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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报告十四篇

2024-03-12 10:54:11 检察报告

检察报告(篇1)

一、实习时间、地点及目的

在大三的第二个学期我怀着期待的心情,有带着紧张来到了河北省大厂县检察院公诉科实习了一个半月,20xx年3月初至20xx年4月中旬。实习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检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谨记老师的教诲,做到了“少说话,多做事,不议论”。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达到自己的实习目的。我的实习目的是:

1、巩固,联系,充实,加深,扩大额所学知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提高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初步掌握检察院系统的程序。

4、熟练运用计算机等工具提高工作效率。

5、养成严肃认真,刻苦钻研,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6、扩大自己的社会交际面,提高交际能力。

二、实习内容

1、整理卷宗

三月初,我怀着期待的心情,带着敬畏来到了河北省大厂检察院。面对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我有些紧张,手足无措。不过负责带我的李老师虽然看上去很严肃,但其实还是很随和的。检察院的领导叮嘱我要认真跟随李老师学习,服从他的安排。

因为我还是一个学生,也没有在其他相关部门实习过,就先带我去了存放卷宗的资料室,教我整理一些卷宗。整理卷宗和在学校学过的整理档案有着一定的联系,所以我的紧张也慢慢消散了。李老师给我看的这些卷宗都是整理好的,我的目的就是要学习其中的步骤然后能够自己整理好一个案件的卷宗。这对于我来说不是很难,经过几次训练后我便能熟练的独自完成一件卷宗的整理,熟悉了这部分工作,通过了李老师的检查。而我也在这方面总结出有一些经验:首先将所有侦查卷和检察卷登记并且汇成表,存档。其次是做好个别案卷的补充、完善工作,装订成册,便于保存、查阅。

2、法律文书的制作

接下来便是法律文书的制作。李老师说,制作法律文书是以后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件案件都要有若干份法律文书,如:告知、讨论笔录、审查报告、证据提纲、起诉书和公诉意见书等等。几好似乎每一个来公诉科实习的学生写的第一份法律文书就是审查报告。当承办人员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已经确实充分时,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也就将出炉了。审查报告有固定的格式,只是因各个案件案情及对其的处理结果不同,审查报告便也就不尽相同了。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案件侦破简要过程;移送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与意见;审查、复核证据、退查、自行补充证据经过;依法审查后认定的事实;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对证据的分析论证;需要说明的问题;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做这件工作是需要极大的耐心与细心的。李老师给了我一件案件的资料和一些范文模板,让我制作审查报告。起初,我用了两天的时间做了一篇审查报告,拿给李老师看,那时候才发现,自己还是有好多地方改写的没写,写到的又有好多错处,经过李老师的指导,有反复修改多次后,我的审查报告终于完成了。觉得真的很不容易,很后悔自己在课堂上没有好好的学。以后的一个多月里我有制作了许多方面的文书,自己也记不清楚了,好在现在学会了,应该不算晚。

3、提审犯罪嫌疑人

在我进入大厂检察院的第二个星期,我开始接触到案件的具体办理,并参与到其中。提审是检察人员获取犯罪嫌喜人口供、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的重要环节。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我们都必须逐一认真审查。再仔细阅读卷宗后,我和李老师来到看守所对犯人进行提审。这是我第一次来到看守所,面对嫌疑犯时,有点害怕,有点压抑。询问中,李老师以义正言辞或循循善诱的方式使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出悔过自新的态度。而我在李老师身边加快记录速度,埋头苦干,生怕漏掉一个字。

后来知道知道我们的工作主要是核对公安机关获得的证据是否真实,以及犯罪嫌疑人构成何罪,所以在后来每次再去看守所询问时就记上主要犯罪事实,尽量记录下每一句与案情相关的话。

4、草拟起诉书

到了现在就是到了该草拟起诉书的时候了,李老师还是一样让我先制作一份,而我也是和做审查报告时候一样,找来一些模板和资料来参考,因为我知道起诉书代表一起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的完成,它代表检察机关对此案的处理意见,是要到法庭上宣读的,也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相关人的,因此在制作时我非常的谨慎和认真,还不时的问李老师一些问题。写完后,我还是不放心的认认真真的检查,有不断的修改,终于最后觉得完成了之后拿给李老师看。不辜负李老师对我的期望,他很欣慰的笑了。他说:“很不错,继续努力!”。当时别提我多高兴了,这是我第一次独自完成的没有李老师改正的一篇法律文书,觉得自己真的提高了,辛苦没有白费。

5、出庭

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是代表检察院,即代表国家在法庭上通过调查与法庭变短阶段揭露犯罪、指控犯罪,达到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目的。

支持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公诉刑事案件进一步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协助法庭作出正确判决的一种刑事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员才有资格享有的,对于我一个实习生来说,那是奢侈的,所以我以旁听的方式出现在了法庭的观众席上。虽然我不能支持公诉,李老师还是将出庭支公诉的 准备工作:

(案件定性的根据以及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款在反复阅卷过程汇总加深理解。

(2)特别注重对犯罪嫌疑人询问笔录的了解。

(点和其他不明白的地方,仔细的向科长虚心请教。

(4)在做好以上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德 准备公诉总结意见个制作好答辩提纲。

三、实习收获

短短一个半月很快就过去了,但却让我收获颇丰。

→录入→告知→提审→分析→出庭支持公诉(普通程序)→审核→结案存。当然有时候也需要退补的案件。这些环节并不是孤立的而是需要与科室的其他人,与公安部门以及法院经常沟通联系的。而在处理一些案件的过程中,还需要经常同一些国家机关、政府部门联系。

是否存在犯罪事实;(证据是否充分;(各证据之间是否能够形成证据链;(犯罪的数额是否达到了定罪的要求;(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个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3、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相结合起来,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就如学校的法律诊所教育模式。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检察报告(篇2)

——在2006年9月28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做好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的审议准备工作,分管领导带领内务司法工委查阅了两院近两年来办理的部分刑事卷宗;邀请常委会部分委员和区政法委领导对两院的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调查,先后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召开了座谈会;向人民陪审员了解相关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院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    区检察院、法院近两年来能按照上级院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工作主题,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本文来源于范文先生网--范文先生网,帮您找文章]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区检察院、法院在刑事公诉、刑事审判工作中相互支持、互相配合,在坚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不动摇的同时,按照“稳、准、狠”的原则突击打击重点,先后依法严厉惩处了一批盗窃、抢劫、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组织介绍、容留卖淫、交通肇事等案件的犯罪分子,对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势力犯罪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情况下,依法从重从快地加大打击力度,对社会危害影响大的刑事案件快起诉、快审判,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我区的社会和谐稳定。    (二)依法惩处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两年来,我区法院共审理经济犯罪案件46件,共53人,其中有南通市肿瘤医院系列贪污、受贿案,启东市检察院检察官系列受贿、玩忽职守案,南通市九圩港船闸管理所系列受贿案以及虚开增值税票案,利用合同诈骗案等。他们在审理这一类商业贿赂案件时,能注意适用财产刑,加大追赃力度,既减少了国家的损失,又不让犯罪分子得到经济上的便宜。不仅如此,两院还针对案件中反映出来的人事、管理问题,作出调研,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意见,有力推动了我区反腐败工作的深入,促进了我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    (三)慎重审理少年犯罪,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可是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一些本该茁壮成长的幼苗却产生畸变,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检察院在对未成年的被告人公诉时,不仅指控所犯罪事实,还在庭审中,以宣读“教育词”形式进行帮教;人民法院少年合议庭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以类似谈心的方式审理案件。这种“惩教结合、寓教于审”的方法强化了法庭教育功能,消除了心理欠成熟的未成年被告人紧张、恐惧感,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更利于未成年被告人的改造。孙军等三人抢劫一案的审理就体现了这种情与法的融合。庭审后两院还到学校对判决缓刑的少年犯进行回访,希望他们走出过去的阴影,吸取教训,放下思想包袱,以优异的成绩和实际行动回报父母、学校、社会。检察院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先后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四)促进规范司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两院在刑事公诉、刑事审判司法活动中,认真贯彻执行“两高一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积极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的办案方式,通过庭前证据展示等庭前改革,大大提高了公诉案件的庭审效率。为了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而且以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在刑事诉讼中两院牢固树立法定证据意识,注意收集证据的手段、程序合法。检察院在自侦案件询问犯罪嫌疑人时采用了全程录音录像,以客观、公正的手段将证据固定,也用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在文明合法审讯下供述的犯罪事实;法院狠抓了司法行为的规范化,逐步形成了一套秩序井然的案件审理流程,杜绝了不符合规定的超期送达、移送现象,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几点建议    在充分肯定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总结经验的同时,调查中也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两院个别干警政治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两院在一些案件退侦上还未能与公安分局达成共识;通过阅卷发现检察院涉税案不起诉占比较大,法院在少数判决缓刑的案件社会效果欠佳;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及证人到庭作证率还不高,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突出公正与效率,力求办案法律效果与社

