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物业公司合同(推荐六篇)#】伴随着人们对自身权益的愈发看重,合同的约束力也就显得更有必要了。为了能够更好的确保合作关系,是有必要做好合同签订的,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好工具范文网小编为您搜罗了“物业公司合同”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相信您会从这篇文章中学到很多新东西!
物业公司合同(篇1)
甲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小区的装修垃圾(包括装修拆墙)清运服务。为规范双方的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方法:乙方包人工、包料、包安全及包上车的方式。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清运服务过程中必要的协助、配合;
2.对乙方的清运及时性、彻底性以及清运过程中的行为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考核;并对垃圾清运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知会乙方安排处理;
3.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如遇突击清运、特殊清运、垃圾量临时增加等特殊情况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安排处理,乙方不得拒绝清运;
4.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清运若2次不到场,每逾期一天扣除车清运费,超过3天甲方有权取消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将真实的个人/企业信息书面交予甲方。乙方按甲方通知清运,具体清运时间为市容规定时间,并运离甲方管理小区;
2.清运后必须保持垃圾存放点及周边环境整洁干净,确保地面无污水横流、无异味、地面无垃圾;清洁用具(如:垃圾桶等)必须清洁好、摆放整齐(属我方提供垃圾桶的,非乙方原因造成破损时须及时更换)。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要求执行(以现场照片为准),甲方扣除乙方当月垃圾清运费用____元/每次;
3.清运过程中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及垃圾池等损坏,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或负责更换;
4.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批评或罚款,属乙方责任范围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委派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并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在垃圾清理、清运、上车、运输等过程中,造成的任何人生伤害事故或其它不可控事件、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因故无法履行协议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在通知甲方后的一个月之内的清运工作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的条款要求执行;
四、合同期限:本合同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止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延本合同。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
五、付款方式:采取按车结算一次,以甲方、乙方双方共同确认核对的清单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正式有效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支付。
六、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且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5000元;
1.乙方将垃圾清运工作转包第三方;
2.乙方未按时清运超过2天及以上;特殊原因应和甲方沟通解决。
3.乙方未清运干净或未保持垃圾桶、站、池及周边整洁3次及以上;
4.乙方无故旷运;
5.垃圾清运过程中出现主管部门查处或罚款由乙方承担.
6.违反小区的规章制度、损害小区公共设施、导致住户投诉,在沟通协商后,仍不能改正的;
7.甲方严禁自己的任何员工接受乙方的礼品、娱乐性招待、金钱或其它形式的馈赠。乙方有馈赠或贿赂甲方人员行为的;
8.其它损害甲方及甲方管理的物业利益情况。
七、清运费用及方式:
1.清运费用按车为计算单位:90元/车;
2.清运方式:乙方清运装修垃圾出区时,有两名以上门岗安保员负责验证是否合同车型及装运是否满车,清满200车时由保洁部负责人签字确认至财务处结算并开具发票交由财务。
3、乙方必须保证车高0.6米、长2.4宽1.95米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公司合同(篇2)
本报讯 (记者 王秋实) 在用户协议中规定“有纠纷向网站所在地法院起诉”,购物网站“京东商城”单方面提高了外地消费者的诉讼门槛,记者昨天获悉,认定这一条款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海淀法院判定该条款无效。据悉,这是本市法院首次作出此类判决。
上海消费者王先生在“京东商城”购物网站订购了一台价格非常便宜的空调。但该网站随后宣称,价格标错,要求撤销双方之间的购销合同,并将王先生告上法院。
获悉自己被起诉后,王先生提出,自己的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均在上海,在北京诉讼,对自己不公平,请求法院将案件移送到上海法院管辖。
