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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计划

2024-03-07 11:18:07 专项工作计划

专项工作计划 篇1

为扎实做好我县学前教育消防安全工作,夯实幼儿园消防安全基础,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学前教育“双普”创建验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学前教育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幼儿园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提高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合格,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压紧压实消防工作责任。督促幼儿园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消防和应急处置网络,落实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解,保障消防管理投入到位。

(二)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对照《阜南县幼儿园消防工程施工情况检查表》(附件三)开展专项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列出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对单销账”,实行“清零管理”。对历史遗留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正视问题不回避、立足现状抓整改,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实行挂图作战、内联外引,抢抓序时推进整改。

(三)全面推动幼儿园消防达标建设。对照《安徽省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逐项核查、逐一评估,以点带面打造样板,完善各类场所消防设施配备,配齐警示标识,在规模较大的幼儿园推广建设微型消防站和独立式烟感报警装置。

三、整治时间

20__年7月25日至20__年8月25日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到位。各幼儿园要切实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位置,落实专人负责,提前准备好本园相关消防安全资料,全力配合好县行动组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改到位。各中心学校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专班,对本辖区内幼儿园进行全面的自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将所有隐患登记造册,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期限,一抓到底。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中心学校校长和各幼儿园园长是本辖区、本园消防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县专项行动组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凡因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两个组,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负责一个组,具体协调联系、车辆保障由教育局负责。

专项工作计划 篇2

资助专项工作计划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贫困群体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但在我国仍有很多地区存在贫困现象。为了帮助这些贫困群体摆脱困境,我国政府不断出台资助专项工作计划,通过各种方式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


资助专项工作计划从教育、医疗、精准扶贫等多个方面入手,通过资金支持、政策倾斜、人员培训等各种手段,为贫困群体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其中,教育是关注的重点之一。政府大力推行“教育扶贫”政策,为贫困地区的儿童提供免费教育、教材补助、奖学金等措施,助力他们接受更好的教育,改善自身的生活状况。


除了教育方面,资助专项工作计划也注重医疗卫生。政府加大对贫困地区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提升医疗设施和服务水平,为贫困群体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同时,还设立医疗救助基金,通过补贴医疗费用、提供药品救助等方式,让贫困群体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在精准扶贫方面,资助专项工作计划更是做出了很多有益的探索。政府通过建立贫困人口档案、明确贫困标准、实施产业扶贫等措施,为贫困群体提供可持续的帮助,让他们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


资助专项工作计划中还包含了各种利民政策,如低保、残疾人扶助、孤儿保障等,为不同类型的贫困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帮助,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都能得到温暖和关爱。


小编认为,资助专项工作计划通过政府的政策支持和社会的力量相结合,为贫困群体提供了温暖的“保护伞”,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尊重。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政府和社会能够继续携手合作,将资助专项工作计划落实到每一个贫困家庭,让他们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专项工作计划 篇3

为进一步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全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有效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重点,对全市消防安全领域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乡火灾防控能力,努力为全国“两会”、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活动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紧盯六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紧紧围绕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石油化工企业、化学危险品企业、石油库、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以及合用场所,老旧住宅,群租房,文物古建筑等六类场所,加强集中整治和常态监管,督促场所开展自查自纠,保持排查整治高压态势。公安机关负责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文化部门负责公共娱乐场所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点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商务部门做好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院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安监部门负责易燃易爆危化品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文物部门负责文物古建筑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乡镇街道和公安、规建、房管等有关部门负责合用场所、老旧住宅和群租房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推进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两个综合治理。公安、规建、房管、市场质量监管、安监、供电等部门对电器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同时加强所属行业单位监管,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公安、安监、供电等部门大力推广智慧安全用电监管系统,推动安装智慧型火灾探测报警器、智慧型电气火灾监控装置、简易喷淋装置等物防设施。公安、综治、民政、规建、房管、安监、能源等部门组织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回头看”行动,逐栋完善隐患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时整改。推广使用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推动高层建筑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督促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三)开展大型租赁公寓、连片物流仓储、施工工地、商贸场所和“九小场所”门面房五个专项治理”。根据当前火灾形势和上级部署,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大型租赁公寓、连片物流仓储、施工工地、商贸场所和“九小场所”门面房等“五个专项治理”。公安部门负责督促治安、公安派出所按照职责开展大型租赁公寓、“九小”场所、门面房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大型租赁公寓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违章用火用电和“九小”场所、门面房安全出口不足、违规住人、消防设施器材不足或损坏、违规在场所内停放电动车及为电动车充电等突出问题。交通运输、商务、工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连片和商贸物流仓储场所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连片和商贸物流仓储占用防火间距、违规住人、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消防设施器材不足或损坏等突出问题。规建、房管、安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建设工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施工工地未落实防火措施,电气焊割特有工种人员未持证上岗,违法转包、违规电气焊割、违规动火作业等突出问题,确保消防安全。

