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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024-03-04 11:57:06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医院广大职工及就医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突发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动乱,恐怖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

第三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强化培训、适时演练、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科学处置、协调合作的原则。

第四条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医院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医院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的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调查、现场救护、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监测检验、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的储备,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所需经费列入医院财务预算。

第六条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并根据其表现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医院办公室,由院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院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医院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医院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办公室、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应急梯队。

1、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与上级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关系,确保在上级行政部门领导下,统一领导全院医疗救治工作,统一调配全院人员、物资、技术,使医疗救治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任组员。

2、应急指挥办公室:在指挥小组领导下协调好院内各科室关系,具体组织协调院内各相关部门,确保突发公共事件救治工作在我院顺利实施。主要由医务科、院办、护理部、药剂科、院感科、疾病预防控制科、设备科、后勤保障中心、物资供应管理科、保卫科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院办,挂靠医务科。为保证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疗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应急指挥办公室统一协调院内各部门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医务科负责安排院内外病人的收治、会诊、转诊、组织抢救及医务人员的调配工作;

(2)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的调配及病区医疗物品准备工作;

(3)物资供应管理科负责组织院内各种后勤物资的采购、储备和供应;

(4)后勤保障中心负责后勤设备(施)的维护以及院内环境、被服收集发放,医疗垃圾收集暂存;

(5)设备科负责相关医疗物资的采购、储备和供应;

(6)科教科负责组织开展相关科研工作;

(7)保卫科负责院内安全及医疗秩序的维护;

(8)药剂科负责各类药物的采购、储备和发放,保障供应;

(9)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并开展相对的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培训工作;

(10)院感科负责组织院内感染的预防及处理、培训工作。

3、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在应急指挥办公室领导下,针对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应急处置队进行具体医疗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由各临床科室负责人、流行病学专家、医院感染专家等组成。

4、应急梯队:在应急指挥办公室指挥下,参加院外及院内医疗救治工作。

第八条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医院内突发事件大体可分为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两类,医务科负责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等)的管理;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环境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动乱、恐怖事件等)的管理。

第九条分类管理不是分开管理,各主管部门要注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

第十条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主管部门(医务科、保障部)应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一个灵敏准确的监测体系,落实人员对监测数据及时进行科学分析与综合评价。

第十一条医院所属各科、处、室均为突发事件的监测单元,每个职工均有监测的责任及报告的义务。

第十二条根据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是局部还是全院,医院设定两个级别的预警及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仅影响医院部分地域或部分科室且危害较小的'突发事件,定为黄色预警,应急响应为相关部门及人员;影响医院整体工作或危害较大的突发事件,定为红色预警,应急响应为全院所有部门及人员。

第四章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十三条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医院职工对发生和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及其潜在隐患均应在发现情况后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职能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的同志应将情况报告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组织人员,分工明确,通讯联络,根据指挥部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或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情况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自突发事件发生时计算1小时内向区卫计局报告。

第十六条任何科室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十七条医院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全面。由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指定医院新闻发言人,严禁其它人参与发布信息,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权威性。

第五章培训与演练

第十八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主管部门应认真研究各自主管范围内最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将排在前五位的突发事件作为重点,估计可能发生的情况,拟定应该采取的对策,制定培训计划,对相关人员实施培训。

第十九条培训应是全方位的全员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主管部门应对各级各类人员(包括临时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进行涵盖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识别、报告、应急处理技术、群体防护、个体防护、现场救护等内容的培训。对特殊人员应进行特殊技能的培训,如医院新闻发言人应进行媒体沟通技巧的培训等。

第二十条模拟演练每年1-2次,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制订模拟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技术培训,模拟情景,实际演练,提高组织成员的应急反应能力,训练一支能打硬仗的应急团队。

第六章应急处理

第十四条突发事件发生后,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五条启动医院应急预案,需经院务会批准,报区卫计局备案。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为医院最高领导,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相关设施、设备等;必要时对人员疏散或隔离,并可依法对传染病疫区进行封锁。所有科室及个人应当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精诚协作,各司其职,集中力量保证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启动后,物资供应管理科、设备科要尽一切努力充分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物资包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药剂科要保证药品的供应。

第十八条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卫生防疫及相关专业人员应当先行一步,对事件现场进行紧急处置,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及可能受到影响的人群进行分类指导,制定相应的防护控制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在开展救治工作时应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提供突发事件防治知识的宣传资料,为应急处理指挥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预案备有若干附件。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执行过程中的经验或失误及时修订、补充、调整和完善本预案。

第二十条每次突发事件处理之后,各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认真总结应急处理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及失误的教训,做好突发事件后医院的重建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篇2】

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教学活动中不致有人受伤,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雷志坚

