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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合同14篇

2023-11-07 20:03:37 离婚合同

离婚合同(篇1)

双方协议离婚合同协议书

甲方:(男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鉴于:甲方和乙方自愿协议离婚,双方经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离婚协议的内容

1、财产的处理

(1)现甲方、乙方已经协商,共同决定房产及其他资产的所有权问题如下:

- 房产所有权:甲方、乙方共同拥有,乙方放弃对房产的所有权,甲方独享房产所有权。

- 车产所有权:甲方放弃车产所有权,车产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负担任何费用。

(2)财产债务:

- 甲方所欠房产贷款,由甲方独立承担。

- 乙方所欠车贷,由乙方独立承担。

2、子女抚养、教育等问题

(1)抚养权:

- 子女的抚养权由甲方行使,乙方同意让甲方独立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和费用,乙方享有假期探望权。

- 甲方同意为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负责,保证为子女提供合理的生活、教育条件 ,在甲方需要帮助时,乙方应当尽力协助。

(2)监护权:

- 监护权属于甲方,甲方对子女的卫生保健、教育、生活等工作要负全面的责任。

- 子女的教育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参与子女的教育工作,双方对子女的成长给予关注和支持。

3、感情纠纷处理方式

(1)为了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双方甚至子女的生活环境,双方应加强思想理解和沟通,妥善处理感情纠纷。

(2)如感情纠纷必须解决,双方应通过民间调解、调解委员会或家庭法庭来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法院介入调解或审判。

4、退出共同生活

经协商,双方同意乙方搬离所居住的房屋。

二、离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同意申请离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离婚。

三、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和乙方离婚后,必须珍视亲情和友情,维护和谐的子女抚养环境,积极履行双方间的契约精神。

2、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本协议的一方在执行本协议时违反任何条款或结束委托,则需要承担除此之外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3、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争议均应提交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解决。仲裁或解决方案应遵循法律、道德和公正的原则。

4、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各方应本着公平原则严格执行,不得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5、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男方)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

签字:________ 签字: 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声明:甲方、乙方均已详细阅读本协议购买明白,认同并自愿签订此协议。

离婚合同(篇2)

离婚合同怎么写?

随着时代的变迁,离婚已经成为了一种相对常见的社会现象。然而,在离婚过程中往往也会存在着很多争议和纠纷。为了维护离婚的公平和合法性,就需要对离婚合同如何写进行有效的规范和指导。下面本文就将对离婚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地阐述。

首先,离婚合同的起草应由当事人自行完成。在起草过程中,需要明确离婚的具体原因、离婚的方式、协议的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时,也需要特别注意离婚合同的表述要确切、明确,不应留下任何模糊或不合适的说法,以免造成误解或引起矛盾。

其次,离婚合同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离婚的原因:离婚合同应具体明确离婚的原因,并且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书面记录。离婚原因包括双方自愿、感情不和、婚姻不合法等。

2.财产分割:对夫妻所拥有的财产进行详细的分割和清点,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双方应当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具体分割原则应根据夫妻具体情况而定。

3.子女抚养:如果有子女,需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生活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协议书中需要明确子女的监护人、抚养权分配的比例等。

4.离婚后的债务分担:离婚后,夫妻需要记清债务分担的具体情况。夫妻双方应协商分配比例,并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书面记录。

5.其他共同事项:离婚合同还需要对共相生活和共同债务等方面的事项进行明确和约定。

最后,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 协议书应当由当事人自行起草;

2. 协议书一定要明确、明白,不能模糊不清;

3. 协议书签署前,双方要经过认真的阅读,对协议的所有内容达成一致理解;

4. 离婚协议书签署时需要有双方当事人亲自进行签字,并且必须在证人的见证下进行。

总的来说,离婚合同的正式签署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根据真实事实、合法情况陈述并达成协议后所作出的法律文件。离婚合同的签署,并不是离婚的唯一程序,同样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离婚不是一件轻易的事情,建议夫妻们在离婚之前要尽量保持冷静,协商处理诸多问题,保障离婚合同公平合法。

离婚合同(篇3)

