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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所自查报告(优选11篇)

2023-11-12 16:48:44 社保自查报告

社保所自查报告(篇1)

xxxxxxxxx社保中心:

根据x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人社字〔20xx〕xxx号)精神,我公司对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公司积极支持就业,深入开展企业内外部培训,切实维护员工权益,有效开展社会保险等工作。在劳动保障方面,我们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把人员的进入关,做好人员引进的各个环节,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员工的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等符合国家规定及企业要求。特别是公司自成立以来,在总经理的一贯要求下,从上到下形成了一条强制规定,无论公司的盈利状况如何,都要确保员工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社保按照要求足额及时缴纳。

通过自查自检,对照劳动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的用工行为规范有序,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履行合法。公司职工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xxxxxxx公司

xxxx年x月x日

社保所自查报告(篇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保局申请保持县级文明单位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服务参保对象、建设文明有礼的社保大厅为宗旨,以提高队伍素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为根本,推动文明建设有序发展。根据县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进行对照自查,现将2021年文明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务求实效,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一)组织领导有力。我局对保持县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任务落实到每个股室、每一个人,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重点抓。在创建活动开展中,全局干部职工经常研究文明建设工作,把为参保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促进,两提高”。

(二)思想教育深入。我局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一是坚持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建立学习制度,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实际,抓紧一切时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二是强力推进“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应用,要求干部每日运用学习,提升全体干部政治文化素养,进一步加强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三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提振全体职工爱岗敬业,为民服务的信心、决心,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三)工作公开透明。局领导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召集班子广泛征求意见,绝不先行发言定调;每月召开党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中共建党100周年为契机,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史学习、红色教育;及时更新社保业务办事流程,主动上墙公布,确保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知情权,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创建绿化机关。局内每个办公室、柜台配置花木盆景,由职工自行浇水管理,净化局内空气,愉悦职工身心;安排专人每日打扫全局卫生,每周开展一次大扫除,为干部职工创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五)培育文明有礼。严格按照《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服务规范(试行)》《关于开展窗口部门服务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抓好窗口行为规范,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引导职工养成文明习惯,使用文明用语,通过社保大厅LED显示屏、易拉宝、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展示文明标语,营造浓厚文明道德氛围。

(六)积极法制宣传。对内引导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常态化在职工会议上学习最新社保政策、《安全生产法》等,严格按社保政策为群众答疑,规范业务操作,依法办理业务,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对外积极宣传各项社保政策,深入企业走访,确保惠企政策落实,全面推动社保相关政策的宣传普及。

(七)志愿者点位建设。规划社保大厅分区,建设志愿者服务点位,设立意见箱、志愿服务岗服务项目、志愿服务册等,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投诉机制。安排专人在志愿点位服务,志愿者佩戴志愿者袖标、志愿者吊牌、摆放志愿服务岗标识牌,为办事群众提供办事指引、业务咨询、政策宣传、失物招领等一系列文明、热情、高效、优质的服务。

(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支持并积极投身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在社保大厅醒目位置张贴廉洁从政、勤俭节约、保护环境、助人为乐、诚信友善、使用公筷等方面的公益广告,倡导核心文化理念和文明公约,凝聚思想共识,增强集体荣誉感。积极派出职工扎实开展“文明劝导”“清洁家园”“入户调查”等各项志愿服务。

(九)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是坚持“三不进入”原则,对未持有健康码的老年人在登记册上登记,未接种疫苗的在登记册上登记,并及时报相关乡镇。二是坚持劝导进入社保大厅的参保群众测体温、科学规范口罩,入内的办事群众保持1米间距。三是坚持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使用75度酒精对全局进行全方面、无死角卫生消毒,倡导全局职工开窗通风、勤洗手、佩戴口罩。四是大力宣传新冠病毒疫苗,鼓励全局职工积极接种,目前除因身体原因不能接种的,我局职工已全部接种完毕。

二、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

我局连续多年被县文明办表彰为县级最佳文明单位,2021年全局无诚信建设、平安建设、网络舆情、生态建设、计划生育上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申请保持县级最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请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予以验收。

特此报告。

社保所自查报告(篇3)

我局自20xx年8月以来,认真贯彻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抓紧开展农转非人员参加退地养老保险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xx年8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李启军为组长、副局长薛丹为副组长的`农转非人员参加退地养老保险小组。唐一洪、张帆为小组成员。