副组长: 陈沃洲、陈汉文

成员: 全体教职工

二、准备组织过程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发生教学突发事件后,有针对性发布实施安全预案命令。

2、在教学活动中,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全体教室要认真学习预案内容,掌握预案步骤和指责,做到心中有数。每堂上课教师就是本堂课的安全工作负责人。

三。根据不同的教学活动,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1)教学活动:

① 在课堂上,要教导学生不要随意走动和打架,服从老师的安排。特别是实验课,要按照老师要求完成试验内容和操作程序,不能随意乱动乱用药品器材,以免本人和他人受到伤害。

②课间在楼内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或者跑行,要右侧单行通行。

③ 户外活动应在教师的组织下进行。教师要有计划,小组合作。

(2)体育课:

① 遵循体育教师的指导,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活动。使用体育器材时,每一个细节要按教师提出的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操作,要明确每项要求的组织者、实施者和监督者。

② 任何人不得随意或不定期使用体育器材,以免发生人为危险。

(3)信息技术课:

① 教导学生遵守机房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会杜绝事故发生。

②上微机课时,教师要将微机室的前后门打开,不得关门上课。

③ 计算机课的学生要分成几个小组,组长负责统一组织。若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组进行疏散。

④ 电脑教师定期维护电脑,如有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维修。

4、学校要提前准备必备的医药和器械,以便应急使用。

5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随时防范教学活动中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1、当活动中遇到了突发事件,教师要稳定秩序,切勿惊慌乱跑,造成混乱。同时,教师要立即向学校报告,服从学校的统一指挥。

2、校长要在第一时间内把事故上报教育局,恳请指示和派人协助救助。

三。领导小组要按照预案要求,各司其职,协助教师进行抢救和指导。

4、若是微机课上发生事故,如漏电、**、**等,教师应立即掐断电源,关掉总闸。用灭火器灭火,指挥各班组有序撤离。

5、若是学生课内活动或上体育课发生伤害时,在教师教学生自护的同时,校医务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救助,如果伤情严重,学校立即组织人员送到附近的镇卫生院救治,同时由学校通讯组负责通知学生家长。

6如遇突发事件,学校领导小组不仅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救,还要派专人维护楼层秩序,确保一切正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省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我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1)突发公共事件分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暴雨(雪)、雷电、冰雹、大雾、龙卷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事故,工矿商贸企业、公共场所等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故,通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重大生物、化学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2)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省政府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应急工作的总纲,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跨市(州)或超出事发地市(州)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抓好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工作,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保障准备,增强全社会的公共安全和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省政府负责全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跨市(州)和超出事发地市(州)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需要由省政府负责组织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运用国内外公共安全科研成果,利用我省科技力量进行应急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应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应急不足、应急不当与应急过度;加强应急知识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素质。

1.6应急预案

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作为全省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省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省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4)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省以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5)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6)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制定并报当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应急预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和预演、实施的经验教训,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省政府是负责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设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应急委”)。

经省政府同意设立的省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含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等),是省应急委处置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门应急指挥机构或综合组织、协调机构。

属国家有关部门垂直管辖的应急事项,省政府设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负责相关应急处置的专业指挥。

2.2办事机构

省应急委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应急办”),设在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应急信息运转枢纽作用;指导、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3工作机构

省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决定事项;指导和协助市(州)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2.4市县机构

省以下各级政府是各自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各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2.5专家组

省政府应急办和各地、各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应急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为应急管理、指挥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必要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各级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机制,整合有关方面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各市(州)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充分发挥其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协助周边城乡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应急救援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农民群众在突发公共事件中自我防范、自救互救的意识和技能。

3.1预测与预警

3.1.1预测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测机制。各级政府应急办和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突发公共事件预测工作,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及时采集相关信息,分析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级别、趋势和危害程度,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预测报告和应对建议。

3.1.2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

(1)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区域范围,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从高到低可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表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的界定,由省级各专项预案按照国家标准予以规定。

(2)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经省政府批准后,以省政府或省政府有关部门名义发布预警公告;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由市(州)、县(市、区)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视情况发布预警公告。

(3)预警公告内容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始时间、警示事项、影响估计及应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等。预警公告发布后,预警内容需变更或解除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公告或解除公告。

(4)预警公告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在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预警公告发布后,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地的所有单位应及时向广大群众传递预警信息。

(5)预警区域内的县级以上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准备。

3.1.3预测预警系统

建立全省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各级政府应急办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数据库,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相互链接、资源共享。

3.2应急处置

3.2.1报告制度报告

责任主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所在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主体。

报告时限和程序: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逐级上报到省政府的时间距事件发生不得超过3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越级上报的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报告内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起因、影响及涉及人员等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3.2.2先期处置

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必须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市(州)、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必须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

