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 篇1
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印发xx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xx号),为加快xx卫生事业振兴发展,结合我县卫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落实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排查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为各医疗卫生单位,重点检查建设施工、交通、特种设备、用电、消防等领域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医疗卫生单位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建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台账,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
2.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如电梯、氧气)、危险物品设施(精、麻、毒性药品,酒精,放射性物质,检验科的传染性病原微生物标本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作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周边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重点领域方面检查主要内容:
1.道路交通。首先是重点检查单位的救护车、公务车辆是否纳入重点管理,驾驶员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其次是检查重点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情况;第三是重点检查各类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2.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
3.消防。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和工作分工
本次大检查采取本单位自查、县卫生局督查、社会监督和市卫生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步骤
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从7月1日开始,到9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部署阶段(7月1日-7月25日)
各单位要迅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时间、进度、要求等,结合单位实际,分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通过会议、专栏、通信等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将大检查工作要求传达到全体医务人员。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7月26日-8月15日)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和重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全面彻底自查,自查情况要求存档备查。
第三阶段:检查、督查阶段(8月15日-8月26日)。
一是局机关检查。局机关组织督查组到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二是迎接上级督查。各单位按上级通知和本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应安全台帐,随时迎接上级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要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把它作为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医院安全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管、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亲自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
(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方式迅速将安全大检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医务人员,督促相关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要充分利用网站、信息等各种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动职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来。要鼓励各类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隐患,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政府引导、单位为主、职工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氛围。
(三)注重源头,严格检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面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安全生产有关制度,把好源头安全关。要把本次大检查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不能只查不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较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安全大检查信息报送及台帐建立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报送局人秘股,并做好台账登记,随时迎接上级的督查。
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 篇2
年终岁尾,随着“元旦、春节”将近,节日期间群众生产生活活跃度上升,同时,进入冬季,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加剧,住建领域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易出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问题,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诱发因素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当前我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高安委办发〔20__〕81号)要求,现结合我县住建领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类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上35条、市上33条和我县37条具体举措,巩固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决治理住建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惩处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靠实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化解全县住建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全力防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岁末年初社会安全稳定。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全面安排部署(20__年12月20日前)。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和监管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认真梳理分析监管行业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按照本工作方案,立即动员开展专项整治。
(二)企业自查自改(20__年1月30日前)。各企业要认真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压紧压实企业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自查自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备,分级建立台账清单,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的原则,迅速组织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防范预案,责任到人,盯紧看牢,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加强督导检查(即日起至20__年全国“两会”结束)。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督促指导监管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因地制宜确定监管行业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督导检查。特别是在20__年元旦、春节、省“两会”和全国“两会”前后等重点时段,认真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对检查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切实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此次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建筑施工、民用燃气、物业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公园广场等方面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隐患问题。
三、整治重点
(一)建筑施工方面
1.建筑市场和安全行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建设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不合理压缩工期、违法发包、肢解发包等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无资质、超资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等情况,监理单位是否存在超资质营业或未按规定配备项目监理人员等情况,项目经理、项目监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等人员持证上岗、到岗履职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施工机械安全停靠、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冬季停工期间企业领导带班、门卫职守和巡视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等。