夫妻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的,债务清偿按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处理,共同债务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的。

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

(一)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

(二)协商一致的原则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三)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离婚时(后),男女双方对原夫妻共同债务各应负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承担比例拒绝对债务的牵连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即享有向对方的追债权。这样可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全部实现。适用连带责任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四)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男女平等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在财产关系中表现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管理、经营、使用的权利,分割财产时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共同债务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向妇女或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倾斜。

《xxx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离婚合同(篇4)

离婚合同是指婚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离婚合同其实是离婚程序的必要环节,对于维护离婚双方的权益和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那么离婚合同怎么写呢?下面就由我来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协议

在离婚合同的编写过程中,必须首先明确双方离婚的意愿和原因,以确定双方对离婚的态度和情感,进而达成离婚协议,包括各类财产的处理、子女抚养及财务支持等细节方面的内容。

二、财产处理

1.财产划分

对于共同财产,需要明确各自财产的情况,因此需要进行财产的划分,不管是房产、车辆、存款、证券还是其他财产,都需要进行清算。

2.财产抚养责任

爱护孩子以及各自承担抚养费等细节方面。

三、劳动关系

若离婚双方中有一方处于职业状态,需要注意一定的工作权益,比如离婚前和离婚后的工龄累积、双方离婚后的工作机会、与离婚协商达成的抚养协议等。

四、离婚法律制度

1.离婚原因

互相协商并确认离婚原因,协议中需要注明,离婚双方可就此达成协议,以防止在未来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2.离婚程序

在协议中,需要详细说明双方离婚的具体流程,包括提出离婚申请、法院审理程序等,同时注明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双方均同意离婚的协议。

五、子女抚养

对于有子女的离婚,需要在离婚协议中说明子女的抚养情况,包括抚养方式、费用等,以及子女的监护情况,确定双方的义务和权利。

六、财务支持

当事人就子女抚养费、医疗费、婚后还款款项已达成意见,并在协议中作明确规定后,双方达成协议就义务和权利方面避免产生任何争执。

七、补充条款

离婚协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入一些补充条款,如避免双方存在的不当竞争、完善离婚后房屋、车辆等财产协议。

总之,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尽相同,因情况而异。离婚协议编写应始终坚持合法合理、公正公平,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在编写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需要做好自我保护,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离婚合同(篇5)

双方协议离婚合同协议书

甲方:(男方姓名) 住址:xxxxxxxxxxxxxx

乙方:(女方姓名) 住址:xxxxxxxxxxxxxx

鉴于甲、乙双方婚姻关系已经破裂,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离婚,现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离婚

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达成离婚协议,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登记,按规定颁发离婚证书。

第二条 子女抚养

1. 子女抚养权:

(1)由父亲(甲方)独立抚养的,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费用由父亲负责。母亲(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至父亲指定的银行账户。

(2)由母亲(乙方)独立抚养的,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费用由母亲负责。父亲(甲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至母亲指定的银行账户。

2. 离婚一年后,甲、乙双方协商,视情况给子女划拨一部分财产,将协议书交由人民法院认可。

3. 离婚后,甲、乙双方均应保持良好的关系,互不扰乱对方的生活。

第三条 财产分割

1. 婚后所得的共同财产一律按照其产生、取得的时间归属。

2. 离婚后,甲方持有房产一套,乙方持有汽车一辆。除此之外,甲、乙双方结婚期间所购买物品、存款等财物,分别划分归属。

3. 双方如有无法达成协议的财产问题,将由人民法院裁决。

第四条 探望

1. 离婚后,子女的探望权由甲方行使。

2. 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及时送子女至约定地点,确保子女按时与甲方团聚。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 如双方在协议生效后有任何变更情况须协商解决,需要重新签署协议。

2. 如双方协议书约定终止或自行解除,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相关问题。

第六条 协议生效

1. 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即表示双方已仔细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2. 双方一份,分别备案保管,并提交人民法院。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

离婚合同(篇6)