检察报告(篇3)

这次被称为“网络法律人峰会”的研讨会主要探讨了4个问题:正义网的发展方向、如何办好《检察日报》、检察网站的现状与对策、网络法学体系建设以及网友合作。与会代表就上述4个主题开展了充分的讨论。检察日报报正义网还以开放性的姿态,对这次会议进行了网上图文现场直播,吸引了诸多法律网络人参与讨论。

《检察院网站的现状与发展趋势》199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在检察机关中开展“检务公开”的活动。为探索检务公开的不同方式,检察机关的检察宣传开始涉及互联网领域。1999年政府上网年的确定,检察院网站更是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随着检务公开及科技强检的深化,检察院网站不仅在数量上进一步增加,同时在发挥作用上也日益明显与完善。本文试对检察网站的现状进行分析,并以此为基础展望检察院网站的发展。

一、检察院网站的现状

1998年以前,全国只有几家检察院在互联网建立网站,发展到今天已有上百家检察院上网。地域分布从最初的北京、上海、江苏扩展到其它区域的检察机关。目前,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建立网站外,共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级检察院建立了互联网站。上网检察院分布的地区包括浙江、云南、天津、四川、上海、山东、辽宁、江西、江苏、吉林、湖南、湖北、黑龙江、河南、河北、海南、贵州、广西、广东、甘肃、福建、北京、安徽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前,检察网站正以每年20-30家左右的数量增加。在此发展过程中,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市上网检察院明显多与其它省市,其中,广东有22个检察院、江苏有11个检察院、浙江有9个检察院建立了检察网站。

各地检察院网站的建立,出现了检察宣传的崭新模式,检察院网站以检务公开为主线,辅之于为办案服务,在互联网上纷纷开出了检务公开、举报知识、动态信息、法律咨询、在线举报、创五好及青少年维权岗等专栏,通过internet向世界展示了司法公正,树立了中国检察官的良好形象。可以这么说,检察机关互联网站的建立,为检察宣传提供了一个崭新的领域。

纵观各检察网站,网站实现的功能主要在四个方面:一是检察宣传:二是接受人民监督:三是服务于办案:四是交流检察工作经验。目前大部分上网检察院都能完成网站的这一任务。检察院网站将有关应当公布于众的法规信息量公布于众,让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实现自己的知情权。同时,也将自己的工作情况及时上网,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网站通过设立专门举报电子信箱,在互联网上接受举报,则是利用现代化手段办案的又一举措,在网站运作中,许多检察院网站找到了很好的形式,出现了不少具有特色的网站。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在正义网上开通举报中心主页,收到了近百封举报的emai,显示出了互联网举报的作用。全国模范检察院大庆让胡路区检察院网站则以其更新快,内容新在众多检察院网站中引人注目,今年2月份在正义网的支持下,该院网管唐万辉以正义网特约记者的身份赴京参加了全国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并在本院网站开通了北京快讯,对本次大会进行了全程报道,在报道的高峰时,几乎每几分钟就有最新消息出现在大庆让胡路区检察院网站上。深圳盐田区检察院网站的中文站名是阳光网,从其名称中足见该网站设立的目的,阳光网表现出了强大的技术优势,独立制作了bbs及网上聊天室。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网站设立了网上调查,通过调查了解网民对检察院文明办案的满意程度。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检察院网站设立的《网苑说法》论坛,由中国著名法律网虫担任版主,曾云集了包括高等院校教师、学生、海内外法官、国内的检察官、警察、律师等一大批网上法律资源,网络法律人为他人提供法律援助,相互之间进行学术探讨,《网苑说法》吸引了大量海内外网友的浏览,在开办的一年时间内,创下了7万多人次的点击。《网苑说法》论坛,沟通了海内外法律人的联系,回答了不计其数的法律咨询,它所进行的讨论不少被正义网收录,《检察日报》也曾刊登,《苏州检察研究》以专辑的形式登出了讨论内容。法律论坛的设立,是互联网上检察宣传的的又一形式,在bbs的交流当中,检察官的良好形象走进了百姓的心中。此外,许多检察院网站还开通了调研栏目,使检察理论研究有了新的阵地。

检察网站在第四媒体上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目前检察院网站的建立还存在不少问题。第一,检察网站数量还不多,在全国3000多个检察院当中,只有3%不到的检察院介入了互联网这一阵地。第二、检察网站的建立缺乏必要的规范。目前检察网站的建立主要有几种模式,一是在网络公司中申请空间,自己独立制作网页,二是由网络公司代理网页制作与发布,三是检察日报正义网制作的检察网站。由于检察院网站的建站所依托的服务器及制作人不同,因此,在服务功能上及内容与质量上各网站的情况不尽相同。同时网站自身的宣传力度也有所不同。有的网站由于形式呆板,内容陈旧,加之缺乏必要的宣传,几乎成为死站。另外,由于不同的建站方式,不少检察院的网站的域名不规范,不符合最高检有关域名的规定。应当指出,在这三种模式当中,正义网所制作的检察院网站,包括山东淄博博山区检察院网站、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网站、江苏宜兴市检察院网站、江苏通州市检察院网站、鞍山铁东区检察院网站,因依托于中国大型法律网站,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都属上乘,这种建站方式在网站的建立中起到了示范作用。

二、检察院网站的发展趋势

1、数量上会继续增加。

检察院网站是各级检察院自己的宣传栏,是对外宣传的有效媒体,但是,检察院网站目前还只是处在成长期甚至是幼年期,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运用,检察院网站在数量上仍旧会继续增加。但是,其发展的速度将受以下因素影响:

1、领导的重视程度。目前检察院网站的建立还不是各级检察机关的必修课,各级检察机关基本上也没有专门的机构来负责检察院网站的工作,特别是在宏观方面缺乏具体的指导,在制度上缺乏应有的规范,这些情况严重制约网站了的生存。

2、检察机关网络的应用水平。建立网站要求建站单位具备一定的网络知识,即使通过正义网建站,至少也应当掌握email技术。

3、经济上的制约因素。网站的建立还需要有一定的经济投入,因此,经费情况将制约着检察院网站的发展,从目前上网检察院来看,老、少、边区检察院只占有极小的比例,而这些地区的检察院又特别需要信息的沟通。对此,需要有关部门在经费上予以支持。

