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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系统个人工作总结(篇1)
今年以来,全市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三*一”决策部署和转方式、调结构要求,积极发挥环境保护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倒逼机制与导向作用,围绕刚性减排、铁腕治污、高压监管三大主线,大力采取多种超常规推进措施,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各个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全国环保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中国环境报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和谐机关、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并被省人社厅、环保厅推荐为国家环保系统先进集体。主要工作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总量减排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我市总量减排约束性任务目标是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18%、二氧化硫削减8.54%。根据省核查认定,截止今年上半年,我市COD和SO2累计分别削减16.65%、10.01%,分别完成了“十一五”总任务的92.5%、117.2%。今年通过大力实施工程、结构和管理三大减排重点,严格落实百项重点环保工作任务,全市已有26个COD和56个SO2重点减排工程相继建成投运并发挥减排效益。若今年我市的GDP增长率和城镇化率分别按15%、50.63%测算,预计我市COD和二氧化硫削减率可望分别实现“十一五”约束性减排任务的103.4%和118.3%。
二是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取得重要成果。
根据省政府提出全省59条重点污染河流达到恢复鱼类生长目标规定要求,组织开展了以“六河六片区”为突破口的治污攻坚战。全市规划确定重点治污项目201个,总投资21.74亿元。通过大力实施“关、停、限、建、管”五大措施,全市23条河流水质均实现了明显改善,COD、氨氮浓度比年底平均降低66%、62%,虞河等7条省控重点河流均已稳定达到恢复鱼类生长目标。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市面上治污稳步推进。
三是实行了最为严厉的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制度。
坚持“有保有压、分类指导”原则,研究制定了我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从严审批红线和黄线,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坚决杜绝“两高一资”或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控制新上或扩大燃煤电厂、农药、医药中间体、钢铁、焦化、化纤、水泥等重污染类项目。今年市级审批环评建设项目1304件,总投资额196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0.5%和32.2%。拒批16个建设项目,审批的化工类项目个数同比减少39%,涉及总投资约55.3亿元,下降30%左右。
四是始终保持环保执法超常规高压监管态势。
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组织开展了“环境执法百日行动”,进一步加大了对各重点河流断面、污染源以及污水处理厂的监控监管密度,检查监测频次实现了翻番,保持超常规高压监管态势。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2500人(次),检查企业1万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16起,依法关闭取缔高污染企业或生产线104家(条),对269家企业实行停产、限产或限期治理,对10家违法行为恶劣单位予以公开曝光,有效遏制了企业违法偷排、超排行为。20xx年度全市排污费征收总额达到1.63亿元。
五是生态市建设和农村环保工作稳步推进。
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切入点,通过“以奖促治”进一步加快乡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市累计创建了43处国家和省级环境优美乡镇、42处绿色社区、108所绿色学校。寿光市和昌邑、诸城分别创建成为国家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青州、临朐被命名为全国生态示范区,滨海区获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进一步加大生态环保产业投入加大,首批规划的147个重点项目,已建成或基本完成81个,完成投资126.2亿元,约占总投资的84.5%。
六是环保领域改革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
按照市综合配套改革方案批复意见要求,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启动了首笔排污权交易。市环保局与中信银行分行签订了《市排污权抵押贷款合作协议》;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分行签订了《排污权抵押贷款合同》,中信银行分行给予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授信8000万元,其中第一笔排污权抵押贷款为1000万元。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与裕亿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128吨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合同,交易金额23.04万元。河流域生态补偿、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国际合作等工作也在按计划稳步推进。此外,在环保宣传、环境监测、队伍和能力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很大成绩。
尽管做了大量工作,但当前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特别是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总量减排面临高存量和高新增量双重压力;个别流域区域的污染状况仍没有得到彻底根治,部分河流还出现了反弹趋势;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区5处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部分重点乡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率低;北部沿海地区化工类企业的大量聚集,不仅给治污工作带来了压力,而且还潜在着巨大的环境风险隐患。这些问题都亟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根据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有关部署,结合实际,明年我市的环保工作将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
一、以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为总抓手,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年11月,我市被原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根据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规定要求,年我市将面临首次环保模范城市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将由环保部重新命名并授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根据国家最新修订颁发的《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行的复核验收要比年时的初次创模考核标准更高,范围更广,难度更大,要求更严。复核验收中,只要发现有1项指标不达标,就不予通过复核验收。未通过复核验收的城市,2年之内不再受理其复核申请。新的复核验收标准包括了基本条件、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等五个方面,具体工作涉及各县市区以及宣传、经贸、财政、公安、市政、规划、统计、水利、环保、农业、水利等多个部门。在26项创模复核指标中,目前我市已有17项指标基本达标,还有9项不达标。其中,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20%(据测算,目前我市约为10.3%左右)、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目前不足1%)、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年,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公布数据为84.41)等7项指标,虽有一定差距但经努力仍可望实现达标,但空气质量良好率≥85%(年市区空气质量良好率为50.14%,今年1—9月份为55.1%)、市辖区内水质全部达到水体功能区划标准(据监测统计,年市控以上水质监测断面功能区划达标率为70%)等2项指标差距很大,困难较多,必须要采取强有力地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动员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力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全面落实,确保复查工作顺利通过。
