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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自查报告汇总

2023-12-08 09:13:16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 篇1

由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签署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于日前印发。

近几年来,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各地发展不平衡、采购政策不统

一、采购办法不完善、中介服务成本高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使其在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虚高药价、整顿购销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纠正不正之风、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据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对纠风工作的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实行政府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药品是维护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各级政府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非营利性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保采购平台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并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补助等给予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财政全额补助的集中采购机构,具体负责药品集中采购的实施工作,形成政府组织推动、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通过采购平台直接免费交易的购销方式。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药品集中采购要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需求特点。集中采购周期原则上一年一次。

全面推行网上集中采购,提高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透明度。医疗机构按申报集中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通过药品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

二、规范集中采购药品目录和采购方式

各省(区、市)要制定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执行。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可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除上述药品外,医疗机构使用的其他药品原则上必须全部纳入集中采购目录。

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实行公开招标、网上竞价、集中议价和直接挂网(包括直接执行政府定价)采购。对经过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的药品,可采取直接挂网采购的办法,具体品种由省级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确定。

三、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评价办法

集中采购药品要建立科学的评价办法,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合理划分药品类别,加大质量分权重,并考虑临床疗效、质量标准、科技水平等因素,对药品的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汇总提出本地区有关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保证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用药需求。进一步做好专家库建设和专业分类管理工作。

四、减少药品流通环节

药品集中采购由批发企业投标改为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生产企业或委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原则上只允许委托一次。如被委托企业无法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时,经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委托其他企业配送。

五、认真履行药品购销合同

医疗机构要与中标(入围)药品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批发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采购数量要以医疗机构上年度的实际药品使用数量为基础,适当增减调整后确定。

药品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法》等规定,履行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周期一般不低于1年。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药品购销合同确定的品种、数量、价格和供货渠道采购使用药品,不得擅自采购非中标(入围)药品;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回款,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药品企业未按合生产供应药品或医疗机构未按合同规定采购药品以及逾期不能回款的,都应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具体比例由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确定)。情节严重的要公示警告并依法追究责任。积极探索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等多种方式规范医疗机构货款结算。

六、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医疗机构要加强处方开具和药品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纠正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滥用药物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推行医疗机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处方点评等制度,坚决查处大处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对于部分常用药、廉价药,医疗机构可按照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具体品种由省级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确定。

七、落实部门责任,严格监督管理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大监管力度。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并负责对医疗机构执行中标(入围)结果和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物价管理部门负责对收费行为、中标(入围)药品零售价格的核定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及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药监部门负责药品企业的资质认定,并对中标(入围)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风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有关药品集中采购的检举和投诉,并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通过采购平台,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价格、加价率、回款、使用和药品企业参与投标、供应药品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使药品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及时受理并认真调查处理有关投诉。对在药品集中采购中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的机构和有关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责任。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所发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规定执行。二○○九年一月十七日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农卫办【2014】31号)和《县卫生局关于认真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农卫字【2022】6号)要求,我站对所有涉及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自查自纠活动的组织领导,我站及时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对药品经营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存在的不合理的情况下限期整改。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了加强对药品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对药品采购工作的认识,我站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成立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长担任组长,副乡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药品经营工作办公室,由药监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根据《中山市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条例》,我站对医疗行业药品采购工作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制定了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方案。

为了提高药品的经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我院制定了《中山市中山市中山市乡镇镇药品经营企业自查自纠活动实施》。我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自查方案》的要求,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务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落实制度,严格责任。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我站采取了各种措施认真做好药品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建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我站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三)认真做好宣传,营造氛围

我站利用多种形式,利用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我县的药品、药品经营工作的重要性,宣传药品、药品的政策法规、药品的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我站制定了《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五)制定了药品零售行业自查自纠工作方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 篇3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药品网上采购逐渐成为人们获取药品的常见途径。为保障药品采购安全、规范化,国家自查报告制度也相应出台。本文将详细介绍药品网上采购自查报告,以期为广大药品网购者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自查报告的概念及制度意义

自查报告,是指药品网上采购者在药品网上采购前需进行的一份报告。报告中要包括企业、网上销售场所及所采购的药品等相关信息,对采购风险的预防、控制和化解具有重要的意义。

药品网上采购涉及众多的标准、规范及政策,要想做到规范有序,必须借助自查报告制度。它不仅可以让药品网购者了解自身采购能力和操作水平,也可以让监管部门对药品网购行业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确保药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二、报告的模式和内容