2.冬季施工安全。重点整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的行为,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冬季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等安全防范工作措施不落实的整治力度,全面排查冬季深基坑、高支模、高空施工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备安装拆卸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等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是否进行备案登记和使用登记,日常检查及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要严格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部署,持续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所使用的建筑材料能否达到A级阻燃性能,临建房屋门窗、通道的安装设置是否满足应急逃生要求,是否存在在建工程内贮存易燃材料、兼做职工宿舍的违规行为,高层建筑施工消防设施、水源水压、器具安全性能;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或料场、职工宿舍等各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的配置、管理与使用;宿舍内是否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要加大对冬季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监管力度,落实好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防止施工现场动火、施工临时用电等引发的火灾事故。对于冬季停止施工的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企业领导或项目管理人员带班制度,经常性的开展门卫值班人员生活用火、用电安全教育,认真排查工地现场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中毒安全事故发生。
(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
1.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持证经营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等情况。二要检查城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重点检查设备设施巡视巡检制度建立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台账落实情况,“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运营维护和抢修人员)从业人员参加专业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要检查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施工等活动是否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是否落实设施保护措施,避免第三方外力破坏发生。四是检查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安全运行情况,燃气设施设备完好状况、日常管理维护情况,是否按期进行检验;老旧燃气管线改造情况、市政燃气管线腐蚀情况,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情况。五是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包括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餐饮以及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场所,严查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等。六是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储存等场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情况;通过电子标签或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对气瓶进行跟踪管理情况。七是检查餐饮场所的供气用户加强安全用气指导服务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置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寿命的“瓶、灶、阀、管”等安全隐患情况。八是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应急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燃气经营企业是否编制应急预案,是否按照预案配备必要装备,是否组织应急演练,是否开展岗位应急培训等情况,是否开展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教育等情况。
2.保障供热工作安全平稳运行。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情况,在部门责任、人员配备、工作措施、资金保障、疫情防控等方面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变化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和事故上报制度,全力保障供热用气、用水、用电安全稳定供应。要即时分析热源储备情况,定期报送保暖保供周报,对异常情况、特殊紧急信息加强研判、科学识别,提出处置方案。
3.强化供水排水运营安全。重点检查水源地保护情况,检查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污染企业、工业废渣、垃圾、养殖场等污染源;检查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危化药品的储藏环境、使用记录、危化品处置等方面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检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情况,供水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等设施安全。重点检查城市照明、道路、桥梁、涵洞的安全隐患,加强城市照明亮化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排查,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道路、桥面通行管控,通过完善标志标线、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重点检查城市园林、道路绿化树木及设施安全,排查人流疏导疏散、警示标志、引导标牌设置情况,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三)物业安全方面
1.重点突出住宅小区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违法占用消防通道和遮盖、移除消防设施的行为;整治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是老化,年久失修和飞线充电等问题。
2.突出住宅小区临时建筑和地下、半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监管,重点检查整治小区内夹心材料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地下、半地下空间燃气安全使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情况;严格落实消防设施安全审查、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情况。
(四)公园安全方面
月牙湖公园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公园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公园防火、防溺水工作,加强应急值守,检查公园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示是否完好醒目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务求工作实效。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严守安全红线,树牢底线思维,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突出重点,细化措施、严格执行,确保取得工作实效。各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改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照标准规范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二)严格排查整治,跟踪落实整改。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筑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住建领域所有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及市政运营设施开展一次全覆盖、无缝隙、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坚决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坚持“零容忍”,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及时跟踪落实,此次专项整治检查实行痕迹管理和闭环管理,确保查出的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管理效能。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和要充分利用冬季停工和冬闲期间,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并要督促企业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不断加强企业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知识学习,尤其要加强对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学习研究,深入查找企业安全应急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防治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同时企业要加大对一线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切实提高一线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水平,全面提升企业管理能力,促进企业持续向好发展。
局属各单位于20__年1月30日前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和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台帐(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县建筑管理站。
