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上半年,双塔司法所在市司法所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立足职能、扎实工作,积极开展了“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和强化帮扶队伍建设等工作,截止20xx年6月,本辖区社区矫正在册人员共44名,其中丰足片14名,县前片8名,赵家片7名,城北片6名,民声片5名,周家青片4名;本年度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次数已达110次,走访教育次数207次,已承办审前社会调查案件14余起。
目前我司法所工作人员有3名,社区矫正工作者1名,社会志愿者队伍已增长至164名,20xx年上半年三支队伍的建设有了明显进展,同时为深入贯彻上级相关部门的各项制度,我司法所今年上半年以来也在积极实行各项措施予以落实。
一、积极学习宣传20xx年3月新施行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及时将其与现行制度规定相结合,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后,主要通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的机会,再进一步贯彻到社区服刑人员队伍中。
二、抓好抓实新增社矫对象的矫前教育工作。
为加强新增社矫对象遵纪守法等意识,我司法所对每名拟纳矫对象均开展了必要的矫前教育。在矫前教育中,主要开展:相关社区矫正知识的宣讲,使其明白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树立正确的身份意识,积极配合街道社矫办开展工作;预留相关联系方式,便于街道社矫办能及时通知其劳动教育以及相关活动的`开展;在平台录入《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了解相关罪错,加深其社会在服刑意识,并能在社矫期间切实约束言行,真正做到认罪服法。
三、逐步壮大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按照社会志愿者与社区服刑人员不低于1:1的配置比例,逐步扩大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规模并建立志愿者名册,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志愿者颁发聘书。通过“一帮一”、“多帮一”机制,利用社区监督人、社区矫正志愿者熟悉矫正对象生活环境的有利因素,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并有的放矢的开展日常帮教工作,帮助他们消除思想顾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四、建立健全村/社区社矫小组建设。
我司法所除做好日常考核外,许多社矫相应工作需要依托村/社区社矫小组的开展,在双塔街道所辖26个社区(村)中,均已建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并委托社区(村)治保主任负责社区(村)社矫工作的开展,由党支书、村主任担任社矫志愿者,加强了社区(村)社矫在村务工作的受重视程度;同时县前社区和城北社区已首先建成了帮教工作站,随后其它有5名(含)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村/社区的基层组织网络也陆续得到了健全。
五、整合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教育。
确定社区(村)治调主任为辖区帮教工作第一责任人,书记为帮扶工作站站长,管片民警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联系人,家庭成员为监护责任人,形成多方互动实现全方位监督,实时控制社矫对象活动,协调了相关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
双塔司法所通过多项帮扶队伍建设工作,逐步完善本辖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体系,进一步防范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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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xx开发区矫正工作自正式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构建、规范运作、创新特色等方面大胆探索,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其中也浮现出一些问题,下面结合我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矫正工作开展的情况、取得的成果和发现的不足进行汇报: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矫正工作开展,切实的加强组织领导,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头上,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实施。同时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及时的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工作管理规定,领导小组和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
(二)认真摸底,强化管理监控
摸清矫正对象情况,加强管控,促进矫正与安置帮扶无缝对接。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的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做好对矫正人员监管教育和社会帮扶工作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区实际,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无司法行政机构,无行政执法权
当前,国家级开发区没有设立司法局,没有司法干警,对矫正对象无执法资格,没有司法机关的支持,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对象配合的积极性,不利于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也难以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
(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经费无保障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和作量的增加,经费需求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很多地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投入有限,配套设施跟不上。大多地方达不到标准工作经费,有些地方经费甚至无法落实。导致部分地区办公设施简陋,没有活动场所,容易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只是简单停留在转接材料、建立监管档案阶段,难以进一打开工作局面。
(三)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
