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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合同6篇

2023-10-28 13:21:26 公路合同

公路合同(篇1)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托县地区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楼内墙面,天棚刮腻;钢窗维护刷漆,办公室、会议室门拆旧换新;地面铺砖维修;卫生间整体改造;灯具等电器拆旧换新;线路整理

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预计合同工期:_____天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价款

(一)采用包工包料和总承包形式;

(二)合同价款:根据甲方现场工程量预估和定额预算,预付30%工程款,待工程完工结算后一次付清剩余70%工程款;

(三)具体工程内容:根据甲方按需求现场指定位置项目施工,最后以甲方现场工程签证的工程量执行结算工程造价。

四、发包人(甲方)责任依照合同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五、承包人(乙方)责任

1、按照合同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积极组织施工;

2、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指定工程项目;

3、遵守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创建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支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验制度,未经质检部门或甲方、监理代表检验的隐蔽工程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3、乙方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应当检验而未进行检验的原材料不准提前使用。(钢材必须使用包钢等大厂材料,水泥必须使用正规厂家)。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八、质量保修按照国务院1999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的规定负责。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停工,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十、其它约定事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路合同(篇2)

甲 方:

乙 方:

由于今年雨水较多,镇内南环路保民到共合段2.6公里道路损毁严重,为了方便交通,保持通车顺畅,甲方将该路段的维修事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特签订以下条款,遵守并执行。

一、维修路段:

保民到共合段南环路约2.6公里。

二、维修标准:

1、清理完所有路边塌方;

2、路面刮平上土压实,并且水毁路段要用砂石填铺垫平;

3、整个路面铺设沙石,厚度不低于10CM,路面宽度不小于4米;

4,完善路边排水沟,确保沟内水流通畅。

三、维修时限:

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四、工程造价:

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工程总造价206,000.00元。

五、验收:

维修工程完工后,由甲乙双方组织有关人员对维修工程进行验收。

六:付款方式:

维修工程由乙方垫资施工,工程经验收后甲方一次性给乙方付清工程款。

七、权利和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采用沙石土铺垫路面并压密压实,如不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拒付工程款。

2、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

3、维修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必须在当年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4、如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任何事故,一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合同(篇3)

合同编号:

京哈高速公路四平至长春段

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合同名称:京哈高速公路四平至长春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监控设备

甲方:

乙方:朝阳区超宇数码产品经销处

合同金额: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长春至四平段

甲方:

乙方:朝阳区超宇数码产品经销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就买卖交易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货物清单及价格:

1.1货物清单:详细配置见附件。

1.2合同总金额为:¥ (人民币: 整)。

本价格为货物运到安装现场未税价。

第二条 质量与技术标准、产品包装与唛头:

2.1 质量与技术标准:以符合货物说明书的相关说明及原厂商出厂合格证明为标准。

2.2 产品包装:

2.2.1所有合同设备和技术文件应按原厂商标准包装,甲方有权不接收未按上述规定包装的合同设备。

2.2.2 所有合同设备应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长途空运及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乙方应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湿,震荡和撞击的损坏,以使其在正常装卸和操作条件下货物能够安全无损坏地抵达安装现场。

2.2.3 如果因为乙方在交货前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不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受损或丢失的设备或进行补充。

2.2.4乙方应对技术文件进行适当包装使其适于长途空运和内陆运输并免受雨水和潮湿的侵害。

2.2.5 乙方应尽力使合同设备和技术文件避免受潮,并对所有货物小心操作。

第三条 收货人信息:

3.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的收货单位全称为:

3.2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的完整收货地址为:

3.3 在乙方交货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收货人的,应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收货人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固定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等),乙方在收到前述甲方书面通知之前有权向原收货人交货。收货人对乙方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确认或承诺)无争议地视为甲方之行为。

第四条 交货的时间、方式、运输和保险:

4.1 交货时间及方式:乙方应在预付款到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合同设备交

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合同设备清单列于附件一。

4.2 运输方式以及运费承担:由乙方运输及承担运费。

4.2.1 运费承担方: 乙方

4.3 设备验收

在乙方提供的'合同货物全部到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对合同货物进行验收并签署到货验收单(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货物型号及数量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致,开箱加电是否正常等)。到货验收之前一切货物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付款条款:

5.1 乙方的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朝阳区超宇数码产品经销处

开 户 行:浦发银行红旗街支行

帐 号:61050154730000283

5.2 甲方与乙方之间通过以下第()种方式进行结算:

1 现金; 2 电汇; 3支票;

5.3 合同签订后结算30%、货到现场后结算30%、于完工之后交付全款,即人民币

(小写:)元整。

5.4由于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取得发票并不代表甲方货款已付清,货款已付清是以甲方货款全部到

乙方指定账户为标准;另外,付款条款在罚责生效期间应按相应时间表顺延。

第六条、验收与异议:

6.1 甲方如指定由收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甲方同意对收货单位(人)的接收、拒收、

书面拒收意见等行为负责。

6.2 接收流程:

采用代办托运方式交货的,自货物运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依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的约定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进行验收。甲方如有异议的,应自货物运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但甲方在此期间对货物负有免费的暂时性的保管服务。甲方除提出书面异议外,还应在提出书面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部门的检测报告。乙方应在接到异议及检测报告后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如在货物交付后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虽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但未在约定期限内提供上述检测报告的,视为货物验收合格。甲方的异议被乙方接受且乙方同意给甲方调换或修理的,甲方应负责按乙方同意的运输方式和费用将该货物运至乙方指定的接收人,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开箱加电验收

6.3.1合同全部设备交付给甲方并验收通过后,因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货物质量下降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保修服务,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6.3.2验收标准按照货物原厂商验收标准验收。

第七条、货物的安装、技术服务支持及保修

7.1 安装:设备的安装服务在设备清单(附件)中作为产品的一部分由甲方向乙方购买,

乙方将提供安装服务,并由甲方验收。

7.2 技术服务支持:乙方提供 36 个月免费技术服务支持,免费期后双方另行协商技术支持费用。

7.3 培训课程:双方另行协商培训事宜。

7.7.4 保修: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的保修期除非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另有约定,否则按照生产厂商标准执行。

第八条、违约条款:

8.1 乙方违约责任

8.1.1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十个工作日,按交付货物金额千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上述违约金不解除乙方的交货责任,且合同时间表保持不变。

8.1.2 乙方交付的货物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外包装经确认不符合合同设备清单所规定的,若甲方同意接受,则双方可重新协商合同价款;如果甲方不同意接受,乙方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负责补齐、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而支付的费用。在乙方补齐、包换或包修期间之前,甲方有权顺延付给乙方相应款项,以保证整个合同的顺利进行。

8.1.3 在乙方送货和乙方代办托运的交货方式中,如因甲方错误告知到货地点和接货人,致使乙方无法按时送达,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2 甲方违约责任

8.2.1 甲方按照合同条款逾期付款的,每逾期十个工作日,按交付货物金额千分之二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

8.2.2 甲方在交货日期届满后20个工作日之后未能安排接货,乙方有权选择停止发货或解

除合同,乙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免除甲方的赔偿责任。如乙方单方终止合同,应返还所有已从甲方收到的价款、费用。

8.2.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加电验收阶段工作延期完成的,与乙方无关,并不解除双方合同法律效力。

8.3 任何一方存在上述8.1或8.2条款所述以外的违约情形的,或者存在上述8.1或8.2条款所述违约情形,而8.1或8.2条款对其违约责任的约定不够全面的,违约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所有权保留:

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未支付清全部合同款之前,此合同中所有货物的所有权归

乙方所有。如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应付给乙方之款项,乙方有权收回货物,并不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同时不免除乙方向甲方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

10.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

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政策变化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出现在货物制造运输、仓储或交付过程中,出现上述不可抗力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10.2 乙方因不可抗力或较大面积传播的突发性传染性疾病造成逾期交货的,可不向甲方承

担任何责任。

10.3 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在上述事件消除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10.4 如因货物制造商或供应给乙方货物的供货商的原因致使乙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长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及变更:

12.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12.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双方需

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变更事项,补充协议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如若双方未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提出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12.3特别约定: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双方认同合同附件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路合同(篇4)

