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拍卖申请书 篇1
申请人:×× ,男,××生,住上海市嘉定区××
被申请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 ×× 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和拍卖。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依法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申请人拒不遵照贵院作出 ××《民事调解书》和限期执行通知书的规定履行义务。
据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评估、拍卖已经被 ×× 《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的压铸机和加热炉,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
此致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 月 日
法院拍卖申请书三:评估、拍卖申请书
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xx,男,20xx年11月28日出生,住xx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将属于被申请人xx所有的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xx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偿付申请人本金500万元及利息;
2.由被申请人承担评估、拍卖的费用。
事实与理由
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关于项目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根据已生效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0月28日作出的xx民事裁定书,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属于被申请人xx所有的.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xx号房产已于20xx年1月7日被贵院查封。
为了判决得以执行,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法院判决权威,特申请贵院将上述房产评估、拍卖,以清偿申请人的上述债款且由被申请人承担评估、拍卖的费用。
此致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申请日期:20xx年9月20日
国资拍卖申请书 篇2
申请人: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10号中原商务大厦6、7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X,董事长。
被申请人:李XX,男,汉族,1968年3月3日出生,住河南省新郑市城关镇黄南十三巷2号。
被申请人:高XX,男,汉族,1945年9月26日出生,住河南省新郑市城关镇张玉庄八队500号。
被申请人:李XX,女,汉族,1968年11月21日出生,住河南省新郑市城关镇黄南十三巷2号。
执行依据: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XX)二七民二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事项: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李XX、李XX支付申请人本金1500000元、违约金188325元及利息7517.82元,另20XX年11月5日至判决生效之日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李XX、李XX支付申请人律师费34024元;
3、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高XX反担保抵押的位于新郑市新郑路阶段办事处新华路东段南侧(产权证号:新政房权郑字第05XXXX76号)房屋;
4、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李XX、李XX逾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5、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李XX、高XX、李XX案件受理费用4142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
6、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李XX、高XX、李XX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业经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XX)二七民二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在案。该判决书判定:“一、被告李XX偿还原告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本金1500000元及20XX年11月4日前的利息7517.82元,另20XX年11月5日至判决生效之日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二、被告李XX支付原告违约金188325元;三、被告李XX支付原告律师费34024元;四、原告对被告高XX反担保抵押的位于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新华路东段南侧(产权证号:新政房权证字第0501012776号)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五、被告李XX对前款第一至三项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六、前款第一至三项判决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42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 致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国资拍卖申请书 篇3
申请人:曹x,男,汉族,x年11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住址:x市x市x路x号,联系电话:xxxxxx
永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原告)诉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重庆市永川市人民法院缺席审理,作出(xx)永民初字第16x3号审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进入执行程序。贵院依据(xx)永民执第xxx--4号裁定书对申请人的银行存款采取了冻结、划拨措施,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一、裁定中止执行(xx)永民执第xxx--4号裁定书;
二、暂缓将已划扣的申请人资金给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请人损失无法追回;
