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分流应急预案 篇1
为保障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对于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快速妥善的处理,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特制定以下应急措施:
一、抓好源头管理,未经上线检测合格的车辆不得参加春运,严禁司机和司乘人员无证上岗,即严把市场准入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源头。
二、严查三品,在车站设立三品检查人员,在源头杜绝“三品”上车。
三、对于超载的车辆,要坚决卸载分流,不能一罚了结。
四、稽查人员要依法稽查,对于甩客、倒客和哄抬票价,违规经营的车辆要严肃查处,使广大旅客在春运期间走得了,走得好。
五、汽车站对测温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做到非典疫情早发现、早隔离,如遇非典疑似人员,严格按照《石家庄市长途客车运营防非典工作流程图》程序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交通部门,严防非典通过交通工具传播。
六、实行安全生产汇报制,在本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运管站接报后要及时赶到现场,抢救伤员,疏散旅客,将损失降到最低。
七、整个春运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路上巡逻检查制,以高度的责任心来保障春运的安全畅通。
人员分流应急预案 篇2
一、责任倒查范围
(一)车辆在辖区内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不足3人,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较大的。
(二)发生较大火灾、交通等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事故的;
(三)半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3起一次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以及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事故。
二、责任倒查内容
(一)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签订责任书的情况。
(二)是否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办公经费是否保证工作需要;必要的安全监管措施和火灾、交通等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要求配备,并保持完好状态。
(三)每季度是否按规定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
(四)每年是否按规定开展了4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列为本年度重点监督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是否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六)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七)安全生产工作是否依法实施了有效监督管理。
(八)是否按规定时限报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九)是否按规定编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十)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是否快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十一)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文件、台帐、制度以及会议记录是否存档,主管或主要领导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是否记录、落实。
(十二)与发生事故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责任倒查的程序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认为符合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条件的,提请公司同意后,下发责任倒查通知。
(二)根据事故情况,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提请公司同意,报请并协同各级安监部门进行责任倒查。
(三)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在30日内向公司提交倒查报告。
(四)如公司对责任倒查报告无异议,上报各级安监部门处理。
(五)待收到主管部门处理决定20日内,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责任倒查情况通报。
人员分流应急预案 篇3
目前,景区已进入森林防火警戒期,加之五一小长假的到来,景区又将迎来大批休闲度假的旅游人员和自驾车辆,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搞好景区五一小长假期间旅游安全接待和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游客、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和景区安全,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景区20xx年五一小长假期间旅游安全接待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旅游接待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小长假期间景区各项工作的全面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下设办公室于管理处保护管理科,由某某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小长假期间领导小组成员通讯工具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景区各经营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旅游接待工作组,制定接待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落实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相关责任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值班纪律。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切实保证景区森林防火安全,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和景区经营企业搞好景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和娱乐项目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切实提高景区服务质量,确保景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树立国家森林公园良好的对内对外形象。
(一)节前安全检查。于4月29日开展景区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森林防火、道路交通、娱乐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
(二)景区森林防火安全
1、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负责进一步完善景区森林防火预案。x公司负责景区护林巡查工作;景区各经营单位负责各自区域的护林巡查工作。
2、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调集宣传车在景区开展森林防火巡回宣传;x公司负责在景区大门向进山游客发放森林防火提示卡;各经营单位负责对入驻客人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前台及客房摆放森林防火警示温馨提示卡,确保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3、强化巡护队伍建设。一是充实护林队。各经营单位负责将所辖区域巡护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每名护林人员,签订巡护责任书,明确划分责任范围,确保每个角落都有人负责。二是充实应急扑火队。充实景区8支应急扑火分队,共计135人,其中x公司分队47人,分队20人,分队11人,分队22人,x酒店分队8人,狩猎场分队5人,x12人,x10人,分别配套完善相应扑火工具和物资,由负责统筹安排扑救事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加强野外火源控制。x公司负责在景区大门、帐篷露营区、露营区、接待中心、和大草原等重要路段,重点防范游客及村民的野外用火行为。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火令》,警示入山人员;在景区前门票房、后门票房、和重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哨卡;景区大门每个售票点设置火种寄存箱1个,为进山游客保存打火机、火柴等火源;各酒店及农家乐禁止贩售打火机、火柴等火种火源。禁止野外用火,见烟必查,见火必究。
5、充实防火物资储备。负责调集森林防火宣传车x台(含x公司x台),配备抽水水泵x台、高能水枪需要x件、风力灭火机台、油锯台、铁扫把把、砍刀把、灭火弹x件、森林防火组合工具x套;景区各经营单位负责配齐相应扑火物资,确保有备无患。
6、加强值班巡查制度。、景区各经营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现场指挥,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应急队伍集中待命,保持通讯畅通、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火警火灾,立即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调集景区应急扑火队进行扑救。
(三)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由县x公司负责。制定完善交通工作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确保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通畅。
(四)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由x镇工商所负责,和x公司配合。加强市场巡查,认真做好景区市场管理,严禁欺行霸市、短斤少两、尾随兜售、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游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马匹出租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野马”无证经营,严禁拉客宰客、哄抬市价和恶性竞争,全力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五)娱乐设施安全。各游乐项目经营单位必须在4月29日前安排专业人员对营运设施及器材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检查、维护,消除隐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停业整改,凡应年检而未年检的游乐项目不得营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游乐场所要设立明显的游乐须知,告知相关游乐项目的操作规程和危险因素,切实加强游客游乐期间的安全管理,及时为在游乐活动中不慎受伤的游客提供救助,并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
(六)特种设备、消防及食品卫生安全。各经营单位要重点抓好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和饮用水等食品安全管理。严禁出售野生动物、野生菌类和过期、变质食品给游客食用,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人员分流应急预案 篇4
一、治安方面处置:
1、发现紧急情况,门卫第一时间按下紧急报警按钮。
