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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门改造方案(汇编十一篇)

2023-11-15 10:09:47 改造方案

门改造方案 篇1

为了顺利推进我镇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部署,以及《__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现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和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努力改善我镇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我镇经济建设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创建文明生态村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对于整村推进的村庄,要科学合理地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坚持农民自主、自愿,要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节能、节地、卫生、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我镇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促进危改工作有序、高效的开展,成立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公室),由__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实施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四、目标任务

2021年县下达我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00户(含分散户、五保户30户,生态核心区任务30户)。

五、资金筹措与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扶助为辅,并着重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通过制定贴息、担保、小额信贷等惠农政策措施,为农户进行农村危房改造提供资金保证。

申请危房改造农户须将危房改造自筹资金存入本人银行卡并将卡上交镇危改办。

镇危改办指定专人负责危房改造资金收缴登记与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各项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资金必须经危房改造农户确认和镇长签字后确认后方可拨付。

六、补助对象、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2021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为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和其它贫困农户,解决最困难群众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所有补助对象须有县建设主管部门(危改办)确认的《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书》。

(二)建设标准

在满足最基本的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合理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新建的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翻建、新建的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及群众的自筹资金情况适当调整,五保户重建原则上控制在30平方米以下。

(三)补助标准

2021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

1、房屋建筑40000元/户;

2、属于生态核心区的危改户另外每户补助10000元;

3、场地平整1000元/户;

4、房屋设计费200元/户;

5、房屋监理费1000元/户;

(四)整村推进改造中不需要拆除只维修的房屋,每户补助30000元;

(五)中央、省级补助资金

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及标准下达,由县危改另行安排。

七、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工作步骤

(一)改造方式

综合我镇实际情况,2021年,我镇实施危房改造以分散户为主,整村推进为辅。

(二)工作步骤

1、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危房农户情况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

2、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危房改造农户的相关材料审核、缴纳农户自筹资金并上报县危改办。

3、2021年6月初开始开工建设,11月中旬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八、职责分工

为确保今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改造顺利完成,实行单位任务责任制。具体分工如下:

(一)镇危改办职责:

1、制定镇危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危改日常工作;

3、认真做好改造农户信息的整理、录入及归档工作;

4、强化资金监管,做好资金的申领、拨付、审核工作。

(二)村委会职责

1、宣传发动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2、负责做好危房信息材料的收集工作;

3、统筹协调施工期间水、电、路等危改相关问题。

(三)驻村工作组、农经、民政、残联等部门工作职责

1、协助镇危改办做好各项危改工作。

2、协助配合村委会做好各项危改工作。

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镇的危房改造工作,镇各驻片区工作组所有成员以及村委会所有人员要经常进入各片区的危房改造村庄进行督办危房改造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工程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危房改造工程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我镇的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门改造方案 篇2

这次到郑州市参观考察收获很大。金水区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大胆创新、科学规划、真抓实干和取得的骄人成绩对我们感触很深,同时也感到差距和压力,殷都区和金水区两地农村情况相似,而我们村庄建设工作滞后,多年来面貌变化不大,先进地区的优良做法和成功经验,拓宽了我们的思路,结合辖区各村的实际情况,现把我办事处的初步方案汇报如下:

一、目标定位:

以龙头企业带动私营经济规模发展,做大做强第三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小康住宅”的十大标准,科技先导、适度超前、调整布局、全面规划,改善居住环境,促进农民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转变,使农民居住环境舒适、安全、方便,打造花园式现代化都市新村。

二、存在问题:

相台办所辖六个村人多地少,村庄建设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各村水平参差不齐,由于历史原因,村庄建设曾一度为自由式发展,缺乏统一长期规划,房屋布局较凌乱、样式不一,基础设施欠债较多,居住环境较差。

虽然辖区各村的地势优越,都市村庄建设有一定的发展,但多呈自发式,商业服务、文化娱乐设施缺乏,自然资源利用低、无统一合理远景规划,都市村庄的独特商业价值没有充分挖掘出来。

村镇规划、修建楼房必须经各级部门审批,但审批手续困难、繁琐,周期较长,同时有的村缺乏必要的启动资金。有时城市基础设施跟不上,影响到都市村庄的城市化进程。

三、实施方案:

在制定规划方案时,本着节约土地、利于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的原则,注重近期与远期建设相结合、新建与改建相结合,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由于五个村情况不同,各村规划各具特色。

铁佛寺村:充分利用紧邻安钢生活区及交通便利、三产繁荣的有利条件,大力发展高层住宅和沿街门面房。将铁佛寺村以西钢花路两侧,全部建设成六层住宅楼,一层为沿街门面房;郝家店利用钢一路的有利地理优势,在钢一路两侧和文峰大道以北,修建二至六层住宅楼;郝家桥利用钢花路的地理位置优势,大力发展商业门面;大庄村从钢花路把路引到大庄西地搞别墅小区和六层住宅楼;南辛庄利用文峰大道的优势,建设一栋底层为门面房的二至六层住宅楼。

柴库村:柴库村东邻河南省重点企业安钢、南邻电厂、北靠洹河。107国道从全村南北贯穿而过。5000余口人,1300余户,17个生产组。村东西长2000余米,南北宽1600余米,是个较大的村。

现设想在其村的107国道两侧盖五层的楼,建成国道商业大街;在村委会院内,盖三栋五层的商品住宅楼。

在村内修建五条道路连接五个住宅区,接好市水厂的水源,修好各住宅区排水沟。

将村内三个坑地:小南街、老槐树、合作社街东面老学校进行老房改造,建成新的住宅小区,安排好村民住房。

梁邵村:该村南临安林铁路、安林公路,两路成为该村向南发展不可逾越的障碍,所有市政南北规划路段到此无法打通。村北边是华中电网安阳电厂宽约500米的高压输电走廊,按电力法规定不准有任何建筑物,从商业和城建角度上都受到了制约。目前可行的几种设想就是:

