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戏观后感(篇1)
在你们眼中,动物们是想被人类圈养,承受主人的一切情绪,还是在大森林中,自由自在过自己想要过的生活?
在你的心目中,老虎该是什么样子的呢?大部分人肯定会说,那肯定是威武凶猛,炯炯有神的双眸,额头前一个王字,一声怒吼,就会散发出凛冽的气息,让人望而生畏。没错,老虎就应该生活在大森林里,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然而,我却见到了不同的老虎。
那天我和朋友去旅行,途中,住宿的地方有一个马戏团,从未见过马戏团的我兴致勃勃地和朋友去参观。在我脑海中印象最深的便是关于老虎的节目。我看到了,有两个笼子,里面分别装着一只老虎,后来,又来了一只小老虎,我猜想那应该是虎爸爸虎妈妈与孩子吧?然而,看到老虎他们的表演之后,我,心里很是愤懑。我看到了原本威风凛凛的老虎,是如何屈服于人类的凶恶。只要老虎表现出一丁点儿反抗,就会招来驯兽师的鞭子来招待,使得原本霸气的老虎变成了一只家宠的小猫咪,甘愿俯首称臣,以主人为中心,一心只会讨主人喜欢,主人说什么就做什么,不敢违抗主人的命令。没有一丝王者的霸气,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的奴隶,卑微到了极点
我想,没有人会喜欢被约束,更何况是天性本就活泼的动物!在生活中,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报酬,可是马戏团这些动物们得到了什么?它们仅仅得到了一顿顿鞭子和一个铁笼子。先别说老虎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种类稀少,就快濒临灭绝,需要我们来保护,哪怕就是一条老鼠,一只苍蝇,秉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条件,我们也不能伤害它们,因为它们也有它们存在的价值。
在马戏团中,虽说动物的表演给观众带来了欢笑,但严格意义上来说,它的存在侮辱了动物们的尊严。在此,我只想说,请尊重动物吧!它们本就不应生活在这种被金钱迷乱的氛围中,而应该生活在自由自在的大森林里!
马戏观后感(篇2)
在这个寒假里,我猜大家都过的很充实吧,没错,我也一样,因为在家待着很郁闷,所以我都用读书来打发时间。妈妈给我买的书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逃离马戏团的熊》作者是沈石溪,他是一名作家,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
《逃离马戏团的熊》这本书每一章都很有趣,其中有一章很精彩,就是《逃离马戏团的熊》这里面讲了熊很乖巧,驯良后来被人类排挤,离开了马戏团,到了一个森林里,觉得寂寞,想回去,回去又害怕。就这样,他每天都在林间空地上转着圈,它还翻筋斗,跳舞,假死,“复活,”直到有一天,一位满脸苍白的人,她以为是穿紧身裤那个人呢?结果他在背后拿了一把枪,举起来,只见火光一闪,它听见“砰”的一声,不知什么东西猛地拍了一下他的'耳朵很疼,很痛,又委屈,又吃惊,他号叫起来,狂怒的追杀,可是那个人已经躲了起来,它累了,找到了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有一天他发现一个窝棚,进了窝棚,吃起了东西,出来的时候又一次被人类排挤……最后他冬眠去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希望大家要爱护和关爱动物,因为动物也会给我们人类带来乐趣与帮助。所以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马戏观后感(篇3)
读了《长裙子短袜子还有一顶蓝帽子》,让我知道了这样一个故事:舒袖、杜珊珊、唐蔓、夏萤她们在同一所寄宿学校上学,并且同住一间屋子。每到星期天她们就要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回家,可是却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她们的衣服就没有了,一到星期一她们的衣服都回来了。星期天,学校放电影,她们宿舍的人都去了,只有舒袖没有去,过了一会儿,舒袖背着一大包东西出了校园,夏萤对那两个人说:我们跟着舒袖一定能查出偷我们衣服的那个人。果然,他们跟到了一片小树林。发现舒袖穿着她们三个人的衣服走了出来,她变得那么美丽,她们骂舒袖臭美,穿着偷来的衣服还到处炫耀。这时来了一个老婆婆给她们讲:原来舒袖家一直很穷,买不起衣服,总穿得破破烂烂的。有一天,财主家的傻儿子看见舒袖穿得破破烂烂的就上去又摸又撕,舒袖恼了就给了傻子一记耳光,傻子就回家找他老子了,他老子来了后舒袖就告诉他是傻子先欺负我的,他老子就问围观的人:是这样的吗?他们一声不出,都怕得罪了傻子他老子。从此以后舒袖老呆呆的,嘴里还一直说着“衣服”。夏萤她们听完后觉的舒袖很可怜,就原谅了她。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对舒袖说:你不能因为家里穷买不了好衣服,就偷别人的衣服穿。但是你学习好让我佩服,我也要好好学习争取考上一所好学校。
我还想对围观的人说:你们太自私了,一点正义感也没有,不在关键的时候帮舒袖说一句公道的话。
马戏观后感(篇4)
《马戏之王》能拥有不亚于《红磨坊》《爱乐之城》的经典歌舞,对服化道、灯光、摄影把控都叹为观止的耀眼,全程营造出犹如《欢乐好声音》那种燃爆氛围,对众生平等呼吁,洋溢着好莱坞励志片那种改变世界决心。梦幻的巨星阵容都载歌载舞,众多配角栩栩如生,简直毫无短板,众多赏心悦目的歌舞大秀,能在IMAX大银幕璀璨绽放,堪称史无前例!
