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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总结和司法工作计划 篇1
县司法局2005年工作总结及2006年工作安排 2005年以来,永清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会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积极履行好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和创建“平安永清”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司法局软硬环境变化很大,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好评,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初至今司法局有25个股室处所和39名个人受到国家、省、市县级表彰。司法局2005荣获省司法厅、人事厅授予“先进司法局”(全市仅此一家),并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市文明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司法局”司法局领导班子获得县委县政府授予的“政绩突出领导班子”称号,辛务、一堡两个村街被省评为我市仅有的两个民主法制示范村。今年法律服务行业至今未出现一例错案、错证,受到了市局好评,法律援助收到当事人锦旗9面,开创了永清县司法局执法为民的新篇章。 一、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在永清县委党校对新提任的70多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讲授了《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内容。通过讲座的举办,增强了新任干部的法律素质,对提高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二是为了检验“四五”普法学习的效果,5月14日、15日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共有539人参加考试,及格率达到100%。此次法律知识考试是按照我县“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组织的,内容涉及邓小平理论与依法治国基本理论,行政法、刑法、民法、国家赔偿法等规划规定的内容。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举办在校学生法制宣讲活动30场次,同违法违纪青少年谈心80人次。和公、检、法、教育局联合举办了青少年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演讲比赛,受教育学生达40000余人次。四是“五一”假期到来之前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有实践经验的基层干警组成校园普法宣讲团,从4月11日开始,深入全县各学校(含私立学校)开展了为期两周的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组织宣讲45场,受教育师生达3万余人;暑假之前,与公检法部门联合,由司法局牵头,深入全县县直和乡镇中小学讲法制课,县直共举办法制讲座24场次(司法局主讲21场次),司法所在乡镇举办讲座56场次,从而使全县37000名中小学生受到了法制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五、认真准备“四五”普法验收工作。今年是“四五”普法验收年,为了搞好此项工作,我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普法验收准备工作进行了普查,在普查的基础上明确重点修正不足。使我县在9月14日的普法验收中受到了市普法办领导的好评。 (二)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下大力狠抓乡村两级调委会的上档升级,现在全县14个乡镇386个村街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证、徽章、胸卡等实现了统一,在全市率先也是唯一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三年工作任务的县级司法局,达到了乡村调委会的规范化。二是县乡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春节、全国“两会”、五一节、5.18经贸洽谈会等重点时期,广泛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7次,通过深入细致排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79 件,其中婚姻纠纷41件、继承纠纷25件、赡养抚养纠纷39件、邻里纠纷33件、房屋宅基地纠纷54件、债务纠纷26件、生产经营纠纷13件、损害赔偿22件、其他纠纷26件。成功化解279件。另外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劝阻群众上访2件12人次。所有案件和纠纷的成功化解有效维护了我县社会的稳定。今年刘街、曹家务、别古庄、韩村司法所在市局的检查验收中,被命名为“全市示范司法所”。永清县司法局提出的调解工作“十心十法”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高度重视,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三是在去年利用国债资金新建韩村、别古庄两个司法所的基础上,今年又申报6个司法所争取国债资金33万元,5月份在省厅和市局的检查验收中,受到了两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四是狠抓了“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为主要内容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全县2004年以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排查出的50名刑释人员逐人落实了帮教措施,并将其个人信息全部登记造册,录入微机,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拓展
司法工作总结和司法工作计划 篇2
一、2018年的工作情况
2018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根基,提高综合保障水平,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转型发展,为深入推进法治XX、平安XX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贡献力量。
(一)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切实推行更优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如法网”公共法律服务资料,加强“如法网”、法律服务站点日常管理,完成各类法律服务案件网上公示。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基础,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公正律师等各项工作更好更便捷的为群众提供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将因就业、就学、就医等合法权益受损引发的案件纳入了援助事项,切实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县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值班,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法律服务,按200元/人/天的标准给值班律师发放补助。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积极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做到了应援尽援。全县共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 184件,其中刑事案件60件,民事案件 123件,行政案件 1件,接待群众咨询 616次520人。律师工作。深入推进律师值班制度,在今年以来,一共办理了离婚、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等民事案件501件,行政诉讼案件68件,刑事案件40件,非诉案件6件,挽回经济损失314万元,提供法律咨询3000余件,代写法律文书500余件,担任法律顾问88家。积极组织律师开展送法下乡、坐堂问诊和以案说法等活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即“微法律顾问”建立,目前县本级、21个乡镇、2个便民服务中心、403个村(社区)均建立了“微法律顾问”群,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面对面咨询解答和网上引导化解并重,随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公证工作。巩固公证改革成果,进一步优化公证服务,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发挥了公证工作证明、监督、服务、沟通的职能作用。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40件,其中国内1221件,涉外类92件,涉港、澳、台27件,较改革前增加215件。县公证处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作出积极贡献,2017年7月27日起县公证处为县异地扶贫搬迁太常安置点前期征收工作提供证据保全服务,今年10月至12月两个月期间为明溪口镇、七甲坪镇、麻溪铺镇、陈家滩乡、太常安置点的997户安置户抽签分房提供全程公证监督。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管制度理,规范了鉴定行为,提高了鉴定水平。严格按照鉴定标准,做好每一起司法鉴定,杜绝了人情鉴定、关系鉴定和错误鉴定、假鉴定,确保了司法鉴定零投诉、零上访。截至目前,共完成各类案件的鉴定共328起,无一差错,采信率达100%。