2、各班教师首先要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3、组织应急处置小组人员立即到岗,保护校园内师生安全。
4、110到警后,协助警察处理事件,保护好现场。
5、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6、掌握现场情况,认真仔细调查。
7、认真提供所知情况。
8、查明问题原因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9、向上级部门报告处理结果。
二、火警方面处置:
1、发现火警,立即报警119,同时切断电源,告知全园,立即组织学生从安全出口疏散,并组织人员灭火。
2、安置受伤人员救治。
3、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4、查明火警原因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5、向上级部门报告处置情况。
三、防盗方面处置:
1、保护现场,报警110
2、向上级部门报告。
3、掌握现场情况,认真仔细调查,向公安部门提供情况。
4、上报丢失情况、采取措施。
四、食品卫生方面处置:
1、幼儿食品留样放入冷藏室,时间标清,量够。
2、发现幼儿进食后出现不良反映,立即送医院检查,同时通知家长,并上报。
3、吃过饭菜留样待查,并组织人员调查原因,追究责任人责任。
4、向上级部门报告处置情况。
五、幼儿意外伤害处置:
1、发生幼儿意外伤害后保健医生不能处理的,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检查治疗,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家长,第一时间上报。
2、查明意外发生原因,明确责任。
3、按照学生伤害条例之规定,明确责任,严肃处理。
4、做好家长工作,以达到家园共同协调处理。
5、向上级部门汇报处置情况。
六、各类传染病处置:
1、加强晨检,密切关注幼儿身体状况。
2、体温超过38度予以登记,及时送医院、通知家长,对患者进行跟踪观察。
3、发现传染病患儿,立即隔离,对患儿接触过的物品进行彻底消毒,有必要时全班隔离。
4、发生群发传染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及时向上级汇报处置情况。
人员分流应急预案 篇5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紧急通知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总指挥:包额尔敦(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于世鹏(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邢云福(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德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丽华(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王双全(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业余体校校长)
唐高娃(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文化馆馆长)
黄绍布(图书馆馆长)
包俊杰(乌兰牧骑队长)
下设办公室,主任:任结石(文化旅游体育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联络人:赵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乔晓丹(旅游股股长)
蔡春红(体育股股长)
任春莲(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设立协调保障组、景区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和日常检查组等4个工作组。
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1、协调保障组:由于世鹏任组长,由机关办公室、文化股、文物所和乌兰牧骑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事务的联系和协调。负责统筹和协调物资保障工作;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运输等事宜;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
2、景区秩序维护组。由邢云福任组长,由旅游管理股和文化市场管理股人员组成。及时处置与疫情有关的景区突发事件,维护人员稳定;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3、宣传组。由刘丽华任组长,成员由党建办、艺术股及图书馆、文化馆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
4、日常检查组。由胡德峰任组长,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组成。负责开放景区景点、文化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应急事件发生时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防范措施
1、启动疫情检查、登记工作,各旅游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都要第一时间做好应急预案,建立工作制度。配备发热枪,对景区的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排查,并做好记录。
2、景区景点要做好外地发热客源的检查工作。禁止接待外地游客进入景区景点。
3、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经营网点都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设置提示牌;在LED屏上滚动播放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知识,提醒游客做好预防工作。
4、景区景点要为游客准备口罩,免费为游客发放,并叮嘱一定要戴好口罩做好预防。
5、除特殊情形,严禁组织开展大型活动;
6、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从即日起,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7、做好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配备好口罩等。
8、关闭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窗口单位。
9、旅行社暂停组织旅游服务。
10、做好联络工作,要加强与盟文化旅游部门和旗卫生部门的联络,及时掌握最新信息。
三、应急响应
指挥部成员和各组长接到指挥部启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本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迅速赶赴景区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县两级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舞钢花博园景区恢复开放初期新冠肺炎的防控及应急工作,最大程度维护和保障工作人员和广大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依托花博园景区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独特的户外游览特征,花博园景区将于20__年3月6日正式恢复开放。
本着为游客提供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和谐、健康平安、放心愉悦的游览环境,我们在严防严控的基础上,提供安全保障,以保证防控不松懈,游客更舒心。
一、疫情管控期间景区及工作人员防控措施
1、严格景区消毒处理和卫生保洁。景区全面执行严格规范的防控消毒制度。对景区、停车场、卫生间、游乐场等服务设施、服务场所、服务工具等进行一日三次全面消杀处理;对进入景区停车场的车辆进行消毒处理,并视情况留足车辆间距;景区游乐场、按核定承载人数,实行减半隔位载客运营;景区入口处配备75%的酒精棉球、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严格执行保洁制度,景区卫生环境做到不间断保洁,垃圾实行分类处理、及时清理。
2、严格管控客流量。景区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瞬时游客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50%,确保游客间可保持间距达到1.5米以上空间。
3、景区各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及相关防护器具,接待服务时应与游客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
4、景区专设秩序服务员,不间断巡回服务,对游客间距、用具使用等防护措施进行温馨提醒。
二、疫情管控期间游客防控措施
1、体温检测。景区实行入园体温检测管理制度,利用红外成像测温仪检测体温;体温异常者谢绝入园,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安全防护。游客须遵守文明旅游公约,佩戴标准规范的口罩,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做好个人防护。遵守景区管理制度,如实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主动配合景区工作人员的管理。谢绝未戴口罩者入园。同时按照景区规定,对体温≥38度、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在劝其到发热门诊诊疗外,同时第一时间向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谢绝携带宠物的游客入园。
人员分流应急预案 篇6
目的:为确保我项目部道路管线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地展开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由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
具体分工如下:
1、负责现场,任务是掌握了解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
2、负责联络,任务是根据指挥小组命令,及时布置现场抢救,保持与当地电力、煤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等单位的沟通。
3、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当事人与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
二、道路管线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第一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小组,并停止施工。
2、当机立断,尽快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方,防止二次伤害。
3、立即组织职工自我救护队进行自救,并向当地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加强支护和支持加桩板等,对边坡薄弱环节进行加固处理。
5、如由周边弃土、堆料或其他机械设备施工所致,则迅速运走弃土、堆料和机械设备,并派专人负责基坑土体隆起和开挖时周边的位移与沉降变化的监测工作。
6、项目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指令全体成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开展抢救和现场秩序的维护。
7、指令善后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做好与当事人家属的接洽善后等工作。
8、现场安全员对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和相关处理报告,并上报公司及上级机关。
三、应急物质常备药品:
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
四、通讯联系
医院急救中心 120 火警 119 匪警 110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有关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手机:
安全员手机:
技术负责人手机:
施工员手机:
五、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关闭机械,以免二次伤害。
2、要求心肺复苏坚持不断的进行(包括送医院的途中)不能随意的放弃。
人员分流应急预案 篇7