社区矫正工作既是执法工作,又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而目前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缺少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才。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员不足问题。而且现有的工作人员大多是经过简单的培训便上岗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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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13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一起来学习心得体会是如何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普通话培训的心得体会(精选1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前我一直都觉得自己的普通话是说的很不错的,但通过这一次的学习才知道自己的普通话一直都是带有口语的,也正是这一次的学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普通话是不标准的。在课程结束之后自己也应该要多加的去练习,让自己能够说出更加标准的普通话,虽然不要达到播音级的水准,至少在日常的交谈中要让别人听不出我的口音,这样才算是比较好的普通话了。
作为一个南方人,我是真的分不清楚“n”和“l”的区别,这在我看来都是一样的。不仅自己说不清楚这两者的区别,也听不出来别人说这两个发音的区别。同时自己也分不清楚前鼻音和后鼻音的区别,还有“绿”这个词我一直都读的不是很好,这让我在日常的生活中经常被那些能够分清楚的人笑话,虽然只是朋友之间开玩笑的,但这也让我觉得自己的普通话是不是应该要练一练了。在打字的时候也因为分不清楚这些的区别,很多的字靠拼音自己是打不出来的,常常要切换到手写,也是比较的麻烦的,同时也会耽误自己很多的时间。
虽然现在看来这些对我的生活是没有影响的,但之后就说不定了,所以能够解决的话还是早一点解决的比较好。在这一次学习的.过程中自己也知道了应该要怎样的去区分,也知道了应该要怎样去读。但自己这么多年已经习惯了之前的读法,所以说在短时间之内是纠正不过来的。自己之后还是需要加强练习,让自己改过来,让我的普通话变得标准一些。不要带有地区的口音,在跟同地区的人沟通的过程中是没有问题,但在总是会遇到其它地区的人,很可能就会给我们的沟通带来一点不便。自己也可能会去其它的地区旅游或者是出差,沟通有问题的话是不行的。
现在是一个用普通话沟通的时代,从小到老能学习的都要学习普通话,老一辈的人已经是没有办法了的,所以现在的学生从小就要开始学习普通话,连小地方的老师上课都要求用普通话了,所以学好普通话是很有必要的。自己在这一次的学习中是学到了很多的东西的,之后也要继续努力的练习,让自己能够有一口流利标准的普通话,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日常的生活中对我都是会有帮助的。自己在普通话上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所以之后一定是要花时间去学习的。
通过在进修校四天普通话的集训学习,使我受益匪浅。我一开始觉得自己的普通话说得很好,很不错,为什么还要去学习它呢?心中不解。当真正坐下来虚心学习普通话时,其实和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就拿学习读单音节词、双音节词来说吧。她让我知道了每个“声母”怎样发音,每个韵母怎样发音,知道了自己“o”、“e”不分的缺陷。怎样去矫正呢?跟着老师认真去读,看老师口型怎样发音,怎样矫正。在学读“婆婆”一词时,一开始怎么读也读不对,读不准,总是带“e”音,这时电视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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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出台了《永阳镇社区矫正试点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永阳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裴敬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综治办主任、镇派出所所长、镇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财政、民政、劳保、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同时,各村(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22个。二是镇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20余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专家、学者、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120余人。三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年龄性别,设置了妇女帮教组、青年帮教组,为社区矫正步入正规化管理渠道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二、建档立制。
镇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居)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接收”、“解除”程序。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镇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镇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镇司法所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交通肇事罪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各社区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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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对某些事情有深刻认识时,经常可以总结成心得体会来提高书面表达能力。那么如何写呢?以下是社区矫正人员的学习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作为一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我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已经一年有余。在这一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不断学习、实践、改进,周而复始地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使自己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借此机会我想浅谈在这一年多工作中的一点感想:
一、灵活运用专业技巧,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
