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7 16:10:30 浏览:42664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与教职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事项的管理。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 学校与教职工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等内容。
◎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一式两份,学校与教职工各执一份。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
◎ 劳动合同期满前,学校与教职工应当提前协商是否续订劳动合同。
◎ 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
◎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 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损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
◎ 学校与教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教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学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教职工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校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七、劳动合同档案管理
◎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对教职工的劳动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 劳动合同档案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文本、续订协议、变更协议、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 学校应当妥善保管劳动合同档案,防止遗失、损坏和泄密。
八、附则
◎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以上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学校可以规范用工行为,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同时,教职工也应当遵守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共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满足客户评估需要,维护员工切身利益,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公司决定落实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同时为规范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制订实施本管理规定。
一、凡进入公司务工、符合用工要求的人员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应对需签订合同的员工介绍公司的优惠条件和相关情况。
三、签订的合同要规范,做到字迹清楚,内容正确、完整有效。合同一式三份,每份首页“用工单位”上要注明我公司和车间名称,姓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一致,不写错别字。
第2项有关乙方自然情况均应填写完整,合同期限根据公司要求填写,自签订之日算起,一般为一年。同时,乙方工作内容(工种)也应注明。
最后一页(签章栏)的'乙方签名应由签合同员工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并填写具体签订时间,严禁代签或作假,确保合同有效。说明:
◎ 只有夫妻关系的员工才能合签一份合同。
◎ 员工有别名,并已在工资表中体现的,均应在填写的姓名后写上别名(加括号),并盖章或按手印确认,以免产生不良问题。
四、签订合同的员工应提供有效清楚的身份证复印件1张,并粘贴在备注栏上。
五、各车间主任应对本车间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造册登记,对没送交身份证复印件的,要注明清楚,以便后面索取。
六、若有员工私自解除合同而离厂的,车间主任应在花名册上注明,并在15天内以联络单的形式,上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汇总后报送办公室和财务部各1份,以便于冻结其工资和注销劳动合同,否则,造成应冻结工资被领取的,按公司规定追究部门主管和车间主任的责任。
七、各部门主管应督促各车间按规定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掌握签订数量和质量等相关情况。
八、办公室应积极配合劳动主管部门的合同验证工作,应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归档等工作,防止遗失。
谢谢!
一、总则
为了规范医院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双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
◎ 医院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应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等。
◎ 劳动合同应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员工本人签订,并加盖医院公章。员工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等材料。
◎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医院和员工各执一份。双方应妥善保管劳动合同,不得私自涂改或销毁。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 医院和员工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各自职责。如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 医院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或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与员工沟通,并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安排。员工应服从医院的合理调整。
◎ 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暂停工作的,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期。医疗期满后,员工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医院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医院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 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医院应提前通知员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终止手续。
◎ 医院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出辞职的,应提前向医院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按照医院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 医院因员工严重违纪、失职等原因,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医院应提前告知员工,并听取员工的陈述和申辩。
五、争议处理
◎ 医院和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医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 调解不成的,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附则
◎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二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 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 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 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供给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能够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供给劳动有关的情景;公司在招用时,能够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景,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资料;(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职责。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一样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能够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供给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供给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职责。
第十条(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职责。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必须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必须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人20%—40%的工资收入作为的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违约金)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职责。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职责。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供给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条(生效履行)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能够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中止)由于客观情景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必须时光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
