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教育改造年度计划 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不断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南阳”、“法治南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工作原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稳步开展,始终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矫正对象。
三、工作目标
(一)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使所判刑罚得到有效执行,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失控、不漏管,力争减少或杜绝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
(二)规范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加强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三)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和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作为考核、鉴定与奖惩的依据;
(四)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和自控能力,提高矫正质量。
四、工作措施
(一)在完成矫正对象衔接工作的基础上,对现有矫正对象再次进行摸底、调查。对矫正对象按犯罪性质、矫正期限及刑罚的不同,分别进行谈话了解,了解他们的社会背景和家庭情况,详细记录每个矫正对象目前的思想状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根据各个对象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矫正方案,建立健全个人档案,按照不同类型记录区分。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移动信息平台。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三)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在矫正对象每月一次汇报时给予不同的引导,根据个人身体、工作状况,分别安排社区公益劳动,参加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对表现好的矫正对象予以表扬、授予矫正积极分子以及申报减刑;对表现差的予以警告、记功直至申报收监。
(四)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作用,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在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五)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规范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按规定组织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心理咨询、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专项教育的学习和培训,从解决矫正对象实际困难入手,制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依法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
(六)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工作目标考核,督促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
(七)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八)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社区矫正报到制度,矫正对象在收到生效法律文书7日内到司法所报到,办理各项矫正手续,填写《社区矫正保证书》。二是工作例会制度,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月召开一次例会,通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和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三是社区矫正管理制度,要求矫正对象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每月定期参加公益劳动。四是考核奖惩制度,每月对矫正对象的学习情况、公益劳动表现和遵章守纪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评分。五是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司法所建立规范的矫正工作档案,对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社区矫正的有关资料进行统一保管,严格按照“四书”“五表”“一录”的规定格式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单独立卷。
罪犯教育改造年度计划 篇2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文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用心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一样状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状况未及时来,能够根据具体状况个别思考,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能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状况的考核制度。尤其抓好矫正对象的入矫时教育,这样能为以后的矫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资料,帮忙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带给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贴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带给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带给指导和帮忙。目前招聘信息很多,但是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也很多,平时继续多多观察留心,有招聘信息的及时通知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即使他们没有找到工作,也会心存感激,也会为以后的矫正工作埋下好的伏笔。
四、继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的管理。建立专门的矫正对象档案资料库,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认真对矫正对象个人档案资料进行管理、维护。根据区矫正办要求,做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录入、维护工作。有的矫正对象年限比较长,为了更好的管理,在平时保存好个人材料的同时,每一年结束时把当年的纸质档案材料做出来,一方面能够及时有纸质材料信息,另一方面也为矫正对象结束矫正时不用一下子做那么多的纸质材料,这样不仅仅及时掌握状况,也给自我的工作带来便利。
五、进一步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作。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等状况,进行综合分析,针对矫正对象的实际状况制订具体的矫正措施,做出等级评定。新的一年有新的计划,也有新的工作考核标准,我所将按照新的矫正考核标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罪犯教育改造年度计划 篇3
