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监控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做好设备运转记录;
二、值班人员在接到消防或监控的报警信号后,在排除误报可能后,应立即做出反应,通知经警和电工现场察看。继续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反应;
三、对值班时间发生的异常悄况和设备故障情况,值班人员应认真如实的进行记录,不得漏记或做虚假记录;
四、认真履行每日的监控报警系统的设、撤防工作(晚上设防、早上撤防);
五、严禁在消防监控中心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及活动;
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中心,严禁查阅录录像带,如工作需要,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并做好登记。值班人员不得私自将录像带供他人查阅;
七、消防监控设施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发现故障要及时修复,无法当场修复的`应及时通知设备安装公司前束处理;
八、保护消防监控中心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和合理的温湿度。严禁用电话进行聊天和长时间通话,保证报警电话能及时正常接通,确保通道的安全畅通。
为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效率、方便办公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统一安装网络监控系统。为保证网络监控系统的正常有序运行,安全可靠的`发挥网络监控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 责任分工
1、 公司总部及各店监控系统由电脑部总负责,利用监控系统辅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证监控系统安全有序运行,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2、 电脑部负责监控系统视频资料的管理、备案及系统日常维护、维修。
3、 公司总部及各店要爱惜监控系统,不得擅自关闭电源或移动、拆装设备,不得随意操作设备。
4、 主管经理每天抽查监控情况。
二、图像信息保存、使用制度
1、 公司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7天。
2、 除电脑部人员调取录像资料并备存外,外来单位人员查看监控图像需公司总部领导批准,并报电脑部。
3、 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安全保密制度
1、 未经公司许可,公司以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系统及相关设备。
2、 未经公司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监控图像信息。
3、 对监控系统的安装及使用等相关情况,不得告知无关人员。
四、处罚
1、 本网络监控系统属租用性质,如人为损坏,按电信部门价格赔偿。
2、 各店人员因人为操作失误而造成系统损坏或出现故障(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除外)被判定为外力、故意影响监控系统的行为,按此设备修复或更换价格赔偿,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一、监控人员服从有关领导和保卫科领导,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24小时做好日常监控工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备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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