“京东商城”网站则表示,其用户协议中已经约定:“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站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院审查后认为,这类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如果必须在网站所在地法院起诉,外地消费者就要额外负担应诉的高额差旅费用和时间耗费,而网站却可坐享本地法院管辖的便利,节约大量本应由其负担的费用,因此该协议管辖条款对于消费者而言显失公平。具体到本案,在“京东商城”起诉消费者要求撤销合同、合同履行地在外地的情况下,尤为不公。
近日,认定该管辖条款无效,海淀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到上海浦东新区法院。
据法官介绍,很多网站都采用这种格式合同与网站潜在消费者约定管辖地点。事实上,这种行为在诉讼之前就对消费者的利益构成损害,对身处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极为不利。
他表示,国外已有法律禁止这种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第三稿中,也有类似规定。随着该法修订完成,该规定有望在国内实施。
物业公司合同(篇3)
各位领导:
我们是华海尚都三期房产的业主,1月20号,华海尚都售房部通知我们三期业主去售房部办理交房手续,可大家去了以后对售房部公告栏的'收房告事议论纷纷,现就大家议论集中的焦点介绍如下:
1、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收取):收取201月20日至1012月31日期间物业费。7、8、17、18及安置1号楼(这5栋楼房就是华海尚都的三期房产,属于高层楼房)按每月每平米1.5元计算(每年每平米18元计算):地下停车位物业服务费每个每年500元;车库物业服务费按每年每平米15元计算;商业门点物业服务费按每年每平米10元计算。
3、装修保证金:住宅按5000元(套)收取;商业门点按每户10000元收取。(注:装修全部完工后验收6个月凭收据无息退还。)
4、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每平米4元收取。(注:用于倾到装修垃圾,不退还。)
6、办理装修人员出入工本费:每人10元一证。(注:一次性收取,不退还)
现华海尚都年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公告:
华海尚都物业服务中心于12月开始收取2014年物业费,收费标准如下:区域:A区(高层)收费标准,2014年3月30日前,每平米每年按10元;2014年6月30日前,每平米每年按12元;2014年6月30日以后,每平米每年按15元收取。B区(步梯楼):2014年6月30日以前,按每平米每年6元,2014年6月30日以后,每平米每年按7元收取。
三期业主讨论的焦点:
1、物业服务费收取,一个小区两种收费标准。收费文件在那里,根据什么收取的。
2、装修保证金:每户按5000元(套)收取,装修全部完工后验收6个月凭收据无息退还。
3、为什么一次性收取2年的物业服务费。
5、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每平米4元收取。(注:用于倾到装修垃圾,不退还。)
6、新业主需要把所有费用都缴纳清楚,方可去物业管理中心领取房门钥匙。我们与开发商买的房子,为什么领钥匙去物业管理中心,应该把开发商需要业主缴纳的手续费用办理清楚就可以在开发商那里领取房门钥匙把,疑问?物业公司有权拿着新业主的房门钥匙强制收取不合理的费用吗?这样做合理合法吗?这种霸王条款何时能了?
经过业主与物业公司交涉,交房一次性收取物业服务费2年减为1年,装修保证金,每户按5000元(套)收取,装修全部完工后验收凭收据无息退还。
三期业主的要求:
1、物业服务费与二期业主缴费一致为每年每平米10元收取(一个小区同一个标准收取),
2、装修保证金:每户按5000元(套)收取,要求根据当地情况收取。(当地一般小区这个收费都在500到)
4、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每平米4元收取。(注:用于倾到装修垃圾,不退还。)
业主要求把物业服务费收取的各项收费标准文件出示给业主。(没有物价部门正式收费文件,就为乱收费)
尊敬的领导,我们三期房产业主只想维护自己合理合法的权易,这种霸王条款让广大业主倍感气愤与无奈,只请求一个小区同一标准收取费用,请领导同志查实情况,为我们三期业主维护自己的权易做主,以使我们新业主等了两年之久的房子早日入住。
物业公司合同(篇4)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最低保修时间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例如“甲方在验收合格后的十日内未结清工程款,将失去免费保修的资格”。而《合同法》规定,发包方未按期结算工程款,承包方可通过其他多种途径来寻求救济,承包方不能借此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主要责任。
例如,“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如对合同中已确定的工程项目提出减项,须向乙方支付该项目预算款的10%作为减项费……”而据《合同法》规定,这属于强加给发包方的责任,违背了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例如,“本合同中所标明的合同价格未含税金,如客户需要开发票另加税额”。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制定上述合同条款的承包方有故意逃避国家税收的嫌疑。
例如,“甲乙双方协议签订后,自乙方开工之日至甲方尾款交纳之日,乙方拥有甲方房屋的使用权”。根据《合同法》及其相关的规定,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享有的权利仅限于与施工有关的各项权利,而不能将上述权利随意扩大于整个房屋的使用权。
例如,“工期自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竣工。”根据《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解释:“工期应为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日历总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例如,“支付次数,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60%;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35%及工程变更款”。这一做法没按《合同法》规定办,工程进度过半没有确切的定义,若出现了质量问题,产生争议,消费者也处于被动地位。