二、巩固六河达标治理成果,全力推进23条河流污染治理取得更大成效。
按照“一河一策、一企一法、整体推进、不留死角”的原则,全面落实好“抓巩固、防反弹、再提高”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巩固提升“六河六片区”治污成果,力争年内我市的23条河流27个断面全部稳定实现恢复鱼类生长标准,其中7条省控重点河流达到省控目标。一是严格环保管理属地责任,积极配合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全面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中水回用、雨污分流、截污管网配套等重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改进处理工艺,提升处理规模和达标水平,力争年内市区中心城区和各县市驻地的城镇综合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一级A排放标准,处理率达到100%。60个重点乡镇中50%以上要建成综合污水处理设施或实现综合污水集中处理。二是加强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确保饮水安全。饮水水源地保护区内严禁新上排放污染物的各类建设项目,对入库河道水质实行24小时在线联网监控。三是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监测频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凡发现偷排或超排的,一律实行顶格处罚,坚决遏制可能出现的污染反弹势头。四是建立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应急保障措施。对不能稳定达标的河流,采取断面达标倒逼法,依法实施提高排放标准或关、停、限等措施,确保限期达标。全市所有的污水处理厂必须全部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满负荷正常运行,严防污水直排河流。
三、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确保空气质量实现根本好转。
根据国家和省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的工作部署,明年我市将大气污染治理列为全市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建立完善空气质量综合整治部门联动机制,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实现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一是加强城区空气异味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大化工、化纤等行业工艺废气治理监管,确保工艺废气达标排放,严禁生产过程的跑、冒、滴、漏,努力实现厂区周边空气无异味。二是大力开展燃煤污染综合整治。加快淘汰取缔中小型燃煤锅炉或限期改用清洁燃料,督促重点钢铁和热电企业限期全部限期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并投运。三是组织开展油烟污染集中整治。中心城区中型以上或有油烟污染投诉的饮食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四是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采取围挡、覆盖等有效措施,坚决控制建筑施工、拆迁、垃圾清运等扬尘污染。五是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落实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大力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和监管,严格环保标志管理,积极推进老旧车辆的更新与淘汰。
四、切实发挥好环境保护的倒逼机制作用,积极推进加快转方式、调结构。
一是严格总量减排考核责任制。坚持一手严控新增量,一手扩大存量削减,不断挖掘新的减排潜力,突出抓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重点工作,确保年内实现削减COD氨氮达到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达到4%,力争多削减,为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打好基础。对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二是严把环保准入关。严格环评程序与标准,坚守环保审批红线(禁止类)和黄线(控制类),不断建立完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协调推进机制,大力引导和鼓励快上、多上高新技术或生态绿色项目,坚决杜绝“两高一资”项目上马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对农药、医药中间体等废水难以治理的化工类项目不再予以审批,严格控制新上或扩大钢铁、焦化、化纤、水泥等生产项目。加强环境风险隐患评估,新建化工石化类建设项目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必须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完善的工业园区。对超总量或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地区,一律暂缓受理新增污染物项目,从源头上积极推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优化调整。三是加强环保执法监管。对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或以试生产名义长期非法生产的,坚决依法停产治理,促使一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和落后产能尽快退出市场,为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腾出环境容量。对恶意偷排、超排或严重侵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坚决予以“顶格”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直至追究企业法人的刑事责任。
五、全面加快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新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制度,把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作为环评审批的必要条件,纳入日常监察内容,从源头实施严格控制。二是建立完善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库,把市控以上所有水和大气污染源、污水处理厂以及重金属、放射源、危险废物等全部纳入自动监控范畴,实行全程在线监控。三是加强环境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预警监测点位和预警预报制度。按照环保部、省环保厅要求,市级环保部门要具备对剧毒物质的全监测能力,县级环保部门和风险源单位要具备对风险源特征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四是加强核与辐射和危险废物监管。严格落实辐射环评审批、安全许可、放射源监测、废源收贮等全过程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坚决控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或因渗漏造成二次污染。五是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演练,切实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资金、物资、人员按规定到位。
六、积极推动环保领域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
按照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今年的首笔排污权交易与抵押贷款已取得了良好效果,明年将在四个区以及高新、滨海等三个市属开发区全面推行,力争用1到2年时间在全市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排污权有偿使用保障、交易和监管三大体系,努力实现排污权的市场化、资本化和交易主体的多元化运作。继续加快河流域生态补偿、领导干部任期环保责任审计等试点探索工作,推动环保管理再上新水平。
环保系统个人工作总结(篇2)