离婚合同怎么写

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它不仅会对夫妻双方产生深远影响,还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决定离婚,一份离婚协议书是必不可少的。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需要达成协议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目的是在夫妻双方达成协议的基础上,将他们的协议写成文书记录下来。因此,在撰写离婚协议书之前,夫妻双方需要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夫妻双方存在争议,应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二、需要涉及到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离婚的原因:为了便于以后解决争议,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离婚的原因。

2、财产分割:在离婚协议书中需要详细列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并对财产进行公平分割。

3、赡养费用:如果夫妻双方有子女,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赡养费用的分配问题。

4、探视权:如果夫妻双方有子女,还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双方的探视权。

5、遗产继承: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前有遗产继承的问题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

三、需要遵循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书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因此,在撰写离婚协议书之前,夫妻双方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离婚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

四、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书需要进行公证,只有在公证的情况下才能够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后,需要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手续。公证手续完成后,离婚协议书才算正式生效。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撰写需要夫妻双方充分沟通,达成协议后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撰写,并进行公证手续。只有这样,夫妻双方才能够在离婚后摆脱后顾之忧,开始新的生活。

离婚合同(篇7)

离婚合同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而离婚手续的办理过程中,除了离婚协议书外,离婚合同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环。因此,本文将就离婚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探讨。

一、离婚合同的概念

离婚合同,是指协议双方在结束婚姻关系的同时,对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责任等方面进行交涉和达成一致意见,并将其内容写入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的法律行为。 离婚合同是离婚手续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其作用是为离婚夫妻提供一份明确的法律计划,管控一切有关离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协助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达成财产、子女抚养等各种事项的协议。

二、签订离婚合同的原因

签订离婚合同,有以下几个原因。

1. 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在离婚过程中,对于财产的分割是较为重要的一环。通过签订离婚合同,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充分保证双方财产的权益,减少分割争议。

2. 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合同的第二大作用在于帮助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书只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协议文件,其并无法解除双方婚姻的状态。因此,在签订离婚合同的同时,还需上交离婚申请材料,才能最终实现离婚。

3. 子女抚养和赡养费用的确定

在离婚夫妻拥有子女的情况下,离婚合同则需着重考虑子女的抚养和赡养费用。通过签订离婚合同,既可以计划好子女的抚养,又可以明确双方的赡养费用责任,避免后期因此类争议引发的不必要纠纷。

三、离婚合同的要素

离婚合同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

1. 协议双方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 离婚原因:明确离婚原因,为离婚事件的判定提供重要依据。

3. 财产分割:确定双方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权益,并具体判定分割的方式。

4. 子女抚养:明确子女的抚养责任人及抚养方式,并规定相关费用的承担方。

5. 赡养费用:确定实行赡养的时间、方法、标准等具体规定。

6. 其他约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他变更事项。

四、离婚合同的签署流程

离婚合同的签署流程较为繁琐,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编写离婚协议书:一般来说,离婚合同的内容很多,因此在签署之前,需要通过撰写离婚协议书,将合同的具体内容与约定方式表述得明确易懂。

2. 遵循公证法的要求,准备各项材料:离婚协议书需要在公证机关封存,而公证机构在接受离婚协议书时,会要求各种相关材料的提取,比如离婚协议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以及户籍证明等。

3. 双方签署,公证机构盖章:在材料的准备完成之后,双方需带上身份证、公章等,到公证机构进行签署和盖章。

4. 申请法院审理:公证机构完成公证后,双方需将公证后的协议书提请人民法院审理,并上交相关离婚申请材料,经过法院判决后,离婚合同方可生效。

五、注意事项

最后,有一些关于离婚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应予以重视。

1. 参考法律规定:在签署离婚合同时,双方应参照许多法律规定,如国家婚姻法、民法典家事法等。

2. 查明财产地位:在离婚合同中划分财产时,双方应查明彼此的财产状况,防止出现一方暗藏财产、瞒报财产的情况。

3. 关注离婚协议书的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书仅作为双方自愿离婚协议文件,而具体法律效力则需要根据具体的国家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定。

4. 选择公证机构:在签订离婚合同时,应选择有信誉、经验丰富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以避免后期出现问题。