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 篇3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6号)要求,开展一次彻底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铁腕打击煤矿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建设行为,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依法关闭一批煤矿、处罚一批煤矿、停产整顿一批煤矿、公布一批“黑名单”、曝光一批案例、宣传一批典型(以下简称“六个一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20xx年6月至9月底,对全国所有煤矿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包括生产矿井、建设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对所有矿井、矿井各生产系统、各采掘工作面、各类设备设施、各类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彻底检查。
三、检查内容
检查各地区和各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以下简称《七条规定》)和煤矿关闭整顿等治本攻坚“七条举措”情况,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具体检查内容:
1.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xx〕6号)的组织实施情况。是否制定并实施宣贯《七条规定》的工作方案;是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落实《七条规定》的实施细则,并将《七条规定》细化列表等。
2.矿井生产布局情况。采掘工作面数量、开采顺序以及采煤方法工艺、支护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
3.矿井通风系统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采掘作业地点风量、风速是否符合要求;局部通风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规定。
4.瓦斯治理情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区域消除突出危险性后再安排采掘。是否建设瓦斯抽采系统并投入运行,是否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估制度并做到抽采达标;瓦斯超限是否按规定停电、撤人和查处;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5.矿井防灭火情况。是否按规定鉴定煤层自然发火等级,是否按规定采取了综合防灭火措施。
6.水害防治情况。防治水制度及机构人员配备是否齐全;矿井及周边老空区积水是否查清;井田内废弃井筒是否治理;探放水是否落实“三专”制度;雨季“三防”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制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7.冲击地压防治情况。是否按规定判明矿井有无冲击地压危险;是否合理安排生产布局与开采强度,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8.机电设备管理情况。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并完善可靠;矿井供电是否安全可靠,提升运输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是否按规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是否按规定建设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9.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完善并严格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等级进行登记上报;重大隐患治理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到位。
10.应急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救护队或签订救护协议;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设备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进行培训演练。
11.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工程技术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全员培训教育;煤矿矿长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依法签订煤矿劳动用工合同。
12.在建煤矿情况。开工手续是否齐全,施工队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改扩建煤矿、整合技改煤矿是否按设计施工,有无擅自组织生产行为;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顺序是否符合规定。
13.停产整顿煤矿情况。是否按规定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并及时上报;入井人员是否在规定区域从事相关整改作业;是否真正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4.小煤矿关闭整顿情况。是否分解落实了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关闭整顿目标任务;是否制定相应政策措施;今年已实施关闭矿井的进展情况。
1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是否真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定期研究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四、检查方式方法
(一)煤矿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各煤矿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述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大检查实施方案,对所有煤矿和每个矿井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每个月要将检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本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监督,并上报当地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和中央企业集团总部要对本企业大检查负总责,统一部署并组织对下属所有矿井进行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整改,逐条销号。各驻地中央企业要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中央企业集团总部要将检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地方政府监督检查全覆盖。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有关部门,对所有煤矿进行全面检查。省级检查要全覆盖省属所有煤矿和中央企业煤矿,并对其他煤矿进行抽查;市(地)级检查要全覆盖市属所有煤矿,并对辖区内各县属煤矿进行抽查;县级检查要全覆盖本辖区的所有煤矿。
(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督促指导全覆盖。国家煤矿安监局对26个产煤省级统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抽查部分产煤市(地)和煤矿企业;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对驻地所有产煤市(地)级政府及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抽查部分县(市、区)和煤矿;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对辖区所有产煤县级政府及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害等灾害严重煤矿进行重点监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国家煤矿安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司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与“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一并办公,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省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工作方案以及贯彻落实《七条规定》的实施细则,请于6月20日前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参与。各地区、各煤矿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正反两方面典型,公布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结果,并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煤矿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切实保护举报人。对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各地区要及时编发简报,反映情况、交流经验。
(三)坚持严格执法,务求取得实效。大检查要采取随机抽查、突击夜查、明察暗访、回头复查、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当即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停而不整或整改无望的,要依法关闭。对停产整顿的地方煤矿,要挂牌督办,派专人盯守,复工复产前必须经过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市县主要负责人签字;对停产整顿的省属煤矿和中央企业煤矿,复工复产前必须经过由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局长签字。对已列入关闭的矿井,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关实关死。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置。企业和地方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事故查处的重要依据。
(四)定期报送案例,及时掌握情况。省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每周五向国家煤矿安监局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主要做法、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例(包括按照“六个一批”要求提供被关闭、停产、处罚煤矿名单及数额等);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并于大检查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上报。
