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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合同

2023-12-11 16:28:15 营销合同

【#实用文# #营销合同#】好工具范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推荐的是一篇关于“营销合同”的精选佳作。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合同在我们的保护中得到了广大民众的认可。未经明确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人也不能签署合同。请不要忘记收藏本页链接,以便下次浏览!

营销合同 篇1

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河南嘉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航海路与未来路交叉口启航大厦A座18F

联系电话:

甲方为 __商业广场永城(商业地块儿) 项目之发展商,现委托乙方为上述物业之全程独家销售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物业

甲方位于 永城市 北永宿路、西僖山路、南浍河路、东磨山路 即所有商业地块儿面积是本合同的委托标的物业面积。

第二条 委托期限

甲方就本合同标的物业委托乙方代理的期限由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可售面积销售率达90%为止。达到本合同终止时间之后,如甲方没有书面表示终止合同的话,乙方可继续履行本合同,直至可售销售面积达到销售率100%。

第三条 委托策划、代理范围:

1) 乙方进驻售楼处前,甲方就可售标的物业之所有单位清单以书面形式交达乙

方;

2) 甲方有权自行销售的标的物业,甲方自行销售的标的物业不超过可售物业数

量的10%,在乙方进驻售楼部前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自行销售的标的物业楼号、楼层及房间号,甲方自行销售的标的物业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 甲方保证

1)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标的物业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

2) 甲方保证在委托标的物业正式对第三方销售时已取得政府许可的合法销售证明文件,如果因此而引起的任何相关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3) 甲方对因该物业本身之权属、资格或质量之瑕疵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乙方之策划、销售代理的服务内容包括:乙方成立项目专案小组,为甲方提供包括市场调查、策划顾问、销售代理服务。

1)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交项目组成员名单,未经甲方同意,项目组人员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

2) 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参加由甲方等与销售相关的合作单位联合组成的项目工作协调小组,指导项目营销工作;

3)乙方向甲方分阶段提交市场分析报告、项目市场定位、营销策略、推广方案、销售执行方案及工作进程时间表,以上所有方案须经甲方研究审核并书面同意后实施。根据市场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上述有关计划和方案作适当调整;

4) 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有关项目宣传推广的专业意见及推荐相应的专业公司,并协助跟进各项工作。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统一组织实施;

5) 乙方负责各种营销活动的筹备组织安排,包括物业展销会,新闻发布会、酒会。上述活动方案和有关费用需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并由甲方支付;

6) 乙方在不同销售阶段向甲方书面提供总销控意见,积极迎合市场要求;

7) 乙方在配合甲方的有关销售及推广工作时,必须以高效和高质的原则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从而影响整体工作;

8)乙方之销售人员须做好本职工作,除按要求每月完成销售分解目标外,还应积极主动及早联系业主,做好催交款及按揭准备工作、配合甲方做好客户售后服务。

9) 乙方人员在项目销售过程中,不得对第三方作出违反甲方意愿(包含不限于项目本身)的允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乙方之权限

1) 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进行深入、详细地调查研究,使策划报告具有真实性、科学性与实用性,并在提交策划报告时,对策划报告的内容予以解释;

2) 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相关资料向外透露;

3) 乙方须按照甲方所确定的销售条件(售价、付款方式及本合约条款等)进行销售,否则乙方须补偿由于乙方越权销售而造成甲方的直接损失;

4) 按照获得甲方同意的意向,在既定范围内与甲方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

5)乙方须将物业销售的具体情况在《定金合同》(一式肆份,由发展商统一印刷,统一编号,乙方在甲方售楼处分次登记领用)签订后24小时内以电话、短信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

6) 委托期限内,乙方向甲方提出销控原则,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全权负责总销控。

第七条 委托代理程序

客户所缴付的定金由甲方自行收取,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购房款由客户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乙方在此过程中与客户签订《定金合同》并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商丘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八条 服务取费

本项目代理费用,包括销售代理佣金和销售溢价分成二部分。甲方须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所有售出单位之销售代理费:

