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天津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xx〕229号)文件精神,我区20xx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至目前已基本结束。下面就我区20xx年度收费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情况
武清区应参加20xx收费年度报告的收费单位有250个,实际参加的收费单位250个。
20xx年,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涉及收费主管部门21个,涉及收费项目30项,总收费额43602.7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收费主管部门没变,收费项目数减少3项,收费额增加31724.27万元。
20xx年我区财政收入为246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36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1.77%。
按照国家和市发改委有关规定,20xx收费年度报告工作采取网上办理与现场查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收集上来的收费年度报表看,不存在违规收费的情况。20xx年我们全面及时贯彻国家和我市各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如按照文件要求将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办理许可证变更。针对20xx年度收费年审和换证工作中出现个别单位开票不规范、不及时上缴收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联合财政局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指导,解决了有关单位不规范收费行为。
二、收费总额、结构变化情况及其原因
1、行政事业性收费变化情况
与去年同期相比,收费总金额大幅增加,增加了31724.27万元。按收费性质统计,行政性收费35816.44万元,占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的比重为82%;事业性收费7786.33万元,比重为18%。按收费对象统计,涉企收费34436.79万元,涉企和涉农收费400.82万元,其他收费8765.16万元,占收费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8.98%、0.92%和20.1%。按管理权限统计,中项中标收费1363.78万元,中项省标收费11401.92万元,省项省标30837.07万元。按收费类别统计,行政管理类收费33628.76万元(其中证照类收费13.58万元),资源补偿类收费1501.05万元,鉴定类收费367.06万元,考试类收费114.92万元,教育收费6858.19万元,其他收费1132.79万元。
2、个别项目收费变化较大
20xx年度收费收入大幅增加,最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收费项目造成的,该项收费收入是30403.8万元;其他收费收入增加明显的,如社会抚养费,20xx年度收费收入495.19万元,20xx年度1413.74万元,收费额增加918.55万元,原因是超生人数增加以及历年累计数直至20xx年度才收费;又如排污费20xx年度收费收入362.4万元,20xx年度646.41万元,收费额增加284.01万元,原因是按照国家和我市收费文件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排污费收费标准上调。收费减少较明显的,如赔补偿修复费,20xx年度收费861万元,20xx年度收费66.94万元,收费总额减少794.06万元,环比下降92.2%。造成收费减少的原因依旧是我区治理超限的结果,使得大型货车不再超限运输或者超限很少。
三、收费年度报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一是个别收费单位存在不及时参加收费年度报告,以及填写收费年度报表不规范等。
二是有个别单位收费没有进行公示。
四、几点建议
1、加强业务培训,发挥新软件优势。建议上级部门定期进行培训,熟悉掌握软件的操作,为开展收费工作奠定基础。利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软件功能,国家或者我市新的收费相关政策规定适时进行发布。
2、健全收费管理制度,提高收费年度报告工作效果。收费年度报告是按照国家和我市文件规定开展的新的收费管理工作,如何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以维护收费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从而确保收费年度报告制度落到实处,还需要上级部门的指导和规范。
财政局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6号)和《黄石市审计局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的通知》(黄审财通【20xx】46号)的要求,我分局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石市“五小”企业关闭、工业企业重点污染源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xx]104号)文件要求,结合市政府和签订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下陆区各级部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开展“五小”企业关闭和工业企业重点污染源整治工作。现全区24家“五小”企业已全部关闭到位;30家重点污染源单位已经整治到位27家,各单位已经按照各自整治方案安装污水处理设施4套,污水在线监控装臵3套,应急或循环水池8座,烟粉尘治理设施8套,噪声治理设施1套,规范建设厂区物料储存库5座,实施雨污分流企业7家,基本确定关闭或搬迁企业9家,共投入资金近2800万元。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1.水污染防治计划。组织开展磁湖、大冶湖重点流域污染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磁湖、大冶湖的基本情况,全面排查重点流域的环境安全隐患,彻底查清影响水质安全的违法排污企业等。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风险源名录。坚决关闭取缔重点流域内所有直接向两湖排污口的排污口和与保护重点流域环境无关的违规新建建设项目,坚决消除影响重点水域水质安全的环境污染和隐患等。
2.整治农村面源污染情况。“十二五”期间,下陆区对八个村进行全面推动村庄环境综合治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实施修建和整治村庄道路、垃圾清理、污水处理、村舍改造、村庄绿化等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建设。推动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净化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有效控制农业生产性污染,积极开展和推广土壤污染防治工程。以治理农村畜禽养殖污水和粪便为主,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通过以上治理工程的实施,使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环境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农民环境意识得到提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生态行为得到强化,形成公众参与机制。目前,八个村庄的整治正在进行。
3.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进展情况。目前,下陆区已完成“五小”企业关闭24家;重点工业污染源完成整治27家,正在整改3家。
4.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情况。我分局在审批项目时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验收的规定;在新、扩、改建项目时,坚持环保设施配套,采用物耗能耗小、污染物排放量少、并有可行治理方案的清洁工艺;在服务企业、发展经济、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产生新的污染源。积极推进污染的集中控制,提高治理投资效益和污染防治能力;坚持引导和限制的原则,积极防治出现新的污染;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最大限度地实现“三废”资源化,减少向环境排污;在吸引外商投资、引进产品和项目时,要注意引进高、新、尖技术。
二、存在的问题
(一)环保意识淡薄。今年我区关闭“五小”企业24家,将30家企业纳入重点工业污染源整治环保规范化管理,逐步解决了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噪声、粉尘、污水等问题。但是部分企业法人以效益不好、资金短缺为借口,迟迟不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将环保治理投资和运行费用当作额外经济负担,超标现象时有发生,例如个别涉水企业由于法人存在侥幸心理,规避环境监管,追逐利益最大化,使得污染防治设施运转不能正常运行,处理效果不标达。