1、在有条件的地段(梁邵村小学旧址)建高层住宅楼,户型为经济实用型,严格来说这三栋高层住宅楼应是过渡时期的过渡住宅。

2、继续别墅楼群的开发完善建设,最后形成规模。

3、旧村内的连片改造。找好基准点,统一规划、设计、实施一片、规划一片、实施一片。

4、把公路南侧的旧村房屋逐步搬迁至村北,把安林公路两侧的土地腾出来,重新规划、重新开发,发挥土地的最大价值

5、结合我市拉大城市框架的机遇,依照市政建设规划,开发华祥路与建业路交叉地段住宅小区。从远景看,这里将成为较理想的住宅及商业小区。

段邵村:明年与万金渠管理处协商开发筹建六座村民公寓式高层住宅楼,一经实施可解决105户村民住宅,也为全村南移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逐步把邻安水大道的村民住宅区改造成一个集商贸、个体经营的基地。

焦邵村:该村将马上动工,建二幢高标准村民住宅楼,可解决群众住房50户,出售商业房10户。该村为我办事处都市村庄改造规划试点村。

四、具体要求:

1、大力加强城镇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

2、请国内一流专家对我区农村从整体和全局进行科学论证和规划,规划方案的实施要注重保持连续性。

3、成立区、乡(办事处)、村三级房屋开发建设管理机构,专门负责村镇改建,按照农宅城市化、厂房标准化、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一开发,分期实施,综合测算,有序发展。

4、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能给予倾斜和支持,简化程序、减免费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5、农民住宅和工业厂房的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原则,建设项目的开发与环境同步建设,保证规划的实施。

以上是办事处都市村庄改造规划初步意见,经过我们研究,潜力很大。鉴于研究时间短、无专业人士参与研究,缺乏科学严密的论证,规划意见不尽完善,但我们迫切希望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安阳市拉大城市框架为契机,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缩短于先进地区差距,早日把我区农村建设成象郑州市金水区“城中村”一样的都市村庄。

门改造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现就吴堡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继续通过对全县所有农户住房安全进行“回头看”,实现贫困户和有住房安全问题农户住房安全鉴定全覆盖,精准落实危房改造政策,加大危房改造后旧房拆除力度,全面保障农户住房安全。

二、工作计划

(一)住房安全“回头看”和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2021年3月初-2021年5月上旬)。

对于住房安全“回头看”工作,要充分发挥“四支队伍”的作用,对已脱贫、未脱贫和一般农户的住房安全进行“回头看”,镇村核查发现疑似危房的,由县住建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认,并建立台账;对于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工作,要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危房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9〕1271号)要求,住建局逐户核查历年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实施危房改造后旧房拆除工作,并建立核查台账。

(二)项目实施(2021年5月上旬-2021年10月下旬)。

对技术专家鉴定为C级和D级的危旧房屋由各镇(办事处)组织进行危房改造,鼓励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对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工作,要因地制宜,在核查中发现未拆除旧房的,要立查立改,原则上必须拆除,对不能拆除旧房的做出说明并进行封堵,严禁使用。对2021年新增的D级危房改造户,要求改造一户,拆除一户,全面保障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住房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精准管理。严格执行先确定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及时建立台账,做到开工一户、建档一户、完善一户,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程序完整规范。

(二)强化资金筹措。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配套资金到位,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严格执行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和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三)严格建设标准。要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行、量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D级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在40-6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不低于13平米、不高于18平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房面积。C级危房可因地制宜开展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的重点应是消除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

(四)强化质量管理。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建立质量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实现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施工质量安全巡查,在加固技术、地基基础、抗震措施、主体结构等关键节点上及时开展技术检査,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农户自建的,要将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要点告知农户,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县住建局、各镇和有关街道办事处要指导建设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明确达到基本安全要求。

(五)严格安全评定。由县住建局牵头,县扶贫办、各镇(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参与,组织建设方开展房屋安全性评定,对于危房户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且无改造意愿的,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再将其危房纳入改造范围,但必须提醒农户主动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

(六)加强拆除旧房信息监管。各镇、宋家川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坚持核查一户、整改一户、标注一户,同时要加强对危房D级实施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数据监管,并将拆除旧房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县住建局。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作风治理。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要持续深入开展作风专项治理,重点围绕贪污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群众强烈反感、对象认定不准、资金管理不规范以及危房改造质量不达标等5方面问题,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检查。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要通过展板、横幅、明白卡、服务电话等多种途径,做好危房改造政策宣传,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抓好各级反馈问题整改。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薄弱环节,对照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统筹抓好问题整改,及时更新“三清单一台账”,逐项对账消号,严格执行已建立的各项长效机制。同时集中解决好贫困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各类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提升。

(四)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主体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制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

门改造方案 篇4

一、改造范围

东胜区建成区域内的老旧小区。主要对象是20__年以前建成的小区。

二、改造目的

通过改造,使老旧小区达到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环保、适宜人居的目的。

三、改造内容

1、供热系统改造

包括室内系统分户控制、热计量改造,实现单户可控,室内温度可调,可按计量收费的目的。室外供热系统的改造,按照节能建筑的用热指标对管网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加装平衡、控制、计量装置,做到按需供热,减少热量损失。热源系统改造,对换热站(锅炉房)进行供热能力核算,对供热设备进行优化,通过智能控制、变频控制来降低电能、热能的消耗。

2、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指建筑物的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气密性改造、阴阳台封闭。通过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可大大降低热损失,提高人体舒适感。

3、供水管网改造

原有的供水管道大都老化严重,跑冒滴漏司空见惯,常常因为故障而停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有的供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并行,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将原有的供水管道更换为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塑料管道,提高管道使用寿命。

4、排污管网改造

老旧小区的排污管网年久失修,管道堵塞及污水溢出现象时有发生。将污水管道进行维修改造,使水流顺畅,减少堵塞。

5、绿化、亮化、硬化改造

“三化”改造主要是维修、补充、完善,着力打造宜居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

6、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为丰富居民业余休闲文化生活需求,在老旧小区适当建设一部分公共活动室,添置一些体育活动设施,满足人们的文娱生活、体育锻炼需求。