4、现有网站的应用效果。目前检察院网站的应用效果如何,直接影响着其他检察院建站的信心,因此,一方面现有网站要提高质量,另一方面也应有相应的阵地来宣传这些网站。检察日报法治周刊在线版曾起到这方面的作用,希望检察日报能在这方面再做些工作。

2、网站的表现形式会进一步突破。

目前的检察院网站在形式上还没有跳出政府网站的通病,即表现形式呆板,手法雷同,与海外的一些优秀中文司法机关网站相比还存在相当的距离。除正义网建立的网站外,不少网站的美术、版面设计不过关,大多数检察院网站也不能实现站内检索,新闻也无法实现后台更新。随着asp技术的运用,检察院网站的表现手法会有所改变,站内检索、后台更新、社区功能甚至交友功能,在今后检察机关网站的发展中均会得到不同程度的运用。

3、检察网站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会更加紧密。

检察网站自身也需要宣传,孤立地宣传往往很难取得成功。因此,网站之间的相互依托是有效的合作方式。另外,检察宣传侧重点是大检察宣传,即检察一体化的宣传,它也要求我们加强各类检察网站的联系与合作。在这方面,正义网起到了纽带作用,检察网站的兴旺,除了时代的呼唤以外,与正义网的支持分不开。每当一个新的检察网站的建立,都会得到正义网各种方式的支持。不少检察网站与正义网有合作,随着检察网站的发展,相信这种合作将会向更深层次发展,本次研讨会是检察日报正义网联系检察院网站的一个极好举措,相信通过本次研探会的活动检察院网站间的联系与合作将会进入一个新天地,同时也希望这样的活动今后能以各种方式多多开展。

检察报告(篇4)

现在我从实习的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的一些情况说起。作为实习生,基本上的工作就是整理一些案卷,陪同检察人员提审(也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审查起诉阶段的询问犯罪嫌疑人)以及和检察人员出庭。因此,这期间通过我接手的案件也不少。而这中间我发现,盗窃罪的数量总是居高不下,远远高出其他类型的犯罪。而这中间更有趣的现象是,盗窃的标的物以传统的现金为主转为其他有体物,比如手机、电动车、电视机、电脑等。这些东西的特点是犯罪嫌疑人往往能通过变卖它们获得金钱收入。另外相对集中的犯罪还有赌博罪、寻衅滋事罪,毒品犯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组织、容留、介绍*罪。而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等偶尔才会出现一列,故意伤害、故事*案件更是少数。

综合上述案件分析,为何盗窃罪的数量居高不下。盗窃罪在刑法中属于侵犯财产罪,而这正好与20xx年中国年鉴统计的一组数据吻合。

从表中可以看出,侵犯财产罪远远高出其他种类的犯罪,位居第一。而这中间,盗窃罪的比重占的相当大,另外还有诈骗罪。而抢劫罪等需要使用暴力的犯罪却比重相对较小。另外,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及民主权利的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罪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而据我所在的地区发现,许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都是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浙江是全国民间借贷、融资非常活跃的省份,而由民间借贷产生的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更是比比皆是。所以,我们不能一概而论说经济发展一定伴随着犯罪增多。其实,在我看来,经济类犯罪是所有犯罪类型中比重的,随着经济发展,财产类犯罪日益增多,而暴力类犯罪则相对下降。包括现在仍旧较多的j罪,犯罪嫌疑人往往抛弃了传统的暴力胁迫的手段,转而换向其他更温和,采取诱拐、骗奸、偷奸等手段。

中国目前面临的最为担忧的现状便是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而经济越是发达的地区,贫富差距越是明显。而其中收入分配的严重不公民更是与犯罪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郑永红(20xx)对基尼系数与流动人口犯罪进行了研究,发现流动人口作案相对集中的几类犯罪案件与基尼系数之间呈高度正相关。贫富差距的拉大使得一些人会通过非法手段来弥补自己的失落感和被剥夺感,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侵犯财产罪的数量如此居高不下。

因此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流动的人口的增加导致的社会财富的严重不均以及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使得经济发展越快的地区体现的犯罪数量越多。

因此,在最后笔者想说,或许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日益增长的犯罪是在某种程度上不可避免的。但是,经济发展的平稳程度却与犯罪率的高低有着密切的联系,经济发展带动的社会保障,就业问题,社会分配问题,以及个人思想观念的改变等因素必然与犯罪率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如何有效规制这些因素是平衡经济发展与犯罪之间必须考虑的问题。我们需要发展经济,但我们需要一个全面均衡的经济发展。

于此同时,笔者认为,作为犯罪高发的省份之一,有其特殊原因。是民营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伴随着民间借贷的如此活跃却又缺乏相应的规制措施使得因民间借贷产生的刑事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重。比如一些犯罪嫌疑人开始往往会向被害人借大量现金,最后因为融资周转困难,使得一些民事借款纠纷上升为刑事纠纷。许多犯罪嫌疑人往往以诈骗罪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起诉或被判刑。更有些犯罪嫌疑人因为急于向债务人索要债务才采取非法拘禁的手段,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从而被判非法拘禁罪。因此,如何有效规制当前浙江等地活跃的民间借贷,是政府、金融界应该思考的问题。

最后,我们应该明白,虽说经济发展与犯罪率在一定程度上成正比,但是经济发展本身并不是必然导致犯罪率增加的直接因素,不然为何新加坡经济发展如此之快而犯罪率如此之低。我们应该限定前提条件——在中国。中国有其自身的因素,中国的改革开放带有明显的转型时期的特征,经济体制由公有制转向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转型,各种经济因素也发生了变化,如在收入分配领域收入差距明显扩大、在就业方面失业问题逐渐显著、在二元经济的转化过程中流动人口的增加、城市化规模日益扩大的同时城市贫困问题也亟待解决。

检察报告(篇5)

副检察长述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是XX市人民检察院的一名副检察长,在过去的一年中,我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担当,积极推动工作的开展。今天,我将向大家详细述职,汇报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


一、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中,本院持续加强了公诉工作,依法行使了检察职权,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性。我积极参与案件审查和办理工作,全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起,结案率达到90%以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注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利益。同时,我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单位的合作,形成了合力,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公诉工作


在公诉工作中,我注重提高办案水平和技巧。通过深入学习、实践和交流,我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庭审过程中,我注重调查取证,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充分保障了庭审的公正和效果。在公诉阶段,我注重与辩护律师的沟通和协商,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权益,推动诉讼程序的公正和顺利进行。通过努力,我所参与的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均取得了圆满的结果,为社会治安和法律秩序的维护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法律监督工作


作为副检察长,我还主要负责法律监督工作。在过去一年中,我积极参与行政复议和公益诉讼等各类法律监督活动。我注重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我精确把握法律的适用和司法解释,参与了多起行政决定的审查和调解,确保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同时,我还积极关注环境保护、劳动权益等公益诉讼活动,依法维护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


四、队伍建设


在过去一年中,我积极参与队伍建设工作,注重加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组织召开了多次例会,及时交流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凝聚了全院同志的智慧和力量。同时,我还积极参与内外培训活动,提升自身的领导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通过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我带领全院同志共同成长,为检察工作的发展壮大做出了贡献。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工作中,我也清楚地认识到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工作中还存在时间紧任务重,压力较大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时间管理、工作计划和调配。另外,对于新领域和新类型案件的办理,我需要不断学习和研究,提高自己对新问题的处理能力。对此,我打算继续加强学习和培训,与同事们相互交流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过去的一年是我职业生涯中的一年,也是对自己工作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我将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努力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小编感谢您的阅读!

