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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10篇

2023-12-01 18:22:04 代理合同

代理合同【篇1】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乙方:中国外运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鉴于:

1、乙方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2、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国际运输及相关服务等事宜;

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服务范围

1.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详见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当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等。因甲方提交的托运单内容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导致的任何货物的损失或者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承担。如果没有特殊要求,乙方按普通货物进行处理,对因此造成的货物损坏或者造成的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承担责任。

2.1.2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甲方应当如实申报货物名称。如果托运的货物是危险品,甲方应当确定该危险品等级并书面告知乙方。甲方承担未如实申报的全部责任。

2.1.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当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损失/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乙方因此向第三人承担的责任,以及抗辩的法律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1.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明示委托事项,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2.1.5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书面确认航期,无乙方书面确认航期的,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2.1.6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1.7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费用。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事项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应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

2.2.2为了履行本合同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委托事宜,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该合同效力及于甲方。同时,除非甲方有明确相反的指示,乙方有权选择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作为委托人这一事实。

2.2.3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特别授权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如果乙方代为垫付任何费用,则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乙方垫付的款项。

2.2.4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在合理时间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如因船公司原因未能及时配载,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2.2.5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当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及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2.2.6对于非由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当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2.2.7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1合同价款包括:乙方的运输代理费以及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本合同价款的具体构成

3.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后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3.3如遇有关费率上调或者增加委托事项,则合同价款应当做相应增加。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调整后的付款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3.4根据2.2.3条的规定乙方为甲方代垫的费用超过了附件二规定的范围,则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费用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保险

4.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4.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五条保密条款

5.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5.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5.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5.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5.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5.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5.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5.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5.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年。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6.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6.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7.1.1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另外,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7.1.2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配载、通关或者出运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7.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7.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7.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8.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8.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法院审理。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8.4合同的修改:

8.4.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8.4.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8.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8.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年月日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程兴处理甲方同汪洋事宜。现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__________元。(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同时,本协议也作为收据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据。

3、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交通等费用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注:甲方已经交纳)

4、本协议签订生效时,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终止,甲方自行承担解除委托代理之前未完成事宜的相关法律后果,并保证不再纠缠相关案件参与人员,甲乙双方之间不在存在任何未了结事宜。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追究对方或案件其他参与人员的法律责任。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_____份(已交公安机关的一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本协议生效时,甲方需退还同乙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收取律师费发票各一份。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承办律师:

代理合同【篇2】

《红酒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贸易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商”)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办事处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具有从事葡萄酒进出口贸易的资格和能力。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接受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的目的和范围:

1.1 甲方授权乙方在办事处地址销售进口红酒。

1.2 乙方在协议期间负责推广和销售甲方进口的红酒产品。

1.3 乙方负责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瓶装红酒、桶装红酒和酒类礼盒等。

1.4 协议期间为 1 年,自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算。

第二条 价格和结算方式:

2.1 甲方按照国际合理的市场价格将红酒产品供给乙方,并在产品价格下浮8~12%的条件下与乙方签订采购合同。

2.2 甲方按照出厂发票上的价格给乙方开具发票。甲方所开具的发票应包括实际出口的红酒种类、数量、税率及发票开具日期,如果未能按期交货,甲方应就此承担布局责任。

2.3 乙方在甲方确定的销售范围内负责销售,采购到手的全部价格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应提供的技术支持和促销方式:

3.1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销售需求、目标定制相应的促销活动、策略及相关方案。除此之外,还包括新品发布、试饮会、营销推广等活动。

3.2 产品展示将由各大食品超市进行,甲、乙双方要共同协商确定合适的产品陈列面积以及促销方式。同时,在促销产品时,乙方应当告知顾客红酒的特点,并推荐佳配食物,提升顾客对红酒的认知-degree。

3.3 在收到甲方的技术支持后,乙方必须认真学习、掌握销售技巧和相关知识,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 售前、售后服务:

4.1 乙方应确保产品及时供货,按规定交货期。

4.2 乙方应制定和完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对售后服务给予客观、及时、专业和认真的处理。

4.3 乙方在售前、售后服务中发现并及时反应市场和用户的需求,提出有机会性的建议并配合甲方调整相关销售策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对于甲方迟迟未供货、供货不足或供货质量不良的行为,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协商和解、补救措施等方式解决争议。

5.2 若甲方未能履行葡萄酒进口贸易复合物中的其他协议义务,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协议期间总销售额的10%。

5.3 若乙方未能达到规定的销售目标,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通知的送达:

6.1 双方协商没有约定的事项,应当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6.2 双方发出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应当确认对方已收到具体通知。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7.1 本合同协议有效期至约定的期限届满,但甲乙双方应当在期限到来前至少提前3个月进行协商。

7.2 协议期内如果违反以下内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推广、销售未完成。

(2)违反销售限定区域。

(3)乙方泄密、出售或转移产品。其中泄露甲方商品资料会造成不良影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未能按约定的销售价格销售商品。

第八条 知识产权:

双方坚持合理合法的原则,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未获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产品、技术、经营秘密进行抄袭或侵犯。

第九条 法律管辖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对于本协议或其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协商地法院受理。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者应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

10.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各自持有一份盖章合同文本生效。

10.3 本合同正本均为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理公司(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公司(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篇3】

红酒代理合同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甲乙双方达成如下红酒代理合同:

1、甲方授权乙方以其名义销售本公司生产的各种规格、品种的红酒产品。

2、甲方销售价格,建议零售价为不低于人民币XX元/瓶(不含税)。若零售价有变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3、乙方承诺遵守甲方的营销政策,不进行任何价格的砍价或其他妨碍甲方品牌的渠道、价格、形象等方面的行为。

4、乙方须在销售之日起第七日内将销售额的5%的款项(含税后金额)存入甲方账户或支付给甲方,并随附该款项的清单。若在约定时间内未存款,则以上款项须调整为10%。

5、乙方有责任确保销售的产品的质量,不得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若有质量问题,则由乙方全权承担所有损失,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负责配送和发货,乙方支付运费。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的48小时内检查,如有异常及时通知甲方。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视为货物已经正常交付。

7、甲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比例及时上缴产品销售所得税。

8、甲乙双方应维护甲方品牌声誉,不得进行消极社交媒体营销,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责任。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双方争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商讨及协商并签订新合同,否则自动终止。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

代理合同【篇4】

甲方:____广州市 鞋业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注册品牌:____green code

经考察由乙方代理该地区经销权,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以下合同。

一、 产品名称:____green code休闲鞋

二、 销售地区:____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地区销售green code品牌休闲鞋。

三、 价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价格供货。

四、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由双方鉴定之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五、 甲方义务:

1、 向乙方出具总代理法人授权书,维护乙方总代理权益,即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内不另招代理商。

2、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重要的产品检测报告,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等复印件。

3、 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

4、 向乙方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影像其中至少一分份在内的广告宣传资料,与乙方共同制定地区营销广告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广告、促销等工作。

5、 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6、 协助乙方做好货物的托运工作。

7、 采取有效措施调解和处理规范市场工作。

8、 优先按排乙方订货,货品的出货期正常在15-20天内。

六、 甲方权利:

1、 有处置乙方市场规范的权利。

2、 有审核乙方广告宣传材料的权利。

3、 有核定地区零售批发指导价的权利。

4、 有参与商讨乙方制订,实施营销方案权利。

5、 甲方提供之图片和代表性样板,乙方未决定订货之产品,甲方有权以其它商标形式销售给该地区其他客人。

七、 乙方义务:

1、 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做好销售区域内,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问题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配合工作。

2、 不得超越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销售。

3、 不得用其他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4、 营销方案,广告计划和广告报价清单,在甲方指导下,做好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内的广告宣传和市场推广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程序提供核报广告支持所需的.和知项有关资料及广告实样。

5、 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工作。

6、 开拓和发展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内销售网点,进入该地区甲方指定主要商场,并实施管理,提供配套服务。

7、 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传达包括库存,销售分销经营情况及营销网络在内的有关商场动态,并主动向甲方提供产品开发市场鞋类行销信息,每年、每季向甲方提供图片或实物形式参与甲方鞋类的开发工作。

8、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规范,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9、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必备证件。

10、 乙方订购甲方货品以每款每色60对为基数。

八、 乙方权利:

1、 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内的销售独占权及发展管理该区域分销商的权利。

2、 享有按"预订货请单"约定的要求供货的权利,及与甲方协商确保销售指标以外的进货权利。

3、 享有甲方提供的市场指导和相关资料的权利。

4、 享有优先安排交货期之权利。

九、 换货与退货:

1、 乙方在销售中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款式皮料、颜色、型号不适销,在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向甲方调换。

2、 因其它质量问题,如饰扣或添皮等附属品出现问题,甲方有义务配合工作协商解决。

3、 乙方也有义务尽量在该区域自行解决。

十、 货与运输:____

1、 甲方对于乙方在首批订货之外,确保销售指标以内的进货,应在收到乙方要货通知并得到甲方确认及甲方收到乙方相应的货款后3天内发货(非现货除外),发货时间允许误差2天,超过误差时间,如甲方没有征得乙方同意甲方应承担货运费。