二、工作研究部署情况。

20xx年8月以来,我局在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接领导下多次召开会议。参会人员有局领导、社保局全体干部工作人员、乡镇街道社保所。通过会议,全体社保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了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也明确了目标任务、参保对象、基本原则、养老保险缴费标准、退宅基地补偿标准和明确办理程序。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宣传方面。一是在我局宣传墙上设立户籍制度改革参加退地养老保险政策专栏,下发给乡镇街道社保所市政府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文件。二是制作、张挂宣传标语,下发给乡镇街道社保宣传资料10000余份。三是搭台宣传咨询活动一次。

(二)工作开展情况。与县国土房管局和县公安分局紧密配合,

做好工作衔接,并成立退地农转非办理窗口。各乡镇街道社保所于8月1日开始正式接待群众办理农转城申请。

(三)农转城参加养老保险办理情况。截止20xx年3月,我局共办理参加退地农转非养老保险237人,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96人。

社保所自查报告(篇4)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更是共产党员党性觉悟和组织观念的重要体现。为此,根据县委布置和安排,现将我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我支部共有18个党员,其中预备党员一人。每个党员的思想素质和思想觉悟都很高。入党动机单纯,对党忠诚。积极主动并按时按标准交纳了党费。xx年我支部在乡党委的要求和严格管理下,是对每个党员按时按标准收缴了党费,并及时上交到乡党委。xx年我支部向乡党委缴纳党费共计2415.4元。其中一季度交587.20;二季度交587.20;三季度交595.80;四季度缴646.20元。xx年我支部已交674元。

在收缴党费的过程中,我们做到了以下几点;

1、强化了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着力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如老党员xxx,每月到要交党费的时期时主动提醒我们收党费的.,并第一先交纳了党费,且他的党费在我们支部是最高的。

2、专收专管。我们支部确定了两名负责党费的收缴工作,一是支委成员xxx负责每月对每个党员的党费的收缴,然后记入《党费登记册》。将所交费用交后勤xxx保管。并在一定时候交乡党委。

3、坚持执行了党员交纳党费公示制度。在每月过党组织生活时,收取了党员,并向每个党员公布了每个人交的多少,上交时间。

存在的问题:

在收缴党费的过程中,零钱不好找。

有时到交党费的时候,们没有准备好党费。

收齐党费后不好保管。

整改意见:

确定时间。规定每月的7-8号为交党费日子。就是每月过组织生活时候交。

社保所自查报告(篇5)

一、中心概况

目前,我中心现有工作人员4人,内设岗位分别为:主任名、副主任名,办事员名,中心的工作范围主要是全面负责县机关事业单位五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支付退休费等具体业务。至我中心成立以来在市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带领下,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管理和监督的职能,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主要工作概况

1、加强学习,增强素质

我们中心利用建党九十周年和创先争优这契机,积极加强党的理论政策与文件精神的学习。会议精神,并结合中心实际研究制定了详实的实施方案,此外,我们以庆党九十周年为主线,通过采取上党课、观看教育电影、反腐录像、专题辅导、大讨论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了中心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2、优质服务、改进作风

为进一步提高中心的工作效能,我中心围绕的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这一工作主线,不断推行方便、快捷、文明、高效、精细服务,有力地促进了服务水平的提高,如我们实现政务公开、公开承诺、首问负责制等并积极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在工作中发扬赶、超、比、拼的精神,认真做好“三心“工作,即耐心、细心和有责任心,力求在第一时间解答各类社保问题,为社保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

3、立足本职、促进发展

我中心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五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支付退休费等具体业务,社保工作关系着全县广大干部的切身利益,在工作中,我们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对各经办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服务协议进行了严格审核、跟踪和督察,同时按照有关制度的规定,定期进行银行对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切实为做好银行帐户管理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是优化经办模式。优化基金管理,加强基金和信息集中和规范管理的工作力度,具体开展的工作有对县直所有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五项保险参保、缴费基数申报、各项保险费欠缴等情况。通过柜台发放、邮寄、上门送达、劳动保障网下载等形式发放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自查表,要求参保单位填报自查表的同时必须提供用人情况、工资支付情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会计凭证等与缴纳社会保险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并努力推进“专管员制”向柜员制推进,切实提高工作的效能。