四、实施步骤

1、摸底调查阶段

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涉及的范围广、部门多、内容杂,要把这项工作做好,首先要调查老旧小区的基本情况,了解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面积、居住户数、面积分布、楼栋数、

单元数、建筑物的基本结构情况,了解小区地下管网的使用情况等等。调查过程中要涉及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居民、供热、供水、排污、供电等相关单位。调查一定要详细、真实,为做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门改造方案 篇5

一、改造范围

东胜区建成区域内的老旧小区。主要对象是20**年以前建成的小区。

二、改造目的

通过改造,使老旧小区达到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环保、适宜人居的目的。

三、改造内容

1、供热系统改造

包括室内系统分户控制、热计量改造,实现单户可控,室内温度可调,可按计量收费的目的。室外供热系统的改造,按照节能建筑的用热指标对管网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加装平衡、控制、计量装置,做到按需供热,减少热量损失。热源系统改造,对换热站(锅炉房)进行供热能力核算,对供热设备进行优化,通过智能控制、变频控制来降低电能、热能的消耗。

2、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指建筑物的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气密性改造、阴阳台封闭。通过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可大大降低热损失,提高人体舒适感。

3、供水管网改造

原有的供水管道大都老化严重,跑冒滴漏司空见惯,常常因为故障而停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有的供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并行,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将原有的供水管道更换为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塑料管道,提高管道使用寿命。

4、排污管网改造

老旧小区的排污管网年久失修,管道堵塞及污水溢出现象时有发生。将污水管道进行维修改造,使水流顺畅,减少堵塞。

5、绿化、亮化、硬化改造

“三化”改造主要是维修、补充、完善,着力打造宜居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

6、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为丰富居民业余休闲文化生活需求,在老旧小区适当建设一部分公共活动室,添置一些体育活动设施,满足人们的文娱生活、体育锻炼需求。

四、实施步骤

1、摸底调查阶段

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涉及的范围广、部门多、内容杂,要把这项工作做好,首先要调查老旧小区的基本情况,了解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面积、居住户数、面积分布、楼栋数、

单元数、建筑物的基本结构情况,了解小区地下管网的使用情况等等。调查过程中要涉及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居民、供热、供水、排污、供电等相关单位。调查一定要详细、真实,为做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2、施工方案设计阶段

根据摸底调查阶段提供的基本情况作出具体的施工设计。这一阶段需要聘请有类似经验的设计院进行,施工图完成后要邀请有关单位、业界专家进行图纸会审。施工图既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又要符合实际情况。

3、项目招投标阶段

根据改造项目类型进行分类打包招标,招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投标程序进行。选择有经验、有技术、有实力的施工、监理单位来承担老旧小区的维修改造任务。

4、项目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要有专门的部门来统一指挥、协调,对每一项工程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

5、项目验收阶段

验收包括进度验收、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每次验收须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要做到每完工一项验收一项。

6、项目评价阶段

改造工作完成后要进行改造评价,尤其是节能评价,要请有资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能效评价。

五、经验总结

根据已完成的改造项目取得的效果及反响,针对改造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矛盾,认真总结改造经验,形成系统的改造管理模式,为后续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以实现“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筹兼顾、综合治理,深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着力维护居民生命安全,着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着力营造宜居生态环境,为建设宜居平安海淀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整体规划,突出重点

统筹部署和规划改造方案,集中精力分阶段实施,重点改造大街两侧、社会影响较大的小区,改造安全隐患严重、弱势群体聚集区域的小区。

(二)统筹兼顾,综合改造

暂停老旧小区正在进行的专项改造,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台账,统筹抗震加固、简易楼、节能及热计量、供热、用电、供水、雨污水等改造内容,实行综合改造,以减少入户次数,降低改造扰民影响。

(三)严格标准,构筑精品

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流程、改造路线、技术标准,并按照综合整治内容分类分项制定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加强工程监管,严把设计、质量关,严格验收条件。

(四)以人为本,遵从民愿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采取产权单位或居民申请制,充分尊重广大业主的改造意愿,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和细致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产权单位、物业公司、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作用,调动业主积极性,与业主签订综合整治自愿协议,避免粗暴强行改造,造成社会不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成立“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主管城建、城管、街道、镇、维稳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规划海淀分局、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交通委)、区农委、区社会办、区维稳办、区信访办、区房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区城管监察大队、海淀交通支队、公安海淀分局、海淀消防支队、区政府督查室、区残联、区环卫中心、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各街镇,邮政、电力、电信、燃气、自来水、排水、热力、有线电视等单位。

(二)成立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分指挥部

参照20**奥运环境整治模式,成立“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指挥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统筹、协调指挥部日常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到指挥部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全面指挥)。

门改造方案 篇6

旧城改造方案

引言: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增长,许多城市的旧城区面临着许多问题,如房屋老化、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为了改善旧城区的条件,各个城市都在制定旧城改造方案。本文将详细介绍一种旧城改造方案,并说明其在具体实施中的优势和挑战。

一、方案背景

1. 城市面貌问题:许多旧城区的建筑物老化,外观不美观,给城市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2. 交通问题:旧城区道路狭窄,交通拥堵严重,给市民出行带来困难。

3. 环境污染:旧城区存在许多老旧工厂和废弃的建筑物,可能导致环境污染。

二、改造方案

1. 建筑物更新:通过改造旧建筑物外观,使其更加现代化和美观。同时,进行内部装修和设备更新,提高住宅的品质和居住舒适度。

2. 道路拓宽:对旧城区的狭窄道路进行拓宽,增加车道数量,改善交通堵塞的情况。此外,增加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提倡绿色交通方式。

3. 建设公共空间:在旧城区建设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提供市民休憩和娱乐的场所。这也有助于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4. 绿化环境:增加旧城区的绿化覆盖面积,种植树木和花草植物,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城市的气温,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5. 持续监测和维护:对改造后的旧城区进行持续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和维护,确保改造效果的持久性和稳定性。

