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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方案四篇

2023-12-19 11:22:24 补助方案

补助方案 篇1

_________________领导,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长假里为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加班了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公司有规定,可以补休假。

现申请补假__________天,调年休假一天,工休假__________天。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请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补助方案 篇2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素材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县2021中央补助公共卫生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县2021中央补助公共卫生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我县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的控制水平,加强免疫规划常规接种工作,按时完成免疫规划(民生工程)任务,切实做好中央、省财政转移支付我县免疫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㈠目标

1、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2、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现短期内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降低麻疹发病,加速消除麻疹工作进程。

3、在全县范围内开展A+C流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活动。

㈡工作指标

1、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适龄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

2、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等新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全县范围目标人群普及接种,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0%以上。

3、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95%以上。

4、A+C流脑疫苗群体性接种,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80%以上。

5、各医疗机构产房新生儿乙肝及卡介苗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

6、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和管理,信息系统规范使用率达100%。

二、项目内容、实施时间和范围

㈠常规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流脑(A群、A+C群多糖疫苗)、乙脑疫苗继续在全县范围实施。

㈡通过实施本项目,实现甲肝、无细胞百白破、麻风腮、A+C流脑疫苗覆盖全县。具体要求如下:甲肝疫苗在全县范围内对适龄儿童(18月龄)接种;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在全县范围内对适龄儿童,基础免疫接种3剂次(3、4、5月龄),加强免疫接种1剂次(18~24月龄);麻风腮疫苗在全县范围内对适龄儿童(18月龄)接种;A+C群流脑结合疫苗替代A群流脑多糖疫苗,接种2剂次(6、9月龄)。以上四种疫苗在x年省疾控中心采购结束后逐步实施,至x年7月1日全部接种(或替换)到位。

㈢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拟定x年10月,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目标人群为8月龄~4周岁儿童,每名适龄儿童接种1剂次。麻疹强化免疫接种具体技术方案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发文部署。

㈣A+C流脑疫苗群体性接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A+C流脑多糖疫苗群体性接种,目标人群为2~15岁儿童,每名适龄儿童接种1剂次。A+C流脑疫苗群体性接种具体技术方案由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发文部署。

㈤注射器的使用:乙肝、百白破、白破疫苗的接种使用自毁型注射器;卡介苗接种使用一次性蓝芯注射器;其他疫苗接种使用一次性白芯注射器。

三、常规免疫接种程序

见附表1。

四、项目实施方法与措施

㈠实施方法

1、加强组织领导: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全县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负责全县免疫规划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2、加强技术指导培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免疫规划技术指导、培训和监测等工作,并按照卫生部统一制定的专项计划和方案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实施。

3、加强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监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县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监测,按照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各类疾病监测方案做好监测工作。

4、加强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县免疫规划疫苗管理,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做好免疫规划疫苗冷链运输。

5、加强预防接种:各预防接种门诊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负责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卡介苗、乙肝疫苗首针谁接生谁接种。

㈡具体措施

1、进一步加大对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免疫规划接种门诊检查、督导频次,采取专项检查、年终考评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指导,全年对每个接种门诊开展6次检查。每次检查将以书面形式记录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并进行现场指导,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认真总结、分析。

2、将通过不定期例会及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免疫规划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及疫情调查处理能力。

3、加强对常规报表制作的培训及审核工作。每月认真审核各接种门诊的报表数据,日常检查中将常规报表的审核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并将各单位的报表质量与年终考评及中央补助免疫规划经费相挂钩,对报表质量较差的单位限期整改。

4、强化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在全县范围内规范使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接种信息录入,提高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科学管理水平,督促各单位及时上传儿童接种信息,利用系统中的“查询、统计”等功能了解各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督促各单位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5、针对我县近年来流脑、麻疹、腮腺炎发病较多的情况,进一步加大对流脑及麻疹、腮腺炎等疫苗预防接种,提高A+C流脑和麻疹、腮腺炎疫苗接种率,加强适龄儿童麻疹疫苗接种,要求各门诊对满8月龄应种对象应在一个月内及时进行麻疹疫苗接种,及时接种率须达100%,同时切实做好第2剂次麻疹疫苗及时接种工作,确保麻疹疫苗2针接种率达95%以上。对免疫规划工作较差的单位将采取不打招呼下村随机抽查的方式了解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及加强免疫接种情况,督促各单位做好接种工作,降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发病率。进一步宣传流脑、麻风腮等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知识,取得儿童家长的理解和配合,及时为适龄儿童接种流脑、麻风腮等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6、每日查看疫情网,了解免疫规划针对疾病发病情况,并做好记录,对每一例散发病例、暴发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扑灭疫情。