◎ 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 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景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能够因员工过失(不贴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景下,劳动合同能够终止。
第十七条(合同顺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第四章经济补偿与违约职责
第十八条(经济补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 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 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 因公司客观情景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第十九条(补偿标准)
◎ 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 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
第二十条(法律职责)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职责,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经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条(制度管理)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操作实务)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 订立。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送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 解除。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光,并送达本人。
◎ 续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三十天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ᖗ( ᐛ )ᖘ🦶🦋
◎ 顺延。劳动合同届满时,贴合顺延合同期限条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长,公司能够延长劳动合同期。公司对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情景进行书面记载。
◎ 终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光。
第二十四条(管理台帐)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景,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 劳动合同基本情景台帐(总帐);
◎ 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帐(个人明细帐);
◎ 员工培训记录台帐(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
◎ 员工出勤统计台帐(工时、休假、加班等情景);
◎ 员工医疗期管理台帐(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光);
◎ 其他专项协议台帐(如约定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或补充协议)
第二十五条(其他)
◎ 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将及时予以修改。
◎ 所有员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确地实施本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
◎ 本制度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一、目的和范围:
本着公司与员工双向选择、自由用工的原则,监督中心承诺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良好的学习、培训环境,提高员工绩效和劳动保护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与《劳动法》相一致,如有不同解释,以公司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和《劳动法》为准。本规定适用于监督中心所有员工。
二、权利和责任
◎ 监督中心主管负责与公司人事一起统计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
◎ 公司人事主管提前2个月通知监督中心合同到期的员工;
◎ 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
◎ 监督中心经理提前1个半月与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面谈,同时填写评价表;
◎ 监督中心经理提前一个月把员工填写的《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和评价表提交公司人事;
◎ 公司人事委讨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到期前10天通知员工本人。
三、具体规定:
◎ 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提前1个半月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如果本人在海上或者
外地工作,应本人签字后以传真或扫描的方式把意向书反馈到监督中心;凡不按时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的员工视为自动放弃续签合同的权利;
◎ 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不愿意与公司续签合同,应提前1个月向监督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监督中心考虑与员工面谈并做相应的挽留工作;如不能挽留,应在员工合同到期一个月内提交员工申请给公司人事部门;
◎ 填写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的员工表示本人愿意与公司续签合同,由监督中心经理与员工面谈,并填写《员工评价表》,对员工进行一个合适的评价以及推荐公司续签合同;
◎ 推荐不予续签合同的理由
1)连续三次绩效考核最后一名;
2)合同存续期间四次绩效考核最后一名,并无任何改进措施的;
3)无理拒绝工作三次以上的;
4)工作态度恶劣,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四次给予低评或者两次被甲方遣返的;
5)一次性连续旷工达10天以上或者合同存续期间累计旷工达20天的;
6)本人不愿意续签并经过监督中心经理挽留仍不愿意续签合同的;
7)无正当理由擅离职守的;
8)给监督中心乃至公司造成声誉受损的;
9)泄漏公司秘密,例如泄漏工资奖金等公司规定的秘密;
10)其它。
四、推荐不予续签合同的解释:
◎ 一次性连续旷工是指海休期间休完海上占用的双休和节假日逾期不到公司报到的,并🍰🧇🚜
无任何书面或者电话、邮件等方式请假的员工;
◎ 合同存续期间累计旷工时间20天为界,20天以下员工本人书面表示有悔改意向的,应给与训诫和降级处理,原则上监督中心应给与续签推荐;超过20天并经过谈话仍然不愿意悔改的员工应推荐不予续签合同;
◎ 其它解释应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向良好意愿方向解释。
五、附件
附件一: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员工本人填写)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公司与员工合法权益,规避劳动风险,根据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当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内容
第二条劳动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一、公司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员工个人基本情况:员工真实姓名、性别、户口类型(非农业或农业)、户籍地址及邮编、在京详细地址及邮编、身份证号码、通讯方式等;
三、劳动合同期限: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基层员工,公司采取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与工资挂钩的考评期一般为三个月;对于管理人员,公司采取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与工资挂钩的考评期一般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对于同一员工只约定一次试用期,岗位晋升、实习期除外;
四、劳动报酬:公司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将按岗位明确员工薪酬,明确放薪日期;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至少保证员工休息一天。休息休假依据《考勤管理制度》、《假期管理制度》执行;
六、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七、社会保险: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劳动合同附件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其附件是劳动合同里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第四条员工应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并对薪酬表示确认。
第五条员工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首联与本联、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公司核实后返还员工,复印件留存员工个人档案。
第六条员工须承诺所填写与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姓名、户籍、住址、电话等个人情况变更,须在变更后二日内书面通知行政人事部门,否则,员工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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