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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习总结实用5篇

2024-02-15 15:36:04 法学实习总结

法学实习总结 篇1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x日,我在xx司法所进行了实习。通过实习,我在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法学专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通过实习了解了基层司法所的性质和任务:基层司法所是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是承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县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下进行工作。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通过综合运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执法监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手段;发挥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市场经济发展、促进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

基层司法所的具体任务是: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工作;

(4)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民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实习期间,由于实习的司法所人员配置少,加上司法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工作对象的不确定和工作对象情绪的不稳定。我的实习工作可谓面面具到,完全融入司法所和所里工作人员一同按他们之前拟定的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司法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了:普法宣传、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法律咨询、安置帮教、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一、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过普法教育让公民了解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公民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在实习期间,从工作中接触到案例了解到基层人民法律知识的严重匮乏和法律意识的欠缺,深感普法宣传的重要性、紧迫性。在实习期间就普法宣传开展了如:准备法制讲座的资料、制做各种宣传道具、出法制墙报等实际性的法制宣传工作。面对基层农村堪忧的法律现状,我实习所做的工作显的如此杯水车薪。我们不得不考虑这么一个问题:农民的法律意识应该怎么样去培养?经济发展了,法律意识才能上去吗?我们要不要针对农民进行一场思维传播,用我们自己的声音去传播法律,这样做作用能有多大我在思考着。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司法工作者的不断努力。

二、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基层纠纷调解组织一般有三级,即:镇调解中心、管区调解站和村调解委员会。镇的司法调解中心是一个多层次,有多个部门(如派出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办、信访办等)参加的综合体,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对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提高调解委员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导。实习期间参加组织村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对司法所人民调解卷宗进行归档的实际操作。从人民调解卷宗归档工作中了解到基层纠纷的一些特点:一是主体的多元化;二是纠纷类型的多样化;三是纠纷多因小事引起。为以后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知识储备。

三、法律咨询

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是怀法所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在法律咨询这方面的工作在实习中遇得比较。只遇到一起有关房屋买卖合同的咨询,这或许和基层公民的法律意识的欠缺有很大的关系。不能因为公民法律意识的欠缺而对基层法律咨询工作的放松乃至懈怠,相反更因得到加强。在基层没有法律服务所建制的情况下,司法所更应探索如何为群众进行法律服务,帮他们排忧解难。只有在通过公民的切身体验用法律维自己的权益后,才能更加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安置帮教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国家规定期间内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二是对刑期释解教人员予以就业前过渡性安置工作。

实习期间在安置帮教方面主要做了几点工作:一是为全镇的刑释人员建立帮教档案;二是检查落实帮教工作;三是对外出打工刑释人员进行电话考查帮教。

刑释人员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面对生活他们显得比常人更艰辛。在与他们的接触中发现他们谁都不愿被排斥在社会之外,他们的内心其实很脆弱。他们需要更多的关爱,社会的宽容是他们最大的渴望;社会的公平是他们迫切的期待。

法学实习总结 篇2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总结范文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总结范文篇一

今年暑假,我在珠海市xx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工作,这一个月我来说是收获颇丰的一个月。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指导下,我看了很多案件的卷宗;接触了四五起真实案件的办案经过;

亲手书写了起诉状、证据清单、申诉状、再审申请书、代理词的法律文书;帮助客户起草遗嘱;到过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旁听了两件案子的开庭审判;还参与了充满挑战的法律实务工作。

在实习期间,我遇到了许多关于房地产商品房买卖纠纷的案件,由于能够接触到真正的案件办理,我也逐渐地对此类案件产生了兴趣。其中关于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问题我研究得比较深入,现在就这方面内容简述如下:

一、关于《认购书》的法律效力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与买受人签约购房合同之前,要买受人签一份《认购书》并交纳数额不菲的定金,如买受人不能在房地产公司限制的期限内与其签约购房合同,则房地产公司就没收其定金。而要认定房地产公司能否有权没收定金,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就要认定《认购书》是否存在法律效力。