三是强化风险管理。中心根据基金安全所需情况,科学合理的设置财务及内控岗位工作设置情况。我中心努力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基础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提高。在风险管理工作中,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认真完成了市县各主管部门的文件的学习和场所文件的编制工作。同时结合实际对现有工作流程和岗位内控制度进行了改进,为下一步质量和内控管理体系的正式运行打好了基础。

四是廉政教育。在廉政教育方面,我中心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心的实际,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廉政机制领导小组,制定廉政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和预防机制,为基金安全工作的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二是努力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廉政意思,通过发放廉政手册、观看教育电影、反腐录像、专题辅导、大讨论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中心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三是在具体的实践工作中,我们对费用结算、资金支付、票据和财务印鉴管理等方面,对照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加强了对重点岗位的日常监督,强化工作中的定量分析,进一步落实“人防”和“技防”措施,建立预警告知和纠错处理机制,此外,我中心还将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层层分解、细化,为确保目标、任务和责任的“三落实”,中心自上而下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并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在中心范围内进行了自查自纠,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如重大项目决策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付款责任追究制度等,努力提高中心的反腐预防水平和廉政机制。

三、存在问题

我中心在市社保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五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支付退休费等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如我中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仍需进一步加强,工作的责任性和钻研度仍需进一步提高,相关法规法律的学习度有待加强等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和谐社会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中心人员认真学习社会保障的有关资料,贯彻各级劳动社会保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赋予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社保的中心工作,搞好服务,解放思想,不断开拓,为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促进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社保所自查报告(篇6)

6号)要求,我局对医疗保险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为打造一支精良的执法队伍,我局选用政治过硬、业务精干、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同志从事执法工作,为使执法精准,将从事执法的同志分批派送到省市县参加相关的执法培训,并取得了执法资格证。

二、执法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原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法律法规,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草拟了《铜陵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另外我局还草拟了《铜陵县医疗保险稽核管理实施办法》,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县政府办公室予以转发。为贯彻上述两个《办法》,我局组织了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认真学习了两个《办法》。

三、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为加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的管理,相关执法人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工作中,认真执行《铜陵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本着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原则,按照“服务、教育、整改、处罚”四步工作法实施行政处罚。医保定点单位违反医保政策规定,问题不严重的,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进行教育,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报局党组研究决定处罚意见,同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近三年来,我局处罚定点药房1起,主要是停止刷医保卡15天。

社保所自查报告(篇7)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展开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我局征缴股,具体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确保工作获得实效,到达预期目的。

二、召开专题会议,扎实贯彻执行

3月18日下午3时,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了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自查专题会议。会上,分管副局长组织学习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展开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函〔2014〕62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展开2014年社保基金现场监视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主要领导就此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要责备局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扎实展开自查,认真核对数据,梳理情况,查找题目,分析缘由,及时整改,做好迎接省人社厅的抽查。

三、制定措施,扎实展开专项自查工作

依照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局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自查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征缴股、支付股、财务组及办公室,就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和分配机制,2012年、2014年中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数额、构成及到账情况,资金分配往向及划拨时间,未及时划拨到位的资金数额及缘由,支付待遇结算中是不是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题目及其他相干相干工作逐项分配到股室,逐项进行自查,对各项数据和补助资金与县财政部分进行严格核对,对存在的题目进行梳理,分析缘由提出整改方案,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全使用。

四、自查情况

我县各级财政医疗保险基金补助资金主要触及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是每一年6月底(因居民医保基金是上年9-12月份征收次年医保基金),我局根据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情况,上报当年度参保人数和各级财政应承当的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同一上报各级财政部分,对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补助资金进行申报和补助。具体补助情况为:

1、2012年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到位情况:

截止2012年6月底,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21484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心为156元/人,省为58.7元/人,县为25.3元/人。中心应补助资金335.15万元,已到位425.95万元,超拨90.8万元(其中含2011年超拨60.05万元);省级应补助资金126.11万元,已到位资金126.11万元(含2011年超拨56.23万元);县级应补助资金54.36万元,2012年实际补助41.56万元,2011年超拨12.8万元,2012年县级配套资金54.36万元已全部到位。

2、2014年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到位情况:

截止2014年6月底,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29297人,个人参保缴费收进为256.9万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心为188元/人,省为63.3元/人,县为28.7元/人。中心应补助资金550.7836万元,已到位373.24万元,2012年超拨90.8万元,实际应补助86.7436万元;省级应补助资金185.45万元,已到位资金185.45万元;县级应补助资金84.0824万元,2014年县级配套资金84.0824万元已全部到位。