公路BT项目合同:新时代基建建设的里程碑

随着中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也在飞速推进。公路建设是一个关键的环节,直接关系到国家交通的便捷度和经济的发展。但是,传统的政府出资兴建模式具有资金不足、项目拖延、工程质量差等弊端,对于保证快速的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领域需要一种灵活、高效的新模式。

在这个背景下,公路BT项目模式应运而生。公路BT项目是指政府将公路基建项目委托给符合资格的民企或社会投资机构实施,由投资方按规定期限经营、维护项目,以对外收取通行费的方式回收投资并获得商业利润。公路BT项目合同是公路BT项目的一种合作方式,旨在约定政府和投资方的权利义务,确保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并维护政府和投资方的利益。

公路BT项目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合同背景

该部分主要阐述政府和投资方对本项目的背景认识,包括双方之间的协商、合作和表达的意愿。

第二部分:合同目的

该部分明确了双方的合作目标和分工,例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作等方面。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该部分应当明确合同的履行方式、合同期限、质量标准、付款方式和条件、合同变更或终止的情况、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等细节内容。

第四部分:保密条款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投资方和政府各自可能掌握对方的机密信息,这部分需要明确保密条款,确保信息安全。

第五部分:附则

该部分详细规定法律适用、合同效力、合同互信、合同备案以及其他需要补充或明确的事宜。

公路BT项目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将在中国基建领域掀起一场新的变革,使政府的基建资金能力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有效发挥,短期内就可以实现投资回收,政府与市场化主体、科技供应商和专业企业之间形成互补,有效提高公路基建质量,提高基础设施运营可持续性,助力国家进一步的经济发展。公路BT项目合同的签署和执行是新时代基建建设中的里程碑。

公路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且在乙方完全了解项目实际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公平、公正、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

2、工程范围、技术要求及材料管理:

(1)、工程涉及20CM厚C30混凝土路面和错车道等。

(2)、技术要求:要求乙方施工时必须振捣均匀,成品混凝土道路路面平整、拆模后道路断面不能有凹凸气泡及坑洞。当天打好的路面必须遮盖养护薄膜。压痕明显;道路断面必须达到500px。道路线路弯曲合理,道路路肩由甲方负责施工。

(3)材料管理:乙方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遮盖当天剩余的材料,保证材料能够正常使用,若没对材料进行遮盖导致材料不能正常使用则乙方承担材料损失费。

3、工程承包范围:混凝土道路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工作内容大致如下:

(1)、原路基加宽(开挖、回填);路基挡土墙;

(2)、原泥土路基人工(或机械)捡平、模板支拆;混凝土后台搅拌、运输(采用农用车或其他工具)、浇筑、振捣、收面、养护、成品保护;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等:

(3)、机械设备、机具用具:混凝土搅拌机、振捣器、振动棒、农用车、

水泵、路面切割机(分隔缝使用)、木工机械、铁铲、锄头等;

(4)、材料:电线电缆:二级、三级配电箱(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配置,如空开器、漏电保护、开关、插座等),手把线、照明灯具、水管、模板、彩条布、养护薄膜、警示带等。

注:即甲方只向乙方提供水泥、砂、石子、砖,其余均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二、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合同价款:

1、本工程按实际浇筑成型的混凝土方量,采用综合单价包干计价;

综合包干单价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每平方米混凝土________);

2、以上综合单价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辅材)、机械费、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

第二条、工期要求

一、开工日期:本合同签定起算

竣工日期:20__年2月1日前

(质保期:指本项工程全部竣工,业主初验收后一年质保的起、讫日期)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顺延期限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定书面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只有书面顺延期限协议的形成,才能作为具体延长工期的依据。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的。

2、因建设业主变更计划而不能继续施工的。

第三条、施工与变更

一、本工程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执行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规程、规范和省交通厅、公路局、业主项目合同规定及公司制定的有关施工文件、管理办法、规定。

二、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和验收办法执行下列文件:

国家现行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三、变更

施工过程中乙方如发现严重影响技术标准和施工质量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与业主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意见,批准后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方准变更。工程数量以批准变更后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为准,变更后的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定,并作出书面协议备案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否则,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四条施工现场管理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整个工程的全面管理、监督、指令。

2、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工程量澄清,同时下达施工任务,并派技术员、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整体布署安排、技术指导,质量监督,进度(工期)控制。

