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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汇总

2023-10-21 10:51:19 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篇1)

供方:宁波__________体育用品商店

合同编号:__________

需方:沈家门__________体育用品商店签发地点:宁波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签发时间:2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大写)壹佰叁拾肆万肆仟元整,¥1344000元

二.质量要求:双方约定指标为准。

三.交(提)货地点:沈家门

四.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至沈家门

五.验收方法:货物到需方单位,双方验货。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一次性付款。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方式:违约合同法有关条款办理,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发地方法院诉讼解决。

八.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供方:宁波老方体育用品商店

需方:沈家门新鸿体育用品商店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采购合同(篇2)

甲方(需方):上海榀梵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中心

乙方(供方):上海艺卉投资管理中心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承担甲方花艺作品制作,摆放的服务工作,特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作期限:

从20xx年 x月x日起至 20xx 年 x月x日止。届期如需继续合作另行订立合同。

二、花艺作品要求及品种:

品种:品种不限,根据具体设计作品和摆放位置以及色彩搭配进行选择。其中花材档次分布为:高级进口花材占花艺作品的20%,普通进口花材占花艺作品的30%,其他普通花材占花艺作品的50%。

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要求进行作品设计,设计稿应经甲方确认,并摆放甲方指定点位,具体要求如下:

1、花材内容应均以当季时令花材为主,搭配整体美观的辅花,保持花材的新鲜度,每次插花适当更换花材品种。

2、乙方作品设计花材颜色均以与甲方商场内布置相对协调的色系。

3、数量形式要求以甲方商场实际需求来定。

4、每次安排送花时间根据甲方提供的当月配送时间配送。

5、为保持鲜花的美观,在每次花艺摆放期间,乙方会按排花艺师进行鲜花维护,包括换水,修剪等。

6、每月初均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当月鲜花配送时间表。

7、如有特殊需求,甲方会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须及时配合甲方,按需提供鲜花摆放。

8、要求乙方可以独立完成符合风格要求的插花设计,并根据不同场地完成

PR活动的大型鲜花设计和实施。

9、乙方需要提供与鲜花设计风格相符的花器,并在鲜花更换的同时更换不同花器。

10、乙方需根据不同点位进行插花设计,并在实施前向甲方提供设计方案,该设计方案应经甲方确认。

11、乙方每月应提供一次下一个月的鲜花整体设计方案,该方案应经甲方确认。

三、费用结算:

1、结算方式:每月费用结算一次,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当月结算总费用相等的普通发票。

2、付款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普通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支票或转账的方式结清当月所有款项。

本合同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所执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至期满帐款结清为止,如出现问题,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立即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为合同当月鲜花全款。

甲方:上海榀梵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中心 乙方:上海艺卉投资管理中心。

采购合同(篇3)

购 销 合 同

合同编号:

供货方:(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以下简称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

第二条、质量要求:供方在需方用货前提供货物样品,由供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并负责产品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负责,检测报告及现场试验提供给需方存档,供方供给需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供货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

第三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供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并由供方负责卸车。

2、交货地点:

3、结算方式:

1

第四条 经济责任 (一)供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需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供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供方示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需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交货,则供方应付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如因供方的产品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二)需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供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需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需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给共方作为违约金。

2、需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供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供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五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第六条 如需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3天与供方协商。

第七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八条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供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需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

2

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2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 份。

供 方:(盖章)

经 办 人:

需 方: (盖章) 经 办 人:年月日

3

采购合同(篇4)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XXX

采购单位(以下简称乙方):XXX

为便于甲乙双方对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的监控和管理,就“XXX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经双方商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项目及承包施工的范围和内容:

XXX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设备,按甲方相关要求施工 。

二、设备安装施工地点:XXXX

三、采购设备内容及承包方式:

1、 工程设备总价:1);

2、 工程施工承包价:破路施工费)

3、 工程量:详见招标要求。

四、采购方式:

1、乙方根据本项目中标设备品牌、型号及数量(即附件1内容)按施工工程进度分批采购。

2、如遇部分设备需临时变更,在不影响原设计的质量和标准、要求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更改。

3、每批设备进场后,需由乙方提供该批设备的相关合格证件及清单等资料,经甲方人员审核后方可使用。

五、工程期限:

自 20xx 年 11 月 30 日开工至 20xx 年 12 月 19 日竣工,总日历天数 20 天内(在期间如遇停电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工,则工期顺延,顺延时间以甲乙双方施工人员现场签字确认为准)。

六、服务及设备保修承诺:

1、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按厂家指定的产品保修项目及保修期提供1年免费保修和技术支持,保修期自完成调试工作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后可由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设备的维护方式。

2、该批视频监控设备在保质期内,要求乙方在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叁个月内,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对该批设备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同时向甲方使用人员了解设备使用运行情况,协助甲方对该批设备的使用管理部门进行设备的使用保养培训。

3、该批视频监控设备如出现故障,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工程技术人员需在工作日的两小时内到达现场检查故障原因,中、小故障乙方需在工作日的四小时内维修处理好,重大故障如主板、主机需要更换,需在三个工作日内维修处理完毕。

采购合同(篇5)

1.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政府采购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2)“政府采购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单位。

(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设备和服务的中标人。

(7)“检验”指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8)“检验合格证书”检验完成后由需方的最终用户和供方双方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指需方根据检验合格证书和供方共同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10)“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11)“保修期”指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12)“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3)“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4)“采购文件”指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

(15)“报价文件”指供方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报价文件。

2.技术指标

2.1交付设备的技术指标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报价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响应表相一致。

2.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交货

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4.付款

4.1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4.2付款方式、程序:由“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5.验收

5.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

5.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十)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4.1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与供方共同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5.3货物保修期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计算。

6.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6.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6.2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6.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包装要求

7.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伴随服务

8.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8.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

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9.质量保证期

9.1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的规定为准。

9.2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0.质量保证

10.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第9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1.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1.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为准。

11.2投标单位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1)设备经过1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应商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2)初验后,设备经过6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终验。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3)保修期,从最终验收完成之后的3年为保修期,期间供应商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设备。在保修期内,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应商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4)保修期内,中标人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5)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设备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6)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软件升级、微码升级、定期设备维护等。

(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应说明服务的响应时间、取费标准。

(9)中标人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12.违约责任

12.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

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3)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

(4) 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他必要费用;

(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2.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1%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

(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

12.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争端的解决

14.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 天内仍不能解决,

可向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4.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5.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5.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15.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15.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和集中采购机构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5份,需方、供方、询价采购机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0.2中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

20.3中标通知书;

20.4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附件。

采购合同(篇6)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供方建坪铅锌矿矿石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

1、矿石中杂石含量≤5%,且不允许有单重超过0.4公斤的杂石。

2、矿石中砷(As)含量≤0.02%。锑(Sb)含量≤0.03%。

二、交付方式:

需方组织运输,供方组织装车,装车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计量办法:

以需方计量为准,无损耗

四、验收、计价办法:

1、双方共同取样、缩分,制成标准样800克左右。按国标烘干样品并测量含水率。将烘干后样品分四份,双方各取一份化验,留仲裁样两份。

2、以需方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一方有异议时,可提出仲裁,仲裁费用由提出仲裁方支付。发生仲裁时以仲裁结果为结算依据。每批均由需方出具结算单,双方签字后作为记账凭证。

3、双方共同抽验杂石含量,超过5%时,按实测杂石含量乘以本批矿石总量扣除相应杂石量。

4、砷、锑含量每超标一项,扣矿石款10元/吨。

5、干、净矿石中铅每增加品位1%,货款增加100 元/t计算; 干、净矿石中锌每增加品位1%,货款增加80元/t计算; 其它付产品不计价。

五、付款方式:

待供方增值税发票入账后,支付货款95%,余额待下次结算时付清。

六、合同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诉至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七、其它:

1、若需方预付货款,供方不得将自产矿石卖给第三方,否则按照1000元/吨支付违约金。

2、此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3、此合同一式两页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第二条 产品的名称:配电箱,规格,型号[按实际内配件定] ,元件;采用德力西或正泰,有线电视接线箱采用鸿雁电器厂产品,数量和价格:详见图纸及变更会审附报价表 合同总价(小写)人民币:(大写)

合同总价包括各种配电箱的加工制作、配电箱的装卸、运输、对方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产品检测费、管理费、税金、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交货地点:罗马假日花园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交货时间:

第五条 产品质量要求

第六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第七条 货款支付方式

第八条 变更处理方法

在本合同规定交货时间的6个工作日前,甲方如需改变所订产品的规格型号和数量级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乙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甲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 产品保修、补货约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本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 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分,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采购合同(篇8)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供方 蓟县福祥氩气罐装站 (简称甲方) 需方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买卖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合同内容

一、各种气瓶的所有权归甲 所有。乙方丢失或损坏甲方各种气瓶每只赔偿500元、瓶帽每只8元,瓶圈每只2元。

二、产品数量、单价及押金

1、数量:以实际使用计划供应的数量为准;

2、单价:氧气:人民币元/瓶;乙炔:人民币元/瓶; 二氧化碳:人民币元/瓶;氩气:人民币 元/瓶;

3、经双方协定,乙方向甲方缴纳气体钢瓶押金:(大写) ,乙方归还甲方所有气体钢瓶及结清货款后甲方须将乙方所交纳押金全额退还予乙方

三、电话预约,24小时内送货;甲方代运,运费在单价内;交货时乙方当面验收,过后概不负责,经手人签字生效。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占瓶、结算以《各种气体购销合同与凭证》为准;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如协商无效由甲方所在地法律部门解决。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他约定事项:如甲方发现乙方使用其他单位各种气或30日内没有从甲方购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结清货款,收回甲方各种气瓶。

甲方:蓟县福祥氩气罐装站(章) 乙方: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日

采购合同(篇9)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兹需方向供方订购以下产品,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二、质量技术标准:质量按双方封样为准,且符合国家纺织部颁发的一等品标准。

三、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包装要求:门幅、克重、成分严格按照乙方要求的足米匹装。

五、付款方式:预付定金___万元整。甲方交货后由乙方验货,验货合格后15日内付款。

六、如乙方对产品有质量疑问,到货后30天内不开剪的情况下通知甲方,甲方应对所供货物负责。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应在7日内解决,如坯布质量不能达到乙方要求,所有损失甲方须全额赔偿。

七、甲方须按期交货,如有延期,则从交货期到期日次日起开始计算延期天数,按每日总货款的1﹪乘总延期天数计算补偿乙方。如超期致使乙方不再需要该批货物,则乙方有权退回全部订货,同时甲方应全额负担由此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八、甲乙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订立附件。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甲方(供方)乙方(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经办人:经办人:

银行:银行:

账号: 账号:

采购合同(篇10)

需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供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生产用废纸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合同如下:

一、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货数量最终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三、供货价格

1、收购价:随行就市。甲方每次调价应提前两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传真件盖章有效)。

2、价格协商:双方可根据合作的情况和市场因素,协商出双方均可认可的价格。如协商不成,甲方结清应付乙方的款项,双方购销关系终结。

四、乙方送货进场注意事项,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

1、乙方送货进场规则,必须遵守甲方的废纸进出场检验卸货流程规则。

2、消防安全约定:必须遵守甲方的公司管理规定,车辆必须带有防火措施,严禁在厂区吸烟。

3、质量标准:执行甲方的质量标准。乙方承诺严把自检质量关,如甲方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有权拒收,由此引发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4、验收方法:依据甲方的废纸原料质量检验办法验收。

5、计重依据:货物重量以甲方过磅扣点后的重量为准。

五、交货

1、交货方式:乙方运送货物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2、交货时间,地点:每天早上8:00时至下午5:00时为甲方收货时间,乙方将货送到甲方指定的废纸仓库。

3、交货日期:根据双方通过传真签字确认供货数量及价格表中的供货期限为准。

六、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以_______方式支付。

2、结算方法:乙方给甲方供货,甲方根据乙方所供货数量及实际送货验收后价格出具对账单(甲方每天以电子邮件方式将送货明细发到乙方公司电子邮箱),双方核实无误后,乙方开具一次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发票到后,一个工作日内以_______方式进行付款,以此滚动类推。

七、合同的终止情形

1、双方未能就供货数量及价格协商一致的。

2、甲方未能按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货款超过一个月的。

3、合同已履行完毕,双方一致决定不再续约的。

4、因其他原因,双方一致决定终止合同的;合同终止后,双方应于十个工作日内结算并付清已供货部分的所有货款及违约金和资金占用费。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有效期满,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意向,则续签新的合作合同。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往来的传真件签字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开户行:

账号: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开户行:

账号: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采购合同(篇11)

采购方(简称甲方):

供货方(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为确保采购物品质量、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内容: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内容为:在体育公园东侧主入口处,装设两部由中间开关的电动伸缩门,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供货方应考虑如何保证正常运行的问题)、南北长度30米。电动门南北两侧需固定牢靠,且应具备坚固耐用、防风、防跑偏、耐腐蚀、易维修等特点。

二、合同金额:包括设备费、材料费、备品备件费、各种税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及保险费、聘请第三方检验费等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的一切费用、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用。其中备品备件费包括质保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供应商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供应商的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影响交付采购人使用的时间。金额为(大写)(小写)元,(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三、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日内完工。

四、质量、尺寸

1、材质为不锈钢,主料厚度不低于1.0,副料厚度不低于0.6,双电机无轨机器人机芯、电机及主控系统采用国内一线品牌产品,带内外显示屏。采购型号为:银钢323L——A,门高1.6米,每套长17.5米。供货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现货、全新,符合项目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国标或行业标准)。在产品质量保修期内,非因人为或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供货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2、供货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用户单位的电话后,在8小时以内到现场,24小时以内解决问题,不能修复的,必须采取无偿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用户单位的正常使用。

3、免费质保期为3年,门体三年保修,电机及主控系统三年保换,换后质保期顺延。

五、调试和验收:成交供应商免费负责安装及调试。采购人或其委托的质检部门负责验收。

六、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人根据合同进行验收,在安装、调试正常、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七、争议的解决:如发现供货方违反谈判响应文件和合同的有关规定,采购人有权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因服务质量和售后等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提请仲裁或诉讼。

八、其它:本合同经采购方、供货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篇12)

爱安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基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

1. 本基本合同规定了甲乙双方之间采购交易的基本事项,适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所有个别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的约定。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之间产生矛盾时,除非甲乙之间明确表示个别合同优先适用外,本基本合同优先适用。

2. 个别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订单》。

第二条 个别合同的内容

甲乙双方应在个别合同中注明订货日期、标的物的名称、物料代码、规格型号、品番、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到货检查及其他交货条件、采购内码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方式等。依据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可以事先对个别合同的部分内容另行规定。

第三条 个别合同的成立与变更

1. 甲方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乙方对此予以承诺后该合同成立。乙方不得接受任何非书面形式的订单。个别合同有规定的,个别合同优先适用。

2. 乙方应于收到《采购订单》后____个工作日内签名回传,否则订单失效。

3. 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需经甲方有权人签名或加盖章后方为有效,乙方回传的《采购订单》需经有权人签名或加盖章后方为有效。授权委托书及章样另以附件的形式进行确认,发生变更时应事先提交书面通知。

4. 甲方或乙方认为需要变更个别合同的,应立即通知对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因一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5. 《采购订单》中任何项目发生变更时,变更一方需提交书面变更申请,注明变更原因,经甲乙双方授权人书面确认后方为有效。

6. 以上条款同样适用于除《采购订单》之外的其它个别合同。

第四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样品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变更,甲方负责知会乙方更新有关图纸等,乙方应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因此引起的交期延迟,责任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国家环保法律规定及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特殊产品必须有国家特殊规定的质量认证书,并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书和质量检验报告等其他有关所供货物的文件。

3. 乙方应于首次报价或操作人员、物料、机器和作业方法(以下简称4M)变更时无偿多送_____备品。以备甲方质量检查部门检查来料时做实验。个别合同有规定的,个别合同优先适用。

4. 品质检查标准按国际通用的AQL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具体适用哪一款,由双方品质部门进行协商确定。

5.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品质保证期限(产品保修期限)为最少_____个月。个别合同有规定的,个别合同优先适用。

第五条 品质保证

1. 乙方应保证4M符合甲方要求,如有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甲方确认。

2. 乙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 乙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甲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 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甲方有权中止乙方供货。

第六条 运输与包装

1. 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

3.对因运输与包装不当产生的货物灭失与损毁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交货

1. 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个别合同所确定的标的物的交货期。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或延期交货的,应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2. 交货地点:甲方注册地之工厂仓库。个别合同另行约定交货地点的,另行约定优先。

