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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热门

2023-12-15 08:37:20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手足口病工作方案 口病工作方案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1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多发生于婴幼儿,可引起手、足、空腔等部位的疱疹,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夏秋季是手足口病的高发季节,可防止幼儿园发生集体感染,确保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幼儿园是人群聚集的场所,园行政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做好园内卫生保健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

(略)

2、成立工作小组

(略)

二、防范措施

1、建立报告制度,幼儿有异常症状,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园领导;病情报告分工,园负责人白艺娟,分管负责人井改红,病情报告人张琼玉。

2、坚持幼儿入园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是否发烧。二看:咽喉、皮肤和精神状况。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保健医生每周一次对全园进行室内外大面积消毒。

4、班上教师在每餐前就用84消毒液兑水擦洗幼儿餐桌,保证餐桌卫生清洁。

5、各班用84消毒液清洗幼儿玩具、用具,每天并对教室进行消毒,保健医生负责督促落实。

6、把好食品采购关,不买无检验合格证的食品,蔬菜、水果保证新鲜。

7、食堂炊事员认真清洗幼儿餐具及食堂用具,严格执行饮食卫生“五四”制,做到生熟菜板、生熟食物分开,食具一餐一消毒。

8、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

9、炊事员应保证餐具、用具的消毒温度及消毒时间。

10、对园内饮用水源经常抽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11、注意园内教室、环境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通风,定时打扫消毒,清扫积水、尿垢、粪便,确保厕所清洁。

12、教师应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常规,养成游戏后及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13、班上教师要勤晒幼儿被褥,注意清洗幼儿被套和床单。

14、幼儿园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传达有关防治手足口病的知识,以及幼儿在家应注意事项。

15、班级通过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同时家长应配合幼儿园工作,不在外买东西给孩子吃,注意饮食卫生。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2

每天早上幼儿入园时,由园长亲自带领教师在门口对入园的幼儿进行晨检,仔细检查每位幼儿的手、口腔等部位,如发现可疑患儿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劝其到医院就诊,如诊断不是手足口病,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书方可入园。幼儿入园后,由班内教师再进行一次晨检,以防遗漏,中午教师再进行一次午检,主要检查幼儿的脚心、臀等部位,发现疑似幼儿及时报相关负责人,且当天各班教师把孩子的情况详细汇报于办公室,领导小组针对情况作出相应措施。

各班的玩教具每天晚放学后用84消毒液浸泡一个小时,小毛巾、水杯每天定时用高温(蒸车)消毒,每餐前用稀释的消毒液剂擦拭桌面,再用清水擦拭三遍,小椅子每天擦洗一遍。每天用稀释的消毒及拖擦走廊。楼梯地面、楼梯扶手、厕所等按时洗刷,餐具每餐一消毒。

对幼儿进行个人卫生方面的教育,勤洗手、勤剪指甲是预防手足口病的有效措施,指导各班幼儿饭前、便后勤洗手,让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每天有教师在门口晨检,及时准确地向家长讲解防疫部门的卫生常识,提高家长和幼儿的卫生防疫意识和能力。同时在各班门前张贴了爱心提示,让家长近期不要带幼儿去公共场所,避免传染。让家长了解手足口病的症状及预防措施,做到家园同步。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我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根据宁乡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下达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和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减少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死亡病例,控制暴发和流行规模。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相关督导工作。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全面准备,依靠科学、依法管理,加强合作、统一领导,分类处置、有效应对。

三、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理和督导工作。

四、普通病例发现、报告和监测

托幼机构及小学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制定专人或校医落实晨检制度,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巡查,及时核实缺勤、缺课原因,一旦发现疑似手足口病例或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时,要及时送医院救治。

镇卫生院实行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接诊手足口病例时,除了根据《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诊断和救治病人,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报告疫情,报告疫情时要详细报告病例的现居住地、学习(工作)地点、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疫情管理员及时浏览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及时审核相关信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组织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定期到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进行督导管理。

五、聚集性疫情报告和调查

托幼机构和学校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以上,但不足10例手足口病病例;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3例及以上;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县疾控中心搞好相关资料收集、调查和督导工作。

六、控制措施

(一)病例管理。

多数手足口病患者症状轻微,可以居家隔离治疗,领导小组组织村医对居家治疗病例每日访视。陈小利医师每日浏览疾病监测信息系统,将辖区内的患者基本情况告知相应村医,由其到患儿居住地进行面访。访视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居家患儿不应外出,避免与未发病儿童接触直至体温正常,皮疹消退及水泡结痂后1周。密切关注患儿的病情变化,每4小时量一次体温,如果体温持续升高,或发现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相关症状时,应立即转诊至上级医院,管理时限为自患儿被发现起至症状消失后1周。

(二)加强晨午检和健康观察。

督导托幼机构、学校等集体单位应加强每日晨午检和健康观察,如发现发热或手、足、口等部位出现疱疹患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带患儿到医院诊治。

(三)加强消毒隔离措施。

医疗机构应加强预检分诊,开设发热疱疹门诊接诊发热、出疹病例,增加候诊及就诊等区域清洁消毒频次,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医务人员应加强洗手和双手消毒,在诊疗中使用的非一次性仪器、体温计及其他物品等要擦拭消毒。医疗机构对住院患儿使用过的病床及桌椅等设施和物品必须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医疗机构的消毒由专人进行。督导学校、托幼机构每天进行全面消毒。

(四)关班、关园措施。

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或1周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建议病例所在班级停课10天;1周内累计出现10例及以上或3个班级分别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时,可建议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停课关园(校)10天,并出具书面预防控制指导意见书。

七、加强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

在发生聚集性疫情,暴发或者流行时,在疫情发生地和高发区重点加强健康教育,印发手足口病防治宣传单,由专人发放至儿童家庭中,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和重症早期识别指针,培养正确的洗手方法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一)散居儿童的预防措施。

