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书法的魅力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曾经报过许多的兴趣班,但很大的一部分是父母帮我报的,并不是我自愿去报的,而我最喜欢的班便是书法班了。看见那些大哥哥写得一手好字,我便心生羡慕,妈妈说过:写字好看的人,那他的外表肯定也不差。就是我妈的这句话激发了我对书法的兴趣,我妈也是被我吵得不行了,给我报了个书法班。
刚开始上的时候,我对书法充满了兴奋和新鲜感,每次第一个到的不是我就是老师了。老师也觉得我是块“好材”,便用心地教我使用毛笔和钢笔的方法。每天下课后,我便在家里练书法,每次都会练上个一两个小时。但我很快就发现并没有多大的`提升,我在心里想:会不会是我练的时间太短了,所以并没有多大的提升呢。从此,我便开始加大力度,每天练的时间更久了,但依然没有效果。慢慢地,我的新鲜感过去了,从每天练一两个小时降到了只有二十分钟,上书法课的时间我都在想其它的事情,几乎对书法产生了厌烦的情绪了。
老师似乎看透了我的心,便找我谈话,我便把自己所发生的事情告诉了老师。老师听后,拍拍我肩膀说:“学书法本来就是一件特别辛苦的事,并不是说一两天就能练成的,但是只要努力就肯定会有收获的!”
听完老师的话,我豁然开朗了,现在我的字虽然并不是很好看,但至少我很努力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里,我将会为现在努力的自己而感到高兴!
说起我干过的职业,那真是比天上的星星还多。
先说说我的第一个职业,老师吧。谁的老师?布什他爹,老布什呗。老布什上课特别不遵守纪律,老是想一个人霸占课桌,把同桌都挤到角落里去了。我很生气,天天罚他写检查。他后来能在竞选中胜利,当上美国总统,还不是我从小就为他打基础!
没过多久我就转了行,去当探险家了。人们都说阿蒙森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人,才不是呢!他是12月14日到的,我13日就到了;不过因为太累了,睡过了头,被大雪埋了起来,没人看见我,才让阿蒙森抢了风头。
从南极点回来后,我办了一家公司,做了大老板。老布什的儿子小布什有一天来拜访我,跟我商量借钱帮他出兵伊拉克的事。这怎么行?我是个和平主义者!就为这事,小布什故意拿了张旧地图给美国空军,竟然趁我们出外吃午饭的时候把我的公司给炸了!没办法,我只好转行搞音乐了。我培养了很多新秀,直到现在,周杰伦还不时给我送点百事可乐、美特斯邦威服装什么的,还非得在我家吃顿饭才走。
你问我现在的职业是什么?嗯,其实也没什么,也就是有空帮比尔盖茨设计软件,帮传奇策划策划方案。我可是名副其实的大忙人哪!
小爱生活在一个美丽的小村庄里,小爱的邻居是一位身体虚弱多病的苗族老奶奶。由于老奶奶的家人在火灾中去世,孙女又在外地打工,老奶奶一个人很是孤独,所以小爱经常去老奶奶家帮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
查看更多与“刮彩记作文12篇”相关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