3、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和分配机制情况:

每一年6月底(因居民医保基金是上年9-12月份征收次年医保基金),我局根据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情况,上报当年度参保人数和各级财政应承当的补助资金,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情势上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同一上报各级财政部分,对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补助资金进行申报;各级财政部分经过审核后将补助资金划拨到地方财政,由我局通过县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划拨到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付和门诊费分配使用。

4、检查发现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题目及处理情况:我局在平常检查中采取抽查、走访参保病人等诸多方式进行检查,未发现虚报冒领的现象;我局和各乡镇社区未发现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强力度对虚报冒领、经办机构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督导,做到早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整改,杜尽此类现象的发生。

五、2014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基金决算中异常题目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201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本年收进合计26391300.99元。其中:兼顾金收进12064071.4元,个人帐户金收进14327229.59元,利息收进610593.31元。基本医疗保险收进同比2012年25974125.68元增加了1.6%,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数19597人,比2012年的19585人增加了12人。

2、基本医疗保险2014年支出26661211.83元,其中:兼顾金支出13117176.69元,个人帐户金支出13080035.14元,上解调解金支出464000.00元。比2012年的支出28692871.6减少了2031659.77元,减少比例为7.6%。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14年收支结余-269910.84元,年末滚存结余18115205.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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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14年收进10097106.77元,利息收进256287.77,同比2012年10,293,316.21元减少了196209.44元。2014年累计支出10528944.38,其中:住院支出8822192.38元,门诊兼顾支出677660.00元,上解支出919,000.00;同比2012年支出12432242.92元减少了1903298.54元。2014年收支结余-431837.61元,年末滚存结余6755701.29元。

(三)特殊职员医疗费

现有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60人,离休干部13人,本年特殊职员医疗收进745721.18元,累计支出391,300.44元,本年收支结余354,420.74元,年终滚存结余-344,779.07元。县财政将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纳进年初预算,划进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进行管理,妥善解决二等乙级伤残军人的医疗费题目。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离休干部住院医疗费在县内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挂帐,由医保局按月与定点医院进行结算。离休干部住院医疗费由我局向县政府提出请示,财政局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县政府同意后财政划拨。

(四)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不平题目分析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收进增加缘由:201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按月征收,做到了应保尽保,扩大了参保面。支出减少缘由:一是2014年部份定点医院还没有到我单位划拨住院挂帐用度,约500万元;二是2014年个人帐户金还没有发放(以2014年12月31日止),造成2014年医疗用度支出减少。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收进减少缘由:由于中心财政结算居民医保补助资金截止于2014年2月底为25008人,2014年度我县居民参保人数实际为29297人,所以补助未足额到位,造成收进减少。支出减少缘由:2014年尚有部份定点医院未到我单位划拨住院用度约300万元和门诊兼顾支出用度45万,造本钱年度支出减少。

我局作为经办机构会在下一阶段工作中积极横向联系有关单位,并及时向上级汇报、请示,变被动为主动,确保各级财政补助金的足额、按时到位。

社保所自查报告(篇8)

您好!我院按照人社局文件精神,经我院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自查,对我院的就诊及住院进行全面的梳理和自查,未发现费用超标、借卡看病、超范围检查、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现将自查工作情况如下汇报:

一、医疗保险管理:

1.我院已经成立和组成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日常的基本医疗管理工作。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文件资料按规范管理。3.医保管理小组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参保人员的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如发现问题会及时给予解决,不定时的对医保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规及时给予纠正并立即改正。4.医保管理小组会积极配合县社保部门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及时提供医疗档案和相关资料。

二、医疗服务管理:

1.本院经自查,在本医疗机构就诊会提供优质的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并会提供明细清单,坚决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3.对就诊病人进行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就诊及挂牌住院等现象的发生。

4.就诊人员要求或必需使用的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存档。

5.经药监部门检查无药品质量问题。

三、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检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均按规定执行。

3.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都按正常诊疗常规规定收治病人住院,无存在轻病住院,挂床住院的情况。危重病人,按诊疗规范,结合本院医疗条件,适当给予安排转院治疗。