为了迅速、准确、全面的掌握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时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国务院第34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7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对全局公路系统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报告程序制度规定如下:
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按下列情况分别上报。
1、发生死亡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立即报告管理局,在报告的同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死亡事故由局安全监督科每月统一上报省公路局安全监督处。
二、事故报告包括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三、事故报告之后,要跟踪事故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到处理完毕。最后,还要回头检查。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制定出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报告渠道畅通。
事故报告力求及时、准确。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迟延不报的,由局安委会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人员分流应急预案 篇8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认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推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改变城乡环境状况,促进清洁家园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处理
在平原地区、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乡镇、村庄垃圾处理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
在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沿江地区和地震灾区,县域内已建有垃圾集中中转、处理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的地区,城市周边乡镇、村庄的垃圾应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运输距离较远的乡镇、村庄目前可采用就近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逐步实现集中收集、集中处理。
在民族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推行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有卫生填埋处理、堆肥化处理、焚烧处理和多元化垃圾综合处理等。
(二)生活污水处理
平原、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的乡镇生活污水必须采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方式;村庄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方式,村庄集中聚居区根据经济情况,可采用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
丘陵地区、盆周山区乡镇所在地的场镇应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在建设方面可采用运行可靠、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处理方式;缺水地区处理达标后废水尽量考虑农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或居民区可采用分散、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与农用相结合的方式。
民族地区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应以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农村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有生化处理、自然处理或强化生化与自然处理相结合等方法,有沼气池、化粪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方式。
四、工作标准
(一)集镇: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必须≥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运贮、处理,依法有序。
(二)农村:各种生活污水、垃圾依法集中收贮、运输,按规定要求有效处理,不得乱排乱放。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80%,秸秆综合利用率≥6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村,明确具体责任人,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
(二)积极争取,加大投入
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认识。
(四)加强指导,分类治理
分类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做到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选择投资少、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实用工程。
(五)加强督察,追究责任
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专项督察,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县(区)和乡镇,予以通报,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当事人责令限期整改。
人员分流应急预案 篇9
一、总则
编制目的
为规范旅游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地开展旅游应急处置,提高各类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社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旅游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铜仁市万山区旅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风险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包括:洪水、暴风、暴雨、大雾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因突发卫生事件造成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安全健康的事件等。
因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国内游客旅游安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安全突发事件。包括:港澳台、外国游客、辖区外游客等在本乡行政区域内发生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踩踏等造成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行政区域内的旅游突发事件。乡人民政府在万山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参与处置。本预案指导全乡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科学处置。依照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规范、协调、灵敏、高效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制度和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专家队伍、专业人员的作用,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大力提高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乡政府是旅游突发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为加强对我乡旅游突发事件工作的领导,成立下溪乡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预测与预警
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1预测预警系统
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旅游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乡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设立统一的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接收平台,接收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报送的旅游突发事件信息。
乡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接到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分析、判断,对达到一般预警级别的,依照各专项预案所确定的预警等级提出预警建议,并及时报告乡政府,由乡政府作出预警的相关决定;对达到较大预警级别的,按照“统一接警、分级处置”的原则,向县应急办报告,由县政府作出预警的相关决定。
2.2预警级别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能预警的旅游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旅游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级、较重、严重级、特别严重四个预警级别。
各旅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应依照以上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在各自制定的专项预案中对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加以细化。
2.3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旅游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涉及跨乡镇的一般性旅游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经县政府批准。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形式进行,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办公室、旅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同时,各部门应依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立即做好适时启动相应旅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准备,切实履行各自所承担的职责。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适时通报。
3、应急处置
对发生一般级别的旅游突发事件,乡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辖区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相应的县专项应急工作机构。
3.1善后处置
乡政府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1)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