检察报告(篇6)

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是检察机关永恒的主题,如何抓好基层检察院的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夯实基础,仍然是当前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

1、干警队伍年龄结构不尽合理。在基层检察机关,年龄结构偏大,以我院为例,50岁以上干警27人,占干警总数的34.2%,40岁以上干警 29人,占干警总数36.7%。特别是在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中,50岁以上的20人,占全院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总数的45.5%,40岁以下的法职人员只有8人,占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总数的18.2%,仅占全院干警总数的10.1%,其中30岁以下的干警中无助理检察员以上法职人员。

2、检察干警整体素质不高。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整体素质并不高。当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主要来源有几种情况,一是恢复重建时,检察机关从其它单位和行业调进的人员,二是国家分配的部队转业干部,三是通过几次公开考录的大中院校学生。在这些人员中,除第三种人员有一较高的学历和法律基础外,其他人员均是到检察机关后才开始学习法律和从事法律工作的,这是导致人才基础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

3、基层院干警政治待遇落实不够到位。

《检察官法》虽然已经实施近十年,但关于检察官职级待遇、福利待遇等规定一直没有落实。现实工作中检察干警职级仍然与行政职务挂钩,这样能够享受职级待遇的就只有为数不多的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而具有突出专业工作能力的业务骨干虽然工作量和工作责任很大,但职级得不到对应,干警的政治待遇偏低,基层院的干警特别是一些中层干部,往往工作几十年,仍然是“科员”,明显低于政府行政机关的职级设置。政治待遇得不到落实,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基层检察机关缺乏各种类型的人才。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复合型、专家型人才缺乏,基层检察院干警知识结构较单一,司法文秘、司法会计、计算机等检察技术人才缺乏。在宣传文秘工作上,人手不足或青黄不接,一些干警在同一个岗位上久居难退,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当涉及财会经济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内容时不能熟练操作,影响了案件查办。计算机专业人才缺乏,网络建设存在一定困难,难以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研究型人才缺乏,基层检察院干警在日常的检察实践中接触各类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较多,而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缺乏调研力量,不能很好的加以解决,理论对检察工作实践的指导作用发挥不好。

1、抓教育,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理论素质。一是抓理论武装。要始终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思想武装检察干警,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二是树先进典型,

典型引路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法。近几年,检察系统涌现出了不少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基层检察院要大力宣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唱响正气歌,特别是要注意发现、总结、培养自已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影响、带动全体检察干警,形成争先创优的氛围。三是常抓“警示教育”。要坚持干警思想分析制度,找准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谈心制度,帮助检察干警解决思想问题。要坚持提醒制度,对个别检察干警的违法违纪苗头及时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落实岗位责任制。为使政治教育落到实处,基层检察院应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思想政治建设实行下管一级,严格现任追究。

3、开展分类培训,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要根据业务特点和个人基本素质及特长,开展分类培训。培训实行短期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单一学习培训与系统全面培训相结合,混合培训与分类培训相结合,并建立培训档案。同时要结合实际建立检察人才库,鼓励干警自学成才,参加学历教育培训,对业务骨干进行特殊培养,为他们的成长创造条件,努力培养出一批能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和现代化建设的复合型人才。要经常性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举行小型的研讨会、辩论会等,探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同时也为人才的显露提供平台。

4、落实从优待警,增强队伍凝聚力。在检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干警身体每况愈下的情况下,要多方面关心他们生活,凡上级院和地方党委有明文规定的政治待遇要认真加以落实,凡遇干警或家属生病住院的要及时探望,凡遇干警重大变故的要及时上门慰问,凡干警子女就业入学需要帮助的尽量帮助解决等等,把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每位干警的心里。要积极争取干警的福利待遇和工会疗养的权利,以优待赢得广大干警的心,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5、抓司考,有效补充检察官。各基层检察院应把培养检察官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一是对新进人员的招录应实行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的办法,尽可能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以便提高招录人员素质和一进检察机关就有办案资格。二是对不具备检察官资格的人员,要鼓励其参加司法考试,并给他们的复习备考提供便利,对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予以一次性奖励,提高应考的积极和通过率,为检察官补充来源。三是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力着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

检察报告(篇7)

我在检察院实习了xx个月,实习的过程中,在科长及几位叔叔的热心帮助下,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件。

在检察院,我被分配到了控告申诉科,这是检察院最基层的部门,可是说是窗口,大多数案子都是从这里开始的。这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就是负责并受理公民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或初查,对分流到本院各业务部门及基层检察院的举报线索和控告、申诉进行催办、督办;依法复查由本院管辖的申诉案件并负责抗诉和出庭工作,承办由本院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负责实施保护、奖励举报人等等。

期间,我们接待了很多来举报、申诉的群众。对于属于检察院管理的案件进行了登记、分流;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案件,根据所学知识给予一定的解释和回答,再告知其应该找的有关部门。

举报控申科的工作繁杂又是规范化的,不能凭个人任意发挥。在这过程中我学会了登录检察院个人系统处理文件,虽然操作程序开始时有一定难度,烦而杂,但慢慢熟悉之后我也懂得如何快速处理了,这是一个尝试的结果。待领导把文件批示下来后,就需要我进行分类处理,包括举报和控申的材料,打印登记表并分类整理储存,在系统上建立一张又一张的登记表和移送函然后填写相关信息,分流到本院的还需要打印移送函加上盖章然后移送。

这次在人民检察院的实习生活,我受益匪浅。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

检察报告(篇8)

检察院办公室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是检察院检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任务繁重,职责重大。它承载着为检察院全面履行各项职能提供参谋、协调、监督、保障的重要任务,它的职责是搞好检察院队伍建设、物质建设和后勤保障工作,为检察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和创造良好的条件。它同是又是检察院的综合协调机构,是组织、协调和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中枢,承担着决策参谋、督办落实、组织协调、综合管理、服务保障等多项重要职能;其工作好与不好对检察院的整体工作影响很大。因此,如何搞好办公室的管理工作,真正实现全面高效的优质服务,已是人民检察院司法政务管理改革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

一、当前基层检察院办公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公正、高效、权威的现代司法制度的确立,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检察院追求的目标,为此为适应检务工作需要,首先须树立反映现代司法理念的思想认识,也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但是,我们负责办公室工作的部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检务工作、服务人民的理念还不够强,或多或少存在有消极、懈怠、不思进取的思想状态,导致政令不够通畅,相关政务工作的停滞。为此,必须强化办公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部门职能交叉设置

当前基层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基本上沿用着计划经济年代的模式,1

与上级检察院相对应设置,没有充分体现出基层检察院自身的职能特点。在人员配备上,基本上是处于“官多兵少”状态,有些工作不得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完成;在管理层次上,一项工作从院决策机构到落实到具体人,一般要经过二至三个层次,效率不高;;在工作任务的分配上,存在“以人定事”现象,谁能干就让谁干,不管机构职能,不管任务轻重缓急,造成工作分配不均,严重地影响了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办公室人员相关素质有待提高

人员状况和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任务需要,办公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差强人意之处。总言之,相关专业人才奇缺。办公室工作需要一批擅长文化艺术、财务、基建、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但不少检察院长期以来上述岗位均由法律专业或其他人员进行轮岗或顶岗,有的检察院甚至找不出一名专业人员。而且检察院分管领导由于检察官职务的特殊性,也同样缺乏相关的文秘、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导致管理工作乏力。

