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的实施方案
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的实施方案
一、基于户外广告管理现状应采取的对策
1、坚持“规划先行”原则。
凡未做规划或规划中未包括的路段、地点,任何人、任何单位均不得设立户外广告;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许可设立户外广告。这样,可避免因“先斩后秦”、先设后审而带来的随意设立等违规设置弊端。
2、建立“批、管联席小组”工作制度。
行政审批与执法通力合作,相互及时通报户外广告审批情况和对无手续广告的查处情况,以便执法人员按审批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广告设施完工后再处理,导致执法难度加大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符合“执法前置、预防为主”的理念,更能体现“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服务社会”的思想。
3、出台一套管理实施细则。
相关部门应从基本概念、外形特征、内容要求、设置标准以及审批程序、管理办法等方面,尽快对“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都作出明确规定,以规范对户外广告的管理。
4、加大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力度。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对户外广告的管理行为和户外广告设置单位的经营行为,每季度或每半年应组织辖区内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包括广告公司和)召开一次座谈会。组织学习《邳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等相关内容,宣传政府对广告设施管理方面的相关要求,倾听户外
广告设置单位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使行政执法工作从事后的行政处罚转向事前的监管和教育预防。
5、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城市管理部门与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设置单位签订《户外广告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主要包括:不经审批不得随意乱设置户外广告;对经过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及霓虹灯,要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对广告画面破损、污浊以及霓虹灯夜间不亮或显示不全的要及时更换、清理、修复;违规责任追究等。通过责任书的签订,增强户外广告设置单位的责任心,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形成设置单位与管理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户外广告管理和执法中应把握的环节
1、预防为主,注重宣传。
教育执法人员树立“预防比惩处重重要”的理念,改变过去“轻事前监管、重事后处罚”的工作方法。对非法广告设置单位,要注重宣传教育,使其学法、知法、懂法,进而做到守法。预防为主,注重宣传,可减少违法设置广告的数量,减轻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量,实现城管执法的良性循环和城市的净化、美化。
2、及时发现,温馨提示。
各管辖中队要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做到腿勤眼尖,对辖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情况了如指掌。发现未经审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及时向设置单位或广告公司发出温馨提示,告知该行为已违反了某法规的某条某款,提示其在一周内自查自改(拆),及时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积
极配合城管执法工作。通过温馨提示,给违法设置单位充足的时间认识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自觉组织人力自行拆除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实现人性化执法效果的最大化。
3、督促整改,鼓励自拆。
在温馨提示的基础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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