预防手足口病要广泛宣传十五字方针:“常洗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

1、饭前便后、外出回家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

2、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及儿童使用的餐具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消毒;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

3、婴幼儿的尿布要及时清洗、暴晒或消毒;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二)医疗机构的预防措施。

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医院门诊和病房要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消毒制度,重点加强儿科和感染科等科室门诊、病房和医院产房的消毒,对患者呼吸道分泌物、粪便排泄物及其污物等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培训

组织对全院医师和乡村医生开展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培训,并做好培训效果考核,提高专业人员早期识别能力和早期急救能力。

九、督导检查

组织对全镇学校、托幼机构进行手足口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逐一落实到位。并将督导情况上报镇卫生院领导。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4

为有效应对我县可能出现的手足口病暴发疫情,特别是肠道病毒EV71感染疫情,进一步加强并规范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9年版)》、《黑龙江省手足口病暴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操作规范和《宾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宾县重点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的

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规范各项处置工作,提高疾控、医疗、监督、基层卫生工作人员对手足口病的防治能力,及时处置散发的手足口病疫情。将我县手足口病疫情控制在较低水平。一旦发生暴发疫情,通过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控制疫情蔓延,全力避免死亡病例的发生。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措施。

(二)依法防治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合理规范的处置手足口病疫情。在防治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因擅自脱岗、玩忽职守造成疫情扩散蔓延,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属地管理

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监督监测、疫情报告、疫情分析、医疗救治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四、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已成立了“县级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专业工作组,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领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手足口病疫情绝不能麻痹大意,绝不能轻敌。要清醒认识到手足口病的高发季节(4-9月份),现正值此季节,同时我县已有手足口病疫情的发生,发病率要比往年偏高,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加强防控工作是维持当地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迫切需要,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刻不容缓。一旦我县疫情因处置工作不力导致暴发流行,将严重影响卫生部门的形象和卫生事业发展全局。因此,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从科学的角度去规范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

(二)明确职责、落实措施1.各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县卫生局全面负责全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手足口病的暴发流行。

县疾病控制中心:制定手足口病疫情应急预案和处置技术方案,疾病防控应急小分队做好随时待命的准备。加强疫情监测,开展主动检索,及时了解、收集、汇总疫情趋势情况,随时掌握全市疫情动态,为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参谋。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教育、交通、旅游等部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特别是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的业务指导。编印健康宣传资料,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工作。一旦发现疫情要根据手足口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及时规范的开展处置工作。

县级医疗机构:成立由医院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各项防控工作及病人的救治;成立由内、儿、传染、ICU、护理、感染控制等科室专家组成的临床专家技术小组,全面负责对病人的会诊、诊疗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成立危重病人后备抢救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并实施危重病人的紧急抢救;成立诊治督导组,全面负责对医护人员落实诊疗规范以及医院落实防控措施情况的督查和指导,严防死亡病例的发生。要按照卫生部《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9版)》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早期发现和诊断水平以及自我防护能力。特别是内、儿、传染、ICU等重点科室的医护人员要全面掌握手足口病的诊疗知识。贯彻落实首诊负责制,避免病人多科室流动。规范发热预检分诊和呼吸道门诊,预检分诊和发热呼吸道门诊要能够真正起到使患有发热呼吸道疾病病人隔离诊断、隔离治疗的作用。落实各项医院感染控制措施,严格实行门诊预检分诊制,住院病人必须做到隔离治疗;要加强院内消毒工作,特别是门诊、输液室、产房、儿科病房等重要区域及病人污染物和排泄物的消毒处理,严防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同时不得压缩和减少传染病病房床位,根据需要及时增加传染病病房床位,以满足手足口病患者留院观察、治疗的需要。规范手足口病的报告,一旦发现临床确诊和实验室确诊病例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县卫生监督所:加强对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发生手足口病(EV71感染)的重点地区,督促供水单位严格按照制水工艺制水,确保出场水和末梢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同时加强饮水包括桶装水的监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公共卫生工作网底的作用,配合疾控、监督部门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加强对社区责任医生和防保医生的业务培训,尽快提高基层防控和救治能力。积极开展疫情检索,掌握服务区域内人群特别是流动人口儿童的手足口病发病情况,一旦发现有发热和疱疹症状的儿童要动员家长尽快诊治,严防疫情扩散,并及时报告县疾病预控控制中心。 2.具体防控措施

(1)严格疫情诊断和报告:各医疗卫生单位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发现手足口病病人后,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病例的调查和治疗要提高敏感性,病例的诊断要提高准确性,防止误报现象发生。乡镇卫生院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病人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县疾控中心,县级医院诊断手足口病病例需由医院临床专家技术小组会诊确认后再报告县疾控中心。

(2)加强应急值班,保证值班电话应24小时畅通,确保信息通畅,杜绝应急(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现象发生。

(3)病人的管理和转送:对手足口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实行属地管理、就地治疗的原则。乡镇卫生院发现病人要立即转送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要及早做好准备,腾出病房收治并隔离病人。

(4)做好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重点单位是托幼机构、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和流动人口聚居地。手足口病防控的重点人群是五岁以下儿童、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和流动人口。在防控工作中要抓住这两个重点,指导教育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开展晨检,发现患儿立即隔离治疗。指导交通部门做好公共交通工具的清洗消毒。指导旅游部门加强旅游人群的管理,一旦发现病人要立即就地隔离治疗。若发现托幼机构和学校内有疫情蔓延趋势要建议教育部门立即停课,停课时间不少于7天。要加强对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发现二代病例,防止继续蔓延。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聚居地要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这一平台,做好主动搜索工作,及时发现输入性病人。

(5)加强健康教育、规范疫情报道: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大众媒体和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重点要在托幼机构、学校和医院等人群密集场所开展健康知识宣传,让家长、患者了解手足口病的相关知识和基本防护措施。

