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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合同 篇1
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____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产基本情况
1.卖方房产(下称该房产)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单元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附属间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___________房权证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房共字第___________号《房屋共有权证》(若上述表述与房屋登记簿不符,则以房屋登记簿记载内容为准)。
第二条卖方对该房产现状的声明
1.卖方根据国家的规定已依法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对该房产现状负全责,并保证该房产符合国家及所在地房产上市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卖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卖方承担。
2.卖方特此告知买受人上述房产存在下列情况:
(1)抵押状态:【存在抵押□、不存在抵押□】,关于抵押权的补充约定及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租状态:【存在出租□、不存在出租□】,若该房产存在出租,则卖方保证承租方已明确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关于租赁的补充约定及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证状态:【已办理□、未办理□】
(4)房产内户口情况:【该房产内已有□、未有□户口落户;该房产享受过□、未享受过□政府相关外地人购房落户政策】关于户口问题的补充约定及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买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买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房产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卖方,在明确卖方所告知的事项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买方已亲自审查过该房产产权相关权属信息资料,了解产权相关信息,愿意购买该房产。
2.买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房产成交价买卖双方商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不包括□】该房产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物品内容可另立清单附件)。
第五条交易定金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定金交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买卖双方约定定金通过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划转的,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专用存款账户的,即视为卖方收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房款交付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同意,买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买方于________年____月XXX前或__________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①买方于________年____月XXX前或__________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买方于________年____月XXX前或__________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买方于________年____月XXX前或__________将支付剩余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3)买方向【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
①买方须于________年____月XXX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买方办理贷款审批时存入贷款银行指定帐户。
②买方须于________年____月XXX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因买方办理贷款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
(4)买卖双方约定的其它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款项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____________________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____________________经纪机构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持卖方已登记在买方名下的产权证复印件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第七条交房保证金为保证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产并结清该房产项下的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从房产成交价中预留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__________%)。该款项在卖方实际交付房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经纪机构专用存款账户划转□、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有关税费
1.买卖过户所涉及税、费,买卖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承担:买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
(1)营业税及附加
(2)印花税;
(3)个人所得税;
(4)土地增值税;
(5)交易手续费。买方需付税费:
(6)印花税;
(7)契税;
(8)交易手续费;
(9)房屋登记费。其它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卖方□、买方□】缴纳。
2.土地证办理费用:土地证从卖方名下过户至买方名下的全部费用由【卖方□、买方□】承担;如房产所属土地为划拨地,则土地出让金由【卖方□、买方□】承担;双方约定其他承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手续费用由【卖方□、买方□】承担。
4.买卖双方商定,对该房产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签订过户协议,结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5.买卖双方商定,卖方在交付该房产时,对该房产附随的水、电、煤气、__________等度数进行确认,并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九条房屋的交付卖方在买方支付扣除交房保证金外的购房款之日起XXX内或________年____月XXX前,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给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卖方在交房前保证维护上述房产的现有固定装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装修之固定部分,经拆除将破坏设施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灯具、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壁橱、门、门把、门窗、防盗网、厨卫设施及其它设施等),在买方接收时移交。
2.买方在接收该房产时对该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约定事项进行验收,交接确认后对该房产及附属配套设施负全责。
3.如双方认为在上述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的描述有不详尽之处,可另行补充书面约定,在交接时以书面约定为准,双方仅对书面内容承担责任。
第十条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按下列第项办理登记手续(选一项),选择第
(1)项的
第十一条不生效。
(1)买卖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内,双方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2)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XXX内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3)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XXX内由买受方单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第十一条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1.预告登记自__________内有效(约定的预告登记有效期最长不超过自预告登记之日起________年)。
2.申请预告登记的,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买卖双方共同办理该房屋预告登记转为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因故终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在XXX内向房屋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违约认定
1.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或未按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的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违约。
2.卖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晰,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卖方负责,如因此造成合同履行障碍,视为其违约;若该房产已出租,卖方未在交房前妥善解决租赁事项的,视为其违约。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违约方按成交价款每日万分之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认定及支付不影响合同在违约行为终止之后继续履行。