总之,签订离婚合同对离婚夫妻的离婚手续大有裨益。本着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协调双方关系,达成和谐共识。同时,离婚合同也是提高关注家庭价值观、倡导婚姻文明的一部分。离婚合同的订立对于个人、家庭以及整个社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离婚合同(篇8)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合同

现如今,离婚已经成为了社会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夫妻间的矛盾不断加剧,婚姻的破裂成为了无法避免的现实。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合同就成为了一种非常重要的文书。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探讨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合同的相关内容。

首先,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合同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书。它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签署的协议,旨在为双方提供离婚过程中的各种权利和义务。这份文书包含许多重要的条款,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探视权等。在大多数情况下,签署一份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它可以帮助夫妻双方更好地重新开始他们的生活。

其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合同应该具有详细和准确的内容。合同中的每一条款都应该清晰地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为离婚后的生活提供合法的保护和支持。在签署合同之前,夫妻双方应该慎重地考虑每一条款的具体内容,并确保它们符合法律规定。此外,在合同中应该详细规定分隔财产和财产分割的比例,子女的抚养和探视权等重要细节问题,以避免未来出现争议和纠纷。

第三,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合同应该由律师起草和审核。律师可以为夫妻双方提供合法的咨询和建议,确保合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在律师的帮助下,夫妻双方可以更好地理解合同的条款,以避免未来出现任何争议和纠纷。

最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合同时应该够严格执行。一旦双方签署了合同,他们就应该尽最大努力遵守合同中的条款。任何违反合同中条款的行为都应该被认为是违法行为,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双方可以保障离婚后的生活和权益,使双方获得更加合法的权利。

总的来说,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合同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书。它规定了夫妻离婚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离婚后双方的生活能够有序进行。在签署合同之前,夫妻双方应该充分考虑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符合国家法律要求。在签署合同后,双方应该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确保离婚后的生活具有合法性和可行性。

离婚合同(篇9)

双方协议离婚合同协议书

第一部分:离婚协议的起草和签署

愿协议离婚的双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在相互充分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公正、合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部分:离婚协议的内容

一、离婚协议的原则

1. 新婚财产原则

2. 转移财产原则

3. 分配财产原则

4. 合法就业原则

二、财产分割

1. 双方某某银行个人存款分得如下:

甲方人民币10000元;

乙方人民币10000元。

2. 双方某某银行征信卡支付共计消费如下:

甲方人民币16000元 全部还清;

乙方人民币20000元 全部还清。

3. 双方房产、汽车等财产的归属分割

双方共计一处房产(在甲方名下)一辆汽车(在乙方名下)。

甲方放弃共同房产,不再追究乙方的任何义务。

乙方放弃汽车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 离婚后财产保管

6. 未尽事项

三、抚养权和探视权

1. 抚养权的归属

2. 探视权

四、后期金额互相追踪

甲方与乙方均同意,本协议签署后,在2年内如双方又发生其他任何金钱往来时,必须全额相互保持各自财务独立。

五、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内容。双方坦诚相待、互相尊重,以和平、友好的方式结束恋爱关系,共同维护家庭的稳定。如有违反本协议规定,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年 月 日

审核人:___________

附言:

离婚协议的签署需要很认真地进行,有所考虑和讨论。离婚的人要有耐心,必须要关心自己的孩子和配偶。如果签署协议时,对内容有意见或疑虑,建议在签署前寻求法律帮助或咨询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

离婚合同(篇10)

双方协议离婚合同协议书

甲方:XXX(男),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女),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鉴于甲、乙双方因家庭矛盾无法维持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决定离婚。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夫妻共同房产

夫妻共同房产为XXX小区X号楼XXX平米房屋,房产证号为XXXXXXXXXXXXX。离婚后,该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该房产的任何权益。

2、夫妻共同存款

夫妻共同存款为120000元,离婚后,甲方将存款中的100000元转账给乙方,剩余20000元归甲方所有。

3、夫妻共同汽车

夫妻共同汽车为XXXXXX轿车,车牌号为XXXXXXXX。离婚后,该汽车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要求该汽车的任何权益。

4、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为30000元。离婚后,债务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甲方应承担20000元,乙方应承担10000元。