例如,“工程质量标准: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及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专家认为,这实际上指由业主自己组织验收。实际上,目前已经有装修行业验收的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建议签订合同前消费者应当熟悉验收标准,将具体的验收标准文件名称写入合同中。
90%合同没有对室内环境质量(如空气等)确定具体标准。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
物业公司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系xx人企业,为xx工作提供综合性的劳动服务;乙方系以xx为主的独立劳动者合伙组织,为社会提供劳动服务。甲方为了更好的为xx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xx事业的发展,甲方将xx物业管理工作承包给乙方,乙方同意集体承包该物业的管理工作。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承包xx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的内容、面积、地点
甲方将位于共计平方米的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乙方负责该物业的管理、日常维护等全部工作。(详见工作内容清单)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顺延,但需在承包期满前一个月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条承包费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费人民币元;
2、承包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200年月日支付人民币元;
200年月日支付人民币元;
……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适时指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派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2、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承包费,乙方应当按时完成承包的物业管理任务。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当选派不得少于
人对该区物业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乙方指派的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但是应当报甲方同意与备案。
4、乙方初步安排的工作人员是;甲方对此经审核认为符合甲方的要求。
5、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人员不适合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管理和日常维护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店面承包合同·建房承包合同·果园承包合同·渔业承包合同
物业公司合同(篇6)
和装饰公司洽谈时,要了解装饰公司的工程施工资格。装饰公司必须有进行装饰工程施工的资格,还要检查该公司的营业执照。此外,公司有无正规的办公地点,是否能出具合格的票据等,都是需要仔细考察的。室内设计师的水平和资历,直接关系到设计水平的高低,所以要对这家公司的设计师详尽询问。如果是朋友介绍,可以通过熟人来了解公司的情况。但有时亲朋好友并不是这方面的“行家”,难免会有“误导”,所以还是要亲力亲为。
目前装饰公司的报价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业主报出想投入多少钱,由装饰公司结合业主的要求,开始设计和报价;另一种是业主提出居室装修的具体要求,由装饰公司报出实现业主的要求要花多少钱。
许多消费者都愿意采用第二种洽谈方式,其目的是为了避免装饰公司把“底”探走。消费者都想让装饰公司先报价,自己也有个比较和还价的余地。
其实,所有正规的装饰公司的'利润率都相差无几,所不同的是设计力量和售后服务有好有坏。业主这样做只会耽误自己的时间,从而拖延施工进度。所以在与装饰公司开始接触时,最好直接将自己准备花多少钱,想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向装饰公司表达。如果装饰公司同意承接业主的家庭装修工程,才能进入具体的设计、报价和协商阶段。
在业主与装饰公司达成初步意向之后,装饰公司就要了解业主的具体要求,并进行实地测量。随后,公司会将设计图和详尽的报价单交给业主,上面列有非常具体的用料和施工量。
业主拿到这份材料之后,首先要看设计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业主当然可以请设计师来解释这份设计方案,比如说一些空间的处理,材料的应用等。在确认了设计方案之后,还要仔细考察报价单中每一单项的价格和用量是否合理。
在认可了报价之后,正规的装饰公司还要和业主签订一份施工合同或协议书。在这份合同中,业主要注意以下3个问题:
1.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埋下了“伏笔”。
2.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3.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装修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队的素质。所以在装修之前,业主还要考察一下装修公司所用的施工队。
从目前情况看,在全国各大城市从事家庭装修的施工队,绝大部分都是外地人员。目前装饰工程电动化程度很高,一般有实力的施工队为了提高质量和效率,都开始使用电气泵、射钉枪等工具。因此业主从工人使用的工具上,就可判断施工队是否具有相应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