(三)加强督查、确保落实

要建立多层次的督查机制,县局近期将开展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防控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内部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做好药品、消毒剂等应急物资准备,保证疫情防控所需。

(二)人员保障:必要时县局将在各医疗卫生单位抽调人员及时处置疫情和救治患者。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5

手足口病自2007年在我市发生暴发疫情以来,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民众和媒体的关注。我县手足口病流行时间早、流行强度大、流行高峰持续时间长,发病人数多,给我县的社会发展和公众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县领导多次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疾控机制和医疗机构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取得了显著的防治效果。

为做好201X年全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保护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版)》、《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卫生厅《山东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山东省手足口病监测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诊疗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卫生局《临沂市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临卫疾控发[201X]1号)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结合我镇防控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总结近年来,特别是201X年全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经验和教训,深入贯彻卫生部关于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手足口病疫情监测、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及时分析疫情变化,提出针对性建议和防控措施;开展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为防治策略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以控制聚集性病例、防止疫情暴发和减少重症病例为重点,做好疫点处理和医源性感染的控制工作;以实施托幼机构晨检制度和提高全民卫生防病意识为基础,全面开展手足口病的群防群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重症病人救治的工作方针;坚持专业队伍防控与群防群控相结合,以农村和社会群防群控为基础,以托幼机构和小学为重点,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抓早、抓主动、抓基层的防控策略;坚持属地化管理,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阶段划分与工作重点

(一)阶段划分 根据手足口病流行规律和近年来我县疫情特点,按照流行周期及流行强度的变化,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划分为流行前期、流行期和流行后期三个阶段。

1、流行前期。大致在1—3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疫情基本处于散发状态,聚集性疫情较少出现;

2、流行期。大致在4—9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呈现流行态势,病例数连续一周以上显著增加或持续保持在高发状态,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出现社区传播和流行;

3、流行后期。大致在10—12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例数显著下降至散发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做好手足口病的疫情网络直报和相关信息报送;

2、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适时进行疫情研判,视疫情态势启动适当级别的手足口病应急响应;

3、做好病例标本的采集,尤其是做好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的标本采集工作。

4、做好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开展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调查与处置。

5、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明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功能任务。

6、落实重症病例集中收治、规范诊疗、关口前移的各项工作措施;加强重症和死亡病例的管理,开展个案调查和样本采集、实验室检测等工作。

7、加强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控制医院交叉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8、开展医疗卫生人员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全员培训,提高手足口病识别、诊断、检测和治疗水平。

9、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水平;

10、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粪便垃圾处理及环境卫生整治;

11、及时总结各阶段防控经验、教训,为下阶段防控工作提供思路和依据。

12、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防控工作机制

1、目的。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2、内容。根据疫情流行形势,建立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立各工作组和专家委员会。乡镇建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防控工作。

3、指标。政府及时下发成立手足口病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组、专家委员会等相关文件;适时召开手足口病防治工作会议,部署防治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定期组织专家进行疫情研判,提出防治对策;储备防控物资、药械和救治设备,建立医疗资源紧急统一调配制度,指定后备救治医院。

(二)严格疫情管理,切实加强疫情监测和预测预警分析

1、目的。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测,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指导当地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展相关防控工作。

2、内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版)》标准诊治患者,对确诊的手足口病病例及时(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杜绝漏报、瞒报、误报、错报;托幼机构和学校、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疫控机构要指定专人每日动态浏览辖区内手足口病疫情信息,做好疫情报告的审核、管理,科学研判辖区的疫情形势,预测预警手足口病的流行态势,判断发病趋势,发现异常升高或病例呈聚集性分布或出现重症及死亡病例时,要及时核实、调查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结构报告,并定期向各医疗机构反馈疫情分析信息。对在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病例的,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时限,于2小时内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托幼机构和学校坚持晨午检制度、缺勤缺课登记制度,落实消毒措施;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婴幼儿家长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教制度、晨检制度、手足口病转诊治疗登记制度;对就诊的7岁以下发热伴有皮疹的患儿,要指导家长立即带患儿去定点医院就诊,防止延误救治时机。

3、指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手足口病病例网络直报及时率和准确率要达到100%;聚集性病例报告和调查处置率达85%以上;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个案调查和信息上报达100%;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医疗单位对所辖区医疗机构、小学及托幼机构的主动监测和技术指导覆盖率要达到100%;托幼机构和学校晨午检、缺勤、缺课、消毒措施实施等登记或记录完整;村卫生室、卫生院转诊、病例随访记录齐全。

在流行高峰期,卫生行政部门的疫情研判应做到周研判、月评估,及时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防控建议。

(三)规范医疗诊断与资料标准体系

1、目的。完善分级诊疗、功能明确的医疗救治体系,落实重症病例集中收治、关口前移的工作措施,做到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找筛查、找发现,规范转诊,规范救治,有效阻断手足口病患儿由普通病例向危重病例的转化,提高重症病例抢救成功率,减少患儿死亡。

2、内容。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门诊,重点加强预检分诊处、病房、门诊输液大厅的消毒;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不截留7岁以下发热伴有皮疹的患儿、不治疗重症病例,做好晨检、宣教和转诊登记;做好普通病例和重症病例标本的采集和送检,配合县级疫控机构开展聚集性病例、重症或死亡重症病例调查处置;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措施落实,防止发生医源性感染;加强网络直报、订正、核实;开展医护人员的手足口病诊治和防控专业知识的全员培训,确保早确诊、早报告、早治疗,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

建立重症病例早期筛查制度,在手足口病流行期,要按照“四集中”原则(集中患儿、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将符合转诊标准的手足口病重症病例转到市级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收治重症患儿,重点做好门诊和住院重症患儿的早期筛查和轻症患儿的诊疗工作。定点医院临床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手足口病诊断标准,配合经培训、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医生负责预检门诊24小时值班,主管医师和护士要增强责任心,加强夜班值班力量,严密观察每一位住院患儿的病情变化,同时告知家长重症的早期表现和密切观察的重要性,协助医务人员共同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预防向危重症的转化,坚决杜绝死亡患儿无重症疫情上报的现象。

