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秉承“三社互动”理念,按照《xxxx市社区公益创投活动管理办法》(xxx民发〔xxxx〕xxxx号)要求,支持和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现就做好xxxx年社区公益创投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项目范围
xxxx年度支持社区公益创投项目主要包括助老及青少年服务、特殊对象服务(含帮困、助残)、社区融合及居民参与以及其他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类。已纳入xxxx市民政局xxxx年xxxx市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项目和社会工作服务资助项目,不再纳入此次资助范围。
二、实施主体
主管单位为市民政局,负责社区公益创投活动的牵头组织。
承办单位为主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确定的第三方社会组织,负责社区公益创投活动的组织实施以及公益创投项目的初评、日常监督和绩效评价。
协办单位为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乡社区,负责组织动员本区域内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益服务,指导落实具体公益创投项目,帮助社会组织开展项目参评,协助做好项目日常监督工作。
实施单位为确定资助项目的社会组织,负责及时实施公益创投项目,报送项目实施进度,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备案的社会组织可与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合作,并会同登记社会组织共同申报公益创投项目。项目申报单位一般要具备如下条件:
(一)近两年年检合格,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二)有实施项目所需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三)每个项目原则上在一个区(市)县范围内实施。
四、项目管理
xxxx年社区公益创投活动项目由社会组织自行申报。
(一)项目申报。各社会组织准备好申报材料后,于xxxx年2月18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市民政局(邮箱地址:xxxxxx);市民政局按有关程序明确承办单位后,各项目申报社会组织应按承办单位要求及时对申报书进行完善,向承办单位报送正式申报材料一式六份,a4纸双面打印,每一份单独装订成册;申报项目须为xxxx年实施项目,项目周期一般不低于6个月且不超过1年。
每个登记组织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个(不包括会同备案组织合作项目)。每个备案组织只能申报1个项目。
鼓励以街道(乡镇)或村(社区)为单位成立枢纽型社会组织,专门带动和支持备案组织参与社区公益创投活动。
(二)项目评审。承办单位于xxxx年3月中旬前对申请项目的社会组织资质、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初审;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拟定支持项目及资助金额建议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报请市民政局讨论研究决定最终资助方案后,向社会公告资助方案。
备案组织项目负责人和其合作登记组织项目负责人共同参与项目评审会。
2014年实施效果较好的社区公益创投活动项目,在xxxx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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