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通知单 篇1
现场名称:***合同号:**
安装单位:**台数:*
现场负责人:**工程施工人员共计*名
现该工程已动工,为了更好地贯彻和落实公司对于电梯安装中安全、技术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安全隐患,为确保该项目达到公司、用户满意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望现场负责人认真落实,如在安装过程中出现违反**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以下补充的几条安全、技术交底,造成任何意外事故均于**电梯公司无关。
1、现场负责人要作到每天开工前,对安装工人进行电梯安装工艺、安全问题的交底和教育**记录。
2、现场负责人及安装工人不得失自将电梯钥匙交与甲方人员,要严格保管。
3、进入现场后要及时对电梯井道门口进行封堵,要做到坚固、结实,不可形同虚设。
4、现场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分公司处理现场发生的问题。如出现缺件、损坏件等问题,要已书面文件告之分公司,并说明缺、损件原因。要全面与甲方及土建人员作好沟通工作,不允许擅自使用甲方的任何施工工具,作到文明施工。
5、安装人员不得酒后从事电梯的安装工作,如有发现将对该人员驱逐出现场,对现场负责人及负责此次安装工作的公司提出书面警告,情况严重者将上报总公司,停止该项目的安装工作,出现影响电梯交工等问题,完全由该公司负责。
6、现场负责人及负责该项目的代理公司,要及时向分公司汇报电梯的施工进度,每周**前向分公司递交电梯工程状态表,每月**日把下月安装计划及调试计划报到分公司。
7、电梯安装完毕后把填全的《电梯安装验收施工记录》交回由分公司验收后,再报技术监督局验收,最后把电梯验收检验报告复印件及验收合格证复印件、验收单、交接单原件交与分公司,便于安装费的结算。
8、电梯安装完毕,但未验收的电梯禁止甲方使用。如特殊现场要对用户阐述问题的严重性,并要求用户出具书面文字。
9、现场负责人及代理公司要支持分公司检查人员及现场调试人员的工作,如出现野蛮施工问题,分公司有权要求电梯停工及调试人员离开现场。
为了圆满完成电梯的安装工作、为了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以上提出的几点,望各现场负责人及代理公司严格执行。
**公司**公司
公章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安装通知单 篇2
安装通知书模板
□安装
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 告知书
□拆卸
工程名称:栖霞区季家街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
□安装单位:南京安塔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拆卸单位:南京安塔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扬州市天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机械名称: QTZ40塔吊 告知日期:
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监制
填表说明:
1、安装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填写本表告知安全监督机构相关科室。
2、本表一式四份,设备安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监管部门各留存一份。
3、起重设备名称栏中应填写: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
4、安装作业人员情况包括辅助起重机械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情况。
5、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安装单位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并加盖公章。
安装通知单 篇3
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行为,方便施工单位,简化告知手续,质检总局办公厅于20XX年印发《关于简化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告知的性质、方式、内容和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为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告知依据及性质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实施施工告知的目的是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获取现场施工的`信息,方便开展现场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申报监督检验。施工告知不是行政许可,施工单位告知后即可施工。
二、告知内容及方式
(一)施工单位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只需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见附件,以下简称“告知书”),提交给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抄送给实施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告知书内容以外的其它信息,不得要求提供除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以外的其它材料。
(二)施工单位可以采用派人送达、挂号邮寄或特快专递、网上告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施工单位采用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的,应采用有效方式与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确认告知书是否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施工告知后,应予以签收。有条件当场签收的,应当场予以签收;无法当场签收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签收;逾期不签收的,视为施工告知生效,施工单位可以施工。
三、注意事项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公布接收告知机构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及联系人姓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创造条件,建立施工单位网上告知的平台,采取网上方式接收告知。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程序办理施工告知后,即可施工。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施工告知纳入行政许可审批范围,不准设立告知收费项目进行收费,也不得因告知原因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违者由上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三)施工单位对告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告知书内容应完整、准确。告知书内容失实、错误或关键项目填写不完整的,应通知施工单位对告知书内容进行修改,施工单位修改告知书的行为视为重新办理施工告知。
安装通知单 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为了进一步方便企业,简化手续,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行为,现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及接受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如下要求:
一、告知性质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告知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后即可施工,告知不属于行政许可。
二、告知方式和内容
(一)告知方式主要包括: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告知。
(二)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见附件)。
三、接受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一)接受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公布告知机构的地址、邮编、传真或电子邮件地址。有条件的应建立网上接受告知系统,可采取网上接受告知。
(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告知后,应及时审查,对无问题的将告知文件存档,并将有关情况通知负责办理使用登记的机构和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需要监检的检验机构即可。
(三)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与施工单位联系,确认其违反规定的,应责令停止施工,必须在有关问题纠正后,才可继续施工。
(四)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告知时应当便利施工单位为原则,不得任意增加本通知附件以外的告知内容。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施工单位在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时,可以按照附件内容进行告知。此前关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要求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此通知转发有关单位。
附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
二〇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