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不同于买卖合同。这种观点认为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合同履行为目的,于合同成立时或未履行前,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款项,它是一种债权的担保形式。定金由当事人订立定金合同成立,于定金交付后生效。因此定金合同以主合同(主债)的有效成立为前提。定金合同具有从属性,即担保之债与被担保之债形成主从关系。担保之债是从债,被担保之债是主债;担保之债是对主债效力的补充和加强,受主债效力的制约。主债无效,担保之债亦不存在;担保之债随主债的终止而终止。而现在通行的《认购书》无非是限制购房者(债务人)必须缴纳首付款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丧失定金,其确保售房者(债权人)利益。可见,其定金所担保的主债务(购房行为)还没有发生。因为至此,双方尚未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即主合同不存在,因而作为规定其内容的从合同(定金合同,即《认购书》)亦无效。

另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相当于买卖合同。其理由是:一、文件符合〈合同法〉中关于合同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规定;二、文件体现了合同主体、标的、价款等合同一般应包括的条款;三、文件内容虽然简单,但根据项目批准文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商品房交易习惯以及开发商的宣传、展示内容等,文件所确定的房屋买卖完全可以实现;四、文件中通常会对定金问题作出约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该定金具有证约作用,即能证明开发商和购房人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关系;五、开发商和购房人签署《认购书》之类的文件,完全是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现,符合合同订立过程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六、虽然《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中都会约定某一具体时间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但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没有强制使用文本,因此,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完全是对《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的细化、补充或变更。既然房屋《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之类的书面文件具有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合法、有效的房屋《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所确定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定金责任)。

我觉得以上两种观点都具有片面性。签订《认购书》不是商品房买卖中的必经程序。《认购书》可以看作是一份独立的合同,一般而言它的签订对购房人来讲只是为了获得特定房屋一定时间内的优先购买权,对开发商来讲只是为了加强对购房人的约束以增加交易机会。《认购书》的签订是为了保证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能够顺利签署,但当它的条款约定相对较为详细,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时亦可视为它为买卖合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认购书》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该《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综上所述,《认购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不仅要看其具体内容,而且也要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一概而论。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特别注意,就是《内部认购书》的法律效力问题。为了更好地分析问题,这里先说明一下几个名词的含义。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而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预售人在楼盘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就开始进行认购,并与客户签订《认购书》,这种做法被称为内部认购。在这种情况下订立的《认购书》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是无效的合同。因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的条件中包括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形式条件与其他实质条件,即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是预售商品房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前所订立的《认购书》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合同,自然无法律效力。即认购无效时,预售人应当向认购人返还定金,同时预售人还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二、订立《认购书》的注意事项

一份商品房《认购书》,其内容一般包括买卖双方名称、房屋坐落、型号、面积、订购总价、定金、签署“契约”时间等条款。由于《认购书》多为房地产司制定,所以作为商品房的买受人在订立《认购书》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多注意以下事项:

(一)订立《认购书》前认真了解拟购房产的真实情况,不要轻易落定认购。如应多了解房地产公司的资质、拟购房产是否具备预售资格及是否被抵押或存在其他限制房产转让的情形等等。

(二)订立《认购书》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各个条款,弄明白各条款的真实意思,容易产生歧意的表达最好进行修改或作出解释予以界定。

(三)订立《认购书》时,与房地产公司仔细约定“定金”在各种情况下处理的方式;还应特别注意防止房地产公司在房屋升值的.情况下恶意将房屋另售他人的情况。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通过这次在xx律师事务所的毕业实习,我将课堂上所学的基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觉得自身的素质得到了提升,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运用能力。这次实习让我体会到律师业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非常具有实现自身价值机会的职业,同时,律师工作也是一项非常严谨、艰苦、繁重、需要终生学习的工作,容不得半点懈怠和差错。我会鞭策着自己不断前进,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

法学专业实习报告总结范文篇二

总结我的实习生活,那是一段快乐的时光。

在这将近行政庭、少年庭的案件审理过程,对审判流程、法官、书记员以及当事人双方及其代理人的工作任务有了清楚地更真切地认知,达到了实习的目的。

说到实实在在的感受,可以总结为四点:

1.基层人民法院真的很“基层”,却没有真正代表“人民”利益;

2.永远不要与法院扯上关系,无论是做原告还是被告;

