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检查;盘查,与原始凭证进行比对确认,是否为账物一致;进行税务的稽查之后,需要将相关事项发出通知。下面好查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税务稽查事项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绍兴市伟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306027519388)
事由:通知缴纳检查税款、滞纳金、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
通知内容:你单位应于20xx年07月23日前缴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23885.15元,未按期限缴纳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再限你单位于20xx年11月28日前将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缴纳入库。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xx年07月24日)至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05%的滞纳金。如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条款规定强制执行。如对本通知不服,必须先依照本通知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绍兴市地方税务局或绍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20xx年10月15日
税稽通字[20xx]25号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2102047478797):
事由:税务稽查案件稽查所属期间变更通知
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xx〕157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通知内容: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xx〕157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现通知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你(单位)税务稽查案件稽查所属期间由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变更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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