关于“马戏之王”巴纳姆的传奇人生,还是从无名小卒的底层,到经营博物馆,并一手开创世上第一家马戏团,但重点却是锲而不舍的韧劲,以及众生平等的人权。《美女与野兽》导演比尔·康顿编剧的《马戏之王》,能够将欢乐、感动、勇气与泪水等情感元素全部融进大俗套,并且炫耀各种奇思妙想的杂技,包括《爱乐之城》的奥斯卡金奖搭档本吉·帕塞克与贾斯廷·保罗谱写十多首金曲,以及饕鬄盛宴般大型歌舞,这都很震撼人心。
离开“金刚狼”好莱坞全能巨星休·杰克曼,还是向《悲惨世界》那样歌舞双全,以及《铁甲钢拳》那么潇洒大度、有商业头脑,这个将希望散播至全世界的玩梦大师演得淋漓尽致。米歇尔·威廉姆斯的娇妻,从冲破家人的反对毅然决定走到一起,再到后面家庭纠纷,都泼辣有范儿,她声音也甜美抒情。包括两位大咖屋顶的精彩双人舞,周围白布都随风伴舞,有心有灵犀之感。
《歌舞青春》系列中大放异彩的银幕情侣赞达亚与扎克·埃夫隆加盟,无疑是《马戏之王》的明智之举,两人毕竟能歌善舞,CP感超足,群众基础硬。双飞空中吊在绳子上共舞,身姿曼妙的赞达亚,居然像蜘蛛女一样在空中盘旋,并双方配合优美的舞姿,如梦如幻地将杂技、歌舞融合,神来之笔。
《碟中谍5》女主角丽贝卡·弗格森,惊艳出演瑞典国宝级歌手珍妮·琳德,从绝世高贵的扮相到气质,都透出不可方物的魅力,没想到放声高唱《Never Enough》,那种宽广声域的熟练的花腔女高音,打动到所有人心灵深处。如果她是原声,必须给跪了!
片中的马戏团是由一群奇形怪状的人组成,但长胡子的胖女人、黑人、侏儒、肥人、巨人等角色,各个卑微、有生理缺陷,却活灵活现,浓缩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他们不被自己和大众接受,甚至被批评家骂为表演“低俗”,遭到很多人抵制与歧视,但通过男主角的鼓励与行动,都最后突破了自己。
编剧明显在细节上雕琢过苦功,例如侏儒去骑马扮将军找回尊严,有胡子女人冲进上等人聚会咆哮,还有男主角忙于瑞典女歌手的环球巡回表演,忽视了家人与合作伙伴,到外人袭击马戏团的纵火,以及众人重新团结。包括那个清高苛刻的评论家说表演是“马戏团”,被男一巧妙用做品牌,后面批评家坦言“我从不喜欢你们的表演……但外人看来是人性的狂欢”,精辟戳穿主旨。
以正义之心激发出去为成员维护尊严,就连女歌唱家暗自道出自己同样从底层开始奋斗的身世,人物却在进入上流社会委曲求全,都是《马戏之王》折射现实主义的地方。360度全景拍摄歌舞,跳跃性剪辑无懈可击,在大银幕上展现百老汇顶级歌舞的流光溢彩,包括平等奋斗主题都很棒。这是好莱坞工业化标志的经典力作,因为我在IMAX银幕上望见一种伟大的'璀璨想象力与魔力!