(二)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XXX,守约方即向违约方发出函件促其履约,发函即日起超过XXX仍未回复并履约的,守约方可解除合同。若卖方违约,则卖方除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外,还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若买方违约,则卖方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买方已支付的定金则作为对卖方的赔偿。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产生的佣金、服务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增加的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收件人地址以合同落款处所留地址为准,因地址不详或有误而无法送达,视为送达。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由应提供地址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的改变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免责。交易过程中已产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根据本条款免责,双方应签订具结报告。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买卖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数量及持有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买方、卖方各执__________份,房屋产权登记机构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特别条款卖方应当在所售房产所有权转移之日起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卖方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XXX未迁出的,自逾期超过XXX起,卖方应当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房款__________的违约金。(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涉及户口问题,适用本条款。)出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
存量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1.本合同签订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在合同中对其进行明确约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因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等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遵循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的内容。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各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4.在签订合同前,有关当事人应当出示必须由其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5.本合同所指“存量房买卖交易”是指已办理产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的房屋权属人再行转让房屋。
6.本合同用于存量房买卖交易,一经签订,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及时持书面存量房买卖合同及有关资料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如有违反的,请向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反映。
8.卖方当事人应当慎重选择付款方式交割房款,为保护存量房交易和资金安全,尽可能选择银行托管的方式交割房款,以减轻风险,避免引起纠纷。
9.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前述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标准,是指向房屋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费用标准。如发现中介机构超标收费的,可向物价部门反映。
10.买方当事人如需委托按揭机构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应当选择具备代办按揭资格的按揭机构,有关情况可登录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
11.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买卖双方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如实申报交易价格,不得以低报、瞒报、漏报等方式偷税漏税,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2.本合同条款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没有约定的,可另行协商约定。
13.本合同说明部分,各方当事人确认已经阅读,并签章如下,
甲方,委托代理人,日期,
乙方,委托代理人,日期,
丙方,经纪人,日期,
存量合同 篇3
存量房买卖合同
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是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国家和本省、本市有关政策法规,制定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苏州市市区范围内存量房买卖应当采用本合同文本。
二、存量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当阅读并了解本合同内容。
三、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专指已经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
四、本合同文本中的固定格式不容删改,提示性文字的选择、补充性文字的添加,应当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合同生效以后,选定的提示性文字或添加的补充性文字内容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五、买卖双方就存量房买卖事宜协商一致后,应当通过网上签约受理机构,依托苏州市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在线拟订合同电子文本具体内容,然后由买卖双方根据在线打印的合同草稿或在线修改、校对合同内容,确认无误后由买卖双方在线设置各自专用密码,最后由网上签约受理机构在线打印出合同纸质文本,经各方相关当事人签章后即由网上签约受理机构负责上传备案。
六、买卖双方在线设置的本合同专用密码,由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单一或交替组成,密码字符7~20个,密码中间不得出现空缺或其他符号。买卖双方在线设置本合同专用密码以后,任何人均不得对合同内容进行更改。
七、本合同未经各方相关当事人正式签章的,网上签约受理机构不得擅自将合同文本提交网上备案。网上签约受理机构擅自备案的,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在线打印的纸质文本不得做任何涂改。
九、本合同文本格式化条款、专业用词和网上签约操作事项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存量房买卖合同
合同各方当事人:
出卖方,
出售信息挂牌登记表编号,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居间代理机构,
居间代理委托协议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国籍,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人,户籍,
身份证号,资格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买受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配偶【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子女【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父亲【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母亲【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买受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配偶【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子女【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父亲【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母亲【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承购信息挂牌登记表编号,
居间代理机构,
居间代理委托协议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国籍,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人,户籍,
身份证号,资格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以上所列各方地址均为履行本合同期间之法定送达地址,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所有各方。
买受方声明,买受方家庭【有】【无】本市户籍,目前在本市市区拥有套住房。
买受方承诺,以上有关买受方及其家庭、住房等信息如有不实,买受方愿意承担包括不能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在内的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出卖方通过,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苏州市区。
地号,幢号,室号,。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平方米。
产权登记附记,阁楼;
汽车库;
自行车库。
⒌房屋用途,。
⒍建筑结构,。
⒎房屋建成年份,年。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⒈该房屋其它所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有权证。
【2】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有权证号为,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项。
【1】该房屋目前由负责物业管理。
【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⒌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的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3】贷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⒈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在年月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2】。