1)顾问服务费:在项目不具备销售条件的之前(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可以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币叁万元整,作为前期启动费用,该费用不计入后期销售代理费中,直至乙方取得第一笔销售代理佣金为止,合同签定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第一笔顾问服务费人民币叁万元整;

2) 甲方支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为销售额之1.2%(百分之壹点贰),项目溢价按甲方七成乙方三成计算;

3)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凡甲方与客户签订预(销)售合同,并且甲方收到客户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办理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的,须按揭款或公积金到甲方账户)后,视为乙方房屋销售代理成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房屋销售代理佣金和相应销售溢价分成;

4)如因甲方原因,某些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低于“销售低价”的,甲、乙双方同意按该套房屋所对应的“销售底价”作为计算乙方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销售底价”是指在本项目正式开盘日前,甲、乙双方制定的本项目可售房源的“一房一价底价表”,既制定出每套销售房源的“销售底价”,经甲方审定后备档,作为甲、乙双方结算销售溢价分成的依据。

5) 销售溢价分成办法。本项目可售房源实际售价超出“销售底价”(既“一房一价底价表”)部份的销售收入为销售溢价,乙方收取销售溢价款需向甲方开具合法的发票。

6) 销售溢价分成款的支付方式。销售溢价分成款的结算以本项目代理期限为考核期,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申请暂结销售溢价分成款。

7) 若购房客户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等方式支付购房款,甲方应按乙方上月成交房屋成交数额结算佣金;

8) 若购房客户采取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甲方应于购房客户的贷款申请获得银行批准后结算该房屋佣金100%;

9)若甲方在项目不具备银行按揭条件下执行销售,则甲方应于购房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所购房款首付款到账后结算该房屋佣金的50%,于银行贷款支付至甲方账户后结算该房屋佣金的50%;

10)若甲方在项目不具备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下执行销售,则甲方应于购房客户签署《定金合同》或《认购协议》,并按照所购房款付款到账数额结算该房屋佣金;

11)甲方在每个月给乙方结算一次销售代理费,每月5日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由甲方客服部门认可的符合销售代理费结算条件的销售代理费用(销售代理佣金和销售溢价分成)表,甲方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相应的销售代理费,逾期甲方须按照应付金额的0.3%/天支付滞纳金给乙方,乙方须提供税务发票;

12)如果客户签署《定金合同》之后悔约,客户已缴交的定金将作为违约金被甲方没收未退还的,乙方可以获得该违约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房重新销售后销售代理费正常结算;

13)如果客户签署《商丘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悔约,如果相关合同项下的销售代理费已经结算给乙方,则乙方退回已收销售代理费给甲方或由甲方直接从下次代理费中扣除。

14)甲方有权在该项目的营销过程中,根据客观市场情况和主观需求,制定相应之绩效考核方案,对乙方提出相关考核目标及奖罚措施。具体执行方案,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制定形成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约束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如果采纳乙方的营销策略建议,就须委派专人负责准备相关资料、推广活动及执行策略,并支付相关一切费用;

2) 甲方须支付到期应付销售代理费;

3) 甲方同意在该项目的宣传资料或其他广告形式上标示乙方公司名称;

第十条 终止合同

1)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在销售代理过程中有任何未经甲方许可之销售行为,甲方在取得相关证据后有权即时责令乙方停止销售该物业,并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2)如果双方中的一方未能依照本合同履行其义务时,守约方可书面告知违约方并给予对方十四天的整改期,如果期满后违约方仍未修正,则守约方可发出单方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合同,自该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第7日本合同终止。同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3)若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时,甲方仍须支付乙方于代理期间已售出单位之(条款8注明)销售代理费,且在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若因为乙方原因导致终止合同时,乙方须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销售代理费中扣除。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之补充协议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盖章之用)

甲方: 乙方:

_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嘉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 日期:

营销合同 篇2

营销合同是企业与其他组织或个人签署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用于规范双方在营销方面的合作关系。营销合同通常包含有关市场调研、广告宣传、销售推广、销售渠道、销售目标等方面的内容。本文将从合同的重要性、合同内容的要点以及常见的合同争议等方面详细谈一谈。