同时,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要于每周五向国家煤矿安监局报送重点监察情况和典型案例(包括按照“六个一批”要求提供被关闭、停产、处罚煤矿名单及数额等);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并于大检查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各督查组要及时报送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等。
(五)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区要将大检查与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七条举措”相结合,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进度,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防治,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 篇4
为促使我省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有效控制环境风险,消除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根据《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和《××省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任务及目标
1、对20xx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原因调查情况、责任追究情况、损害评估开展情况、整改要求落实情况(包括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完善情况、环境应急预案修改完善情况)、仍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进行后督察,并提出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的计划或建议。
2、重点检查企业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执行区域规划及产业政策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境应急管理情况(包括关键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仓库应急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及演练情况、环境应急培训情况、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生产废水、消防水及事故状态下水排放口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等。
3、重点检查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开展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情况(包括环境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制定与备案情况、环境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等。
二、 检查范围
1、20xx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名单见附件一);
2、20xx年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拟定的较大以上的环境风险企业(名单见附件一);
3、20xx年以来各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企业(各市州自行调查筛选);
4、存在环境风险的尾矿库(各市州自行调查筛选);
5、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企业(由各市州调查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涉水企业);
6、重点环境信访投诉案件、领导批示案件等涉及的企业(各市州自行调查筛选);
7、其它有重大环境风险的企业。
三、 进度安排
1、6月10日前,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全面组织完成本地区大检查活动的动员部署以及联络员和业务骨干的检查培训工作;
2、6月11日至15日,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全面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等自查工作;
3、6月16日至30日,对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并向县级以上环保局报送自查自纠报告;
4、7月1日至31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检查对象的风险隐患全面开展检查核实工作,填写《20xx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和《20xx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尾矿库》,在初步排查的基础上,于7月15日前筛选的重点隐患企业及风险源名单上报省厅(填报附件二),对重大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跟踪督办;
5、8月1日至10日,填写《20xx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汇总表》,完成检查表在线填报工作;
6、8月11日至20日,各市州环保部门完成对区县级环保部门填报信息的审核和分析汇总,形成大检查总结报告并报送省厅;
7、8月21日至31日,省厅将组成多个督查组对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8、9月1日至10日,迎接国家环保部的督查。
四、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要充分认识此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切实组织大检查工作。
2、严格落实,务求实效。各市州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组织对本次检查范围内的突发事件、企业或者尾矿库实施现场检查,填写《20xx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和《20xx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尾矿库》,并在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在线填报系统完成检查信息的录入工作。检查中所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应立即立案查处,环境风险隐患应立即整改落实,重大的环境风险隐患应及时上报,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应及时报请政府淘汰,对20xx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所涉及的区域或者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活动的进展情况,公开曝光一批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名单,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强化督办,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省厅将组成由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省监测中心站、省环境宣教中心等单位参加的督察组,结合重点信×案件、领导批示件、突出环境问题等重点对各市州开展大检查活动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比例不低于各市州已查明的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总数的20%,对于发现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于环境风险突出的区域,进行区域限批;对大检查活动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大检查活动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将此次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与各市州年底考核直接挂钩,坚决防止检查工作走过场。
5、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州每月30日前必须向省厅报送本月的工作简报,并按时上报大检查活动总结报告。
五、 验收内容
1、成立了大检查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2、制定了工作方案;
3、组织了大检查活动的业务培训;
4、开展了相关宣传报道活动;
5、填报了《20xx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20xx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尾矿库》和《20xx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汇总表》并进行了在线系统录入工作,每月30日前向省厅上报了当月工作简报,按要求及时报送了大检查活动总结;
6、达到××相关的整治要求:
(1)检查期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
(2)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及时报请政府淘汰;
(3)排查出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及时上报省厅,制定了相应整改方案予以实施;
(4)20xx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所涉及的区域或者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 篇5
一、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xx〕39号,请从国家粮食局网站首页业务频道进入监督检查栏下载)规定的检查范围和内容。
二、检查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粮食库存检查按照国粮检〔20xx〕39号和皖粮明电[20xx]3号要求,检查分准备、自查、复查、汇总报告四个阶段进行。政策性粮食收储管理提升年检查评比暨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安排在4月15日至30日的复查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4月10日前,各县(市)将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方案报市粮食局。
县粮食局负责将地方储备粮和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商品粮库存统计数据登统至实际承储库点,经县粮食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市粮食局报送20xx年3月末具体到实际储存库点的登统表。
