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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清查工作计划集锦

2024-11-09 08:47:04 自然资源局清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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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清查工作计划 篇1

为了规范我校资产管理,确保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 全面、准确地掌握学校各类资产的数量、价值、使用状况等信息。

2. 发现和纠正资产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3. 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二、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将覆盖我校所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体育设施、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图书资料等。

三、工作步骤

1. 准备阶段

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

制定详细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清查范围、时间节点、工作标准等。

召开动员大会,向全体教职工宣传资产清查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明确工作要求。

2. 自查阶段

各部门、班级根据清查范围,自行组织对所辖资产的清查,填写资产清查表。

对清查出的资产进行初步分类、整理,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3. 核查阶段

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对各部门、班级提交的资产清查表进行核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与相关部门、班级沟通解决。

4. 汇总分析阶段

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对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学校资产的总量、结构、分布及使用状况。

编制资产清查报告,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5. 整改完善阶段

根据资产清查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

督促相关部门、班级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的日常监督和检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 总结反馈阶段

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工作效果,总结经验教训。

将资产清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接受指导和监督。

将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四、工作要求

1. 各部门、班级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 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3. 对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与相关部门、班级沟通解决,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4. 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通过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我校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校各类资产的情况,为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提供有力支持。同时,通过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督,确保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未来,我校将继续加强资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自然资源局清查工作计划 篇2

为切实做好我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全面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资产监督、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信息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加强资产一物一卡一条码管理,充实资产卡片信息,完善“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进一步推进我校资产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决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健全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按照财政部全国资产清查统一要求,以20xx年12月31日为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清查范围为我校包括济南校区在内的全部国有资产。

三、工作方法

(一)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与实施我校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xxx任组长,副院长xxx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五个清查工作小组。

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财务审计处,主任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济南校区),负责整个资产清查工作的协调、清查结果的整理、汇总上报工作等。

清查工作小组具体分为:

1、行政小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xxx、xxx。负责清查办公楼、音乐厅、学生处(团委)资产、工会资产、车辆以及捐赠资产。

2、后勤小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负责学生公寓、饮食中心、保卫处及校园资产的清查工作。

3、实训小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负责实训中心(包括建筑实训中心)的清查工作。

4、教学小组: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负责教学楼、体育馆及室外体育设施、图书馆资产及图书(包括建筑系办公室)的清查工作。

5、济南校区:负责人xxx,成员xxx、xxx、xxx、xxx,负责对济南校区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

各清查工作小组负责人及成员负责本小组分工范围内的资产清查工作,包括组织成立具体的清查执行小组,调度部门间、各组间的清查进度等,对本小组清查工作负完全责任。

组织人事处负责学校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的清理;财务审计处负责账务清理及其他资产的清查。

督导室负责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专项重点督导,检查各部门、各工作小组资产清查工作开展进度、落实情况并予以通报。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负主要责任。如发现各部门、各工作小组对资产清查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不力、推诿拖延、延误清查工作的,将视具体情况由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学校,对相关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

(二)按照财政部明确的资产清查工作“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我校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并按省财政厅、省粮食局的要求审核、汇总和上报资产清查结果。

(三)省财政厅已在“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资产清查”模块,免费升级至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供本次清查工作使用。财务审计处要运用清查模块提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现有卡片数据,结合清点核查后的资产情况,录入资产盘点单,生成并填报整套资产清查报表,按时向省局上报资产清查结果。凡卡片数据信息不完整的,应结合资产清查补充完善,切实夯实资产信息系统数据信息基础。将资产清查数据与同年度本单位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通过分析差异原因确保清查数据准确。

(三)根据资产清查的实际工作需要并视具体清查情况,如有必要,则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清查内容:

本次资产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等。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学校机构、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学校各种银行账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3、财产清查:对学校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二)清查步骤:

1、准备阶段(20xx年5月3日至5月13日)。

(1)熟练操作资产清查信息系统,做好资产清查的有关准备工作。

(2)制定学校资产清查方案。

(3)召开物资产清查工作发动、部署会议,

(4)各部门组织学习相关文件。

(5)各清查工作小组应立即召开分组实施会议,成立具体的清查执行小组,部署资产清查任务与分工,启动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要指定一名资产清查工作联络员,上报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督导室,负责本部门资产清查联络工作。

2、实施阶段(20xx年5月14日-6月12日)。

(1)资产清查、汇总上报(5月14日-5月28日)。各清查小组根据本工作方案,对各自清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清查工作完成后,于20xx年5月28日前将清查材料报学校资产清查小组办公室。包括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等。

(2)审核、汇总和上报省局(5月29日-6月12日)。资产清查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清查结果,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系统”资产清查模块中上报清查结果,同时形成文字报告上报省局。

(3)资产核实(6月16日-7月31日)。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后,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于7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省局提出资产核实申请(包括资产核实申请表、相关证据等材料)。由省局或经省局转报省财政厅予以核实批复,作为单位账务处理的依据。配合省局进行专项审计工作。

(4)健全制度(8月1日-12月底)。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不仅是摸清“家底”,更重要的是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学校将根据省财政厅及省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根据资产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情况,核实、完善“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确保资产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在今后的资产管理中,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家底常清,真正杜绝“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的发生。根据清查、理顺后的“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资产信息,对学校全部资产重新打印、张贴资产标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部门、各资产清查小组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到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清查小组的资产清查工作,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清查小组要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学校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以账对物、以物查账、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留死角。

(三)严肃清查纪律。各部门、清查小组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四)做好工作督导。各部门、各资产清查小组要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不走过场,清查结果全面真实,经得起复查和审计。督导室要切实对整个资产清查工作做好全程督导。

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将由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资产清查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清查工作结果和清查工作督导情况,对在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中组织得力,质量高、成效好、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提请学校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并向省局、省财政厅推荐,争取给予通报表彰。

自然资源局清查工作计划 篇3

为了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准确的资产信息,特制定本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本方案将详细阐述资产清查的目标、原则、步骤、时间安排及保障措施,以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资产清查目标

1. 全面了解公司资产状况,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2. 查找并处理资产损失、浪费及不合理占用问题;

3. 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4.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为公司决策提供支持。

二、资产清查原则

1. 全面性原则:清查工作应覆盖公司所有资产,确保无遗漏;

2. 准确性原则:清查数据应真实、准确,反映资产实际状况;

3. 公正性原则:清查过程应公开、公正,避免人为干扰;

4. 保密性原则:保护公司资产信息,防止泄露。

三、资产清查步骤

1. 准备阶段

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制定详细的清查计划,明确清查范围、方法及时间安排;

编制资产清查表格,准备清查工具;

通知各部门配合清查工作,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 实施阶段

按照清查计划,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实地清查;

对资产进行逐一登记、拍照、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

汇总清查数据,形成清查报告。

3. 处理阶段

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与相关部门协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 总结阶段

对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报告公司领导,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

根据清查结果,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四、时间安排

1. 准备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 实施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3. 处理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4. 总结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五、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技术保障:采用先进的清查工具和方法,提高清查效率和准确性;

3. 人员保障:加强培训,提高清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4. 制度保障: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为清查工作提供制度支持。

自然资源局清查工作计划 篇4

根据市处全年工作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处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期保质完成,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对全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资产情况,为加强我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数据,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处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3.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资产经营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4.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重点工作范围

1.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统一为12月31日。

2.本次资产清查的重点范围是:市处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公路站。

三、工作任务

1、对全系统设备、车辆、仪器、房屋、土地、路树、办公用品、家具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

2、清查过程中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资产利用状况、闲置情况、资产收益情况的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并做出处理,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方面的问题,依据市处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4、土地使用证、产权证、林权证上缴市处统一管理,若无有督促申办。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下组织机构:

1.成立“佳木斯市公路管理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处的资产清查工作,拟定资产清查的相关办法和表格,研究处理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资产清查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确认和核实等。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佳木斯市公路管理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科,宋士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3.清查组。牵头科室:国资科。成员为:财务科、计统科、审计科、路政管理科、路政综合科、渡口管理科、养护科、行政办、科教科。负责对系统内的所有实物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处理建议。