20**年全市污染防治、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绩,周局长已进行了系统总结。下面我结合20**年工作情况,并根据全省环保会精神和市政府领导要求,对20**年两项工作进行安排。
20**年突出四个抓好:
1、20**年2月8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二五”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即5个更加把“十二五”最后两年的减排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强化。20**年,列入减排责任书项目共有110个,这些都是硬任务、硬指标,必须按期完成。已进行每月调度,对进展缓慢的,将如实通报当地县委政府。
2、确保完成重点减排项目。气类项目有黄电机组关闭、现有火电机组脱硝升级改造和烟气旁路取消工程、以及热电联产锅炉达新标的脱硫设施升级改造等。水类项目有屏山县污水处理厂和珙县污水处理厂新增减排量项目,其余县级污水处理厂提高管网收集率项目,高县北城、临港、南溪、长宁、筠连县城二期污水处理厂工程。各区县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无动力、无流量计量)项目。
3、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减排工作。要将环保标志发放作为机动车上户的前置条件,所有转入和新注册机动车必须同步执行国家阶段性环保标准,各县(区)要继续落实好人员和资金。要加大淘汰力度。协调交警、运管等部门,采取通知、公告等形式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各类机动车辆。。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
4、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减排工作。各县(区)要把畜禽养殖减排作为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和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抓手。将根据省上下达1000家规模化治理减排任务分解到区县。
确保已建成减排项目的正常运行。各地务必保证县城污水处理厂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达到减排核算要求。福溪电厂、孝儿电厂脱硫脱硝工程、6大干法水泥企业脱硝工程,以及热电联产锅炉脱硫、造纸行业废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等加强日常监管,达到减排核查核算要求。
1、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宜宾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和国家核查核算结果,开展对各县(区)20**年总量减排考核,并向社会进行公布。20**年将进一步细化分解差别化下达减排任务,同时联动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体现减排工作能力水平,提升各地减排综合质量。
2、加大对重点减排工程的支持力度。将加大对国、省、市目标责任书项目申报指导和支持倾斜,促进和带动减排项目发挥最好的减排效益。
3、严格执行火电企业电价政策。省发改已经联合环保厅近期开展脱硫电价的检查,对平时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将扣减补贴。同时对运行良好的,如实上报,可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和《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进一步争取除尘和脱硫脱硝电价政策支持。
4、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指标前置审查和各类环保创建、环保优秀评比和资质审查“一票否决”制度。
5、进一步强化排污许可证发放和监管。按照省上印发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我局《关于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核发,加大排污许可证核发力度,实行持证排污,查处无证、超证排污行为。超总量的要限期整改。今年将开展专项检查。
1、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环保人员的核查核算培训力度,将邀请省上专家来宜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培训工作,重点是现场核查运行以及支撑材料准备。同时,水泥、火电企业电子台账的建立,以及污水处理厂、造纸、印染企业减排设施运行维护、在线监控设施、中控系统数据传输和有效性等。
2、加强日常指导。将进一步加强月报季报清单、电子表格的填报、支撑材料收集审核、项目现场准备等减排各个环节的指导,适应国家核查核算方式转变,提高减排项目合格率和认可率。今年把5月和11月确定为总量减排预核查月,提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提高减排相关数据上报质量。要求抓好水泥、火电企业、污水处理厂、造纸、印染企业数据直报,特别是每月产品产量、煤耗、低COD行业工业增加值数据与经商、统计部门的对接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各地工业新增排放量。
20**年,污防工作面临的新的要求,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工作任务尤其艰巨,重在5个加强。
省政府已下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且与市州签订了责任书,我市正在制订《实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也将层层签订责任书。
1、《实施细则》总体要求,到20**年宜宾可吸入颗粒物(PM10)在基础上削减15%以上。省上提出了42项工作任务和措施,我们将要尽快把责任书和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企事业相关单位,履行好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大气污染防治及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已经列入省、市人大20**年执法检查计划。
2、认真落实和严格四项新污染控制要求: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新上涉气项目倍量替代;二是新增烟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总量指标前置审批;三是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四是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3、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各区县抓紧制定辖区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预案,3月中旬报市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认真做好大气重污染应急准备工作。同时,还要尽快划定辖区秸秆禁烧区。
4、夯实工作基础。按照下发的《关于填报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表的函》要求,抓紧填报落后产能淘汰、城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划定、燃煤锅炉整治、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城市扬尘整治等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务必于20**年2月25日前上报。我局将实行月报制度。
20**年,以落实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年)》和将出台的《清洁水行动计划》为重点,推进水污染防治。
1、继续推进重点流域规划实施。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20**年)宜宾市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19号),积极协调配合,推进列入规划的工业污染治理以及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和配套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2、继续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一是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开展饮用水源地监测,强化预警;二是继续开展20**年度饮用水源保护地环境状况评估,为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三是进一步推动饮用水源保护相关工作。宜宾县、筠连县要加快新建县城饮用水源地的工作进度;第5水厂要尽快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报省政府批准。除江安、筠连、珙县外,其余区县要尽快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规划。四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对饮用水源评估中存在问题的区县按整改通知,牵头做好整改,并在3月15日前上报整改情况。