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探望权及抚养费的约定

夫妻共同育有一名女儿,名为XXX,出生日期为XXXX年X月XX日。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探望权及抚养费的约定如下:

1、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要求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2、未成年子女的探望权

甲方有权在每周周末晚上7点至第二天早上7点期间探望未成年子女,节假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按照乙方制定的探望计划执行。

3、抚养费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月最低不低于3500元。抚养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每月5日前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至未成年子女成年或离校前一天为止。

三、离婚协议的其他事项

1、离婚后,甲、乙双方各自有权再婚,但不得影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探望权及其他权益。

2、离婚后,甲、乙双方不得再因本次婚姻问题、夫妻关系问题向任何法院、政府部门申请过户房产、抚养权及其他相关事宜。

3、离婚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互不干涉对方的生活、工作及婚姻。

四、离婚协议的变更、解除及法律效力

1、本协议生效后,如甲、乙双方需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

2、如甲、乙双方协议解除本协议,双方应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离婚,并依法执行相关程序。

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内容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双方违反本协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 日期:XXXX年X月XX日

乙方:(签字) 日期:XXXX年X月XX日

离婚合同(篇11)

双方协议离婚合同协议书

甲方:张某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李某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

前言

经过双方沟通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离婚事由

因性格不合,生活矛盾增多,经过长时间思考和协商,双方共同决定离婚。

二、婚姻关系解除及离婚财产处理

双方协议解除婚姻关系,进行以下财产分割:

(一)财产清算

(1) 房屋产权

甲方和乙方所住房产、土地产权证均为乙方所有,甲方同意将此房屋的房屋产权及土地产权全部归还给乙方,不再有权要求该处房产产权。

(2) 车辆

甲方和乙方各自名下无车,因此无需进行财产分割。

(3) 存款理财

甲方和乙方有一定的存款和理财,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对资金进行分割,甲方将所持有的存款和理财全部划转至乙方名下,乙方将上述金额的50%返回给甲方,两方认为此次分配公平合理,双方不再相互索要。

(4) 生活用品等

甲方和乙方共同分配所共同使用的婚礼戒指、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品,分配结果双方均认可,并不再相互索要。

三、子女抚养及探视权问题

甲方和乙方共同育有一名儿子,儿子目前年龄为10岁。双方共同协商,子女抚养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将儿子抚养成人,并保证儿子的生活、教育、医疗、交通、住宿等问题,甲方可根据自己意愿进行探视,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四、离婚过程中的协商和解

双方离婚当事人,应以诚信为基础,以和平解决、协商妥善处理方案为目标,通力配合、认真执行各项协议,在离婚过程中相互宽容、理解,保持所述协议的完整和稳定。

五、其他事项

甲方和乙方应在离婚完成后,将双方共同债务进行妥善分割,确保离婚双方不再承担对方所拥有或负有的债务责任。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与双方其他协议、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一并共同构成有效的法律文件。

甲方: 签名: 日期:

乙方: 签名: 日期:

离婚合同(篇12)

离婚时,夫妻之间可能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产生争纷。那么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在协商完过后会写一份抚养协议书,那么最新抚养协议书应该如何书写呢?具体有什么内容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登记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的抚养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自愿达成如下一致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女儿/儿子_________现年_________岁,归_________方抚养。

1.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_________方每月付给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女儿/儿子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十八岁)。

2、抚养费(不含大额医疗费及大额教育费)金额和支付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1、男(女)方________对孩子_____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凡双休日、节假日,如无特别事宜,男(女)方均可对孩子进行探望。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男)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3.每次探望结束,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应当按时将未成年子女交回另一方。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五、望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概由违约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婚后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吗?

