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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整改报告实用

2023-12-08 15:21:34 质量整改报告

【#实用文# #质量整改报告实用#】这里是我们准备的您可能需要的“质量整改报告”。古人曾说,理论是实践的眼睛,在平凡的学习工作中。报告十分的重要,撰写报告能够提高团队的凝聚力。这些资料供你参考和使用希望它们对你有所帮助!

质量整改报告 篇1

一、质量事故报告

20xx年9月22日上午10时对工程进行了检查,指出工程中混凝土浇筑成型后外观质量存在一些问题,项目部立即组织由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整改小组,开会讨论,找原因,提措施,研究整改方案,并安排专人进行整改,针对整改情况,进行举一反三,对现有工程质量还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现把《质量事故原因及整改措施和方案》报告如下:

二、原因分析

1、施工管理人员在对实际操作人员施工前进行完技术交底后,施工的过程中跟踪控制不到位。

2、由于工程进度款没有及时到位,造成施工进度缓慢,木工班组人员更替频繁,加大了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难度。

3、由于木工班组人员更换频繁,使得每个木工班组的质量责任心不强,模板加固不到位。

4、混泥土浇筑过程中存在部分部位振捣不到位或者过振等问题,造成部分柱、梁胀模和少量部位蜂窝麻面现象。

三、整改措施和方案

(一)、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杜绝质量事故。

1、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对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并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及各工种施工班组进行规程规范的学习,加强施工管理。

2、项目部通过召开会议形式,进行规程规范的学习。并通过下发施工技术交底书的形式,使各工种都熟悉自己所从事工作与工程质量的关系并明确自己的责任。同时落实质量检查制度(三检制),通过督促检查,使全体人员包括民工均能很好的认识到质量的重要性。

3、加强质量管理,施工员、质检员,对工程现场每天定期进行施工质量检查与监督,对不按规程规范操作的,及时进行教育和纠正。

4、落实班前教育,严格遵守规程规范,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落实责任,严肃法规。

5、对工程质量的重要性进行广泛的宣传。

(二)、对施工现场质量问题整改方案:

1、提高修补施工人员素质和技能

要从组织上、思想上切实做好修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学习混凝土工程质量相关规范和验收标准,开展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修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对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掌握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修补施工有关要求和有关技术措施,以求全面地理解和落实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修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 ,确保安全、文明施工,防止一切事故发生。

2、物资及设备需求

修补施工所用材料必须满足施工的要求,应有一定的物资储备,根据结构形式及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状态,及时提出所需材料,及时购买,保证所需材料有可靠有来源,做好物资准备工作。对现有施工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运转正常,严防各种机具设备事故的发生。

3、具体修补方案

(1)、蜂窝麻面修补

产生蜂窝麻面原因可能是混凝土振捣不充分;施工中在模板接缝处或在连接螺栓孔处漏浆。

修补措施是在混凝土面上用粉笔圈划出不规则的蜂麻实际面积,并沿其周边外延2-3cm列为修饰范围。使用小型锤斧工具,把修饰范围内的表皮砼剔掉,剔深2-3cm(至少削掉水泥皮),并挖除蜂麻部分的表面浮浆。浇水湿润后进行打磨,最后对局部或连同大面范围,采用1:3.5至1:5的黑、白水泥干灰,干擦一遍。

(2)、跑模、鼓肚修补

先将鼓肚部分的混凝土面用风镐或钢钎逐层打凿修剔再采用蜂窝麻面的修补方式进行修补。

质量整改报告 篇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那么,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四条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五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第十八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第十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第二十条 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第二十一条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第二十二条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二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第二十四条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第四十三条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稽察特派员,对国家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质量整改报告 篇3

××××××药房有限公司

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整改报告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市药监局工作安排,市局检查组于2012年3月21日对我药房药品质量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认为我公司的药品经营存在一些问题。现就所提出的问题,特作出如下整改措施:

1.部分药品药师验收不到位:

立即组织验收员学习我公司《药品验收管理制度》,验收时必须按以下制度严格执行。按药品的分类,对药品的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光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验收药品包装的标签、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药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药品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贮藏条件等;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的标签或说明书有规定的标示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或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上有规定的专有标示;进口药品包装上应以中文说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并附有中文说明书;验收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生产企业、产地;验收时 应注意检查药品的外观质量,有无变色、沉淀分层、吸潮、结块、熔化、挥发、风化、发霉、斑点、粘连、泛油、虫蛀等;验收员应做好“药械购进购进质量验收记录,字迹清楚、结论明确,每笔验收验收员均应在随货联上签写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名字,验收记录应

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不得少于两年;查验购进药品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相符。

2.药品摆放混乱、双轨制药品开架销售:

公司及时召集营业员召开紧急会议,要求严格执行《药品陈列管理制度》,根据GSP要求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分柜摆放,按用途、品种、剂型及储藏要求存放,易串味的与一般药品分开摆放,危险品不得陈列;如须陈列时只陈列空包装或代用品;不得将处方药开架销售。药品按温湿度要求储存在相应的环境中,堆垛留有空隙,药品与墙壁、武当那个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库房散热器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距离不小于10厘米。库存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并分区域存放。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鼠、防虫、防污然工作。

总之,我公司上下对本次整改行动非常重视,自查自纠,严格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陈列、养护、销售、拆零制度,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药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培训教育等制度,敬请上级药监部门多提意见、多指导我们的工作。

×××××药房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1日

质量整改报告 篇4

寄宿制学校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关于居民收支调查及贫困监测基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县庚即安排专业人员结合我县城乡一体化调查工作开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对全县涉及城乡一体化调查工作的乡镇开展比对整改工作。现就县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工作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查摆问题

针对通报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城乡住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整改大会,专题传达文件检查通报的问题。会上,对照通报内容针对我县工作实际认真梳理问题、查找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同时对我县10个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点进行数据质量自查、督查,认真找准薄弱环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工作制度未完善、调查户记账时缺少计量单位、省略记账日期等问题及时加以改正,并结合自身现状提出整改措施,全方位提升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数据质量。住户调查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乡(镇)、村对住户调查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高。二是乡(镇)辅助调查员稳定性差。三是乡(镇)对辅调员和调查户监管不力。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基础工作推进

1、加强业务培训力度。针对记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统计局将在以后培训会的基础上,加强对记账业务的培训。将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记账问题逐一罗列、打印出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即便于调查员检查指导,也便于记账户在日常的记账工作中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2、抓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基础工作。县统计局在严格执行国家方法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一是对原始数据的采集、调查数据的归类编码、核实录入、审核修改上报,住户调查资料的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职责都做了标准化、规范化的具体要求;二是加强检查指导力度,定期到调查户家检查指导辅调员记账。各乡(镇)辅助调查员每月至少五次到记账户家走访,采取回忆记账方式。县统计局住户一体化业务人员每月至少一次到各乡镇检查指导记账工作。同时,组织调查点之间的互检工作,这样做不仅能促进一线调查员工作水平得到提高,而且还能让调查员之间互相交流心得体会,共同提高住户调查工作水平。

(二)加大宣传力度

县统计局深入各调查户家中以发放致记账户一封信的方式和开展记账户样本轮换工作为主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做仔调查户的思想工作。同时,大力宣传《统计法》,让记账户充分了解记账工作的重要性,从思想源头上消除对记账工作的抵触和厌烦情绪,使住户调查工作深入人心,同时在行动上积极支持配合住户调查记账工作,从根本上提高记账户的积极性和配合度。

(三)加强业务培训力度

一是针对目前记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县在培训辅助调查员的基础上,对10个调查点的100户记账户进行分点集中培训,正对其记账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解、培训及指导。二是加强样本管理,认真梳理每一户家庭人口及变动情况、人员信息、家庭状况电话变动等,及时更新调查员信息,确保住户调查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提高省调查队电话访问的接通率,消除无效电话、疑是非调查户和辅助调查员代记账等不正常现象。

(四)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

县统计局将继续贯彻执行住户调查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和强化乡(镇)、村两级辅助调查员对调查户的入户访问制度、辅助调查员工作检查制度及考核评比制度的贯彻执行,使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管理规范、有章可循。

(五)加大数据审核评估能力

加大城乡一体化调查数据审核与评估力度,确保住户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县统计局对10个调查点的辅助调查员提出新要求,在每个月收账时,都要向记账户询问是否有重大收支发生,这样一来可以防止记账户漏记重大收支,并采取了各乡镇自行编码、录入的方式,在录入时要结合所了解的记账户情况对所发生的问题及时与记账户沟通,确保记账数据真实、编码录入准确,同时增强乡镇辅助调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强化对源头数据的管理和规范。

质量整改报告 篇5

怎样写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首先要好好研究施工前的设计方案中的技术要求,如果有要求,那就对比一下,说清楚哪些没达到标准,能不能补救,不能补救就得返工。设计方案中没有明确,那就把相关规范找到,按上面的做。可以参考的基本格式提纲是: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

一、工程概况(讲讲工程的目的、任务情况,施工进展情况,质量情况)

二、质量情况(讲讲什么时间、什么人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质量合格的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

三、整改意见(包括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再次检查验收等)(有些不好听的话可以口头说,原则是共同想办法、心平气和地按时解决问题,确保通过业主验收)

你单位 的 工程, 经我站 年 月 日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较严重质量问题:

2、

3、

4、

5、

6、

上述质量问题有可能对结构安全、耐久性、环境质量和主要使用功能产生不良影响,现责成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 单位检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我站。

注:

1、整改完成后,由责任单位向质监站报送《建设工程质量整改结果报告》

2、本通知书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站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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