20**年加大对“省固废条例”宣传和贯彻力度,进一步突出危险废物、化学品、电子废弃物三个监管重点。
1、重点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一是以规范化管理考核为手段,开展危废重点源企业专项整治。按照已下发的《宜宾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并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加强危废转移审批与转移过程监管,实时动态监控。三是加强对通信、电力、汽车维修等行业和非工业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
2、化学品监管逐步规范化信息化。在20**年生产化学品调查基础上,完成信息登记,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动态数据库,建设化学品环境管理应急平台。
3、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的环保风险评估试点工作。
1、继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一是认真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完成重金属减排目标年度任务,做好重金属规划年度考核工作。二是摸排底数,有效化解重金属污染环境风险。开展重金属污染环境风险调查,将涉重金属企业全部纳入重点企业进行监管,坚决杜绝涉重金属环境事件的发生。
2、摸索工业场地治理。一是各区县要在20**年摸底调查基础上,完成辖区内工业企业场地的分类、统计、汇总,制定工作计划。二是督促企业对原有场地再开发利用的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检查、追踪搬迁企业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推进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污染防治,开展试点调查评估和修复治理工作。
3、发挥清洁生产审核作用。一是今后省上重点污防项目资金的补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和换发等都必须经过清洁生产审核。二是要结合大气、流域、重金属、危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噁英等污染防治规划要求,认真清理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列出名单,排出时间表,限时完成。三是通过强化执法检查、资金引导等多种方式,促进企业加快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中高费方案。
4、按照新标准要求,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保民生工程,特别是深化电力、酿酒等行业的深度污染治理,提高治理力水平,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做好创“国模”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开展创建活动。二是以创“国模”为载体,宣传环保工作,提升全民环保意识。三是以创“国模”为手段,提升环保能力,用全社会力量,推动环保事业上新台阶。
环保系统个人工作总结(篇3)
1、今年我市没有设置自然保护监管的专职机构和行政人员。
我市选定了内黄县绿野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和内黄县宏达农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等两处蔬菜基地,并对其水质、土壤质量进行了实地监测,并对社会予以公布。
2、市政府以安政[]68号文下发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小城镇和生态文明村创建计划的`通知》,并定时向省环保报送创建进度,定时监督县(市、区)政府完成本年度创建任务。
3、市政府以安政办[2005]143号文向各县(市、区)下发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计划的通知》,并督促各县(市、区)完成了畜禽养殖场限期治理任务。按时完成了两上畜禽养殖场示范工程。
4、市政府的安政[2005]73号文向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下发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通知,组织人员检查了矿山恢复治理情况的自然保护区巩固建设情况,加大了自然保护监督力度,自然环保区内无违法建设项目。
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以安办[2005]32号文下发了关于印发《安阳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以安政办[2005]77号文下发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夏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督查组深入田间地头进行了检查,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监控,采取严管重罚,责任追究等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坚持以疏促堵,以疏为主,疏堵结合,多策并举,确保了今年秸秆禁烧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环保系统个人工作总结(篇4)
关于环保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环保局的帮助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以来的政策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环保工作,坚持生态建设、污染防治、节能减排、队伍建设并重,严格环保执法,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全力遏制污染反弹,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有效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环保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一、20xx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区域环境质量极大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广泛提升
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今年全区主要环境指标趋向好转。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通榆河、新洋港等主要河流的省控市控断面,全部达到标准,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农村空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在国家一级标准;全区区域环境噪声达到了环境噪声区划的标准,人民生活质量广泛提高。主要得益于以下方面:
一是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3月6日,区政府召开了全区环保工作暨水源地内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会上,区政府与各镇(街道、园区)及有关单位签订了2011年度环保目标责任状。并迅速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化工类、非化工类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以及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6家化工生产企业完全拆除,12个排污口全部取缔。对保护区内涉及电镀、酸洗、造纸、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的9家企业实施了分类整治,依法责令关闭3家、搬迁1家、限期治理5家。11月14日,召开了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区长与各镇(街道、园区)签订了河长目标责任状,12月11日,区政府出台了《亭湖区河段长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有力有效地巩固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果。
二是加强大气污染控制。开展了夏季和秋季两个阶段性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广泛宣传,印发秸秆禁烧简报25期,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效遏制了全区秸秆大面积焚烧现象。并且秸秆综合利用也取得一定成效,建设4个秸秆收购点,成立7家草业合作社,发展1000多家秸秆户用沼气,利用秸秆粉碎、打捆机械进行收购,发放了上万份秸秆快腐、发展食用菌、秸秆还田、秸秆气化等相关可行的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单,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坚决取缔市区小煤炉,联合街道拆除小煤炉11座,并对市区油烟进行了专项治理,油烟净化器安装率达90%。盐东电厂、飞驰公司安装在线检测仪和除尘脱硫装置。