五、工作进度安排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资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时间进度如下:

(一)准备阶段(10月8日---10月31日)

1.成立领导小组和下设办事机构。

2.研究部署全处的资产清查工作,拟定工作方案,印发通知。

3.对全处参与资产清查的人员进行培训。

4.制订相关表格。

(二)实施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1.11月1日---11月30日,各单位(部门)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开展自查,成立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并于12月1日前报送自查资料(包括表格及情况说明)至市处国资科;

2.12月1日---12月20日,组织有关人员针对各单位报送的自查资料进行审核并深入实地进行检查、复核。

3.12月21日---12月23日,清查组审核,汇总,并向“领导小组”汇报阶段工作和有关问题处理建议。

4.12月24日---12月26日,清查组向“领导小组”汇报清查结果,并进一步完善清查资料;“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确认和核实,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12月27日---12月31日,根据“领导小组”处理意见,处理遗留问题,资料存档。

(三)、总结阶段

1.对全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

2.处里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实施办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清查工作,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严肃纪律。被抽调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岗位,并处理好与本职工作的关系,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三)、对全处资产清查工作及时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自然资源局清查工作计划 篇5

为切实加强我镇耕地保护,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确保我镇耕地总量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相关会议精神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汲取“大棚房”“违建别墅”等问题教训,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实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以“零容忍”态度管住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等严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二、整治范围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乱占耕地”和“建房”两个重点,主要清查整治全镇14个行政村范围内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乱占耕地”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非法占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行为。对于乱占耕地,将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遏制。“建房”是指单位或个人在不符合建房条件、用地规划、建房手续缺失等情况下非法占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农宅、瓦窑、临时搭建简易房屋等构筑物)。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治整改,特成立八弓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韩景保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袁仁义同志兼任。邹永林、唐立伟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班:由城建工作组、农业工作组、财政所人员组成,城建工作组、农业工作组具体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财政所具体负责清查整治经费申报和管理。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摸排阶段(长期)。

各村要及时召开会议,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宣传力度;明确专人,分组分片对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杜绝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的现象;逐宗登记摸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有关情况,认真梳理问题清单,逐宗核实统计上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定是否属于乱占耕地建房,确保查清问题。

(二)集中整治阶段(长期)。镇人民政府对各村逐宗核实统计上报来的数据要认真复核,汇总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研判处置。在县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的带领下,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开展集中整治。

(三)构建长效机制阶段(长期)。对未完全处置到位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制定整治处置方案,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处置措施等,挂账监管,限期落实整治。同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区、明晰执法边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乱象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要发挥“第一把手负总责,镇属各单位各村协同配合、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各行政村包村领导要统一思想,加大对各村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督促和监管力度。

(二)依法依规审慎处置。各站股室、各村、镇属各单位要根据职责职能,充分发挥群管群防力量作用,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既要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又要保障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三)严肃追究责任。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将清查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党员、领导干部、退休职工参与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带头自查自纠,主动汇报情况和争取处置。对清查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进展缓慢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村要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清查整治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自然资源局清查工作计划 篇6

近日,泾县茂林镇第一批次新增耕地项目即将进入验收阶段。至此,茂林镇共落实新增耕地任务数483.79亩。此项工作的进行,对于加强耕地保护、增加新增耕地面积、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具有积极意义。

今年以来,茂林镇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项目地块的`实施工作。通过实地核查,将后备资源库中可实施的地块形成图斑数据下发至各村(社区)。及时组织整改,考虑项目地块实际复垦后条件,耕种应季农作物。做好督导调度,对各村(社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周通报、月调度,压实责任,落实任务。

多个项目实施后,让分散的田地“手拉手”,让坡地有序“排队”,曾经的撂荒地如今种植了水稻、玉米、小米辣等农作物。下一步,茂林镇将继续扎实推进土地整治项目有序开展,拓宽当地群众的致富空间,助力乡村振兴。