三、解封申请人已被冻结账号,以免扩大申请人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
xx年,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被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部分款项被扣划,对申请人财产及声誉造成了极大损害。经到贵院了解,方知永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作出(xx)永民初字第16x3号审判决书,已进入执行程序,对此申请人深感愤慨,对该生效判决,提出异议与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从未向原告借过任何款项,申请人对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4万元之事也一无所知。从1xx年12月x日(原告称申请人借款时间)至xx年1x月1x日(原告发催款通知书时间),多年来原告也未曾电告、函告或来人索要借款,申请人亦从未收到过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书面文件。
二、申请人从未接到贵院关于本案件的诉讼文书及通知,对本案件的诉讼程序进展亦一无所知,法院在申请人没有收到任何诉讼文书和通知的情况下径直缺席判决是草率且错误的。
申请人多年来一直在永川市胜利路x-1-3居住,我的家人和孩子也在此居住,原告的诉讼期间亦没有离开过。原告、法院只要意欲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则能通过多种途径获取通讯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尽通知义务,申请人没有理由会对借款一事乃至诉讼一事一无所知。法院只凭借原告询问笔录中申请人下落不明一句话,就依此判决,有违法律的严谨、权威,明显轻率和不负责任。
三、申请人从没有向原告借款,申请人也从未委托过他人代理申请人向原告有借贷的行为。
申请人从法院复印了相关资料后,经过仔细辨认,申请人没有在借款申请书、抵押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借款借据等文书上签字,这些文书上的签名系他人仿冒本人名字签署的,同时,申请人也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向原告借款。依此申请人不应当承担任何还款的法律责任,原审法院作出申请人还款的判决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四、原告用于证明与申请人之“借款关系”的借款申请书、抵押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借款借据等文书,不应作为裁判依据。原告提交上述证据中本人签名系他人伪造。故,在未经核实证据真实性的情况下,未尽通知义务径直缺席判决是违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原告提供的证据显示,借款时间是1xx年12月x日至1xx年12月7日,那么,申请人应当在xx年12月7日前向申请人(即使不是申请人借款)进行催款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原告直到xx年1x月1x日向申请人发出催款通知书,在xx年6月x日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讼早过时效4年之久,法院任然在申请人没有接到通知的情况下作出原告胜诉的判决,是错误的。
综上,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现依据>第x4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中止执行,以便查清事实,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致
永川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
二零x年十一月十七日
国资拍卖申请书 篇4
申请人:×××,××,××××年××月××日生,××族,××××人,农民,住×××××××××。
被申请人:××××,××,×××岁,××族,×× ××人,农民,住×××××××××。
申请确权的目的:请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原××村××组××× ×××及周围活动场所处理给×××××的民事行为合法、有效。××××所有权及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归×× ×享有;责成被申请人将其强占我户管理使用的部分场所归还回给我户继续管理使用。
申请确权的理由:××××年,农村实行以户为组的联产承包制,土地承包给了农户,经济体制进行了改革。随着农村形势的变化,管理方式也相应采取了变革。经××××全体生产队员各户主共同商议决定:将属于××××××及其周围活动的场地处理给××××,×××××等部分生产工具处理给××× ×××××等户,帐目当时已结清。因历史背景与现在大不相同,文化程度、法律意识、办事程序远远不能与现在相比,不具备规范化,仅由××户人家组成的生产组组长××××和成员×××、×××、×××、×××人口头达成协议,没有形成书面文字根据。但除被申请人×××外,其他××人至现在对口头协议是一致认可的。
大约在×××年左右,被申请人×××在与我的场地相连的自留地里修建房屋,以他是××户人家组成的生产小组成员之一,否认×××周围的场地已经全部处理给我家,他家应有一份为借口,强占了位于××家房屋北面我的场地长×××米,宽×××米,面积为×××平方米,作为他家的院坝使用。当时我母亲找他理论无果,他仍强占。另外,在他的房屋后面××坎下的一块×××地,本属我户管理使用的场地,他家强占,拒不退还给我户。(两处被占情况,见示意草图)。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父年事已高,已将上述场地移交给我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第(二)款和国土资源部20xx年1月3日发布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特申请乡政府确权,确认上述场地的使用权归我享有;责成被申请人×××退还强占的土地给我管理使用。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
国资拍卖申请书 篇5
申请人:XXX,住址: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被申请人:XXX,男,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址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委托拍卖机构对被申请人XXX名下的`位于XXXX房产进行拍卖,拍卖款项用于清偿被申请人欠付申请人的欠款。
事实与理由:
XXX银行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XXX银行在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将本案债权转让给申请人,贵院已依法变更我公司为申请执行人(案号XXX号)。鉴于被申请人不能进行还款,我公司已申请贵院对XXX名下的.上述房产进行评估,现评估结论已出,特申请贵院委托拍卖机构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拍卖款项用于清偿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欠款,请贵院依法批准!