三是加强对噪声污染源控制。首先,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管理,对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盐城市大洋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城西水泥构件厂、自应力管有限公司实施了限期治理。其次,加强城市三产服务业管理。今年,为解决三产服务业扰民突出问题,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我局提请区政府下发了《关于防治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的通知》。在无饮食规划功能和无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建筑物,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改建可能产生污染的饮食服务项目;我局还联合区城管、工商、公安、房管等部门,开展严厉打击露天从事产生油烟、噪声、恶臭及其他刺激性异味的食品加工和占用规划道路、人行道、影响市容等经营活动。
四是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首先,全面监控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全区所有产生危废的单位都与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并建立转移联单台账。其次,强化了对餐饮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的监督管理,全区设立2家定点食用油脂处置单位(盐城市建阳油脂处理有限公司、盐城市洁净环保处理废弃食用油脂有限公司),查处非法油脂加工点2家。同时加大了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监管力度,对全区的射源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指导20家企事业单位(主要为医院)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按时保质地完成了全区电磁辐射设备申报登记工作,工作总结《环保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二)环境监管有序开展,群众权益得到保障
一是聘请环保义务监督员参与环保工作。为了使环境监管工作更为贴近基层,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今年,我局在各大社区、乡镇聘请了环保义务监督员80名,让监督员协助调解矛盾、解决环境问题,这一崭新的现场环境监管模式,得到了区领导的高度赞扬,并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反响。环境义务监管工作在全区60个社区、9个乡镇全面展开。
2011年,根据环保义务监督员提供的线索,我局查处了一批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一些死灰复燃和擅自新建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在环保执法人员和监督员的通力合作下得到了严惩。为了更好地提升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环境的良好意识,我局适时推出了有奖举报制度,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极大地调动了公众配合环保执法的积极性,提升了公众检举、揭发环境违法行为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处罚力度。今年我区出台了《盐城市亭湖区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
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盐城市亭湖区环保雷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亭湖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亭湖区重点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废弃食用油脂及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化工非化工企业污染源整治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30多个。同时,严格依法管理环境,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我局针对各项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执法查处活动,先后进行了“环保雷霆行动”、废弃油脂及危险固废、医疗废物、重金属以及重污染行业、农业面源污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化工类及非化工类企业整治等十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大规模执法检查,对查出的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拒绝申报、不按规定缴纳排污费、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违法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不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等各种违法行为,在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同时,加大查处力度。2011年,我局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共71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共5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共7件,极大地打击了各项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我局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开展了人性化的环境管理工作,严格保障当事人的陈述、听证、复议权利。今年3月,盐城市泽丰油脂厂提出听证申请,我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组织召开了听证会。9月份百益化工、华业医药向区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我局积极应诉,最终因我局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运用适当,当事人主动撤消复议申请。通过听证和行政复议,有力地促进了环境执法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落实专人,确保环保举报热线电话24小时畅通,对环境信访重点案件和突出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局长信访接待调处日、召开圆桌对话会议等办法,以环委会名义出台《亭湖区环保信访调查调解会议制度》。12月1日,为解决盐城市自应力管有限公司噪声扰民信访投诉不断的问题,我局与南洋镇政府在南洋镇召开了信访调查调解会议,参与会议的人员有盐城市自应力管有限公司代表、南洋镇部分村民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等20人。通过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接触,及时做好答复调处,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控制了环境信访纠纷的事态扩大。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380余件,其中承办市局、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33件,结案率达98%。为维护我区和市区的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是严格把关环评审批。年初,我局向区人大、政协汇报了近年来我区贯彻实施《环评法》的相关工作,受到了有关领导的肯定和好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亭湖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规程》等文件。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口,今年来审批各类建设项目160余个,拒批重污染项目10多个,审批通过了新洋经济区区域环评,做到没有一个违规越权审批项目。
五是努力做好污染防控。积极推进了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城北区片管网20公里及提升泵站已基本完成,有望在2011年上半年投入运营。积极帮助江苏飞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烟气脱硫工程。全面淘汰落后产能,责令关闭了长坝电镀厂、金城摩托电镀车间等一批既无发展潜力,又无法解决污染问题的企业。全区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860吨以内,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在230吨以内,完成了年度减排任务。