第六条,房屋交付。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款。
【1】年月日。
【2】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天。
【3】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天。
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
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七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
⒈逾期不超过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逾期超过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房屋维修基金状况为下列第款。
【1】出卖方未曾交付过该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出卖方承担。
〖2〗。
【2】出卖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方名下。
〖2〗买受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方。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第九条,出卖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关情况,保证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出卖方上述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它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卖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标准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本合同第一条及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出现损坏或灭失,经买卖双方当场确认的,按照下述第款方式处理。
【1】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出卖方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价值向买受方支付赔偿金;买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且出卖方未按本款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方告知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向买受方支付双倍赔偿金。
【2】。
第十一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承诺。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卖方落户于该房屋的相关户口。
出卖方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且买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⒈属于出卖方责任的,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买受方有权退房。自买受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不退房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属于买受方责任的,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买受方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⒈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出卖方承担。
【2】。
第十四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⒈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2】。
⒉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2】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3】。
⒊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
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
第十五条,房屋交付以后,买受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六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房屋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款方式解决。
【1】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补充性部分的文字与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及签章页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本存入苏州市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备查,打印文本由出卖方、买受方、房屋权属登记机构、
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网上备案以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或退房权的,对方应当及时配合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对方不能配合的,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认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退房权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清单
一、装饰状况为下列第种。
【1】装修房,。
【2】毛坯房,。
二、设施设备状况为下列第种。
【1】供水,。
【2】供电,。
【3】供气,。
【4】厨房设备,。
【5】卫生设备,。
【6】通讯设备,。
【7】电器设备,。
【8】防盗设备,。
【9】停车位,。
【10】家具,。
【11】其它,。
三、权属登记以外其它附属房屋状况为下列第种。
【1】附属阁楼,。
【2】附属汽车库,。
【3】附属自行车库,。
四、其它。
附件二,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各方当事人签章
出卖方,买受方,
本人,本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居间代理经纪人,居间代理经纪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于,
打印人,打印日期,年月日存量房买卖合同
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是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国家和本省、本市有关政策法规,制定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苏州市市区范围内存量房买卖应当采用本合同文本。
二、存量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当阅读并了解本合同内容。
三、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专指已经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
四、本合同文本中的固定格式不容删改,提示性文字的选择、补充性文字的添加,应当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合同生效以后,选定的提示性文字或添加的补充性文字内容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五、买卖双方就存量房买卖事宜协商一致后,应当通过网上签约受理机构,依托苏州市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在线拟订合同电子文本具体内容,然后由买卖双方根据在线打印的合同草稿或在线修改、校对合同内容,确认无误后由买卖双方在线设置各自专用密码,最后由网上签约受理机构在线打印出合同纸质文本,经各方相关当事人签章后即由网上签约受理机构负责上传备案。
六、买卖双方在线设置的本合同专用密码,由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单一或交替组成,密码字符7~20个,密码中间不得出现空缺或其他符号。买卖双方在线设置本合同专用密码以后,任何人均不得对合同内容进行更改。
七、本合同未经各方相关当事人正式签章的,网上签约受理机构不得擅自将合同文本提交网上备案。网上签约受理机构擅自备案的,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在线打印的纸质文本不得做任何涂改。
九、本合同文本格式化条款、专业用词和网上签约操作事项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存量房买卖合同
合同各方当事人:
出卖方,
出售信息挂牌登记表编号,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居间代理机构,
居间代理委托协议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国籍,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人,户籍,
身份证号,资格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买受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配偶【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子女【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父亲【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母亲【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买受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配偶【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子女【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父亲【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母亲【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无】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承购信息挂牌登记表编号,
居间代理机构,
居间代理委托协议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国籍,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人,户籍,
身份证号,资格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以上所列各方地址均为履行本合同期间之法定送达地址,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所有各方。
买受方声明,买受方家庭【有】【无】本市户籍,目前在本市市区拥有套住房。