孩子往往会因为父母的离异而承受本不应承受的东西,大多数父母也不愿意看见子女承受苦难,为了孩子更好地成长,他们中的不少人都希望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让孩子更好地成长。那么,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本文将对相关的规定进行介绍。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

双方协商一致的,只需要去法院备案后,就可以变更抚养权了。但是如果对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争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但是,在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后,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况以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收入证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资、奖金、房租收入、股票收入、分红收入等项。收入证明应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工资条加盖财务部门章。 上文就是关于如何变更离婚子女抚养权的简单介绍。

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因此父母在对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一定要谨慎处理,如果双方不能就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一致的,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诉讼请求,但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起诉人提供相应地证据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所以我们建议您最好可以委托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处理这类诉讼案件,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相关证据,以顺利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

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上述规定,仅仅解决了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注:哺乳期是两周岁),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哺乳期满后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决,也没有明确“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的具体操作办法,离婚当事人仍然明白。下面我引用一下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许会帮助您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上述解释简单规定了离婚中关于孩子抚养如何判决的一些意见,供法院审案参考适用,因为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涉及到感情问题,涉及到人身问题,所以还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并不一定要完全适用上述规定。

离婚后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律师建议:鉴于上述,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孩子抚养权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抚养权的司法解释。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关于子女抚养权,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7)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孩子的抚养权该给谁?

离婚对于孩子来说伤害最大,年纪轻轻就精力父母离异。那么该谁来抚养呢?

离婚怎么判孩子?这涉及到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孩子未来成长教育等许多方面的因素。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归谁?这是每个关心孩子未来成长的父母都会考虑的问题。

一、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产生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具体来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呢?请看下文。

二、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会参照一下几种情况综合判断。

(一)离婚怎么判孩子?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离婚怎么判孩子?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离婚怎么判孩子?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离婚怎么判孩子?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总的来说,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

一是孩子的年龄;

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

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

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

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

但总的原则在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某方是否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如果案情比较复杂,或者双方都想独自抚养孩子,那么这个时候如果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的介入,并献计献策的话,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会显得更有把握。毕竟,离婚怎么判孩子?离婚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有时候更像一场战争,一旦涉及法律专业知识和诉讼技巧,光靠个人热情、一厢情愿是远远不够的。

离婚合同(篇13)

男方:×××,汉族,25岁,××省××县××乡××村人,住本村,

女方:×××,汉族,23岁,××省××县××乡××村人,住本村。

男女双方××××年9月1日结婚,××××年××月生一女孩×××,现就离婚事议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1、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

2、婚生女×××跟随男方×××共同生活,女方肖××每月给付生活费300元,以现金形式每月5日前给付,男方保证女方每月至少可探望女儿一次,时间定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由女方负责接送。

3、中电视机一台(康佳29#),冰箱一台(新飞双门210L),洗衣机一台(小鸭全自动)、组合音响一套归女方李××所有;组合家具一套(床、床头柜、大衣柜、梳妆台)、沙发一套、茶几一个、床上用品一套、厨具一套(包括锅、碗、液化汽灶及抽油烟机)归男方所有;各人衣服归个人所有,个人生活用品(女方首饰、化妆品、男方剃须刀等)归个人所有。无共同债务。

4、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5、此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协议人:张XX,女,1988年8月8日出生,住广西贵港市幸福路XX号,

协议人:李XX,男,1988年9月9日出生,住广西贵港市幸福路XX号。

协议人张小雨、李志明双方于8月8日在贵港市港北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XX年3月6日婚生女儿李小明出生。因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张XX与李XX自愿离婚。

二、女儿李小明由张小雨抚养,另李志明每个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由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50000元人民币。

5、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50000元。

6、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0元。

2、存款,分割办法;

3、家具电器,分割办法;

4、股票、基金,分割办法;

5、汽车,分割办法;

6、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分割承担办法。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其他问题约定:

七、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离婚合同(篇14)

合同编号:

离婚协议书

男方:XX,男,汉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联系电话:XXX,身份证号码:XXX

女方:XX,女,汉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联系电话:XXX,身份证号码:XXX

男方与女方于X年X月认识,于X年X月X日在XX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X年X月X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XX。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a。儿子/女儿由X方抚养,随同X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X方全部负责,X方应于X年X月X日前一次性支付XX元给X方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b。X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X元,X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孩子的抚养费支付至X方指定银行帐号。

X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姓名:

账户:

开户行: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X方每周可探望孩子一次或带孩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X方。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 (2)房屋:......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财产外,并无其他财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七、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区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女方:

签名:签名: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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