7、加强专业人员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制定工作责任制,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8、每旬对哨点医院(县医院),每月对一所乡镇卫生院开展一次主动监测。了解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登记、报告情况,确保无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9、加大免疫规划工作宣传力度。全县各医疗机构、中小学将通过宣传栏、“4.25”宣传日等形式加强对适龄儿童及家长的免疫规划知识宣传,以取得他们的理解和配合,提高他们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10、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样品采集、送样,及时完成相关数据的录入。

11、加强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4月份举办一期全县中心学校及托幼机构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培训班,要求各单位负责辖区内学校查验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与各学校联系,指导学校做好查验工作。

㈢工作进度安排

1、每月1-10日对辖区中心站进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冷链运转。

2、每月8日前完成全县常规接种报表汇总和上报。

3、1月15日前完成4.6万支甲流疫苗接种信息录入和上传。

4、3月份完成x年度无脊灰进展报告。

5、全年对各预防接种门诊督导检查6次。

6、4月份布置全县开展“4.25”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

7、4月份举办一期全县中心学校及托幼机构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培训班。

8、4月份举办一期国家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信息化培训班。

9、3-6月份对1994-2001年出生对象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

10、6月份布置全县开展学龄前儿童入学前及报名时接种证查验工作。

11、9月份开展全县新生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

12、10—11月份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开展一次全县接种率调查。

13、10—11月份根据上级安排开展一次全县流动儿童专项调查。

14、12月份开展全县乡镇卫生院年终考评。

15、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五、四0中心于保障农村户籍儿童及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补助;城镇项目执行要求

1、儿童免疫规划接种

项目实施单位: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及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执行时间:x年1月-12月

六、疫苗及经费管理

㈠疫苗管理

县疾控中心、各接种单位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采用冷链运送的方式逐级供应疫苗。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冷链运行标准,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注射器出入库登记和管理工作。省卫生厅已对我县冷链装备进行了更新,县疾控中心要有一定数量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储存,对疫苗供应实施动态管理,防止出现疫苗供应不足,影响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县疾控中心、各接种单位不得挪用、浪费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不得收取第一类疫苗疫苗费、注射器费和注射费。

㈡资金安排

1、疫苗及注射器经费安排:由中央及省级财政统一招标采购安排。

2、接种补助经费安排:本年度常规免疫规划,依据实际接种的疫苗数和每针(剂)3元补助,经费由县财政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15元/人经费中列支。麻疹疫苗强化、A+C流脑疫苗群体性接种工作的补助将根据省市文件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15元/人经费使用情况另行确定。

㈢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的申请、使用与管理按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制定下发的有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项目要求及时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预防接种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承担接种工作的基层医务人员接种工作补助。

七、督导评估

县级原则上年内组织2次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工作进展缓慢、服务质量不高的地区,增加督导频次,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特别要防止重二类疫苗接种,忽视一类疫苗接种现象,切实提高一类疫苗接种率,达到目标要求,严禁在接种率上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责任。

县2021中央补助公共卫生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XX]41号)要求,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项目目标和指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和接种质量,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实现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风腮疫苗适龄儿童常规免疫接种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三、项目内容、实施时间和范围

1、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风腮疫苗、流脑疫苗(A群、A+C群多糖疫苗)、乙脑疫苗免疫接种继续在全县范围实施。

2、麻风疫苗替代原第一针麻疹疫苗(基础免疫),接种对象为年满8个月儿童;麻风腮疫苗替代原第二针麻疹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对象为年满18个月~24个月儿童。

3、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用于基础免疫第3剂次和加强免疫(18~24月龄儿童,第4剂次)接种。

4、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拟定20XX年10月,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目标人群为8月龄~14周岁儿童,每名适龄对象接种1剂次。

5、注射器的使用:乙肝、百白破、白破疫苗的接种使用自毁型注射器;卡介苗接种使用一次性蓝芯注射器;其他疫苗接种使用一次性白芯注射器。

四、接种程序和接种要求

(一)接种时间。

1.乙肝疫苗:接种3剂次,儿童出生时、1月龄、6月龄各接种1剂次,第1剂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