买受方承诺,以上有关买受方及其家庭、住房等信息如有不实,买受方愿意承担包括不能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在内的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出卖方通过,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苏州市区。
地号,幢号,室号,。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平方米。
产权登记附记,阁楼;
汽车库;
自行车库。
⒌房屋用途,。
⒍建筑结构,。
⒎房屋建成年份,年。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⒈该房屋其它所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有权证。
【2】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有权证号为,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项。
【1】该房屋目前由负责物业管理。
【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⒌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的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3】贷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⒈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在年月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2】。
第六条,房屋交付。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款。
【1】年月日。
【2】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天。
【3】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天。
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
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七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
⒈逾期不超过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逾期超过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房屋维修基金状况为下列第款。
【1】出卖方未曾交付过该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出卖方承担。
〖2〗。
【2】出卖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方名下。
〖2〗买受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方。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第九条,出卖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关情况,保证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出卖方上述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它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卖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标准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本合同第一条及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出现损坏或灭失,经买卖双方当场确认的,按照下述第款方式处理。
【1】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出卖方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价值向买受方支付赔偿金;买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且出卖方未按本款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方告知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向买受方支付双倍赔偿金。
【2】。
第十一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承诺。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卖方落户于该房屋的相关户口。
出卖方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且买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⒈属于出卖方责任的,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买受方有权退房。自买受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不退房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属于买受方责任的,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买受方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⒈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出卖方承担。
【2】。
第十四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⒈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2】。
⒉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2】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3】。
⒊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
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
第十五条,房屋交付以后,买受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六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房屋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款方式解决。
【1】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补充性部分的文字与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及签章页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本存入苏州市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备查,打印文本由出卖方、买受方、房屋权属登记机构、
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网上备案以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或退房权的,对方应当及时配合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对方不能配合的,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认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退房权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清单
一、装饰状况为下列第种。
【1】装修房,。
【2】毛坯房,。
二、设施设备状况为下列第种。
【1】供水,。
【2】供电,。
【3】供气,。
【4】厨房设备,。
【5】卫生设备,。
【6】通讯设备,。
【7】电器设备,。
【8】防盗设备,。
【9】停车位,。
【10】家具,。
【11】其它,。
三、权属登记以外其它附属房屋状况为下列第种。
【1】附属阁楼,。
【2】附属汽车库,。
【3】附属自行车库,。
四、其它。
附件二,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各方当事人签章
出卖方,买受方,
本人,本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居间代理经纪人,居间代理经纪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于,
打印人,打印日期,年月日
存量合同 篇4
合肥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权益有法可依
在各地房地产市场逐渐复苏的当下,存量房成为了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存量房,即已经建成并被使用的房屋,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市场。而合肥市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则为这个市场提供了依法维护买卖双方权益的保障。
一、存量房市场的发展现状
在过去几年里,合肥市房地产市场经历了调控政策、降温期的阵痛,而存量房则成为了市场的亮点。根据合肥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的数据,从2018年开始,合肥市存量房市场交易额呈逐年上涨趋势。目前,合肥市存量房市场已经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合肥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背景
存量房买卖合同,是指用于规范存量房房屋买卖的一份协议,是买卖双方之间约定权益和责任的重要法律文件。随着存量房市场的发展,一些违规操作也接踵而至。因此,制定存量房买卖合同成为了当务之急。
为了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合肥市相关部门对存量房买卖合同进行了规范。合肥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分为四大部分,分别为:
1、合同基本信息:买卖双方信息、房屋信息等。
2、权利与义务:包括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3、成交流程:房款支付方式、过户流程等。
4、其他条款:包括物业费及税费承担、违约责任等。
这一规范化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在为买卖双方提供清晰的交易指引的同时,也奠定了存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基础。
三、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意义
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制定,有利于规范存量房市场,并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法律支持。
对于买方来说,存量房买卖合同为其提供了权益保护。合同中明确了买卖双方之间的各项权利义务,为买方挽回损失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
对于卖方来说,存量房买卖合同为其提供了法律的支持和依据,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同时,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执行,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防止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漏洞进行违规交易。