(二)执法环境不理想。违法成本太低,处罚力度与一些环境违法行为严重性不相适应。我区对于企业违法一般处以1到5万元经济处罚,相对企业因环境违法所得利益微乎其微,难以发挥应有震慑作用,难以改变目前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正常现象。有的环境标准尚未制定,有的虽有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但操作性不强。公众参与度不够,缺乏发动和依靠群众参与环境保护有效机制,导致一些愿意参加的群众不能全面参与环境执法,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环境执法质量。
(三)保障经费投入不足。环保治理经费经常捉襟见肘,仪器设备严重滞后于形势需要,造成很多污染程度、种类、数据无法确定,以致环境执法难度加大。目前我区无监测站,不能及时获取断面监测、国省控重点污染源监测以及重点区域污染状况信息,错失了及时有效处臵时效;无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全区乃至重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变化不易把握,信息不灵;全区没有一个污水处理厂,居民生活污水大多处于无序排放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根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内容,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分局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克服困难,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一)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必须在适应现代开放型、法制型经济基础上,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我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加强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的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序、合法地进行。下陆区要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工业污染治理、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强化司法保障和行政执法,发挥好环境保护法庭的作用,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法可依,环境监督有章可循,使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得到及时、公开、公正、严厉的惩处,为生态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环保意识。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共同行动起来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公益性宣传,及时报道和表扬环境保护先进典型,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为环保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三)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切实增加环境保护投入。要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充分运用税收、信贷、折旧等经济手段,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综合利用、财政税收、金融信贷及引进外资等方面,制订、完善并落实各项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和措施。要切实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吸引高水平的环保技术咨询、中介和投资公司进区,提供社会专业的环保服务。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增加环保产业在区域经济中所占比例。
财政局自查报告 篇3
自以来,我局依照县五五普法相关规定,结合《云南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计划》和(昭财法3号)《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精神和相关要求,我局切合部门实际开展了普法工作,情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
普法工作从适应大局、适应我县经济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机构和有相关办事人员。并能够时间推移和相关人员变动随时调整充实。五五普法领导工作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局长,有监督检查、综合、预算、会计等股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此项工作。
二、具体工作
在此五五普法期间,我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规划和一实施方案。通过具体部署和周密安排,结合县级普法教育和市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在做好日常普法教育工作同时,我们适时开展了有800多人针对全县财会人员和相关领导参加的会计法规知识大赛。
三、普法成效
五年来,结合部门实际开展了常规性普法教育和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学习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县财政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了全县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干部自觉履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财政局自查报告 篇4
市财政局:
根据石嘴山市监察局、财政局《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室对执行“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1-8月份“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1-8月份“三公经费”合计支出11.48万元,是“三公经费”控制数的68%。其中:公务接待费4.98万元,比同期节约2万元,是“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控制数的125%;会议费0.82万元,是“三公经费”会议费控制数的13.67%;车辆运行费5.68万元,是“三公经费”车辆运行费控制数的81.14%。
无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等情况发生。
二、存在问题
(一)公务接待费超出了年度控制标准。超标主要原因:度控制数指标太低。我室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1.16万元,公务接待费控制数为4万元,控制数仅为的35.84%,指标数偏低。
(二)车辆运行费指标数偏低。决算数为6.86万元,控制数为7万元。相比,车辆运行费略有增加,原因是1-3月份实有车辆数1辆,全年2辆车。
三、采取的控制措施
今年以来,我室高度重视,召开了主任办公会议及全体会议,专题部署安排了“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一)提高工作效能,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成本意识,超前谋划,保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尽量简化。
(三)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区外参加会议及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识的考察学习活动。
(四)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每月对公务车耗油、修理、过路过桥等费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按时审核车辆外出情况,加强车辆使用监督,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
(五)加强对会议接待的管理。减少公务活动中不必要的接待,对公务活动中能不接待的尽量不接待,对确需要发生的公务接待,则视来宾及活动安排情况,能简化接待就简化接待,能降低标准就降低标准
日期:
财政局自查报告 篇5