自查报告分为问卷式和网上填写式。问卷式一般由药品销售企业发放,内容包括购买者姓名、性别、年龄、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居住地、所购买药品等。网上填写式和问卷式类似,但更便捷、实时,适合于非常忙碌的消费者,报告内容包含企业信息、销售场所信息、药品信息三个模块。

企业信息:采购者应查验药品销售企业或经营者所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确认其销售药品的合法性。

销售场所信息:消费者应查验销售药品的网站是否有ICP证书,是否有药品销售许可证,是否有药品质量信息发布和药品检验合格证等。

药品信息: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特别是药品的用量、适应症、禁忌症等说明书,以及生产日期、有效期、保质期,应一一确认。特别是对于新型药品,消费者应根据医生的处方购买。

三、报告的重要性及自查反馈

自查报告是一个很好的自我管理、提升采购能力和自我控制的手段。定期开展模拟采购、了解行业最新动态和政策、建立药品采购数据分析系统等,都有助于提供药品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当然,报告中的数据、信息有可能存在偏差和不完整的情况,采购者也应及时进行反馈和修改。另外,监管部门也应开展对自查报告的随机抽查和细致审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结语

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全球化的平台之一,也是药品网购的主要途径之一。药品网购的规范化和观念转变,需要各个层面的共同努力。自查报告是重要的一环,有助于规范和化解药品网购风险,为药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护航。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 篇4

根据市医院《关于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质量检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采购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药品采购的质量安全,根据市医院关于加强药品采购质量管理的要求,我院于xx年xx月23—xx日在院内开展药品采购质量自查工作。现汇报如下:

根据我院的工作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药品采购方面

xx年我院共采购药品695批次,其中:药品采购109批次,有效期内采取了限期治疗、合格处方和不良处方。采购药品采购质量检查的内容主要是:

1、药品采购制度落实情况。

2、药品采购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和效果考核情况。

3、药品采购质量信息采集和信息反馈情况。

4、药品采购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二、药品采购的质量管理

5、药品采购过程控制

药品采购过程是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药品质量管理的基础和重要环节。在质量控制方面,按照药品采购制度和质量控制程序对药品采购员、药品检验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提高药品采购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工作,提高药品管理水平,确保药品采购的质量安全。

6、质量控制方面

在采购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原则。对不合格药品,要求及时进行补剂处方,对不良品,要求采购人员要严格执行药品验收制度,不随意和补销,对不合格处方要求有所改进。

7、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我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加强对采购人员的监督。对不合格的药品,要求采购人员及时填写相关验收记录,对不合格药品进行补剂处方处方,对不合格药品,要求采购人员及时补充,对不合格药品,要求采购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药品的政策、法规和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药品采购,严禁非处方、非处方药品采购。对不合格药品,要求采购人员要及时更正、补充。

8、药品质量控制情况

为保证药品质量,保证药品质量,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9、药品检验人员要加强对药品检验工作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药品检验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要求采购人员要有严谨、严密的工作态度。

10、采购人员要加强自我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11、要经常对采购业务进行抽查,加强质控检验,严防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药品采购质量管理的措施及其实施

12、加强采购人员的自我学习,要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13、药品采购质量监督检查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药品采购工作,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采购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对不合格药品要求采购人员要严格执行药品的验收规定和使用办法。

14、在加大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我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15)加强对新进药品采购的学习,对药品采购的业务技能进行自查,提高药品采购的质量,对不合格药品要求采购人员要及时填写相关验收记录,对不合格药品要求采购人员要加强监督管理,对不合格药品要求采购人员要及时进行培训,提高药品采购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技能。

16)加强对药品使用者的监督,对不合格药品要求采购人员要及时更正、补充。

17)加强对药品采购的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药品的质量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要求采购人员要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和采购技能。

18、加强对采购人员的自我学习,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加强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到以下三点:

一、对药品质量要严格把关。

二、要认真执行“两票两制”制度,严格按规定采购和验收制度办事,要认真对待每一笔采购,认真对待每一批药品,认真对待每一份采购,认真对待每一个合格药品。

三、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四、加强对药品的储存保管。

五、认真执行“两票两制”制度,严格按规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 篇5

我院自今年以来,药品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院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根据《20xx年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药品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查找出的问题,做到了即知即改,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药品采购基本情况