2、 乙方可自己提货,亦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

3、 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十一、 总代理保证金及订货付款方式:____

1、乙方订货时交付全款30%的预定金,甲方交货时乙方付清全额货款。

1、 乙方自行落订之货品甲方遵循款到发货之原则,供给乙方。

2、 甲方自行配给乙方之货品,乙方可在30天内结清货款。

3、 上述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帐户的日期为准。

十二、 如因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市场价格必须调整时,双方可再协商采取相应措施。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

十四、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甲方有最终解释权。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鉴署相关文件不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鉴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鉴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鉴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鉴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篇5】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合伙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国办所、合作所)

电话:_________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_______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三)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四)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一)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

第七条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二)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一)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二)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三)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四)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一)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四)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㈤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_______时止。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篇6】

甲、乙双方为共同开发市场,创造知名品牌,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共存共荣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加盟耀华门业以及销售耀华防盗门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耀华防盗门产品在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地区的授权销售

商。

甲方授权期限为20 年____月____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乙方可以用“耀华防盗门品牌授权销售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乙方在宣传其渠道地位时,前面不得冠以其他厂商的名称,如乙方违反以上宣传原则,甲方有权取消其分销商资格。

3首批进货:

为保证耀华品牌的健康经营,确定首批进货金额须达到万 元(¥元整),在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10天内负责将首批订货发给乙方,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首批,则本合同自动作废。

4供货价格:甲方按《耀华防盗门产品价格表》(见附件)之零售价格的 折供货给

6运 输:甲方可代办运输,但运输费用及相应的保险金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货物在运输途中产生意外事故,索赔事宜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

7订货及换货:对于甲方的新产品,乙方必须按规定订购,发货后10日内如乙方所订购的某个品种滞销,可向甲方申请换货,但乙方必须保证该产品具有二次销售价值(如包装完好、内容物不短缺等),但其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 ,甲方予以乙方系列营销优惠政策:

1、按照公司VI规范制作,提供店面照片,经过公司审核批准,给予支持3000元∕门店的费用。兑现方式:抵扣货款或汇款的方式。

2、样品门支持政策:

*7公分普通、7公分丁级最低可按8折计算;

*9公分丁级、9公分甲级最低可按7折计算。

三 ,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是耀华注册商标的权利人,自主拥有该商标的知识产权,甲方授权加盟商在协约期内使用耀华防盗门品牌的知识产权(含商标、管理模式);

2,甲方负责耀华防盗门品牌的总体推广、不断的促销活动策划支持和销售、宣传物料的设计、供应,按订购量配送给乙方;

3,如乙方连续3个月现金进货额没有达到本协议第二项之第1点之销售任务量的70%,甲方有权缩减乙方的经营市场区域范围,连续3个月现金进货额没有达到销售任务量的50%,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加盟经营权;

4,甲方在浙江省永康市加盟商设立配售中心,提供及时、有效的供货保障并分享规模经营的利益;

5,甲方拥有其所发布资料的最终解释权。

四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协议区域市场内拓展市场、开办自营店,有权使用甲方传授的市场开发、营销培训、用于区域内甲方品牌产品的销售服务经营活动;

2, 乙方承诺在授权区域内积极推广甲方品牌和产品,积极开拓销售渠道和网点,如乙方经营业绩突出,甲方将适当进行奖励或返利。

3,乙方不得进行跨区销售或低价窜货,如该区域甲方尚未有其他加盟商的,则必须事先知会甲方,并补签加盟合同;否则,一经证实且影响到其它文超品牌授权商利益时,甲方予以其销售量50%对乙方进行罚款。

4,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名义进行除耀华产品销售之外的商业活动,更不得利用甲方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其一切法律责任,甲方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6,乙方不能掺杂经营假冒本公司产品,有义务向耀华总部提供相关的信息,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本协议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与甲方签订在区域内的加盟优先权。

五 其他事项:

1 ,乙方每次付款必须采用电汇或汇票形式汇至甲方指定帐号,不得与甲方业务人员发生现金结算或借支货款,如特殊原因必须由甲方财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方可借支,否则,如因此引起的经济损失或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六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代理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购买墙纸事宜达共识并签订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货物名称及购货数量:

附件1

二、交货与运输

在甲方施工现场 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货款价值

xx元

四、付款方式

实行分批次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货物总金额%的定金,即人民币 元整;当乙方将货物全部交付甲方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将余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五、 施工准备与条件:

1. 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

2.甲方供铺贴壁纸墙面的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上清油,或因墙面漏水、渗透等原因对壁纸产生的不良影响,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3.由甲方给乙方提供用水、用电等施工条件。

六、 施工时间:

甲方根据其装修进程,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七、其它约定

1、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墙纸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退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代理合同【篇8】

红酒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代理关系,并规定双方在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红酒产品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二、代理范围

1.甲方自主生产的各类红酒产品。

2.甲方可以随时根据市场变化,修改或调整销售策略,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价格、营销渠道、产品配方、包装规格等。

3.乙方有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代理甲方红酒在本区域内进行销售,本区域为乙方所在城市及其周边城市,半径不超过100公里。如需拓展销售区域,需与甲方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销售与配送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向乙方出售红酒产品。

2.乙方有义务保证所售红酒的真实性、质量和口感,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3.甲方应确保充足的库存,及时交货,不得因生产、供货等原因影响乙方的正常销售。

4.乙方需遵守甲方的配送安排,及时签收货物,确保渠道畅通,并负责保管和妥善保护所售红酒。

5.甲方应在产品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等信息,乙方不得篡改或掩盖标签信息。

四、价格结算与付款方式

1.价格结算: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为合同约定价格。若甲方调整售价,应提前告知乙方,并在双方同意后生效。

2.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收到货物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逾期付款,甲方有权收取逾期利息。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现甲方所售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其它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有权向甲方提出赔偿或退换货等要求。

五、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将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机密信息泄露给任何一方的第三人。

2.如因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中的机密信息泄露,泄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如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期限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

2.本合同到期前,双方如未提出终止意向,自动续签1年。续签过程中,双方如有异议,需协商修改。

3.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未达成新协议或续签协议,本合同自动终止。

4.任何一方在终止合同前,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如有修订或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合同【篇9】

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由于客户需求的提升,很多企业正在向全方位的代理合作方向发展。签订代理合作协议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代理合作协议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代理合作协议合同范文1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作协议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代理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授权乙方:

1、以甲方业务临时代理人的名义宣传、销售甲方电信业务;

2、代理收取甲方委托收取的相关费用。

第二条 上述授权的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试用期结束(1-3个月),试用合格签定正式代理合作协议。

第三条 根据乙方业务发展情况,甲方按照有关代理销售办法核定乙方销售佣金。具体核定办法如下:

1、 按甲方现行社会代理商政策核定一次性代办费;

2、 试用期内基代理费500元(根据在岗时间、业绩考核、日常管理考核等)考核发放。

3、 试用期1-3月业绩净收入达3000元以上时考核后签定正式代理合作协议 ,按4%提取业绩净收入提成。如甲方在代理销售规定及佣金标准方面有所变动,甲方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按甲方新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业务代理身份的授权文件。

2、甲方根据条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和专业知识培训,并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政策和甲方的有关规定。

3、甲方根据甲方有关代理销售规定,对乙方销售业绩进行考核。

4、根据考核结果,甲方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5、甲方可依据乙方因工作需要预先领取的有价物品,收取等价的押金。

6、甲方仅对乙方从事本协议授权范围内业务销售活动与第三人产生的权利义务承担责任。除此之外,乙方的其他行为及虽从事授权范围内业务但出现与该业务无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后果,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甲方有关代理销售规定,按照要求参加甲方提供的专业知识培训,并保证按时达到从事代理业务的能力。

2、已方应严格执行信息产业部和公司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限、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并应对用户资料和相关信息保密。

3、按甲方要求提供担保人后,乙方方可开展业务。

4、乙方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负责追缴所发展用户的欠费。

6、乙方应按规定发展用户,保证用户的真实性。如乙方所发展用户三个月内(含三个月)离网则不计入完成数,从后续佣金中扣除。

7、乙方在发展用户过程中,不得有欺诈、隐瞒或空头承诺等行为,如违反,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代理以外的范围,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如违反,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居住地址及甲方要求的其它个人资料,乙方居住地发生变更时,自变更起10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第六条 甲方有权依据上级要求或市场变化情况,修订调整 代理销售的相关规定及委托授权的业务内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向甲方注册地的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协议终止条件

1、授权期限届满。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甲方财产或名誉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3、乙方使用不正当手段经办甲方业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4、乙方身故或被依法宣告死亡、失踪的。