四、存量房买卖合同的适用范围
存量房买卖合同适用于已经建成并被使用的房屋买卖交易,要求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前完全清楚并确认房屋的各项信息,如房屋产权证、规划许可证、完税凭证等。
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执行,不仅保障了买卖双方的权益,也有助于推动存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之,合肥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出台,是市场监管的必须措施,为买卖双方提供了规范化、专业化的服务,维护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公平交易。
存量合同 篇5
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
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
合同各方当事人: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售信息挂牌登记表编号: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一):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二):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居间代理机构:
居间代理委托协议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人:
户籍:
身份证号:
资格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一):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二):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购买房屋若为存量住宅,必须如实填写以下家庭成员情况信息,
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买受方若为成年人,填写以下信息:)
配偶【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子女【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买受方若为未成年人,填写以下信息:)
父亲【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母亲【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一):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二):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购买房屋若为存量住宅,必须如实填写以下家庭成员情况信息,
资料共享平台《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买受方若为成年人,填写以下信息:)
配偶【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子女【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买受方若为未成年人,填写以下信息:)
父亲【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母亲【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证照号:
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无】
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名称:
存量合同 篇6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共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出卖人所售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区】【小区】【幢】【座】【号】单元号。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层,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该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
该房屋房源核验编码,。
其他。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及使用情况
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共有权证证号,,填发单位,。
房屋共有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
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填发单位,。
该房屋权利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种情形并符合其再上市政策规定。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5.限价商品住房
6.自住型商品住房
7.共有产权住房
8.其他,。
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日期,年月日,【房屋他项权证书号】【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双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出卖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出卖人无需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人同意买卖双方办理转移登记。
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未出租】【已出租】。
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协商一致,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取得不动产登记日】至租赁期间届满的房屋收益归【出卖人】【买受人】所有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出卖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不得就该房屋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若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该房屋【不存在】【存在】结构改造情况。该房屋已经做过以下结构改造,
1.
2.
3.
双方约定,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
第三条成交方式
出卖人与买受人通过种方式达成交易。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
2.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北京市存量房屋出售经纪服务合同编号,,机构名称,,机构备案号,北京市存量房屋购买经纪服务合同编号,,机构名称,,机构备案号,。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见附件四。
3.
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期房价款】【】时【抵作本房屋成交价款】【】。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1.一次性付款
总金额,人民币。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
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分期向出卖人支付全部房价款。
首期,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房价款人民币
第二期,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出卖人支付房价款人民币
第期,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房价款人民币。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占全部房价款的%。
余款人民币向【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支付。。
如贷款机构不批准买受人的贷款申请,双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剩余房价款
.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约定,
.买受人可向其他贷款机构申请贷款,买受人至迟于年月日前获得贷款批复不能在约定期限内获得贷款批复的,双方约定,
.。
如贷款机构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受人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补足差额
.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约定,
.。
如出现贷款机构批准贷款后买受人无法于年月日前取得贷款或买受人拖延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等情形,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买受人【于年月日前】【】向出卖人支付剩余房价款
.。
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划转协议见附件六。
买受人应当将房价款人民币存入买卖双方共同委托的行政管理部门)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账户,账号,。
第五条房屋权属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1.出卖人对该房屋享有合法权利
2.该房屋未出售并保证不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房屋无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
4.出卖人承诺该房屋已符合出售条件
5.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约定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等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
6.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7.出卖人承诺已将可能妨碍房屋购买或正常使用的情况如实告知买受人
8.。
如该房屋权属及具体状况与上述承诺不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买受人无法实现本条约定的合同目的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已付房价款%】【】。
第六条房屋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附件一中所列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和交接,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
5.
