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合作经营业务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
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为民事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如有劳动关系,另行签订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一致同意按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投资购买本合同项下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并与甲方合作经营道路集装箱运输业务。
第二条 营运车辆详情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投入合作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详情如下。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
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
核定载重量: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
购买日期: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
拖架类型:______________
拖架牌号: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期限
1.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经营管理费用
1.乙方向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标准支付经营管理费用。
2.乙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向甲方足额缴纳经营管理费用。
3.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缴纳的经营管理费用时向乙方开出收款凭证。
4.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车辆购买款项共计 元(大写:
圆整)。
第五条 车辆所有权
1.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但乙方不得要求变更车辆登记。
2.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车辆用于抵押或投资。
3.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本合同项下车辆。
第六条 车辆经营权
1.乙方自主经营本合同项下车辆,享有营运收益并承担营运成本。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车辆转移或变相转移给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 车辆营运管理
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如有修改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合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不得利用本合同项下车辆进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合同期间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车辆进行管理,包括组织对本合同项下车辆的年审,技术检测,安全检查,维护和主管部门年度考核。
5.合同期间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包括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核,安全教育与运营管理培训等内容。
6.本合同项下车辆营运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海关备案手续、港运通等,由甲方按规定在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
第八条 驾驶员管理
1.甲方应当与驾驶本合同约定车辆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驾驶员办理社会保险。驾驶员工资,甲方承担的保险费由乙方支付。
2.乙方自行驾驶车辆的,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归属乙方的营运收入视为工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工资;甲方承担的保险费也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费用承担
1.本合同项下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费用,包括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上述费用,以便甲方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
2.本合同项下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非固定费用,包括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费,非甲方原因产生的行政罚款等,由乙方承担。
3.甲方因乙方违法营运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合同期间,甲方按本合同7约定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5.合同期间,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为乙方办理各种手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车辆保险
1.甲方为本合同项下车辆统一购买以下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车损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3)第三者责任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4)司机乘客责任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
(5)盗抢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6)承运人责任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7)其他。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或保险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向甲方交付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 人身保险
1.甲方为本合同项下车辆的驾驶员购买人身意外险,费用由乙方支付,投保金额不得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或保险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向甲方交付保险费用。
3.如乙方未能如约支付保险费用的,甲方应执行本合同的约定。
第十二条 责任分担
1.非因甲方原因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车辆被查封,扣押或者抵偿甲方债务,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免去相应的经营管理费用。
3.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本合同各种手续,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合同期间,若本合同项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因此产生的相应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包括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交警及保险公司处理,不得肇事逃逸。需要支付有关费用的,乙方应及时支付。若乙方拒绝或无力承担有关赔偿责任而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妥善处理。
5.因本合同项下车辆营运证照遗失,车辆及营运证照被扣,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非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车辆停运期间如本合同仍未终止,乙方仍应缴纳经营管理费用。
6.如因甲方原因损害乙方利益,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非经对方同意,合同任何一方无权修改合同。如果政策变化或有关未尽事宜需要修改补充时,甲乙双方应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合同期内,乙方若发生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连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或累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没有按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用的。
(2)逾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不缴纳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各项费用的。
(3)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或拒不支付有关赔偿费用的。
(4)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5)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_日内未履行本合同第九、第十条约定义务的。
2.合同解除后,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经营管理费用的超出部分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但需扣除以下费用。
(1)依据本合同产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2)甲方代付费用。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运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请求超出部分的经营管理费用及损害赔偿。
4.合同期间,乙方办理营运车辆过户迁出或车辆报废手续需事先经甲方同意,甲方应在10天内向乙方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的,应当提供必要协助,但在完成过户迁出或车辆报废手续之日前,本合同的约定一直有效,相关费用按实际营运天数结算。经营管理费用自双方商定车辆停运或报废时停止缴纳。