我们作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面对的是社会上的一些特殊群体,他们来自大墙内外、来自社会的阴暗处,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比如在谈话沟通方面,针对不同的社区服刑人员,要注意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对于文化程度较高的社区服刑人员,我们尽量用委婉的言语,以免伤害他的自尊;而对于文化水平不高的社区服刑人员,不能尽说文绉绉的话,否则他会觉得你不真诚,而不愿与你沟通。比如我所有一位60高龄的矫正对象孔某,因犯交通肇事罪接受矫正。
该对象为文盲,且该次犯罪的情况比较特殊,系用自己的三轮车热心搭载同村人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所致。该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时候曾颇多微词,认为自己是好心帮助人,发生这种事只是运气不好而已,怎么就要判刑了?我们也了解到如果单纯的用一套对于他的理解程度上有困难的专业理论教育他,恐怕收效甚微;所以我们以拉家常的方式开始,使孔某与我们先建立起初步的沟通意愿,然后再切入该矫正各案本身,对其乐于助人行为表示充分肯定,但也使其意识到对于所造成的伤害要勇于承担起责任,以平静的心态接受社区矫正,同时对于孔某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我们也尽量予以帮助解决,并为其联系村委落实一定帮扶政策。到最后,孔某不但完全转变了以前觉得不公平的观念,还积极参加矫正的各项活动,每个星期最积极的事竟然成了向司法所长、工作人员打电话“拉家常”。
二、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帮”“教”并重在实践工作中
作为矫正工作者,我们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如果单纯“只教不帮”,案主的许多自己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就会成阻碍他改造的“绊脚石”,直接影响工作成效。而“只帮不教”虽然帮助案主解决了许多困难,但忽略了从他的思想根源上对他的教育,忽略对他的法制观念的培养,一旦生活环境有所改善,个别案主就会“故态复萌”,重蹈覆辙。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帮”“教”并重,缺一不可,比如有些社区服刑人员其实素质挺高,因过失犯罪被判刑,对他们主要是给予心灵上的沟通,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和负担;而有些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法规他们可能比我们还要熟悉,没有必要给他们讲大道理,而要和他们拉拉家常,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就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我镇目前在册的三名犯群体性聚众斗殴罪的矫正对象因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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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经历某件事情后,自然而然地会有些感悟。这个时候,我们可以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写下心得和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提升反思能力,从而更好地思考问题。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系列关于“矫正心得”的内容,希望本文能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矫正心得体会
矫正是一种修正自己行为,调整自身态度和思维方式以达到更好状态的过程。我曾经经历过一次矫正的过程,深有体会。下面,我将就此向大家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为矫正的第一步是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当我们面对某种不良行为或思维方式时,首先需要清楚地认识到这种问题的存在。只有正确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才能有动力去改正。在我的矫正过程中,我始终努力正视自己的错误行为,毫不回避地直面问题。这样,我才能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并解决。
其次,矫正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矫正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需要长时间的坚持和努力。在修正自己的行为时,我遇到了许多困难和挫折,但我从未放弃。我相信只要我能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取得进步。矫正过程中,我学会了坚持不懈地努力,从而逐渐纠正了自己的不良行为和思维方式。
此外,与他人的交流和互动对于矫正也是非常关键的。在我矫正的过程中,我主动寻求他人的帮助和意见。我向我信任的朋友和家人求助,从他们那里得到了很多宝贵的建议和支持。与他人的交流和互动使我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找到改进的方向。他人的意见和建议给了我矫正的动力和方向,帮助我更好地前进。
此外,我认为自我反思也是矫正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只有通过不断地反思,才能更好地发现自己的问题,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在矫正的过程中,我经常反思自己过去的行为和思维方式。通过反思,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不断寻求提升和改进的办法。自我反思是一种非常有益的习惯,它帮助我认清自身问题,并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
最后,我发现矫正过程中需要保持积极的心态。时常告诉自己困难并非天塌下来,只有积极地面对困难,我们才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在矫正过程中,我曾遇到许多挫折和困难,但我从未放弃,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我相信只要我能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通过矫正的过程,我不仅改正了一些不良的行为和思维方式,也提升了自身的品质和能力。矫正让我懂得了坚持、自省、积极的重要性。我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并在努力中逐渐完善自己。矫正并不是一种痛苦的过程,而是一段愉悦的成长历程。通过矫正,我更加成熟和进步了。
总之,矫正是一种修正自己行为,调整自身态度和思维方式的过程。通过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坚持不懈的努力,交流与反思,以及保持积极的心态,我们可以改正许多不良行为和思维方式,提升自己。矫正不仅帮助我们成为更好的自己,也让我们能够更好地面对生活中的各种挑战。让我们勇敢地面对自己的问题,踏上矫正的征程吧!