(二)以建设法治XX为主导,切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谋篇布局全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2018年XX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并召开了法治宣传工作人员专门会议,对全县法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不同时期的宣传重点,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等工作意见,指导全县法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期开展普法工作督查,普法宣传相关内容被纳入县绩效考核。三是多措并举,搭建普法宣传平台。开通了“XX司法行政”公众号,开设普法专栏,定期推送普法信息,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载体;选取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在全县21个乡镇、2个便民服务中心张贴法治宣传挂图72张次;组织拍摄“我与宪法”微电影,组织“12.4”宪法日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宣传。四是扎实开展 “八进八创”。 举办了“三八”妇女维权周、5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公益法律服务进社区、法治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6·26”禁毒、青少年法治宣传周等专题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20000余份,免费发送农民普法、居民普法等法律知识读本8000册,送出法治实物500余件,开展法治讲座96场次,开办了75期法治宣传栏,评选最美守法少年63名,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法制知识,营造了宣传声势。五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助力三大攻坚战。扶贫结对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宣传法律知识,为贫困户提供法律咨询;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开展砂船整治、趸船整治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普法力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六抓好全县干部学法考法。今年我县参加如法网网上学习和考试的人数达11239,其中应考人数10788人,实考10787人,免考451人,考核合格10786人。参考率和考核合格率均达99%以上。完成法治广场扩建,法治公园建设如期进行,“七五”普法中期督查顺利通过。
(三)以推进平安建设为主题,切实提供更强法律保障。社区矫正工作。2018年,全县接受有关机关委托开展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223例,来自人民法院185例,监狱38例,其中出具建议适用社区矫正意见194例,建议慎用4例,建议不适用11例,居住地不在本县退回评估函2例,其它12例;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12人,其中来自法院184人,来自监狱28人;解除矫正199人,其中期满解矫187人,死亡2人,迁居7人,撤销缓刑1人,收监执行2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452人,解除矫正1217人,现在册235人。在册人员中按矫正类别分类管制0人,缓刑193人,假释32人,暂予监外执行10人。严格落实监管安全分析会议制度,坚持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议和每月情况通报制度,准确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消除监管安全隐患。安置帮教工作。全县已核实服刑在教人员325人,回执预释放人员260人,衔接人数201人,核实率、回执率、衔接率均达100﹪;重点帮教对象接回20人,接回率100﹪。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就业人数约2700人,占总人数95%以上;“为了花朵的微笑”佳祥助学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特困中小学生10名;县司法局组织开展走访、帮扶未成年子女特困中小学生5人,每人帮扶资金1000元;“小海豚关爱成长计划”助学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特困中小学生1名。人民调解工作。按照“稳固纵向、拓展横向、延伸环向”的要求,健全了动态排查预警和调处、管控机制,构建了人民调解全方位、全覆盖网络。加强学习培训,注重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能力。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全年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参加《人民调解大讲堂》培训五次,县级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一次,组织观看电影《幸福马上来》120余人次。以深入开展“四防四查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调解活动为契机,着力化解了拆迁、劳资、医疗、环保、民间融资借贷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239件,调解成功1202件,调解成功率达97%,履行1200件,履行率达99%,共排查矛盾纠纷9631次,预防纠纷2917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2件14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11人。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平安XX”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进一步加强了与周边地区的边界联防联调组织建设,落实了边界纠纷调处机制。扫黑除恶工作。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七五”普法相结合,活动期间,开展各类宣传活动60次,张贴宣传标语10张,悬挂横幅6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资源,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排查纠纷9631次,未发现涉黑涉恶矛盾纠纷隐患线索。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全力维护社县服刑人员和刑释解矫人员监管安全。重点加强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对全县在册、每月新增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涉黑涉恶排查,共排查413人。2843名刑释解矫人员均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档案并落实了帮教措施。引导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县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1起(向洪聚众斗殴案,代理律师周开文)。积极配合协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建立审查机制,对县直机关支部换届选举、村务专干、入党对象开展联审,今年共计两次审查村居“两委”成员5148人次,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司法所工作人员身份不符合问题。根据湘办〔2006〕31号文件精神,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具备公务员身份。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县司法所仍有22名工作人员为工人身份,15名工作人员为自收自支编制,为便于工作开展,需理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份和编制。