2.卡介苗:接种1剂次,儿童出生时接种。

3.脊灰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2月龄、3月龄、4月龄和4周岁各接种1剂次。

4.百白破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3月龄、4月龄、5月龄和18—24月龄各接种1剂次,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与百白破疫苗程序相同,百白破疫苗用于第一、二针接种,无细胞百白破用于第三针、加强免疫接种。

5.白破疫苗:接种1剂次,儿童6周岁时接种。

6.麻风疫苗,接种1剂次,满8个月龄儿童;麻风腮疫苗,接种1剂次,18~24月龄加强免疫。

7.流脑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6—18月龄接种2剂次A群流脑疫苗,3周岁、6周岁各接种1剂次A+C群流脑疫苗。

8.乙脑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8月龄和2周岁各接种1剂次。

(二)接种对象。

现行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按照免疫程序,所有达到应种月(年)龄的适龄儿童,均为接种对象。

五、项目实施范围

1、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流脑、乙脑、白破、麻风、麻风腮等疫苗的免疫接种在全县范围实施。

2、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的实施范围按照强化免疫实施方案确定。

六、项目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20XX年度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首次纳入省政府28项民生工程。随着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政策和任务的有较大调整,各乡镇卫生院、县妇保所、县疾控中心要把实施国家免疫规划作为当前公共卫生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项目工作组,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快项目实施力度,提高项目实施质量,不断加强项目监督,确保工作任务进度和质量、资金流向、经费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符合项目规定。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全县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全县免疫规划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县疾控中心负责免疫规划技术指导、培训、工作量的审查和疫苗供应;乡镇卫生院、县妇保所、县疾控中心按方案要求负责组织实施。

(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认识。

各地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成就,以及实施免疫规划对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开展经常性宣传以及“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提高免疫服务质量。

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内容和要求,为确保适龄儿童及时得到预防接种服务,各地应调整免疫服务形式,增加服务次数,各乡镇卫生院应不断加强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承担辖区所有一类疫苗预防接种,4万人口以上乡镇卫生院应设立预防接种分门诊,4月底前必须上报设置计划,5月上旬县卫生局组织验收,根据预防接种工作需要和周边县的经验做法,各预防接种单位在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预诊室内,增设儿童保健室,并与预防接种工作相结合,组织对7岁以下儿童开展“3.2.1”体检,并为做好此项工作,各接种单位确定专业人员,建立健全儿童体检相关资料。为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应调整和充实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保持冷链设备处于正常高效运转,并做到专物专用县疾控中心、县妇保所、各乡镇预防接种单位应认真做好疫苗和注射器登记、使用和管理,不得挪用、浪费规划疫苗或收取二类疫苗疫苗费。

(四)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各乡镇务必保持高水平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20XX年,全县以乡镇为单位儿童“五苗”全程免疫接种率达90%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80%,百白破、白破二联、脊灰疫苗加强免疫达90%,麻风疫苗、麻风腮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疫苗针对性疾病监测工作达国家监测指标,全县普及接种“两脑”疫苗,其全程免疫接种率达90%,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达100%,小学及托幼机构儿童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率达100%,坚决取消一类疫苗村级接种,坚决杜绝一类疫苗接种收费的违规行为。

(五)及时掌握儿童出生基本信息。

各乡镇卫生院应与20XX年4月上旬上报20XX年度、20XX年1—3月份出生儿童基本信息(本辖区、外县、外乡镇出生儿童),7月上旬、10月上旬、12月底分别上报上一季度儿童基本信息(祥见附表1—3)。

七、项目资金与管理

(一)资金安排

省核定给我县的新生儿服务对象为1.57万人,麻疹强化免疫21.88万对象,每剂次2元,下达免疫规划项目接种补助经费142.7万元,按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程序,每名新生儿童需接种21剂次计划免疫接种服务(含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对每名新生儿每接种一针次免疫规划疫苗安排3元补助,,较20XX年每针次增加1元。补助经费用于承担接种工作的预防接种人员补助。根据省下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免疫规划项目工作统一安排在32所乡镇卫生院、县妇保所和县疾控中心实施,村卫生室不得承担一类疫苗接种,以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的实有人数确定计免项目经费补助的实际金额。具体补助办法:(1)对计划免疫工作实行定点接种,接种任务完全由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其补助经费按实际接种工作量和免疫规划信息录入量拨付给乡镇卫生院。接种工作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成绩相结合,接种登记与现场复核相结合;(2)对不开展定点接种的.乡镇卫生院,将通过县级考核,按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实际接种工作量予以核定项目补助经费;(3)对乡镇卫生院上报的计免接种工作量、定点接种情况等核定,由县卫生局组织人员力量进行免疫规划工作考评,根据工作实绩确定,考评工作定于7月上中旬、12月底分二次进行,考核方法采取现场抽查和室内资料检查。项目经费第一季度、第三季度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统计报表采取预拨办法,第二季度、第四季度根据考评成绩拨付,对免疫接种查无记录的,视为未接种,对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未验收达标的,或未正常运转单位,项目经费暂缓下拨,两次考评结果纳入年终乡镇卫生院综合目标考评单项成绩,年终此项工作不另行考评。