营销合同的重要性不可忽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需要与其他组织或个人建立有效的营销合作关系,以获取更好的销售业绩。营销合同的签署可以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遵循一定的规则和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在合作关系出现问题时可以为双方提供法律保障,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内容的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市场调研,包括对目标市场的调查、竞争对手的分析和对消费者需求的了解。市场调研的结果将有助于制定营销策略和销售目标。其次是广告宣传,包括广告内容、发布渠道和宣传效果的评估。广告宣传的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产品的认可度,吸引更多的消费者。第三是销售推广,包括促销活动、折扣政策和客户关怀等方面的安排。销售推广的目的是促进产品销售和增加客户忠诚度。最后是销售渠道,包括销售代理、分销商和零售商等合作伙伴的选择和管理。合适的销售渠道可以更好地将产品推向市场并获得更大的销售额。


尽管营销合同的重要性和内容要点已经明确,但在实际签署和履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常见的合同争议。例如,合同中的条款可能过于模糊,导致双方对合同解释产生分歧。一方可能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并未实际提供约定的市场调研、广告宣传、销售推广等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可能要求解除合同或寻求赔偿。合同争议的解决通常需要依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仲裁或诉讼,双方应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并尽可能通过平等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营销合同在企业营销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可以提供法律保障,规范双方的合作关系。合同内容的要点包括市场调研、广告宣传、销售推广和销售渠道等方面。尽管合同争议不可避免,但通过合理的条款设计和及时的协商,双方可以有效解决争议,保障各自权益的实现。在今后的营销合作中,企业应谨慎审核合同内容,与合作伙伴建立诚信互利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营销合同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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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广告代理合同

合同号:LT03-14-P

甲方: 北京电通广告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乙方: 江西惠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联通193形象世界篇”影视广告片的拍摄及制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拍摄制作“联通193形象世界篇”广告片,由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创意方案进行专业的影视制作:包括资料收集、道具制作、前期拍摄、后期剪接、合成等,由甲方确认后制作。

二、制作要求:

1、数码拍摄;

2、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把影视广告片剪辑成30秒/15秒两个版本;

3、每个版本的旁白配音需配有国语、粤语两个语种。

三、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下列制作条件:

相关的证明文件:如相关企业的营业执照等。

四、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下列制作服务:

1、负责本片的成片品质及创意的充分表现;

2、本片的道具制作、场景及后期剪辑等由乙方负责;

3、乙方需于2003年8月8日前完成全部制作,按时交片给甲方。

五、合同总额:

人民币(大写)拾万叁仟伍佰伍拾元整,(小写)¥103,550.00整

六、 付款方式:

甲方需以支票或电汇方式于双方签定合约后先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

即人民币(大写)柒万贰仟肆佰捌拾伍元整,(小写)¥72,485.00整;余下30%于完成制作验收交付BETA带时付清,即人民币(大写)叁万壹仟零陆拾伍元整,(小写)¥31,065.00整。

七、交片方式:成片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交专业BETACAM(播出带)和VHS(家庭带)各壹盒,同时提供壹盒元素带(即声音、效果、画面等未经合成)。

八、其它: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如要取消拍摄,须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可收取甲方制作费之30%即人民币(大写)叁万壹仟零陆拾伍元整,(小写)¥31,065.00元整作为取消费用;

2、广告片完成后,该片版权归甲方永久拥有,甲方有权使用或修改本片的权利,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用于其它任何用途,如违约,则甲方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乙方的权力。[url

营销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经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就甲方接受乙方网络营销咨询策划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协议项目

乙方在指定一年内为甲方的 网站提供“搜索引擎优化”服务。

第二条、服务说明

2-1 服务网站

2-2 服务内容

2-2-1:网站诊断:

乙方为甲方网站进行系统化的网站诊断分析,搜索引擎优化诊断、人性化设计斩断、网络营销基础诊断三大方面。诊断结束之后,乙方将会给你出一份详细的《网站诊断分析报告》

2-2-2:网站优化:

乙方根据诊断出的问题和甲方网站的特点,乙方将为甲方网站进行系统化的优化服务:

2-2-3、SEO管理

乙方为甲方网站安装网络营销分析系统,然后对营销效果进行准确的检测。网络营销

2-3 服务期限

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为合同生效日,即 20xx 年 4 月 1 日,至 201 年 4月 1 日(合同终止日),是本合同的咨询服务有效期限。

2-4 服务费用

2-5 支付方式

2-5-1、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价款、费用、金额均以人民币结

2-5-2、支付时,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款项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所指

2-5-3、协议签订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服务费¥_ 元,乙方开始

2-5-4、三个月的网站优化执行期结束后,即在 20xx 年 7 月 1 日,甲

2-5-5、以后每三个月,支付给乙方服务费¥_ 元,然后开始进行全民推广

2-5-6、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并交付甲方作为甲方付

2-6 服务开始

乙方确认收到甲方合同款的付款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立即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

2-7 服务时间进度安排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有权知道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以及接受此服务所需要的所有费用。

3-1-2 甲方在合同期限内对网站进行修改需提前告诉乙方,以让乙方提供相应的

3-1-3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

3-1-4 甲方应该指派1-2名工作人员,配合乙方开展相关工作。

3-1-5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各项费用。

3-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乙方指导甲方技术人员对甲方网站进行优化,但不能影响甲方网站的正常运

3-2-2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护服务,确保及时发现网站问题,1-2个工作日内

3-2-3 除非事前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应当自己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各种服务

3-2-4 作为专家,乙方有义务就网站营销方面发现甲方存在的问题,主动提出解

3-2-5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相关人员解答各类网络营销方面的疑问与咨询。

第四条、保密条款

4-1 合同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合同对方的业务信息、技术资料等非

4-2 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下的保密义务对合同双方均持续有效。

4-3 在乙方的咨询指导下,当甲方网站表现出卓越成绩时,乙方有权将甲方网站作为成功案例或重点宣传对象;宣传过程中,涉及到敏感或者机密数据(如流量、赢利、营销手段等)需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可对媒体公布。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乙方、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承担保密责任的,违约方需向对方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2 如果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相应费用却并未开展相应的服务,需退还甲方未开展服务部分的相应费用,同样,如果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各项费用,违约金按“未支付款项”的 3 %乘于逾期天数计算。

5-3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 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和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该方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6-2 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最短时间内以电报或传真方式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权威机构的有效证明。收到发生不可抗力通知的一方须立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上述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后果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七条、合同的补充、变更与解除

7-1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7-3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8-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8-3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给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8-4 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及合同份数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销合同 篇5

网上营销服务合同是一份重要的合同文件,用于规范网上营销服务方与委托方之间的权益与责任。该合同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能够互相合作、共同发展。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网上营销服务合同的内容,以充分了解该合同的重要性。


一、合同背景


网上营销服务合同是由委托方与网上营销服务提供方签订的一份协议,旨在明确和规范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委托方是指寻求网上营销服务的企业或个人,网上营销服务提供方是指提供专业网上营销服务的公司或个人。


二、合同内容


1.合同目的


该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委托方与网上营销服务提供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及服务内容,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服务内容


网上营销服务提供方将根据委托方的需求和要求,提供专业的网上营销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建设、搜索引擎优化、社交媒体推广、网络广告投放等服务。


3.费用与支付


双方应达成一致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委托方应按时支付费用,并提供相关的票据和凭证。


4.保密条款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需要了解对方的商业信息和数据,因此合同应包含保密条款,确保双方商业机密的保护。


5.知识产权


网上营销服务提供方应在服务完成后将相关的知识产权归还委托方,并保证不侵犯任何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


6.合同期限与终止


合同期限应明确规定,并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7.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


对于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三、合同重要性


1.明确权益和责任


网上营销服务合同明确规定了委托方和服务提供方的权益和责任,有效避免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2.确保专业服务


合同中规定了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服务提供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提供专业的网上营销服务。


3.保护商业机密


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保障了双方商业机密的保护,确保双方的商业优势不被泄露和侵犯。


4.法律保障


网上营销服务合同是一份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为双方提供法律保障。



网上营销服务合同对于委托方和服务提供方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的签订能够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防止纠纷的发生,并保护商业机密。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共同推进网上营销的发展,实现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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