6.。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转移给买受人。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在日之内,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第四条及附件五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在日之内,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第八条税费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承担的纳税义务,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七。
因一方当事人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当于全部房价款%的违约金。
第九条不动产登记
预告登记
1.出卖人和买受人【同意】【不同意】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2.出卖人和买受人同意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的,双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
本合同原件
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出卖人、买受人可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预告登记。
3.出卖人、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后,债权未消灭且能够进行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出卖人、买受人可申请将预告登记转为不动产转移登记。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转移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4.已经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的房屋,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当事人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注销预告登记,
本合同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等导致债权消灭的
买受人放弃预告登记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预告登记的情形。
转移登记
1.出卖人和买受人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2.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自买受人应当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止,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
3.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户籍迁出
该房屋现有户籍情况为,【无户籍登记】【有户籍登记】
有户籍登记的,户籍登记情况为,册人,双方同意【不迁出】【迁出】现有户籍。
出卖人迁出现有户籍的,承诺在【买受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日内】【年月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出卖人相关人的现有户籍迁出手续未如期将上述户籍迁出的,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有关社会组织调解或者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3.。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特别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份,买受人份。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本合同及全部附件。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时
签订地点,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时
签订地点,
存量合同 篇7
合肥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合肥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天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存量房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室(车)库等部位:_________权属证号为:_________类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_________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创巴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万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甲方未按本合写第二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可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制。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装饰情况及处理
设备:_________
装饰:_________
关于设备及装饰费用按以下第_________款办理:
(一)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存量房转让价款内,乙方不另外支付费用;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存量房交付时交给乙方;
(二)以上后列设备和装修费用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存量房转让价款内,乙方需另外支付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在本合同约定的存量房验收交接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存量房交付时交给乙方。
附件二付款协议
一、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实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的具体事宜:
(一)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存量房转让价款存入房产管理部门设立的资金托管账户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存入托管账户;并在_________日内[申请]【不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手续。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存入托管账户;并在_________日内{申请}【不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手续。
存量合同 篇8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经纪方):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由丙方为经纪方,乙方自愿购
买甲方可依法出售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位置:成都市区路(街号 用途 。
2、产权证号:档案保管号
3、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楼层: ;总层数: ;
4、甲方承诺:甲方为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产权真实且无诉讼、查封、抵押等权属、债务纠纷,产权无瑕疵。
5、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产权等现状全面了解并且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二、成交价格及相关费用
1、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该价格包含设施: 。
2、本合同签订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同时,甲方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国土证复印件和产权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存丙方。
3、该房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除继承、赠与产生的特殊个税外,完全由乙方承担(交易中费用的约定:中介费、契税、转移登记费、交易手续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维修基金等所有费用)。