马戏观后感(篇5)
曹文轩出过许多的书,我最喜欢他新出的书--《马戏团》。这本书一共有中短篇小说15篇,其中《长裙子短袜子还有一顶蓝帽子》这篇文章让我印象最深刻!不可思议的是,当她们返校后,丢的东西又都回来了,可是临近周末,她们的东西都又丢了,夏萤怀疑是舒袖干的,就和其他两个女孩跟踪舒袖,看她到底有没有偷她们的东西。眼看着舒袖没有往家走,而是走出三里地后,她上了一辆公共汽车,又向一座离公路大约五百米的小镇走去,快到小镇时,舒袖一闪,进了一片小树林。大约过了一刻钟,从树林里走出一个漂亮的少女,白皮鞋,带绒绒球的短袜,墨绿色的长裙,一顶蓝帽子,将平日总是一副忧郁神情的舒袖,打扮成了一个小小的美人儿!舒袖是高傲地走进小镇的,她招摇过市,其他三个女孩却十分反感,便责骂舒袖。有个老婆婆告诉了三个女孩事情的经过,并且让她们原谅舒袖。三个女孩躲在门后,一直看到天将黑,舒袖心满意足地离开了这个小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只注重外表,可能她的内心也有不为人知的一面。美丽的东西是人人追求的,外表的美是短暂的,内在的美才是恒久的。一个爱美的人不能通过丑陋的行为来修饰自己的外表,做错了事就要有勇气说出来,不能因为个人私利而侮辱了别人的清白。而那个老婆婆,为了不让舒袖当众出丑,还劝其他三个女孩原谅她,这种宽容与乐于助人的精神也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马戏观后感(篇6)
国庆节放假,我们在网上发现了郑州首届马戏表演。真是太棒了!我最喜欢动物,但是从来没有看过马戏呢!不过,爸爸也不一定给我买票呀。没有想到,我爸还真同意让我去看马戏。我受宠若惊,上网一查票价,哇,好贵啊!位置好的,竟然要580一张。
爸爸会给我买什么票呢?肯定不会买位置最好的吧。太贵了,我们家是工薪家庭,消费不起呀!没有想到,爸爸居然给我买了最好的票,我很吃惊,爸爸真是一个好爸爸,一个尽量满足孩子愿望的好爸爸。
爸爸开车带我们一家到郑州马戏团所在地去看表演,经过百番周折,我们终于坐到了位置上。
会场上人山人海,座无虚席。共有九个节目,其中几个令我印象最为深刻。
马戏的第一个节目-------浪潮飞人。只见他们上到一个大型铁秋千上,等秋千飞跃上天,秋千上的人就一个个从空中飞跃到斜拉的大布上,中间再做几个让人眼花缭乱的动作,前翻滚,后翻滚……场面极为壮观。
最恐怖的是死亡飞轮。那是三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小伙子,大概有十几岁吧。他们一个个钻进飞轮里,飞轮渐渐的转动起来,其中一个小伙子还从飞轮里钻出来,在转动的飞轮上面走动。我和观众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就像要从嘴里蹦出来。没有想到,这个小伙子还在上面跳起了绳子。观众席上一片惊呼,他竟然用一个黑口袋蒙住了头,在飞轮上行走,有时,还差点掉下去。不过,总算是虚惊一场,四周顿时掌声雷动,我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了!