(二)资金管理

资金的申请、使用与管理按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制定下发的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防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具体报帐手续为:⑴报帐申请表;⑵履约承诺书;⑶每月按时上报常规接种率报表、加强免疫接种率报表和疫苗需求量报表;⑷每季度按时上报本辖区、外县、外乡镇出生儿童预防接种基本信息;⑸预防接种人员计免接种项目经费补助花名册和领款领条;⑹反映儿童基础免疫、加强免疫预防接种接种簿复印件。

八、项目监督与评估

县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免疫规划工作督导,健全督导记录,督导结果作为工作经费分配依据之一,每季度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督查和反馈。对项目经费下拨、分发和使用情况跟踪监管和督查,对完不成项目相关指标和任务的,将进行通报并按一顶比例扣发项目经费,通过计划免疫项目的实施,推动全县规范化管理接种门诊建设和定点接种工作的开展,提高全县免疫接种质量。

县2021中央补助公共卫生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我镇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促进全镇公共卫生卫生事业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以来,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增加,免疫规划工作任务更加繁重。省、市已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纳入政府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各行政村村委会、卫生室要充分认识,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切实加强我镇儿童免疫规划工作,镇政府成立全镇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度免疫规划工作。组织辖区村民委员会开展免疫规划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动员,安排辖区村委会和村卫生室做好预防接种儿童摸底、登记上报和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通知单发放、强化接种等工作。组织协调教育部门共同做好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二、夯实基础,建立健全全镇基层免疫规划工作网络

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政府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后,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乡、村要密切合作,协调免疫规划工作,为全镇免疫规划工作上水平提供有力组织保障。镇政府分管副镇长负责召集卫生、教育、各行政村村委会,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镇免疫规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政策,部署工作,实行责任人制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行政村对本辖区免疫规划工作负领导责任,卫生院具体承担免疫规划工作的实施,各学校、幼儿园是免疫规划工作重要协作单位,主要领导为具体责任人,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由卫生院做好疫苗补种工作。卫生院具体承担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全力做好全镇免疫规划服务工作,要成立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业务专业人员至少x名,负责对全镇免疫规划工作的督导检查。开展好相关疾病的监测和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工作,加强技术培训,保持队伍的稳定性。村卫生室按照服务人口,明确x-x名乡村医生协助卫生院开展免疫规划工作,推动全镇免疫规划工作协调稳步持续发展。

三、明确职责,完善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长效机制

按照“政府组织、属地负责、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免疫规划工作长效机制。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承担辖区免疫规划工作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对新生儿补建预防接种证,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建卡建证,建卡建证率达xxx%。及时为适龄儿童接种,并把接种信息录入上传,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xx%以上,含麻疹疫苗接种率达到xx%以上。建立健全疫苗出入库领发登记制度,做好疫苗管理工作,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和疑似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活动,全年对村级免疫规划工作检查不少于xx次,对村医培训不少于x次。

