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解聘申请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指导思想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低于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工资标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公司员工工资制度
第六条适用范围:
(一)公司聘用员工。
(二)特殊人员工资经董事会研究后确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聘用员工
1、适用范围: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聘用员工。
2、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效益工资+津贴
(1)基本工资。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标准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岗位工资。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的岗位工资标准确定;公司岗位工资适用于所有员工。
(3)工龄工资。
①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②年工龄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
③本公司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每月增加50元,10年封顶。
(4)奖金(效益工资)。
①根据公司效益及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评情况确立;
②绩效考评由公司安排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收入总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③奖金上不封顶;
④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公开。
(5)津贴。
①包括有特殊岗位津贴、伙食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交通和加班补贴等;
②特殊岗位津贴:本次工资调整和原工资差距较大的,先通过特殊岗位津贴补足,以后根据通过考核情况逐步调整。
③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3、聘用员工工资标准见附件一
4、聘用员工津贴标准见附件二
5、员工奖金分配方案见附件三
(三)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1、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
2、工资模式:协议工资制。
3、非正式员工不享受福利政策。
4、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四章员工工资及奖金调整
第八条岗位工资。
(一)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二)、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1、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
2、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九条奖金。
(一)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行财部向各部门提供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员工所在部室向行财部提供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行财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奖金。
(二)奖金与岗位工资一同发放。
第十条关于工龄工资。
(一)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二)工龄计算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三)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及培训协议,从工资中扣除本人应承担部分;
(四)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五)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六)、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七)、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不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福利制度
第十二条基本原则:合理、必要、计划、协调
第十三条福利形式:由公司提供各种福利项目菜单,员工自选选择其所需要的.一整套福利方案。在每个福利项目之后标示其金额,从而使员工每项福利与成本间的关系,让员工有所珍惜;对于员工而言,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福利。
第十四条社会统筹:
社会统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社会统筹按照国家和XX市的有关规定为本公司
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个人缴纳纳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户口
非本地户口的,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为符合国家政策的员工办理户口迁入事宜,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5日。
第十七条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十八条以上工资均为税前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九条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岗位解聘申请书 篇2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带着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信,来到公司也快四个月了,正是在这里我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有过欢笑,有过收获,也有过泪水和痛苦。
由于工作和生活的各方面压力,再加上家里有事叫我回去帮忙,望能于xx年8月1日正式离职,请公司批准。对于由此为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
我衷心感谢各位领导、同事对我的照顾与错爱,真心感谢李总对我的认可、鼓励、以及批评,但我都知道是为了我好,离开是难免有点舍不得,但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也只能忠心对你说声对不起与谢谢你,并祝愿你和大家能开创出更美好的未来,也预祝公司业绩节节攀升,再创佳绩。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岗位解聘申请书 篇3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带着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报告。
两年来,领导们对我的教诲与关心,同事间兄弟姐妹般深沉而厚重的情谊,每每思之,仍令人心绪难平,流连不舍。我发现自己越来越不能做于他人有意义的事,也就越来越缺乏工作的激情,越来越不适应这样的工作。这与自己的初衷及目标都是尽不相同的。不过,因为常伴领导们的`关心与提携,仁人同事的无私友爱,在学校的时光仍然是色彩斑斓的。这两年的经历也必将转化为一笔宝贵的资财。
在此期间深知背后领导的信任与栽培,同事们的支持与帮助。转眼在学校已有x年多时间,不管是工作实践还是工作技能培训让我受益颇深,各方面能力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对于学校领导对员工的技能培训表示感谢。在学校的工作很充实、愉快,同事们的支持与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过去的岁月里,学校给予了我良好的学习空间和时间,使我学到了一些新的东西,充实了自己,扩展了我狭窄的知识面,并增加自己的一些实践经验。对于学校这么长时间以来的照顾,在此我表示真心的感谢!