此致
XXX法院
申请人:XXX
XX年X月X日
国资拍卖申请书 篇6
××××土地管理所:
我场老场区职工住房建于建场初期的一九七六年,房屋结构是石头和泥,早在十多年前就已成危房。
鉴于以上情况,二〇XX年,我场户职工家庭筹集资金,由我场场部组织在现在的新家属区实施建房。因当时建房时间仓促,加之职工经济条件不佳,未提出和办理土地使用申请手续。
为此,今特向贵所提出上述职工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申请,恳请贵所予以办理。
以上报告,敬请批复。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国资拍卖申请书 篇7
xx市建设规划局:
我公司计划新上一个智能鼠标制造项目,总投资xx万美元,于20xx年xx月xx日获得市发改委立项批文(编号)并于20xx年xx月xx日通过拍卖取得位于市高新工业区成功路东侧永丰路南侧工业用地xxx亩。目前已邀请设计界知名设计单位–上海国匠建设设计公司进行了厂区设计,计划新建厂房、仓库、研发楼、职工宿舍楼等建筑合计xxx平方米,目前建筑设计方案已完成并通过相关审批。
为早日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先向贵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望得到支持和相关指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国资拍卖申请书 篇8
申请人:X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被执行人:XX,男,汉族,XXXX年X月XX日生,住XXX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一、请求贵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XX位于XX市XX区XX巷XX号X栋X单元XXX室房屋(贵院已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
二、依法决定将被执行人XX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诉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XX区人民法院(XX)鄂0302民初XX号民事判决和(XX)鄂0302民初XX号、XX号民事裁定已申请强制执行。鉴于被执行人XX具有相应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应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第二条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XX位于XX市XX区XX巷XX号X栋X单元XXX室房屋(贵院已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将本案被执行人XX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望予以支持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年XX月XX日
国资拍卖申请书 篇9
XXX国土资源局:
经认真审阅X国土资源公告[]号经开区城南街道群文村3、7、8、10、13、14社地块的国有土地交易文件,明确知晓交易文件之条款,我们愿意遵守该交易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交易文件内容和土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我们申请参与该地块竞买,并授权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为我方全权代表。
我们在提交本申请时,已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伍佰壹拾肆万元存入你单位指定的帐号。
我们承诺:如能竞得,在签订有关成交确认书后,保证按时缴纳有关费用,签订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我方违约,你方可取消我们的竞得资格,全部保证金不予退回,并由我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竞买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
申请人:
日期:
国资拍卖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XXXXXXXXXXXXXX房屋(产权证号XXXXXXXXXXXXXX)进行拍卖、变卖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请求贵院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XXXXXXXXXXXXXX的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理由如下:
1、本案审理阶段,贵院业已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上述房屋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予以查封。经查,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共2人。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参照当地廉租房申请的标准,面积为每人16㎡。因此,本案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房屋面积为32㎡,而被执行人名下的该套房屋建筑面积为136.24㎡,远远超过其生活所必须的范畴。
2、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显示其住所为河南省长葛市XXXXXXXXXXXXXX,而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位于长葛市东铭路XXXXXXXXXXXXXX,且经申请执行人多次登门拜访及贵院两次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位于长葛市东铭路XXXXXXXXXXXXXX的房屋有人居住,足以说明被执行人有至少两处可供居住房屋,足以说明位于长葛市东铭路XXXXXXXXXXXXXX的房屋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房屋,因此,被执行人不符合“唯一住房”的情形。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居住权,但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并不等于保护被执行人的房屋所有权。房屋是公民的生活资料,也是公民的固定资产。当房屋仅仅满足生活需要时,不一定必须拥有房屋所有权。而强调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是使被执行人有房可住,而不是让被执行人继续拥有资产。因此,可以租住方式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且租住房屋的标准应当参照“最低生活标准”确定。
当然,申请执行人亦考虑到维护社会和谐、执行措施人性化的因素,根据当下司法实践经验,结合本案实际情形,申请执行人同意并建议贵院采取如下执行方案:
1、贵院审查该套房屋是否超过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
2、贵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套房屋进行评估。
3、申请执行人可为被执行人提供临时住房作为过渡房。
4、贵院委托拍卖机构对该套房屋进行拍卖。
5、申请执行人同意在拍卖价款中保留相应价款用于被执行人自行购买或租赁房屋。
综上,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法律责任的侥幸心理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请求贵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东铭路XXXXXXXXXXXXXX的房屋立即强制执行。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日期:
国资拍卖申请书 篇11
团党委:
我营已给战士购置了海绵垫XXX张,为了解决海绵垫在使用中容易损坏的问题,我营拟将海绵垫外部包装一层帆布,包装费用每张约25元,共需经费XXXX元左右。因我营现有经费受限,特请上级给予解决,增拨经费XXXX元。
妥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