(2)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
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3)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在参加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期间,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
没有单位的人员由乡人民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助。
(4)对旅游突发事件中的人员伤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
3.2调查与评估
乡人民政府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政府作出报告;涉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旅游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材料,还要向省、市、县人民政府报告。
乡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县政府报告。
信息发布
旅游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4、应急保障
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力资源
按照专兼结合、社会参与、规范适度、协调配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构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派出所、医疗卫生等旅游突发事件的基本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指挥机构的指令,承担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本专业抢险救援任务外,应当根据需要和有关指挥机构的指令,支援其它抢险救援工作。
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其装备水平。
应当加强以乡和村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发挥其在应对旅游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政府的要求,对本单位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为其它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提供支援。
各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加强协调配合,互联互动,以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预备役部队、民兵、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
财力保障
乡人民政府所需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乡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物资保障
加强对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当依法查处并及时予以补充;对过期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新。
对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需要而本乡紧缺且无生产能力的物资,应当在保证一定数量储备的基础上,与县政府建立畅通的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能够迅速从其它省、市、县调入所需物资。
基本生活保障
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与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联系,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医疗卫生保障
乡卫生院组建医疗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尽快形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尽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并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的不同环节和实际
人员分流应急预案 篇10
公路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地处沿海山区,多风、多山洪,每年的风汛期间,各种复杂气象严重危及公路畅通和重要设施安全。为提高我段应对公路突发性事件应急能力。有效提高干部职工的实战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做到临危不乱,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制定应急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县公路管理段“道路保畅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抢险需要,成立应急抢险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五个应急工作组:现场技术指导组、机械设备组、交通安全维护组、后勤保障组、通讯报道组。
应急抢险指挥部:由县公路管理段段长担任总指挥,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应急抢险工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应急抢通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协调各组行动。
现场指导组:由县公路管理段副段长担任组长,段养护科全体人员为组员。主要职责:调查、核实灾情,组织监测、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对策和措施;指导现场抢修的技术工作,确保现场抢修工作按规范有序进行,并及时将险情及抢通情况向市公路处、县交通局汇报。
机械设备组:由县公路管理段副段长担任组长,各道班班长及机械组组长为组员。主要职责:负责现场抢险机械设备的调运及临时机械停靠场的选择,指导现场抢险设备操作技术,确保抢险机械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交通安全维护组: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副大队长任组长,各中队中队长为组员。主要职责:负责设立沿线交通标志,起到警告、预告及分流作用,同时维护抢险现场等候车辆及行人的秩序,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后勤保障组:由县公路管理段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办公室其他人员为组员。主要职责:负责落实现场抢险必须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做好抗灾抢险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排队等候车辆的思想稳定工作,同时向等候车辆的司机和车上乘客提供热情服务,如提供饮用水、食品饮料及必须医药用品等。
通讯报道组:由县公路管理段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办公室相关人员为组员。主要职责:负责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应急准备
县公路段“道路保畅通”工作领导小组在平时,要全面审查道路保畅通工作的所有程序,确定该工作各个环节的协调与工作步骤,力求做到精心准备,万无一失。具体为:
养护中心负责公路上边方现场的设定,做好道路保畅通现场山体的挖除及塌方石块的堆放工作,所用的标志牌及禁止进入危险区警戒标志的准备。办公室负责落实所用的物资,如喊话扩音器,安全帽、雨衣、雨靴、食品和必备药品。养护科负责落实现场抢通所用的机械设备及人工,如挖掘机、铲车、翻斗车等机械设备。路政大队做好车辆的分流及拦截工作,在现场相应路口设立数量齐全的警告、警示标志,并在有关路口安排人员负责指导分流车辆的工作。
三、险情范围
在易发生险情的上边坡、路基塌方、挡墙坍塌、桥梁隧道等路段。因进入梅雨汛期持续降雨,或受风暴雨的侵袭,以上地点事故易发,易处交通中断状态,令车辆行人受阻,或诱发续后的大体积坍塌。
四、具体步骤
1、道路保畅通操作程序安排
(1)公路段接到养护中心公路及交通中断情况的报告。
(2)公路段接报处置:立即向段“道路保畅通”领导小组汇报。马上派出公路段养护、路政人员赴现场观察险情、坍塌方量测算及交通维护。
(3)公路段“道路保畅通”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下令启动“道路保畅通”应急预案,指令机械设备组调运有关机械立即到达现场,交通管理组落实交通分流及管理措施。“道路保畅通”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在段办公大楼门口集中,立即赶赴现场。
2、抢险工作开始
(1)在道路点适当位置设立临时指挥点,各组组长向总指挥报告应急抢险准备情况。
(2)现场指挥简单介绍现场情况及发展态势,抢通方案、交通管理情况、对策及建议。
(3)指挥部下达命令:
交通安全维护组:设置分流、警告、警示等标志,在分流点派专人负责车辆的分流工作,封闭公路、设置安全警戒区,保证车辆及行人的安全。
机械设备组:立即启动相关机械设备进入现场进行清运,听从指挥,统一操作。
现场技术指导组:指导清运机械的技术工作,同时要继续监测险情,有情况及时报告。
后勤保障组:协助交通安全维护组做好过往等待车辆及行人的思想安定工作,同时积极提供人性化的服务。
宣传报道组:做好现场宣传报道工作。
五、抢险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各组组长要尽心尽力,精心组织,要加强组与组间的协调,确保人员、机械和分工到位。
2、全力以赴、同心协力。全体干部职工必须高度重视抢险道路保畅通工作。不可粗心大意、敷衍了事;不可漫不经心,无所事事;要以强烈的责任心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的精神,积极投入抢险工作,为道路保畅通工作尽心尽责。
3、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要明确我县道路保畅通工作特点,选择有针对性的突发性难处置路段进行实战演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培养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公路抢险队伍,为有效应对任何可能出现的灾害打下坚实基础。
人员分流应急预案 篇11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突发的机械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木材行业的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专项(车间)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本预案属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车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共同构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专项(车间)预案如有必要,以后完善)。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车间)应急预案是针对专项的及各车间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主要明确救援的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5、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本单位危险性分析
1、单位概况:
我公司是一家木材加工生产企业,位于耿马城郊三公里处,从业人数280人左右,主要加工木材成品。生产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具有的固定性;木制品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生产机械设备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立体交叉作业和高空作业多;由于这些特点,给生产活动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导致发生火灾、机械等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经实地勘察与分析,公司在生产活动中存在以下危险源:机械伤害、带电设备触电伤害、高处坠落伤害、噪声、火灾事故等有害因素。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室)。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总经理
联系电话:
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黄从德
联系电话:
下设应急救援小组:各车间主任、办公室机动人员
2、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研究制定、修订本公司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②负责指挥特别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
③分析总结本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④负责本指挥部所属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⑤承办上级应急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2)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
⑦应急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3)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负责人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厂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本厂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4)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快速反应、全力做好事故现场抢救、安全保卫、医疗救护、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后勤保障、危险源风险评估、技术支持等应急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①建设工程开工前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做到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要符合“三同时”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落实防控措施。
③加强现场巡视,对危险源进行辩识登记,掌握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④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对危险源防控措施进行动态监控,认真整改存在隐患和问题。
⑤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检查处罚,切实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⑥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生产活动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生产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生产安全风险。
⑦制订和实行生产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⑧制订和实施生产安全承诺,确保安全投入。
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预警信息主要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避免事故发生提前进行警示,有针对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产车间认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刻吸取已发生事故的教训,总结经验,确保安全。
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报告通知
①公司应急救援组织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电话为:
②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由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
③为有效开展事故救援活动,现场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公司第二批救援力量。待第二批救援力量都无法控制整个事态时,现场的最高指挥员应立即拨打以下电话寻求社会增援(向以下部门报告):
火灾:项目负责人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求援。
急救:项目负责人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求援。
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遇险人员人数;现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⑤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接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应急值班人员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向各救援小组成员下达赶赴现场指令。
⑥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抢救排险。
⑦事态无法控制时,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2)信息上报
①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最终由公司总经理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初步掌握的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批准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等。事故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③按照国家规定,在1个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行政主管部门(安监局)进行报告。
(3)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主要负责人→应急值班电话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各应急小组→应急小组人员→公司有关部门。
五、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级”(扩大救援响应)和“二级”(公司级救援响应)两级。
2、响应程序
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警情判断、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事态控制、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
3、应急响应的一半处理程序
①、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生伤亡事故时,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并逐级上报,火警火灾事故拨打“119”请求救援,人生伤亡事故应立即包扎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不管是哪一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②、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当班员工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救援。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和消防水管等消防设施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
3、应急结束
当社会救援赶到现场,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受灾人员全部安全撤离,消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①发生事故工程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③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⑤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①事故报告人情况;
②事故发生前和救援过程中有关的影响资料;
③事故初步上报情况及报告内容。
六、信息发布
事故发生后,由应急救援副总指挥代表应急小组,把应急救援各阶段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向各部门通报,发布的信息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行政主管部门一致,客观准确表述事故态势、发展状况及救援情况。
救援结束后,事故调查和处理信息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七、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构成
应急总指挥
应急副总指挥
善后工作组
后勤供应组
消防灭火组
危险源风险评估
事故调查组
技术处理组
物资抢救组
现场抢救组
1、应急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
同志担任;
2、应急副总指挥由公司副董事长
同志担任;
3、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后勤部部长
同志担任;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组长由公司厂长
同志担任;
5、技术处理组组长由公司技术负责人
同志担任;
6、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公司人事部
同志担任;
7、后勤供应组组长由公司采购部
同志担任;
8、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
同志担任;
9、物资抢救组由现场总指挥指定人员组成;
10、消防灭火组由应急救援小组、各车间临时抽调人员组成;
八、后期处置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善后处理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善后理赔工作。
九、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应急工作相关联的部门、人员通信联系方式:附件
(2)各应急小组成员联系方式:附件
(3)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
后勤保障组负责定期维护上述联系方式,遇有电话变更,及时更新,确保联络畅通。
2、应急队伍保障:
每个车间必须建立一支现场自救队,成员由车间主任组织车间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由公司后勤部配合生产部负责领导,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4、应急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
款项支出。
使用范围:应急救援所需设备或物资。
数额:
监督管理措施:由财务部监管经费的使用。
5、其它保障:
(1)公司设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
(2)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备用车辆可由公司总经理临时指定(也可配备专车),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驾驶员由总指挥临时指定(也可指定专职驾驶员)。