3、指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手足口病疫情报告漏报率为0;疫情报告和订正及时率100%;医院感染控制措施有制度、有检查、有记录,无院内感染发生。乡镇、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率100%,记录齐全。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对手足口病的诊疗标准掌握程度100%。

(四)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和完善疫情控制系统

1、目的。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以各级疫控机构、医疗机构为管理主体和防止技术支撑的,以乡镇、社区和乡村基层防保及医生为依托的,横到边、竖到底的疫情控制网络体系,规范开展手足口病疫情调查处置等相关工作。

2、内容。卫生行政部门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统筹本地医疗卫生资源,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组织召开疫情分析会商会,认真分析和研判当地手足口病疫情规律,制定和完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保持对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敏感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旦疫情发展成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手足口病的疫情管理,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疫情预防预警、疫情处置和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技术支持;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检查指导、病例核实、流行病学调查以及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病知识宣传、防控技术指导等项工作。疫控机构要密切注意网络直报情况,一旦发现有重症病人,要抓紧核实情况、开展流调、规范采样,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疫控机构报告。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辖区内疫情网络直报和病例管理工作,及时开展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配合县疫控机构做好手足口门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对居家隔离治疗病人下发居家隔离指导书和对所有病例的疫点、疫区处理、摸清辖区内托幼机构的情况,并做好技术指导以及对村级卫生室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工作。指导村卫生室摸清辖区内7岁以下分年龄(以1岁组为一年龄段)分性别儿童数和托幼机构数。

村卫生室负责做好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摸底登记工作,建立年龄分组一览表和健康档案,并入户进行宣传指导;在手足口病流行期间,每天对本卫生室服务区域内7岁以下儿童进行巡查,对发热、有皮疹患儿立即告知家长带患儿到定点医院就诊。并负责指导病家进行轻型病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做好病例随访工作,配合乡镇医疗机构做好病例的疫点处理工作。

3、指标。卫生行政部门及时下发(转发)手足口病防控相关文件和技术方案,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调整防控策略;建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督导检查制度,做到督导检查有通知、有记录;县疫控机构对住院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和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及时进行流调和采样,及时检测病复,准确掌握病原流行情况;各级疫控机构建立疫情防控培训、技术指导、疫情研判、工作考核等工作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预检分诊、会诊、转诊、感染消毒、流调与采样、病例会诊及重症病例救治等防控工作制度。各级疫控机构做好现场卫生处理,指导医院对住院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落实感染控制措施,对死亡病例、重症病例和暴发疫情病例的家庭和周边环境采取消毒措施。

(五)做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排查工作

1、目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与教育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重点机构的作用,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内容。一是在托幼机构、小学开展晨检、缺勤缺课登记制度,落实消毒措施,并做到托幼机构和小学晨午检、缺勤缺课、消毒措施实施等登记或记录完整。并指定专人对托幼儿童、小学生做好手足口病排查、预防工作;一旦发现患有发热、皮疹的患儿,知道家长立即带患儿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直至病愈方可返校。二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7岁以下儿童家长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传制度、晨检制度、手足口病转诊治疗登记制度。由乡镇卫生机构指导村卫生室做好辖区内7岁及以下儿童摸底登记工作,建立年龄分组一览表和健康档案,在手足口病流行期间,指定专人每天对本村卫生室服务区域内7岁以下儿童进行巡查,发现发热伴有皮疹患儿立即告知家长带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对遵医嘱在家治疗的轻型患儿,县疾控机构指导乡镇防保机构发放居家隔离治疗病人指导书。由村卫生室负责本辖区居家治疗的手足口病患儿的随访工作,掌握居家治疗患儿的病情进展情况,如发现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相关症状时,应立即要求家长送定点医院就诊。同时村卫生室协同家长加强对患儿的管理,在治疗期间,要尽量避免外出,避免与其他幼儿解除,对其使用过的用具要进行认真消毒。

3、指标。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晨(午)检制度、缺勤缺课登记制度、消毒制度健全,晨(午)检、消毒记录完整,晨检率要在90%以上。农村居家隔离治疗病人指导书发放率在90%以上。

(六)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病例的疫点疫区处理工作

1、目的。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尽可能查明传染来源和疫情波及的范围,阐明流行因素,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为疫情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内容。接到病理报告或通过网络搜索发现报告病例后,尤其是对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应立即进行面对面的流行病学调查,要求项目齐全、准确,杜绝漏项、缺项。在调查时尤其注意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接触史和就诊情况以及接触者的发病情况,查明传染来源,及时发现疫情聚集性发生的苗头,避免疫情蔓延,所有个案调查表要有专人负责,每天录入手足口病数据库或重症病例/死亡病例数据库,对录入过程中发现的信息缺失等问题,录入人员要及时反馈给调查人员进行修订和完善。数据库每周以电子表格上报至平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科。

对手足口病例要按照《山东省手足口病消毒方案》、《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疫点疫区的通知》要求,确定消毒原则,针对重点场所,科学指导,及时、规范做好疫点疫区的处理工作。一旦在所辖区域发现手足口病疫情,须在24小时内指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可由乡镇防保人员配合完成疫点疫区消毒处理工作,但对在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病例的,县疾控人员必须亲自进行疫点疫区的处理工作。同时完善疫点处理小结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6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在我镇的传播和流行,指导各部门手足口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手足口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以儿童为重点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治,做到监测灵敏、反应敏捷、措施果断、从容应对,采取全方位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实现对手足口病疫情的有效防控。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加强监测,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措施。

