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建设和谐社会——构建和谐海口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当一些商贩占道经营阻碍交通,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耐心劝阻时,会有人说:怎么管的,没力度!而当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强制取缔时,又会有人说:这样执法太不人性化了!那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是对立的吗?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两者的关系,既不偏离行政执法的运行轨迹,同时也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和支持,为构建和谐海口做出我们城管人应有的贡献,下面从三个方面谈谈个人粗浅的看法:
一、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内在涵义
什么是文明执法?广义上讲就是执法文明,是执法依据、过程、结果三者文明的统一。执法依据的文明主要是指行政机关的职权是法定的,依据的法律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志。执法过程的文明主要是指执法过程的程序性和规范性,就是用体现全社会普遍遵守的准则和理念的行为和手段依法行政。执法结果的文明主要是指行政执法结果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并符合社会的价值取向。狭义上讲,文明执法就是指执法过程的文明,并特指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说,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目的是让不懂法者懂法,让懂法者自觉守法。它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真诚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真正体现行政执法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严格执法就是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按照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标准和程序,正确的运用法律,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它要求一切执法活动必须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尊重法律的精神,理解法律的.精髓,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严格执法是一种原则的执行,是在工作职权范围内对违法者进行相应的处罚,以控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辩证关系
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并不矛盾。严格的格就是法律,不可能存在法律规定之上所谓严的要求,否则就是过,就是不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本身就包含着文明执法,因为完全按照法律要求去执法,很难理解文明执法可以不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否则就脱离了执法范畴。强调严格执法并非不要文明执法,可以不择手段打击违法行为,强调文明执法也不是不要严格执法,可以置法律于不顾。在依法的前提下,两者是完全可以统一的,根本目的都是依法行政。
严格执法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二是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罚,处罚有据。从这个意义上说,依照法律规定的权力和程序规范办案就是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不是粗暴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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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以城市管理现代化和“十区”建设为指向,以“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为依托,以治理“十乱”为抓手,坚持管理与创建并行,市容与繁荣并举,执法与服务并重,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使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治理“乱搭乱建”方面。制定了《关于整治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违法建设的实施方案》,已报送市政府待审核批转实施;查处违法建设及乱搭乱建案件41起,依法拆除10起,拆除面积1162㎡;拆除合鑫粮油、永和豆浆、报刊亭等20多个临街亭棚;对香格里拉小区内已建成住宅楼违法建筑进行摸排,共查清427户存在违法建筑问题;根据步行街整体整治方案,拆除主街临时亭棚8个,广告牌7个,大型广告门1个,灯箱20个,购置更换垃圾桶30个。
治理“乱设乱立”方面。经逐街逐巷排查,拆除擅自设置、破旧、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650多块;拟制作安装“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目前正在方案设计、立项审批中;拆除设置不规范、一店多牌、破损的店招店牌40块;审批店招店牌30起;整治车体广告10起。
治理“乱摆乱卖”方面。规范泰安路、武都路、金建巷等便民市场经营秩序;疏导节庆、近郊村民蔬果、夏季冷饮等便民临时摊点;对中天楼对面、汇金财富广场、6号区、金建巷、25区等处的夜市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彻底清理取缔西坡生产区新华路大桥东侧临街马路市场;对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占道经营、流动叫卖、出店经营,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治理“乱堆乱放”方面。完成了《门前四包责任书》签订工作,并告知劝导临街门店全方位落实责任。在此基础上,共清理规范店外加工、销售、组装、清洗等经营行为2000余次。
治理“乱贴乱画”方面。督促门店清理责任区域内乱张贴“野广告”的同时,继续由协管员负责,对主街道公共区域内的各类“野广告”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共清理各类野广告13000多张(条),条幅、宣传海报700余张。
治理“乱撒乱倒”方面。全面排查市区范围内及城乡结合部陈年乱堆垃圾情况,对27处建筑垃圾点完成整治,共清除垃圾1475m3、平整场地18650㎡;先期全面治理了泰安东路以北、西坡生产区2处的乱倒乱堆问题,为全区干部职工开展义务劳动奠定了基础;对永窖路等13处死角垃圾进行清理;督促9处绿化施工工地办理了拉运倾倒审批手续;巡查处理偷运乱倒、遗撒渣土等行为52起,罚没6350元。
治理“乱停乱放”方面。引导市民在人行道规划区域内整齐有序停放车辆,协调交警部门联合查处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放行为。维护挡车器等隔离设施正常使用,及时查处大(重)型车辆挤压、损坏人行道的行为。
治理“乱挖乱占”方面。主动核查道路开挖10起,其中2起未办理手续,已移交市政工程处处理。处理上下水跑冒8次。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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