重实效。结合我局特色,策划组织好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重在时刻提醒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做人做事都要以宪法为准则、为红线,不得越权、越界。确保宪法宣誓制度和宪法精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宪法宣誓演讲稿范文 篇3
第一条 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第三条 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第四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通过的下列国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二)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三)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四)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宣誓仪式由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通过的下列国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二)市长、副市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三)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四)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宣誓仪式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经批准任命的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组织。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通过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以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第五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下列国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一)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部分委员;(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研究室主任,工作委员会主任,派出的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三)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四)人民政府个别副省长,秘书长、厅长、委员会主任;(五)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六)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宣誓仪式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组织。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大兴安岭地区、农垦、林区、铁路运输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法职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委托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宣誓仪式,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委托相关部门负责人见证宣誓。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下列国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部分委员;(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研究室主任、工作委员会主任;(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四)本级人民政府个别副市长、副县长、副区长,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五)本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六)本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组织。宣誓仪式也可以委托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
第六条 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宣誓人员应当着正装,面向国旗或者国徽宣誓。
宣誓仪式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诵读誓词后报宣誓人姓名。集体宣誓时,在宣誓人中确定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诵读誓词后,领誓人先报姓名,其他宣誓人同时或者依次自报姓名。
因故未能参加宪法宣誓的任职人员,应当另行安排。
第七条 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组织的宣誓仪式,应当向社会公开报道。
第八条 全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和表决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产生后,宣誓时可根据场地情况,按人大会和专门委员会,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的顺序分别组织进行。
第九条 全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
第十条 有关负责组织宣誓的机关可以根据本办法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宣誓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设区的市人大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宣誓的具体组织办法,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宪法宣誓演讲稿范文 篇4
第一条 为了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通过、决定任命、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第三条 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第四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市长、副市长,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通过的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长、副区长,县长、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通过的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组织。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通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第五条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决定任命的副市长,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组织。
在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决定任命的副区长、副县长,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组织。
第六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主任、副主任、委员,通过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决定任命的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主任,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组织。
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主任、副主任、委员,通过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决定任命的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组织。
第七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重庆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检察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任命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分院检察长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当场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发任命书的人员,宣誓仪式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组织;其他人员,宣誓仪式由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
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当场接受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发任命书的人员,宣誓仪式由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组织;其他人员,宣誓仪式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
第八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任命机关组织。
第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的宣誓仪式,应当在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当选结果公布之后、大会闭幕之前举行。宣誓仪式由人民代表大会当次全体会议主持人主持。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组织的宣誓仪式,应当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当场颁发任命书之后、会议闭幕之前举行。宣誓仪式由常务委员会当次会议主持人主持。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宣誓仪式,应当在任命通知公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举行。宣誓仪式由任命机关负责人主持。
第十条 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
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主持人在组织宣誓仪式的人员中或者在当次宣誓人中指定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集体宣誓时,可以分批宣誓。
第十一条 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
组织宣誓仪式,应当设宣誓台,台面上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台旁适当位置挂放宣誓誓词。领誓人和宣誓人应当着装整洁、端庄,面向国旗或者国徽站立,用普通话宣誓。
第十二条 负责组织宣誓仪式的机关,可以根据本办法第八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宣誓的具体事项作出规定。
宣誓的具体事项规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送备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宪法宣誓演讲稿范文 篇5
同志们,同学们:
今天,是中国共产党的生日。我们在这里集会,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诞辰_周年,并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刚才,新党员站在鲜红的党旗下,表达了对中国共产党的热爱,表达了“誓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誓言;新老党员代表、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分别作了很好的发言。在此,我代表学院党总支向全院共产党员致以节日的问候,向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的12名新党员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