(二)依法防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合理规范地处置手足口病疫情。在防治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因擅自脱岗、玩忽职守造成疫情扩散蔓延,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属地管理。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监督监测、疫情报告、疫情分析、医疗救治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三、专业技术机构及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疫情监测、报告和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处理,指导有关单位对有关人员采取观察和隔离措施,采集病人和环境标本,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开展人员培训和针对性健康教育活动。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病人的现场处理、运送、诊断、治疗,按规定及时隔离、留观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检测样本采集,配合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事件发生地镇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技术措施

一要严格疫情报告管理制度。自4月16日起,全镇实行手足口疫情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全镇各类医疗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一旦发现手足口病病人,要按照法定的报告程序、时限和要求,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全镇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指定的专职或兼职的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一旦发现学校托幼机构手足口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电话向镇卫生院报告,同时向镇教育部门报告,并立即通知儿童家长,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

二要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接到辖区首例病例报告及集中发病疫情后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深入分析疫情的流行特点,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提供疫情预警预测信息。

三要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手足口病防控的重点单位是托幼机构和学校,重点人群是幼儿园和学前班的婴幼儿。镇教育部门要迅速开展托幼机构和学校师生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指定专人或兼职的教师负责本单位的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和传染病的报告工作。一旦发现患儿应立即隔离治疗,并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四要快速果断处理疫情。一旦出现手足口疫情,卫生部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展开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综合措施控制疫情。

1、对病人实行隔离治疗,严格管理传染源。医疗机构要按照《枣庄市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预案》,积极救治病人。要不断总结交流诊治经验,提高临床救治水平,减少死亡病例发生。对于传染源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进行隔离,要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对住院治疗的患者,要限制其陪护和接触者人数,强化洗消措施;对居家治疗的病人及其接触者,由镇、村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人员具体指导落实隔离措施和周边区域的消毒处理措施。同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作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各种标本采集工作。

2、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对垃圾、粪便、污水要及时清运消毒,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对于患者的用品、衣物、呕吐物、排泄物及其容器等用含氯消毒剂以适当比例配比进行消毒;使用菊酯类杀虫剂杀灭蚊蝇(具体消毒方法见附件二)。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

3、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对托幼机构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落实晨检制度,认真排查,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及早隔离治疗。认真落实《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患儿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衣物、被褥、餐饮具、玩具等)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封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发的一种传染病,主要感染对象是5岁以下幼童。其传播途径是经粪口传播,目前尚无针对性疫苗可以预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20xx年5月纳入法定丙类传染病管理。手足口病一旦暴发和流行,将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直接关系着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政治大局。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从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政治高度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严肃认真地抓紧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疫情不大面积暴发和流行。要加强组织领导,提前研究,及早部署,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和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密切关注重症病例,全面落实重症病例的预防控制和救治措施,严防死亡病例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严密监测,完善疫情防控体系。手足口病是可防可治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关键就是快、准、妥、稳。快就是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准就是准确诊断,不漏报,不误报;妥就是对疫点疫区科学应对,处置妥当;稳就是教育群众不恐慌,确保社会稳定。全镇要严格执行手足口病疫情报告制度,高度关注手足口病疫情分布情况,密切监视疫情变化。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暴发扩散。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断指南(20xx年版)》,对手足口病进行科学诊断和规范治疗,努力提高治愈率,严防危重病例死亡。对重症患儿要按照规范要求及时转诊到市级定点医院救治。

(三)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对居民家庭、食堂、厕所、垃圾、粪坑、水塘、河流等卫生状况进行集中整治。要加大对防治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以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倡导“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勤通风、晒衣被”的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宣传部门要做好防控手足口病的正面宣传报道,消除社会恐慌心理;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对学生及其家长的宣传教育,指导他们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建议家长尽量少让孩子去公共场所,减少感染机会;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症状时及时到医院就诊治疗。爱卫会要认真组织全镇的爱国卫生运动,按照规范统一、重点突出的要求,制订具体指导方案,认真组织落实。要通过组织开展全民防控手足口病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食堂、儿童食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大力整治环境卫生,消除“脏、乱、差”,努力降低肠道传染病发病率。

(四)搞好专业培训,提高诊疗和预防水平。镇卫生部门要做好镇、村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特别要加强对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手足口病防治技术水平。各级医疗机构要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加强接诊病人感染控制,防止交叉感染。卫生院要加大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托幼机构的技术指导,做好重点场所的防控。

(五)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和配合。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要建立和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疫情。要严格按照《山亭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山政发[20xx]25号)要求,各司其责,各尽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镇手足口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镇直各部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和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镇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手足口病防治应急处理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指导,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措施;镇教育部门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负责组织实施托幼机构、小学的手足口病各项防控措施,防止手足口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婴幼儿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镇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积极主动地对手足口病防控进行舆论引导,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报道和防病知识宣传等;镇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手足口病防治所需的设备、器材、药品等物资经费;公安部门密切关注与手足口防控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部门落实强制隔离及其他的应急处置等措施;交通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点疫区的药品、器材、检验监测试剂及医疗卫生设备等调运、储备工作;要根据疫区防控需要,依照规定依法对交通工具实施防控措施;镇水利部门要根据疫区防控规定,及时控制疫水外流;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特别是儿童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不合格儿童食品流入市场;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督检查;村委会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其它各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紧密配合,加强沟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全面落实。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镇政府成立店子镇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张瑞刚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张永龙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赵传甲、镇党委委员翁超、镇人大副主席李丙坤、副镇长刘德巨、副镇长李金英任副组长,镇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刘德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韩付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调度,制订全镇手足口病防控应急预案和措施,组建、完善手足口病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对全镇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各部门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对不尽职尽责,违反规定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或医疗救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者,将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7

一、目的

通过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和有效消除高致病手足口病疫情对人的危害,大幅度降低发病率,保障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组织领导