4、该房屋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遗产继承税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和乙方选择银行按揭方式付款: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甲、乙双方在房地产交易中心 后,乙方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申请银行按揭。
2、购房资金首付款由乙方从银行转入甲方银行账户中,贷款部分由银行直接支付到甲方银行账户中。甲方银行账号: 。以下所称甲方银行账户都是此账号。
3、如果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款项,不能完成贷款申请的,则购房资金的不足部分,乙方应当在20xx年6月30日前,用现金存入甲方银行账户中,
4、按揭贷款费用: .为保证双方利益,由丙方协助办理贷款事宜。如乙方委托丙方办理房屋事宜的,乙方应自行承担办理贷款事宜的相关费用。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服务费、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贷款合同费,乙方应于签订贷款合同前支付上述费用,由丙方代为收取,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此费用以办理贷款所产生的实际费用为准,多退少补。
四、居间服务及服务费
乙方需要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和中介费。支付时间和方式为:
1、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
2、甲、乙双方在房地产交易中心 后,乙方支付中介费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
五、房屋过户时间和相关事宜
为便于该房屋交易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于20xx年6月30日之前带齐相关证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推迟。20xx年6月30日前的具体交易时间由甲乙丙各方用电话短信通知另俩方。
六、房屋交接和相关事宜
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将该房产交付乙方的时间确定在20xx年7月2日当日及以后。具体时间满足以下两条:
(1)如果甲方在20xx年6月25日前收齐房款,则甲方应当在7月2日当天将房产交付乙方;
(2)如果甲方在20xx年6月25日以后收齐房款,则甲方应当于收齐房款后7的天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
2、甲、乙、丙三方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丙方陪同甲乙双方共同对该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交接,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物业交割之前的水、电、气、电话、光纤电视、宽带网络、及物业管理等相关使用用费用由甲方负责结清,此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2)交付该房产钥匙。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甲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则视为违约,甲方应承担交易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且退还已收一切钱款,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该房屋成交价1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丙方合同义务终止,所有的居间服务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双倍支付丙方应收而没有收到的服务费。
(1)签约后反悔,不愿出售该房屋,或以各种理由拖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该房屋涉及债务、权属等纠纷,或甲方不是产权所有人,或其他共有人未授权甲方出售该房屋等原因,致使产权不能过户或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3)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齐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真实);过户或贷款办理过程中需到场时,以各种理由推迟,拒不到场的。
2、本合同生效后,若乙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则视为违约,乙方应承担交易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该房屋成交价10%的违约金。同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已发生的转移(过户)登记,撤销转移(过户)登记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支付。丙方合同义务终止,所收的居间服务费不予退还,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第四条的约定,双倍支付丙方应收而没有收到的服务费。
(1)签约后反悔,不愿购买该房屋,或以各种理由拖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未在20xx年6月30日之前将全额购房款转入甲方银行账户,未支付约定的相关费用;
(3)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齐相关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真实);过户或贷款办理过程中需要到场时以各种理由推迟,拒不到场。
3、若甲、乙双方在未征得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共同解除本合同,则视为甲、乙双方均违约,丙方已收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按合同约定该由乙方支付还没有付清的服务费双倍支付给丙方,丙方为追索该费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所有支出由其承担。
4、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等合同约定的应付费用,逾期三天未付的属于违约,丙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同时有权追偿未收到的服务费(已交服务费不退),并且乙方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该房屋成交价10%的违约金。如果丙方终止合同时,甲方帐户没有收到乙方转入本合同规定的全额购房款,乙方还应当支付甲方本合同约定的该房屋成交价10%的违约金。
5、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他补充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盖手印: 盖手印 : 盖手印 :
签定时间年 月 日 签定时间年 月 日 签定时间年 月 日
存量合同 篇9
( 房字[ ]第 号)
卖方(下称甲方),[ ]
买方(下称乙方),[ ]
提示:
第一条 年 月 日](请选择日期),房屋所在层次第 [ 层 ](请按房屋所有权证上填写) ,房屋地上总层数:[
](请填写数字,如:12),房屋设计用途: 设计用途 住宅 工.交.仓 商业服务 文娱体育 办公 军事 其它 ,房型: 房型 标准房型 别墅 复式 其它//
几室 一室 二室 三室 四室 五室 六室 七室 八室 几厅 半 一厅 二厅 三厅 四厅 五厅 ](房型为标准房型时请选择室和厅)。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 元 ](请填写数字,如:468888.84元。注意正确填写小数点的位置,单位,元)
。
第三条 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 日内 ](请填写数字,如:30)
,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租赁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 %](请填写数字,如:3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 %](请填写数字,如:3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逾期不交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 %](请填写数字,如: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 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 [ %](请填写数字,如: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
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
[ 第1 第2 ](请选择争议方式)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 ](请填写数字,如:四)份,二份需交有关登记部门存档。
(窗口无偿提供打印买卖合同一份,如另行需要多份买卖合同,可通过复印方式,自行予以解决)
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附件,
1、
2、
3、
4、
5、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代理人(签章): [ ]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买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代理人(签章): [ ]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存量合同 篇10