根据中共××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任务分工》(绿办发[20xx]11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认真完成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为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我局安排了马石额书记为主要分管领导,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1、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年初工作计划。我局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时,就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了计划中,并明确责任,把责任细化落实到人,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项目。我局按照任务要求,为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经费保障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了乡镇财政所及各业务科室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项目中,确保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确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经费到位
我局按照要求,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费分别列入了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相关部门的工作经费中,并分批足额拨付。
1、年初预算安排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7万元,现已拨付4.57万元;
2、年初预算安排团县委工作经费10万元,现已拨付10万元;
3、年初预算安排县宣传部精神文明宏观调控费5万元,现拨付2万元;
4、年初预算安排县妇儿工委工作经费2万元。
财政局自查报告 篇6
县财政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自查报告
县委统战部: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的“团结、进步、发展”,促进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现就20xx年县财政局深入开展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紧紧围绕创建活动,努力做好财政工作。
20xx年在个县范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大举措,是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我单位在搞好创建活动中,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团结、进步、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为总目标,最大限度的调动―切可用财力,促使自治县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力争在5年内把县财政局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做了不懈的努力。
二、开展创建活动的主要作法与措施
20xx年我局本着“活动要搞实,实事要办好”的原则,坚持长期规划与年度安排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年终考核与平时检查相结合。主要采取了以下作法:
一是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局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了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把创建活动贯穿于平时工作的始终,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三是坚持以树立典型为载体,推动创建活动不断深入丁卜展。根据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本单位的创建活动每月两次在全局职工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会上学习宣传,使全局职工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受教育面达到了100%。
四是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在创建活动中,教育全局干部职工要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支持,牢固树立各民族―律平等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发展平等、互助、团结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五是进―步加强宗教工作。在建活动中,我局在单位内部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护合法,制止违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做到了及时防范,及时处理。
六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20xx年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的优势和有利条件,以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保护和支持民族特色产业,做强民族工业为重点,增加经济总量,维护民族群众利益,促进财政收入逐年增长,稳定自治县社会和谐进步。
三、开展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xx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切实做到了履行,确保丁法律法规赋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各项权益。
二是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通过重视民族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了本单位的议事㈠程,各族千部职―上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支持、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大大提高。
三是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通过重视宗教土作,深入宣传《宗教事实条例》,不断完善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实行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了防范与未然,实现了全县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财政局自查报告 篇7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收费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皖价检〔20xx〕98号)和池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池价检〔20xx〕12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一、组织安排
我局对本次专项检查高度重视,精心部署,针对性安排检查重点,并确定以国土、环保、住建、市场监管、气象等职能部门为主要检查对象。同时结合实际,对以往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及行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加入社团、接受指定服务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的等几个方面。检查之前,我局以通知的形式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各单位积极配合,保证了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结果
从检查结果来看,我县涉企收费情况整体良好,各主要涉企收费部门普遍重视收费环节的管理,以往检查中问题较突出的部门收费行为有了很大的改善。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票据填写不够规范。个别单位收费项目不按规范名称填写或收费标准栏空缺等。
(二)收费项目过于笼统。少数单位为了方便,将多个服务项目合并在一起开票,票据上只能看到总的收费金额,导致被收费企业对该项收费的具体项目和标准不清。
(三)减免政策执行不到位。按照池州市相关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对小微企业缓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未对小微企业执行此项缓收政策,通过调查,在实际操作中小微企业的认定程序比较繁琐,企业普遍选择放弃享受该项政策。
(四)协议签订不规范。按照规定,部分服务性收费应当本着自愿原则,双方要签订协议书。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没有和被服务企业签订协议书,或者协议书内容过于笼统。
三、整改总结
我局已向存在问题的部门分别提出整改要求,要求相关部门规范票据填写,清晰反映各项收费的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涉企收费减免政策;规范签订服务协议书,详细列出服务项目以及收费标准。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畅通企业投诉渠道,切实优化涉企收费环境,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