5、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经甲方同意的。

6、出现不可抗力,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的。

第九条 本协议终止日期

1、符合本协议第八条1款条件,且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签意见的,授权期限届满的日期为终止日期。

2、符合本协议第八条2、3款条件的,甲方终止本协议通知书的送达日期为终止日期。

3、符合本协议第八条4款条件的,宣告的日期为终止日期。

4、符合本协议第八条5、6款条件的,甲乙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之日为终止日期。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业务交接 手续,归还所欠公司款项、资料、单据及其它物品,如违反,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执行 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协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作协议合同范文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推广和销售乙方的xxxx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1、合作方式

1.1 乙方负责xxx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营销制度制定工作。

1.2 甲方由乙方授权,负责xxx范围内xxx产品的销售、宣传以及库存管理工作。

1.3 在xx范围内的所有客户与潜在客户(包含灯具城客户、外贸公司、装饰公司等客户)开发权归甲方所有。

如果xxxx范围内有客户与乙方洽谈合作,乙方须转介于甲方,由甲方进行跟进。

如果客户坚持直接与乙方商谈合作,乙方须先在甲方处备案,形成的销售业绩归于甲方。如果乙方违背此条款,须一次性给甲方补偿10万元人民币。

1.4 合同生效期间,甲方在无锡范围内代理xxxx产品的同时,不得代理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如果甲方违背此条例,需要一次性给乙方补偿10万元人民币。

2、产品价格

2.1 乙方负责制定xxxx产品供应价格。

2.2 供应价格为不含税价,含税在原基础上增加8%。

2.3 甲方自行制定xxxx系列产品销售价格,确保xxxx地区经销店的价格统一。乙方给予指导建议。

2.4 乙方如果调整价格,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

3、xxx产品

xxxxxx系列

4、产品供应、库存管理

4.1 对于xxxx产品实行订单发货制度,甲方填写《xxxx订货合同》(大额商品须预付30%订金)并传至乙方,乙方回复交期,并根据订货合同进行生产,交货。

4.3 甲方在接受乙方货物之前必须检查外包装是否破损或拆封。如发现产质量问题,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便及时处理(不得超过7日),否则由此产生问题由甲方承担。

5、单据以及结算方式

5.1 对于订单发货产品,乙方采取订金(30%定金)+70%出货前结算制度。

5.2 对于铺货产品,甲方每月月尾对上个月铺货商品进行结算,前提是销售额达10万人民币以上。

5.3 甲方在接收乙方货物时须在xxxx送货单据上面签收(现款结算则签付清,铺货则签未付款)。

5.4 具体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财务另行协商。

6、宣传奖励政策

6.1 甲方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时,乙方以销售额为基数,对甲方进行1%的宣传奖励,以支持甲方在xxxx地区开发市场。

6.2 甲方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时,乙方以销售额为基数,对甲方进行2%的宣传奖励,以支持甲方在无锡地区开发市场。

6.3 销售额以乙方回收货款为依据,奖励于年底结算。

7、其他支持方式

7.1 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的简介、产品目录和宣传资料等营销材料支持。

8、售后服务

8.1 xxxx主要产品及电器的保质期:

8.2 甲方向客户承诺保质期时应根据上述规定执行。

8.3 甲方对于特定工程所供应的xxxx,可以单独签订其他售后服务特约协议,并将书面提交乙方,经审批后执行。未经乙方审批的特约协议无效。

8.4 有以下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不予保修:

8.5 产品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由于用户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损失,本公司

9、其他

9.1 乙方必须保证xxxx产品在全国同等级代理商范围内价格统一;乙方必须按协议提供甲方销售支持以及实现甲方的销售返点奖励;

9.2 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企业信誉、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遵守保守甲方的无形资产、产品技术、产品价格和经营理念等商业秘密的承诺;不得仿冒、仿造xxxx系列产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生产有“xxx”“xx”“xxxx”字样商标的产品或制作其它广告投向市场,否则甲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乙方方的经济损失。

9.3 甲方须遵从乙方有关项目申报的相关规定。

9.4 甲方在进行经营权转让前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告知债务转移方式,如无通知,则债务默认仍由乙方承担。

9.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合作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5年。

9.6 本协议的更改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口头承诺均无效。本协议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9.7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10、协议有效期

10.1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效期至201 年 月 日终止。

10.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篇10】

电线代理合同范文一

甲方:泉州市德晟恒利智能数码节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经协商达成一致,签定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履行协议条款。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为“数码节电器 ” 地区销售总代理商,该总代理权具有唯一性和不可转让性。甲方对“数码节电器 ”产品的质量负责。