3.事业单位的浪费很严重,严重影响了中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进程;

4.中国的法治建设真的任重道远,毫不夸张地说。

我所在的实习单位是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一下车,我就看到法院的五星红旗在瑟瑟秋风中迎风飘扬,高悬的国徽在阳光照耀下熠熠生辉,写着“欢度国庆”四个大字的大红灯笼依然高高悬挂着,节日的气氛仍未褪去。走进二楼大厅,可以看到左边挂着木质的代表公平正义的天平,装饰简单单不乏庄重,让人走路都不敢出声音,遑论大声喧哗。几乎每一层楼都挂着代表公平正义的毛笔字:“通晓法律不在于了解它的文字表述,而在于掌握它的精神实质”“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及时作出判决是每个法官应尽的义务”

之所以说基层人民法院很基层,主要基于以下表现在审理程序方面的欠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规定,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依次为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这样几个诉讼阶段。而在基层法院的审理过程中,许多环节多省略了。比如,书记员应当在正式开庭审理前宣读法庭纪律,宣读完后,即应当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如果合议庭组成人员中有的话)入庭,然后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出庭情况,由审判长逐一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并询问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的人员有无异议。而在我旁听的这几起案件中,书记员都没有宣读法庭纪律,而是法官或法警提醒旁听人员关掉手机,庭审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但是,这并不奏效,还

法学实习总结 篇3

法学生法院实习总结


本文详细记录了我在法学生法院实习期间的经历和收获。通过这段实习经历,我对法律实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和综合能力。


一、实习背景和目标


我所在的学校与当地一个法院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实习机会。我有幸被选中并进入法学生法院实习。这个实习旨在让我们能够亲身感受法律实践的过程,加深对法律理论的理解,并培养我们的职业素养和审判能力。


二、实习内容和经历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从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法律研究和案件调研,二是法庭观摩和庭审记录。


1. 法律研究和案件调研


我所在的法院有一个法律研究办公室,负责为法官提供法律咨询和案例研究支持。在这个办公室工作给了我很多机会进行案件调研,并且学习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我经常与法官和研究员一起讨论案件,分享自己的见解和观点。这些经验让我学会如何进行独立思考和提出合理的法律分析。


2. 法庭观摩和庭审记录


另一方面,我也有机会去法庭观摩和记录庭审过程。通过亲眼目睹庭审过程,我更深刻地理解了法律职业的真实性质和职责。我还学到了很多关于庭审技巧和法庭礼仪的知识,比如如何有条不紊地引导证人证言,如何保持冷静和客观等等。


三、实习收获和心得体会


在这次实习当中,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和综合能力,还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1. 法律素养的提升


通过实习,我深刻认识到法律实践是一项需要扎实法律知识储备和灵活运用能力的工作。只有通过对法律文书和案例的深入研究,我们才能做出准确的法律评判和判断。实习期间,我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分析能力,学会了如何利用法律理论和案例来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


2. 综合能力的培养


在实习期间,我有机会与法官、律师和研究员等各种法律专业人士交流和合作。他们给了我很多宝贵的建议和指导,使我在法律理论和实践之间建立了良好的桥梁。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与不同背景和经验的人合作,培养了自己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3. 职业素养的提高


法律实践需要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包括诚信、责任心和独立思考等。在实习期间,我深入了解了法官的职责和道德要求。我时刻保持着敬畏之心,努力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始终保持对案件的客观和公正。这种职业素养对我今后的法律实践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四、实习心得和展望


通过这次实习,我对自己的职业发展和未来的学习方向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我发现自己对法律实践充满热情,对解决法律问题充满兴趣。我希望将来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为社会公正与公平做出自己的贡献。


实习只是一个起点。为了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人员,我还需要更多的学习和实践。因此,接下来的几年里,我将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技能,并积极参与各种实践活动和社会实践。我相信,通过不懈努力和坚持,我一定能够在法律领域取得更大的成就。


我的法学生法院实习经历是我法律学习道路中的重要一步。通过这次实习,我深入了解了法律实践的本质和要求,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和综合能力。我相信,这段经历将对我未来的法律职业生涯产生重要的影响。同时,我也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和期待,希望能够为法律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法学实习总结 篇4