再有,这段时间以来一直觉得很疲惫,而且近来对工作的完成情况不是很好,所以,经过自己慎重地考虑之后,我决定向学校提出辞职,望学校给予批准。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岗位解聘申请书 篇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聘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聘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 年 月 日解除聘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乙方知悉《聘用合同法》的规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
三、甲方为乙方支付工资至 年月止。
四、甲乙双方在此确认: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聘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障、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聘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五、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字后七日内与甲方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等部门办理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偿还财务借款等事项。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应于聘用合同解除后15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工资、社会保险、党团关系等的转移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七、甲乙双方解除聘用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恶意中伤,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相关主管部门二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岗位解聘申请书 篇5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本人是太原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20xx届本科毕业生xx,于20xx年10月20日很荣幸地被贵公司录取成为新进员工,并于20xx年12月接受到贵公司所盖章的三方就业协议书。
由于父母年岁已大,兄妹尚小,需要我留到身边照顾原因,而且父母极希望我留身边工作及考虑到父母身体渐差,经过一段时间的慎重考虑之后,很遗憾地正式向贵公司提出解约申请,希望贵公司能够考虑本人的特殊情况,准许本人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及补充协议,并出具解约函,声明终止三方就业协议的法律效应。我愿意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贵公司损失人民币三千元。由此给贵公司带来的不便,尽请谅解。望批准,谢谢!
对此,对贵公司在招聘过程中对本人的厚爱表示由衷的感谢,并对解约过程中给你们带来的不便再次表示深深的歉意。最后祝福您合家幸福、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x日
岗位解聘申请书 篇6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
自20xx年x月进入xx银行这个大家庭以来,我有幸得到了单位领导及同事们的倾心指导及热情帮助,使我我学到了很多知识。非常感激领导给予了我这样的机会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和学习。
虽然对单位的一些基础的`业务知识及专业知识已经基本掌握,但俗话说学无止境,有很多方面还是需要不断学习。提出辞职我想了很久,鉴于我个人的`兴趣偏好和能力等原因的考虑,要在单位自我提升及成长为独挡一面的能手,处于现有的环境下可能很难。我自己也意识到了自己个性倾于内向,很多人也经常提醒我这一点,其实,这不管是对于单位培育人才或是我自身完善都是突破的难点。我也一直在努力改变,不断的去适应,以便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但是我始终觉得自己一直没什么突破,考虑了很久,确定了需要变换环境来磨砺自己。
不论怎样,在xx银行的这段工作经历作为我迈入社会的第一次社会体验将是我永生难忘的,也是我今后学习工作中的一笔宝贵的财富,感谢各位领导给了我这次工作的机会。
最后希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在正式离开之前我将认真继续做好目前的每一项工作。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岗位解聘申请书 篇7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安溪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安委办〔2009〕126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意见》(安政人〔2010〕65号)和《关于核准安溪县第十小学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安人职]2011》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69人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初等与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县委编办下达的编制数69人,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69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本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二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二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98.6%,工勤技能岗位为岗位总量1.4%。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附设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7个等级,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其中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二级。
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2.9%:33.8%:63.2%;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2、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本单位设置四级技术工工勤技能岗位一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二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安委办〔2009〕126号和泉委办〔20xx〕7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综合考虑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关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等条件。另外,再根据各岗位所应具备的文化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工作业绩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1、小中高专技六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强硬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显著,现实表现优秀。
2、小中高专技七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强硬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显著,现实表现优秀。
3、小高专技八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现实表现良好。
4、小高专技九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现实表现良好。
5、小高专技十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较好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现实表现良好。
6、小一专技十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较好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显著,现实表现良好。
