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地点)签订:
甲方(出卖方)(甲方为多人时,应列明)
营业执照号(或有效证件号)
住所地:
乙方(买受方)(乙方为多人时,应列明)
营业执照号(或有效证件号)
住所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的协商,就甲方所拥有的渔船(船名)(以下简称“渔船”)的买卖事项,订立本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渔船基本情况
1.1买卖渔船及其设备概况
船名
渔船编码
总长
船长
型宽
型深
船体材质
船舶类型
总吨位
净吨位
建造日期
作业类型
机电设备
主机型号
主机总功率
主机制造厂
出厂日期
齿轮箱型号
发电机型号
其他
1.2转让前,渔船所有权状况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别
有效证件号
所有权比例(%)
备注
持证人
共有人
合计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转让内容
2.1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渔船%的所有权。乙方同意向甲方购买渔船%的所有权。
2.2乙方对于转让完成后取得的渔船的处理方式为(可选)
□直接投入作业生产□更新改造□拆解其他
2.3转让完成后,渔船所有权结构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别
有效证件号
所有权比例(%)
备注
拟持证人
共有人
合计
第三条转让价款
甲方向乙方转让渔船%的所有权,作价人民币万元
(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款”)
第四条价款支付方式
4.1价款结算方式为(可选)
□福建省海洋渔业船舶交易服务中心结算(以下简称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中心为4.2条中的收款方。
□自行结算(甲方为4.2条中的收款方)
其他约定
注:如选择交易中心结算,则交易中心成为收款方,在收到乙方价款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付给甲方。如选择自行结算,则甲方为收款方。
4.2支付方式
4.2.1定金支付
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支付定金人民币万元(大写:元)双方完成渔船证书变更手续时,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
4.2.2转让款支付
□一次性付清的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的方式。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转让款的%,合计人民币万元(大写:元),在合同签订后日支付,剩余款项于前付讫。
第五条实物交割
5.1如涉及渔船交割,双方约定在年月日在(地点)办理渔船实物交割手续。
5.2具体交割内容详见《渔船交割清单暨交接证明书》(附件一)
5.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渔船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渔船交割之前由甲方承担,交割之后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证书的办理
6.1双方约定在年___月___日之前办理完毕渔船证书变更手续(即完成《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以及《所有权证书》的注销及登记手续)
6.2双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办理渔船证书变更手续。合同另一方有义务配合办理。
6.3在渔船证书变更手续完成之前,甲方不得在渔船上设置抵押担保、债务等第三方权利。
6.4乙方在未取得变更后的渔业船舶登记、所有权、检验、捕捞许可证书情况下,不得出海从事渔业生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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