(四)经费保障欠缺,管理难度加大

从近年来的运行管理情况看,基层人民检察院日常经费供给和保障机制已初步形成,但由于受制于地方财政体制上的影响,检察院的经费保障仍然停留在比较分散的层面上,省及中央财政给予的适当补贴,加大了地方财政的依赖性,检察院所需经费拨付有时不能及时到位,使后勤政务管理难度大、压力重,一定程度上影响检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此外,信息化服务和现代化办公水平有待提高,该项工作必

须有厚实的资金支持。

二、加强检察院办公室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实现办公管理的科学化

(1)规范化。办公管理的规范化,就是要求管理工作按制定的原则、标准去实施。一是会议安排规范化。按格式化和程序化的要求,将会议安排涉及的各方面元素逐渐按定制模式固定下来,避免重复操作,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二是接待工作规范化。要根据接待对象的级别、来访目的,明确接待规格,制定接待工作规范和接待方案等,以便按章接待。

(2)程序化。办公管理的程序化,就是把日常工作分解成若干步骤并固定下来,以后办事就按规定的步骤去做。制定工作程序时注意按工作的先后顺序,把每一个步骤的做法、要求都要规定清楚。

(3)制度化。通过制定岗位责任制,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和任务都必须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进行目标管理和考核,使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二)不断引进专业性高素质行政事务管理人员

做好办公室管理工作,离不开专业性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近年来,对检察官职业化强调很多,但对检察院行政事务管理人员的专用性讲得比较少,在客观上造成了政务管理工作缺乏专业性人才,使其变成了一项是什么人都可以干、可有可无的工作,导致办公室队伍庞大,效率低下,并且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为此,必须加强专业管理人才的引进。如从事司法财务工作人员应具备会计师职称,司法秘书工作

人员要有较强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功底,党务人事工作人员要有很强的党性和公道正派的作风,所有人员都要会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工具,不断提高办公效率。要建立科学的竞争激励机制,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效率和效能,畅通政务管理人员进口和出口,对于不适合岗位的人员要加强培训及时调整岗位,建设一支专业性高素质的政务管理队伍。

(三)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措施

狠抓管理和强化功能是基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两个关键节点。由于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特殊性,光靠行政手段来搞好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已经不能再适应司法行政改革和检务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用行政和经济相结合的手段逐渐变革不合理的管理体制。为此,要以强化管理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探索和完善司法办公室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

(1)强化管理措施。要紧密联系检察院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台一系列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及时交流、学习和推广先进的管理做法经验。

(2)加强上级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指导监督。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事务性工作进行监督的同时,还必须对下级检察院行政性事务进行检查监督,进行上下级检察院司法行政管理的联动机制,及时发现问题,便于整改提高。

检察报告(篇9)

近几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确立“党委领导、结合职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结合检察职能,按照“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在党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专门预防和系统预防、检察机关职能预防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腐化现象的滋生蔓延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操作仍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如何进一步改进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方式也就成了摆在各级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拟从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发展方向作一些粗略的探讨。

当前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的现状和特点  1、保障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立法缺失  检察机关既是打击职务犯罪的职能机关,同时也是依据检察职能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部门,但是从目前来看,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原则、主体、职责、措施、程序和法律责任以及检察机关在作为惩治和预防腐化犯罪的专门职能机构的法定地位、具体法定职权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立法相对缺失。尽管到2004年1月为止,全国各地共出台了13部有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但是这些地方性法规的条款依然呈现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差、分散等特点,以至于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地区之间、领域之间、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预防工作缺乏综合系统性。  2、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和程序不完善  检察机关在近几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总结出一些职务犯罪预防的机制和规范程序。如个案预防的五个一工程、专项预防、系统预防等,但是,这些机制、程序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化、专业化要求相比起来,仍然有比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其次职务犯罪预防人员的专业化程度还不高,缺乏相应的知识培训。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理论基础。  预防职务犯罪虽然在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里有规定,但是法律对预防职务犯罪的程序、任务、目标和评价标准等都没有具体的规范,更需要的是在实践中的探索。但是有一点必须肯定,开展职务犯罪工作的理论基础的基本的立足点,就是法律监督。加强法律监督职能,任务是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核心是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目的.也在于通过维护法制,保证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防止腐化,维护公平正义;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从源头上探索遏制和防范职务犯罪的治本措施,其本质也是促进有关单位、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保证权力运作正当合法。由此可见,法律监督和预防是相辅相成的,预防和监督的目的是一致的。 也可以说,法律监督的本质就是预防。其次,基于法律监督而产生的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权应该是一项具有行政属性的启动程序权,但不是一种能够作出实体决定的行政权,而具有作出决定行驶主体是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等单位。检察机关只是这种实体行政权启动主体,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工程专项预防,都是为了让这些有权作出实体决定的单位进入决定的程序,堵漏建制,自觉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建设。社会各预防主体拥有预防权,检察机关拥有启动预防程序的预防监督权。以法律监督为根本确定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理论基础,具有重要意义:表明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种职权性的预防。法律监督职能既是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职权基础,也是其特色和优势所在。十六大提出在“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时要发挥司法机关的作用的精神”对检察机关全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包括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和对职务犯罪的法律监督)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是有指导意义的。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发展方向  1、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服务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①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龙头,强化整体检察工作对于经济发展的“服务”意识。预防思维就是服务思维,以预防思维改革行使检察权的工作方式就是检察机关的执法理念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变。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总体要求,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我们的检察机工作也应当自觉服务和服从于社会的发展要求,服从于“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检察工作要服务于发展,预防工作服务的龙头。  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通过强化监督职能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发挥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的同时,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通过强化监督职能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发挥作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通过查办案件形成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的氛围;用预防成果巩固查办案件的成果,建立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通过强化监督职能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发挥作用,把过去思想教育转化到了制度化的预防措施,成为可以操作的制度化预防措施、社会化的预防措施。  2、转变执法观念,树立“打防并重”的思想。  “加强社会治安治理,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反腐化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以中央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高检《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把预防工作作为当前开展检察业务的“重头戏”,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真正在思想行动上树立“打防并重”的思想,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预防工作朝纵深方向发展。  3、加快预防立法步伐,赋予检察机关预防权。  要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仅仅依靠检察机关和外部的支持还不够,关键是要在立法上解决问题,赋予检察机关预防权。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一切活动均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才具有法律的强制力和保障。作为国家立法机关,要加快预防立法的步伐。这部单行法规,一方面应当吸收目前有关党纪、政纪处分的内容,并有严格区别;另一方面要将《刑法》中有关贪腐、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分离出来,成为单行性法规,并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权限和活动规则。将“预防权”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延伸,在立法上加以明确,将检察机关对执法机关的监督扩大到所有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把对刑事诉讼程序的监督延伸到国家公务活动的预防性监督。这样,检察机关有法律的“尚方宝剑”在握,就能真正担负起预防工作的重责,不断开创预防工作的新局面。  4、依靠地方党委支持和各职能部门配合,形成合力。  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是***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预防工作的领导核心。目前,在还没有立法保障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主动争取党委支持,政府和纪委等各职能部门大力配合,将预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整体部署。这样,预防工作就从“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从而保证预防工作在组织、人力、财力上到位,营造社会化大预防体系。  5、设置专门的预防工作机构,强化管理。  设置专门的预防机构是预防工作的必要前提。机构中除了有法律方面的人才以外,还要配备金融证券、海关、工商、建筑房地产、税务、医药、会计等方面的专家,来共同参与预防工作。当然,局限于编制,专家也可以采用临时聘请的方式,类似于检察机关的“专家咨询委员会”,机动开展预防工作。专门预防机构设立以后,就要配备专项资金和各种先进装备来进行运作。  其次在预防调查的基础上,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譬如说,通过对行使贿赂、收受他人财物犯罪的查办和打击,建立行使贿赂档案或查询系统。查询系统的数据录入与服务范围应当覆盖各部门、各行业,作为对行使贿赂行为的非刑罚惩治手段,通过诚信评价的经济效应实现对行使贿赂行为的打击与预防。档案对行使贿赂人产生不利影响,甚至超过刑法。从预防措施上讲,什么措施能够遏制腐化,就应该作为好措施,就是体现了是检察权的具体权能的衍进,不局限于现有法律规定,而以是否符合法律监督的本质和要求为根本衡量标准此外,还要建立一套规范的运作程序,使预防工作的组织、方法步骤、权限等均有严密的规范,并有一套规范、完善的监督体系,以避免预防工作变形为滥用权力,以权谋取私利的工具,从而干预正常的经济建设。  6、制定可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全面开展预防工作。  进一步加强预防网络的建设,尝试将预防网络向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延伸。同时要注意抓好四个预防:一是个案预防。反贪部门在办案中发现案发单位在具体的管理上存在漏洞,以检察建议形式来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这是检察机关运用最普遍的一种预防形式。在开展个案预防中,要加强案前预防、案中预防和案后预防,可采用“六个一”工程,即“发一份检察建议,责令写一份悔过书,开一次案例分析会,上一次法制课,制定一份整改措施,作一次回访考察”,来巩固预防成果。二是系统预防。主要是依靠上下级检察机关的协作与配合,针对易诱发职务犯罪行业特点,对行业系统的重点部门和重点人物开展预防,如金融证券、海关、建筑房地产、税务、工商、计算机、国有企业、医药等,要有重点开展预防工作。如依据检察机关的预防权,启动推行重点人员的交流与轮岗制度、会计委派制、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干部离任审计制,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等。三是普遍预防。这是一种宏观预防,也是一种“战略性”预防,就是将预防工作纳入社会化大预防体系。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氛围,形成人人守法的社会环境。由他律向自律转化,这也是实现预防工作的最高形式。  7、加大预防宣传力度,使预防工作深入民心。  群众路线是我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预防工作的根本路线。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工作中,一定要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思想贯穿到工作的始终,使预防工作扎根于群众,成为一项“民心工程”。要加大预防调研宣传的力度,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腐化现象产生的根源、特点及其规律,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和预测,提出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对策,来供党委和政府决策,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要探索建立一套公共宣传机制,建立和健全公共预防职务犯罪情报网络,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资料,加强与新闻媒体及公众的沟通和联系,使预防工作走向公众化、专业化、社会化和现代化,不断开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局面。