三、实施优势

1. 提升城市形象:通过改造旧城区,使其更加现代化和美观,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吸引力。

2. 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改造后的旧城区提供更好的住宅品质和居住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3. 解决交通问题:道路拓宽和绿色交通的推广能够改善旧城区的交通状况,提高市民的出行便利性。

4. 提供休憩场所:新建的公共空间为市民提供休憩和娱乐的场所,增强市民的社交活动和文化生活。

5. 保护生态环境:通过增加绿化覆盖面积和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的健康指数。

四、挑战和应对措施

1. 资金投入:旧城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资金不足的挑战。应通过政府拨款、吸引民间投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2. 应对居民异议:改造过程中,一些居民可能对改变原有居住环境感到不满,引发异议和抵制。对此,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公开听证等方式与居民进行沟通和协商,争取整体共识。

3. 工期和影响:旧城改造可能需要较长的工期,并且可能对周边环境和交通造成一定影响。在实施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路线,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民生活的影响。

结论:

旧城改造是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和市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筑物更新、道路拓宽、公共空间建设、绿化环境和持续维护,可以实现旧城区的全面改造。然而,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克服各种挑战。通过合理筹集资金、与市民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并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和路线,旧城改造方案能够实现预期效果,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门改造方案 篇7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整合〔2020〕47号)、《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都政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住房安全保障巩固工作,继续精准施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的要求,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二、目标任务

完成2021年四类重点对象(包括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农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及边缘户农村危房改造24户。

三、改造标准

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尽量在原有宅基地上拆除旧房重建,避免异地大规模迁建。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为新建的,改造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人均13平方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不超过40平方米;家庭成员4人及以下的农户原则上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5人及以上的农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新建、改造面积误差为5%;改造方式为维修加固的,不受上述建设面积标准限制。

四、补助标准

(一)已脱贫建档立卡农户。

在新建房屋建筑面积未超标准建设的情况下,补助标准按脱贫前识别分数划分4个档次:30分以下(含30分)4万元/户,31分~45分(含45分)3.1万元/户,46分~58分(含58分)2.9万元/户,59分以上无识别分值的按2.5万元/户进行补助。

以上4档补助标准均包含改造户拆除旧房奖金5000元,在住房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拆除旧房的给予补助5000元,无房户按补助资金标准全额发放,不拆或逾期拆除的不予补助,。

属于C级危房修缮加固:

1.仅墙体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6000元;

2.仅屋盖漏水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8000元;

3.墙体和屋盖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10000元。

危房修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如低于以上3个档次标准,以实际支出费用给予补助,具体由乡镇及村委进行组织认定。修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如高于以上3个档次标准,以3个档次补助标准为上限。

(二)其他三类重点对象户及边缘户。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3.5万元/户;

2.低保户2.5万元/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2.5万元/户;

4.边缘户2.5万元/户。

以上补助标准均包含改造户拆除旧房保证金5000元,在住房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拆除旧房的给予补助5000元,无房户按补助资金标准全额发放,不拆或逾期拆除的不予补助。

属于C级危房修缮加固:

1.仅墙体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5000元;

2.仅屋盖漏水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7000元;

3.墙体和屋盖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9000元。

危房修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如低于以上3个档次标准,以实际支出费用给予补助,具体由乡镇及村委进行组织认定。修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如高于以上3个档次标准,以3个档次补助标准为上限。

五、资金来源及补助对象

(一)补助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市、县农村危房改造专项配套资金等;

(二)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四类重点对象(包括已脱贫建档立卡农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边缘户。

六、补助资金拨付进度

(一)开工(新建以开挖工基为准、维修加固方式的以制定了维修方案并且部分维修加固材料运送到现场的视为开工)后按补助资金总额40%拨付。

(二)完成一楼浇筑楼板按补助资金总额80%拨付(累计)。

(三)竣工(主体结构完工,接通生活用电,具备入住条件的视为竣工)验收合格拨付补助资金100%。

七、重点工作

(一)抓好2021年度危房改造前期工作。一是抓好编制规划。对整村(屯)搬迁或危房改造数量超过10户的村屯,要编制和完善村庄规划,按照规划集中建设房屋。二是抓好农房设计。根据自治县住建局免费提供的通用设计图集,按照抗震设防、突出特色等要求做好农房建设。三是危房评定。在自治县住建局指导下,各村(社区)要切实抓好农村危房等级评定,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四是确定对象。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二)抓好2021年度危房改造实施工作。一是制定方案。各村(社区)要制定本村(社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屯到户,加快组织实施;二是签订协议。各村(社区)要及时与经批准的农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合同),明确补助标准、建设标准、建设时限、竣工要求、抗震要求、建新拆旧等。三是组织施工。危房改造以分散分户自行改造、自建房屋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且有统一建设意愿的,各村(社区)要帮助其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统一建设。四是技术指导。各村(社区)要组织技术服务队进村入户,指导和引导农户进行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可采取拆除新建(含原址翻建、异地新建、农村集体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修缮加固、盘活置换等方式达到住房安全保障。

1.拆除新建。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应依照村庄规划在原宅基地上翻建,在原宅基地上翻建条件不允许或处于地质灾害等危险地带的,应依照村庄规划,在遵循“一户一宅’的前提下异地新建(包括分散或集中新建),有条件的还可根据群众意愿建设农村集体公共租赁住房,并统筹协调好农村危房改造后的道路、供水、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善农村入居环境;异地新建房屋竣工后须自行拆除原危房(文物建筑和县级公布为历史建筑、传统建筑的除外)。

2.修缮加固。二级(C级)危房原则上采取修缮加固的方式进行改造,主要对房屋结构进行修缮加固,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或维修,以达到住房安全的要求;需要维修加固但住房面积达不到人均13平方米要求的,可采取拆除重建或扩建的方式进行改造。