(3)安全保卫人员应常备用于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在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使用。
(4)安全保卫人员应常备用于应急消防专用的消防水带,一旦突发火灾事故,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扑灭火源。
(5)安全负责人应每周对消防器材设施和设备等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过期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6)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勇敢、科学、冷静应对事故,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7)在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和外出时,副职必须承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当指挥部正(副)总指挥都因工作不在公司时,总指挥由厂长担任。
十、培训与演练
1、培训
①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培训计划。
②培训方式包括:应急救援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救援设备现场操作、自救常识演练等。
③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掌握突发事故后各类自救常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等一般应急器材。
2、演练
公司和各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抢救、疏散、救援响应能力。
各应急组成人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救援预案制定的缺陷。
十一、奖惩
1、对于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以及临阵脱逃者,将给予行政处分。
2、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不服从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3、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3、在应急救援中,受到伤害的员工,按照工伤条例进行赔偿。
4、事故处理完成后,由发生事故所在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备案。
十二、附则
1、术语和定义:
①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②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③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④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⑤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2、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公司办公会核准后实施,留公司应急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公司后勤部和生产部备案。同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3、维护与更新
每次培训演练结束或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颁布及人员设置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补充预案。
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办公室制定和负责解释。
5、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经公司办公会核准自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
人员分流应急预案 篇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发生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负责领导全省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办”),设在省水利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关部门、行业根据需要设立部门、行业的防洪防台风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防指职责
(1)统一指挥全省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省防指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
(2)在省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省防指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大型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6)组织气象、水利、水文、海洋、国土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
分析会商暴雨、洪水、台风发展趋势,提出防御部署意见。
2.2.2省防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省政府、省防指有关领导报告并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洪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省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省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洪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3)负责省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省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省气象、水文、海洋预报部门负责对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海浪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省政府和省防指,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3.2预案准备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应及时修订完善城市防洪防台风预案、渔业防台风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洪水调度方案等各类预案方案。
3.3预防行动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城市、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修订水库、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质灾害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
汛期,省防汛、气象、水文、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全省云情、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相互沟通,做好上传下达。
3.4响应级别
按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响应工作
4.1总体要求
4.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省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进入汛期,省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
4.1.3省防指成员单位按照省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防洪响应
4.2.1Ⅳ级响应
4.2.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Ⅳ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且暴雨可能对我省造成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5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20~3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险情。
4.2.1.2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
(2)省防办加强值班力量,由办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收集险情、灾情;掌握发洪区相关水库的运行情况,并对其它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必要时组织指导相关水库实施防洪调度。根据会商意见,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加强降雨监测,滚动发布短历时暴雨信息,预报发洪地区未来降雨发展趋势,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省政府、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和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强洪水监测和预报,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发布洪水消息或警报,及时向省防指报告暴雨、洪水实况和洪水预报。
(6)省防指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4.2.2Ⅲ级响应
4.2.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Ⅲ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较大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30~5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4.2.2.2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紧急通知,部署防洪工作。组织做好发洪区相关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省防办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地区的险情、灾情;对发洪区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监视。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加强加密暴雨监测、预报工作,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省政府、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省水利厅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江海堤防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密对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根据洪水发展趋势,省防指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7)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级、各部门组织运送抢