赵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长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包保镇村干部为成员的赵庄镇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赵庄镇中心卫生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同志负责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同时建立村级、组级手足口病防治信息网络,各村村委会主任任村级信息网络组长,各组的组长任本组组级信息网络的组长,负责本村本组的手足口病防治的全面工作。

各村成立相应的组织,成立包括包组干部、村医、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6包保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制。

三、疫情控制

(一)自**年5月2日起,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赵庄镇中心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符合上述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或可疑病例进行报告。

(二)村卫生室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或可疑病例时,要立即转诊至镇中心卫生院,镇中心卫生院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或可疑病例时,要立即转诊至县人民医院,同时填出转诊单,并注明包保责任人,并写清症状和体征,并注明为可疑病例。

(三)全镇局部或集体单位发生流行或暴发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四、培训工作

镇中心卫生院和镇防保所要加强对辖区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切实提高临床医生诊断水平、操作流程和报告意识。

五、应急处置

镇政府、镇中心卫生院做好手足口病暴发疫情应急处置的准备,做到“物资、人员、技术、经费”四落实,一旦发生暴发疫情,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处理,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六、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5岁以下婴幼儿普遍易感。做好儿童个人、家庭和托幼机构的卫生是预防本病感染的关键。

(一)个人预防措施

1、避免接触患病儿童。饭前便后、外出回家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

2、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并妥善处理污物;

3、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

4、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5、对5岁以下儿童不明原因发热和/或手、足、口腔、肛周皮疹等相关症状的,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镇各中小学、幼儿园等集体单位的预防控制措施

1、本病流行季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

2、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3、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4、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诊断为手足口病的患儿病情痊愈2周后才能返回学校或幼儿园;

5、患儿增多时,要及时向上级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根据疫情控制需要上级教育和卫生部门可决定采取托幼机构或小学放假措施;

6、定期开卫生防病健康教育课,教育指导儿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镇中心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的预防控制措施

1、疾病流行期间,医院应专辟诊室(台)接诊疑似手足口病人,候诊及就诊区域应定时清洁消毒,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

2、发现手足口病临床诊断病例或可疑病例时,尤其是5岁以下儿童不明原因发热患儿,应立即送定远县人民医院(定点医院)检查治疗,不得截留治疗,不得直接转往县外医疗机构。同时做好转诊车辆的消毒工作。

3、诊疗、护送病人过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的仪器、物品等要擦拭消毒;

4、患儿的呼吸道分泌物和粪便及其污染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7、发现手足口患者增多或肠道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时,要立即向县卫生局和定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七、公共宣传和健康教育

全镇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手足口病包保责任制的通知要求》,要大力开展人手足口病科普知识和应急处置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和全民健康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措施,并组织居民(村民)开展个人防护自救和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全镇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自我防护和心理承受能力,引导群众和非政府组织自觉配合和参与政府的应急工作,为人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8

为切实做好我县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防治;分类指导、有效应对”的原则,加大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达到 “减少散发、避免暴发、杜绝死亡”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手足口病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明确专人牵头,落实工作责任,形成 “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防治工作格局。

三、工作职责

县教育局:负责开展校园手足口病防治的宣传,指导做好托幼机构和小学低年级在校学生、教职工的自我防护工作;督促各学校开展晨检,并对发生疫情的教室及其周边实施消毒。

县公安局:掌握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及时处置有关突发

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

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县民政局:负责对特困手足口病患者家庭进行生活和医疗救助,动员和组织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参与群防群治。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手足口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保障手足口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公路交通管理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拟定手足口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和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统一调度卫生资源。

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和环境进行卫生监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执法稽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手足口病疫情监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和相关检测工作;承担对乡(镇)卫生院、县直卫生单位工作技术指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县人民医院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和检测样本的采集。

乡(镇)卫生院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加强对院内医务人员、防保医生、村医的业务培训,尽快提高基层防控和救治能力。

县广电局:负责对手足口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有针对性地开展手足口病相关科学知识教育和普及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相应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以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形式,正面介绍肠道传染病的防病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教育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公众防病知识水平。

(二)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各单位要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填写好传染病报告卡,并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如发生聚集性病例或重症病例,要专题报告。各学校(托幼机构)要指定专人或校医负责本校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

(三)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分析疫情形势,发现辖区内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多、病例呈聚集性分布、重症病例比例较多或出现死亡病例时,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要按《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要求,及时采集标本送市疾控中心检测。

(四)切实加强疫情处置。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对传染源进行隔离,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感染;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2010年版)》要求,积极救治病人。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一定要及早隔离治疗;对患者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关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

(五)全面强化业务培训。一是开展预防控制技术培训,提高疾控队伍的流调、采样、检测、监测和消毒等疫情处置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诊疗技术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的诊断、治疗、隔离消毒等知识的培训,使临床医生特别是农村的乡医、村医尽快熟悉手足口病的诊疗技术,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9

根据自治区专家对手足口病疫情分析研判,预测2016年为手足口病高危流行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原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15〕55号和《《百色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版)的通知》百卫疾控发〔201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我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和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减少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重症、死亡病例,控制暴发和流行规模。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全面准备,依靠科学、依法管理,加强合作、统一领导,分类处置、有效应对。

三、组织领导与专家队伍

(一)领导小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由岑秀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林正丰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明泽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李敬芳 县人民医院院长

李 杰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汤小规 县疾控中心主任

谭保林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黄景祖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专家指导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由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专家指导组。

组 长:罗 恒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潘祖旌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韦昆成 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骆炳锋 县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何延思 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

负责对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制订防控预案和技术方案,指导手足口病疫情的处理及危重病例的救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场处置机动队。县疾控中心成立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疫情现场处置机动队。负责全县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等工作。

其余医疗单位要根据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院内专家组、疫情处置机动队(组)。

四、防治措施

根据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结果,饭前便后不洗或少洗手、近一周与其他儿童共用玩具、幼托儿童和散居儿童、流动人口、与患者有接触史及家长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缺乏为本病流行高危因素。手足口病以粪--口途径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预防手足口病的关健。