3.盘活置换。农村危房改造可通过改造维修加固旧厂房、仓库或从其他农户闲置住房中购买稳固房屋等方式达到解决安全住房需求。通过盘活置换解决住房的,危房改造户应与提供住房的户主签订购买协议(合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出具危改户通过盘活置换方式解决安全住房的证明,作为农户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留存备查。

(三)抓好抗震设防工作。一是抓好宣传教育。加强危房改造知识和房屋建设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危房改造农户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和抗震意识。二是落实抗震措施。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的技术指导服务,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1〕11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16〕28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4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的要求,抓好改造房屋设计、施工检查。

(四)抓好信息管理工作。一是建立“一户一档”信息档案。将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结果、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批结果等进行张榜公示,并将上述信息进行归档。二是做好信息录入工作。要对危房改造对象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及时将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等。三是抓好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各村(社区)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做好接受上级验收准备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实行一票否决。在危房改造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危房改造范围,原则上采取“一票否决”。

1.农户家庭成员(指同一户,下同)在城市、县城或乡镇驻地购买有商品住房(含自建房)、商铺、宅基地等或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的。

2.农户家庭成员有经营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如饭店、宾馆、超市、农家乐、工厂、药店、诊所等)的,参加村民合作社除外。

3.农户家庭成员现有价值5万元以上,且能正常使用的拖拉机和收割机、面包车、轿车、越野车、卡车、重型货车、客车、船舶等之一的。

4.农户家庭成员有1人及以上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含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或是大、中型民营企业任中层以上领导的。

5.农户全家外出务工三年以上,已基本无人返回旧房居住的。

(二)工作步骤。

1.前期工作阶段(2021年1月10日-2021年1月31日)。做好危房等级评定、规划选址、危房改造对象确定、补助资金筹措、村庄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危房改造协议签订等工作。

2.项目建设阶段(2021年2月1日-2021年5月31日)。2021年3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2020年5月底前全面竣工(一层建筑封顶并安装好门窗即视为竣工)。

3.竣工验收阶段(2021年6月10日前)。各村(社区)要在改造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要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投入使用一户。验收工作于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拉烈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指导和协调,按照自治县住建局制定的农村危房评定标准,确定危房改造范围,核查农村危房改造规模、数量;统筹安排项目补助资金,指导各村(社区)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指导和协助抓好农村建筑工匠、村庄规划协管员的培训等工作。拉烈财政所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筹措拉烈镇本级补助资金,统筹、审核和分配有关补助资金,并对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拉烈镇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协助镇危改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拉烈镇民政办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困难家庭的身份核查;拉烈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负责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诚信计生家庭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拉烈镇移民办和易地扶贫安置办负责有关水库移民及易地扶贫搬迁户信息工作的统计报送;拉烈镇精准办负责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对口扶贫补助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拉烈镇纪委办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协调解决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涉及的宅基地安排、置换、调整等相关工作。各村(社区)负责组织领导所辖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

(二)强化服务,确保进度。镇危改办要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包括农民工匠在内的技术培训,提高镇、村级相关工作人员的整体技术水平;各村(社区)要成立技术服务队,走村入户为农户危房改造提供技术服务,及时解决危房改造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分月制定倒排工期计划,将每一户危房改造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月开展项目建设质量和工程度检查,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各村(社区)党组织通过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并积极向后援单位汇报,争取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本村(社区)危改对象进行危房改造,降低建设成本。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镇纪委、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镇危改办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做法和经验,对违反廉政纪律的索贿、受贿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门改造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为依据,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小街小巷建设,把小街小巷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抓实、办好。通过改造,完善小街小巷的基础设施,清除卫生死角,达到修建一条小巷,改造一片环境的目的。营造一个管理规范、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改造小街小巷54条,面积16899.65平方米,路面为沥青或水泥混凝土或青石板,道路应保持平坦、完好,无坑洼、隆起、碎裂、溢水等情况。

2、改造街道要清理疏通路下排水设施。沿线居民商铺的生活污水要通过管道排进市政管网,要设置水篦子防蟑螂和老鼠的措施。

3、小街小巷要安装、改造路灯,保证路面照明的照度和亮度。

4、街道两侧的墙面要涂装美化,有条件的要设立宣传版面。

5、有条件的路段要实施零星绿化工程,安装果壳箱。

6、有条件的社区要在绿地、广场设置体育健身设施。

7、辖区小街小巷改造于20xx年8月启动,20**年6月底完成。

8、居仁坊、园内里和西门外社区作为示范点,于2015年9月底前完成。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全市“双创”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小街小巷改造工作实行市、区领导挂点办事处,市、区直单位包点社区街道制度,市、区领导经常深入分包辖区内街道,对小街小巷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各承包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经常过问承包街道的.建设和管理。区城管局要及时清除小街小巷内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为小街小巷改造扫除障碍。各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与包点单位共同研究,迅速制订出各自辖区内小街小巷改造的实施方案,于8月19日前报街道双创办。要把小街小巷改造作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行动和民心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办事处和社区要通过广播、板报、宣传栏、张贴标语、召开群众大会等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改造小街小巷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社会各界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小街小巷建设的积极性,使广大群众踊跃投身到小街小巷改造工作中去。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一是落实任务。市、区直各单位要建立并充实小街小巷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并明确一名副职具体负责,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认真落实目标任务。二是落实资金。采取区财政补一点,社区居委会拿一点,社会各界赞助一点,受益居民集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小街小巷改造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开工前公布预算,完工后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赢得群众信任。

(四)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社区要周密组织,科学施工,严格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在街道改造开工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向区住建局报备。区住建局要派专人实施建设管理,指导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街道改造竣工后,区住建局要严格按照工程标准,负责工程质量评估验收工作。

(五)强化督查,严格奖惩。积极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区住建局负责对小街小巷改造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积极、任务完成较好的社区街道和承包单位,提出给予通报表彰的建议;对工作迟缓、改造任务完成较差的单位,建议给予通报批评。10月,对居仁坊、园内里和西门外社区小街小巷示范点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20**年6月对街道辖区小街小巷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市区挂点领导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三令”(整改令、督查令、告诫令)督办和问责;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市里给予表扬。