险物资器材。驻闽部队、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协调和部署所属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防指报告各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8)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指挥部要加强值班,在省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省军区、武警福建省总队、省委宣传部、省气象局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3Ⅱ级响应
4.2.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Ⅱ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较严重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堤防或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或中小河流的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生比较严重内涝。
4.2.3.2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省防指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省防指协同指挥,协调指挥驻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救灾。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做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省防办及时收集发洪地区险情、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的抗洪救灾动态,提出重大防洪决策建议意见,适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继续加密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4)省水利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密切监视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向省防指报告。提出重要防洪工程调度和抢险的建议意见。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逐时掌握江河洪水实况,滚动预报主要控制站洪水过程,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省防指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抗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7)抢险队伍根据省防指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8)省民政部门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9)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地区防汛指挥部,在省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10)省军区、武警福建省总队、省国土资源厅、省委宣传部、省气象局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4Ⅰ级响应
4.2.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Ⅰ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严重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
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生严重内涝。
4.2.4.2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部队、部门、设区市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继续做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必要时,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请求上级和有关方面支援。
(3)省防办对重大防洪决策提出建议意见。反馈省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报省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4)省气象局(台)继续认真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5)省水利厅提出重点防洪地域、保障部位、出险工程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6)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继续做好洪水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7)驻闽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协调组织所属单位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省防指协助总指挥工作。
(8)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指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根据应急需要,省防指通知有关成员单位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5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省防指应视情调整防洪应急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省防指应视情宣布终止防洪应急响应。
4.2.6灾后处置
当降雨过程结束,江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各级防汛指挥部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修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
(1)省防指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2)省防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省水利厅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确保安全度汛。
(4)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继续严密监视并实时报告洪水动向,直到江河洪水位低于警戒水位以下,及时分析暴雨洪水的主要特性,论证最大降雨频率和洪水频率、成因及规律,并向省防指报告。
(5)省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省防指。
4.3防台风响应
4.3.1Ⅳ级响应
4.3.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台风Ⅳ级响应
省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
人员分流应急预案 篇13
根据《xx县水务局关于开展全县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内容要求,现将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全力保障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全力保障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工作重点:重点围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特点对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开展检查和整治,特别是要全力确保重点设备和关键设备运行、有限空间作业和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运营部。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污水处理厂(站)联系,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内容
(一)检查范围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施设备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由公司负责运行管理的'xx县污水处理厂,以及微型污水处理站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厂(站)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组织落实,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并深入操作一线逐点排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收到实效,不流于形式。
(二)做好查出问题的整改
各厂(站)要根据主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坚持“查出即改”的工作原则,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分析产生原因并及时消除,对查出的问题要尽快整改。对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或隐患,要立即解决。对暂时不能消除的要制定控制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制定整改计划,确保可控在控。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按要求及时上报公司协调解决,坚决杜绝发生季节性事故。
(三)全面做好设施设备特别的应对工作
各厂(站)要继续做好汛期应对措施的落实工作。要结污水处理行业的实际抓住重点,做好高低压供用电柜、生化处理系统、潜污泵、风机等重点部位出现特别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物资的完备,保证应急队员的通讯畅通,提高管理人员及运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四)坚持标本兼职,构建长效机制
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标本兼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人员分流应急预案 篇14
为加强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全面提高其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方案所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xx镇境内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所有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二、责任分工
以“属地为主、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和谁建设、谁运营、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体系。由于xx镇辖区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维护管理没有统一纳入第三方运维,目前维护管理的主体是建设施工方和镇村两级。集镇、xx村污水处理厂由拓兴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其他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由相应行政村作为运维管理责任主体。各级主体层层负责,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运维措施