农业发展银行向同级粮食局提供20xx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贷款余额及到储存库点的银行库存台账资料(分品种、性质)。中储粮直属库负责将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商品粮库存登统至实际承储库点,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抄送所在市粮食局。同时,各县(市)要督促本辖区承储企业做好企业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阶段。4月11日至18日,各县(市)粮食局会同县(市)财政局、农发行组织指导本辖区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承储企业,按照规定的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时点20xx年3月末统计报表,对库存进行全面彻底自查。中储粮直属库在协助做好中央事权粮食存储库点自查的同时,负责本企业自查,并向属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自查结果。
(三)复查阶段。4月30日前,市粮食局会同市财政局、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三个复查组,按照不低于辖区内粮食库存总量20%的比例先行组织复查,同时,开展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和政策性粮食收储管理提升年评比检查。省粮食局、财政厅、省农发行、中储粮分公司将组成联合检查组赴部分地区会同市检查组开展联合查。
(四)汇总报告阶段。4月30日前,各县(市)粮食局负责对企业自查表进行汇总(汇总表1—1、1—2、1—3、1—4、1—13、1—14),经县(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检查工作书面总结,由专人送至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检查工作书面总结以正式文件报送,总结报告包括检查基本情况、检查结果、存在问题及原因、整改情况、意见建议等内容,并附企业自查汇总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十分重要的法定职责,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依法治粮新时代条件下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库存检查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县(市)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协调配合、有序推进,保质保量、不折不扣完成检查任务。
(二)突出重点,守住底线。各地在检查中既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又要做到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要将各级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存粮等政策性粮食库存作为检查重点,切实查清库存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状况,认真查明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等情况,守住“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监管底线。
(三)严格程序,压实责任。牢固树立依法依规检查理念,严格规范检查程序手续,检查中形成的所有工作底稿要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并归档;汇总报表要由粮食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建立并严格落实以组长负责制为基础的粮食库存检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压实检查责任,确保结果可信。
(四)注重整改,以查促改。以问题为查库导向,将整改贯穿始终。对各阶段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包括现场已整改的问题),均需在《检查发现问题底稿》中现场记录、签字确认并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登统表》逐级汇总上报。属于地方事权粮食库存管理的问题,能当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下发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问题突出不能当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上报省级相关部门研定整改措施。属于中央事权粮食库存管理的问题,由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并在《检查发现问题底稿》记录。督促企业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整改情况记录备查。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未发现、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披露的,要严格追究检查人员责任。
(五)落实经费,保障检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统筹安排工作经费,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好检查经费,确保不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市、县财政部门按照现行预算和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检查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六)严格保密,按时上报。各市、县、区粮食局及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规定,明确保密责任,指定专人做好粮食库存数据录入、汇总、传送等环节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库存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各地务必按时报送检查工作总结、报表等相关资料。
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 篇6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县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类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上35条、市上33条和我县38条具体举措,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全力防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岁末年初社会安全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安排部署(20xx年12月26日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和各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认真梳理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要进一步明确重点整治内容、任务、分工、标准和企业自查自改责任,细化各自监督检查责任。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和县安委会具体部署,开展各项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改(20xx年1月31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督促指导自然资源系统内企业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压紧压实企业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自查自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向办公室报备,分级建立台账清单,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的原则,迅速组织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防范预案,责任到人,盯紧看牢,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专项督导检查(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指导本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因地制宜确定本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督导检查。矿管股负责非煤矿山、地质灾害安全,草原监理站和各国有林场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其他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四)综合督导检查(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局办公室加强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督促指导,在20xx年元旦、春节、省两会和全国两会前后等重点时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局办公室将加强协调调度,每月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情况进行1次全面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及时通报情况,对重大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
三、整治重点
(一)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边坡坍塌等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等与生产矿落实包保、逐矿盯守、巡查等监管责任情况;突出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非煤露天矿山等高风险矿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尾矿库在线监测和风险预警演练、执行等情况;“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正常生产建设、长期停产停工、技术改造及资源整合矿山逐一重新明确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落实情况。
(二)地质灾害防治。认真研究自然灾害特点规律,加强协调联动和监测预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临河、靠山,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威胁严重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切实加强作业场所、施工工地、尾矿库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防灾检查和隐患排查。