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四、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1.我院信息管理系统基本能够满足本医疗机构医保工作的`日常需要,在日常系统维护方面也较完善,并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信息系统能跟上级部门保持联系,上级部门有相关文件精神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总之,通过本机构领导及相关医保人员的自查,本医疗机构也有很多存在不到的地方,本院医保相关人员会对不足之处给予纠正,确保医保情况做得更好。

社保所自查报告(篇9)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本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已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全面自查,未发现泄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务信息,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确保领导到位。调整充实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军平同志任组长,分管保密、信息工作的副局长代红新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邦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落实了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具体事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为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制度到位。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和市电子政务办对相关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职责。近年来,我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信息审查员(计算机安全员)管理制度、发布信息登记制度,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保密工作顺利开展。

(二)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学习;二是深入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制定规划,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干部观看保密教育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通过学习教育增强保密干部的保密意识,提高了业务能力;三是对干部职工进行保密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了我局保密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为做好我局保密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实施有关计算机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加大保密审查力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科室确定并制作、更新,在起草公文和制作信息时,应当对文件内容是否公开提出拟定意见,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说明具体理由,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审批。经审查,截止目前,我局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不存在任何部门发布自己权限外的信息内容,对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新闻、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信息能做到稳妥、及时、详尽地公开。

2、抓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和文件的管理。重点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防范和治理工作和文件的管理。指定懂业务、会管理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计算机的管理工作,按有关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对机关各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设备配置、使用情况进行整理、协调。防止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了对计算机网络的检查。经审查,截止目前,上网公开的信息符合保密规定,未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意识有待提高。目前,有些部门、部分同志对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认识度不高,还有麻痹大意的情况,信息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二)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有些部门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流程需要进一步细化、规范和完善。

三、下一步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分析总结,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信息公开保密意识,时刻绷紧信息公开保密这根弦,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该公开的公开,不该公开的坚决不公开。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规范,对重大事件、重要政策、重要数据,要强化保密制度审核。

三是加强督办检查,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社保所自查报告(篇10)

附件:

西宁市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人力资源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人力资源服务业是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和优化人才配置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西宁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服务产品日益丰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需求相比,与发达地区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为贯彻落实青海省《关于转发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7〕1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践行“两个绝对”,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着力推动“四个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为实现充分就业和优化配置人力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适应市场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促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协同发展。

融合创新,集聚发展。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推动跨界融合,探索新兴业态,开发服务产品,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水平。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的集聚效应,建设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枢纽型基地和产业创新发展平台。

促进交流,开放合作。落实国家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要求,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积极引进省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加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力度,鼓励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积极开拓省外业务。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有效保障、经营性服务逐步壮大,服务就业创业与人力资源开发配置能力显著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稳步提升。产业规模进一步增长,到2020年,产业规模达到8亿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达80家,培育骨干企业3家,建立西宁人力资源产业园智慧园区,打造西宁智谷。

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结构更加合理,服务主体进一步多元化,服务业态更加丰富,产品附加值显著提高,各类业态协调发展。

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加大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到2020年行业从业人员总数达500名,取得从业资格和业务培训证书的人数比例超过从业总人数的70%,行业领军人才达到10名左右。

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和竞争力大幅提升,服务方式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规模化、品牌化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为“一带一路”建设,实现充分就业和优化配置人力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提供人力资源支撑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三、重点任务

实施骨干企业培育计划、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产业园区建设计划和“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诚信主题创建行动、“一带一路”人力资源服务行动,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推进业态创新,加快开放合作。

(一)骨干企业培育计划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支持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等方式,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具有一定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细化专业分工,向价值链高端延伸。鼓励开展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的企业,按照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加快发展。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人力资源服务商标,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打造知名企业和著名品牌。积极引进省外信誉度好、专业化程度高、高端服务能力强的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带动本土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二)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着力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依托友好城市、著名高校、职业院校、大型企业,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培训合作机制,开展行业高层次人才培训。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赴外研修,开展学术交流和研修活动。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将其纳入《西宁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试行)》(宁办发[2018]2号)引进人才范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建立行业领军人才库,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行业领军人才情况。

(三)产业园区建设计划

按照国家、省关于建立人力资源产业园区的总体部署,根据西宁市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需要,适时建立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西宁市人力资源产业园智慧园区。探索园区管理模式创新,提升园区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园区集聚发展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园区管理,落实产业园在税收、资金、市场监督管理、土地用房等方面的政策,充分发挥园区培育、孵化、展示、交易等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形成企业、人才、税收多元素聚集的“凹地效应”。