(一)病例的早期发现

各级医疗单位应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14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的有关规定,早期发现手足口病轻症病例和重症病例。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本辖区托幼机构及小学的检查和指导,要与教育部门通力合作,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一旦发现疑似手足口病病例要及时送医院诊治。杜绝带病坚持上学的现象。

县疾控中心要安排专人及时浏览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网络,及时审核相关信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准确掌握疫情。疫情暴发时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疫情报告

1.各级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14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以及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的有关规定,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诊断和报告。

2.重症、死亡病例的报告:报告重症病例时,必须经县级手足口病临床专家组会诊,并由专家组组长同意方可进行网络直报。报告死亡病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符合手足口病临床诊断标准;二是具有病毒核酸检测(PCR)的实验室确诊依据。

3.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报告:聚集性疫情指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暴发疫情指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小学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或暴发疫情时,应当依法及时向当地县疾控中心报告。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经核实确认的暴发疫情,要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及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相关信息的报告。

(三)病例的救治和管理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及《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11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14年修订版)》的技术要求,积极做好手足口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其他非定点医院做好发热或皮疹患儿的排查和诊断,要仔细询问病史,着重询问周边有无类似手足口病病例以及接触史、治疗经过,体检时注意皮疹、生命体征、神经系统及肺部体征,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病例要及时转诊到手足口病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一律不得留观收治5岁以下的发热儿童。

3.县人民医院为全县手足口病定点救治医院,要加强预检分诊,设立发热或皮疹病例专门诊室,成立手足口病临床救治专家组,负责对手足口病住院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同时要配备救治手足口病救治所需的必备药品(如丙种球蛋白)和儿童呼吸机等抢救设备,要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积极救治以及安全转诊工作,及时将重症病例转诊到市人民医院或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同时要根据需要及时增加传染病病房床位,以满足手足口病患者留院观察、治疗的需要。

4.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感染性疾病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避免病人多科室流动。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做好重点科室、重点病房的消毒及人员防护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保障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就医安全。重点科室和重点区域医院要配有含氯洗手液供医务人员、病人以及病人家属洗手消毒用。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发生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四)托幼机构/学校的管理

1.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严格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发热或疱疹的患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将其带至医疗机构就诊,诊断为手足口病的患儿需症状消失1周后返校。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定期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儿童及家长养成正确洗手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同时定期对玩具、儿童个人卫生用具(水杯、毛巾等)、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对活动室、寝室、教室、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厕所进行清扫、消毒。

2.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联防联控,做好对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县疾控中心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手足口病防控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做好托幼机构/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五)疫情监测与分析

1.县疾控中心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年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的要求,做好手足口病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定期开展疫情分析、风险评估,掌握病原谱变化及疫情流行趋势,及时研判疫情发展态势。提交疫情风险评估报告给卫计局作为指导下一步防控工作的依据。

2. 县疾控中心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手足口病日常监测任务,最少每月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在每月10日前送至市疾控中心,以及对所有暴发疫情、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均采集标本开展病原学监测,以便及时研判疫情。

3.要提前做好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准备工作,要通过监测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处置,防止疫情蔓延发展。

(六)疫情控制

1.医疗单位要全面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科学救治、安全转诊、宣传教育和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协助疾控机构对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调和标本采集工作。

2.按照传染病属地管理原则,县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的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填写《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将检测结果向医疗机构进行反馈,并及时录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将死亡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卫计局和市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负责补充调查重症、死亡病例的诊疗情况及流行病学史,指导当地村卫生室开展病例的搜索、疫点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村卫生室负责重症病例出院后的随访工作,以及疫点消毒、宣教工作。

3.聚集性/暴发疫情处置要求:出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暴发疫情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疾控中心应依据《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年版)》,在24小时内开展调查处置,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负责病例报告、救治和管理,以及院内感染控制。若聚集性/暴发疫情发生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则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之间的`信息联动机制,指导学校或托幼机构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建议托幼机构采取停课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当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把预防控制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流行蔓延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务必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14年修订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等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密切与教育、宣传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明确各医疗机构防控责任,加大防控与救治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病意识

每年的4~7月和9~11月是手足口病流行高峰季节,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短信平台、微信、新媒体等各种媒体播出手足口病防治知识,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宣教力度。幼托机构要举办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家长告知书等,提高家长防病意识和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健康教育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重点针对5岁以下散居儿童家长开展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教育。

(三)严格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扩散

1.组织开展以洗手为主的干预行动。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要主动联系教育部门、托幼机构,协同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幼托机构的技术指导,完善洗手设施,确实保证儿童餐前便后要洗手,衣被、尿布等日常用品要经常清洗消毒。二是督促保健医生和值班老师认真落实晨检和午检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发热、皮疹儿童。三是告诫家长一旦发现小孩出现发热、皮疹症状,要立即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诊疗,以免耽误病情。

2.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消毒管理。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卫生监督所要主动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监督指导,建议儿童游乐场所主管部门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督促儿童游乐场所开展常规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定期落实环境、设施和玩具消毒措施,确保游乐场所卫生安全。

3.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重点加强对儿科门诊、急诊、手足口病病区、儿科和新生儿病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强化医务人员卫生意识,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控制医院感染的各项措施,医院要要求发热儿童及其家长在院诊疗期间全程带上口罩,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医院感染。

(四)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手足口病发现意识和诊疗水平,切实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措施,特别是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和救治。发现疑似重症手足口病病人,要尽快转送到上级定点重症救治医院(百色市人民医院和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同时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如遇突发状况,必要时提请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就地进行救治,最大限度地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五)营造良好环境,提高卫生素养