3.2.3应急响应

省政府应急办、省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必须在一小时内,核实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等,确认属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立即提出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建议,经省应急委领导批准实施。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由市(州)、县(市、区)应急预案作出规定。

3.2.4指挥与协调

需要省政府组织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省应急委或省政府有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区、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2.5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或事发地政府在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向批准预案启动的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接到报告的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综合各方面情况和建议,作出终止执行相关应急预案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1)事发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后期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2)事发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深入细致地开展突发公共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抚恤和补助。事发地政府依法对征用的民用场所、设备、设施和其他物资予以恢复或适当补偿。保险监管机构应当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事发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

3.3.2社会援助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进行援助。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及慈善团体要积极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分配、调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3.3.3调查和评估

(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上级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

(2)省政府或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会同事发地市(州)政府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规划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3)市(州)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于每年一月份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和评估,向省政府报告。

3.3.4恢复重建

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省政府统筹安排。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

3.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适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处置情况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

省政府或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由省政府应急办或省政府有关部门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分别由事发地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

信息发布形式按《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4应急保障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保障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易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预备队伍,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作用。

4.2财力保障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备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应急支出的需要。

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及其效果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4.3物资保障

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须品的储备管理,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根据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省发改委会同经委、民政厅、商务厅等部门负责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供应的协调工作。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相关物资储备工作。

4.4基本生活保

障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省卫生厅负责组建省级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并做好后续救治工作。

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政府的请求,及时为受灾地区组织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逐步整合省、市、县三级医疗卫生急救网络,根据区域特点和辐射半径,合理布设和建立急救站(中心),确保有效、及时地实施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

4.6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铁路、民航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单位或当地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灾区受伤人员、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能够及时、安全运送。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篇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冠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冠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扩,保护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的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以《XX镇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为依据编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镇敬老院区域内突发新冠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1.镇敬老院建立应对新冠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分管民政领导牵头,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新冠疫情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成立XX镇敬老院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敬老院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新冠疫情处理工作。其组成成员如下:

指挥长:XXX

副指挥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2.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敬老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成员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一)综合组。由XXX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上级部门的联系和协调。

(二)流动人口防控组。由XXX牵头,负责交通工具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流动人口防控措施的落实;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三)医疗防疫组。由XXX牵头,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新冠疫情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并组织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四)保障组。由XXX、XXX、XXX牵头,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五)宣传组。由XXX牵头,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與论引导工作;根据舆情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冠疫情防控知识;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六)社会治安组。由XXX牵头,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三、监测与预警

(一)新冠监测

监测点设立::由镇上确定监测点。

新冠监測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

①发热(腋下体温>38℃);

②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④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二)预警。敬老院发现有来自疫区新冠即发出预警信息。

四、信息管理与报告

镇卫生院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并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市疾控中心,由医疗机构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或有关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如不能明确诊断为常见呼吸道病原体所致的呼吸道疾病,应当及时采集标本按照规定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新冠病原检测不具备相应诊治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现新冠时,应立即将其转至市级医院进行诊治,由接收病例的医院进行新冠的网络直报。新冠定点收治医院为XX医院。

五、疫情的应对办法

发生疫情时,开展常规监测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外,在发生新冠疫情后,XX镇中心卫生院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敬老院的医疗救治和疫情控制工作,积极救治病人,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对密切接触者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六、应急响应

应急处理工作应实行边调査、边处理、边核实,科学有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一)应急到位。接到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立即组织各个专业工作组2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和技术指导。

(二)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严格按镇上的规定执行。

(三)标本的采集与检测。严格按照卫健委有关要求,对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包装运送、检测。

(四)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

1.健康教育

(1)制订计划与方案:根据新冠疫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防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題等制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计划的方案并广泛在院内学习,做到每个人都知晓。

(2)抓好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根据敬老院各位老人的具体情况,确定高危人群和易感人群,广泛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技术培训

对所有成员和消毒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诊断救治能力、检测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能力和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七、事件的确认、终止及评估

(一)事件的确认

1.新冠医学观察病例由XX市医疗救治和病例诊断专家组确认,必要时请省卫生健康委专家组会诊。

2.新冠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须报告省卫生健康委,由省卫生健康委组织新冠防治专家组进行会诊认定。最终确认由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新冠感染防治专家组进行。

(二)事件的终止

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10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市卫健委报省卫健委,再报请市政府批准,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三)事件的评估

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技术保障

1.新冠防控专家组。严格按镇上的要求执行。

2.应急处理队伍。建立并培训新冠突发疫情应急处理专业处置队伍,队伍由流行病、传染病、检验、消杀管理和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

(2)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3)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二)后勤保障

1.物资设备供应。建立处理新冠突发疫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備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2.通讯信息保障。加强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做好新冠监测的核对、分析和报告工作。设立新冠感染突发疫情报告、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

