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9 09:33:08 风险管理师工作总结 浏览:87863
1、负责组织编写工程招标文件,参与投标过程,解读投标文件中的隐含要素和要求,发表投标评审意见;
2、负责工程项目合同的起草、审查、谈判、签订工作,监督各项目合同执行情况;
3、组织安排工程合同的评审,发表合同评审意见,并将合同文本及关键信息传递给有关部门和项目部;
4、负责工程项目分包合同审核与管理,协调解决工程项目合同纠纷;
5、监督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预防和发现合同方的延迟履行等违约行为,并作出适当的回应;
6、收集、整理合同文件及合同资料,确保归档完整、及时、准确;
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10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11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职责:
1、合同档案管理:签订合同建档工作,对公司各项目的合同进行收集汇总、台账录入及分类归档;
2、对合同的签订、回收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统计,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进行完善;
3、保管合同文件,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完善公司合同档案管理,科学、规范管理合同;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经济类、档案管理、法学类专业优先
2、具有1-3年合同档案管理法务等文职工作经验;
3、踏实细心、有责任感。
工作职责
1、负责项目分包合同的草拟,参与合同的评审与签订,并负责合同的交底工作,合理转移总包风险。
2、参与分包合同谈判和合同评审;
3、及时组织项目工程量计算、预结算等计价工作。
4、负责项目经营报价、进度款申报与审核、结算及工程竣工决算工作。
5、与业主、设计、审计、监理和分承包商的沟通协调,组织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分包分供结算、工程款回收工作。
6、负责确保与业主指定分包的合理性、风险性、利润率。
7、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要求
学历要求
大学专科及以上。
知识要求
工程、造价、预算类相关专业教育,熟悉<经济合同法>知识,掌握合同的.登记、检查、归档整理的规范、要求等合同管理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经验要求
5年及以上建筑行业施工单位工程合同管理经验,有大型房建、市政工程等项目合同管理经验。具有房建、市政等epc总包施工合同管理经验者优先。
能力要求
熟悉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投资、企业财务制度和流程;精通招投标、采购、合约,熟悉动态成本管理体系;具有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能顺利完成变更注册的,优先录用。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第三条 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 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第五条 凡进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第七条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第八条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
4.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
5.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款方式;
6.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7.设计变更;
8.竣工条件与结算方式;
9.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10.争议解决方式;
11.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第九条 发包方可以将组织、管理和协调工程建设的权力及职责,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在签订监理委托合同时,应明确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并写进施工合同。施工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应与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的权限、责任一致。
第十条 承发包双方应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工期定额,确定相应的施工工期,以确保工程质量。没有工期定额的工程,由双方协商确定合理工期。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规定。
对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要求,发包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承包方应严格按施工合同和标准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第十二条 工程价款应以定额和相应取费标准作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和双方协商合理确定合同价款,并按合同约定对价款进行适时的调整。
第十三条 发包方应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企业总承包,签订总包合同;但大型或专业复杂的工程也可分别发包给几个施工企业承包。
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对此,承包方需在分包现场派出具有相应资质的常驻人员,管理、监督分包方履行合同。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和分包方行为造成违反总包合同的,由承包方承担责任。
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 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转换政府职能的要求,对施工合同进行以下管理: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经济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贯彻国家制订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组织推行和指导使用;
3.组织培训合同管理人员,指导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4.对施工合同签订进行审查,监督检查合同履行,依法处理存在的问题,查处违法的行为;
5.制订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考核指标,并组织考核;表彰先进的合同管理单位;
6.确定损失赔偿范围;
7.调解施工合同纠纷。
第十五条 发包方应加强施工合同的内部管理:
1.建立管理制度;
2.向工地派驻具备相应资质的代表,或聘请监理单位及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监控承包方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承包方应自觉把合同管理作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工作内容,加强内部管理:
1.制订管理办法,建立严格制度,有专门人员负责管理;
2.向工地派驻具备相应资质、熟悉合同的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发包方须在施工合同正式签订之前,将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草案,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2.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有无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者利益的条款;
4.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
5.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
6.双方驻工地代表是否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
7.工期、质量和合同价款等条款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第十一和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收到合同草案之日起某日内予以审查,提出意见。承发包双方应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重新报送,待合同符合要求后,正式签订施工合同。主管部门某日内不作答复,可视为该合同已符合要求,双方可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某日内,将合同文本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和开户银行备案。
