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因有孕在身,预产期为______年___月______日,需要回家待产,调养身体, 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根据有关规定,产假为98天,实行晚婚晚育增加产假30天。我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特申请请产假4个月,现特向单位申请_____月_____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__20xx__年___月____日至_年___月____日,请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本人于xxxx年xx月份怀孕,预产期为xxxx年xx月xx日),属于计划内合法生育第一胎,并属晚婚、晚育。鉴于家庭住地(xxxx)与工作单位(xxxx)之间距离较远以及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根据中心相关规定,产妇休假应为xxxx天。我现特向中心申请休产假,预计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望领导给与审批为盼。感谢!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产假的`法律规定:
产假的计算一般来说,实际产假天数=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特殊原因增加天数。
法定基本产假天数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这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小贴士:
产假时间按照自然天数计算。
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距预产期2周时休产假以避免早产;产后假75天,系指生育后的75天休假。
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才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特殊原因产假增加天数
难产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增加30天
独生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
已婚妇女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属于独生子女,不能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晚婚对产假没有影响;晚育不同地方规定又不一样,女方增加15-30天,男方可以有带薪护理假5-15天不等。
尊敬的``领导人:
本人怀孕几个月,预产期xxx月xxx日,现在回家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休假手续,休假时间为xxx个月,本人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晚婚晚育政策。我现在特别向单位申请xxx月xxx日正式产假。期待从xxx月xxx日开始批准。目前,本职的上班已经交给xxx先生/小姐,最近经过交接,xxx先生/小姐已经可以胜任本职的上班了。
特此申请,请领导批准!
申请者:xxx
xxx年xxx月xxx日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3.7),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按照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规定:晚婚、晚育者可休产假143天(产假98天,晚育假30天,剖腹产15天),特请求休产假(从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恳请领导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本人休产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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