虹口区司法局围绕“依托一个平台,坚持两个立足,把握三次评估,围绕四条主线”的整体思路,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目的,在市司法局、市矫正办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努力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理念、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走出一条具有虹口特色的青少年社区矫正之路,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对42名在册社区服刑青少年开展了帮教工作,未发生一起重新违法犯罪。通过帮教,帮助5名对象复学,已有15人获得电脑办公自动化、驾驶员、营业员、烹饪等技能证书,另有11人成功就业等。
一、依托“青少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服务中心”,构筑社区矫正平台
青少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服务中心工作对象为青少年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属公益事业团体,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资、社会募集和企业捐助。业务上接受区司法局、街道司法所的指导和监督。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心理咨询工作室、志愿者之家、技能培训室、公益劳动基地、社区一站两室、爱心超市等部门。服务中心功能定位为社区矫正综合服务平台,所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各种资源都汇集到服务中心,进行整合后输送到社区内所有需要接受矫正的青少年。服务中心的运作实现了矫正效益的优化,解决了以往缺乏统一协调、力量分散所导致的覆盖范围有限和矫正资源内耗问题,也解决了开展帮教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场地等物质保障。服务中心的运作也激活了家庭矫正力量,中心设在街道,方便了家庭全面参与矫正工作,盘活了以往已知被忽视的重要资源。
二、立足广泛专业,提升矫正帮教能力
一是立足于参与的广泛性,整合帮教资源。罪错青少年矫正帮教是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发动广泛的社会资源参与。司法局利用自身职能优势,充分发动社会各方力量,整合资源优势,形成矫正帮教合力,共同帮助罪错青少年回归社会。整合司法资源,牵头召开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联系工作会议,促成了《中共虹口区委政法委等七部门关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虹口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工作流程图的出台;整合政府资源,与教育局和全区院校合作,解决罪错在校生的就学问题和建立罪错青少年技能培训基地;发动劳动局等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力量,为最错青少年顺利就业创造条件;整合社区资源,通过在街道建立青少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服务中心,以此为平台,充分发动青保办、街道、家庭的力量深度参与矫正帮教工作;
二是立足于队伍的专业性,保证帮教实力。青少年的矫正帮教需要一个较长周期的考察,要求帮教工作者具备专业知识和工作技巧。因此,拥有一支稳定的、专业性的矫正工作队伍是保证帮教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我区在组建社工队伍之初就强调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的科学组合,要求专职社工具备相应的人文、心理、法律、教育、社会等专业知识背景或者具有一定年限的社会工作经验;在年龄结构上要求老少比例适当。我区现有矫正社工29人,其中具备研究生学历的1人,本科学历的13人,专科学历的15人,具有多年公安工作经验4人,年龄结构上,年龄最大的57岁,最小的22岁,平均年龄34岁。这支社工队伍既具备开展帮教工作的专业知识技能,又能够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保证了帮教工作开展的专业性和连续性。此外,我们还根据每名社工的背景和特长,有针对性地进行交叉培训,全面提升社工的专业水平和帮教技巧。
三、把握三个环节,确保矫正帮教效果
一是把关前期评估,帮教方案个性化。在正式开展矫正帮教之前,由服务中心对每名帮教对象进行背景评估,包括犯罪类型、犯罪情节、教育背景和家庭状况等要素,根据评估结果因材施教,选择合适的人员组建最佳组合的帮教小组,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避免千人一面影响帮教效果。如涉嫌抢劫的金某,年仅16岁,早年丧母,寄居伯父家,总感觉寄人篱下,在组建帮教小组时特意安排具备心理学知识和母亲背景的女社工,针对其特殊的家庭环境和成长背景,发挥信息沟通优势,从一个母亲的立场出发教育感化金某,帮助其打开心结。金某在20xx年中考中成功考入一所中专学校。二是注重过程评估,方案调整弹性化。由区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组建外部评估小组,跟踪负责矫正帮教指导,随时注意帮教方案的实施情况,评估考察已经实施的矫正措施是否对矫正对象发生作用,一旦发现方案有需要改进的'地方,立即启动调整程序,对方案措施和小组成员随时作出调整,以保证矫正帮教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实行缓冲评估,矫正工作延伸化。对完成矫正的青少年设置了一个额外的缓冲区考察期,指派专职社工统一负责继续延伸跟踪评估,主动回访了解青少年在矫正帮教结束后的情况,进一步巩固矫正帮教成果,将帮教工作延伸化、关爱工作持久化。
四、围绕四条主线,全方位矫正帮教
一是以心理健康为主线,开展心理矫正。
1、定期进行心理测试,掌控青少年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状况。在矫正之前,进行心理倾向测试,通过上海市爱心帮教基金会心理辅导部,测试评估重新犯罪风险;在矫正期间,进行心理健康复测,随时掌握矫正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聘请上海市德瑞姆心理咨询培训中心、知音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定期进行心理健康讲座。
2、实施个性化心理辅导。利用设于新航虹口工作站的虹口区心理咨询中心和部分街道的心理咨询工作室,对存在网瘾的、缺乏自信的、存在家庭心理阴影的青少年,制定个性化心理辅导方案,开展个案式的心理矫正和心理咨询。在虹口心理咨询中心开通了虹口“心之桥”心理咨询热线,定时接待电话心理咨询。
3、与市爱心基金会共同建立《社区服刑青少年成长手册》。对20名实际居住虹口区的社区服刑青少年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青少年成长手册》,对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跟踪记载反馈,既方便社工了解青少年心理动向,也为心理辅导提供动态依据。4。建立网络交流平台。针对一部分社区矫正青少年喜欢上网聊天吐露思想的特点,在日常教育中开辟网上交流平台,借助QQ、MSN等网络交流工具,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交流。去年以来已对16名进行初级心理测试,今年又对9名开展了阶段性心理测试,其中一名重点对象先后测试了3次。如,王某曾是本市某公交公司的一位优秀司机,一次交通事故中,他被判交通肇事罪而获刑,巨大的人生落差让他一度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在精神陷入极度的困惑中,心理咨询师和矫正社工及时走进了他的心灵,通过多次的心理咨询减轻了他的焦虑,消除了自杀的念头。同样是心理疾病,让刑满释放后的黄某产生了严重的社会适应性障碍,常因小事大吵大闹,女儿误认为其患有精神疾病,遂将其骗到精神病院进行治疗,从此父女成了形同陌路的陌生人。当黄某在报上看到心理咨询热线开通的消息后,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拨通了热线。在心理咨询师耐心引导下,黄某建立了基本的认知,改变他不健康的认知方式和人际关系,最终使三年来从未谋面的父女终于坐到了一起。