第二条 乙方应积极做好“数码节电器 ”的品牌推广、销售宣传等工作,同时做好销售网络的维护工作。

第三条 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应商,乙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和渠道从第三方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在的总代理权,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即乙方成为签约地区“数码节电器 ”唯一代理商,甲方不得在该区域内发展除乙方外第二家代理商。

第五条 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越权窜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甲方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且以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有价格制订权。甲方要为乙方进行价格保密。乙方严禁在电子商务网站(如淘宝网、易趣网)标价销售本产品,造成窜货以及影响公司市场价格策略,如有违约事实,取消代理资格。

第六条 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原则,乙方在所经营区域内发现非甲方供货的“数码节电器 ”产品,乙方须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运作方案及产品相关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广告宣传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广告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相关宣传资料(彩页、海报、展架)。

第八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统一的营销标准和政策经营,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市场反馈信息和数据,维护“数码节电器 ”产品在市场的统一形象、统一的业务管理,乙方要积极配合并协调甲方整体的营销战略。

第九条 “数码节电器 ”产品供货价格为每台 元人民币,甲方收到乙方汇款或者现金,三天内发货给乙方,甲方发货到乙方所指定收货地点。一次性提货500台或500台以上数量,运费由甲方负责。对于不可抗拒因素(地震、雷电、水灾、战争等)造成货物延误,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 代理权期限为一年,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第十一条 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一年包换新品(人为因素损坏除外),对于问题产品,乙方集中20台以上发到甲方公司更换。甲方严格按照保修卡内容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在必须提货付款后合同自动生效。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甲乙双方续签合同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内完成。

第十三条 双方发生纠纷应该积极协商、合理解决问题,对于无法协商解决时,可向仲裁部门提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协议如有不尽完善之处,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深圳市峻葳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代表: 公司代表:20xx年 月 日

电线代理合同范文二

上海永进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发挥甲方电线电缆品牌优势,实施品牌战略,扩大销售市场。基于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双方就乙方经销甲方系列产品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履行。

第一条 合作关系

1.1、甲方同意乙方为级甲方电线电缆特约经销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并将资料交甲方备存,逐步完善销售网络。

1.2、依据合同所产生的甲、乙双方之间仅为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乙方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承担法律及民事、劳务纠纷责任。甲、乙双方为各独立的法律责任主体。

1.3、乙方目标确保年销售额为万元人民币(以资金回笼到甲方帐面为准)。年销售额少于目标金额70%,将取消下年度经销权。

1.4、乙方需作库存销售时,第一次投入资金人民币20xx年 月 日前汇到甲方帐户), 甲方供给乙方万元货物商品(其中万元为甲方支持乙方开业前的铺底资金)。未作库存销售和后续发货应预付本次货款的30%定金,待甲方生产完毕提货前应一次补齐本次货款。特殊情况另作商定。

1.5、乙方所欠甲方的铺底资金款,应提供超过铺底资金金额的固定资产或担保人担保(以乙方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担保书为准),当年农历 十二 月 二十 日以前必须将铺底资金及所有货款全部结清(特殊情况若年末库存产品超过50万元,年回款额在501~700万元之间者,可挂欠库存金额的20%、回款额在701~1000万元之间者,可挂欠库存金额的30%、回款1001万元以上者,可挂欠库存金额的40%、)。

1.6、乙方不得将经销权擅自转让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取消乙方经销权。

1.7、乙方经销的区域内的招标工程项目,均遵循“登记优先,谁先登记谁参标”的原则。乙方跟踪的招标工程项目,应及时向甲方反馈进展情况。招标时甲方提供有关资质及产品样本等资料,并协助乙方作好工程报价以及制作投标文件。招标保证金由乙方支付。

1.8、甲方颁发给乙方(经销)授权牌及协议期限内的授权书。协议到期如双方不能继续合作,乙方将该牌退还甲方。

(1)

第二条 合同经营价格约定2.1、甲方根据铜材及铝材等材料的市场浮动价格,按当日铜价为基础进行计算统一定价为准,甲方报价当天有效,(报价均含增值税)。

第三条 订货、交货与验收

3.1、乙方定货时,应签署带有印章的定货信函、合同传真经双方确定合同内容后,付之实施进行供货。

3.2、交货均为自提方式。交货地点为甲方经营所在地(上海奉贤区金钱路1468号)。如乙方因工作地区关系,不能前往甲方提货,乙方可委托甲方人员代办运输。运输方式分别为直接送达车站、码头发运(如快件由需方申请),整车、10吨以上运费由双方各负50%,铝芯电缆及10吨以下零星发货运费由乙方负担。上海区域内根据乙方数量,甲方按乙方规定时间免费送达(数量微少例外)。