这场马戏可真惊险,真刺激啊!通过这次马戏,我感受到,爸爸妈妈对我的要求都尽量满足,以后,爸爸妈妈给我提出的要求,我也要努力做到。
马戏观后感(篇7)
进入影院放映厅,人很少,但这丝毫不能削弱这部电影给我带来的强烈震撼。主人公巴纳姆先生的传奇故事,在电影中尽现。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马戏团第一人巴纳姆依靠自己无穷的想象力和锲而不舍的精神,从开博物馆失利到开马戏团成功的故事。巴纳姆凭借对梦想的执着与家人的帮助,成为世界知名的传奇人物。影片中最后出现的一句话“最高尚的艺术是给人带来快乐的艺术。”引起了我的深思。是的,影片中的巴纳姆一直都是这么想,这么做的。虽然中间他也会被名利所牵制,但他最终找回了自己与家人原本坚持的梦想与追求。无形中也给了备受争议的先天缺陷人类们一个温暖的家。看的马戏团总是让人眼前一亮,感到兴奋,快乐。这何尝不是一种高尚的艺术。
谈到了他的名言也就要讲讲这位成功人士了。电影中的巴纳姆脑袋里总是充满着奇思妙想,他永远都在给人带来快乐与新鲜。家人有爱的支持与他自己的不懈努力都在给成功铺路。他白手起家,虽开始事业不顺,但后来他朝着梦想不懈努力,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心有梦,并付出行动的他终于成为一代“造梦大师”。
看完电影,我陷入深深思考。一个人的成功,在于他对梦想的执着,对实践的认真。不仅如此,在深处你总是要有一个信仰一个方向做对的事,做对的人,且给别人带来快乐。
马戏观后感(篇8)
《逃离乡村进城记》是武云溥著的《生如逆旅》中的一篇纪事文章,写的是作家阎连科的故事。
阎连科小时候生活贫困,在他记忆中只在两件事,一是特别饥饿,从来没有吃饱。二是劳动非常辛苦,父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经过多年才盖起了三间石头房。与之对比的是公社干部轻松拎着热水瓶,唱着歌就能去食堂吃饭,还能领工资。知青穿着光鲜,不用下田,每天漫步村头,吹吹笛子,就能到各家吃“派饭”。而村长家是村里最富裕的,住着砖瓦房,吃着大馒头。所以,他盼望的理想日子就是能吃饱,还不用干活。
当时要想逃离乡村只有三个途径,招工和当兵,以及后来的高考,阎连科就经历了这三条路。先是当工人,高一的时候,缀学去了一个水泥厂,虽然环境不好,每天又工作16小时,但一个月能挣90多块钱,他感到很满足,这一干就是两年。1978年国家恢复高考,阎连科跑回家参加考试。报志愿时,考生们不知道报哪所学校,听老师说想去北京的填北京大学,想去郑州的填河南大学,于是,他和其他同学一样都报了北京大学,所以一个人也没考上。阎连科继续想着逃离乡村,就剩下当兵这条路。由于字写的好,他在连队负责出墙报,由于喜欢写小说、散文,他参加了军队的文学创作班,最后逐步成为一名作家。终于,实现了逃离乡村进城的目标。
文章很朴实,但让我感触颇深,我不禁回忆自己小时候在农村的生活,以及刚到小城镇的经历。
上小学之前,我一直生活在河套地区的农村。记忆里,父亲要很久才能回一趟家。突然有一天,母亲调走了,两个姐姐也去远方上学了,家里就只剩下爷爷奶奶和我。
那时候,我经常拿着小木叉子拎着柳筐去捡牛粪、马粪、羊粪,或者跟在爷爷去割草,爷爷背大捆,我背小捆。种地时,爷爷奶奶踏一下方锹,我就往里扔一粒葵花籽,或者一瓣土豆块。白天总是跟着爷爷奶奶下地,即使有一两个玩伴,也很少在一起玩耍。最喜欢的事是坐在爷爷旁边,看着他抽旱烟,和几个老汉们在田间地头、墙根下晒太阳、唠家常。
由于家里不富裕,没有牛马骡驴等大牲口,耕地的时候,都是从其他乡邻家借用,当时还没有租赁一说,只在归还的时候,给点草料或小麦。有一次,先是几个木工来家里做了一辆车,后来爷爷又牵回来一头黄牛。原来,爷爷奶奶攒了好久的钱,和别人家合伙买了一头牛,又造了自家的木车。于是,我们家有了半头牛一辆车。
记忆里,当时吃的菜品种很少,夏天是西葫芦,冬天是土豆和白菜,黄瓜和西红柿都是很奢侈的东西。我穿的衣服大部分是大人们的改小了的,或是姐姐们退下来的,我的鞋子不跟脚,从来都是趿拉着,袜子也只有在冬天才有。
要上小学了,我被父母接到城镇,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看到楼房,第一次看到电影院,第一次知道有个地方叫托儿所,第一次知道路边立的杆子叫路灯,第一次喝到甘甜的自来水,第一次吃到青椒味道是苦,所以直到现在我都不喜欢青椒,……很多的第一次让我眼花缭乱。