(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一是XX县司法局现有在编工作人员70人,公务经费按每年2万元/人核算,多年以来没有增加过。2011年,我局新增了社区矫正工作职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局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逐年增加,每年在册管理的对象近300人,庞大的管理人群给我局行政经费正常运转带来巨大压力,每年人平2万元的工作经费已远远不能满足现在的工作需求。二是2018年财政要进行预算调整,拟对我局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以及“七五”普法经费进行调整,其中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和政府购买服务调整为零。这几项工作都列入了省、市综治和业务考核范围,按照现在的调整方案将严重影响上级对我县的考核考评工作。
(三)业务上还存在基层工作人员少,力量有限,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职能部门间缺乏合力,衔接不紧密,特殊人群管控工作有待创新发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社会责任意识不强;法律服务经济民生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三、2019年工作设想
2019年,我局将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继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和信息化水平,更好的为XX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法治宣传工作。创新普法载体,营造全民守法氛围。一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坚持法治宣传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巩固原有阵地,开辟新阵地,积极发挥普法微博、户外标志、户外广告等传播载体和阵地的作用,努力形成全时空、全方位的网络宣传格局。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促进法治文化与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群众生活相融合,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与辰投公司的沟通联系,加快推进法治公园建设。推动法治文化活动开展,切实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传播力。三是积极推动“谁执法 谁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真正压实责任,强化考核,努力形成全区上下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二)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大案件调解力度。继续完善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即时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基层司法所落实责任,指导村、组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二是加强行业调委会建设。在进一步抓好乡镇、村居调委会建设的同时,加强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医患纠纷、婚姻纠纷、工业园区三个专业调解室建设,规范专业行业调委会运行程序。进一步完善驻城区派出所调解室,发挥化解城区纠纷,分担城区维稳压力的作用。三是继续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加大政府投入资金力度,使“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常态化。
(三)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利用社区矫正中心的各类功能,提升管理手段,提高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水平。始终以实现无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为目标,从监督管理、教育改造、落实帮扶三个常态化入手,按照“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有效途径,保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助推社区矫正工作上新台阶。二是继续深化“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工作,推动形成“两回”(失学的回校、流浪的回家),“三落实”(落实监护、落实帮扶、落实心理干预)长效机制,切实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他们生产生活的过渡安置工作,帮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提高改造矫正效果。
(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高标准建好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实现全覆盖。配备人员,整合全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更好的为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内部管理,从案件受理、法律援助事项审查与审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等三个方面严格规范管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组建XX县法律援助公益律师团,由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管理,更加科学合理的利用法律援助资源,使法律援助真正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引导律师多广泛参与信访接待、公益活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律师权利保障的文件精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律师队伍管理方面,建议将律师注册管理权限下放到县司法局,坚持行业管理和行政管理相结合,推进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系统内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通过继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加大对投诉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增强全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执业水平。司法鉴定方面重点抓好司法鉴定案件质量,精细化管理司法鉴定所内部档案,使案件质量有大提升。加强对改革后的公证处的管理和指导,多渠道充实公证员队伍,加强公证质量管理,提高公证公信力。公证办证率较上年有明显增长。
(五)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基层调研,健全考核机制,努力探索全面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的业务知识培训,充分调动司法行政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两支队伍的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力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六)完成棚户区改造
我局棚户区改造已全面启动,目前32户拆迁户已经全部完成搬迁,2018年12月5日开始对旧房进行拆除,预计2019年十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司法工作总结和司法工作计划 篇3