7、小一专技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基本的教学经验和基本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较好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现实表现良好。
(三)工勤技能岗位:
四级技术工岗位:
技术工四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在本工种五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首次岗位设置办法:
1、根据各类别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比例,按定编定岗的原则进行设置。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任原则。
2、采用以教师职务聘任先后为主的办法;
3、同批聘任则以工龄长者、年龄长者、学历高者、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县级以上综合表彰优先聘任;
4、已取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尚未聘任者,原则上先按评审时间先后顺序,再按工龄、年龄长短的顺序,设置为十一、十二级岗位;
5、当年新聘任的小中高、小学(幼儿园)高级、一级教师,分别设置为七级、十级、十二级岗位;
6、试用期未满或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不参与本次岗位设置。
7、近三年请假累计超过5个月(含)者,如果其根据排名可升两级,则只升一级,如果其根据排名可升一级,则不予升级,保持其原有级别。
8、近三年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予高聘:
(1)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者;或违反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极不正派,严重损坏人民教师形象,影响恶劣者;
(2)不服从工作调动,不承担领导分配的任务,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分期未满者;工作中造成严重损失者或严重事故的责任人。
(3)因工作失误,当年被县教育局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者;或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
(4)办理有偿补习和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出售代购教辅材料者;
(5)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或剽窃成果、弄虚作假者。
(6)近三年请假累计超过8个月(含)者。
(二)、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安溪十小岗位设置工作组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安溪十小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安溪十小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安溪十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安溪十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安溪十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1. 安溪十小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安溪十小专业技术人员(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等级进行审定。
2. 安溪十小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负责安溪十小专业技术人员(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的申报、推荐和初审。
七、实施步骤
安溪十小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xx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1.20xx年xx月下旬,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安溪十小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
2.20xx年xx月上旬—11月中旬,制定岗位说明书,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
3.20xx年xx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事局认定。
4.待主管部门和县人事局认定后,从下个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岗位设置坚持定岗补缺、择优聘任原则,20xx年若需补岗位,即按首次岗位设置方法递补。聘期内原则上不得调整岗位。个别因工作需要调整晋升职务的,学校将统筹安排,每年集中办理一次。
本方案经20xx年xx月xx日我校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岗位解聘申请书 篇8
尊敬的行领导:
您好!首先很抱歉向您递交辞职申请,并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辞职信。加入**银行已有一年半时间,感谢行领导和同事的悉心教导和照顾,尤其感谢*行长,给了我很多学习和提高的机会,使我从离开学校第一次踏进社会后,逐渐走向成熟和职业化。对于*行长长期以来的`栽培与信任,在此刻,我衷心地表示感谢,也深感抱歉。
xx银行是我职业生涯中十分珍贵且有意义的开端,正是这份工作使我成为一名具备一定实际工作能力和处理日常事务能力的银行从业人员,感谢**银行为我提供了宝贵的学习和成长舞台。
由于个人方面原因,我感觉目前的工作现状与自己的职业规划有较大出入,我对于自己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状态十分失望,感觉有愧于行领导的栽培和期望。为了不因我个人因素影响行里的工作安排和发展,经过认真考虑我选择辞去目前的工作。我知道这会给行里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为此我深表歉意。
我确信在**银行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曾经是**银行的一员而倍感荣幸。
再次对我的离职给行里带来的不便深表抱歉,同时,我也希望行领导能够体恤我个人的实际情况,对我的辞职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
最后,祝领导和各位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岗位解聘申请书 篇9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很遗憾,我在这个时候向超市正式提出辞职。主要因为,我家孩子已是高三,明年六月即将参加高考,在这个非常关键的时期,孩子在生活、学习等方面需要得到更好地关心和照顾,因此无法在超市继续工作,提出辞职。希望超市的领导能理解和谅解我的实际情况。经过慎重考虑之后,特此提出申请,辞去在超市员工的工作,敬请批准。
其实,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信的。因为自从我进入超市工作以来,得到超市领导和员工的.关心、支持、帮助和信任,使我在短时间内学会了超市的工作程序、方法,很快进入工作角色,很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各项任务。经过在超市这段时间的工作,我在超市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表感激。由于家庭的原因,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辞去超市工作。我知道这会给超市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对此我深表抱歉。我已准备好在一个月内从超市离开员工的岗位,并且在这段时间里一如既往地遵守超市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积极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非常感谢你们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关怀和照顾。在超市的这段经历对我而言非常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元辰超市的一员而感到骄傲和荣幸。我确信在超市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最后,祝超市领导和所有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再一次,对我辞职给超市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同时我也希望超市领导能够体恤我目前的实际,对我的辞职申请给予批准。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
xx年xx月xx日
岗位解聘申请书 篇10
尊敬的企业领导:
您们好!