六是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发展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坚持科学施肥,推广生物防治、农作物秸秆还田、发展秸秆产沼气、生物质发电、农村集居区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等新兴农业技术。全面控制保护区内7620亩农田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农药化肥减用量保持在10%以上,高毒农药禁用率达100%。全面取缔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4户集中式畜禽饲养场、1家屠宰场,取缔清理保护区内的渔业和围网、网箱养殖,鱼罾、鱼簖等渔业捕捞作业。以“三清一绿”工程为抓手,以“六清六建”为主要措施,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八大工程”工作,引导、鼓励广大群众提高参与保护环境的热情,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环境文化深入发展,创建氛围广泛营造
一是全力推进环保宣传工作。召开了环科学会年会,开展学术交流和咨询活动,定期编制了环境学会季刊《生态亭湖》;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环境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组建了一支60名环保志愿者的队伍,参与环保宣传;组织全区绿色学校开展环保主题升旗活动,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在全区7个街道办事处开展“环境保护进社区”活动,分别[]
设立环保宣传点9个,印制宣传彩页10000余份,与街道办事处联合在市区主要街道建设环境文化长廊,共同制作大型宣传挂图;开展生态知识下乡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生态示范村主题,联合区农林局组织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图片巡回展和专家专题讲座。
二是加强网站和媒体宣传力度。加强环保网站建设。投
环保系统个人工作总结(篇5)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和自治区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在自治区环保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经上下共同努力,环保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12月3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党政机关作风评议大会上,行风评议员对新疆环保系统给予了高度评价:“从局领导到一般干部的精神状态、工作热情、服务态度都反映出他们积极向上,勤政务实的良好作风”,并打出了90.3的最高分,公众问卷测评为85.7分。经综合评定,自治区环保系统以总评88分,位列全疆8个重点评议行业第二,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行风评议工作达标任务。
新疆环保系统被确定为200x年自治区行风评议8个重点行业之一,这对于我们的行业作风建设既是一次检验,又是一次推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自治区环保局党组高度重视行风评议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决定以此为契机,集中进行一次政风、作风和行风整顿。在认真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冷静分析了全疆环保系统行风建设形势,确定了“一个中心、两个确保”的工作方针,即:以环保业务工作为中心,确保行风评议取得实效、确保新一轮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目标的顺利实现,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责任分工,制定了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动员,与各地州市环保局、本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一把手”分别签订了《行风评议工作达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全疆15个地州市环保局有12个被当地政府确定为重点评议单位,昌吉州环保局、克拉玛依市环保局被确定为测评单位,塔城地区环保局为免评议单位。各级环保部门在当地政府纠风办的统一领导和自治区环保系统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和各阶段计划,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行风评议活动。健全了行风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及时学习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聘请了行风评议员,深入开展了教育动员,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组织行风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收集意见,并认真组织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5个地州环保局中,有3个位列第一,3个进入前三,无不合格单位。
全疆环保系统行风评议工作,按照评议准备、宣传动员;摸底调查、自查自纠;接受评议、落实整改;全面总结、表彰奖励四个阶段实施,做到了阶段有计划,段中有检查,转段有总结、有讲评。具体做法是:
接到自治区纪检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积极参加全国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通知》后,我们极其重视,多次主动到自治区纠风办请示汇报,经常保持与自治区纠风办和驻国家环保总局纪检组的联系,及时掌握上级关于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要求,积极做好行风评议的准备工作。局党组及时召开了行风评议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了全疆环保系统行风建设的现状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局党组认为,经过近年来狠抓行风建设,全区环保系统的行业作风总体是好的,干部、执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执法不公、人情收费,工作拖拉、效率不高,宣传不到位,透明度不强,服务意识淡薄、作风不够扎实,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群众还不太满意等问题。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环保工作的一项有效措施,也是全面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的有利时机。要通过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真正做到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凡是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就必须整改,凡是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都要坚决纠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党始终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思想落到实处。
行风评议刚开始,我们也遇到少数同志思想上存在的不想评、不愿评(怕麻烦、影响业务工作)、不敢评(怕万一评出问题,影响单位形象)的问题,针对这些模糊认识,局党组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了“行风评议是促进全面建设的推动力,是检验各项工作效果的试金石,是锻炼和提高环保队伍的一次大好机遇”的共识,确定了“一个中心、两个确保”的工作方针。局党组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行风评议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密切联系环保系统的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做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不断克服和消除本系统内一些消极因素和不正之风,努力做到四个结合:行风评议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全面促进环保中心工作的完成;行风评议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相结合,力争把新疆环保行业建设成为自治区文明行业;行风评议与队伍全面建设相结合,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环保队伍;行风评议与建章立制、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建设清廉勤政、务实为民、运转高效的政府部门。