严格执行药品“阳光采购”制度,我院除麻醉和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都经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绝不私下采购。在分管领导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下合理制定采购计划,由专人负责网上采购。

二、药品采购、配送、验收入库及货款支付款等情况

1.网上采购情况。严格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无不执行网上采购的现象;绝对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用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

2.配备使用情况。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积极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学习培训工作,切实做到安全合理的使用基本药物。

3.供应配送情况。药品配送及时迅速,有部分药品存在断货缺货现象。

4.价格执行情况。严格按照规定价格采购药品;坚决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无加价销售现象。

5.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在平台上签收。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我院积极配合财务部门,认真核算基本药物采购数额并及时上缴货款。上缴货款后,网上手续做到及时完备。

三、存在的问题

1、配送药品不全,需要的少部分药品不能及时配送。

2、网上采购点击药品时供货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及时配送,导致缺药的情况出现。

四、整改措施

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沟通,督促其及时确认,及时配送,有部分药品缺货不能及时配送的,另选择药品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配送。

在此次自查行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院将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及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网上采购工作的各项细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 篇6

成都市卫生局计财处:

根据成都市卫生局关于开展药品阳光采购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医院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药品阳光采购执行情况

我院自20xx年1月1日至今,采购上网药品占比例90%以上(20xx年为90.74%、20xx年为94.38%),自主采购药品为10%以下,主要为xx药品、xx药品、妇科生殖卫生专科用药及脑外科用药,对非挂网药品一律不予采购。药品收入占医疗机构收入总金额的38.2%远低于《四川省卫生厅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二级甲等医疗机构不得高于45%;药品采购中原研药品、单独定价药品和专利药品占全部采购金额的比例远远低于25%,约6%左右;采购便宜药比率为6%左右,略低于《实施细则》规定的二级甲等医院8%的规定,主要原因是便宜药品价格低廉且用量不大,在整个药品采购金额中所占比重相对较小,今后将结合药学服务等手段促进便宜普通药品的使用尽早达到8%目标;上网采购药品均严格执行挂网限价并在此基础上公开竞价,降低药价,并将降价的利润让利于民,每月平均采购降价药品200多种占总采购品种50%以上,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及医患和谐作出贡献;在药品回款方面,做到月月回款,每两月为一回款周期;药品挂网采购严格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采购和使用药品,无任何违规违法事件。在网上药品阳光采购积分上报中,实事求是,上报数据真是,积分每月均在100分以上;在上网采购中,凡卫生厅药招办网上发布的停购药品立即停止采购,调价药品立即执行调价,严格执行招标挂网政策做到令行禁止;在药品采购实际工作中实行阳光采购接受各方面监督,医院专门成立了院领导亲自担任组长,纪检督查党委审计财务等部门参加药品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对药品采购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真正做到阳光廉洁采购;采购药品工作中,严格审察医药公司资质,并重点检查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采购方式执行情况及发布情况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我院按月将药品采购明细如实上报到卫生厅招标挂网平台,接受政府监督,并生成阳光采购积分表。

二、采购文件编制情况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考核积分实施细则》,我院编制了《成都市九妇医院药品招标管理组人员分工》、《成都市九妇医院药品招标管理组工作制度》、《药品采购工作制度及流程》,并将药招办发的各种文件整理存档。

三、专家抽取及评标情况。

医院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院临床用药实际需要在已上网药品采购目录中选择药品进行甄选,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选择新药满足临床需要。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主管院长亲自担任组长,专家从医院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中随机临时抽取,根据投票原则选择待采购的药品。

四、采购结果确认情况

通过卫生厅招标挂网平台将药品采购情况上报,并在线进行确认,配送企业通过用户名和密码上到采购平台进行配送确认,标志该次药品采购确定。

五、处理质疑及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

医院处理投诉流程清晰明确。医院由督察办、审计科、纪检部门专门接受投诉,药剂科也专设投诉意见本,认真对待每一次投诉和质疑,做到有投诉必答,一旦查实问题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六、采购档案管理

采购文件和资料由专人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做到需要文件和资料时随要随到。

七、医院所有药品均在卫生厅药招办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无任何超过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