3、甲方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文明生产和遵纪守法教育。

4、甲方负责对乙方已完成工程的计量计价、质检。

5、测量: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包工程的施工复测工作,对其重点部位进行测设定位。

6、试验检测: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包工程的的有关试验检测工作。

7、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和结算工作。

8、监督乙方对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情况及其保障措施。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号召,甲方将在每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预留农民工工资,与乙方共同组织发放,以保障此项资金的发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具有足够的施工能力,其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应满足

所承包工程质量、进度的要求。乙方签订合同接受任务后,必须垫付前期施工费用、承担质保金扣留和竣工结算后付款不及时的经济风险责任,全面履行本合同责任并接受甲方管理、监督,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一切有关工程施工的措施、规定应严格执行。

2、乙方所承包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不予验收,返工损失由乙方自负,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应加强甲供材料的现场管理,杜绝人为浪费。

甲供材料合理损耗:

水泥:2%;砂:5%;碎石:3%:砖:3%。

超出以上合理损耗部分,甲方按进场价的1。2倍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乙方要按周向甲方提出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经检验合格并履行业主规定质保期内缺限的责任,在质保维修期开始执行日起,在二周内乙方不与甲方联系,查核缺陷时,甲方视为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甲方统一组织修复,其修复费用从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且由乙方全部负担(数量及费用以业主通知认定为准),并在双方结算时或最终付款时按实际修复价予以扣除。

6、乙方必须按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书面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负。

7、乙方违章操作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8、由甲方书面通知的变更按甲方批复的.相应数量结算。

9、在施工中,要处理好当地关系。凡与当地发生冲突或经济纠纷,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由于乙方原因与当地发生冲突、纠纷直接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经济处罚,严重者可清退出场。

10、乙方所需住宿、粮食、蔬菜、照明、生活用水、用煤、炊具、交通、医疗等均自理。乙方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

11、乙方生活设施需要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

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协调处理,协助解决地方占地、拆迁有关工作,甲方不承担由此延误乙方工期的经济责任,乙方应调整组织计划自行弥补挽回进度工期。

1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5天作为试用期,如在试用期间因技术力量、劳力、设备、组织、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等因素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辞退。如乙方因其它因素未经甲方同意自动撤离施工现场,甲方不予结算。若造成严重损失应扣罚乙方合同价50%的费用,作为甲方另选工程队而延误工期的经济损失。

13、如因测量、试验检测等延误乙方施工,甲方尽力协调解决问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不正当手段刁难甲方、延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应对甲方己完工程的合同验收、计量、计价、结算单,负有当时签字齐全、检查完善的责任。如不履行当时签字手续齐全或故意留有空缺以及拖延超过5天的时间,因此造成的纠纷或遗留事项,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损失自负。

15、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检查。未检查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16、乙方所完成的砌体工程、砼工程要按照规定如实制做试件(试模由乙方自行购买),并按规范要求及时送甲方试验室养护,如因试件短缺或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部分,甲方不予计量。

17、乙方和甲方共同对建设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与甲方的建设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8、合同签订代表必须长驻工地,离开工地需向甲方负责人请假,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只认同乙方代表,甲方不对乙方其它人员进行结算、付款等事项。

第五条、竣工验收、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工程验收:乙方所包工程完工时,应首先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竣工申请验收书后,应及时组织验收组对乙方所包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经验收组共同认定已完工程达到合格标准,甲、乙双方共同签字齐全后,方可接收乙方己完工程。否则,可认定为乙方施工工程未有竣工。乙方未有竣工验收的工程不能向甲方交付使用,不能向甲方要求工程结算和支付价款。

二、工程结算:以签字齐全的验收单的工程数量、合同单价,计算已完工程价款,甲、乙双方签字齐全后,结算生效。结算单是甲、乙双方债仅债务的凭证,但结算单时间不是甲方付款的时间和期限。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l、本工程无预付款。

2、乙方进场后,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30000。00元(叁万元整)人民币工程进度款,但每月进度款支付不得超过当已完工程量的70%,且累计支付不得超过已完工程量的7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完成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完成后7天内,工程款付至竣工结算总金额的95%。