三、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3月份)。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利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对照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实抽、实操、实测”排查,分别摸清场所数量、生产经营规模、消防行政许可、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至9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开展“清剿”行动,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用好用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法律手段,严格落实“真关、真停、真拘”的刚性执法要求,倒逼社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隐患整改到位。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对一般火灾隐患要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限期改正等隐患整改法律文书,实现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清剿”行动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惩治一批典型消防违法行为。要落实单位和个人消防信用记录和消防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将评价结果纳入社会征信记录系统,对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惩戒,限度压缩消防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生存空间。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至1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三停”、临时查封的场所逐一复查。要总结固化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全面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建立奖惩机制。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专项整治期间,各地至少召开一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注重部门协调。各地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议事协调作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整治情况,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各级政府应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公安、教育、民政、人社、规建、房管、交通运输、文化、卫生计生、市场质量监管、文广、安监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对审批项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要依法严格审批,并建立部门定期信息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开设专栏、跟踪报道、公示曝光等形式,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各县(市、区)曝光不少于2处重大火灾隐患,市直相关部门至少在市主流媒体各推介1个先进典型报道,曝光1个负面案例。要按照“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要求,广泛开展“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全面提高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请于3月25日前报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4月起,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2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专项工作计划 篇4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检查、整治,进一步排查和整改中小学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全力推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广大师生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省所有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建筑。排查范围以教育部门前期排查的数据为准。检查整治内容:

(一)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检查评估

对照《幼儿园基本消防安全条件》(见附件),对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二)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消防设施

1、校舍建筑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食堂操作间、可燃气体液体储存间、锅炉房、配电室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是否与其他部位按规定进行分隔。

2、校舍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的数量、宽度和设置方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门的开启方向是否正确。

3、校舍建筑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制度。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至6月20日)。各地根据要求立即成立由教育、消防等部门组成的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联合检查、执法工作机制,迅速动员部署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二)排查摸底(6月21日至7月20日)。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教育部门提供中小学幼儿园名册,消防、教育等部门依据名册逐校联合开展检查,并登记造册,健全台帐。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由消防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确定合理整改期限,教育部门负责督促隐患单位整改落实。

(三)集中治理(7月21日至8月31日)。对于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教育部门要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汇总上报。对短期内难以落实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采取临时调整校舍、减少集中人员、分流办学和加强现场看护等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通过集中治理,使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都按技术规范要求配齐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无证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无证民办幼儿园限期整改和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__〕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稳定。各级消防、教育部门要从讲政治高度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职责,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将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每个单位、落实到每一格部门,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排查整治成效。

(二)加强协作,形成部门执法合力。各地消防、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关键性问题列为监督检查重点;要增强服务意识,选派技术骨干,主动上门服务,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制定整改方案;检查整治要注重工作方式,多请示、多汇报,慎用罚款、查封、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对存在火灾隐患,但积极予以整改的单位,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支持单位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法履行主管单位职责,充分利用行政职能,协调整改资金,落实整改责任,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无证办园的现象,要统筹协调,综合考虑消防、卫生的意见和社会需求,疏堵结合,妥善解决无证幼儿园的问题。

(三)建章立制,完善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研究巩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长效机制。提请当地政府将中小学幼儿园消防教育工作纳入“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推动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师安全教育体系和课堂教育,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制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四个一”制度:即结合实际,建立白天以教学区域、夜间以学生宿舍为重点防范区域,以用火用电管理、消防设施维护、安全疏散条件为主要检查内容的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一支校园巡查队伍;制订一份科学实用的应急灭火救援和疏散预案;每年组织一次师生逃生演练,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