检察报告(篇10)

各位领导同志们,下面我向大家汇报一下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年,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院党组其他成员和广大干警的支持、帮助下,我认真履行副检察长的工作职责,带领分管科室的干警,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检察工作的“二十字”方针,积极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年来,我始终把搞好自身建设作为开展本职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政治上能够保持对自己的高标准和严要求,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全国检察系统组织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以及全区的“振兴宽城”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有关材料,深刻领会活动的精神实质,不断加深自己的理性认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    求真务实、谦虚谨慎是我一贯的工作作风。一年来,我能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好院党组的决定、决议。在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上,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大家沟通思想、交流意见。在工作中与班子成员能够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当好检察长的参谋和助手,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同时,能够经常深入主管科室,了解和掌握科室工作的难点和困难,帮助排忧解难,解决问题,保证了工作指导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清清白白地做人,兢兢业业地做事是我做人的基本准则。一年来,我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工作中,我从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私人交往中,我坚持谨慎小节,注意影响,维护形象,对分管科室人员,我反复教育大家要严以律己,不做违法违纪和违背社会公德的事,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这些努力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同志们的认可。    工作上,我能够与其他党组成员协调配合,带领分管科室干警,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所主管的公诉监所科、办公调研室、民行检察科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公诉科*—**月共受理各类案件***件***人,经审查提起公诉***件***人,不起诉**件**人。监所部门办理刑事案件*件*人,经审查全部提起公诉。在实际工作中,我加强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指导工作,提倡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极大地缩短了办案时限,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注重对案件质量的把关,对干警报批的案件进行认真审查,经常到科内与同志们研究业务,探讨案件,指导办案,从而杜绝了冤、假、错案的发生。*—**月公诉科追诉人犯*人,办理抗诉案件*件,向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发书面或口头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余次,监所部门对全区的监外执行的“五种人”进行了全面考察,建议收监*人,很好地履行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今年以来,监所部门还着力开展了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的工作,制定了《关于清理和预防超期羁押工作方案》,从制度上保证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由于措施得力,确保了我院自清超以来没有一起超期羁押案件。同时,我们还与公安、法院和看守所建立了定期联系,依据看守所提供的超期预警名单,督促公安机关和法院及时办案,按时换押。全年共发出催办通知**余次,确保了清理超期羁押工作的顺利进行,其工作成绩得到了市院监所部门的充分肯定。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提高办案效率,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与公诉科负责人一起狠抓了公诉改革并加强了对公诉人队伍的管理,采取多项措施狠抓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一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负责制,重新修订和完善了《主诉检察官考核选任办法》,在保留去年实行主诉官末位淘汰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加强了对主诉官和主诉官助手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的考核,细化了考核标准,使其涵盖了被考核人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并以此作为主诉官选任的主要依据,从而减少了主诉官选任过程中的人为因素,更便于操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这项举措的推行,得到了全科干警的认可,激发了干警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为尽快提高公诉人的业务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我院公诉科被市院确定为量刑建议权的试点单位。我们与宽城区法院经过协调,共同制定了量刑建议权实施方案,并于年初开始试行。截止目前,我们已经有五件案件在提起公诉时向法院提出了对被告人进行处罚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为推动这项改革深入进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效果比较明显。此外,我们开发研制的《微机管理系统》和《办案综合查询系统》两套软件在今年被长春市科技局列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攻关项目,既为我们进一步提高我院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赢得了资金援助,也为宣传我院的科技成果创造了方便的条件。    在办公室工作中,我们狠抓了

检察报告(篇11)

检察干警述职报告


近年来,我作为一名检察干警,一直坚守在法律的前沿,勇于承担社会公正与法律正义的重任。通过不懈的努力和不断的学习进步,我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在履职中收获了成长与进步。


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每一个案件中,我都坚持依法公正办案,始终保持审慎、客观、公正的态度。我深入调查取证,审慎评估案件证据,确保案件的查证、审查和起诉工作严谨有序。在处理每一起案件过程中,我严守法律底线,坚决执行法律规定,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精神。


在工作中,我的工作效率和实际成果都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总结本年度的工作,我主导了十起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审判,顺利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其中,我主持了一起涉及巨额贪污的大案件,通过认真搜集证据,审慎评估案情,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抓捕归案并上报起诉。在庭审过程中,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严格要求自己,细致入微地分析每一份证据,充分发挥检察官的作用,确保了案件的正义执行。


除了侦查和审判外,我还积极参与了大量的检察公益宣传活动。我深知作为一名社会公正力量的代表,我要履行社会使命,不仅仅是为人民服务,还要为人民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因此,我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与到学校和社区的法制讲座中,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了公众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我还带领团队主办了一场法律咨询活动,为民众解答法律疑问,取得了良好的公众反响,并得到了领导的称赞。