自然资源局清查工作计划 篇7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准确掌握国有资产的真实情况,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底子。对全区各乡镇场、区直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整合国有资源。进一步盘活资产,做好向区政府投资融资平台注入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基础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运营效益,为服务鼎城经济建设提供资产支撑。

(三)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初始信息;建立全区国有资产监管系统,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供依据。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时间、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时间

资产清查工作从20xx年7月中旬开始,到20xx年12月份基本结束。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必要时可进行延伸清查。

(二)清查范围

1.全区各乡镇场、行政事业单位和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公益性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福利院等)。

2.区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三)清查内容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国有(公共)财产均属此次清查的内容。包括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政府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事业单位还包括对外投资。主要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资产总量及结构分布情况;

2.房屋建筑物(包括在建项目)及其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权属情况;

3.车辆及各类设备的占有使用情况;

4.用于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资产及其收益管理情况;

5.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经济实体的经营情况;

6.国有资产政策、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7.其他需要清查的重大事项。

三、资产清查的方法和实施步骤

资产清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

在做好资产清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区直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清查具体工作,同时做好思想发动,抓好政策宣传。

(二)单位自查阶段(8月上旬—8月下旬)

为保证自查效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积极开展内部自查。

2.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报送自查总结报告和资产清查报表。单位在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时,对需要说明的事项应附相应的文字说明。

3.自查总结报告与资产清查报表(包括汇总报表和单位清查表)、证明情况(包括单位法人证书、资产出租出借合同、对外投资批复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等材料装订成册,经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汇总后,于8月31日前报区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在鼎城资产管理群〈QQ:328111644〉下载,在填列报表时,如有疑问也可通过该群与清查小组联系)

自查工作可在20xx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此次清查出的资产盘盈、盘亏情况,各单位应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xx〕19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上报。

(三)重点检查阶段(9月上旬—12月下旬)

重点检查是搞好此次资产清查的重要阶段。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经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20%。重点检查的对象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以及有下列情形的单位:

1.有两处以上办公地点或正在兴建办公楼的;

2.有闲置土地的;

3.资产用于出租出借、对外投资规模较大的;

4.资产清查盘盈、盘亏金额较大的;

5.以前检查中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

6.群众举报在资产管理方面有违纪违规现象的;

7.自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

(四)清理规范阶段

通过资产清查,在全面摸清区级国有资产底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1.区直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明晰资产产权,规范资产使用行为,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起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2.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一些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和完善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监管等制度和办法,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区本级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行政事业资产的动态管理。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班子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杨易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庞波任副组长,区编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审计局、区房产局、区工商局、区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国有资产清查措施,协调解决有关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中抽调,并实行集中办公。

区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和接受对外举报电话:xx。

五、清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区直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资产清查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情况于7月下旬前报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精心组织。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要加强对此次清查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培训工作,加强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区级国有资产单位搞好清查工作,组织重点检查、抽查,认真核实情况,确保清查质量。区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清查工作要求,切实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方案,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和核查,确保清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抓好督导。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系统资产清查的监督指导工作,及时上报清查工作情况。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清查工作进度以《简报》等方式及时予以通报。对工作组织不力、不配合检查组工作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

(四)严肃纪律。各单位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虚报瞒报,否则,一经查处,将追究主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自然资源局清查工作计划 篇8

为统筹做好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监督工作,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制定以下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把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作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人民为中心,统筹问题整改与问责追究,立足监督的再监督,严格按照三个步骤,聚焦三个关键点,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监督检查重点问题

重点监督检査三个方面11项重点内容。

(一)专项整治履职尽责不力问题

1、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对遏制增量指导督促不够,不能按期保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特别要紧盯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是否把握好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彻底解决问题。

3、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监管责任一贯到底不力。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存在的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监督检査不够,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查处、不问责或者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

(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领域腐败问题

4、各乡镇党委和政府以及职能部门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问题。

5、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为利益集团谋私利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6、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背后的滥用职权、利益交换、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