3. 乙方应依据个别合同,添附甲方指定的单据后交付标的物。

4. 甲方在接受乙方交货的同时应向乙方开具收货证明,作为乙方完成交付的证明。标的物完成交付时起,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标的物完成交付前,除甲方责任引起外,由乙方承担风险。

第八条 验收

1.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单》或甲方要求的其他单据。甲方收货人员确认数量及要求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名盖“收货章”确认。

2. 《送货单》上必须注明甲方的物料代码、物料名称、采购内码、数量等事项。

3. 甲方来料检查部门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样品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4. 甲方对乙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即使检验合格入库,但在甲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或者因标的物缺陷引起人身损害的,乙方仍应承担质量担保责任,并及时配合甲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甲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第九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 甲乙双方应综合考虑每个标的物的规格、数量、交货期、货款的支付方式、质量、材料价格、劳务费、运费、市场动态及适当的管理经费以及利润等,协商决定交货价格。

2. 初次报价及变更价格时,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单。

3. 乙方应于送货次月之日前将《对账单》书面递交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按照甲乙方双方确认的付款时间付款。

4. 因乙方原因,超过对账期未提交付款必需单据的,货款支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下个付款期。

5. 付款条件、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见个别合同。

第十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开具《品质通知书》给乙方。乙方应在___个工作日内回复对策报告给甲方。

2. 乙方产品存在品质问题,甲方因生产要求不能退货,要求乙方来甲方选别或返工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邮件之时起,__小时内到甲方处理。

第十一条 声明及保证

1. 甲方与乙方共同保证各自企业符合以下条件:

1.1. 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2. 双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双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4. 双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1.5. 双方发生任何可能导致交货不能或付款不能的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2. 乙方确保本合同项下出售给甲方的货品来源合法,且不会对他人的任何专利、商标或版权等其它一切权利构成侵犯。

3. 乙方确保提供给甲方的发票真实有效。

4. 乙方确保所接受的业务在企业营业范围内。

5. 乙方保证不向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工作人员指定的其他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好处。

第十二条 保守机密

1.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交货或有证据表明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品质通知书》后逾期未回复,每延迟一天,甲方按乙方当月货款的千分之一扣款。若一个月内回复对策存在敷衍、不切实际的情况超过两次,甲方按乙方当月货款的千分之二扣款。根据乙方回复改善对策,甲方有权不定期去乙方工厂查核,甲方若发现乙方未按对策执行,甲方按乙方当月货款的千分之五扣款。当月内同样的品质问题不能重复发生,若同样问题点有超过两次(含两次),每超过一次,甲方按乙方当月货款的千分之二扣除款。

备注:本项扣款金额最低为人民币500元。

3. 乙方存在品质问题,甲方因生产需要不能退货,要求乙方来甲方来选别或重工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到甲方处理。逾期未到,每逾一天甲方按乙方的当月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扣款。经过双方同意。如果乙方不能派人来甲方选别时,由甲方安排人员代为选别,乙方应承担每人每小时伍拾元人民币选别费用。

4.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5. 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百分之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7.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8. 违反第十一条有关规定,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支出的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公证费,以及对方可能被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判处先行赔付的赔偿款等。

9. 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第三款及第五款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任何款项、单方面终止合同,移交政府机关及司法机关处理。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范围同第十三条第八款。乙方另需按甲方应付款余额的20%支付违约金。

10. 其它:。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甲方或乙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对方无须经催促等手续,可以立即解除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

2.1. 违反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经过对方书面催告更正后,在规定期限依然未更正的;

2.2. 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甲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2.3. 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等处分时;

2.4. 受到第三人提出的查封、强制执行或拍卖的申请时;

2.5. 自己或受到他人提出的破产、整顿、清算、重组的手续时;

2.6. 决定解散、合并、分割、减资、转让营业的全部或重要的部分等时;

2.7. 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履约能力的事项时。

3. 如甲方在一年内无需求业务,则此协议自动解除。

4. 协议一旦解除,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甲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

5. 协议一旦解除,甲乙双方应偿还一切债务。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 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条 通知

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3. 一方出现通讯地址、企业名称、公司帐号、经营范围、分立或合并、减少注册资本、营业资格被停止等涉及履行合同的重要事项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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