进一步提高专业素质是我职业生涯中的重要任务。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我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术研讨会,不断学习吸取新知识,与同行们进行经验交流。同时,我还保持着广泛的阅读和研究,深入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并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忘初心,直面挑战。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高的工作标准,投身到新一年的工作中,为全面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深感荣幸和自豪能作为一名检察干警,为社会公正和法律正义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将永远不断努力,始终保持对法律和职业的敬畏之心,为建设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检察报告(篇12)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需要,我们对xxxx区检察院干部队伍状况进行了一次调研。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xxxx区检察院现有在编人员80人,具体结构为:所任职务方面,班子成员12人,专职检委2人;获取司法资格方面,具备司法资格的55人,不具备司法资格的25人,司法警察9人;年龄结构方面,35岁以下24人,36-45岁21人,46-55岁23人,56岁以上11人;学历组成方面,硕士(或研究生学历)8人,本科54人,专科17人;干部级别方面,副处级2人、科级44人(正科级16人、副科级28人)、一般干部29人。具体特征为:

1、干部配备仍需加强。近年来,虽不断通过招录、调用等方式增加干部实际数量,但应有编制仍存在不少名额。特别是与xxxx区检察院所承办案件数量来比较,案多人少、工作压力大的问题仍较为突出。

2、年龄结构仍需优化。xxxx区检察院干警平均年龄42岁。科级干部平均年龄49岁,46岁以上的干警有34人,占全院干警的43%,致使活力不够,不符合形势发展。

3、专业程度仍待提升。xxxx区检察院硕士学历所占比重约10%,未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为31%,要使队伍专业化满足日益发展的执法形势,提高高学历比重、加大司法考试通过率方面需要较大的努力。

总体来看,xxxx区检察院干警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但与新的时代形势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

1、案多人少仍是现实矛盾。修改后的刑诉法要求检察机关必须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严格履行各项执法程序,对案件精耕细作,但在目前这种情况下,由于办案任务重、时间紧,办案中仍存在着图简单、走程序的现象,办案质量和效果存在巨大的隐患。

2、理念转变还需一定时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提出了新的执法理念,但执法理念的引导和转变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干警学习、消化和吸收需要一定的时间。

3、待遇需要保障和提高。xxxx区检察院处城区,消费较高,干警收入的实际购买力不高。同时,还有不少老同志级别待遇多年未得到解决。

1、对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从检察机关工作运行来看,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还没有形成系统化、长效化、专业化体系,主要还是零敲碎打式的培训。而且对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考核指标操作性不强。

2、执法理念没有彻底端正。近年来,通过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执法规范化建设等一系列活动,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和执法思想在整体上有较大的改观,一些旧的执法观念和错误做法被摒弃,与法治文明相适应的执法理念正逐步得到普及。但是,少数同志的执法思想和执法行为仍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和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一些陈旧、落后的思想和观念在一些干警头脑中根深蒂固,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轻监督。

3、科学的管理及从优待检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从基层检察院的管理发展状况来看,基本都是根据上级院要求,参照有关单位成功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院实际,进行一些探索和创新而不断发展。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变迁,新时期、新形势对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但到目前为止,从高检院到省检院,还没有形成一套统一的、科学的、规范的、可操作的、可以借鉴的、具有指导性的行政、业务管理制度,尤其是队伍工作考评制度。基层院从优待检措施,没有形成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层面的制度,仅限于各基层检察院,根据自身实际,和当地党委沟通协调,从而导致从优待检力度不够,效果不佳,不能够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1、继续加强人才招录、引进工作,优化人员配置。为切实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在今后要继续进行人才招录和引进,注入“新鲜血液”.同时,根据现有人员状况,尽量参考个体特长等情况进行优化配置,着重将年轻干警纳入一线业务部门进行学习、培养。

2、继续加强培训力度,着重提升青年干警的素养。继续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逐步选派人员参加职业培训、技能培训和专项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对获得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干警实行重奖,激发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的积极性。通过竞争上岗等方法,选拔一批具有清明廉洁、业绩优秀的年轻干警成为中层骨干,完善管理层的活力。

3、完善和强化队伍管理机制,铸就务实清廉的队伍。一是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推行和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制。二是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机制。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工作目标分解细化,定量定人定单位。同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警的考核办法,建立德能勤绩廉五位一体的考核制度,通过个人总结、单位审核、群众评议、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干部的工作成绩予以客观评价并将其作为奖惩依据,增加考评公正度。三是建立干部考核激励机制。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的重要依据。真正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4、加强协调,切实解决干警的实际问题。取得党委、政府、上级院的理解和支持,切实解决干警的经济困难,提高政治待遇,使老实人不吃亏,干事的人无后顾之忧。

检察报告(篇13)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我近期对县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现状

县人民检察院设行政办公室、政工科、等个部门,行政编制个,在岗干警名,50岁以上人,40-50岁人,30-40岁人,30岁以下人,其中副处名,正科名,副科名,科员名。全部干警中党员人,占比%,检察官人,占比%,大专学历人,占比%,本科学历人,占比%,女干警人,占比%。

二、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历层次较低

由于县是山区小县,经济相对滞后,福利待遇偏低,人才吸引力不强,因此该院检察干警学历层次较低,本科学历只占全院检察干警的%,且部分本科学历是通过继续教育所得,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生的极少,大多为大专学历及以下学历。

(二)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缺乏

该院检察干警学历层次不高,因而缺乏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较强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丰富,即精通法律、在其他专业领域有造诣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欠缺。

(三)无法律职务人员较多

2002年国家统一组织司法考试以来,该院检察干警参加司法考试者不多,参加者司法考试通过率较低。因而无法律职务人员较多,与检察官队伍的实际需要相差甚远,存在检察官断档现象。

(四)检察院的编制与所承担的工作不相适应

该院人少案多压力大的问题较为突出,不能满足实际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

(五)检察干警待遇偏低

该院检察干警待遇相比公安、法院较低,且职级晋升较慢,工作生活条件差,致使部分检察干警不安心工作,选择调离检察机关,向发达地区或收入高、提拔快的单位流动。

三、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检察院缺乏进人的自主权

长期以来,由于检察机关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编制管理机制不配套,检察院进人都是由当地党委、政府研究确定,检察机关作为用人单位没有多大自主权。从这些年情况看,检察院进人渠道比较杂乱,主要是来自军队转业干部和当地领导以及检察院内部检察干警的子女,导致现有检察干警水平参差不齐。随着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部分干警由于司法考试难以过关,虽在长期执法实践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但并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造成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比例失调,制约和阻碍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二)检察院缺乏吸引、留住人才的竞争力

由于县的经济、文化相对落后,高等院校的毕业学生不愿留在原籍工作。同时检察院干警收入少,待遇差,工作清苦。部分检察干警家属下岗或没有工作,部分干警子女就业有困难,不得不为生计奔波而影响工作。还由于检察机关上下、内外交流机会少,导致干警职级偏低,挫伤了工作积极性,一定程度影响了检察干警队伍的稳定,不仅不能吸引优秀人才加入,还导致检察院内部优秀人才的流失。

(三)检察院缺乏建设人才队伍的机制

检察院由于人员少、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检察干警接受业务培训的机会不多,少数干警没有择业压力,业务学习重视程度不够,法律素质相对滞后,执法能力整体较低,难以胜任本职工作。检察院一方面缺乏相应的人员淘汰机制,出口不畅,对于一些素质低、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干警,难以通过一种有效机制将其淘汰出检察院。另一方面受编制的制约,符合条件的高素质人才不能顺畅地进入,出现了想录用的人进不来,要清退的人辞不去的尴尬局面,造成难以建设好检察人才队伍。

四、解决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落实用人自主权,拓宽培养渠道,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