本人名叫xxx,是一名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三缓四的犯罪人员,在政府的关心下接受社区矫正,在社会上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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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曾有一个时期,那时百家争鸣,以思想为壕沟,用不同的维度,论述自己的主张,那时百花齐放,虽各家言语有针锋相对之势,但带来前所未见思想领域的创新风暴。而今天,社矫工作也需要这种碰撞思维,引领每一人、每一事的创新与发展。
法家主张定分止争,孟子主张人本善,荀子主张人本恶。社区矫正工作,是通过严苛的法条,严厉的规章,矫正“性恶”之徒,但也探求柔性之意,恢复一时“迷途”的“性善”之人。《社区矫正法》28条之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者可采取“训诫”、“警告”、“治安拘留”、“撤销缓刑”规定,同时32条提出可对矫正从上者进行表扬。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在矫正中,善与恶,刚与柔,只意于是否符合规章政令,违规者,视为恶,违令者,以法治之,这视为规矩。尚且,符合《社区矫正法》之行为,按规完成措施,即为善者,可提起表扬等奖励,用于请假、变更监控方式之参考。
孔子的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思想、老子的无为而治理论,可贯彻社矫工作的中轴线。儒学心学大师说: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因此社矫工作需通过教育从“心”开始,从“身”出发。2017年12月,九江司法所打造品牌,孵化半爱企业,建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教育场所,缓刑教育期间,创新“三自三统”,发扬三自中的自主建立讲堂,以个人的心路历程为切点,触发心灵。在矫正工作者无强令组织下,矫正对象者自发,为凉山州学生捐物、在疫情期间捐赠,社区矫正对象以“身姿”撰写自己的悔改书。
借古鉴今,与古长论,思维交融,为社矫工作带来新的理论论证,《社区矫正法》的颁布与实施成为社矫工作者监管的依据。
为创新我区社会管理,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工作,8月8日,区局副局长濮素晖带队一行5人,赴浙江余杭区考察学习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听取介绍、实地观看、会议座谈等形式,对余杭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了解与学习。先进地区工作经验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体制机制全。区里建立矫正工作例会制度、联系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公、检、法、司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基层镇街均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专职专人负责矫正工作,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载体。二是管理模式新。实行三色管理法,根据矫正类别、期限、犯罪成因、个人经历等因素,将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实行心里矫正与行为矫正相结合,使对象能够真正回归社会,确保矫正质量。三是配置资源广。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形成社区矫正工作者、专业社工、矫正志愿者队伍有机配合、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依托当地监狱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教育基地,依托各镇街与福利院等部门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为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提供了有效载体。四是财政投入大。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按照矫正对象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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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日,《社区矫正法》即将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在完善中国特色法治理论体系,完善刑事执罚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在社区矫正领域里面带来的变革可以说是跨越式的,全篇亮点纷呈。笔者认为,它的最大特点是——一部有温情的法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社区矫正法充分体现了法律的谦抑性。学者们都主张刑事犯罪的执行应该将教育与惩罚结合起来。社区矫正的对象原本就是犯罪后确定有罪的人,从程序上来说,应该是刑罚的执行阶段。但我们从社区矫正法的标题可得,并不是“社区执行法”、或者“社区惩戒法”,而是用了“矫正”这样一个程度更轻的词语。凸显了国家对于收监执行的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划分上,不仅仅是判决执行方式上的不同,对于挽救措施、自身身份的界定上也有重大区别。
其次,社区矫正法体现了更加尊重和保障人权。
社区矫正法明文规定“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对于定位手段的应用,以及“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避免对其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利影响;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自由”表述,都特别强调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思想。
就拿请假制度来分析。劳动和休息是人基本的权利。作为社矫对象,保障其劳动权利才能保障其基本的生存能力,才能保障其不会因生活无着落而再次走上极端或者成为社会救助的对象,才能为自己和家庭创造更多财富,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社矫法的条文中我们能感受到,对社矫对象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为其劳动作出让步。旧的制度规定过多强调了管理,虽然对于疾病或者家庭变故等可以请假,但是基本操作只限定为此两类情况。对于一些社矫对象,其因工作原因外出的请假,如果不批准,似乎没有温度,过于苛刻;如果批准请假,则无形之中,管理人员需要承担管理不严格、或者脱管的风险,是严亦忧而松亦忧,我们很高兴地看到,社矫法对此明确为“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社区矫正机构对于有正当理由的,应当批准;对于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这样的规定充分体现了人权保障更加到位,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相信在实施过程中,不假外出会大幅度减少,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对抗程度会降低,社矫对象会更加愿意服从社矫工作人员管理。
最后,社区矫正法更加体现了宽严相济、刚柔并举的治理原则。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制度设计本身,就要求既要严肃打击犯罪,维护法制权威,又要减少社会对抗,化解消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根据统计,全国解矫人员490多万,但是重新犯罪率不到0。2%,可以看出监禁刑适当减少,社区矫正作用发挥充分,对制止犯罪、纠正违法、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这部法出台本身,就是将宽严相济的治理原则通过法律形式体现出来,更大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在社会治理和刑罚执行的科学性和实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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