门改造方案 篇9

实施方案

(2012年)

为进一步完善城区背街小巷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今年我街道计划实施丹东区域内4条背街小巷的改造、整治,为把此项“民心工程”办实、办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为民办实事、方便市民出行的原则,根据区域实际和特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着力改善城区背街小巷硬件设施和环境面貌,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二、任务目标

今年将重点对4个社区的4条后街小巷进行改造改造改造。

三、整治标准

(一)道路整治标准:街巷道路应保持路面平整、路牙整齐、排水通畅,人行道铺筑平整牢固,照明设施保持完好,便于通行。

背街小巷改造道路结构统一采用混凝土路面。具体做法为:

①道路宽度为5-9米的背街:5cm碎石垫层+20cm厚的c30混凝土路面,道路横断面一般采用双面坡,坡度考虑为1.5%左右为宜;

②道路宽度为2-5米的小巷:素土压实+5cm厚的碎石垫层+12cm厚c30混凝土路面,可采用单面坡,坡度考虑为1%-1.5%为宜。

道路纵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要求混凝土路面的表面必须进行泥浆提升和粗糙化处理,并且不允许添加泥浆和抛光处理。

(二)排水。道路改造时必须考虑排水设施,排水管道采用砖砌排水沟或dn300双壁波纹管的形式,要求道路改造完成以后不得存在有集水现象。

(三)照明。所有改造的后街巷均考虑安装路灯照明设施

1有条件的话,可以参照市政道路照明的一般要求,在一侧设置路灯,但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2、在不具备安装路灯灯杆的地段,也可以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考虑把照明器具安装在路边的电线杆上,或者沿途的房屋墙上等较为合适的位置。

(二)绿化整治标准:街巷道路行道树规格、品种、树穴统一规划,无缺株,无死树枯枝,保持生长良好、无明显病虫害,树穴无黄土裸露。在车道道路改造过程中,对损坏的原绿化苗木和草坪进行补植。

四、主要整治范围

**街道范围内**路以北,**路以西,四个小区范围内。

五、各区在背街小巷道路改造时一定要以“以人为本”为基本原则,适当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高标准的完成背街小巷改造工程任务。

门改造方案 篇10

为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巩固农村危房改造冲刺清零成效,确保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过程扎实、结果真实,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全面小康的总体目标和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具体要求。2020年,做好农村住房安全状况动态监测,及时排查新增危房,通过进行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限时销号解决,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及时解决新增危房户的住房安全问题。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做好危房动态监测。在20xx年以来对全县农村住房全面认定(鉴定)工作基础上,重点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同时高度关注返乡定居贫困户住房安全状况。健全完善农村危房动态监测工作机制,重点监测建设年代时间较久的老旧土胚房、土木结构住房、地质灾害易发隐患区域住房。各镇人民政府履行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的主题是责任,按照《临泽县农村住房安全巡查和动态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度要求,认真开展农村居住用房的动态排查,在农户申报、镇级初排的基础上,及时对发现的疑似危房上报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组织技术人员认定或委托专业机构鉴定,确保新增危房排查鉴定准确,不错不漏;县住建局组织专业人员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全县农村住房安全状况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确保动态监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农村危房动态监测要按照省、市脱贫攻坚和相关业务部门的要求实行月巡查、月报告制度,逐级报送新增危房排查情况。对于发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县住建局在镇村初排初报的基础上,组织专业人员、委托专业鉴定机构集中力量,及时逐村逐户进行认定(鉴定),建立专门的因灾危房台账。

(二)及时销号解决新增危房。按照《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xx144号)有关要求,对新发现的危房农户,符合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要逐户明确改造措施、补助标准、完成时限,按照“农户申请、村级评议、镇级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组织实施改造并严格验收。要根据危房现状、农户意愿等实际情况采取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改造方式,对自筹资金不足和不具备投工投料能力的特困户,采取多种方式灵活解决其基本住房安全,改造一户、销档一户。对于因灾导致的危房户,要做好统筹,纳入灾后重建等项目,保障其安全住房。

(三)不断提升档案资料质量。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资料要求,把规范完善档案资料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对三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分户档案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危改户。根据住房动态监测结果,各镇要以行政村为单位,适时完善更新村级住房台账,对新增危房并纳入改造对象的农户,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分户档案,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将竣工验收报告发放到户,对四类重点对象改造户还要及时填写发放住房安全达标认定书。县住建局做好落实和指导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工作保障

要树牢一抓到底的决心,强化见底见效的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官僚主义,以实际行动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

(一)统筹安排补助资金。按照《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时整合各类帮扶资金,及时统筹安排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科学制定差异化补助标准,保持补助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对于往年已享受国家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但住房因灾成为危房的,纳入灾后重建项目或县级统筹资金及时解决其住房安全,不得重复享受。

(二)加强监督指导力度。县住建局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制定和落实2020年相关政策和资金,确保农村危改工作力度不减。结合实际,合理制定对重点户的挂牌督战。在危房改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镇村及时派出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县住建局切实加强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组织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三)持续抓好问题整改。按照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脱贫攻坚“回头看”的要求,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重点治理“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等问题。对于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和通报曝光力度。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问题。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推动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明显改善。

(四)强化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县住建局利用多种方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以及各地好的经验做法,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按照《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力量,强化住建局、乡村管理干部政策培训和建筑工匠技术水平及从业素质培训,为乡村建设提供人才技术支撑和保障。