3.3、自提和送达方式均由乙方直接在收货单上签收确认。委托发货的由被委托人签字,(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产品当日,对产品数量予以确认,逾期一天未提出异议或有损坏、缺数而未得到运输部门承认、进行索赔的,被委托人视同乙方对产品数量及完好律已经确认,被委托人不负责任。)

第四条 其它约定

4.1、省级特约经销,营业面积不得小于100m2。地市级经销营业面积不得少于70m2。牌匾制作或在授权区域内做广告宣传,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统一设计乙方制作,经甲方确认费用在1万元以内年销售100万以上者由公司负担,50-100万元各负担50%,50万元以下公司不负担。1万元以上的按以上办法类推。当年农历十二月二十日前结清。

4.2、为维护甲方产品的良好品质声誉与乙方的合法权益,乙方不得经营其它厂家与甲方同样的产品,更不得冒仿甲方产品进行销售,被发现赔偿甲方最低20万元的声誉损失费,数量较大的按购货金额3倍赔偿,严重的将诉至有关执法机关或追究法律责任。若发现他人有假冒产品应及时举报,对举报者甲方给予奖励。

4.3、甲方加强售后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若遇产品本身质量原因,乙方不能处理时,甲方积极参与配合解决,满足顾客要求。

4.4、为确保乙方销售需要,对乙方超常规数量的定单及特殊要求的产品,甲方接单后 24小时内给予答复。生产确实繁忙时,甲方应优先确保乙方需要。

4.5、乙方如需甲方派员支持或客户来沪需甲方接待,协助有关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4.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向甲方订货的时间持续达9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4.7、乙方应按规定时间向甲方结清货款(资金)。否则由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按约支付货款本金、违约金以及甲方为实现上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若 乙方提供实物抵押的,则抵押的担保范围为:按约定应当支付的货款本金、违约金以及甲方为实现上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

(2)

4.8、从发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客户不要求开票的视为放弃,公司不予补开。4.9、提供第三方合同发货开发票后,必须将此笔货款汇入公司帐面,款到帐后多余款在一星期内退还,否则今后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开票金额超过双方约定供货金额10%以内的税款按超额部分的10%计算,10%以上的按17%计算)。乙方提供承兑汇票,银行实际贴息由乙方负担。

4.10、甲方业务人员已自带旅费,出差至乙方处时,乙方不得借给旅费,如有均为乙方个人行为,甲方概不负责。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与终止

5.1、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xx年月 日起至20xx年 1 月 30 日止。双方合作良好,均有意继续合作,应在协议到期前30天续签下年协议。

5.2、协议执行期间或协议到期双方不再合作,乙方可将库存完好未销售的甲方产品根据原价每段501米以上按80%、301—500米按75%、101—300米按70%、100米以下按50%退回甲方,运费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铜价比原进价每吨下浮450元,则按原进价比率下浮2%以此类推,铜价上涨甲方不予补价。

5.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业绩奖励

6.1、甲方为鼓励乙方努力创造更大销售业绩,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以资鼓励销售金额 奖励比率%

100—200万 1

201—300万 1.5

301—500万 2

501—1000万 2.5

1001—1500万3.0

1501万以上 3.5年度奖励:一等奖一名新奥迪a6l 2.4(回款必须在5000万以上的前一名)。

二等奖二名别克君越lacrosse 2.4 (回款必须在4000万以上的前二名)。

三等奖三名别克凯越1.6 (回款必须在3000万以上的前三名)。

6.2 、得奖者销售额均为20xx年春节前款到甲方帐面为准,并按协议无欠款者,否则乙方将失去奖励机会。甲方严格按奖励规定,奖品在农历下年度正月十五前一次性付奖。

第七条 知识产权保护

7.1、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企业商号名称、(yojin、恒顺、上进)商标、图案及其他 标记,均属甲方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注册。即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 用应随时停止并取消,包括企业的变更商标、图案以及其他标记的使用等。

7.2、关于上述权利,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索赔,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合同并且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方必须按约及时向乙方供货,逾期供货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按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给予赔偿。

8.2、乙方所欠资金,如逾期须向甲方支付5%月的违约金(按逾期货款金额计算),2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进行结算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执行。诉讼法院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或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0.1、本协议一式肆份,乙方一份甲方叁份,共4页。

10.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乙方30天内无向甲方付款发货,此协议即失效,自动作废。