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切实履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2.履约保证金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但应扣除乙方各项应付费用,各项行政罚款及迟延履行违约金等。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积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如发生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经济损失,则违约方还须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2.若乙方拖欠甲方经营管理费用及甲方代付的各项费用,自拖欠之日起须按每日拖欠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第十九条 附则
1.日后双方可能达成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集装箱合同【篇2】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双方签订的《集装箱码头作业协议》就乙方经甲方码头进出口的集装箱码头之费用确认,达成如下协议:
1. 适用对象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客户代码: )因自身业务需要或受收发货人委托进入甲方码头办理集装箱疏运所产生的码头费用的确认及结算事宜。
2. 费用确认
i. 乙方凭在进口提货单或作业申请书以及在出口装货单或设备交接单上加盖乙方结算章作为码头费用确认的凭证,并承担该箱的所有码头费用;乙方凭申请的车辆通行ic卡刷卡具有相同的确认功能;
ii. 甲方认可与乙方结算章配套使用之单证更改章,乙方承担因使用该更改章而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
iii. 乙方提供确认章样本如下;
3. 确认范围
i. 乙方承担经上述确认方式确认的集装箱在甲方的码头费用,包括退载及验货费用;
ii. 以上之费用确认方式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得变更。
4. 费用计算
i. 码头费用按照《交通部港口费收规则》和厦门港口管理局和甲方的相关费收标准计算;
ii. 码头费用泛指在码头内产生的一切营运费收及政府规定之代收代付费用。
5. 费用结算
i. 所有结算之款项必须付往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名: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厦门嵩屿支行 账号:
ii. 乙方必须事先根据业务量提供足额的押金,押金金额人民币 元,乙方缴纳的押金应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前转帐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iii. 乙方结算时需提供一张印鉴完整、足额有效的、收款人为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支票,并提供其结算银行名称和账号,便于甲方结算托收;如乙方提供无效支票或出现两次支票空头情况,甲方有权取消其月结资格而采用现金缴纳方式。
iv. 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本合同约定的码头业务费用。当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出具发票并自行使用乙方提供的支票转帐至甲方指定的结算账户;乙方须在当月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处领取发票并同时提交一张新的空白有效支票。
v. 乙方应将转帐支付的开户行和帐户号码在本协议签字栏下方列明。
vi. 对溢收和短收的各项费用,应在结算后180天内提出退补要求,逾期互不退补。
vii. 乙方在收到甲方欠款通知超过5个工作日而未结清费用时,甲方可先行使用乙方的押金抵用结算款,同时通知乙方补足押金。在乙方补足押金前,甲方暂停对乙方的服务;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押金时,应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在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相应退补。
6. 违约责任
i. 乙方拒不履行结算义务,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码头费用结算资格和进入甲方码头办理业务的资格。
ii. 乙方若未能按上述约定的日期付清结算款项的,逾期自结算的次日起按日交付迟付款项额5‰的滞纳金。
iii. 乙方虚抬码头费用或篡改码头费用清单和发票,由此给甲方和包括货主在内的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iv. 乙方需要提前打印码头费用清单,并需甲方商务部门在清单上盖章的,若甲方认为可行,可以为乙方提供,由甲方打印,并盖甲方业务章。但此清单仅供乙方参考之用,不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仍以甲方开具的发票以及所依据的清单为准;若甲方认为乙方的要求不合理的,有权予以拒绝。甲方原则不提供纸质码头费用清单,乙方可自行下载或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接收电子清单。如乙方有特殊情况需纸质清单,应事先书面说明,甲方视情况给予配合。
7. 争议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及分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8.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希望延续协议,双方应以书面盖章确认,否则本协议逾期无效。
9. 协议生效及其他
i. 本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集装箱码头拖车作业协议》的附件,其生效日期和有效期与主协议相同。
ii. 如乙方不按本协议条款履行本协议,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iii.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由双方协商后,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份。
iv.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代表签署: 乙方授权代表签署: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乙方结算银行账户:
乙方结算银行帐号:
集装箱合同【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牌照号及数量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设备租赁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____________
2.工作内容:____________
3.施工地点:____________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押金
第三单元宇宙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七条技术安全要求:出租方要配备具有真实有效操作证的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到场设备必须保证其检验合格证的真实有效,保证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1.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保证所出租的设备能够满足使用要求,如因设备自身故障或能力以及操作人员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2.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设备使用结束出场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集装箱合同【篇4】
监督单位:____________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
作业方一:____________
作业方二:____________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____________现场施工安全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三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三方遵照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严格遵守机械制造行业、建筑和安装行业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方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检查到位、措施到位。
3.施工方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4.在同一区域或在同一地点或同一台(套)设备设施上作业时,施工双方方必须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5.施工作业双方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6.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对方本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内容、安排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7.施工方要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8.发包单位负责对施工方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要对交叉作业地点派安全员进行监督管理,要对施工方定期进行检查。
9.监督单位对一般施工作业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作业要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协调管理。
10.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认真负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
11.该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一份。
12.其他需注明事项:(根据需要填写)。
监督单位:____________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
作业方一:____________
作业方二: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集装箱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权益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一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甲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乙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甲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甲方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4.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目的地免费堆存期为_______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20,RMB/40.