二是以“团康教育”为主线,实行行为引导。
通过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团康”活动,发挥团体组织行为对成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社区矫正青少年对自身行为的反省,重新选择定位行为方式。
1、搭建同龄互动平台。依托服务中心,搭建青少年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与社会青少年的交流互动,开展寓教于乐、寓教于学、寓教于感的比赛活动,弥合他们与正常同龄人之间的发展缝隙,达到行为引导和鼓励的。
2、组织公益劳动。所有社区矫正青少年必须参加集体公益劳动。与团区委、各街道共同推出青少年“520我公益”系列活动,包括江湾镇街道的“爱心义拍”、四川北路街道的“图书漂流”、欧阳路街道的“心灵避风港”等活动。此外,在公益劳动中特别增加关心孤老、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内容,培养他们的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
三是以个人发展为主线,进行技能培训。
司法局组织对全区25岁以下社区矫正帮教青少年进行了问卷调查,深入了解个人的兴趣爱好、教育背景、学习能力和发展规划,与劳动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展开合作,创造条件,帮助他们根据个人发展规划,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工作专长和工作能力,一方面通过兴趣爱好的熏陶达到行为矫正的效果,另一方面通过谋生技能的提升达到树立自信的效果。我区截至目前已经选择合适的罪错青少年,开办了计算机应用与管理、调酒师(初)、营业员、雅思语言、绿化工、编制(织)等专业技能培训班,先后培训人员102人次,其中有15名社区服刑青少年通过考试拿到了技能培训等级证书,有11人通过推荐找到了合适的工作。
四是以社会回归为主线,启动就业指导。
1、对于一部分具备求学意愿和基础的社区矫正青少年,通过教育部门牵头,落实其继续就学。至今已帮助5名对象复学。
2、针对部分有就业条件的社区矫正青少年,多渠道为他们就业创造条件和机会。邀请劳动保障局干部,开展就业指导专题讲座;组织参与市“送岗位进社区”和区劳动局举办的招聘会;与区劳动局、新航虹口工作站联合举办了25岁以下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的专场招聘会;与过渡性基地——上海富大(集团)有限公司、新航虹口工作站举办特殊专场招聘会。今年以来针对性的推荐就业,已经有11人被用人单位面试,其中4人被用人单位当场录用。
3、对部分因家庭困难而不能顺利实现就学、就业的社区矫正青少年,通过民政部门的相关渠道和社会募集资金,资助其渡过难关,解决就业、就学问题。
罪犯教育改造年度计划 篇4
一、工作思路
在巩固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矫正、多元帮扶,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二、具体措施
(一)完善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水平
进一步完善“镇、居”两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根据矫正人员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完善矫正人员监管机制,确保每个矫正人员都有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成员、监护人组成的帮教小组。认真学习与社区矫正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矫正措施
1、抓好排查走访工作,形成常态化排查机制。司法所及各社区居委会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要及时走访,对重点人员要每月走访,在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要对辖区内矫正人员进行排查走访,全面了解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确保矫正措施落到实处。
2、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及时了解并上报。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对重点人员尽量不予批假外出,其他需要外出的矫正对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对准假外出人员通过信息化系统确定定位跟踪范围,确保外出人员不脱离“视线”。
3、进一步完善档案台账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各项台账要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将矫正对象每月学习情况、请销假事项等输入矫正监管系统,并及时更新。
4、健全信息报送制度。积极向上报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向上反映我镇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结合监管措施和工作情况,开展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水平。
(三)创新教育矫正方式,提高矫正质量
1、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做好:日定位、周汇报、月见面、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请销假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和记录,严肃管理要求,对不服从监管或有违反监管要求的社区矫正人员予以书面警告或提请执行收监,提高社区矫正刑法执行的威慑力和教育矫正质量。
2、加强心理矫正,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通过集中进行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学习,心理测试,个别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等方式开展心理矫正,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健康水平,提高矫正质量。
3、坚持教育改造和惩罚惩处并举。按照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办法,强化矫正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对日常监管进行量化评分,并将加、扣分情况与奖惩结合起来,形成正常的奖惩机制。每月计分,每季考核,月得分低于8分,口头警告一次,季得分低于24分的给予书面警告。
4、对重点人员建立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由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家庭监护人共同实行监管,掌握重点人员的思想、生活和工作状况,及时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的苗头,及时遏制隐患发生。
罪犯教育改造年度计划 篇5
一、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截止年3月10日,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54人,解除社区矫正202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52人(男性145人、女性7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136人、被裁定假释的13人、被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被判处管制的1人),矫正过程中没有出现脱、漏管等现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有效保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把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投入专项资金建成区级“中途之家”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并落实了6名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和86个村(社区)聘用社区矫正协管员的规定待遇,招募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基本建立了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为核心、专职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社区矫正的社会影响。