法学实习日志总结


近期的法学实习带给我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学习机会。此次实习给我提供了一个广阔的舞台,让我能亲身接触到司法实践中的方方面面。在这一段时间里,我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协助起草法律文件和与相关方沟通交流等多种途径,对法学理论知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应用,对职业选择也更加明确。


我有幸参与了一起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审理。在这个案件中,我不仅能够观察到法官是如何运用法律条文对案情进行研判和判决,还能亲身体验到当事人、律师和法官之间的法律辩论过程。通过参与庭审,我更加明确了一个合同案件背后所涉及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如何正确解读合同条款以及如何进行证据收集和论证等。这次实践让我对于法律实践的复杂性和瑕疵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为我的未来法律研究提供了触动和灵感。


我还有机会协助法官起草法律文书,包括法院裁定书、审判意见书等。通过与法官的交流与讨论,我了解到这些文书的起草并不仅仅是简单抄录法条和案情的总结,更需要对法律逻辑的理解和思考。在起草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用规范、简洁和准确的语言表达法律观点和判断,以及如何合理安排文书的结构和内容。这对于一个法学生而言,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实践性很强的训练。


除了参与案件审理和起草法律文书的工作,我还有机会与律师和相关方进行交流和沟通。这期间,我学到了与不同人士进行沟通和协商的技巧,通过倾听他们的观点和需求,更好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与此同时,我也注意到了法官和律师之间的默契和合作,他们共同为维护正义和法治而努力。这让我对法律职业有了更加全面和客观的认知,以及对于未来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憧憬。


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我认识到法学的学习不仅仅是课本知识的积累,更需要与实践相结合,这能更好地理解法律的精神和目的。通过参与实践,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律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特性。法律不仅是一种理论,更重要的是一种服务和保护人民利益的工具。


此次实习使我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我决心将来成为一名律师,为社会公平正义而努力。同时,我也意识到了自己在法学理论和实践能力上的一些不足之处,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我会继续努力,不断充实自己的法学知识,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为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而奋斗。


小编认为,这次法学实习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职业目标和发展方向。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协助起草法律文书和与相关方交流等活动,我更深入地了解了法学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联系。我相信,这段宝贵的经历将成为我未来法学研究和职业生涯的基石,我将继续努力,成为法学界的一员,为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作出自己的贡献。

法学实习总结 篇5

法学生个人实习总结

一、实习概述

今年暑假,我有幸进入某知名法律事务所进行实习。这是我大学期间的第一次实习,也是我对于从事法律工作的初步了解和实践。通过这次实习,我深入了解了法律行业的具体运作和工作内容,不仅提高了法律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还锻炼了自己的沟通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职责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负责协助律师办案工作,包括整理案卷材料、撰写案情分析报告、法律研究等。同时,我还参与了一些法庭调研和诉讼活动,亲身体验了法律案件的实际进行过程。

三、实习收获

通过这次实习,我对法律行业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首先,我认识到法律工作需要严谨的思维和敏锐的观察力,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决定案件的胜败。其次,我学会了如何有效地进行法律文书的撰写和整理,提高了自己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文书写作水平。此外,我还从律师们身上学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素养,他们的专业精神和对待每一个案件的认真态度深深地感染了我。

四、实习心得

在实习期间,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学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在学校学习的知识,只是法律实践的一小部分,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要学习很多新的知识和技巧。通过与律师们的交流和学习,我懂得了如何将法律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并且在处理问题时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实习也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比如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这些都成为我今后需要不断提高和完善的方面。

五、实习建议

针对之后的实习生,我建议他们首先要对自己的实习期望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这样才能更好地投入实习工作中。其次,要积极主动地与律师和同事们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多向他们学习和请教,在工作中不断实践和提高。此外,要不断拓宽自己的法律知识面,了解和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判例,保持学习的激情和能力。

综上所述,这次的法学生个人实习经历让我深深意识到了自己在法律领域的兴趣和认知的不足之处,同时也为我今后的学习和发展指明了方向。通过实习,我不仅提高了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更加坚定了我从事法律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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