各地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由设区市消防支队和教育局汇总后分别于9月10日前报省公安消防总队和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和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的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专项工作计划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交通建设为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的指导意见》,巩固和深化20__年云和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纪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丽水市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云和县纵深推进清廉交通建设、坚决扛起“重要窗口”使命担当的实施方案》《云和县纵深推进清廉交通建设、坚决扛起“重要窗口”使命担当三年任务清单》,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清廉丽水建设为总牵引,发挥清廉交通单元标杆引领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数字赋能、标本兼治,通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督促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廉政风险防控,重拳整治顽瘴痼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以清廉交通建设的实绩实效,奋力当好打造全国山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共富样板的“先行官”。

二、整治重点

(一)交通建设工程违法转分包突出问题。深化整治利用职权指使或参与工程项目违法整体转包或肢解分包;擅自指定分包或未履行报备程序擅自分包;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违规分包;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实施变相专业分包;层层分包;以包代管等方面存在的贪污受贿、利益输送、以权谋私、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

(二)交通建设工程专家评审突出问题。深化整治各类专家在项目招投标、项目评审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为特定企业加分、代言,谋取私利、收受贿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评审会过多过烂,相关单位倾向性选择专家,以专家意见为借口规避自身责任;评审专家不认真履行职责,出工不出力,超标准领取专家费等问题。

(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隐蔽工程偷工减料、重要材料以次充好、关键工序验收把关不严、质量检测数据造假、指定或变相指定工程产品等问题。重点查处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管等环节背后存在的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

(四)公路养护工程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利用职权承揽养护工程项目、应急养护工程存在利益关联、设计变更不规范、养护施工企业业绩造假、养护工程监理检测资料失真等方面问题。重点查处养护领域上下勾连、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等问题。

(五)公路与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执法不专、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以罚代管、执法“一刀切”等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职责履行、回应人同群众诉求、执法过错追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方法步骤及主要措施

(一)动员部署(5月10日至5月30日)

1.成立工作专班。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牵头抓总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5月底完成)。

2.制定工作方案。县交通运输局做好与纪检监察、相关责任单位对接,制定印发我县20__年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5月底完成)。

3.部署整治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全面开展动员部署,将相关整治要求传达至各单位、各科室,各单位、各科室要对照整治要求,细化工作举措,部署开展具体整治工作(5月底完成)。

(二)深查问题(贯穿全年)

4.开展自查自纠。对照5个方面整治重点,排查梳理问题清单、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引导做好自查工作,需要向组织主动说明问题的,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5.开展重点核查。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拓宽发现问题渠道,注重督查、审计、信访、网络舆情和巡视巡察等“七张问题清单”的结果运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发展改革、审计、人力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抽查核查。

(三)集中整治(贯穿全年)

7.深挖问题整治。针对自查自纠、重点核查、线索起底中发现的问题和《云和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2)明确的各项任务开展集中整治,深挖业务违规背后的廉政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8.加强督查力度。要配合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监督,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力度,对发现的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查处,通过案件查处发现行业性、体制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靶向施治,推动全面整改。

9.强化监督职责。要积极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指导,对因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监管不力的,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做好追责问责。

(四)长效治理(贯穿全年)

10.抓牢四项清单。强化整改闭环管理,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销号。

11.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制度规范、防范廉政风险,把专项整治效果转化为行业的治理效果。

12.强化数智牵引。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加快构建清廉交通智控体系,推动权力运行阳光透明,提升交通运输系统整体智治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详见附件1),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协调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聚焦全县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的5张任务清单,把抓好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贯穿全年。交通行业管理问题,由交通运输局处置;行业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二)强化督查、务求实效。派驻纪检监察组、县交通运输局适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稳步推进专项整治。要及时总结经验亮点,及时上报整治情况,每月20日前上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和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月度进展情况表。

(三)重点突破、统筹推进。要聚焦案件多发、问题集中的领域和当地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推动系统性地解决交通运输行业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一项规范一域,形成积小胜为大胜的滚雪球效应,全域推进清廉交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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