3.经费车辆保障。安排新冠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经费,做好车辆保养,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篇5】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酒店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规范酒店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维护企业利益,保障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合法权益。

2、编制依据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部门应急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国内外宾客在酒店消费过程中生命财产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的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

本预案遵循《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的基本原则。同时,结合本酒店工作实际,坚持如下原则:

(1)以人为本,救助第一。以保障宾客生命财产安全为准则,尽力提供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必要应急救助。

(2)迅速反应,减少损失。事件发生后做到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实施救助和报告。根据需要,迅速动员和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依法规范,协调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法规,参照酒店相关规定。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配合协调,保证信息畅通,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4)顾全大局,服从指挥。贵宾楼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处理突发事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树立大局意识,服从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保证完成各项处置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篇6】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是为了能够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是日场工作的时候,能够迅速,果断地进行处理,切实保护企业,员工,小区居民等公众生命和国家,企业以及公民财产的安全。

应急处置区域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包括突发性水侵,电梯故障等各类突发事件和其他情况,根据企业的特点,重点范围包括公司本部,物业小区。工作原则,街道办,社区以及小区业委会和公司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和处置指挥网络,根据不同事件的特点,妥善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当突发性水浸事故处理程序。接到投诉或者是报告之后,要立即前往现场观察,抵达现场之后立刻查找出水的来源,检查出水位置,并且立即关闭有关的水阀,如果遇到下水道堵塞,要立即疏通。

观察现场附近的电力设备,如有进水情况,要立即切断电源,以防治水浸漏电伤人。暴雨防汛期间的预防措施暴雨防汛前期成立公司暴雨防汛领导小组在专用暴雨防汛值班记录表上填写领导小组成员以及有关抢修人员的电话联系网络,落实各级责任制。在暴雨的时候,公司值班人员和各部门值班人员必须要和公司主管领导保持联系,听从指示,并且要和上级公司司保持联系,服从上级公司的应急调动。检查管辖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是否有危险因素的存在,并且要坚持观察,及时提供补救措施。留意电台播放有关暴雨的进展消息,要及时将最新的信息反馈给值班人员。

如果遇到突发事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全部到位,靠前指挥,由公司工程部负责人牵头,统一负责,协调指挥,明确分工。储备相当数量抢险救灾工具材料,并且经过检查之后,有效完成各类抢险救灾工作以及救援受伤人员。当暴雨续期过期之后,对钱范围内的垃圾于色的地方进行清理,保障小区居民和业主的正常生活。电器发生紧急故障的处理,电器在行驶过程中突然遇到停电。电梯在两层之间无法开门,将人员退出,驾驶员要立即先切断电源,操纵手柄归零,然后利用通讯设备和外部联系。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篇7】

一、防火预案:

若突发火情时,按下列程序处理:

1、当班人员一旦发现火情,应沉着冷静,收费员携票、款、卡撤离火灾区域,值班长和收费班长应立即就近取用消防灭火器材紧急扑救,同时通知值班领导。

2、火灾较严重时值班领导要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并报告处监控中心。

3、组织全体在所人员,全力救助、控制火情,若有伤员要急呼“120”请求救护。

4、在确保人员、票款安全的情况下,积极主动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救助工作。

5、当班监控员对整个过程进行人工录像,当班值班长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并将处理结果报管理处。

二、防盗、防抢预案:

1、当收费亭遇到歹徒抢劫时,收费员应尽快将票款洒开,以延长歹徒的作案时间。

2、保持冷静,尽可能的设法报警或向其他同志示警。

3、任何同志,一旦发现警情,要及时向监控中心及公安机关报案,监控室同时做好事件的手工录像工作。

4、全体住所人员闻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控制事态,视情况,合理使用警械,竭力制止犯罪。

5、若歹徒持有较强伤害性抢械,或人多势众,则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主,留意罪犯特征,组织报案,为公安机关尽可能的多提供破案线索。

6、做好案情记录,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管理处。

三、突发交通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当道口发生交通事故时,按下列程序处理;

1、关闭事故道口,在事故车辆后设置安全标志,并打开另一预备道口,保证其他车辆通行,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2、监控员要及时将事故情况通知路政科、中控室,并通知所辖路段交警部门。

3、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通知“120”,并组织所内人员协助救护。

四、恶劣天气车辆分流预案:

当遇到恶劣天气,接管理处通知要求对车辆进行分流时,按下列程序处理:

1、监控员接通知后,要立即通知所值班领导和收费道口。

2、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所内等岗人员赶赴道口,协助当班人员搞好疏导、收费工作。

3、值班长要根据收费道口车流量的多少,适当增开收费道口,确保道口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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