一是加快依法治国建设,努力提高群众的幸福。围绕“补短板、补优势、补短板”,继续大力推进依法治国、惠民生。严格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和归档管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推动法治建设检查工作常态化,修订法治建设检查清单,创新检查方式,强化落实的整改。做好“三项制度”专项检查、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合法性审查。推动设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推进全县行政裁判工作,将行政裁判名单纳入非诉平台,同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协调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肃处理涉法涉诉案件,加强行政案件联动督办,加强行政败诉、复议纠错案件的分析研判,落实协商机制对于丢失的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1件,审结23件,综合纠错率%,协调解决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社会。
二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着力增强群众满意度。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组建知名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参与窗口值班,承办疑难案件。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43件,任务完成率和办案量均达到要求。其中,办案1件被评为“2019年全省十大优秀法律援助案件”。在全县329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督促发展线下、线上联动服务。设立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定期开展园区带案释法活动。今年11月,将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现场会。推出“网上公证”服务,改变“法庭办证”思维,拓展金融领域的公证服务,与县域农商行合作开展赋能公证。畅通公证法律咨询渠道,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律师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活动,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化解民事纠纷。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市首个公职律师普法义工团成立,每周一次的“法律智慧星期六”活动受到好评。同时,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管理和支持,巩固和提高小康指标成果,确保提前完成的2020年律师综合小康指标档期,将再创新高。
三是全面服务高质量发展,着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完善大规模普法工作格局,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农村普法人“培育工程”,谋划建设高标准宪法领域。省级民主法制示范村142个。 “七五”普法终审考核组充分肯定“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如期实现,打造了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法治品牌.扩大法定扶贫范围,成立县乡法定扶贫服务小组,开展入户巡查,组织扶贫开发项目“法定体检”,组织干部职工结对帮扶。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边缘化人群不致贫。央视来洪拍摄扶贫纪录片《一村一村》,该纪录片已录制完毕,将在央视相关频道播出。今年10月,法治扶贫工作荣获省法治建设创新奖。 11月,受到省司法厅厅长刘玉祥、厅党委委员李平的表扬。成功引进新宇洋电子有限公司,并顺利通过1亿元竣工项目验收,可带动300个就业岗位,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四是守住安全稳定底线,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开展《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专题培训,推动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快矫正中心建设升级,全面加快“智慧矫正”建设,促进矫正管理的个性化分级管理。目前,我县登记社区矫正主体376个,登记安置帮教教育主体3115个。全县社区矫正主体全部受控,不存在管理外泄。推进“公开调查”、“诉讼调查”、“约谈”对接联动工作,依托非诉纠纷工作网络,建立非诉解决一站式在线平台。我县共成立调解机构371个,调查处理纠纷,调解成功6200件。诉前调解成功率为%,导致同期法院民商事案件减少%。我局“示范诉前调解机制”荣获全市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立足学习政治理论,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司法局代表队参加党的知识竞赛,以总成绩第三名获得二等奖。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清醒地看到,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是:一是重点工作创新不够。部门司法机关、部门重点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新创建的工作亮点尤其具有影响力。亮点不多,工作重点不突出,缺乏创新活力。二是队伍规范化建设仍有待加强。两年来,我局各项工作取得全面进展,不少已走在市县前列。但基础相对薄弱,创造一流赛事、敢于拼赢的自信心还需要不断增强,球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基层基础设施薄弱。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平衡,部门司法所工作基础条件差,部分办公场所变动频繁;
部分办公室面积小,缺少多功能厅;
部分设施简陋,难以支撑日常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司法工作总结和司法工作计划 篇4
人民调解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手段,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我区人民调解工作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着力于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进平安龙泉驿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1、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如十陵街道青龙湖景区拆迁安置、龙泉街道和大面老场镇棚改项目等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2、各级调委会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加强了重大敏感时间节点和区域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18年1-11月全区各级调委会共排查纠纷632件,预防纠纷180件,防止民转刑5起1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6起51人,未有因矛盾纠纷处置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调解案件总数3541件,成功调解3536件,调解成功率达99.86%,涉及金额约6040余万。
二、强化保障,全力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1、强化业务培训:有计划地针对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建立岗前培训、以会代训、年度培训的培训机制。岗前培训以集中教育培训为形式,学习人民调解法相关知识。以会代训以各司法所为单位,每月定期开展人民调解沙龙活动,探讨困难和问题,交流调解心得体会。分别于今年6月6日、11月22日在市委党校针对全区240余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开设2018年度第一期、第二期“人民调解工作”专题培训班,以党风廉政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调解技能技巧、调解中的心理学应用等为主要培训内容,邀请区纪委相关负责人、法学教授、资深律师、心理学讲师等进行讲授,在加强廉政教育的同时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强化考核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日常监督考核,积极推进调解员等级评定、考核激励等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行为。今年共有余力、李华敏、朱章旭等7名同志分别被评为省级、市级调解能手或首席、一级调解员,龙泉街道、西河镇两个调委会被评为四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龙泉街道调委会副主任邹世胜同志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三、创新方法,狠抓专业化行业化调解组织建设
