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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通知(系列七篇)

2023-10-26 09:30:26 教育局通知

教育局通知(篇1)

一、xx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

时间:20xx年4月3日(周四) 8:30—10:00

地点:主会场在招办五楼考试指挥中心,

各县设分会场

主会场参加人员:

市教育局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直属学校校长、书记,市属大中专院校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科长、主任。

分会场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教育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校长、书记。

(xx区、xx区、开发区、xx市教育局相关人员到主会场参会,xx市教育局相关人员到xx县分会场参会)

二、xx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

时间:20xx年4月3日(周四) 10:20—12:00

地点:主会场在招办五楼考试指挥中心,

各县设分会场

主会场参加人员:市教育局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市直学校校长、主管安全副校长,大中专院校副校长、保卫处长。

分会场参加人员:各县市区教育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xx区、xx区、开发区、xx市教育局相关人员到主会场参会,xx市教育局相关人员到xx县分会场参会)

三、会议要求

1、各县市区收到通知后请分别将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会人员名单于4月2日15:00前报教育局办公室。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市直属学校校长如不能参加会议的,请直接向房局长请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2、各设分会场单位收到通知后请立即与市招办指挥中心联系,进行视频会议系统联调,并做好相关技术保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请与会人员提前20分钟入场。

教育局通知(篇2)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

2017年暑假将至,为使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度过一个安全、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放假时间为7月4日至8月29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末考试结束时间不得早于6月29 日;8月30日、31日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29日,普通高中学校期末考试结束时间不得早于7月6 日;8月30日、31日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各学校要按时完成本学期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组织好期末质量检测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或延迟放假,不得提前或延迟开学。

二、切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各地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假期安全工作。一是要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各学校放假前,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校园网站宣传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溺水、防意外伤害、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专题教育,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尤其要重点做好学生暑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工作。各地各学校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在危险涉水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及时发布安全预警。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提醒家长在暑假期间加强对孩子的管理,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二是要全面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放假前和秋季开学前,各地各学校要对校舍、厕所、围墙及水电等设施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切实整改。学校对于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迅速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党委、政府,争取重视、支持并及时解决。三是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对于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对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直学校假期值班安排表于7月12日前报市教育局校安办(邮箱:26740742@)。

三、严格规范假期行为。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避免在暑假让子女盲目参加各种补习班,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二是要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做到适量、精炼,开学后,教师对假期作业要做到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和含新课内容的书面作业。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通过推荐经典图书、组织读书比赛、撰写读书笔记等形式,组织学生假期多读书、读好书,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要鼓励、引导中小学生参加亲近自然、文明礼仪、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形式的实践,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知识、磨炼意志,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校在暑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在职公办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严禁在职公办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家养。四是要做好暑假招生工作,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做好各学段的阳光招生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控流保学责任制,认真做好假期劝学工作,确保应入学尽入学。

四、切实加大监管治理力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加强检查监督,做到放假前提醒、假期中督查、假期后总结,要结合本通知要求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明察暗访。对于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五、统筹做好其它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暑假有利时机,切实抓好本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农村公办幼儿园、农村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建设,确保如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二是认真抓好教师暑期培训活动,各县市区和学校除按要求组织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培训外,应结合办学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县级和校本培训。三是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好“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各学校要按照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制定好党支部暑期的学习计划和党员自学计划,并集中3 天假期时间开展学习讨论。三是要提前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提前做好秋季开学各项工作部署,加强对学校开学工作的实地指导和督查;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开学前要提前到校,充分做好开学各项准备,确保秋季学期如期、顺利、安全开学。要把安全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多形式开展好入学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习惯和行为习惯。

怀化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日

教育局通知(篇3)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163名,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具有揭东县户籍(入学前属揭东户籍,下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师范教育类(简称师类,下同)本、专科毕业生。

2、非揭东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9~20毕业,具有学士学位的地理专业师类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共招聘中学教师163名,其中高中教师83名,初中教师80名(具体职位见附件一)。

(三)报考条件。

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高中(含揭东第一初中)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均应具备岗位所对应的.专业条件;

4、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具有揭东县户籍(地理专业有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除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9~2011年的师类毕业生。

(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1年6月28日~7月8日(周六、日休息);报名地点:揭东县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二)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志愿分高中、初中教师二类岗位,应聘者根据学科教师岗位设置和对应专业要求,本科学历的可同时兼报高中、初中教师两个岗位,大专学历的则只能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到报名现场填写《揭东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缴交报名费和考试费50元,并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户口迁移证的,应同时上交家庭户口本。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

6、已婚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书》;

7、2009、毕业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记录证明。

教育局通知(篇4)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的建设,根据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考工作的统一安排和湖教人172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能履行学校教师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必须对口;

(2)生源地是浙江省的年、20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专业必须对口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1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的合格证书);

(3)生源地是浙江省,本科是师范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专业必须对口且要求是本科生直接考(升)入硕士研究生学习的;

(4)“211”工程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

(5)湖州市区(包含吴兴区、南浔区)户籍,具有五年及以上教龄、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目前在高中段学校从事该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学效果显著。

4、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名全部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验审本人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

只招一个岗位的招聘数与报名数达不到1:3的`不开考;其他岗位报名数超过3人,但达不到1:3的将酌情减少招聘数。

考试方式:根据湖教人172号文件,由市教育局按照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组织说课和回答问题。

说课、回答问题以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招考计划,在报考人员中按照说课得分(70%)、回答问题得分(3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在合格线(60分)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政审后招考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教育局通知(篇5)

经研究,我市决定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共公开招聘教师18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本次招聘对象是全日制师范院校二本以上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一本优秀毕业生为主)。

时间:204月26日至27日(26日下午3:00―5:00收取报名材料,27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1.具备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学科一致或相近;

