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名称(中文):(英文):申请人国籍地区:申请人地址(中文):(英文)编码:联系人:电话:代理机构名称: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编码:商标申请声明(勾选)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以三位标志申请商标注册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要求优先权声明(勾选)基于
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基于展会的优先权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申请人章x(签字):代理机构章x:代理人签字:注:请按说明填写下框为商标图样粘贴处。图样应当不大于1010c,不小于55c。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商标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使用文字进行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商标说明:类别:商品服务项目: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填写说明
1、办理商标注册申请,适用本书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并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不得修改格式。
2、申请人名称栏:申请人应当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证明文件号码。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在英文栏内填写英文名称。共同申请的,应将指定的代表人填写在申请人名称栏,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应当填写在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列表栏。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
第一人为代表人。
3、申请人国籍地区栏: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4、申请人地址栏: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不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详细填写中英文地址。
5、编码、联系人、电话栏:此栏供国内申请人和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填写其在中国的联系方式。
6、代理机构名称栏:申请人委托已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的,此栏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申请人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的,不填写此栏。
7、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编码栏: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8、商标申请声明栏: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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