1、结合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特点和群众需求,我们依托已建成的交调委、医调委、物调委、消调委、婚调委、诉调委6个专业调委会,积极化解矛盾纠纷。2018年1-11月各专业调委会共受理纠纷915件,成功调处908件,调解成功率达99.23%,协议履行率达100%。
2、“公调对接”工作:在前期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之上,我们与区公安分局通力配合,进一步深化工作成果,目前已实现全区17个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入驻全覆盖:一是参照已设立的龙泉街道治调委和5个公安派出所调解工作室的模式,在全区剩余11个派出所设立驻所调解工作室,由区公安分局统一招录17名人民调解员,专职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其中主城区和重点乡镇派出所每所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余乡镇派出所每所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并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由派出所协警、“五老”人员、网格员等作为兼职人民调解员开展驻所人民调解工作。二是落实对驻所调解室的业务指导责任,采取多种方式有计划地针对驻所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其能够胜任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2018年1-11月各驻所调解室共调处矛盾纠纷2003件,调解成功率达98.2%,内容涉及邻里、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以及轻微的治安案件和部分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社会治安防控整体质效明显提升。
3、“访调对接”工作:今年6月,自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与区信访局设立了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司法所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室,各村(社区)设立“信访联系点”,全面开展访调对接工作。通过村(社区)信访联系点排查调解信访隐患件,将调解工作前置,做到“发现在小、控制在早、处置在好”;通过街镇乡信访事项调解工作室参与调解重大信访件,聚焦当地党委、政府关注的上访积案、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上访案件,采取“信访部门牵头,人民调解助力”的模式,加大对涉及环保、交通、住房等重大民生信访案件的调处力度,助推重大信访案件的有效化解,使信访问题吸附在基层、人员稳控在当地;通过区级、街镇乡信访部门的接访,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处理的,严格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引导信访人选择人民调解渠道,受理调解移交信访件。今年5-10月,我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信访纠纷21起,真正做到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基层群众解难。在今年9月的全国司法所工作推进会期间,龙泉司法所的“访调对接”工作得到了司法部刘振宇副部长的赞扬,这无疑是对我们当前工作的肯定和下一步工作的鞭策、鼓励。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民调解在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有待加强;二是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和人员组成、文书档案制作、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工作,建立微型化、品牌化、多功能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提高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科学管理和运行水平。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针对人民调解员狠抓业务水平的提升,采取集中培训、交流学习、以会代训等方式切实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狠抓奖惩机制与监管机制的落实,准确及时的掌握人员的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奖惩标准,加大考评力度,通过季度考核、年中考核、年度考核的三级考评模式综合考评人员的工作实绩,做到赏罚分明。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依托省厅司法行政工作平台,不断完善调解卷宗归档、系统录入、信息统计等系列工作,强化人民调解大数据运用,有针对性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司法工作总结和司法工作计划 篇5
法律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组织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涉法信访接待工作,安排专人在区信访局涉法涉诉窗口接待值班。以下是找总结网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司法局工作总结及2018工作计划,供您参考。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区人代会的统一部署,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质量、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2017工作回顾
(一)优化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法律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组织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涉法信访接待工作,安排专人在区信访局涉法涉诉窗口接待值班。开展律师进社区和“双联”活动,与学雷锋律师服务月、妇女维权、农民工维权、残疾人维权相结合,延伸律师法律服务触角。上半年,全区4家律师事务所15名律师受聘40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办理民事诉讼代理27件,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45件,行政诉讼代理1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余件,免费解答法律咨询780余次。
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利用三下乡、民生工程宣传月和“情暖农民工法援在行动”法律援助专项维权等活动开展宣传35场次,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手册3600余份,农民工维权宣传年画500份,法律援助宣传袋2000余只,接待咨询150余次。开展了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及军人的特色法律援助,对患病、残疾的受援人上门服务,对交通不便、路途遥远、情况紧急的法律援助案件先行提供援助,之后再补充材料。截止六月中旬共办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案件37件,其中民事案件27起,刑事案件10起,受援人中未成年人1人,困难群体27人,残疾人1人,农民工5人。
(二)强化“两类”人员管控,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出台了《屯溪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落实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每年1500元的经费保障。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重点抓好入矫接收、外出管理、居住地变更等环节工作。坚持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实地核查和集中点验,联合公、检、法开展了季度社区矫正执法安全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并督促司法所落实整改措施。今年以来,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3人,解除社区服刑人员63人。目前在册列管社区服刑人员141人,给予书面警告处罚9人次,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人,迁居外地矫正3人,迁入矫正3人,无一人脱管、漏管、虚管。区社区矫正中心荣获“省级先进社区矫正中心”称号。