进城后,家里生活条件改善了,但和其他人家相比,还是差许多。家里没有衣橱,也就是大立柜,只有四只大板箱,放衣服及贵重物品,板箱上放着叠好的被褥。饭桌是一张不大的小矮桌,8个小板凳围成一圈,全家8口人一人手里端着一只大碗。做为一个农村人,进城后的生活依然让我拘谨、自卑。小学一年级时,从穿着和用具,一看我就是农村人来的。同学们说普通话我还听不太懂,谈话内容我就更不明白了。虽然很快就和同学们熟悉,并打成一片,但农村出来的感觉还是让我一直放不开。
已经很多年没有回过故乡,随着新农村的建设,曾经的院子房子可能都已经不在了,但时不时还会回忆故乡,和正在老去的父母聊聊小时候的趣事儿。
马戏观后感(篇9)
有些蜘蛛一口就能把人咬死。这些蜘蛛很罕见,只在及其偏远的地方才能找到,但它们确实存在。想起这,我就不禁有些害怕,世界上真有这么大的蜘蛛吗?一口就会把人致于死地?这些都来源于,我今天看的小说:《怪物马戏团》
说到怪物,大家一定知道这是很可怕的,一双又大又红的眼睛,手臂到处都是这些都是大家的想象,而这马戏团中的有些算是怪物,而有些却不是,他们又可怕,又让人觉得可怜。这里面的人物有:狼人,他很丑,浑身都是毛,喜欢肉;下来是排骨亚历山大,他是柔体杂技演员;还有拥有两个大肚子的拉莫斯;下来是可以长出胡子的女人;用手走路的汉斯;最后便是毒蜘蛛八脚夫人,还有吸血鬼暮先生。这里的人都很怪。但是他们都是人,只是他们天生就是这样,被人嘲笑,厌恶,人们都叫他们怪物。
既然,你已经清楚了本书中的人物,那么接下来一定要知道故事情节:
达伦。山是这本书里的男主角,他在一场表演后,非常想得到表演中的八脚夫人,后来他下定决心偷来了渴望的八脚夫人,而且用笛子训练它,用传心术来控制它,之后他向一个朋友表演,不料失控,让自己的朋友临近死亡,他心神不宁,最后恳求吸血鬼给解药,救朋友,被迫成为吸血鬼,不在人世,还被许多朋友误会,不再相信他。后来他一直在吸血鬼身边,但他没有吸食过人的血,他的师父吸血鬼,态度温和,很关心他,没有杀过任何一个人,因为他是唯一个善良的吸血鬼
接下来,就让我们互相谈谈看完这本书的感悟吧!我觉得人们不应该嘲笑那些畸形人,他们是有些怪,但他们也是人,也有感情,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多地关心与帮助。小说中的达伦。山,就是一个善良、聪慧、勇敢、不会嘲笑别人的孩子,他可以为朋友舍去自己,自己成了半吸血鬼,他也不会伤害人类。他不畏惧任何东西,那个吸血鬼暮先生也是很好的,他温柔、善良,他很关心达伦。山,他虽然偶尔吸食人类的血,但吸完后,总会帮人类认真的愈合伤口。他不会杀人,但他会杀死吸血魔,不会让吸血魔再伤害人类
如果你也有兴趣去看这本小说的话,千万不要嘲笑那些有缺陷的人类,不要害怕吸血鬼暮先生,因为他们都是善良的,你一定要坚持看完,因为越在后面,越有趣。看完后,你也写篇读后感,一定会有不少收获的!
马戏观后感(篇10)
在这个寒假里,我猜大家都过的很充实吧,没错,我也一样,因为在家待着很郁闷,所以我都用读书来打发时间。妈妈给我买的书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逃离马戏团的熊》作者是沈石溪,他是一名作家,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
《逃离马戏团的熊》这本书每一章都很有趣,其中有一章很精彩,就是《逃离马戏团的熊》这里面讲了熊很乖巧,驯良后来被人类排挤,离开了马戏团,到了一个森林里,觉得寂寞,想回去,回去又害怕。就这样,他每天都在林间空地上转着圈,它还翻筋斗,跳舞,假死,“复活,”直到有一天,一位满脸苍白的人,她以为是穿紧身裤那个人呢?结果他在背后拿了一把枪,举起来,只见火光一闪,它听见“砰”的一声,不知什么东西猛地拍了一下他的'耳朵很疼,很痛,又委屈,又吃惊,他号叫起来,狂怒的追杀,可是那个人已经躲了起来,它累了,找到了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有一天他发现一个窝棚,进了窝棚,吃起了东西,出来的时候又一次被人类排挤……最后他冬眠去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希望大家要爱护和关爱动物,因为动物也会给我们人类带来乐趣与帮助。所以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