门改造方案 篇11

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着力解决农村群众住房安全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和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农村危窑危房改造任务的通知》(x建发〔xx〕xx号)和《关于下达xx市第四批农村危窑危房改造任务的通知》(x建发〔xx〕xx号)精神,按照《xx市危房改造攻坚实施方案》“三年攻坚、全面完成”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为重点,以解决农村最困难、最急需、最危险的农村居民住房问题为核心,把危房危窑改造与“美丽乡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整村推进相结合,坚持科学规划先行,特色产业为支撑,抓好统筹兼顾,通过政府救助、社会帮扶、项目捆绑、群众筹资投劳等多方面筹措资金,切实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实现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目标,为加快推进“四个西吉”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整村推进。按照“大集中、小连片”整村推进建房的原则,在危房改造集中建设点,以行政村为主体、以自然村为单元集中实施,整村消除危窑危房,推行“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监理、统一选择施工队伍、统一招标采购材料、统一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整合扶贫、农牧、交通、水利、林业、电力等部门资源,结合20xx年集镇建设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美丽新村示范点建设,配套水、电、路、文化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确保不反复、不浪费。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先川后山、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解决极度贫困户和急需改造且积极性高的困难农户住房;优先安排葫芦河产业带、交通便道、旅游区村庄;优先安排中心镇和美丽乡村周边村危房改造户。

(三)坚持标准,分类实施。科学界定和严格把握危房改造等级标准(必须是2019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x农村住房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入户调查表》鉴定的D级危房户)、贫困标准、新居建设标准、扶持补助标准,分类推进改造安置,确保危房危窑改造到位。在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贫困类型中的极度贫困户和低保户时,必须符合《xx回族自治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等相关规定,且经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老、弱、病、残和无固定经济收入来源、无自筹建房资金能力、无劳动能力的极贫户及其他低保户,非农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危房补助,确保危房改造保障对象的准确性和补助标准的一致性。

(四)政府引导,农民参与。以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以农户为建设主体,强化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协调指导职责,广泛维护最广大群众的利益,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把好事办好。

(五)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三级审批,三榜公示”的程序确定危房改造户,切实做到改造对象公开、建房标准公开、补助资金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改造农村危窑危房xx户,其中极度贫困户xx户,低保户xx户,其他贫困户xx户。

四、方式步骤

(一)改造方式

1.就地新建。对《xx镇村体系规划(20xx-2020)》和《xx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划的中心村和保留的自然村范围内危窑危房采取原地翻建或村内新建方式改造。

2.异地迁建。对规划撤并村庄及地震断裂带、滞洪泄洪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内危窑危房,就近在规划中心村或保留自然村迁建。

3.政府统建。对极度贫困户,由自治区财政出资,就近在规划中心村或保留自然村建房安置。极度贫困户以乡为单位统一规划、统一施工建设。全县统一聘请监理公司,按照基础、主体、装饰等工程建设施工步骤,履行监理主体责任。

4.房屋置换。危窑危房户可购置规划中心村和保留自然村内空置的、经鉴定不属于危房的旧校舍、村部等公房和农宅解决住房问题,享受财政补助。

(二)建设标准

新建住房必须严格按照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定的统一图纸进行施工。

1.住房面积标准。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宁建(村)发〔20xx〕13号),参照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有关文件确定的建设标准,极度贫困户每户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36平方米以内,严格确定极度贫困户改造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验收,低保户、其它危房改造户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1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应超过18平方米。

2.新房建筑构造标准

(1)屋脊标准:新建住房必须起脊,三道檩条,灰蓝色或红色脊和飞檐,两面流水,屋顶坡度60度。屋脊两头为“挑角”图案,高度30厘米。

(2)屋面标准:屋面用灰蓝色或红色釉瓦,3.5厘米厚草泥,雨席盖顶,松椽小头直径6厘米,椽间距不大于20厘米;松木脊檩条小头直径不小于20厘米,坡檩条小头直径不小于16厘米。

(3)圈梁构造柱标准:钢筋混凝土现浇上、下圈梁,每间设构造柱,截面尺寸为24厘米×24厘米。圈梁构造柱用4根圆12主筋,圆6箍筋间距20厘米,水泥、沙子、石子比例1:3:5。

(4)墙体标准:用红砖砌筑,外墙37厘米,内墙24厘米,采用M5水泥砂浆或M5混合砂浆砌筑,M5水泥砂浆的配合比为:水泥:砂子=209千克:1631千克(1:7.8),M5混合砂浆的配合比为:水泥:砂子:白灰=205千克:1600千克:100千克(1:7.8:0.5)。外墙转角及内外墙交接处设置构造柱时应沿墙高每隔50厘米配置2根直径6的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小于1米。

(5)门窗标准:原色松木门,铝合金窗,门窗必须分设,不得门连窗。门宽0.9米、高2.4米(套间门宽0.9米,高2.1米);窗宽1.8米、高1.5米。木门在砖墙内预埋木砖连接,铝合金窗用预埋件连接。

(6)地基标准:地基应挖至老土层以下,无异常情况,方可施工。可用3:7灰土夯实砌砖地基,也可用毛石做基础,地基高度1.2米,宽度0.5米。所有内外墙基础做2厘米厚水泥砂浆(加5%防水剂)防潮层。

(7)材料标准:新建住房所用砖、水泥、钢筋、铝合金等材料需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方能采购使用。

(三)补助标准

1.极度贫困户。即“交钥匙”工程,建房面积36平方米,按建设成本1100元/平方米核算,每户补助3.96万元,由乡镇政府通过招投标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农户监督实施。

2.低保户、一般贫困户。每户补助标准以奖代补在自治区现行政策基础上不超过2.2万元。改造农户根据自身需要确定住房面积,缺口资金和超出面积费用由农户自筹。改造建设时根据群众意愿,或由政府集中采购檩椽、钢材、砖瓦、水泥等建筑材料,群众投工投劳、户帮户自建;或由群众按统一设计标准要求自建、政府补贴。

3.分散供养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的办法,对分散供养五保户按自治区现行政策每张床位补助10万元,由政府统一建设敬老院集中安置。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各乡(镇)召开会议,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全面安排部署危房改造工作。