(一)集镇xx村污水处理厂、xx村入河排污口2个,该两村由区住建局拓兴公司运营管理,达标排放,镇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二)其他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含xx村、两个污水处理厂)由村级维护管理,镇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1、xx村、两个微动力污水处理站,由所在行政村负责运营管理,要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特别等现象发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要对池内应做到无板结、无垃圾、无杂草,保持场地的整洁美观,乡镇和环保部门督促落实尾水正常达标排放。
2、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营管护,管护过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第三方支付,并确保尾水达标排放,乡镇和环保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三)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由各行政村作为运维责任主体。
1、除xx村、xx村污水处理站采用微动力外的其他村污水设施由各相应村负责运行管理,、xx村由各村指定专人定期加强维护管理。
2、各行政村负责把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村民自觉维护治污设施不受人为破坏。
四、加强领导
(一)成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三个环保网格员任副组长,各村主任任成员。每个网格员挂钩一个片区,形成分管领导组织牵头,网格员监督指导,村主任具体负责的日常运维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按要求对污水处理站所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按要求对管网进行巡查,对管网出现的漏、堵、坏、溢等特别现象,尽快处理和修复。
(四)环保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定期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设施出水正常达标排放。
人员分流应急预案 篇15
进一步规范我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程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南街道境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运送剧毒、易爆、放射性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或可能发生泄漏、失火、爆炸,危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培训和装备器材的`配备,增强应急救援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2)明确职责,规范有序。明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3)依靠科学,注重实效。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水平。
2事故分级
根据《城南街道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道路交通事故分为I级、Ⅱ级、Ⅲ级三级。
2.1I级道路交通事故
I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运送剧毒、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泄漏、失火、爆炸,严重危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2.2Ⅱ级道路交通事故
II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大型客车失火、翻车坠河造成的群死群伤事故;运送剧毒、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车辆已经或可能发生泄漏、失火、爆炸,危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2.3Ⅲ级道路交通事故
III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交通事故;国道、高速公路发生多车相撞事故造成交通严重堵塞;其他对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及社会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指挥机构及职责
街道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机制
4.1应急响应
4.1.1信息报告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由事发地村(居)委会有关部门立即报告街道,并及时核查、了解、续报有关信息。
4.1.2分级响应
I级响应。I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公安机关在先期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市公安局报告,市公安局经核实确定为适用于本预案的道路交通事故,直接报告总指挥部,并建议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
Ⅱ级响应。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公安机关在先期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市公安局报告。市公安局经核实确定为适用于本预案的道路交通事故,直接报告总指挥部,并建议立即启动本预案并迅速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
一旦上级政府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总指挥部纳入上级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安排,执行上级指挥部指令。
Ⅲ级响应。Ⅲ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公安机关在先期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公安局报告。市公安局经核实确定为适用于本预案的道路交通事故,报告总指挥部,征求处理意见。
4.2现场处置
(1)总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统一调集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力量和装备组成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
(2)接到总指挥部指令后,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
(3)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到达现场后,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要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制定事故救援方案,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和决策。
(4)处警救援人员应当携带必要的现场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时对伤员进行施救,指挥、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确保救援车辆道路畅通,并应当视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紧急疏散周围人员。
4.3专业工作组处置
现场指挥部可视情成立专业工作组,开展消除隐患、调查取证、伤员救治、道路抢修等各项工作。
4.4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处理完毕,由总指挥部或受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授权宣布终止应急状态,并迅速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事故救援结束后,事发地镇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尽力医治事故伤员,对死
亡人员进行善后处置,清理交通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正常秩序。市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给予必要的帮助。因紧急救援需要临时征用的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事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无法归还的,按有关规定,根据事故损失评估报告,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它处理。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保险合同对伤亡人员及财产保险进行理赔。
5.2事故调查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相关影响进行调查认定,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形成调查报告。
5.3信息发布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
5.4总结报告
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保障能力、协同作战以及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市政府提交专项报告,为完善预案提供参考依据。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建立完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救援过程中的语音、数据、图像等信息传送、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6.2装备保障
街道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装备保障制度,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要配备、更新必要的勘查车辆、消防车辆、摄录、照明、灭火、破拆等专用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6.3队伍保障
建立以公安民警、消防部队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6.4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人员要根据不同情况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材,按照安全抢救技术方案进行抢救。
6.5宣传、培训和演练
定期组织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向群众传播道路交通安全、救护知识;对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7附则
7.1奖惩
对在交通事故处置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交通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事故处理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对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由于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交通事故损害后果扩大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虽然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由其任免机关或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城南街道办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文本。各单位应遵照执行,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具体工作预案。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