自xx年入职以来,我一直都很喜爱这份营业员的工作,感谢各位领导的信任、栽培及包容,也感谢各位同事给予的友善、帮助和关心。在这2年电脑营业员工作里,我学到了很多有关电脑产品的.销售技巧,自己的销售能力又上了一层楼,这些都是我最宝贵的财富。非常感谢公司给予我这么好的机会,让我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但因为由于我身体虚,精神不好,要回家修养的理由,我最终忍痛选择了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希望能于下个月号正式离职。希望领导能早日找到合适的人手接替我的工作,我会尽力配合公司做好交接工作,保证销售业务的正常运作,对公司,对客户尽好最后的责任。
希望公司对我的申请予以理解并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岗位解聘申请书 篇11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筑师的考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注册建筑师,是指经考试、特许、考核认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资格证书),或者经资格互认方式取得建筑师互认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互认资格证书),并按照本细则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印章(以下简称执业印章),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建筑师的名义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人事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全国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人事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注册建筑师考试、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制定颁布注册建筑师有关标准以及相关国际交流等具体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以及协助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选派专家等具体工作。
第六条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商人事主管部门聘任。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人事主管部门、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代表和建筑设计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人事主管部门参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成立。
第二章考试
第七条注册建筑师考试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每年进行一次。遇特殊情况,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可调整该年度考试次数。
注册建筑师考试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八条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内容包括:建筑设计前期工作、场地设计、建筑设计与表达、建筑结构、环境控制、建筑设备、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建筑法规等。上述内容分成若干科目进行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为八年。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内容包括:场地设计、建筑设计与表达、建筑结构与设备、建筑法规、建筑经济与施工等。上述内容分成若干科目进行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为四年。
第九条《条例》第八条第(一)、(二)、(三)项,第九条第(一)项中所称相近专业,是指大学本科及以上建筑学的相近专业,包括城市规划、建筑工程和环境艺术等专业。
《条例》第九条第(二)项所称相近专业,是指大学专科建筑设计的相近专业,包括城乡规划、房屋建筑工程、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和环境艺术等专业。
《条例》第九条第(四)项所称相近专业,是指中等专科学校建筑设计技术的相近专业,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和村镇建设等专业。
《条例》第八条第(五)项所称设计成绩突出,是指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铜质或二等奖(建筑)及以上奖励。
第十条申请参加注册建筑师考试者,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报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审查,符合《条例》第八条或者第九条规定的,方可参加考试。
第十一条经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共同用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经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共同用印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自考试之日起,九十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颁发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申请参加注册建筑师考试者,应当按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交纳考务费和报名费。
第三章注册
第十三条注册建筑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者互认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可以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业。
第十四条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审批;符合条件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颁发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请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的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上报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审查结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十日,公示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间内。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在公众媒体上公布审批结果。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审查完毕。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上报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依法制定。
第十六条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筑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筑师本人保管、使用。
注册建筑师由于办理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等原因,在领取新执业印章时,应当将原执业印章交回。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业资格证书、互认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十七条申请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者互认资格证书;
(二)只受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城乡规划编制等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
(三)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一年以上;
(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五)没有本细则第二十一条所列的情形。
第十八条初始注册者可以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五)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六)相应的业绩证明;
(七)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注册建筑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二年。注册建筑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按照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为二年。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注册建筑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原注册有效期届满在半年以内的,可以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准予延续的,注册有效期重新计算。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三)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五)在办理变更注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在本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因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五)因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六)受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七)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注册建筑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相应资质证书被吊销或者撤回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七)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注册建筑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有本细则第二十二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五)受刑事处罚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建筑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筑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第二十四条被注销注册者或者不予注册者,重新具备注册条件的,可以按照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注册。
