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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实施方案

学校安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04
1 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实用
学校安全实施方案
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篇1)

区直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十八大安保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区综治委社会治安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及区安委会工作要求,区教育局结合实际,研究决定,对区直学校安全工作集中开展大检查,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学校及时进行安全自查与整改,全面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指导学校突出安全管理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安全工作要求,加大对学校安全专项检查力度,彻底整治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内容

(1) 学校安全自查整改。重点检查学校开学初安全自查检查方案、组织实施检查活动、安全隐患台帐、整改措施的落实,是否开展安全安全第一课、应急演练计划及实施情况、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房舍安全情况、校园安保工作、各种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定情况等。

(二)学校消防安全情况。消防制度: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即学校的所有建筑,重点是教学设施、学生宿舍和实验室、锅炉房、配电房、学生食堂等都必须有消防制度并张贴于醒目处;消防器材数量是否充足,位置是否合理。

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更换,是否能随时发挥作用;是否有应急灯,应急灯是否能正常工作;是否有消防疏散通道(至少2条),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疏散标志,疏散标志的安装位置是否合理;实验室、计算机室、食堂、宿舍、锅炉房等关键部位是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有关人员是否能熟练、正确地使用消防器材;教学区、宿舍无违章用火、用电;所有建筑无乱搭乱接电线现象。

(三)饮食卫生安全情况。食品卫生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食堂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加工、检验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食堂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员工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定期体检;食堂整体环境和餐具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饮用水水源是否清洁、卫生;食堂的建筑、设备、环境是否符合卫生安全(包括电、火、水、汽等)标准及相关要求;是否坚持食堂食品取样制度(48小时)。

(四)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教育是否纳入课堂教学,教学内容是否充实有效;是否坚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是否定期进行安全自救演练,师生是否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逃生自救方法;师生是否了解和遵守学校的安全制度。

三、检查方法

1听取学校安全工作汇报。

2讨论了解、核对相关档案(车辆档案、学生接送统计表;学校名称,食堂和商店名称,雇员姓名和人数,食堂和商店的许可证和健康证明;安保人员花名单;安全检查方案及档案)。

三。根据检查内容,现场检查,倒查责任,形成检查意见,以学校为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出具整改意见。

5、座谈反馈。个学校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总结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并出具整改意见。

四、检查小组成员(两组)

组长:李成亮

成员:安监办、幼教科等科室抽调人员参加。

五、检查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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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14篇
学校安全实施方案
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篇1)

今年3月23日以来,广东、福建等地接连发生5起歹徒砍死砍伤师生的暴力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为此,召开了专门的会议,强调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校园安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组织全省、全市各级各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校园安全为中心,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为全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在全区开展校园及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校园内外治安防范制度的落实,确保校园内外不发生重、特大案件和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努力创建和谐平安校园。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防范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管理区成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由管理区党委书记盘贵元任顾问,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桂发生任组长,区党委委员常务副主任肖铁山、区党委委员副主任夏铁桥任副组长,办公室、政法委、金洞森林公安分局、维稳办、安监局、文化体育局、卫生局、

交通局、教育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政法委书记周旺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政法委。各乡镇(工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中小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要求

1、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安全工作要求:

⑴各学校校长(园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负总责。各校要相应成立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和学校安全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明确部门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并签订安全防范责任书,确保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常抓不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致使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得不到有效治理,甚至发生案件和重大事故的,要根据《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⑵加强学校安保力量,完善学校安保设施。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中学要成立专职保卫组织,专职保安人员须有两人以上,中心小学和中学必须配备专职门卫。各校要组织教职员工成立护校队,配合公安民警和学校保安人员维护学校治安。各校保安人员(包括门卫)均要求为男性,年龄不得超过40岁。各校要加大人防、技防投入,配备必要的头盔、警棍、警用钢叉以及报警电话、对讲机等防卫器材和设施。有条件的学校要在大门、围墙、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110监控中心实现联网。各学校要制订门卫制度和校园安全值班制度,在学生上学、放学等重要时段,保安人员要持警械在学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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