1.加强城乡环境整治,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县爱卫办要组织做好社区爱国卫生运动,发动广大群众,以幼托机构、儿童游乐(活动)场所、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家庭、居民区、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加强人畜粪便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整洁。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减少感染机会。健康教育要提醒家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平时做好自我健康保护,手足口病的高发季节尽可能避免带幼儿去游乐场所和公共场所。加强对5岁以下儿童家属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到医院就诊及输液时一定要带上口罩,要勤洗手。

(六)加强督导和检查

在流行高峰(4~7月和9~11月)前和流行高峰期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各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的督导,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上述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县疾控中心要定期对县、乡、村医疗机构,托幼机构的巡查指导,重点是加大对疫情报告、场所隔离消毒,发热儿童排查的指导;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大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重点严查村卫生室、个体医疗机构违规收治5岁以下发热儿童情况,检查医疗机构院内感控工作情况,严防隔离治疗不规范、医护人员个人卫生及防护造成的院内交叉感染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县。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10

在当前全省手足口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学校要高度重视疾病防控工作,按照教育局的要求,科学调度,周密安排。做到早发现、早布署、早防控,科学布署,保证学校的稳定。为进一步搞好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结合学校教育系统实际对下一步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防止存在侥幸心理。要逐级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设立防控工作办公室,明确分工和职责,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2、要做细做实防控工作,确保相关措施、制度落到实处。

①要统一格式、统一时间做好晨检、午检,由两人以上签字,做好记录,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学校体卫艺办公室要做好记录。

②、要及时做好教室、办公室的通风、消毒工作。

③要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物品的及时消毒,保证每周对全校各处进行一次集中消毒,干厕要用石灰消毒一次。消毒记录要齐全,责任人、分管领导要签字备案。

④要加强病假管理及病因追查。对患病学生及时停课隔离,护送给家长。对于病愈返校的学生要核查病例,在家休养时间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做好患病学生的病因追查记录,设立专项记录本,班主任、分管领导签字备案。

⑤在确有疫情发生时,要按照应急预案逐级上报,严禁瞒报、不报、漏报。

3、要加大宣传力度,保证一年级学生人人手中有一张手足口病宣传明白纸,保证小学教师人人明白手足口病病兆和防控知识,每班都要张贴手足口病宣传明白纸;宣传栏要张贴有关防控材料、图片;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和健康教育课大力普及防控知识。

4、要进一步加大对上级布署各项工作的执行力度,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5、学校要加大对各学校落实情况的督导,确保会议精神落实到位,确保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在学校教育系统不出任何问题。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11

随着季节变化,天气逐渐转暖,手足口病进入了高发,易发时期。为了积极主动做好手足口病的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园积极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做到让家长真正放心。

一、明确责任,责任到人

各班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手足口病引发的危害,明确职责和分工,层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尽快、尽早、及时、有效地处置疫情,防止疫情蔓延和扩散。

二、向家长普及防控知识,并发放手足口病温馨提示卡和消毒防疫知识

三、开展卫生整治工作

1、大力开展全园卫生安全工作,认真治理环境卫生,不留死角。

2、做好卫生消毒工作,餐具采用高压蒸汽消毒,玩具、桌面、地面、门把手采用84消毒液擦拭,室内空气采取开窗通风与紫外线消毒相结合的方法,床上用品一律采用阳光暴晒。

3、做好幼儿入园的晨午检工作,同一模、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仔细观察每一个孩子的情绪与身体状况,并及时做好登记。

4、做好缺勤幼儿跟踪记录。

5、教育幼儿注意个人卫生。

6、控制集体活动,减少感染机会。

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三)

为加强手足口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有效控制手足口疾病在园流行,确保幼儿身心健康,特制定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一、加强宣传:

(一)宣传工作要点:

通过晨间谈话、午间活动等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对广大的师幼开展有关手足口病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养成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是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最根本目的与任务。对于肠道传染多发季节,加强有关不饮生水、不吃过期变质食品,饭前便后要洗手等“防病从口入”的有关行为的强调至关重要,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同时,我们还利用宣传窗、家园栏、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对每个幼儿家长各开展预防手足口病的卫生知识宣传健康教育,让家长知道该病可防、可控、可治,了解和掌握相关预防知识,让家长和我们幼儿园共同筑起一道安全保垒!

(二)、宣传主要内容:

1、饭前便后洗手、勤洗澡等,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饮食卫生习惯。

2、喝开水,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剩饭剩菜要热透后再食用。

3、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并告戒家长要经常对孩子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

4、尽量少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

5、家长、教师要多注意观察孩子身体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情况,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6、注意教室、家庭室内外的清洁卫生,衣服、被褥要经常在阳光下曝晒。

7、减少与家禽、家畜的直接接触。

8、加强营养,注意膳食合理搭配,保证休息时间,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二、做好环境整治工作:

1、做到“三清、三灭”:“三清”,即清垃圾、清污水、清厕所; “三灭”,即灭鼠、灭蚊、灭蝇。

2、活动室、午睡室保持良好的通风,无人环境下定期用紫外线灯消毒;教玩具每天消毒,在含氯250mg/L的消毒液中浸泡15分钟或在阳光下暴晒4小时以上;幼儿个人用品(茶杯、毛巾专人专用,每天清洗、消毒一次;被褥、床垫每周暴晒一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及时翻动,并且个人专用;被套、枕套、枕巾每周洗一次)按要求定期做好消毒工作;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桌椅板凳台面、水龙头、便器扶手以及其它可能触及的物体表面用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15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3、加强园内食堂、饮用水管理,减少手足口病经食品及饮用水传播途径。

三、晨检工作要点:

1、每天进行晨检、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幼儿有手足口病等疑似症状或传染性疾病症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送医院检查。

2、对缺勤的幼儿,老师要及时进行调查,摸清原因,并进行跟踪追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园领导报告。

3、经医院诊断为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4、因手足口病等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幼儿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资质的医疗单位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开具健康证明后方可入园进班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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