7、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乱占耕地乱建违建问题。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8、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虚假调研和虚假整改以及加重基层不必要负担等行为。

9、专项整治工作不务实,不从实际出发,搞一刀切。

10、专项整治工作中不切实际编材料、填报表、搞检查等问题。

11、工作中推诱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纪委监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间题监督工作,负责督促本级党委政府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推动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纪委机关相关内设机构要紧密配合,各负其责,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线索处置、案件核査、通报曝光等工作。

(二)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法院等专项整治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增强监督工作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在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等常规信访举报的同时,充分利用互

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移送在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优先研判处置专项治理、巡视巡察、专项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重大典型问题要提级督办。

(四)加强重点监督检查。按照专项整治确定的三个步骤及四个明确要求,分阶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者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深入一线进行督查,有针对性地“解剖麻雀”。针对各地情况不同、问题各异的实际,既要加强面上统一部署和要求,又要鼓励乡镇纪委监察室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做到对症下药、靶向监督。

(五)做好工作信息报送。各乡镇纪委监察室每月向县纪委监委报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基础数据及典型案例,每季度报送督办情况,每半年报送工作总结,对开展的集中整治、明察暗访等情兄要及时报送。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开展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也要及时报送信息。

(六)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及时通报曝光査处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规律,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深入分析本地区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方面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突出问题,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

用大约3年时间,基本完成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按照“动员调研摸底”“地方整治”“检查复核长效监管”思路分三个阶段开展监督工作。

(一)调研摸底阶段(20xx年12月底前)。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先遇制增量、再逐步消化存量的思路开展监督,将监督推动调研摸排作为今年工作重点,按照《大同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先搞清情况、摸清底数,然后分类研究,区别施策,分步实施。要督促本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明确清理范围、整治标准、整治时限和工作要求,压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梳理汇总全县摸底排查数据,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全县摸底排查情況。

(二)全面推进整治阶段(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

在全面推进整治阶段,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本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要倒排工期,明确时限,逐一销号;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整治不到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进行督导问责;要敢于触及深层次的矛盾,从严从快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尤其是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案件。

(三)复核长效监管阶段(20xx年下半年)。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本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严厉打击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行为,坚决防止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反弹回潮以及违法行为蔓延等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的高度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统一执纪尺度、平衡处理标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综合考虑问题产生的历史原因、现实状况和社会危害

等因素,客观公正、审慎稳妥作出处置,以纠正整改为主,鼓励自查自纠,以查定则、以责促改、以改定处,统筹问题整改与问责追责。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在情况的精准、过程的精准和结果的高质量上下功夫,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严防形式主义。专项整治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稳妥推进,把握好工作的节奏,要把情况摸准,把问题搞清。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改。坚决防止脱离实际、报假账花账、虎头蛇尾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自然资源局清查工作计划 篇9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及龙岩市20xx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及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紧密结合起来。为确保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秀峰担任,主要成员由大池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局大池中队、生态中队人员组成。

二、时间及范围

1.时间安排:20xx年

2.重点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319国道两侧及集镇周边。

三、重点任务

拆除重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建房及“非农化、非粮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推进我镇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行动工作,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判,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行动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片区包干。明确整治措施,明确问题清单及整治清单,分片实施,确保拆除整治专项行动有序有力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评。为确保拆除整治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各片要认真落实“三张清单”,一是明确区域范围内的卫片清单,划清任务区域;二是梳理问题清单,明确拆除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清单,各片要落实拆除责任,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将按片区进行“每周一通报、每周一排名”,同时,镇党委、政府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正向激励、逆向惩戒,拆除整治行动纳入镇绩效管理考评内容,具体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四)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广播村村响、网络微信、横幅标语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八不准”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增强群众参与乱占耕地整治及“非农化、非粮化”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浓厚氛围,扎实推进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自然资源局清查工作计划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财政部35号令《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36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查目的

通过对各类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摸清全县各单位、企业的国有资产现状,分析国有资产在各单位管理运行中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工作水平,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研究制定科学、系统的国资监管体制,达到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保值增值。