5.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6.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必须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
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 费用结算
a) 费用结算方式:
(1) □半月结:每5日前付清上月16日一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日----15日的所有费用。
(2) □月结:每月5日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b)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c)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
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公司银行账号为准。
d)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一) □货物的运输保险有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 □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 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6)因任何恐怖或任何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7)其他不可抵抗力等
(三) □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公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集装箱合同【篇6】
学 员:(甲方)
培训中心:(乙方) 中太集装箱焊接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太)
一、培训内容:
乙方在合同期内负责培训甲方集装箱生产所需的焊接,喷漆,风割,打磨等技术,每位学员在合同期内能够熟练掌握一门技术,并能够通过集装箱生产企业组织的相关考试,达到为集装箱生产企业服务的实践水平.
二. 双方义务: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缴清培训费,并在受训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培训中心制定的相关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训练,不得随意动用培训中心的设备. 人为造成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乙方为甲方提供训练场所和设备,在甲方培训期满后,推荐甲方到集装箱生产企业工作,并保证甲方的月薪(按试用期满工资计算)不低于培训费的60%.
三. 合同履行:
在签定本合同之前,学员需经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凭体检表进行报名,在培训期间,食宿自理,培训合格后,在合同期满前培训中心负责推荐就业. 合同期为一年.
四.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由于学员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终止培训的,合同终止,培训费不退回;下一次培训,培训费减半;
2.在合同期内,由于学员自身原因而终止培训的,合同终止,培训费不退回; 下一次培训,培训费减半;
3.在合同期内,培训中心不能履行合同,未能将学员培训合格,全额退回培训费.
4.在合同期内,未能推荐学员就业,退回培训费的50%.
5.在合同期内,未能推荐学员就业,在学员自愿的前提下,不退培训费,但负责在合同期满后半年内负责安排就业,如仍不能安排就业,则全额退回培训费.
6.在合同期内,由于学员身体原因而造成的就业失败,培训中心不承担责任,但免费在学员身体恢复后,推荐就业.
7.在合同期内,由于学员身体原因而造成的就业失败并且经确认不能从事集装箱生产的,退回培训费的50%.
8.学员提供的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于虚假证件原因造成的就业失败,责任由学员负责.
9.如学员在就业后两个月内因技术原因被用人单位辞退,中顺免费在半年内推荐重新就业.
五. 责任免除:
1.学员在培训过程中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自身伤害,培训中心不承担责任;
2.学员在培训过程中因不遵守培训中心的操作规程而造成的自身伤害,培训中心不承担责任;
3.战争或自然灾害造成的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六、其他
1.本合同中未提及的培训顾问服务,双方友好协商,重新制定签署协议。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乙方.
集装箱合同【篇7】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 就集装箱租赁一事, 订立本合同, 条款如下:
一、 甲方将宿舍型集装箱租给乙方使用, 如下表格:
二、乙方交租方式:甲方按集装箱及附件的价值收取押金,乙方退箱时租金在押金中扣除。
三、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无限期,最低租期120 天。
四、乙方交完押金后,集装箱使用权归属乙方,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承担集装箱的出厂和回厂运输吊装费用,并负责将集装箱放置地平整或做好基础。
六、严禁用勾机吊装集装箱,如果集装箱箱体及吊头处变形损坏,可按乙方购买处理,甲方有权不予退箱。
七、租赁期间,集装箱内外设施,如地板砖、墙面、电路、门锁、窗户、床、楼梯等发生故障损坏的,乙方应自行修理或照价补偿给甲方。
八、退箱时箱体编号必须与合同所填箱号一致,并持合同、押金单原件回甲方公司办理退箱手续。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向乙方收取押金,共计大写人民币: ¥: 元并开押金收据给乙方,乙方退箱时需将房间打扫干净,经甲方验收,方可办理退箱手续。收回合同及押金收据后、甲方将剩余押金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要求开租赁发票,需向甲方另交8%的税金。
十、吊、运费由乙方承担。起步费每只箱子600元(20公里内,超过每公里10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电话: 负责人: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