存量合同是指在某一特定时间点或特定时期内已经存在或签订的合同。在商业领域中,存量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概念,对于企业经营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详细介绍存量合同的定义、特点、管理和实施方法,以及其在商业活动中的重要性。
首先,存量合同是已存在或签订的合同。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约束文件。根据签订或存在的时间,合同可以分为存量合同和增量合同。与增量合同相比,存量合同具有不同的特点和管理方法。
其次,存量合同有其独特的特点。首先,存量合同是既定的和已约定的,其约定内容已经确定,不易进行修改。其次,存量合同具有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约束力。第三,存量合同是一段时间内双方之间经营活动的基础,对于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具有重要作用。
管理和实施存量合同需要一定的策略和方法。首先,需要建立存量合同的档案和管理系统,以便随时查询和使用。其次,需要制定存量合同的执行计划和目标,确保双方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需要建立存量合同的风险分析和评估机制,及时识别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最后,需要加强存量合同的跟踪和监督,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和维护。
存量合同在商业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首先,存量合同可以为企业提供稳定的经营基础,确保企业的长期发展。其次,存量合同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保护,确保企业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第三,存量合同可以为企业提供市场竞争优势,减少市场不确定性。
综上所述,存量合同作为一种已存在或签订的合同,在商业领域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概念和管理意义。实施和管理存量合同需要一定的策略和方法,来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和维护。存量合同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具有重要影响,可为企业提供稳定的经营基础和市场竞争优势。因此,企业应重视存量合同的管理,以适应商业环境的快速变化和发展。
存量合同 篇11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出售房屋给乙方,甲方的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基本状况见附件一。
(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相关税费按照下列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
1、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2、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相关税费的承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付款,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将全部房款付清给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后____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2、双方同意共同委托第三方(银川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房价款实施托管,并另行与第三方(银川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签订《银川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按《银川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协议》约定期限将房价交给银川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指定的帐户进行资金托管。甲方在资金托管后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3、办理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___________日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
2、房屋交付时,甲方应结清与房屋有关的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等各项费用,并配合乙方办理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移交。
3、房屋交付后__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当将户籍迁出该房屋。
1、保证房屋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2、提供的房屋权属证件的真实、合法、有效,保证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房屋上市交易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3、如实陈述房屋、附属设施及装修装饰的有关情况;
4、乙方办理贷款的,配合银行或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与办理贷款相关的资料,并签署相关文件;
5、及时提供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按合同约定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
6、在房屋交付前,结清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等各项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配合乙方办理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移交;
7、房屋交付后,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8、其他履行房屋买卖应当承担的义务。
1、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附属设施及装修装饰情况进行充分了解;
2、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购房款;
3、申请银行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及时向银行或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4、提供房屋过户交易和贷款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5、其他履行房屋买卖应当承担的义务。
1、乙方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或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条件将房屋交付乙方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在乙方提出解除合同要求退房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应当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 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约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户籍迁出手续的,自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次日起至户籍迁出完毕时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当事人。
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相关行政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提交银川仲裁委仲裁;
1、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写项填写内容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以手写项优先;
2、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中不得含有不合理地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各方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甲方、乙方责任的内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出卖人_____份、买受人_____份,交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存档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