二、清查范围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全县党政机关、政法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以下简称单位、企业,含局二级单位以及在乡镇的派出机构)。

三、清查内容

(一)土地。指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类用地。包括教学、科研、办公、生活、后勤保障、经营、服务等用地。

(二)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指单位、企业属国家投资兴建的办公楼、会议楼、接待场所和其他用途的房屋、门面、仓库等建筑物。包括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等用房。

(三)专用设备。单位价值较高、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包括摄相、照相设备,医疗设备,消防设备等。

(四)通用设备。相对专用设备而言,单位价值较低、用途不专一的设备,包括锅炉、电梯、电锤等。

(五)交通运输设备。指用于公务、接待、接送职工上下班使用的交通工具等。包括小轿车、商务面包车、垃圾车、摩托车、清扫车等。

(六)电气设备。包括变压器、发电机、空调等。

(七)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包括计算机、一体机、多媒体教室设备、各种教学及软件等。

(八)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及衡量器。

(九)文艺体育设备。

(十)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十一)家具用具及其他类。各种教学、行政办公家具、教室课桌椅等以及不能列入以上十项的其他类固定资产。

四、工作步骤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的时点为20xx年6月30日。清查工作从20xx年8月底开始,20xx年10月底结束。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为: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6日至9月5日)。县政府召开清产核资工作动员会;各单位、企业贯彻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本单位、企业国有资产清理工作专班,下发有关文件、下载制作有关报表及软件,将本单位、企业的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县清产核资办公室(县国资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6日到9月30日)。各单位、企业要按照清查的内容开展资产清理,核实权属和去向,按照规定的表格模式(表格可从竹溪政务网上下载),认真填报相关表格,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同时要将清理的结果在单位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设立举报箱,收集信息,核实补漏。各单位、企业主要领导要认真审核清理登记表,做到账实相符、账物相符,在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县清产核资办公室(县国资局)。

(三)督导检查阶段(10月1至7日)。县监察局、县政府政务督查室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对全县国有资产清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掌握工作动态。对主要领导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不力,致使本次清查内容不全、数据不真实和不能按时完成登记上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成限期整改,并按要求完成清查任务;对清查工作积极主动、措施得力、清查结果真实高效的单位、企业给予通报表扬。

(四)检查核对阶段(10月8至20日)。县清产核资办公室组成专班,对各单位填报的资产登记情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单位自查上报情况与实际拥有固定资产不相符的,由该单位重新进行清理登记并写出书面报告。

(五)自查总结阶段(10月20至31日)。各单位要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和原因;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各单位、企业将总结书面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送县清产核资办公室(县国资局),县清产核资办公室将全县国有资产清查情况汇总后于11月上旬报县清产核资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余世明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县长李文新同志任副组长,蒋波、洪荣昌、周松、曾宪华、马礼运、郭国虎、张达余、朱传明、周力波同志为成员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资局,周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国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监察局、财政局、国资局、审计局等单位抽调,具体负责清产核资日常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特别是财政、教育、交通、民政、林业、公安、卫生、建设、发改等单位要抽调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干部组成工作专班,切实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资产清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清查工作任务。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清查工作的领导,对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领导责任。对漏报、瞒报或在清查中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的相应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清产核资工作,参与清查工作的干部要客观真实地做好清查登记工作。对单位、企业领导抵触、干扰清查工作或清查人员不讲原则、不按规定要求填报登记,致使清理结果不实、国有资产流失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工作责任和法律责任。

自然资源局清查工作计划 篇11

为了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促进项目建设依法依规用地,实时掌握土地开发进度,近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前往来安经济开发区新安片区和汊河片区开展土地供后巡查工作。

本次巡查重点围绕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建设、是否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土地进行巡查核实。巡查人员通过采集影像资料、记录巡查内容,上传至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对有未按时履约苗头的项目,早发现早处理。

本次共巡查地块35块,通过此次巡查,详细掌握了开发区土地开发利用情况是否存在问题,对防止土地闲置、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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