(三)森林草原防火。加强森林草原巡查密度,增派护林力量,派专人深入村(社)、农户、林区、牧区开展宣传教育,及时发布火险和火灾信息。要做好源头管理,严格出入制度,设立防火检查卡哨,对重点区域确定专人、划区包干,实行严防死守,杜绝火种进山。要加大对违规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严禁在林草区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和吸烟等行为,严肃查处林区、荒草连片地带等高火险地区内动用明火的行为,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迅速动员部署,强化责任措施,建立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促专项整治扎实深入、见行见效。
(二)强化服务指导,狠抓问题整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组织专家力量,深入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和指导服务工作,提高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质效。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公示公告,严格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认真分析研究,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加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跟进整治,验收销号,确保问题隐患改到位、改彻底。
(三)优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治成效。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要根据当前疫情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推动专项整治有序开展。要坚持科学执法,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隐患久拖不改、拒不整改的坚决按安全事故处理,务必消除隐患,见到成效。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将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情况于20xx年1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
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供电处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号)《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号)要求,结合车间实际,自11月13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全面查找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并抓好整改落实,确保车间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工班严格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一)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主任、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副主任
组 员:车间各技术员,工班长。
职 责:负责专项活动的统筹安排及联络、协调工作,对各班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二)分点成立安全检查组
XX期间,为确保车间施工配合作业人员劳动安全、设备安全平稳有序,车间将本次专项检查的包保检查重点放在各专业施工配合的安全卡控及新工区的班组建设工作上。根据工区设置情况分工如下:
1.检查组(覆盖接触网巡检工区、电力巡检工区、变配电工区)
组 长:
组 员:
2.检查组(覆盖接触网巡检工区、变配电工区、给水工区)
组 长:
组 员:
3.检查组(覆盖接触网巡检工区、电力巡检工区、变配电工区)
组 长:
组 员:
二、活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切实增强车间干部职工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敬畏感,充分认清当前车间施工配合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压力。车间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高铁意识,规范安全基础管理;强化现场标准落实和关键重点环节的风险管控;全面加强施工配合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冬季劳动人身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强路外安全环境整治;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流程,确保安全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活动期间要杜绝一般D类作业事故,杜绝职工轻伤事故,杜绝其它一般C类安全事故,实现车间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三、重点工作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11月15日前,各点检查组人员结合通知要求及安全大检查思想内涵,以及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组织班组开展警示教育,使班组职工充分认清当前车间安全工作面临的压力和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抓好存在安全问题的解决。各班组将安全大检查期间检查发现问题纳入安全问题库跟踪,并针对检查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2.问题自查阶段。按照“问题在现场、原因在管理、根子在干部”的思路,车间管理干部对照作用发挥、岗位履职、从严管理等方面,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一是11月20日前,各工班长负责对前期工作票和派工单等纸质资料进行一次审核清理,对日常使用的资料及已收集的基础资料按达标建设模板规定存放路径保存。二是各专业技术员在安全大检查期间,对本专业各工区班组建设及基础管理工作不少于两次检查指导;并将存在问题于每月14日、29日上报车间汇总后下发班组。三是车间干部结合现场跟班,重点检查施工配合现场标准化作业组织流程的执行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作业进出防护栅栏门是否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是否存在超范围作业,结束撤出时是否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认。四是由电力专业技术员负责牵头,11月30日前对车间汽车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车辆状况、随车备品及是否存在违章驾驶的情况。
3.重点工作落实阶段。一是各工班对静态验收问题库未整改销号的问题进行梳理,将重点问题整理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二是接触网工区结合11月14日大天窗手拉手排查活动对管内接触网线岔、锚段关节、分相、分段、补偿装置等关键设备对照基础资料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核对。三是11月30日前电力专业结合作业计划对信号、通信系统等一级负荷供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杜绝两路电源同时停电影响客车的情况发生。四是查供电设备主导流回路状态,严格卡控电联结电阻值超标和压接工艺不达标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处所进行重点盯控和整改。五是给水专业要做好下一步静态验收工作。
4.问题整改、巩固运用阶段。12月15日前对自检自查、各级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坚持从管理源头入手,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期限,纳入问题库逐一追踪整改,着力解决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尤其是针对工作票、派工单存在的问题进行严格的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将严肃考核。各班组针对检查暴露问题,在月度安全分析会中进行深刻分析,总结原因,本着暴露一个问题,杜绝一类的问题的原则,制定长远有效的整改落实措施。
5.活动总结上报。12月15日前,各专业技术员上报本专业安全大检查活动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检查发现问题、解决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车间汇总后于12月18日前将上报至安全科。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班组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认清当前段、车间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必须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解决安全问题,防患于未然。
2.各工区工长亲自上手,严格按推进计划(附件1)抓好工作落实,针对以前检查通报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长久有效的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期间检查组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好冬季劳动人身安全的卡控工作。
3.按照安全问题闭环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问题立即解决的要求,对大检查活动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责任、时限,不能让已发现的问题演变成隐患和事故。要按照“问题在现场、原因在管理、根子在干部”的思路,深入剖析现场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查找和解决管理上、干部作用上的问题,从源头上保证安全。要按照安全监督检查问题库问题管理的要求,加强大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全过程盯住重点问题整改。同时由各专业技术员牵头,每周开展一次阶段小结,对典型性、倾向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确保重点问题处置到位。
4.车间干部、工班长必须严格按照段“红线”管理的要求,履职尽责,切实开展各项作业跟班检查,杜绝违章蛮干。班组在配合现场有施工单位的防穿越电流、感应电的措施不完备,超范围作业等违反劳动安全管理“红线”条款的恶性违章行为时,有权立即停止配合。班组人员发现不及时制止的一律按段规定定责考核,同时对责任人报段给予待岗处理,确保作业现场各项规章标准落实到位,劳动安全关键环节卡控措施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5.各班组要不折不扣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组织程序,任何人员不得随意简化标准化作业组织程序,各类施工(特别是较复杂及变更施工方案的施工)前要认真做好标准化作业组织程序的培训工作。对违反各类标准化作业组织程序的,严格按照段及车间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定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