检察院要具有一定的用人自主权,要改进招录方式方法,广开门路选人才,有计划地吸收引进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壮大检察院干警人才队伍,解决检察院专业人才短缺的瓶颈问题。要拓宽培养渠道,选派优秀检察干警到高校深造,到上级院挂职,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要推行岗位资格准入制度,反贪、反渎职侵权部门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两个重要部门,干警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反腐败工作的成效,通过岗位资格准入考试和个人履职情况综合评价,提高准入门槛,真正把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干警选人反贪、反渎部门,进一步优化队伍素质,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增强侦查队伍的战斗力。要把检察人才培养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检察干警,多渠道、多平台打造人才,在实践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锻炼人才,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进人才资源开发

要狠抓学历教育,继续提高检察干警的学历学识水平。要针对检察队伍学历学位层次偏低的状况,加强检校合作,开办法律本科远程网络教育,组织不达本科学历的检察干警参加学习。对参加学历教育的检察干警,除保障学习期间的工资及其它待遇外,给予取得学历证书的要有一定的物质奖励,以提高检察干警参加学历教育的积极性。要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为高素质人才的快速成长搭建平台。围绕服务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检察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对重点岗位人员尤其是领导素能和一线执法办案骨干的培训。通过业务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开展“岗位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以此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要认真做好司法考试培训工作,为参加司法考试的检察干警提供一定的便利,鼓励他们认真努力,积极应考,争取通过司法考试,成为一名检察官,解决检察官断档问题。

(三)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机制,促进检察人才成长

要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能够充分施展才能。要在认真调研和充分征求全体干警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检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办法,明确选拔任用和晋升工作的方式、方法、程序和条件,鼓励年轻检察干警有更高的目标追求,敢于担当重任,让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踏实肯干的老检察干警感到有前途、有奔头,充分调动各年龄层次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要坚持“阳光作业”,确保选用过程和结果公正。及时将竞争的岗位、条件、方法、程序、人员报名、民主推荐、能力测试、党组决定等情况予以公开,扩大群众对检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最大程度地争取干警的信任和支持,真正做到过程透明、结果公正、群众服气。让年轻有为、富有朝气、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走上了重要的领导岗位。

(四)建设检察文化,增强队伍凝聚力

良好的文化能够营造积极向上的健康氛围,建立和谐融洽、团结奋进的工作环境,增强队伍凝聚力。要通过建设检察文化,增强队伍凝聚力,使检察人才甘于在艰苦环境中工作作贡献。建设检察文化一是加强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干警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确保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二是加强政治素质建设,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各类“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激发检察干警投身检察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适当提高待遇,增强检察院对人才的吸引力

要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要适当提高待遇,增强检察院对人才的吸引力。一要针对检察工作的特殊性及随着地方经济建设发展、财力增加的情况下,加大检察经费,改变检察干警收入少,待遇差的状况,使检察院能够稳定队伍、吸引外来优秀人才。二要关心检察干警的家庭生活,为没有就业的检察干警家属与子女,提供就业帮助,获得工作岗位,让检察干警放弃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检察工作中,提高检察工作效率与检察工作质量。

检察报告(篇14)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xx年度工作安排,由法工委牵头组成的专题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周静的带领下,于9月20日至9月30日分别深入到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和县司法局,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县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情况暨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决议》的基本情况

自《决议》发布以来,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多管齐下,切实加强了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为维**律尊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

提升了法律监督能力。自省、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以后,县人民检察院以此为契机,组织全院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决议》和相关诉讼程序规定,通过举办检察论坛、岗位练兵、业务轮训、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提高了检察人员对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察机关各科室的职责和要求,掌握了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方法和手段,并通过一系列有序的司法实践有效提升了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能力,为做好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奠定了基础。

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一是定期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推进法律监督工作中加强支持和配合。二是单独或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了《紫阳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监督的若干意见》等数个具有实践意义的制度性文件,创新了工作方法、规范了法律监督行为,提高了法律监督工作实效。

三是加强与行政执法机构的合作,出台衔接相关规定,加强刑事案件移送监管。四是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提请人民监督员评议工作、推行检务公开、检务督察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方式,不断加大对本院自身办案活动的监督力度,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加强了法律监督实践。近两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提出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提起抗诉、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等手段,针对执法、司法环节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进行了法律监督。无论在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针对其他司法部门的监督上,还是在对自身办案活动的监督上,县人民检察院都采取了积极的监督措施,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受到了上级人民检察院和辖区人民群众的好评。

二、贯彻执行《决议》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两年来,虽然县人民检察院在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因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操作程序复杂,加之受到检察队伍自身人员结构、思维模式的影响和各种外部体制因素的制约,使法律监督工作不能完全覆盖每个诉讼环节,与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少数检察官对法律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法律监督的主动性。有的检察人员对法律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习惯于“坐堂办案”、“就事论事”,局限于通过当事人申诉、群众举报、有关机关转办等“被动”方式获取监督线索,缺乏积极参与诉讼监督的主动性;有的检察人员有“重刑轻民”的思想,对与检察工作联系紧密的刑事诉讼的监督较为关注,放松了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有的检察人员开展法律监督工作重形式轻实效,发出的究违通知和检察建议数量多落实少,不注重对法律监督文书的督办复查。

法律监督运行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线索**比较被动和单一,与其他执法部门联系沟通不足,刑事犯罪案件移送监督的覆盖面不广,致使部分违法犯罪行为未受到依法惩处;二是与其他执法、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不够完善,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没有得到充分运用,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的刚性措施不足;三是诉讼监督的评价、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够成熟,不能充分调动检察官的监督积极性;四是其他执法、司法部门落实检察院监督意见的机制不完善,缺乏后续监督审查环节,降低了监督的有效性。

法律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立案、执行等环节缺乏有力的监督措施,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二是对刑事立案监督不全面,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违法撤案和以罚代刑等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如调研中发现的:,这类现象在侦查机关基层单位不同程度存在,但监督乏力,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也给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增添了许多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三是对民事、行政审判过程中违背法定程序、违反审理期限、不遵守证据规定等问题监督不够,且大多是事后监督,既浪费了司法成本,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

法律监督工作保障不足。

一是检察队伍人员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办案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经费不足,达不到省级安全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律监督的有效开展。

3、 关于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建议

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课题组提出以下建议: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人民检察院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等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职责,是维**律尊严、保障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支撑。为此,县人民检察院应当始终站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职责意识和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得到纠正,错误裁判得到改正,职务犯罪得到查处,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完善法律监督运行机制。县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要求,本着有利于实现监督目的的原则,在不违背立法本意的情况下,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探索创新,在已经建立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操作程序,力争在事前预防性监督、事中即时监督和事后追责性监督上有所作为并突破发展,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违法办案的问题,大力查办问题背后的职务犯罪行为,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要把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用活、用足,要把拒不执行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的监督意见的行为纳入追究违法失职犯罪行为的重要情节考量,增强执法、司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要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加强与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坚持并完善公、检、法、司“四长”联系会议制度,及时解决诉讼监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加**律监督力度。一要强化立案监督,要结合**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司法实践和群众的现实需求,本着促进法律实施、保障群众利益的原则,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申诉维权渠道的畅通;二要加大对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律监督,探索建立人民检察院介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机制和途径,不断健全人民检察院查询有关案件情况、调取有关案件材料的规章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彻底杜绝“以罚代刑”的现象;三是积极探索刑罚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的监督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的监督。四要加强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规范自由裁量行为,及时纠正审判过程中违背法定程序、违反审理期限的违法行为,保证审判活动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

加强法律监督保障。一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检察官的法律监督能力,迅速适应新时期法律监督的需要;二是多渠道引进高素质法律人才,不断优化检察机关结构;三要积极争取县委、县**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的职级待遇和检察工作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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