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事件报告(篇1)
1.护理不良事件分为护理差错、护理事故、在院跌倒、护理并发症护理投诉及其他意外或突发事件。
2.护理部及各科室具备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并不断修改完善。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当班护士要立即向护士长和当班医生汇报,本着病人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尽量避免或减轻对病人健康的损害,或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4.护士长要逐级上报不良事件的原因、经过、后果,并按规定填写对应的登记表,情节严重的差错、投诉或病人自杀等突发事件半小时内上报护理部,其他不良事件12小时内上报护理部,护理部及时了解情况,给予处理意见,尽量降低对病人的损害。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必要时封存,以备鉴定。
6.护理部制定护理投诉和纠纷的接待流程,热情接待、认真调查、尊重事实、耐心沟通、端正处理态度,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重大护理投诉,上报医院备案、讨论。
7.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后,病区和科室要组织护士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8.执行非惩罚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并鼓励积极上报未造成不良后果但存在安全隐患的事件以及有效杜绝差错的事例,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已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9.各科室和护理部如实登记各类护理不良事件。
10.医院成立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和护理技术管理委员会,对上述事件每月汇总进行讨论,从制度合理性、制度执行、环节管理、工作流程、职业道德、主观态度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事件的情节及对病人的影响,确定性质,提出奖惩意见和改进措施,在全院护士长会上传达,共享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不良事件报告(篇2)
1.建立不良事件报告登记本和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表,内容包括:皮肤压疮、患者跌倒、导管滑脱、意外伤害、用错药、打错针等护理事件。
2.一旦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及当事人第一时间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不良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
3.护士长及时组织人员对不良事件进行调查,针对具体情况,组织科室有关人员开展讨论,进行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进行详细的记录。同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表》,记录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后果、处理及防范措施,上报科护士长和护理部。
4.科室在组织调查护理不良事件过程中,应当专人保管相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5.一般不良事件发生后要求24小时内报告;重大不良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立即报告护理部及医教办。对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和个人有意隐瞒不报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不良事件报告(篇3)
三台县芦溪中心卫生院 三台县第二人民医院
医疗事件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更好的保障患者安全,减少医疗不良事件,特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及隐患报告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不良医疗事件是由于医疗干预而不是患者疾病本身造成,或可能造成患者发生损害的事件。
二、报告范围:
1、可能导致患者残疾或死亡的事件;
2、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医疗事件;
3、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操作;
4、有助于预防严重医疗差错的发生事件;
5、其他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隐患;
三、报告接收部门:
1、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医务科;
2、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护理部;
3、感染相关事件报告感染管理科;
4、药品不良事件报告药剂科;
5、器械不良事件报告院办办公室;
6、设施、设备不良事件报告院办公室;
7、服务及院风院貌事件报告院办公室;
8、安全不良事件报告院办公室。
四、报告形式:
发生不良事件后,一律以书面形式上报相关部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科立即电话报告,但科室做好记录。
五、报告内容:
不良事件报告人应详细说明以下内容:
1、不良事件受累及患者身份资料;
2、不良事件发生时段;
3、不良事件类型(药物、跌倒、手术、输血、医疗过程、公共意外、治安其他事件);
4、患者目前状态。
六、分析、反馈、制度整改措施:
职能科室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对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合适,合适情况上报院领导,根据分管领导的指示,积极制定整改措施,整改相关科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三台县芦溪中心卫生院 三台县第二人民医院 二0一一年三月
不良事件报告(篇4)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并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
7)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由本人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护土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或方案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将处理意见或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1周内连报表报送护理部。不论是院外带入压疮或院内发生压疮,一旦发现,均需填写《压疮报告单》。
8)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缺陷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对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的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11)护理事故的管理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不良事件报告(篇5)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不良事件可分为2类,一类是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医疗过程中未被阻止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正确的医疗行为造成的不可预防的伤害。
麻醉不良事件包括:喉镜引起的牙齿损伤脱落;误吸胃内容性肺炎;术后紧急再插管;外周神经损伤,中心静脉插管气胸;角膜擦伤;烧伤;错误输血,院内感染,做错手术,异物残留体内,穿刺大血肿等。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举措,科室内发生了任何不该发生的事件均应毫无例外的报告,并填报在不良事件登记本上。同时认真如实的上报上级医生,科主任积极指导善后处理,或请有关科室专家会诊,根据实际情况报告医务科,努力使不良事件得到良性转轨。
科主任每季度组织讨论,针对有倾向性、与病人安全及麻醉质量密切相关的事件在全科讨论,并根据文献及相关要求,讨论制定科室管理规范或专家意见,改变临床麻醉的管理流程
措施:
1.对及时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不良事件者,科室在事件后的处理及考核方面给予从轻处理。
2.对隐瞒、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等,一旦发现,科室必要时提请院部在事件后的处理及考核方面给予从重考核和处罚。
不良事件报告(篇6)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以及各种原因导致的医源性损害,包括医疗意外、并发症等。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虽有一部分原因来自医务人员个人的疏忽或技术缺陷,但更多的原因的来自长期潜在于整个业务管理中的疏漏。增进患者安全,关键是能够捕获关于医疗不良事件和高危隐患的综合信息,通过深入剖析,将其中的教训深刻汲取,为预防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奠定基础。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有利于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缺陷的发生及处理情况形成深入的认识,便于分析发生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控制措施。为牢固树立患者安全意识,强化安全保证措施,有效防范医疗缺陷,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工作提供实质性支持。根据“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实施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成立组织:
成立医疗不良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报告项目:
手术病人及部位错误、病人识别错误、用药错误、输血意外、重大并发症、医院感染。
三、报告方式: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已采取的医疗措施及效果;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专业、科室、职务或职称。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形式:科室或个人以书面方式为主,应以实名,报告的内容必须真实。
四、报告处理:
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改进措施。
五、督查考核:
医务科将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主动报告不予处罚,对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医院
2010年3月18日
不良事件报告(篇7)
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制度
根据卫生部医政司指导,中国医院协会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标手册》要求,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 意义
医院通过简化上报流程、减轻处罚及奖励等多种形式鼓励员工主动上报医疗过程中的不良事件和医疗隐患。重点在于通过一定样本量的无伤害不良事件案例分析发现医院在流程、设施等方面的不合理设置,从而持续改进减少或杜绝对患者造成伤害的不良事件的发生。医疗不良事件(Medical adverse event)定义及分级
医疗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分级:
0级:事件又发生趋势,但在执行前被制止。1级:事件已发生并执行,但未造成伤害。
2级:轻微伤害,生命体征无变化,需进一步临床观察及简单处理。
3级:中级伤害,部分生命体征有变化,需进一步临床观察及简单处理。4级:重度伤害,生命体征明显改变,需提升护理级别及紧急处理。5级:永久性功能丧失。6级:死亡。3 医疗不良事件范围
3.1 医疗隐患:软硬件不合理设置,不合理流程、工作制度,或制度落实不到位现象等。
3.2 各类差错:用药、用血错误、手术部位错误。3.3 输血反应、用药输液反应 3.4 压疮、跌到、坠床
3.5 医源性损伤:医源性气胸,医源性意外穿刺伤
3.6 手术相关并发症:肺炎、深静脉栓塞、肺栓塞、败血症、休克、心脏骤停、消化道出血、应激性溃疡,术后切口裂开、术后出血与血肿,术后髋关节骨折,手术操作异物残留、严重院内感染、严重生理代谢紊乱等。3.7 非计划二次手术(具体要求另见《非计划二次手术管理制度》)4 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程序
4.1 发生不良事件后,应首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避免情况进一步发展,同时及时主动上报不良事件,并做好相应病程记录。4.2 当发现不良事件后,可有以下上报途径: 4.2.1 上报本科室上级医生或护士。4.2.2 电话报告医教科。
4.2.3 书写不良事件相关病程记录。
4.2.4 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医教科。
4.3 0-3级不良事件可口头上报,2、3即不良事件鼓励作登记。4.4 单个病人发生的4级不良事件必须需在48小时内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医教科。5级及以上不良事件、涉及多个病人的4及不良事件、及其他重大、情况紧急者必须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医教科(30分钟内),2小时内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医教科。医疗不良事件后续措施
5.1 医教科应汇总、保存不良事件报告记录及相关资料。
5.2 对于0-3级不良事件主要由职能部门汇总分析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执行落实。
5.3 对于所发生的4、5、6级医疗不良事件,所在科室要进行经验教训的讨论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于患者出院后一周内完成《医疗不良事件讨论记录》(死亡病人可用死亡讨论记录替代),上交医教科备案,同时应将事件纳入科室医疗质量讲评分析会传达并做好记录。
5.4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医疗不良事件进行讨论、分析,对于存在的医疗缺陷和事件作出相应处理,提出改进方案。
5.5 不良事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职能部门可上报院奖惩委员会审议,给予一定奖励,依据口头上报、书面上报、提出建议、建议被采纳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5.5.1 不良事件级别属于0、1级的,并采用规定的形式主动上报者。5.5.2 不良事件不因上报者的主观因素引起,且上报者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
5.6 科室按本制度主动报告3级及以下的不良事件,医院将降低科室承担赔偿费用的比例。
5.7 发现4、5、6级不良事件瞒报的,每一例扣除科室当月医疗考核分2分,同时扣除科主任本季度全部医疗制度落实考核分。
4.5
不良事件报告(篇8)
三水区人民医院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根据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7类:
1、医疗信息不良事件题:包括医疗信息的传递与接受错误:诊疗记录丢失,应记录而未记录,修改或无资质人员书写记录;知情告知不准确或未告知等。
2、手术和治疗不良事件:包括选择患者、手术部位、手术器材错误;治疗或手术后异物留置体内;麻醉、手术过程中的不良事件;非预期重返手术室等。
3、药品不良事件:包括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未核对;多给或少给药;规格、包装错误;包装破损、药品过期等。
4、输血不良事件:包括输血前检验项目未执行;血型错误;配型错误;输错患者;严重的输血后不良反应等。
5、生活护理不良事件:包括摔倒;坠床;误吸;误咽;非预期导管滑脱;禁食、禁水、行为限制医嘱不执行;错误执行医嘱,违反护理规范引起不良反应等。
6、医技检查不良事件:包括检查人员无资质;标本采集时机、存储错误;采集标本不合格;标本运送过程中产生严重破损;造影剂过敏反应;放射线泄露;无应急抢救药械;未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等。
7、仪器设备不良事件:包括设备故障;仪器损坏;导管断裂;连接错误:违规操作等
8、院内感染不良事件:包括严重单发的院内感染;5例以上(含5例)的院内感染爆发等
9、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接收报告部门
1、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科。
4、药品不良事件上报药学部。
5、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
6、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
7、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报党办。
8、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
四、报告形式
(一)书面报告。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按护理部规定执行。
(二)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附件)说明:
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见附件),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告职能科,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2、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3、涉及药物不良反应、院内感染、输血反应的实行双重填报。
4、以上处理结果(《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由相对应的职能部门备案。
六、奖罚机制
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200~500元现金奖励。
2、隐瞒不报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0元的处罚;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另按本院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处罚。
3、各相关职能部门每季度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进行分析,公示处理结果及有关的好建议,跟踪处理、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4、每年由院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务会通过。
七、本制度自2015年4月2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