4月2日,我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行风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方法等进行了认真研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以及“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决定成立以魏山峰局长任组长、其它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处长以及直属各事业单位行政“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全疆环保系统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纪检组长和一名副厅级调研员分别任办公室正副主任,负责组织、安排、落实全疆环保系统行风评议的具体工作。4月27日,召开了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具体确定了全疆环保系统行风评议工作的具体任务、工作目标、工作重点、组织保障、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以及有关措施、要求,制定了《新疆环保系统二○○四年度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各地州市环保局、直属各事业单位也及时建立了行风评议的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这次行风评议活动的有序进行,新疆环保系统作了周密的安排。在领导体制上,确定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部门分工协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计划、协调、检查、监督的体制;在工作方法上,采取统一部署,自下而上,县、地、自治区三级联动,政风、作风、行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工作体系上,确定了各级环保局以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为主,在当地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环保系统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各级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形成系统联动、良性互动、全疆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和“查-纠-评-建”的工作体系;在工作制度上,制定了会议制度、领导分工负责制度、定期督促检查制度、明察暗访制度、评议员定期查访制度、考核评比制度、交流报告制度和信息宣传制度等,从而建立健全了行风评议的工作机制。
为提高认识,号召全系统积极参与,局党组不失时机地进行了深入动员。在4月初召开的自治区环保工作会议上,对全疆环保系统参加行风评议工作进行了初步的动员,与各地州市环保局签订了《行风评议工作达标责任书》。4月29日,召开了全疆环保系统行风评议工作及动员大会,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了全疆环保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局党组书记艾努瓦尔作了动员讲话,并与区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签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系统行风评议工作达标责任书》,确保全系统行风评议工作顺利达标。各地州市环保局和直属各事业单位也多次召开行风评议专题会议,学习传达行风评议工作的有关文件,动员部署行风评议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新疆环保局党组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按照环保系统队伍建设“四个一”(即:坚持一种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树立一种观念--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支队伍--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塑造一种形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环保卫士)的要求,争取在思想上有明显提高、作风上有明显改善、工作上有明显进步,顺利完成行风评议达标的任务,把新疆环保系统建设成为党和政府满意、企业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的优秀行业。
根据《新疆环保系统二○○四年度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自治区纪检委等六部委下发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今年行风评议工作主要内容,即: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清正廉洁、服务意识、窗口形象等6个方面的内容,及时制定了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将阶段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任务,按照工作职能分解到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规定了完成工作的时限和标准,制定了监督检查的方法和措施。第一阶段分解了13项具体任务:
1、制定方案;
2、会议动员;
3、集中教育;
4、宣传报道;
5、修改完善言行规范;
6、修订服务承诺制度;
7、建设文明窗口;
8、聘请行风监督员;
9、投诉举报、来信来访;
10、机关规范化管理;
11、档案的建立和整理;
12、政务公开;
13、监督、检查。
围绕行风评议达标的总目标,领导带头,群众广泛参与,积极完善措施,打好起步基础,营造评议氛围,为后续工作奠定了良好开端。
第一阶段结束前,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就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和研究第二阶段的工作任务。6月15日,召开了行风评议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大会,针对第一阶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认识上找根源,在工作中找差距,深入进行再动员。结合“第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又进行了3次专题教育,进一步打牢了思想基础。行风建设办公室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系统行风评议工作第二阶段计划》,以“五看五查”为重点,即:一看政令是否畅通、查执行方针政策情况;二看履行职责情况,查有无行政不作为问题;三看行政效率,查有无敷衍塞责问题;四看服务意识,查有无“四难一拖一推”问题;五看廉洁勤政、职业道德,查有无违规违纪问题,从9个方面对第二阶段工作做出了详细安排,明确了工作目标及要求、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先后两次组织进行自查自纠,发放问卷调查表、征求意见表600余份,收集问题和建议33条。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各单位进行了认真整改,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提高。
为尽可能多的听取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建立了6条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一是通过机关接待窗口,向外来办事人员发放《服务对象意见反馈表》;二是向重点企业和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三是向自治区各大机关、各厅局发放《征求意见函》;四是向全疆环保系统各地州市、县(区)环保部门、局属各事业单位,发放调查问卷;五是组织行风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六是各级环保部门派出调查组深入厂矿企业、私营业主、社区听取群众意见。通过上述办法,共发放函表842份,收集到意见、建议245条,经初步归类整理成37个主要问题和建议,主要是:在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环境管理盲点和死角、环评市场低价竞争、环评把关不严、公众参与不够、环评质量低、排污申报登记不全面、排污许可证审验不及时、重罚款轻治理等问题;在环境执法方面,存在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政策水平低、执法中有畏难情绪、工作方法简单、工作不深入、执法不到位、法律文书没有维文等问题;在环保服务方面,存在政务公开内容更换不及时、办事指南不全面、监测收费透明度不够、环保宣传教育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在半年全疆环保局长、书记座谈会期间,先期下发给环保系统各单位,自下而上征求整改意见。后经行风建设办公室再分析整理,归结为28个主要问题,统一制定了《全疆环保系统整改措施》共115条,落实了负责单位和牵头部门,正在集中进行整改。