12名新党员在自己人生的道路上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并在党的旗帜下参与到党的伟大事业中来,是完全正确的,也是无上光荣的。这是你们积极上进、勤奋学习、努力成才的结果。你们的加入,成为拥有8779.3万党员的先锋队的一分子,为党增添了新鲜血液和生机活力。希望你们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继续接受党组织的进一步考验,早日成为一名合格乃至优秀的共产党员。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中国共产党从19成立至今已经走过了94年的光辉历程。94年来,我们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历经艰难险阻,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创造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光辉业绩。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领导全国人民,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中国已屹立于世界的东方。历史一再昭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人民取得民主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的胜利,才能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历史和现实都无可辩驳地表明:中国共产党不愧是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是富于创新精神、不断开拓进取、坚持与时俱进的党;是经得起历史考验、勇于在困难和挫折中奋进的党,是忠实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脚踏实地为人民群众利益奋斗不息、深受全国各族人民拥护和爱戴的党!历史还将再次地证明: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94年来,我们党锻造了一批又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战线上无私奉献,成为时代的精英和民族的脊梁。在革命战争年代,广大共产党员不怕牺牲、前赴后继,用血肉之躯铸就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丰碑;在百废待兴的创业年代,广大共产党员舍小家、顾大家,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用_汗水创造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奇迹;在日新月异的改革开放年代,广大共产党员赶超先进、争创一流,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用勤劳和智慧创造了无愧于时代的光辉业绩。近年来,我院学生党员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实践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服务师生,勇于创先争优,为学院各方面工作的不断进步作出了贡献。以来,我院有2名学生党员荣获省“百佳大学生党员”称号。但是,我院学生党员的素质与新的形势、与院党总支的要求、与师生的期盼还有一定的距离,少数党员的党性意识欠缺、政治素养不高、组织纪律观念不强,个别党员入党动机不够端正、入党后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这些问题影响了学生党员的作用发挥,影响了学生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必须切实加以解决。院党总支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育培养为重点,以完善管理服务为基础,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学生党员队伍。
纪念党的生日,缅怀党的丰功伟绩,最根本的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把党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在此,我对同志们提出四点要求:
中国共产党入党誓词共12句80个字,句句精辟,字字铿锵,内涵十分丰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目标、宗旨、任务、纪律,全面、系统、科学地概括了对共产党员的要求,具有党规党纪的性质。宣誓的“誓”,其含义一谓表示决心,二谓按当众表示决心的话去做。每个共产党员在入党的时候,都曾在党旗下庄严宣誓,这既是一份政治誓言、一份庄严承诺、一份坚定决心、一份责任担当,也是作为共产党员的行为准则。立誓践约,诚实守信,宣誓无戏言。因此,每个共产党员都应该时刻牢记入党誓词,经常对照入党誓词,忠实践行入党誓词,始终保持高标准、严要求,自觉在推动“四个全面”、实现伟大中国梦中有所作为,真正实现自身价值。
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之本。***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动力源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神支柱,是战胜各种艰难险阻的巨大勇气和力量。坚定理想信念,就要坚定共产主义的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强调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入党不是入股。我们每个党员要切实做到心中有党,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_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把共产党员的远大理想与实现党的现阶段奋斗目标结合起来,把个人的人生追求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要自觉增强政治定力,勇于迎接“四大考验”“四大危险”的挑战,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侵袭,不为噪音所扰,不为流言所惑,不为暗流所动,在各种风浪面前不动摇,在各种挫折面前不气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迷航,真正做到“吕端大事不糊涂”、“任凭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
***倡导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既与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一脉相承,又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建设理论;既阐明了党员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又明确了新时期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和政治品格。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拓展,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我们普通党员虽然不直接参加专题教育活动,但要用“三严三实”的戒尺规范自己的言行,真正将“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严”字当头、“实”处着力,不尚空谈,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敢担当,言必行、行必果。要进一步严纪律、强约束,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形成风清气正、团结拼搏、廉洁实干的良好政治生态。作为学生党员,要政治上靠得住、学习上有佳绩、服务上讲奉献、作风上过得硬,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良好的形象取信师生。
同志们,从我们宣誓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刻起,就再也不是一名普通的群众,再也不能用普通群众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共产党员绝不仅仅是一个光荣的政治称渭,更重要的是一份责任和义务。_志指出:“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为人民服务,不是要挂在嘴上,而是要落实在行动上。学生党员来自于学生,生活在学生中间,每天与同学朝夕相处。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广大学生利益放在头等位置,密切联系学生,向学生宣传党的主张,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要时刻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为学生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带着浓厚的感情帮助解决困难学生遇到的实际问题。
同志们,同学们,重温党的历史,我们倍感自豪;展望美好未来,我们豪情满怀。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系列讲话精神,牢记使命,恪守誓言,坚定信念,锐意进取,忠实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宪法宣誓演讲稿范文 篇6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人大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一周年。宪法乃九鼎重器,设立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有助于公民通过各种宪法宣传活动感受宪法的内涵和权威,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有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依照省市安排,为开展好我区国家宪法日暨全区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开展法治实践,为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深入推进法治岳麓建设营造更加浓厚的法治氛围。
20“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区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重点活动集中在12月4日当天举行。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法治中国建设,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和宪法精神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提高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一)国家宪法日宣誓仪式。提高宪法权威,实行宣誓制度尤为必要。向宪法宣誓是重要的政治活动,在正式场合通过仪式化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庄严感,在广大民众中能起到很好的引导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作用。宣誓仪式由区人大具体组织,参加人员为人大会组成人员,以及由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活动的人员,左手手持宪法单行本(小册子),右手握拳举至头顶,面向国旗,在领誓人带领下,宣读国家宪法日誓词。
(二)党委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在12月4日当天或前后时间,区委要组织一次以宪法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具体组织,参加学习的人员为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领导和各区直部门、各街镇主要负责人。
(三)群众现场活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法治宣传活动。现场活动由区司法局组织,12月4日当天分别在金星路步步高广场、王家湾步步高广场通过现场普法展示、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
(四)媒体法治宣传。区级媒体特别是岳麓区政府官方网站、岳麓新闻网等主流媒体要大力宣传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精神。在法治湖南网岳麓板块、岳麓新闻网等上传相关内容等。
(五)其他活动安排。各街镇要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及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在城乡人口集中的地方开展宪法日宣传现场大型活动,在车站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各社区要采取利用横幅、标语、广告,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宪法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面向居民的法治宣传活动。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把“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区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和工作任务抓紧抓好。要切实做好宪法日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加,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12.4”活动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面向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城乡居民等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地法治宣传。
(三)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我区特色、各街镇特点和社会需求,策划组织好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创设宣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实效性。
宪法宣誓演讲稿范文 篇7
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决定》提出,把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6月24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会副秘书长韩晓武在作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说明时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以立法形式正式规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对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07月1日,全国人大会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誓词共70字:“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全国人大会年7月1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