第二十五条高等学校(院)从事教学、科研并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只能受聘于本校(院)所属建筑设计单位从事建筑设计,不得受聘于其他建筑设计单位。在受聘于本校(院)所属建筑设计单位工作期间,允许申请注册。获准注册的人员,在本校(院)所属建筑设计单位连续工作不得少于二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商教育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六条注册建筑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或者污损的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十日内办理完毕。
第四章执业
第二十七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城乡规划编制等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执业活动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第二十八条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具体为:
(一)建筑设计;
(二)建筑设计技术咨询;
(三)建筑物调查与鉴定;
(四)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
(五)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包括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评估,以及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建筑技术咨询业务。
第二十九条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工程项目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只限于承担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规定的小型规模的项目。
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其聘用单位的业务范围。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与其聘用单位的业务范围不符时,个人执业范围服从聘用单位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条注册建筑师所在单位承担民用建筑设计项目,应当由注册建筑师任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工业建筑设计项目,须由注册建筑师任工程项目建筑专业负责人。
第三十一条凡属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规定的工程项目,在建筑工程设计的主要文件(图纸)中,须由主持该项设计的注册建筑师签字并加盖其执业印章,方为有效。否则设计审查部门不予审查,建设单位不得报建,施工单位不准施工。
第三十二条修改经注册建筑师签字盖章的设计文件,应当由原注册建筑师进行;因特殊情况,原注册建筑师不能进行修改的,可以由设计单位的法人代表书面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注册建筑师修改,并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对修改部分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注册建筑师从事执业活动,由聘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第五章继续教育
第三十四条注册建筑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继续教育标准。继续教育作为注册建筑师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重新申请注册的条件之一。
第三十五条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四十学时。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注册建筑师提供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设计文件(图纸);
(二)进入注册建筑师聘用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注册建筑师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第三十八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注册建筑师正常的执业活动,不得谋取非法利益。
注册建筑师和其聘用单位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三十九条注册建筑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建筑师信用档案信息。
注册建筑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筑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筑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注册建筑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注册机关不予受理,并由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第四十一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撤销注册证书并收回执业印章,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细则,未受聘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执业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细则,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细则,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业资格证书、互认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细则,注册建筑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筑师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可以撤销其注册:
(一)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的工作人员、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人事主管部门及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的工作人员,在注册建筑师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颁发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由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统一制作;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和互认资格证书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制作;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制作。
第五十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协议,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申请注册。
岗位解聘申请书 篇12
尊敬的公司领导:
首先感谢公司近段时间来对我的'信任和关照,给予了我一个发展的平台,使我有了长远的进步。如今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为公司服务,现我正式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将于xx年xx月xx日离职,请公司做好相应安排,在此期间我一定站好最后一班岗,做好交接工作。对此为公司带来的不便,我深感歉意。
望公司批准!谢谢!
祝公司业绩蒸蒸日上,大展宏图!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岗位解聘申请书 篇13
申请人:_________,男,出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性别: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40234.8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资25%的补偿金10058.7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12084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70元及所欠差额工资25%的补偿金17.50元。
事实和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其中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今申请人担任现场调度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在申请人的强烈要求下,被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调换申请人工作岗位,转为现场调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总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