成都市第九人民医院成都市妇产科医院

20xx-9-24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 篇7

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自查报告

近年来,为了加强医疗资源的统筹管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我国推行了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集中采购方式,实现药品耗材价格的降低,为患者提供高质量、低价格的医疗资源。然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为了保证集中采购的顺利进行,我医院进行了自查,并形成了本次报告。

首先,我们对医院药品耗材采购的现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通过调查结果显示,医院药品耗材的采购存在较大的问题。一方面,采购过程中缺乏规范的管理平台,导致采购人员难以准确了解市场价格及产品质量等信息,采购成本控制不够严格。另一方面,由于医院内部科室之间的信息不畅通,同一产品不同科室采购价格存在较大差异。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改进建议。首先,我们建议建立一个集中采购管理平台,实现医院内部各科室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该平台可提供市场价格信息监控、产品质量评估等功能,方便采购人员进行准确的决策。其次,我们建议充实采购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其对市场变化的敏感性和反应能力,加强谈判能力,争取更优惠的价格。最后,我们建议加强对医院内部采购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合理的采购流程和执行机制,加强采购成本的控制。

同时,我们也对医院药品耗材的质量进行了自查。结果显示,医院药品耗材的质量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方面,部分耗材的质量检测工作不够严格,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有些供应商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采取不正当手段,导致药品耗材质量的下降。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首先,我们建议加强采购前的质量审核工作,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其次,对于进货后的药品耗材,我们需建立严格的质量抽检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此外,我们还建议与相关监管部门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监督市场的质量安全。

总的来说,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对于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次自查,我们深刻认识到了集中采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积极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强对采购过程和产品质量的监督,努力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使用和患者的权益。我们相信只有持续改进和完善,才能真正实现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目标,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 篇8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20xx年起在我国药品流通体制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旨在规范药品采购行为,纠正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几年下来,各地都在不断公布集中招标的成效,最主要的就是药品中标价格持续降低。以云南省省级药品集中中标价格公布数字为例,20xx年下降了24.6%,20xx年下降了20%,20xx年下降了18%,20xx年下降了16%。

与药品中标价格持续走低不同的是,云南省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却在不断攀高。以云南省收入最高的几家医院为例,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xx年药品收入为1.66亿元20xx年1.83亿元,20xx年。

2.1亿元;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xx年8600万元,20xx年9703万元,20xx年1.2亿元;云南红十字会医院20xx年5948万元,20xx年7607万元,20xx年8480万元。与药品中标价格年平均下降20%相对应,几大医院药品收入年增长率也近20%。

云南省委政研室就“看病贵”问题进行的专题调查显示,同全国一样,云南省医疗费用正在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昆明市22家二级以上医院人均住院费用,20xx年为5438元,20xx年为8929元,20xx年为9500元,涨幅分别为64.19%和10.64%。与之相佐证的是,卫生部公布数字显示,医院的平均诊疗费和单病种费用在上升,20xx年急性心梗介入、甲状腺瘤手术、急性单纯性阑尾炎手术、急性脑出血等单病种费用均在增加。

医院药品收入有就诊者增加、患者用药水平提高的因素,但随机调查发现,一些药品的中标价格比零售价格还要高。据云南省宣威市的调查,上级药品集中联合招标采购药品的进购价和零售价普遍比该市医疗机构进购价高。有一个普遍的情况是,小药店、私人诊所、卫生院在带国家税票的情况下进购药品价格还要比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低30个百分点。而照理说,政府集中招标采购规模大,价格本应有优势。

改头换面的高价药

“药品集中招标价格下降是毋庸置疑的!”云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主任袁小波说。据他介绍,药品集中招标制度由于推出时间较晚,又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所以制度设计非常严密,从招标书的制定以及评标、议标都体现了公开、公正的原则,全国上万种药品同台竞争,评标专家要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结果还必须上网公示。中标价格下降的计算也是对中标价与药品批发价比较后严格计算出来的,“那没有半点含糊”。

袁小波还举例说明了该省进行药品集中招标后价格的变化情况。规格为0.25g×6片的阿奇霉素片,国家最高限价是每盒50.5元,但云南省20xx年招标价降为每盒12元,20xx年降为11元。规格为每支

0.75g粉针剂的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国家最高限价是每支48元,20xx年云南招标价每支25元,20xx年降至15元以下。袁小波说,正是根据招标价格的下降,这几年物价部门已多次调低了药品价格。