人民调解工作持续深化。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三调联动”,下发了《屯溪区2017年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实施方案》,以司法所为主体,结合中心工作和重点时间节点,开展了“元旦”、“春节”、全国“两会”、“一带一路”峰会期间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5月份,全区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活动40余次,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20起。全区目前共建立95个人民调解组织,其中镇(街)调委会9个,村(居)调委会7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4个,与法院、派出所建设联合调解室11个。共有人民调解员420人,信息员400余人,为中心城区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黄丝带”帮教活动,在心理矫正、就业培训、助学复学、结对帮教等方面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支持和帮助,使特殊人群帮教工作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目前新增安置帮教对象21人,期满解除帮教11人,正在接受帮教的有196人。上半年,为屯溪籍在监服刑人员家属申请56次远程探视,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着力推动普法责任落实
“七五”普法全面启动。召开全区“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启动大会,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普法主体责任和工作机制,各执法普法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利用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得到很好落实。
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将传统活动做新,以“江淮普法行”和“法律九进”等活动为载体,将法治宣传和道德教育有机融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共计40余次。将普法队伍做大,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30余次。4月份联合区农委共同开展了“送法下乡助春耕”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400余份。将现有品牌做亮,加强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阳湖镇柏山社区被命名为第一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屯光镇上草市村、黎阳镇新江村被授予第四批“黄山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思想政治工作全面加强。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开展了“五个一”活动,推动了学习教育真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作风和效能进一步改善。按照《屯溪区作风和效能建设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上下班考勤、请销假和外出报告制度。坚持对工作纪律、警车管理和公务接待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督查29次,发放督查通报13份,广大司法干警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
二、2018工作思路
(一)加强特殊人群管控,确保监管安全。一是全面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准确把握工作程序,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虚管,最大限度避免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完善联动机制。完善法、检、公、司、民政、财政等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实现无缝对接。进一步调动村(居)委会、村组干部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三位一体的工作局面,真正把社区服刑人员管住、管到位。三是强化安置帮教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排查走访,特别是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排查走访,查清安置帮教人员有无“三无”、“三假”和人户分离,确保监管安全。深入开展“黄丝带”活动,扩大社会力量帮教的影响,不断提高帮教质量和水平。
(二)创新普法载体,营造全民守法氛围。一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坚持法治宣传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巩固原有阵地,开辟新阵地,积极发挥普法微博、户外标志、户外广告等传播载体和阵地的作用,努力形成全时空、全方位的网络宣传格局。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促进法治文化与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群众生活相融合,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活动开展,切实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传播力。三是积极推动“谁执法 谁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真正压实责任,强化考核,努力形成全区上下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三)围绕服务质量改善,搭建便民服务平台。一是强化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巩固“3+N”人民调解人才培育工程成果,进一步延伸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继续推进人民调解“3+N+X”工程,努力实现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无空白、宽领域、全覆盖。二是深化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开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相关工作,稳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积极开展援助申请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加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力度,切实维护聋哑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规范法律服务工作。完善律师执业监督机制,将司法局监督,律师事务所内部自律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科学有效的律师执业监督机制。继续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主动服务社区居民。
(四)强化干警队伍建设,促进素质能力提升。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把“两准则四条例”等党纪党规学习贯彻摆上重要日程,明确职责任务,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二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分级分类开展各项业务培训,重点做好基层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丰富干警工作阅历,切实提高队伍的能力素质。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严格绩效考核和工作问责,推进我局改进作风、改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