2.摸底核查阶段(20xx年3月11日—3月20日)。各乡(镇)采取逐村逐户的方法进行排查摸底、分类排队,核定当年建房对象,以户为单位建立基础档案资料,于3月20日前,将确定的改造对象花名册(纸质和电子版)报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国土、建环部门要配合乡(镇)做好集中改造点选址。

3.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21日—10月30日)。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全力抓好任务落实。危房改造集中点的规划和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及时报送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审定;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审定的规划和施工图及建房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4.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5日—12月30日)。各乡(镇)对建房材料、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资金使用、档案资料等情况自查自验后提出申请,由县危房领导小组组织全面验收,并将危房改造的全部档案资料归集、整理(包括电子信息录入)。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全县危房改造验收书面总结报告上报区、市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决定调整加强xx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xx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xx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xx政府副县长

成员:xx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xx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xx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xx县残联理事长

xx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xx县民政局局长

xx县财政局局长

xx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xx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xx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xx县水务局局长

xx县农牧局局长

xx县审计局局长

xx县林业局局长

xx县扶贫办主任

xx县供电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县环境监测站三楼),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专门工作人员,成立组织协调、规划、督查、资金拨付、资料整理、宣传6个工作组(具体人员见附件1),全面负责协调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农村危房改造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xx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全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措施;全面统筹指导和协调乡(镇)、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事宜;协调处理全县农村危房改造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审议、报批;督促检查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

2.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督促指导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处理改造实施中的问题,对相关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分析处理和危险房屋鉴定技术指导,提供农村危房改造的宣传资料和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3.组织协调组职责:负责审核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年度计划;协调安排全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监督检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督促指导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处理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中的问题。

4.规划组职责:负责编制全县危房改造户比较集中的村庄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统一风格;负责建设选址工作,坚持避开地质灾害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减小开支的原则,充分利用原有电源、水源、道路、圈棚等设施,进一步提高危房改造规模和效果;负责统筹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改厕等设施建设的规划,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提高危房改造水平。

5.督查组职责:

(1)严格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宁建(村)发〔20xx〕13号)等要求,全面开展督查工作;

(2)负责督查乡(镇)是否成立领导、质量监督管理小组,是否制订实施方案,是否落实包抓人员,是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是否执行以户建卡和以村建档的台、卡、账建设,是否组织宣传培训和新旧房屋图片的拍摄等。

(3)负责督查乡镇危房改造资料,主要是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是否召开村民小组评议、是否经过公示、有无;农户家庭人口、收入与申报建房面积是否相符。

(4)负责督查建房标准和“两极一控”(即:“两极”极贫、极危,“一控”控制面积标准)情况。主要是危房改造户是否按相应控制建筑面积进行建设;是否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做到“上下圈梁三七墙,松檩松椽砖木房,琉璃灰瓦装飞檐,粉白底子灰带装”;是否坚持极贫极危的农户优先修建。

(5)负责督查地质灾害户的实施及搬迁入住情况。

(6)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督查结果和全县危房改造进展情况。

(7)负责督查危房改造进度和建设补助资金拨付。

6.资料整理组职责:负责审查乡(镇)确定的农村危房改造户一户一档纸质档案整理工作;负责督查危房改造网上信息录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档案管理工作。

7.资金拨付组职责: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审核各乡镇危房改造花名册(必需有乡镇负责人和督查验收人员签字);根据危房建设进度,提出建设补助资金拨付比例,及时拨付补助资金;负责督促乡镇严格按照建设补助资金管理规定,实行“一卡通”直补管理,及时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8.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职责: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的选址定点、规划,组织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指导并督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进度及相关问题。

9.县国土资源局职责: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旧宅基地恢复农田和新址占地等有关土地审批工作,协调处理相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

10.县财政局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与区、市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自治区的资金、政策支持;根据自治区和我县的资金构成情况,研究提出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筹集和使用安排建议;编制好资金计划,做好资金拨付管理。

11.县监察局、审计局职责:负责对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对违规使用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对完不成危房改造任务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2.发改、交通、水务、农牧、林业、扶贫、残联、供电等部门(单位)职责:要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将危房改造与集镇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相结合,将危房改造与种草养畜、人饮工程、闽宁项目、“一池三改”、庭院改造、村庄环境绿化整治等项目捆绑实施,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帮助建房对象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13.各乡(镇)党委、政府职责:乡镇党委书记是危房改造的第一责任人,乡镇长是危房改造的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要明确1名包抓副职领导和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负责做好调查、鉴定、改造和审核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宣传组、质量监督组、资金管理组、验收组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管,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危房改造任务下达后,乡(镇)要制定实施方案,将建设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实行乡(镇)领导包村、干部包户的分级负责制,形成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监察、发改、民政、财政、国土、建环、交通、水务、农牧、审计、扶贫等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整合项目资源,积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简化工作程序,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进度。加大督查力度,各乡(镇)每半个月上报一次工程进度,质量督察组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不定期督查,并每半个月进行一次通报。对行动缓慢、工作滞后、效果不明显的,限期整改,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完成时限,统筹规划集中建房点,逐村确定建房对象,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相关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关,做好各个环节的衔接,扎实推进危房改造工作进度。

(三)创新改造思路,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要认真总结,积极探索,创新思路,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要求,采取集中、分散或原址新建等方式,建设产权归政府的农村廉租住房,签订租赁协议,无偿提供给极度贫困的群众居住。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同步完成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录入和纸质档案建立工作,信息录入的相关数据和改造中、改造后照片等绝对不能出现多户重复使用的现象。

(四)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考核验收。县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管,确保使用规范。按照“谁督查、谁验收”,“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先由各乡(镇)自验、再由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进行全面验收,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验收结果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对危房改造对象确定不准确、贫困类型界定不当和建房质量不过关的坚决不予验收,不予兑付建房补助资金。对验收合格的由县财政部门根据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提供的危房改造花名册,通过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转入农村危房改造户“一卡通”账户。

20xx年资金拨付按照开工数量及进度,由乡(镇)政府造册、督查组核实后分阶段及时拨付,对未开工的不予拨付资金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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