对药品招标主管部门的关于招标药品“降价”的说法,一位长期在药品流通领域摸爬滚打的人士认为,从品种平均价格看是客观的。但他同时承认这其中还蕴含着有的品种在“提价”。一种核心成分为青霉素的感冒药针剂,成本6毛钱,加入一点无关紧要的成分后,价格狂升至几百元一支。几元钱的氟哌酸成分不变,换个包装就变成了100多元一盒的新药。20xx年招标,山东瑞阳头孢曲松钠2g厂家供价4.2元一支,中标价竟到了18.90元。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的观点是:实行招标之后,药品价格有升有降。对于普通药品、生产厂家较多的品种来说,降价是大势所趋,在所难免。对于新药、临床用药和许多换了品名的药来说,药价不降反升,这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平常所谓的招标价格下降是招标采购所有成交候选品种的成交价格水平,但由于医疗机构更偏重于使用高价药品,最终使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增加,医院药品的收入和患者的负担远没有减少。

药品招标之困惑

国家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初衷是为了遏制药价虚高,遏制药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减轻患者负担。但据记者调查,在实施过程中,这些目标被大打折扣,甚至走向反面,呈现出一系列怪现状。

——药品花样翻新,招标价格失真。某厂生产的辅酶A粉针剂,在规格为100单位时售价0.42元至2.20元,但做成200单位后,价格飙升至23元~35元;某品牌川芎嗪注射液原价0.44元,做成输液剂型后,价格升至35.80元;某药厂生产的2毫升胞二磷胆碱注射液,每支最高零售价2.4元,药厂对其“精制”后,零售价飙升至35.40元。这些所谓的“新剂型”不仅大大提高了药品的价格,而且制造出了独家投标的机会。有的药品招标后价格降低了,特别是部分品种用量大幅下降,企业就在规格、剂型和包装上大做文章,造成十分混乱的局面。如尿石通原为7克×10包,价格为49.4元,现改为4克×10包,价格却达59.5元。

——各方精诚“配合”,“力保”高价中标。业内人士透露,对于花样翻新冒充新药的各个品种的药品,除了药品监督管理有权控制外,招标方并非一定不能识别,关键是不愿意识别出来。为什么?患者才是药品的真正消费者,对于招标方的医院与竞标方的药厂来说,都没有降低价格的利益驱动,而恰恰高价格才是双方的“利益最大化”。经常出现的'情况是,部分药品价格降低了,却有相当一部分品种临床医生不用了。如有一种抗生素,招标前零售价是17元/克,招标后降为4.2元/克,从此它也从很多

医生开的药方里消失了。另外,一些医药企业互为串通,哄抬标价,在前不久举行的某省招标采购中,1464个投标药品中竟然有近半的投标品种不足3家,按规定无法开展有效的竞标,只能进行议标,结果造成招标药品价格失真,有的甚至超过市场价格。

——招标竞争虽然激烈,但预留回扣毫不含糊。在招标药品中,中标价远远高于平价药店零售价的不在少数。如果中标价低了,就意味着药厂预留给医院的回扣比例受到挤压,没有了这部分预留回扣,就是进了集中招标的中标目录,也没钱再打点医院各个关卡。一般医院采取种种措施变相鼓励医生多开药,将医生奖金和其业务量挂钩。现在的大部分医院都给医生编号,通过电脑查询医生处方量十分方便,药品代理商一般下派医药代表,通过药房统计每个医生的开药量,将回扣回流到医院少数领导和医生口袋里。

——不正之风“规范化”,药品回扣“程序化”。过去由医院自行购买医药用品时,价格过高了医院有所忌讳,还不敢贸然采购。现在经过招标程序,由于上述原因,有的招标价成了天价,但医疗机构可以大胆按招标价格采买。在中标后,医药代表按程序“打点”医疗机构的方方面面,从形式上看还很规范。有人认为,集中招标采购将“小腐败”变成了“大腐败”,将“分散的腐败”变成了“集中的腐败”。一位医药经销商透露,有的高价药中标价可以是出厂价的数十倍,但经销商还是只能有不到10个百分点的利润,主要还得去“打点”医院。