二是强化业务,规范管理。和区检察院加强协作,在轻微刑事案件中,构建诉前社会调查机制。依托基层司法所做好涉矫人员的日常管控工作,开展矫正工作队伍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组织矫正法律文书制作竞赛,同时不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工作,不断提升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并定期联合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和司法局联合开展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检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三是建立机制,形成合力。落实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职责,加强公、检、法、司各职能部门间的协作。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室,共同推行联合教育监管制度,在成员单位中确定一名社区矫正工作联系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矫正对象监管工作。坚持区社区矫正办与区法院联合建立执行联络员工作制度。
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专职社工配备还需加强。2.部门配合衔接问题仍得不到彻底解决。3.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得不到充分采纳。4.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不稳定。
二、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年,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按照“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围绕“提高矫正质量,规范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强化矫正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要规范日常管理。要落实矫正人员的动态跟踪管理,防止人机分离、脱漏管、重新犯罪等失控现象发生。要紧紧把握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社会的安定稳定,全力以赴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对社区矫正人员请假外出要从严审批。要继续开展集中排查走访专项活动,组织人员深入村(社区)开展全方位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要加大手机定位管理工作,提高日常定位的频率,对活动轨迹出现异常情况的要登门走访,查清原因,逐一解决。对重点人员要加强有效管控、教育和帮扶措施,做到专人负责,心中有数,确保不出事。要创新社区服务形式,组建以社区矫正人员为主体的阳光志愿服务队,开展公益劳动、“送温暖、献爱心”、协助指挥交通、植树造林、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活动。
二要加强管教帮扶。依托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道德和文化教育,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努力减少和消除消极对抗情绪。要进行分类施教,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分别开设社区矫正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法规、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经济法、法律援助条例、心理辅导等课程,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要强化跟踪帮教。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要及时沟通了解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特别是重点帮教对象的情况,一旦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危害社会的苗头,应当及时通报情况,采取预防措施。对外出务工的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帮教组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要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共同将教育、帮扶、管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区“中途之家”作用,完善住宿、食堂、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等功能,拓展生活救济、困难救助、就业创业帮扶、未成年子女就学帮助等服务。
三要完善工作制度。要继续设立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室,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执行联络员、联合工作检查、适用前社会调查等工作制度,加强各部门衔接,研究探讨并协调解决社区矫正人员适用适用前社会调查、衔接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要全面做好适用前社会调查,及时将评估意见反馈给委托调查部门;二是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无缝衔接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各基层司法所每月须将当月入矫和解矫情况向当地派出通报;三是要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人员亲属、村干部、志愿者的协助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有效管理机制;四是要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确实为矫正对象制定合适的、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案。要规范和发挥区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作用,奖优罚劣,加强上下信息沟通和联动,对个别不服从管教、有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示教育、强制措施乃至收监。要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基层司法所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落实基层司法所所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社区矫正工作月通报汇报、抽查检查等工作制度。要争取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5:1的比例配备专职社会工作者,逐年提高社工的待遇,不断增强社区矫正专职力量。同时加大志愿者队伍建设力度,培育社区矫正辅助力量,逐步形成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