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申请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岗位解聘申请书 篇14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XX,近期由于我个人原因,我不得不思考自己各方面的职责,我意识到了自己做的不够好,确实这对我还是有压力的,我在XX这里工作也有一段时间了,在这方面我还是有一些缺点的,现在做出辞职这个决定,我也感觉轻松了很多,感觉这才是是最好的处理,对此我也是很有信心的,同时也希望可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及时的提出辞职。
作为一名XX的学生,我现在也是感觉非常充实的,在这样的环境下面我一直都是对自己比较有信心的,和您做出了辞职这个决定,我思考良久,主要也是因为我很吃力了,因为每天有很多时间,都花在了工作当中,这让我也是缺少了对工作的一些积极性,所以我才感觉很是吃力的,现在回想起来的时候我总是感觉很不适应,现在这个过程当中,我认识到了自己家不足,在这方面我做的还是不够认真,有的时候在工作当中,会因为自己的不在状态而耽误,这种感觉确实是非常的不好,在这一点上面我还是做的不够好的,我也是清楚的感受到了自己分内的职责,所以我做的还是不够好的。
在这方面,我也需要做的认真一点,我会做的更加认真一点的,我认识到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容不得半分的放松,这确实是做的不够好的地方,在这方面我也是感受到了自己的不足,我确实是缺少一些不足,现在我回想起来的时候,还是充满了很多自责,来到XX这里半年的'时间,我很多时候都是做的不够好的,但是现在我做出的一些调整还是感觉不够好的,我一应该对此做出正确的判断,这让我对自己也是很有信心的,现在和您来辞职这是我的想了很多的事情,我还是应该要对这份工作负责的,所以我真切的体会到了自己的不足,让我感觉需要主动的提出辞职。
虽然每天的工作很多,可是我也是学习了经验,但也就是因为这样的工作力度让我感觉非常的不适应,这让我感觉非常吃力,做出的这个决定,我现在确实轻松了很多,我不希望让自己这么忙下去,感觉非常的吃力,我也是做的不够好,让我对这份工作有了一些新的看法,我感觉现在的工作节奏很不适应,容易对工作产生不好的态度,所以趁着现在还没有发生我也主动的提出辞职,望您理解我的辞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岗位解聘申请书 篇15
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
人事管理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国函〔20xx〕11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82号),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人事管理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离岗创业实施范围
1.本细则实施范围为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中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须按规定辞去所聘(任)领导职务后,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离岗创业。
2.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未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不列入执行范围。
二、离岗创业手续办理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离岗创业,应当经所在事业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并分别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备案时,申请离岗创业人员应当提供有关创业项目材料(经济实体经营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等)。离岗领办创办的经济实体,应当在我省地域范围内。
4.事业单位应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与申请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签订离岗创业协议并变更聘用合同,约定离岗期限、离岗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收益分配、社会保险费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事项。离岗创业人员的离岗期限,自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计算。
5.事业单位持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于批准当月分别到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将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在聘人员调整为离岗创业人员。
三、离岗期间人事关系和工资待遇
6.离岗期间,离岗创业人员不占离岗时所聘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档案工资继续调整,工资待遇停止发放,原聘用合同暂停履行,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离岗期限内出现聘用合同到期情形的,聘用合同按约定的离岗期限顺延。事业单位应当持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时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停发工资。
7.离岗创业人员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岗位等级晋升的权利。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科技开发或转化成果,可作为其职称评聘的依据。
8.离岗创业人员每年度应当向原单位提供企业运营情况报告,并定期汇报有关情况。事业单位根据其综合表现确定年度考核等次,考核结果的运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离岗创业人员实际,建立相应的联系管理办法。
四、离岗期间或期满社会保险关系
9.离岗期间,离岗创业人员继续与原单位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事业单位与离岗创业人员约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的,离岗创业年限作为本单位工作年限并连续计算工龄。所在企业应当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的,由所在企业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
10.离岗期间或离岗期满,离岗创业人员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后,其社会保险关系应当由原单位按规定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或按规定转由个人继续参保缴费。
五、离岗期间或期满要求返回原单位的职级安排
11.离岗创业人员要求返回原单位的,应当在离岗创业期间或离岗创业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并返回原单位,提供离岗期间创业情况的说明,经原批准单位同意,按离岗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安排工作;如单位暂无空缺岗位的,可先保留原聘专业技术岗位职级待遇。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到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离岗创业人员返回单位的'岗位聘用手续。
六、离岗期间或期满辞聘解聘手续的办理
12.离岗期间,离岗创业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原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与原单位另有人事管理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13.自离岗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返回原单位的,原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离岗创业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4.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原事业单位与离岗创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原单位应当在聘用合同解除之日起1个月内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人员岗位核减手续。
七、施行时间
15.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16.以往我省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政策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17.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人事管理细则(试行)》,对事业单位离岗创业的人员范围、手续办理、人事关系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待遇等具体问题进行明确,进一步保障离岗创业人员合法权益,消除后顾之忧。
《细则》共7个部分17条,进一步明确了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导向。除参公事业单位外,所有事业单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符合使用现有事业编制、聘任在岗且不兼任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等条件时,均可办理离岗创业手续。根据规定,在办理手续时需由自己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以及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报备。
岗位解聘申请书 篇16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能够在x月份某个您觉得方便的时候离开公司。
自从20xx年入职以来,我一向都很享受这份工作。转眼快x年过去了,我要重新确定我未来的方向。诚然,论工作环境、团队、压力,甚至个人喜好,我都很满意。但,因为某些个人的理由,我最终选择了开始新的工作。期望您能早日找到适宜的人手接替我的工作。
当然,若您容许的.话,我愿意并且渴望在工余时间,为我们这个团队继续出力,最终,我也不明白能够说什么,只能衷心对你说对不起与多谢你,并祝愿您和大家能开创出更完美的未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