——中介费用使药品价格“雪上加霜”。药品招标有一个特殊的运行机制,就是要通过中介机构进行招标操作。虽然是政府和医疗单位招标,但中标单位却不是与招标方签合同,原因是“药品采购量大”,与医院签工作量大。合同没有采购数量、金额的任何表述,使合同本身没有任何约束力,在中标后经销商要真正取得订单还要有一系列的“公关”工作。但就是为了这个合同,招标代理机构除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外,还可以向中标人按单个中标品种合同金额的一定比率收取代理服务费,各个省不同,有的省一个品种要收20xx元,有的省规定按最后成交量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这些费用最终还得转嫁到患者身上。

怪现状成因

一个在世界范围内通行的采购制度,一个在各个领域通行的采购制度,为何到了中国药品的采购上就产生了问题。业内人士分析,当前我国的药品招标采购面临着三大障碍。

一是药品的定价问题。

现在的药品价格上涨势头太快,目前列入政府定价的药品占全国流通药品品种数量的12%左右,由于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任由企业提出价格方案,价格水分很大。企业自主定价

药品更是“人有多大胆,药有多高价”,某省价格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20xx年该省市场上销售的企业自主定价药品最小涨幅为49%,最高上涨了335%。定价水分大和国家最高限价空间大为高价招标提供了可能。

二是医德医风问题。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总体上说,选择什么药,用多少量的药是由医疗机构决定的,患者基本上处于被动地位。药品招标价格与患者的药品费用支出是不能直接挂钩的,关键是医疗机构的用药层次和用药习惯决定了药品的使用品种和使用数量。患者能否选择到物美价廉和适量的药品很大程度上由医疗机构的医德医风决定。

三是“以药养医”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普遍实行“以药养医”,药品利润一般占到医院收入的50%,在“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医疗机构还必须通过药品的收入维持运转。在药厂、流通商、医院、患者四方利益的博弈中,处于强势的医院就不可能超脱,就免不了有剥夺其他三方利益,尤其是患者利益的冲动。

业内人士指出,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是招标目标偏移的源头,要使招标走上正确的轨道,在挤干药品水分、遏制医疗不正之风中体现出应有的意义,就必须改变以药养医的机制,建立利益博弈中患者的主体地位。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应标本兼治,从源头抓起,当务之急是要解决运行机制上的患者利益主体缺位问题。鉴于目前负责这项工作的单位和部门与患者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可考虑引入医疗保险机构介入,代表患者聘请专家,对这一活动进行监督。□

资料:

宣威的创造性招标

宣威市是云南省的人口最多的一个县级市,人口达130多万人。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宣威市放弃了跟标——跟随并依照上级药品招标价格为参照采购药品的做法,创造性地开展了招标采购的尝试,把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常用药品捆绑在一起竞价,由市卫生局药品配送中心直接与供药方谈判开展招投标。明确竞标价即为采购价,无需中标方再行“打点”医疗机构,使该市药品中标价格比省集中招标价格降了35%。

“宣威模式”的招标采购就此形成。从20xx年下半年实施后,宣威市所有“官办”医疗机构进药均通过卫生局药品配送中心向中标的云南科汇公司申购,药价大幅降低。一瓶云南大理生产的鱼腥草注射液,公开竞价前采购价35元,零售价50元,现在采购价降为每瓶2.64元,零售价5元。2g的头孢

他啶粉针,竞价前采购价102元,现在13元。由于价格竞争优势明显,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病人明显增多,医疗业务收入大幅增长。

“这说明药品水分大的同时,也说明只要规范措施,完善政策,我们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可能搞好的”,宣威市卫生局局长石友昌说。他认为,药品招标只是药品采购方式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成功实现完整的采购行为就必须完善相应环节,全面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

宣威市副市长徐天荣认为,集中招标采购必须是阳光工程,如果仅仅是成交信息公开,那只不过是刺破药品交易黑幕的一缕阳光,还不能使药品交易过程阳光普照。宣威市的实践正是完善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实现了药品采购全过程的信息公开,从而打开了药品交易的暗箱,使药品采购成为了真正的阳光工程,才取得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负担和遏制不正之风的效果

(一)请依据给定资料内容,扼要说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了哪些目标偏移的怪现象。限定200字内。要求:准确,简明,有条理。(20分)

(二)请依据资料内容,简析医疗机构“以药养医”运行机制的弊端。限400字内。要求:准确、全面、有条理。(30分)

(三)就给定资料所涉及的问题,以“解决患者利益主体缺位”为论题,自拟标题,撰写一篇议论文。要求:观点鲜明,论证充分,条理清晰,语言顺畅,书写工整。总字数1000字内。(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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