4、质保期一年期满后10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工程余款。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教育、现场管理及安全设施不力,违章作业造成的大小事故,以及发生重大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均自负。

二、乙方施工现场要求材料堆放整齐,有标志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或按质量损失加倍处罚扣款。

二、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允许,乙方无故中途停工,或单方面终止合同,影响甲方工程进度造成的经济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延期开工,必须有甲方的延期开工通知书或批准乙方延期开工的通知书。否则延迟一天,乙方应承担每天500元的罚金并在结算时扣除。

四、乙方不能按期竣工,造成工程延期,每超过工期一天乙方应承担每天500元的罚金并在结算时扣除。

五、乙方所包工程不得中途停工或向第三人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损失自负不予结算,其所完成工程实际价弥补甲方另选工程队和推迟工期的经济损失。

六、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不包括由于业主原因

造成的款不及时),如故意拖期或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

七、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条款

一、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执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签订合同时间:20__年9月21日

公路合同(篇6)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书范文篇一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方所承揽的运输业务保质保量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以其运力参与甲方所承揽的运输业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一般规定

1、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公路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单位的证明文书(委托书)或双方确认的有效证明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采取电话、传真、签单或办理运单手续等方式进行。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与乙方明确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及装、卸地点、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联系方法和注意事项,为乙方顺利完成运输任务提供便利。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必须的相关凭证和文件,倡导文明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地为乙方做好服务和解答工作。

3、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商务事故,但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4、甲方接到乙方正确、有效的送货回执后,应及时收回运输费用,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拨付运输费用。

5、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或被甲方客户(含甲方客户转让权利)追偿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6、甲方有权根据甲方业务单位(客户)的服务范围、要求、考核规定等(统称规定)制订或转发相关规定,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执行。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运甲方所承揽的运输货物时,所调派车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负责,其行为代表乙方行为。

2、乙方接受承运业务后,应保证人员、车辆迅速、及时到达指定装货地点。所调派的人员、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性能完好,车型满足货物装载要求;消防安全器材和辅助工具(油布、绳索、紧固器等)必须配备齐全,完好有效。

3、乙方在装卸货物时,应尽监装、监卸的责任,应做好验货手续。应准确无误与发货

人、收货人点件交接,并在收、发货单上签字认可。装载货物时,应严格遵照货物所标识的装、放要求,不得违规装载和违章指挥,因装载不妥造成货物损害,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4、乙方所调派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保持通讯联系,24小时畅通,必须按照客户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如实反映运输中的情况。未经许可,驾驶员、押运员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和装卸货地点。

5、乙方在货物运输途中,应做好车辆和货物的安全检查,中途停车、就餐、住宿必须将车辆停放具备安全设施的停车场。必要时,应派专人看管。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情况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案和通知甲方,并做好现场清点、处理记录,未经许可乙方无权处理货物。

6、乙方对承运的货物应保证安全、及时、准确送到指定的收货地点及单位。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货物灭失或货物逾期到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乙方在完成任务后,应及时把正确、有效的收货凭证交付甲方,以便及时结算、划拨运输费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结算或不能结算运输费用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8、由于甲方过错造成运输费用的损失,乙方有权提出索赔要求。

四、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若因业务运作模式发生变化,双方积极协商另按新模式签订新的合同或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则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或约定而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有权在应付给乙方的运输费中扣除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相等金额的运费,用以抵消甲方的损失。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论何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甲方与业务单位合同解除或终止除外)。

4、如发生运输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年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合同以月为单位自动延续至双方签订新的合同,但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利益损害时,甲方无需乙方同意即可解除本合同。

6、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书范文篇二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內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 保价运输

保价运输费:按保价额的 ‰ 向托运方收取。

托运人可自愿向承运人进行保价运输,如同一批托运的货物价值不同,托运人应对此批货物进行分别保价(运单上另行注明),否则视为平均保价,保价货物遭受损失时,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保价额折合实际造成的损失向托运人赔偿。如低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或高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如出现意外承运人不予承担这部分经济损失,如不保价遇有丢失、货物受损、被盗、被抢、雨淋、火灾、交通肇事损坏货物和承运人被诈骗造成收货人整件提货不着,承运人最多赔偿托人该批货物实际短缺部分运费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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