3.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因学校原因暂不能提供者,需在毕业报到时提供,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4.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

5.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6.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具有积极进取精神和团队拼博精神,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1.报名。应聘者现场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面试。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由主考官通过和应试者进行问题交流,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和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确定签约对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并由北流市教育局与毕业生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

4.如出现有的学科签约人数不足设岗数,由招聘工作小组作出适当调整。

1.对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15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北流市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招聘教师设岗表序号 学校 合计 岗位及招聘人数政治 语文 数学 物理 生物 历史 地理 英语 体育 音乐 美术1 北流中学 6 1 1 1 1 1 1 2 北流市第二中学 4 1 1 1 1 3 北流市第九中学 3 1 1 14 北流市铜州高中 5 1 2 1 1

教育局通知(篇6)

株洲县教育局 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我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特制定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教师的初选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县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正副组长,成员由人事股、监审室、基教股、政策法规室、教研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人事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县人事、编办、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参与、指导和监督初选全过程。

二、公开招聘教师的基本条件 1、应聘初中教师必须是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代课教师或在我县民办学校工作两年以上且在岗者,年龄适当放宽至35周岁。 2、应聘小学教师必须是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幼师必须是普通全日制师范类相应对口专业,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了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为确保边远乡镇教师队伍的稳定,小学教师和幼师职位限株洲县籍户口或籍贯(含区划调整前的三门、雷打石、白关、大京、姚家坝五个乡镇)。 5、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6、具有相应任教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7、具备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汉语言文学(中文)专业必须达到二级甲等。 8、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教学岗位专业对口。 9、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师6人;小学教师9人(含特教1人);初中教师30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9人;物理2人;化学4人;生物1人;政史4人;地理2人;初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各1人)。 所招录的人员全部分配到我县龙潭、龙凤、朱亭、平山、砖桥、太湖、淦田、王十万、古岳峰、堂市等乡镇。

四、招聘办法 整个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确定初录人选、体检、公示、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至7月6日。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31-27610667;0731-27689407(不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应聘者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二张。应聘者报名时须选择一个报考岗位填写报名登记表(含个人信息、诚信承诺、岗位志愿等内容)。 (二)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人事股牵头,监审室配合,县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派人参与,对应聘者报名条件进行审查,对其所提交的原始证件进行审验。

(三)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20分)和专业科(100分)两部分(一套试卷)。公共科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常识等。专业科内容为所学专业综合知识。幼师考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初中英语和小学英语科目同卷考试,分系列排序初录。初中和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三个科目同卷考试,分系列排序初录。 为确保选聘人员质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和各岗位职数比原则上要达到4:1以上的比例才开考,未达到比例的职位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2、笔试时间为2011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7月10日上午8:00―9:00,统一在考室前面领取准考证。 3、笔试地点:职业中专。

(四)试教 所有笔试入围应聘者都必须参加试教,试教内容为初中、小学和幼儿教材内容,课题由应聘者在评委指定的范围内抽取(留45分钟给考生准备),按说课要求进行。试教主要考核应聘者教育教学实际操作水平、了解其教育教学基本理念,个体素质、仪表教态和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参加试教人数按照计划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文化科应聘者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音、体、美三个专业的应聘者笔试按40%、面试按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试教时间:2011年7月24日上午8:30 试教地点:县职业中专。

(五)确定初录名单:  经过笔试和试教后,依据每位应聘者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截取初选名单(综合成绩并列的依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人选),由县教育局与人事、编办、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联席会议进行审定,最后确定初录名单。

(六)所有初录人员都必须到株洲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才上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公示 对初录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具体时间是:7月29日至7月31日。

(八)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县教育局将初录名单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经审定后再予以录用。应聘者一经录用,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自愿到边远地区或山区学校长期(5年以上)从教的《聘用协议书》,服从县教育局人事部门的调剂分配。・

教育局通知(篇7)

珠海市教育局20公开招聘(/zhaopin)直属学校28名教职员公告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均为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zhaopin)人员办法》及市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zhaopin)教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zhaopin)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共招聘(/zhaopin)教职人员28人,应聘者须遵纪守法,政治素养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年龄38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各招聘(/zhaopin)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具体详见《珠海市教育局年公开招聘(/zhaopin)直属学校教职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zhaopin)程序及方法(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采取特快专递或递送报名材料方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具体方法:将报名材料邮寄或递送至应聘学校,并在邮件封面上注明应聘岗位代码及名称。2.报名时间及地点: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18日17:30时(应聘者具体报名时间以签收报名材料时间为准);各学校报名地点或邮寄地址详见附件1。3.报名材料: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zhaopin)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计划生育证、各类获奖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原件复审时提供),报考校医者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③大一寸近照相片2张(1张贴于报名表,另1张备用)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参加复审。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将于8月19日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复审。初审通过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日期拟定于8月21日,复审后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同时发放《笔试准考证》。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5.注意事项:岗位招聘(/zhaopin)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时,将不予开考。(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数均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1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业务水平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等,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zhaopin)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选。考生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拟于8月22日进行笔试)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内容,部分学科增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评委组当场评分、统分,并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zhaopin)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及各岗位体检人选,于面试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拟于8月23日进行面试)(三)体检及考察体检统一组织,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zhaopin)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zhaopin)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7个工作日。(五)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zhaopin)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三、有关事项(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zhaopin)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1314,2121315(珠海市教育局),各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二)拟聘人员需于2011年9月1日前上岗,10月底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三)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同岗位其它合格考生: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者;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四)为确保招聘(/zhaopin)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由市教育局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756-2121319。附件:1.珠海市教育局2011年公开招聘(/zhaopin)直属学校教职员岗位一览表2.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zhaopin)人员报名表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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