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分别召集局长办公会、县处级干部会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进行分析检查,把所有问题和建议逐条落实到相关处室和单位,115条整改措施中,分为限期整改、中期完善和长期抓好三种类型,各项整改措施分别由主要责任单位牵头,相关单位协助落实。同时,各级环保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更加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整改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力争在解决问题上有所突破,确保行风评议取得实效。
本着边整边改的原则,我们对近期能够改正的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做到了查出问题不放手,整改不完不松手。各单位按照整改要求,把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头,狠抓落实,限期整改的任务已经全部完成,收到了立竿见影的好效果。监察总队一改过去那种行业、企业出现问题后再去解决问题的做法,把问题想在前,工作做在前,服务在前,以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的实际行动,使企业真正感到环境监察人员不但是环境执法者,也是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贴心人。环科院、监测中心站、咨询中心、评估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以技术咨询和服务为主的工作性质,形成了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求发展的共识,立足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水平,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各地州市环保部门全面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热情为民服务,下大力解决那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热点问题,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赢得了社会的理解与支持。200x年共处理群众信访投诉5405件,比上年下降22.5%。
为巩固行风建设的成果,我们把环保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确定为长期坚持的基本工作制度,坚持每年与地州市环保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签订责任书,常设领导机构,定期督促检查,半年汇总一次,年终与业务工作一起全面考核,考核情况与单位及其领导人的奖惩挂钩,做到了常抓不懈。在新疆环保网上建立了环保政务公开和行风评议主页,及时发布信息,受理网上投诉和咨询,方便了群众。同时,在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近年来行风建设的工作实践,相继制定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通过今年开展的行风评议工作的推动和检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今年,全系统修订、制定各类规章制度近200项。新疆环保系统修订和完善了《首问责任制》、《热情服务制》、《文明言行规范》和《服务承诺制度》等“五项对外服务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重新制定了《机关规范化管理》、《投诉举报》、《环境信访》、《监督员工作规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11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环保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已经基本形成。
民主评议行业作风作为一种有效的手段和载体,有力地促进了环保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两手抓”的意识,行风建设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二是促进了执法工作的制度化建设,环保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三是强化了服务意识,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四是增强了责任意识,施政效率不断提高;五是强化了权力监督,促进了廉政建设;六是拓宽了全社会参与环保的渠道,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增强;七是解决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力度加大,群众满意度提高;八是促进了环保业务工作的开拓创新,环境保护实现了新的突破。
行业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虽然我们在行风评议中做了一些工作,但是与行风评议的标准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我们的工作和作风,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各单位之间、地区之间行风建设工作水平发展的还不平衡;有些单位不能妥善处理行风评议工作与业务工作关系,抓行风建设时紧时松;有些单位在自查中,查找问题不深刻、不彻底,问题暴露还不够充分;全疆环保系统的文明窗口建设起步较晚,还存在普及面窄,档次和标准不高,功能不够齐全等问题。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新疆环保局党组已把20确定为“全疆环保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整改措施落实年”,重点围绕已经制定下发的115条《自治区环保系统行风评议整改措施》,全力以赴抓整改,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环保系统个人工作总结(篇6)
我镇于20xx年成立环境监察中队,自中队成立以来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在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促进镇域环境质量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就20xx年工作做如下总结:
在上年工作的基础上重新对全镇范围内污染源进行了登记普查工作,共普查登记污染源161份。其中:中小学5所、医院1所,农村卫生所37家,供热企业7家,木器厂28家,砖厂3家,碳厂3家,饭店57家,旅店20家。
对管辖范围内的纠纷、投诉,及时做好登记笔录,按规定上报,认真处理好每一件纠纷。其中:处理解决环境污染问题7起,取缔河南碳厂1处,处理居民区畜禽养殖场1家。确保环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20xx年x月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全镇春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各单位积极响应。会后协调各责任单位对xx镇内及沿河两岸垃圾进行了清理,x月x日xx二中出动700名师生利用了一天的时间对沿河两岸的.生活垃圾进行了彻底的清理整治,共清理垃圾1000余立方米,到目前为止全镇各单位共清理沿河两岸垃圾10000余立方米,彻底改善了两岸的环境卫生。对xx村自来水水源地内的垃圾、旱厕、畜禽圈舍进行了综合整治,在水源地四周设立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宣传标语,截至目前xx村自来水源地周围的环境污染得到了有效的治理。镇环境监察中队对两岸公共和民用厕所进行了普查登记,共普查公共厕所5个,民用厕所121个,到目前为止共清理67个其余12个正在清理中。
1、群众对环保意识不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理解不配合的现象时有发生。
2、边远村屯交通不便,管理上存在着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
1、加大污染源的监控力度,扩大污染源的排查范围。
2、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及时做好辖区内各单位排污申报和审批。
3、按照环保的法律、法规,做好环境污染的纠纷工作,避免纠纷事件的扩大和越级上访。
4、落实好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广泛宣传,做好全镇环保的宣传工作。
5、认真学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监察职能。防止环境污染的重大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