10.3、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陈存华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电线代理合同范文三

甲方(需方):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山东阳谷齐鲁电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供应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的电线、电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

注:上述约定单价为固定包死价,包括产品的生产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达指定地点)、装卸费、复检费、附属材料费、保险费、税金、利润、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作任何调整,不得随市场或政策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动。草山岭旧居改造项目10#、11#、16#-19#楼电线电缆供货合同

二.供货范围及数量

1. 供货范围: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电线、电缆的供应。

2. 供货数量:草山岭旧居改造10#、11#、16#-19#楼工程中电线、电缆实际使用的数量。

三.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1)电缆用导体的材料、长期运行温度、短路温度(持续5s)以及导体表面粗糙度等应符合GB/T3956规定;

(2)电缆绝缘材料,绝缘层、护套层厚度应符合 GB12706规定;电缆电压等级AC1000V;

(3)绝缘层、护套层机械物理性(包括护套材料、厚度、含氧指数)应符合 GB12706.1-1991中16.3的规定;

(4)电性能应符合 GB12706.1-1991中16.1和16.2规定;

(5)外护层、内衬层,电缆的填充物材料及屏蔽措施应符合GB/T2952的规定;

(6)结构标记按 GB/T2952规定;

(7)印刷标志应符合GB 6995.3和GA306.1-20xx及GA306.2-20xx的规定;

(8)耐火、阻燃级别均为ⅠB级;

(9)成品电缆表面应有耐火或阻燃标记、耐火和阻燃级别标记、材料及结构标记、额定电压、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本标准编号及生产厂厂名,标志应清楚,耐擦;

(10)电线规格、截面积、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AC500V);导线线径和绝缘层厚度偏差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20xx。

2.电缆、电线技术要求:乙方供应的电线、电缆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 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的要求。

(1)电缆导线的实验:

a导体直流电阻实验;

b工频交流耐压试验;

c阻燃、耐火电缆的燃烧及通电时间实验;

d根据GB12706.1规定的型式实验。

(2)电缆、电线的一般技术要求:

① 产品符合GB/T 12706-20xx标准;

② 阻燃、耐火电缆符合GB/T 19666-20xx标准;

③ 试验:

a 电性能符合GB/T 3048-1994标准;

b 非金属材料符合GB/T 2951-1997标准。

c其他技术要求见下表:

四.供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 甲方应在交货前12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乙方提供产品的供货计划(包

括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乙方收到甲方供货计划之日起10日内将需供产品生产完毕,并运送至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2. 交货地点: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3.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并自行负责卸车至交货地点。

五.验收标准

1.执行国家现行电线、电缆生产标准规范的要求,货至现场检测外观无破损、划痕,包装完整无损坏,达到质监站验收要求。

2.包装及样品要求:执行招标文件第5条、第6条之规定。

六.合同价款

依本合同约定固定单价及实际供货数量据实计算本合同价款。

七.付款方式

1.按供货量及工程形象进度分三次支付:乙方送至施工现场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的供货量达到本合同工程施工用货总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乙方完成全部供货量,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95%;剩余5%的合格供货量价款自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2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2.为保证本合同工程进度的正常进行,如乙方在依约履行本合同,没有违约

行为的情况下,甲方未能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甲方同意建设方依据总包合同的相关规定垫付应付给乙方的货款,由甲方向建设方办理垫付货款的借款手续后,建设方向乙方开具垫付货款的支票。建设方向乙方垫付应付货款后在首次拨付甲方工程款时从中全部扣除垫付货款,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如乙方存在供应电线、电缆不合格或推迟材料进场时间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不能按时支付货款,则不在垫付范围内,建设方不提供资金垫付,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3天通知乙方。

(3) 甲方应依约向乙方付款,否则,执行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约定,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乙方责任

(1) 乙方确保所供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供应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技术先进、数量准确,达到本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和质监站的验收标准,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有效期内检测报告等质量合格手续。

(2) 乙方确保按甲方的供货计划及时供货至合同约定地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3) 乙方所供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或建设方通知后6 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重大技术问题、重大故障,乙方应在12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承担保修责任,并承担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同意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且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和建设方有权责令乙方所供货物全部退场重新供货;如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应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真实发票,如乙方所提供发票不符合国家规定而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或建设方支付乙

20xx元/天的违约金;如延期交货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建设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之日至终止。

2. 建设方仅依约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约定的垫付义务,其它条款义务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3.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协议,如无特殊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建设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阳谷齐鲁电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建设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元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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