补助方案 篇3

渑池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工程实施方案 县教体局  县计委  县财政局  县扶贫办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有关部门采取切有效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进行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我县农村中小学仍有一定数量的危房,改造任务比较繁重。为切实做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河南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3】90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危改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一)危改工程实施的目标是:基本解决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设施建设的投入机制。 (二)主要任务是:从今年起,用3年或稍长一些时间,完成我县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现存的或新增的B级、C级危房由县乡两级负责核查,要制定规划、落实资金、逐步予以改造。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资金,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严禁借危房改造之机向农民收费和摊派各种费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二)坚持“三统一分”的原则。对中央、省、市的补助资金,在保持资金性质不变、资金投向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的前提下,教育、计划、财政、扶贫办等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按资金性质分口实施”的原则,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三)坚持“四结合”的原则。即:一是与中小学布局结构相结合,布局规划中准备撤销的学校不得纳入改造规划。二是与已经实施的“中小学危改工程”和其他途径的学校建设相结合,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三是与农村教育发展相结合。在对教学用房进行改造的同时,要将农村学校急需改造的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纳入改造范围,统筹解决。结合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发展需要,新建校舍要适当考虑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的建筑设计要求。四是与实施的“整体推进、分批扶持重点贫困村”的扶贫开发相结合。 (四)坚持严重危房优先安排的原则。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对损坏严重、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要优先从速安排,尽快改造。 三、实施安排 (一)实施范围。列入危改工程项目的学校必须是政府兴办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 (二)工作程序。全县危房改造工作由县教体局、计委、财政局、扶贫办研究制定工程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各乡(镇)要根据县政府审定的本乡(镇)项目学校,抓紧制定本乡(镇)工程实施的总体规划,明确改造任务、资金数额和年度工程进度计划,报县教体局、计委、财政局、扶贫办审定,根据各乡(镇)规划制定、资金落实和机制建立的情况,按照中央、省及市级配套资金的管理要求,分年度审批下达实施计划,并签署危改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资金管理。为保证危改工程的顺利实施,教育、计委、财政、扶贫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对上级的专项资金和县政府安排的资金要统一纳入财政国库,实行分帐核算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财政部门要根据教育、计划部门核实的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危改工程资金未实行分帐核算管理、未按要求建立投入机制、承诺资金不到位或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在分年度核定上级专项资金补助数额时,将缓拨、核减甚至停拨资金,并由相关的单位承担责任。 (四)质量监管。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危改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建筑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认定的资质,严格工程监理,确保新建校舍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本着“经济、实用、整洁、安全”的原则。校舍建设要因地制宜,严禁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设。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各项目学校要建立项目档案,有关部门要对工程进展情况、项目建设质量、专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危改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危改工程目标按期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综合协调。危改工程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教育、计划、财政、扶贫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共同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全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教育的副县长为组长,教育、计划、财政、扶贫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和沟通。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危改工程实施的领导、协调和相关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程进展。要根据全县中小学危房状况,统一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并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改造危险校舍,确保师生安全。县政府将把这项工作作为考核各乡(镇)政府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筹措资金支持实施危改工程,确保危改工程任务按期完成。要建立健全危房改造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严禁以各种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三)健全投入机制,保证资金到位。要建立健全以县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农村中小学投入保障机制,要把维护、改造和建设中小学校舍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政府预算。要建立经常、稳定的中小学危房改造经费渠道,多

补助方案 篇4

药品“三统一“和新农合检查方案

为全面促进全县药品“三统一”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进一步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力度,提高中标药品和医用耗材的申购率、使用率和回款率,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由县卫生局牵头,县监察局、发改局、审计局、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药品“三统一”和新农合工作进行检查。

一、督导检查范围 全县各级医疗机构。

二、督导检查内容

(一)新农合总体运行情况,包括新农合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二)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包括《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新农合基金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

(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情况;

(四)新农合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五)检查医疗机构中标药品、医用耗材的申购、使用、汇款情况与合理用药情况。核查有无使用非中标药品和医用耗材情况。

(六)核实配送到位率、合同签订率,重点对特殊医用耗材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检查。

(七)了解中标企业擅自涨价、不供货或者不完全供货情况。

三、督导检查方式

(一)听取各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和新农合工作执行情况汇报。

(二)查阅相关资料。

(三)现场检查

1、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抽查40、20、10中规定目录药品和医用耗材进行核查。

2、随机入村调查20名参合农民,核查住院和基本医疗服务报费情况,以及对药品“三统一”和新农合工作的满意率。

四、督导检查时间

2009年7月16日至20日。

五、检查分组

第一组 组 长 陈进军 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组 员 王生江 县物价所所长

刘晓飞 县审计局干部 段彩贤 县卫生局干部

出车单位:县监察局

检查单位:硝河、将台、兴隆、马莲、什字、王民、西滩、县医院、中医院、县新农合中心 第二组 组 长 李军义 县卫生局副局长

组 员 喜卫平县纪委案件检查室主任

潘淑萍 县财政局干部 杨国雄 县物价所干部

齐晓莉 县卫生局干部 出车单位:县卫生局

检查乡(镇):火石寨、新营、红耀、田坪、马建、苏堡、平峰、兴平、吉强镇、偏城、沙沟、白崖、妇幼保健站

六、工作要求

各组工作人员要按照检查方案,对我县各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和新农合工作执行情况认真对照检查,做好检查的方式方法、步骤和程序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记录,并写出检查报告呈报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梳理汇总形成检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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