(四)“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

落实国家“互联网+”发展战略要求,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和互联网的深度融合,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建设,构建人力资源信息库,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强服务手段、商业模式、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行业交流,搭建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平台,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服务产品推介等活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探索开展与金融、教育、医疗等行业的跨界服务模式。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信息安全保护制度。

(五)诚信主题创建行动

持续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围绕诚信服务树品牌、规范管理促发展,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行动,积极培育“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发挥先进典型在市场管理和行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结合实际开展选树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活动。围绕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良好制度环境,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登记机制,并将诚信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诚实守信、规范发展的共同理念和良好氛围,不断提升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水平。

(六)“一带一路”人力资源服务行动

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战略,稳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引进我市市场急需的省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强与国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力资源服务交流合作,鼓励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力资源服务业在我市投资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根据对等开放原则,积极推动降低市场准入壁垒,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为我市企业“走出去”承接国际服务,提供特色化、精细化人力资源服务。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就业、人才、服务业发展规划,统筹谋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组织、发改、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的协调,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考核评价,确保落实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措施。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税收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研究推动将人力资源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明确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有条件的地方要投入专项资金,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给予支持。进一步放宽人力资源服务业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随机抽查,建立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大对网络招聘平台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探索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价体系。培育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宣传,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和手机APP等新媒体手段,不断提高宣传的有效性和影响力。鼓励各县区和行业协会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创业大赛、人力资源服务发展论坛等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注意总结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就业创业、优化人才开发和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

社保所自查报告(篇11)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核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庚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20xx年、20xx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围绕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和支付等方面,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资金到位方面

20xx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共筹资5629.3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个人缴费2783.89万元;中央、省、州补助2383.05万元;当年6月收到财政县级配套补助333.51万元;6月收到市财政补助重残、孤儿19.99万元;6月收到市民政补助特殊困难人群47.80万元;市财政代缴建卡贫困户61.10万元(其中在20xx年预拨了代缴费48.57万元,20xx年12月收到12.5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共计支出7252.15万元,其中:住院支出6657.38万元;住院正常分娩支出49.21万元;特殊门诊支出72.64万元;普通门诊支出130.95;一般诊疗费支出23.90万元;门诊诊查费支出28.57;大病保险费支出289.50万元。

20xx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共征收1591.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个人缴费930.45万元;当年12月收到财政县级配套补助242.12万元;10月收到州级配套补助8.68万元;10月收到省级配套补助215.01万元;7月收到市财政补助重残、孤儿25.03万元;7月医疗救助补助特殊困难人群46.05万元;12月预拨20xx年医疗救助补助特殊困难人群17.75万元;5-12收到市财政代缴建卡贫困户44.47万元;其它收入67.6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共计支出3046.38万元。其中住院支出2380.01万元;特殊门诊支出373.19万元;一般诊疗费支出215.47万元;门诊诊查费支出77.71;

(二)基金管理情况

一是基金征收支付。我局在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支未使用现金收支方式,待遇支付方面已实行由银行批量代发结算;二是银行账户管理。我局开设医保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与开户银行签订了对账制度和批量支付协议,收入户已签订pos刷卡消费协议,并建立了银行对账制度,按月进行对账。

(三)风险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做到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报表编报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手续齐备,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二是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对医疗保险各项经办业务实施全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将所有岗位、人员,所有业务操作环节都纳入在内部控制范围内。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基金收支管理情况

1.我局未出现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的`现象,无隐瞒、拖欠、截留及挪用保险费的问题;无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无违规实行以物抵费及以物抵费实物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2.我局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机构无虚列、转移、挪用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医疗保险待遇,严把审核关,杜绝采取欺诈手法套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无因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的现象。

3.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对社会经办机构的用款申请做到了及时审核,并将资金总额及时拨入支出户;财政部门无挤占挪用财政专户内基金,动用基金平衡财政预算的情况;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支出户的开设、使用情况是符合规定,资金缴拨符合规定程序。

(二)基金财务处理情况

我局按照《社保基金财务制度》《社保基金会计制度》规定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基金;月报、季报和年报都是如实填报的。

三、意见与建议

医保局财务工作是日常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非常核心的环节,会计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了单位的专项基金使用情况,专业会计人员可以迅速的熟悉掌握专业业务知识,懂得如何让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建议:在医保事务中心配备1-2名专业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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