第十九条 凡不签订书面合同、或不按规定办理报送审查、备案手续,不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意见修改文本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补办有关手续,或采取其他有关措施处置。
第二十条 在履行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提出警告,或依法令其停止施工,或中止合同履行。发生后两种情况时,当事人双方应保护好已完工程,按责任各自承担保护费用。
第二十一条 合同签订后,一方拒绝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经另一方提出要求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可依法采取措施,保证合同履行。
第二十二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签订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应在签订协议之日起某日内将协议报送原备案机关。
第二十三条 当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应在努力保持施工连续、不使工程质量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按合同约定的解决方法和程序进行调解、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对假冒其它组织或他人名义签订施工合同,或将合同用于违法活动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第十三条规定将工程转包的,或有其他扰乱建筑市场行为的,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还可给予当事人以必要的警告、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收回资格证书,或其他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某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某日内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法院起诉,又不服从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分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基本原则
1、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切实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2、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签订程序和工作要求。
3、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维护企业形象。如发生争议,要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做到不卑不亢、坚持原则、有理有节。确实得不到解决,要及时向公司汇报。
二、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中标后工程施工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工程部正负经理、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建设方洽谈,并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合同的主要条款商定后,由公司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文本,交由公司总理、工程部经理审核,保证合同的公平公证性。
3、施工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交公司工程部一份进行备案。
三、内部合同的签订
1、在总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公司工程部经理、经营部经理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洽谈:公司管理费总额、如何交纳;公司管理人员的配合、公司的配合;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施工安全要求、进度要求。
2、所有事项都洽谈完成后,项目负责人与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内部协议,本协议一式叁份,公司两份存档。
3、工程部副经理监管项目负责人与各劳务公司(或分包队)签订的劳务合同,对于劳务合同中不合理条款可建议修改,确保维护双方的正当权益。
4、由公司与项目签订的材料担保及供应合同,应根据工程进度严格履行,及时提供材料供应情况(由公司派驻工程管理人员负责汇报),协同财务部门及时结账。
四、所有工程合同、协议必须及时存档备案统一编号专人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
对于工程中查阅合同及协议内容时必须经工程部副经理同意,查询完毕后及时归档;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
职责描述:
1、负责合同预算部全面管理工作,有效沟通、协调公司内、外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工作;
2、统筹负责工程进度、付款节点的匹配度,提出审核意见;
3、组织实施工程造价预结算、审计工作,对工程项目管理进度,跟踪检查;对各项指标进行分析对比,提出改进意见,维护公司利益;
4、组织落实公司招投标项目的.实施,主持商务合约文件的谈判、签订;
5、做好月度工作计划,及部门员工的目标制定并组织有效实施;
6、审查合理化建议的费用节省情况;
7、对有争议的计量计价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提出索赔(签证)处理意见;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8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5年以上工程预决算、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经验;具备土木、市政工程、合同管理、建筑工程管理、造价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3、熟悉国家及地方项目招投标、预结算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熟悉施工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及部门工作特点;
4、具有较强的亲和力,优秀的人际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
5、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造价及招投标相关软件。
岗位职责:
1、负责业务合同审批;
2、负责各分公司业务合同归档管理;
3、负责机构对接文件整理;
4、负责业务相关信息管理;
5、负责业务数据统计、管理;
6、负责业务数据提取及整合;
7、负责业务系统管理;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能独立完成日常事务,有耐心、细致;
2、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3、头脑灵活、有突发情况处理的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职责描述:
1、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等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系统;
2、负责对公司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图纸、合同的收存、登记、发放和整理工作;
3、做好文件档案的整理工作,编制各种检索工作,以实现快速查找;
4、推进公司纸质文档的.电子化,建立电子化文档系统的编码、索引、查询等相关体系;
5、增强保密观念,严守机密,严格执行借阅、查阅登记制度;
6、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图书及档案管理相关专业;
2、熟悉保密档案管理、工程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3、精通办公软件,可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保密意识;
5、工作认真、细致,有条理性。
1、定期对部门合同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2、负责部门合同的管理与归档;
3、负责合同条款章内容拟定、起草等;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配合其它同事做好各项工作
5、法务专业毕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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